医疗纠纷可仲裁性文献综述

医疗纠纷可仲裁性文献综述
医疗纠纷可仲裁性文献综述

《医疗纠纷可仲裁性文献综述》

一、

我检索到的关于医疗纠纷可仲裁性的相关文献有十一本,相对于我之前所检索的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文献少得多,但是少,不一定没有东西写。要知道我国的医疗卫生等事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发生的纠纷也不少。这十一本文献有比如《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研究》、《医疗纠纷可仲裁性的法理学思考》、《我国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机制构建研究》、《论医疗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医疗纠纷仲裁探讨》等等。

上个世纪90年代即有学者建议通过仲裁处理医疗纠纷。进入本世纪后,一些仲裁机构将医疗纠纷纳入仲裁范围。除此之外,有的地方政府不仅在其制定的规章中规定了“医患双方依照仲裁法规定达成仲裁协议,任何一方提出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而且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仲裁机构的组织建设。这些探索和尝试对建立新时期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终究都要涉及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也就是说,依据我国法律,医疗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仲裁方式处理?无视或者回避这个问题,任何研究与尝试都毫无意义。

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是指医疗纠纷能否作为仲裁解决的对象,当事人能否就医疗纠纷事项自由协商并交由制定仲裁机构去审理裁决的属性。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是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前提,因而探寻医疗纠纷可仲裁性很重要。

二、关于医疗纠纷可仲裁性的两种基本观点

在我国,医疗纠纷是否具有可仲裁性?学术界认识并不相同,大致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这里姑且将认为具有可仲裁性的称为肯定说,将认为不具有可仲裁性的称为否定说。

1、肯定说:(1)仲裁自古以来就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医疗纠纷是纠纷,理当可通过仲裁解决;(2)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该条款从正面确立了两类具有可仲裁性的民商事纠纷。医疗服务属于一种合同关系,履行合同中发生的纠纷应当可以通过仲裁处理;(3)《仲裁法》第3条规定禁止仲裁的事项只限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医疗纠纷不在其中,依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医疗纠纷具可仲裁性。

2、否定说:(1)《仲裁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医疗纠纷不属于经济纠纷自然不具有可仲裁性;(2)尽管医患之间因提供和接受医疗服务而建立起一种合同关系,但是当事人追求的目标并不是财产权益,故医疗纠纷不属于财产权益纠纷,因而不具有可仲裁性;(3)医疗纠纷,特别是涉及赔偿的医疗纠纷,常常与是否侵害患者的人身权密切相关,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纠纷,与《仲裁法》设定的仲裁范围大相径庭。

这里要补充的是,医疗纠纷是个外延极其宏大的概念,现实中,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前一个具有可仲裁性已

基本没有争议,所以上述讲的医疗纠纷多为医疗侵权纠纷。

三、医疗纠纷可仲裁性深层探讨

(1)医疗纠纷的属性上:

关于仲裁的界定标准:仲裁主体的平等性;争议内容的财产性(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须为民事经济纠纷);仲裁事项的可处分性。医疗纠纷是否可以用仲裁方式加以解决也须符合此三标准。

1、医疗纠纷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有人认为,我国医疗机构是政府实行一定的补贴并严格限制服务价格的公立非营利性机构,非一般意义上的经营者,医患关系应由行政法予以调整。另有人认为,医疗关系中双方不是完全平等的,在服务对象的选择上,医院处于被动地位。但患者给付医疗费用换取医方的诊疗服务,双方完全建立在平等的交易之上。诚然,医患之间存在知识和技术上的非对等性,但除强制医疗关系外,不能因此而否认当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性。

2、医疗纠纷的法律性质符合可仲裁性规定

2011年2月18日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医疗纠纷分为两类: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侵害责任纠纷。民事案件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的概括,反映了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可见医疗纠纷的法律性质具有两重属性。关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我上述也提到了是可仲裁的,所以主要探讨后者是否具有可仲裁性。根据统计,医疗案件民事上的诉讼,绝大部分都采取“侵权行为责任”的诉讼形态。有学者认为,医疗侵权行

为所侵害的权益一般为健康权、生民权、隐私权等,属于人身侵权的类型,故而从严格意义上说,不能归于可仲裁的范围之内。虽然我国《仲裁法》对于“其它财产权益”的标准没有明确界定,但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宜对其作扩大解释,即只要涉及财产赔偿内容的争议事项都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期待的最终目标是物质利益的补偿或赔偿,这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追求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对于涉及财产赔偿的医疗侵权纠纷,应该都可以纳入仲裁的范围之内。此外,我国在1987年加入《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作出的商事保留声明中表示,只要依照中国法律属于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无论是契约性还是非契约性的,适用该公约。而所谓“契约性与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具体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可见,无论是基于医疗违约还是医疗侵权的诉讼,只要涉及“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均应在我国可仲裁之列。

