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预备交流职位
宣城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预备交流职位说明

宣城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预备交流职位说明一、公务员管理类(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群团组织)(一)正科级领导职务层次预备交流职位(共38个)职位名称:市委办公室文书政工科科长负责本机关人事政工工作,切实掌握政策规定,认真、及时办理相关具体事项;负责指导收文办理、发文办理、档案整理管理和电子政务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确保公文处理工作优质高效运转;负责市委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催办和反馈工作,确保领导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到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负责人;负责做好市委各类会议、活动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做好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本办全体人员会议的通知、记录和相关事项的落实以及中心组学习秘书工作;负责市委、市委办的印信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办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名称:市政协专委办二科科长具体承办提案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名称: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负责组织全市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及理论研究工作;对宣传思想干部进行培训;检查指导市直和县市区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做好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服务工作。
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重大社科课题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定期开展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和奖励。
职位名称: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协调本委各部门的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按照领导要求,起草本委文件、报告和编发《市直党的工作》、《送阅材料》,参与拟定本委全年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文秘工作;负责本委机关的人事管理,承办工资福利、年度考核、人员调配等具体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委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签批文件拟办意见,做好催办、督办,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印鉴;承担会议安排、来人接待、小车使用、环境卫生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本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市直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承担市直单位创建省、市、县级文明单位(机关)的申报和复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利弊分析

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利弊分析常言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也是干部成长的一条基本定律。
在工作中大家也深有体会:在单位里,一个人会经常羡慕别人的岗位好,而被羡慕的人并不感觉有优势,反而叹息道:这个岗位哪里好,工作一点劲也!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究其原因,无非是这个羡慕别人的人,只看到别人岗位的“好”和自己岗位的“不好”;而被羡慕的人因为在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太长,产生了审美的视觉疲劳,身心俱疲,所以觉得不好。
因此,公务员不交流不轮岗是弊远远大于利:第一,任何一名公务员如果长时间在一个岗位上工作,都会产生麻木、疲惫,容易让人失去进取心、从而失去工作激情,造成对工作心不在焉,敷衍了事,思维呆板,创意丧失等,工作起来没有了生机和活力。
第二,公务员长期在一个岗位或一个单位工作,容易陷入经验论,处理事情、解决问题习惯于按经验办事,按习惯思维处理问题。
对于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和工作要求不熟悉、不适应;有的还摆老资格、倚老卖老,工作态度粗暴,方法简单。
第三,公务员长期不流动,导致了部分公务员工作经历和知识结构单一、视野狭窄、思维模式固定、观念老化、方法陈旧,严重影响到了工作质量,无益于工作,无益于单位,无益于社会。
第四,公务员长期不轮岗交流,使得一些心术不正之人能充分利用熟悉工作流程、深知工作漏洞的“优势”,在升迁无望或岗位轮换不畅的情况下,钻工作管理漏洞空子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第五,公务员在一个部门或一个职位上长期任职,很容易形成各种裙带关系、人情网,会导致公务员陷入不良的人际关系包围中,失去执行公务所必需的客观、公正的态度,而且为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创造了使得条件。
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树挪死,人挪活!为什么呢?一是新的岗位、新的平台、新的角度,能让公务员产生一种面临新机遇的感觉,从而激发新激情和活力,调动积极性。
二是公务员轮岗对于盘活公务员队伍中的人才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增强机关活力,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提高办事效率是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政府机构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政府机构股级⼲部轮岗交流实施⽅案政府机构股级⼲部轮岗交流⼯作⽅案为加强⼲部队伍建设,提⾼⾏政效能,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法》(⼈发〔1996〕70号)和《中共abcd关于市直单位机关中层⼲部轮岗交流的意见》(〔2007〕41号),针对我市政府机构股级⼲部的轮岗交流⼯作,制定如下⽅案。
⼀、指导思想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步加强政府机构⼲部队伍建设,优化⼲部队伍结构,提⾼⼲部队伍素质,激发⼲部队伍活⼒,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促进⼯作作风转变,努⼒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好⼜快发展。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轮岗交流⼯作实⾏阳光操作,轮岗交流的⼯作⽅案、⼯作程序要公开透明,⼈员确定要公平公正。
(⼆)量才适⽤的原则。
根据⼲部个⼈的思想状况、⽓质形象、性格特征、业务专长、发展潜⼒和⼯作实绩,将⼲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努⼒实现⼈尽其才、才尽其⽤。
(三)严格控制职位的原则。
轮岗交流要严格执⾏职位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借⼯作⼈员轮岗交流之机超职数或超职位配备⼲部。
(四)顺向流动的原则。
轮岗交流⼀般在机构性质、财政供给形式相同的单位之间进⾏。
公务员在公务员岗位之间流动,也可流动到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聘⽤制公务员不能流动到⾏政单位;⾏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部可流动到事业单位,全供事业单位的⼲部可流动到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差额供给事业单位的⼲部可流动到⾃收⾃⽀事业单位。
(五)回避的原则。
⼯作⼈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单位担任双⽅直接⾪属于同⼀领导⼈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得在其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事、监察、审计和财务等⼯作。
(六)经常化的原则。
加⼤平时轮岗交流的⼯作⼒度,对符合条件的⼈员及时进⾏轮岗交流,实现⼲部轮岗交流⼯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符合交流条件的要随时交流。
中共宣城市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宣城市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1•【字号】宣发[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宣城市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发〔2009〕15号)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宣城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5月21日宣城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公务员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科级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着力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逐步实现公务员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交流轮岗的形式、对象和重点本办法所称的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主要有两种形式:交流、轮岗。
交流是指对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在不同单位之间进行的同一职务层次的工作调整;轮岗是指市直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科级公务员的岗位轮换。
交流轮岗的对象是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科级公务员。
交流轮岗的重点是县处级后备干部,以及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建设规划、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科级公务员。
三、交流轮岗的范围、条件和比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级公务员应当轮岗:1、在同一科室担任正科领导职务满5年的;2、在同一科室担任副科领导职务满6年的;3、在同一科室担任正、副科领导职务满8年,且任正科领导职务满3年的;4、在同一科室工作12年,且任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的;5、在同一科室担任同一层次科级非领导职务满8年,或科级领导职务和科级非领导职务累计满9年,以及不同层次科级非领导职务满10年的。
关于干部实行轮岗交流的几点想法