3、医疗纠纷的可处分性

仲裁在本质上是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解决彼此间争议的一种契约性安排,一旦当事人双方决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当事人的这种选择就应得到充分尊重,就应尽量减少公共政策对当事人合意的限制。在国际社会,争议事项的可仲裁范围呈日益拓宽趋势,它在立法的表现,就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可自由处分性和可和解性作为争议事项是否可以仲裁的认定标准。又如前所述,医疗纠纷引起的赔偿问题属于当事人双方可自由处分或协商和解的事项,将医疗纠纷纳入可仲

裁范围,既符合我国现行《仲裁法》的规定,也契合国际性趋势。(2)医疗纠纷可仲裁性理论思考

目前,许多国家地区都已设立医事仲裁制度解决医疗纠纷。比如1966年,日本东京医师会设立的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又如1997年,美国的仲裁协会、律师协会以及医学会联合成立国家医疗纠纷解决委员会等等。仲裁有利于克服专业知识的局限性;有利于医患双方在和谐的氛围中平息纷争,化解矛盾,促使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效益。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可以节省高昂的诉讼费,节省久拖不决的诉讼时间;采用仲裁形式可以避免行政处理的不足。因而,仲裁在世界上越来越潮流,那么将医疗纠纷纳入可仲裁范围,也是必然的。

(3)医疗纠纷可仲裁性的理论判断

我国解决医疗纠纷的现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46条的规定看,医疗事故引起的争议处理方式有三点:法律依据主要是行政法规,忽视了医疗纠纷的私法性,此立法滞后性阻碍了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我国媒体等鼓励人民为争取权利走向法院,使诉讼时间长、成本高等弊端,不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解决方式上凸显行政性,忽视了当事人对权利的自主处分权。且在我国《仲裁法》的适用上的局限性,比如对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是否属于“其它财产权益纠纷”,观点有很多,并对于此标准,在立法上没有确定的界定,也没有统一的司法解释,使在具体应用中造成不统一。

四、总结

当今社会,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病患关系日益紧张的趋势下,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其独特的优势将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显示出巨大的活力。现今,我国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仲裁机构缺乏现实条件和合法性基础,所以我觉得我们国家应该修改现行的仲裁法,将医疗纠纷纳入其中,直接赋予现有的仲裁委员会对医疗纠纷进行仲裁的职能。各地仲裁委员会可增设医疗纠纷的仲裁员名册,以充分发挥仲裁专家断案的优势。当然也是符合世界趋势的表现。最主要呢,国家完善立法,通过立法形式对医疗纠纷可仲裁性的肯定。

关于流动性风险的文献综述

关于流动性风险的文献综述 I15301126 朱丽平 摘要:流动性风险管理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有重要一环。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较多,形成机制较为复杂,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即使是资本充足,经营状况良好的银行也有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实现三性的前提。本文整理了国内外诸多学者对流动性风险的内涵、形成机制及经营管理的观点,以期形成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初步认识。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风险管理 一、引言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在不遭受损失的情况下满足借款人贷款需求和存款人即时取现的能力。流动性风险以其发生的不确定性和巨大的破坏性而成为商业银行“最致命的风险”。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深刻的揭示各国金融系统存在的巨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及各国流动性风险监管的缺陷。因而,流动性风险管理也成为学者研究关注的热点。 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 在利率市场化、金融合约标准化现代金融市场上,银行也看作是为资金需求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做市商,从而通过对流动性风险的规避来提出银行的定价策略(Garman,1976)。因此,当一家银行能以合适的成本获得所需的资金,就称这家银行具有流动性。一家具有流动性的银行,在需要资金时,能够获得可支配的现金或者通过借款、出售资产能够迅速筹集所需资金(Peter S. Rose)。 商业银行产生流动性风险的原因主要来源于内外两方面。从内部来说,一是由商业银行业务性质决定。商业银行的性质实际上是一种流动性的转换。相对而言,商业银行的资产方业务,是缺乏流动性的;而负债方业务则相对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作为中介,商业银行的职能就在于这一流动性的转换,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高流动性的负债,在这一转换中,商业银行具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中最高效率。但也是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累积的原因。二是流动性风险源于资产负债盈利性和流动性的矛盾(王文华,2000)。银行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造成了负债流动性约束;贷款和投资的流动性差,其风险增加了他们的不确定性,即资产的流动性约束。但这只是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盈利性和流动性这两个目标之间的矛盾(牛兴元,2004)。三是资产和负债的不匹配、银行对利率变化的敏感度以及试图保持公众对银行的信心都是流动性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Peter S. Rose ,1996)。银行流动性风险根源于供给和需求的不相匹配,主要有超负荷经营、期限搭配失当、资产质量恶化等导致资金筹措难度加大(乔海曙,熊正德,2000) 从外部来说,随着经济金融一体化程度的逐渐加深,国际金融环境的日益复杂,对商业银行经营环境的研究不应再局限于封闭的国内环境,而是应该考虑到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金融法规、货币政策、经济周期、汇率制度、资本流入、资本流入流出都会带来商业银行流动性问题。 三、国外流动性风险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研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Bryant(1980)提出由于商业银行的存款可以随时提取,流动性较强,因此存在挤兑风险,即存在流动性风险。但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降低挤兑风险,从而保持银行稳健。Diamond和Dybvig 创造性的提出了D-D 模型,即在银行资产和负债错配的情况下,高流动性的负债和低流动性的资产之间的转换机制。在这种转换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流动性问题,从而引发挤兑风险。挤兑风险具有盲目性和传染性,当发生挤兑时,会快速蔓延到其他银行,造成金融系统挤兑风潮,引发系统性危险。

企业社会责任文献综述

有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文献综述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是21世纪以来经济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共同研究的热点问题。国际社会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已经从号召转变为一种具体的行动。近 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本文主要对有关企业社会 责任的理论观点、内容及与企业绩效关系的文献进行整理归纳。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 美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 Sheldon,1924)在其著作《管理的哲学》中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企业社会责任是基于当时出现的一系列 社会矛盾与西方经济活动的问题, 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尤其是劳工问题 和劳资冲突等而提起的。随着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 依然存在,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研究焦点之一。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内外 关于社会责任的内涵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一)国外主要观点 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都达成了初步的共识,但是 不同的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具体包括什么,具体责任之间是否有层级关 系等持有不同的观点。而在此只提出具有代表性的国外观点。 1、同级观。在这种观点下,一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应履行的具体社会责任没有主 次之分,是并列关系。Eells & Walton(196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当企 业在与社会领域发生互动而产生的问题以及治理企业与社会关系的道德原则”。麦克奎尔(Mc Guire,1963)认为,“社会责任的观点假定企业不仅有经济和 法律责任,同时有超越这些义务的社会责任”。阿齐?卡罗尔(Carroll,1979)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还包括道德责任和慈善 责任。而J.J.Brummer(1991)又进一步把企业责任划分为经济、法律、道德 和社会四种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指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为法律规定的企业义务;道德责任则包括企业就其性质和可能的后果具有 充分的理解能力,对人类福利具有重大影响力及有能力对行为及其后果加以控制;社会责任是企业行为低于社会要求的标准,及引起的后果,应受到惩罚。斯 蒂芬?P?罗宾斯则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 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 2、层级观。在此观点下,一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履行具体的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 层级观念,以著名的金字塔模型为代表。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阿基.B.卡罗尔(1979)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 德和慈善期望,并形成金字塔形状。底层为企业的经济责任,也是企业最基本 的社会责任,指企业首先负有生产、盈利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责任。第二层为 企业的法律责任,即企业需要在法律要求下履行其经济使命。第三层为企业的 道德责任,包括道德标准、规范,反映了股东、员工、消费者和社区关心公平 公正的期望,以及对利益相关者道德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等。顶层为企业的慈善 责任,即企业自愿开展行动或者项目来促进人类福利的发展,体现了社会要求 企业成为优秀企业公民的愿望。

医疗纠纷处理规定

医疗纠纷处理规定 医疗纠纷处理规定1、总纲为了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和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预防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更好地体现我院院科两级负责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医疗纠纷是指狭义的医疗纠纷,指医疗民事纠纷,即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医疗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医疗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合同权利义务的争议。医疗侵权纠纷是指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本规定所称的医疗纠纷涵盖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纠纷。处理

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2、医疗纠纷的预防、报告与管理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熟知并贯彻落实医院和科室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相关执业培训。切实加强病历管理工作。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山东省中医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和医院相关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各科室科主任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严格主动落实相关管理工作。按照医院规定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出现遗失或抢夺病历资料情况及时上报医务部和保卫科。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

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务部医疗安全管理科是医院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行政部门,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记录、调查、处理、鉴定、诉讼等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相关科室主任要协助医疗安全管理科全程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按规定属于医患协调办公室介入处理的医疗纠纷,医疗安全管理科协助医患协调办公室进行医疗纠纷的相关工作,并对医患协调办公室医疗纠纷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指导、监督和核实。实行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发现医疗纠纷隐患要立即上报,并切实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临床医技各科室一旦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时,医务人员要高度重视,以积极的态度妥善处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并协助科主任做好处理工作。科主任要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必要时汇同科护士长和主管医务人员组成医疗纠纷处理小组,负责向病人及其家属作好解释、劝说工作,尽可能化解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 (受害人的女儿),女,19 年月日出生,汉族,通讯地址:省市机修分厂, ___:,邮政编码: 原告 (受害人的配偶),女,19 年月日出生,汉族,通讯地址:省市机修分厂, ___:,邮政编码: 被告 XX市锻造厂职工医院地址:电话:邮编: 法定代表人 XX ,市锻造厂职工医院院长 请求事项 1. 确认被告医院在整个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XX元;其中:死亡赔偿金 XX元、丧葬费 X元、被抚养人抚养费 X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X万元、;以上各项共计:XX 元。 2. 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X年X月 X 日,受害人因病入住某市锻造厂职工医院,在住院治疗期间,被告医院的主治医师工作极不负责任,在明确诊断受害人为支气管哮喘的情况下,不按照医疗常规按时为患者解痉、平喘;X月 X 日凌晨,当患者出现呼吸困难的时候,被告医师缺乏抢救技能的培训,在抢救过程中手足无措,慌了手脚,呆滞在病房里,不知所措;在患者家属的反复督促下,才对患者进行了处理;被告医院的抢救措施缺乏针对性,反而一再延误疾病的诊断治疗。当患者家属意识到被告医师的医疗水平不足以救治患者的时候,患者家属主动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此时患者已经进入深度昏迷状态,呼之不应,不省人事,对外界刺激无反应,基本的生命体征逐渐微弱!被告医院此时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虽然经过多方抢救治疗,但是患者始,症状进一步加重,终因没有及时处理、病情进一步发展、错过了抢救时机,患者因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于20X年X月X日凌晨死亡。 原告认为,被告医院违反医疗规范与常规,在事先知道受害人为哮喘患者的情况下,没有按照医疗规范作平喘治疗,当患者出现呼吸困难的时候,被告医师缺乏抢救技能的培训,在抢救过程中手足无措;抢救措施缺乏针对性,延误了患者抢救的时机,导致患者死亡。被告医院存在严重的.医疗过错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医疗过错行为与原告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十分明确,被告的行为构

财务风险文献综述

财务风险文献综述 【摘要】: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 企业时刻都面临着来自市场的各种风险。财务管理系统作为企业风险预警器,愈来愈显示出其重要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在于了解风险的来源和特征,正确衡量财务风险,进行适当的控制和防范。 【关键词】财务风险、风险控制 一、财务风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财务风险的概念 财务风险是企业在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期的收益发生偏离,进而造成企业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 河北金融学院的张晓萍、胡安琴在2003年第3期的《中国证券期货》上发表《国内外财务风险预警模型实证研究文献综述》,他们认为,从广义上讲财务风险指在企业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内外部环境及各种无法控制或难以预计的因素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预期财务收益与实际财务收益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李燕在2008年第5期的会计之友上发表《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及其控制》,她认为由于财务环境复杂多变,企业本身的资本结构不合理,管理者盲目扩大规模导致决策失误使得企业产生了财务风险。企业应该从完善财务管理系统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建立高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分析指标,并且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这三个方面来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财务风险的特征 淮南联合大学的张文芹在2007年发表在《黑龙江科技信息》上的《浅析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防范策略》一文中提到,财务风险的特征如下: 一是客观性: 企业财务活动存在两种可能结果, 即实现预期目标和不能实现预期目标, 这意味着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客观存在。二是全面性: 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三是不确定性: 由于影响财务活动的各种因素不断发生变化, 因此事前不能准确地确定财务风险的大小。四是共存性:即风险与收益并存。一般来说, 风险越大收益越高, 反之收益就越低。 二、财务风险的识别

社会福利理论文献综述

社会福利理论文献综述 在准备课题《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对相关国内外着作进行了选读,并对已发表的相关领域论文进行了研究,以此寻求研究领域的发展历程、现状,了解与本论文有关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总结已解决的问题和尚存的问题,从而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吸取经验,并有所创新。 (一)福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 “福利”一词,英文为“Welfare”,意指人、动物或群体的健康、安全、快乐的一种总体状态,亦指多由政府为有需要的人或者动物提供生活条件、经济帮助等等①。我国社会保障学专家郑功成对从社会学的意义上对“福利”概念作了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福利包括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其中个人福利通常被解释为‘幸福’、‘快乐’的同义语,是指个人对物质生活的需要与个人精神生活的需要的满足;而社会福利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指一个社会全体成员的个人福利的总和或个人福利的集合②。对于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而言,它的内涵和外延很难确定,至少可以从三个层次上去理解。在最广泛意义上,社会福利是指一切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社会措施,不仅包括社会保障的内容,也包括就业政策、公共文化、免费教育、公共卫生和家庭津贴等等。其覆盖对象是全体国民,包含着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方面。在英国出版的《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社会保障”不单独列目,而在“社会福利”条目下包括两个主要的子项目:一是社会工作——个人社会服务;二是社会保障——政府的福利项目。在中层意义上,社会福利基本上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是西方普遍用来替代社会保障的一个概念,涵盖了政府和社会为国民提供的各种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的各项内容。狭义上的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张海鹰(1993)认为社会福利作为国家的社会政策,由国家或社会为 ①参见美国传统词典第4版、牛津高阶英语词典、柯林斯高级英语学习词典第5版 ②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6页。

2016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协议书精选

2016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协议书精选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在甲方诊所就诊,其间,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人身损害,由此甲乙双方因医疗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真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乙双方对自主协商解决该医疗争议不持异议。 第二条:甲方同意向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乙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由甲方主管部门备案,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协议地点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 鉴于患者________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卫生协会的参与下,双

民事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格式规范化——民事起诉状的"形体" 对民事起诉状格式的规范性,有很多律师并不太重视,认为这些形式上的细节无伤大雅,对于整个案件的成败也并没有多大影响。然而,民事起诉状格式的规范与否就像一个人的外形,外形是否好看就决定了你给他人的第一印象,因此,递交一份漂亮的民事起诉状其实就是向法院和对方律师递交律师的一张名片。格式规范的民事起诉状不仅美观整洁、方便阅读,而且还能体现出律师良好的专业素养及严谨的态度,在未见其人先见其状的情形下使律师给法官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对后期的庭审会起到一定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那么,民事起诉状格式主要注意哪些方面呢?首先,诉状的字体及间距是很多当事人最容易忽视的问题,但也是最直观影响整个诉状美观的问题。对此,律师们可以借鉴大多数法院文书的格式标准,统一为标题黑体2号,正文仿宋小三,行间距为1.5倍。其次,诉状各部分要要素表述完整、规范,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等部分标题需加粗,或者整体内容与上文主体部分空一行以示突出强调。最后,就是尾部。一般来说,可以表述为"起诉人"或者"具状人",如果是劳动案件则特殊表述为"申请人",同时,当事人签名需要手写且按手印。 总之,要想出具一份格式规范,所要注意的细节颇多,并非想像得那么简单,细节决定成败,也是成为一位合格的律师不可获缺的必要条件。 二、案由精准化——民事起诉状的"大脑"

案由是案件法律关系构成与争议事实的概括。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xx)26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就细细地将民事案件的案由分成了300种(下文中案由后的数字即为本规中案由的序号),每一种都有其特定意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第1款的规定,案由是判决书必不可少的内容,而且是应当写明的第一项内容。对原告来说,这一法律规定所给出的启示就是,案由是民事起诉状必不可少的内容,而且应当将正确的案由写在诉讼请求的第一项中。选择案由就像大脑指挥行为一样,有什么案由,就有相对应的诉讼策略和判决结果,所以,案由对于整个案件的走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一,在某些案件中,案由的确定将直接决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例如:一个人被楼上落下的花盆砸伤了,如果他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起诉,则案件将被确定为一般侵权案件,原告只能选定一个人或一个住户为被告,并对他所认定的被告实施了伤害行为负举证责任;如果他以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起诉,则案件就将被确定为特殊侵权案件,原告就可将所有可能实施伤害行为的个人或者住户列为被告,被告则必须为自己没有实施伤害行为负举证责任。由此可见,案由的选择决定了诉讼的难度和己方的优劣势。 其二,同一场纠纷,如果采用不同办案思路,选择不同的案由,诉讼结果可能会截然不同,如果选择失当,严重时会导致本应胜诉的案件败诉。一个较为典型和突出的例子是面对一件医疗案件,将其定性为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还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选择问题。具体来讲,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冒然以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起诉,一旦不能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文献综述 沈丽,林冬冬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要:互联网金融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2013年已然成为互联网金融井喷的一年。但是伴随互联网金融繁荣发展而来的风险更是不容小觑的,并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将学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加以追踪并且进行综合评述,内容涉及互联网金融的涵义界定、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以及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通过综述学者的研究发现,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尚不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界定还未统一以及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方面如何权衡风险与收益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的研究方面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需要研究学者不断完善与充实。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风险管理;余额宝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4)05-0015-06 曾有人估计,互联网金融将吞噬传统金融,从而使后者成为“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①。从四大行推出的网上银行,到淘宝联合天弘基金开发的余额宝,互联网金融衍生产品涉及的客户群和衍生产品的种类均保持快速增长。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余额宝的规模已达1853.42亿元②,成为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公墓基金。然而,火爆背后的风险不容小觑。2013年4月,上线未满月的P2P网贷企业“众贷网”宣布破产,随后“城乡贷”在其网站挂出歇业公告,两家网络平台相继倒闭。因此,互联网金融行业必须正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时全面制定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策略。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风险管理问题引起了各方关注,本文将对学者们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界定、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的研究脉络进行梳理。 一、互联网金融内涵的界定 关于互联网金融内涵的界定,学术界存在较大争议。以下是相关国内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研究成果,主要是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界定互联网金融。 从静态角度看,分为产物说和模式说。产物说认为,互联网金融是现代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互结合的产物,是以网络等新技术手段为基础的一种金融创新形式。而且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包括在网络的基础上对原有 收稿日期:2014-07-10 基金项目:山东省“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发展管理协同创新中心”规定性项目“区域金融风险生成机制与管控体系构建—以山东为例”。 作者简介:沈丽,女,山东莱州人,博士,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研究方向:货币银行学;林冬冬,女,山东临清人,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货币银行学。 ①“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来自于比尔·盖茨。十几年前,互联网刚出现时,比尔·盖茨预言如果传统银行不改变的话,传统银行终将灭绝。 ②数据来源于天弘基金2013年数据。

企业社会责任文献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e10122426.html, 企业社会责任文献综述 作者:高晓方 来源:《北方经济》2011年第12期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从提出到得到广泛认可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更是引发了关于企业 社会责任必要性的两次学术论战。然而,到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未对企业社会责任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本文着重回顾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之辩、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之辩以及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希望能对我国企业管理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必要性内涵承担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源于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引发了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使人们开始思考企业与社会的关系。1924年,欧利文·谢尔顿在《管理的哲学》中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概念,开创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自谢尔顿正式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以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国学者都在争论企业是否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其中最著名的讨论莫过于贝利-多德、贝利-曼恩之间的两次学术论战。 (一)CSR两次学术论战 第一次论战:20世纪30年代,贝利-多德之间关于企业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的论战始于对企业经营者职能的讨论。贝利认为,股东是企业的唯一委托人,企业管理者应该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而多德教授则认为,企业既有社会服务功能又有营利功能,企业管理者作为多方受托人,应该树立对职工、消费者和社会大众的社会责任感。之后,贝利和多德争论发生了一些戏剧性的变化,多德放弃了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而贝利反而认为多德原来的观点是对的。 第二次论战:20世纪60年代初,贝利-曼恩之争使得贝利-多德之争得以延续。曼恩批评贝利没有讲清楚为何企业管理者的职责是执行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企业财富的问题,贝利则认为企业经营者适合担当企业利益相关者受托人和财富分配者角色。之后,曼恩的思想逐渐转变,有条件地接受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 (二)CSR反对派和支持派

民事起诉状标准范本

民事起诉状标准范本 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下面是YJBYS小编提供给大家的民事起诉状标准范本,欢迎参阅!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公司 所在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裁 电话:××××××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科技咨询与文化交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分行××支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名称:××省××厂 所在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C职务:厂长

电话:×××××× 被告名称:××省××公司 所在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D职务:经理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厂、××公司偿付××金人民币××元;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修订版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处理程序】 第四章【纠纷评估】 第五章【性质认定】 第六章【经济罚则】 第七章【行政罚则】 第八章【风险基金】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了加强医疗安全,避免医疗纠纷处理随意性,使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了处理医疗纠纷(事故)责任明晰,奖罚有据到位,以警示全院工作人员依法执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标】全院各医疗科室、各职能科室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和医院各项医疗制度。 第三条【预案】医疗纠纷(事故)高危科室,要针对本科医疗纠纷发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本科室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并报医防科备案。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领导负责制】医疗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医院各主管领导、各临床科室主

任、各职能科室科长在各自分管职能范围内,对其决策失误、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第五条【医防科职责】医防科为全院处理医疗纠纷(事故)的主管、指导、协调部门,并直接负责处理复杂、重大的医疗纠纷的调查、核实、调解、谈判和处理工作。并且主管和协调医疗纠纷鉴定、尸检、诉讼等工作。 第六条【医教科职责】医教科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协助医防科对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工作。 第七条【保卫科职责】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遇有暴力倾向苗头时,负责向警方及时报告。当医患双方谈判时,应医防科要求指派保卫人员全程陪同医院谈判代表,不得离开谈判现场,确保谈判代表人身安全。对于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暴力行为以及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的行为,保卫科要果断制止,并负责现场取证,向警方和医防科提供证据。当患方在医院科室恶意闹事时,当事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卫科,保卫科应立即到达当事科室(最多不超过5分钟),并在闹事平息之前保卫科不得离开现场,保卫科应保证当事科室的医务人员的安全,并配合医防科、责任科室积极创造医患谈判的条件,以便医防科尽快、有效介入解决纠纷。 第八条【责任科室职责】一般医疗纠纷(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除外)原则上归属各部门处理。病区各科室医疗纠纷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门诊各科室医疗纠纷由门诊部负责处理,急诊科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由药品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处理,由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引起的纠纷由器械科科长负责处理,收费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财务科科长负责处理,由后勤保障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行政科长负责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医疗纠纷由医防科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第九条【复杂、重大案件解释】对于案件复杂、医患矛盾激烈的医疗纠纷由医防科直接介入处理,其他任何科室、任何人无解释的权利和义务,统一由医防科向患方解释。 第三章【处理程序】

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研究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银行的出现给传统的银行交易带来了一系列的变革,但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一些不曾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面对这种现象,国内外学者都进行了相关研究。 1 国外文献综述 对于电子银行的发展前途。N. Kamakodi(2008)研究印度客户对电子银行的接受程度发现在近15年里,在受访的292人里,大多数人都愿意使用电子银行,而且有80%的人认为电子银行是人们生活所不可缺少的。 关于电子银行存在的风险。国外对电子银行的研究主要通过它的实践,例如近年来危害较大的网上钓鱼。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发布的《2009年中国网民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有超过九成网民遇到过网络钓鱼,而且有4500万网民蒙受了经济损失。Maher Aburrous,M. A. Hossain,Keshav Dahal,Fadi Thabtah(2010)研究指出网络钓鱼的存在对电子银行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最有害的影响是它会产生信任危机。网络钓鱼严重损害互联网业务,例如,很多人减少网上银行的使用是因为他们认为使用网上银行会成为网上钓鱼的受害者,从而使他们的个人信息外流,从而损害其本人的利益,因此网上钓鱼的出现对电子银行的推广和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关于电子银行的风险防范措施。Helena Rif`a-Pous(2009)认为财务信息是非常敏感的,因此电子银行必须提供一个强有力的系统来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提高客户对电子银行的信任。2003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的最终版本,提出了14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并协助金融机构建立自身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在开始提供电子银行交易服务之前,对是否希望银行提供此类服务作出明确的战略决策还应该要适当考虑和解决银行在电子银行业务战略中的操作和安全风险问题。确保现行的风险管理程序、安全控制程序、对业务外包的尽职调查和监督程序能够针对电子银行服务的发展作出适当评估和相应修改。 2 国内文献综述

医疗纠纷申诉书

医疗纠纷申诉书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写申诉书?那么,那么,下面就随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纠纷申诉书格式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编) 被诉人:(单位名称) 请求事项:(具体写明申请仲裁的要求和事项)……。 事实和理由:(具体写明争议发生的事实经过,有关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请求事项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等内容)……。 此致 ××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医疗纠纷申诉书 申诉人(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县某某医院。住所地:xx省xx 县娄山关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院院长。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漆某某,女,汉族,xx年11月27日出生,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某某镇某某村某某组。 案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因之间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县人民法院(xxxxx)桐民初字第2334号民事判决、遵义市中

级人民法院于xxx年7月3日作出的(xxx)遵市法民终字第314号民事判决,以及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于xxx年7月14日作出的(xxx)黔民申671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该判决和裁定:一是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二是适用法律错误。 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20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申请的;……(三)申诉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以及该法第200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之规定,申诉人现依法提请申诉。 申诉请求: 1、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请抗诉》; 2、请求检察机关监督人民法院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改判驳回被申诉人不合理的一审诉讼请求。 申诉理由:

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

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 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如今医患关系日益严重,发生纠纷了怎么办,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欢迎阅读! 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1】 医疗事故起诉状样本 控告人:XX,男,现年AA岁,X族,XX省XX市人, 农民,家住XX市办事处院内(死者之夫)。 被告人:YY,男,现年BB岁,X族,XX省XX市人, XX区卫生院院长,家住XX卫生院。

请求事项: 一、要求XX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玩忽职守者YY,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二、要求XX区卫生院偿付安葬费壹仟元及死者之子XX 抚恤金贰仟伍佰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凌晨XX时XX分,控告人之妻张XX 因产前大出血被送至XX区卫生院急诊(前胎曾作剖腹产术),该院院长YY听取了经管医师吴XX诊断病情后的汇报。 吴XX提出由妇产科唯一的医师凡XX参加剖腹产手术的建议,并通知天明即作手术(因当夜停电)。

XX月XX日上午X时,被告YY来到病房见张下肢浮肿已至腹股沟部,宫底在脐下四指,无宫缩等症状,在场保健员朱XX建议即行手术,同日下午5时,产妇全身水肿,宫缩无进展,病情严重,经管医师吴XX建议立即转院或即行剖腹产手术。 但是,被告YY对医护人员的上述正确意见均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 被告明知产妇病情严重,唯妇产科医师凡XX参加会诊,方能保障安全,否则应当立即转院。 但被告不顾产妇家属的请求,仍安排凡XX继续下乡搞计划生育工作。 更为严重的是XX日上午XX时,产妇宫缩加强,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YY仍然让凡XX下乡,而未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

至10时,产妇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寻找凡XX。 同日下午1时4O分凡仍未归,产妇张XX终因未被及时剖腹,子宫破裂合并低血容量休克,于1时45分死亡。 XXXX年XX月XX日,原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认定产妇张XX之死为“一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 被告YY,身为医院院长,竟玩忽职守,对病危产妇漠不关心,不积极组织会诊小组,让妇产科唯一医师离院下乡,置病危产妇于不顾;不采纳医护人员的合理建议,要想看病无经济压力,还少不了医疗保险今后将更显重要。 及时为产妇作剖腹产手术或及时转院,致使产妇张XX 长达36个小时之久未得到及时医治,以致病情恶化死亡。 后果严重,影响极坏。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规定

专业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2018版修订稿)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有力地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全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进行第三次修订。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及时亲自参与事件处理,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力争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内,并将调查处理经过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三)在上报医务科的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纠纷有关的全部病史资料。若患方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

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史及实物均保存在医院。 (四)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负责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及家属答复、解释。 (五)对于重大纠纷或医疗事故,应组织院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院内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专家组(具体人员见附件)进行讨论,确定事件性质,明确主体,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并及时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六)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讨论,提出科室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做好科室相应文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科。根据调查结果及科室意见,由医务科拟定初步处理方案。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共同进行。当事人应适时介入,特别是在处理与反映情况有较大出入事件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参与解答病人及家属所提问题。涉及到对病人进行经济赔偿时,科主任应参与赔偿数额的最终商定。 (八)医疗纠纷病例的尸检、申请医学会鉴定、协议公证及法院应诉等事宜,由医务科牵头,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参与。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

国际金融危机及防范文献综述

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国际金融危机及防范文献综述 姓名:XXX 班级:XXXX 指导教师:XXX 摘要: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美国国内金融危机迅速向全球蔓延,并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这固然是由货币政策失当,金融监管不到位,经济体制隐含弊端和国际货币体系存在缺陷等基本原因造成的。防范国际金融危机,应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的能力,坚持采取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的措施解决纠纷,加强对金融债权安全的保护,完善法律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的职能,重视规范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重视规范财富增加与社会分配的公正公平,法律监管机制要力求防范金融风险的全覆盖,坚持提高金融经济立法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坚持独立健全法律法规与创新机制。 正文 一.引言 国际金融危机是指一国所发生的金融危机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其他国家从而引起国际范围内金融危机爆发的一种经济现象。20世纪以来,共发生了六次全球性金融危机,包括:1929年至1939年:大萧条;1973年至1975年:石油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20世纪80年代:拉丁美洲债务危机;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崩溃;1997年至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2007年至2011年:美国次贷危机及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9月,雷曼兄弟破产和美林公司被收购标志着金融危机的全面爆发。随着虚拟经济的灾难向实体经济扩散,世界各国经济增速放缓,失业率激增,一些国家开始出现严重的经济衰退。对于国际金融危机带给全球队的影响,许多经济学家和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二.许多专家学者对于国际金融危机的成因影响以及应如何防范的看法大卫·科茨在《金融风暴启示录》中指出,他说:1945—1973年间,在国家管制的资本主义条件下,美国中央银行和政府迫使金融资本尽量把钱借贷给实体经济部门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相反,他们被分成各种不同的类型,只能从事指定类型的的业务,然而,在70年代新自由主义潮思兴起以后,即在“1980—1982年间,美国国会通过了两个重要法案,解除了对金融机构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综述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综述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概念界定、测评体系、并对国内外CSR维度进行比较,对目前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简单描述,并提出企业在处理CSR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针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点见解。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CSR)研究现状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 (一)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发展渊源 在中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系统研究始于改革开放以后,至今不过20余年。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我国第一篇以企业社会责任为题的文章——《企业社会责任——访南化公司催化剂厂》发表在《瞭望》杂志1985年第三期,而第一本以企业社会责任命名的著作是1990年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此后,法学家刘俊海将企业社会责任首次引入公司治理研究,认为“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存在的唯一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社会利益。”随后,我国学者相继从伦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学科视角来探讨企业社会责任。 2008年全球性金融爆发以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又出现了许多新的视角。盛斌、胡博(2009)阐述了由金融危机到来引发的政府与企业一系列问题。在经济繁荣之时,政府力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那么当经济危机到来时,政府是否应该任由企业倒闭?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是否意味着政府放弃了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追求?而且,这些问题在不同社会文化类型的国家势必会引起不同的反应。另外,做为金融危机导火索的商业银行,关于它的社会责任也是备受关注。有学者甚至认为正是因为作为企业的商业银行忽视自身的社会责

任的贪婪性,引爆了这次全球性的经济大灾难,并且致使全球经济到目前为止仍发展缓慢。 2009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文中用了“四位一体”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模型并结合中国实践对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做了统计。其理论模型主要有四部分,分别设计以责任管理为中心,以市场责任为基础,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为两翼。整个模型围绕责任管理这一核心,以市场责任为基石、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为两翼,形成一个稳定的闭环三角形。 现阶段我国的学术研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1.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研究数量上升较快。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SA8000标准认证的调查,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是否存在相关性,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等。2.对环境责任和慈善责任的研究在最近几年呈井喷之势。随着国内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再加上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随之而来的自然灾害也陡然增多,人们开始把注意力更多地投入到环境污染的问题上来。自然而然,企业作为环境保护的关键一环,对其是否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也引起了学者们更多的争议。2008年的5·12汶川地震更是引发了学者们对自然灾害中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的大量探讨。此后中国相继出版了一引些慈善与企业绩效的相关专著,如《中国慈善蓝皮书》等,既填补了国内在这一领域研究的空白,也比较完整地阐述了慈善与企业的相互影响机制。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外国的发展历程 早在19世纪企业社会责任还处在萌芽时期,关于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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