关于干部实行轮岗交流的几点想法尹显平我局现有在职干部名(局党委有任职权限的),其中妇女干部名、正科级名、副科级名、享受副科级以上待遇(以工代干)名,四十岁以上科级干部名、五十岁以岁上科级干部名,正科级满五年以上名。
由于公路部门长期实行封闭管理,目前干部队伍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弊端:一是对外交流渠道狭窄,基本处在只有调得进来,交流不出去的怪圈中。
二是机关干部阅历单一,很少有机会到基层去锻炼。
三是异地任职困难。
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县局班子成员基本在本局产生,很少异地交流任职。
四是干部队伍严重老化。
由于干部职数限制,使得大批中年干部积压,年轻干部晋升更加困难。
五是内部流动渠道不畅。
由于待遇差异和一些岗位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市局对干部任职的年限也没有严格规定,以致机关轮岗交流非常困难。
不论是市局机关的正(副科长)或科员,还是县局班子成员或股室负责人,许多人在同一岗位上一干就是二个任期以上,有的甚至干到退休,导致工作经历单一、视野狭窄,工作热情逐渐衰退,其工作的一些“惰性”逐步显现,容易疲沓。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针对我局实际,实行干部岗位定期轮换交流制度,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一、实行干部轮岗交流的重要性一是实行干部轮岗、交流是培养干部的有效途径。
实行干部轮岗交流能使干部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这无疑对干部本身十分有利。
一名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上工作,工作环境相对封闭,不利于开阔视野和丰富经验,不利于挖掘其内在潜力。
实行干部轮岗交流,有利于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有利于增强干部的适应能力,有利于干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高能力、成长成才,有利于把干部培养成“多面手”、“万事通”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以后不管把干部放在哪种环境中,放在哪个岗位上,他们都能勇敢面对,都能把事情办好。
可以说,干部轮岗交流是促进干部成长成才的捷径。
二是实行干部轮岗、交流是实现人才合理配置的现实需要。
推行公务员定期轮岗交流经验做法

推行公务员定期轮岗交流经验做法×区推行公务员定期轮岗交流成效显著党政机关推行公务员交流,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区人事局从激活队伍和锻炼干部的目的出发,以落实各项制度为保障,不断创新机制,拓宽交流渠道,勇于实践,逐步完善,实现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统一思想认识,拓宽交流渠道由于制度和观念的束缚,公务员队伍难以流动的问题一直难以解决,这也是困扰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难点所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将公务员管理与队伍建设的重心置于能力建设之上,是人事工作者必须认真研究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人事局认真学习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及有关干部交流的文件精神,提高了对交流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制定了《关于×科级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交流意见》,在充分考虑被交流者切身利益的前提下,依据个人服从组织与合理的原则,在做好街道社保科长跨部门交流的同时,又首次在政府部分经济综合部门、执法监督部门与部分街道办事处之间互派10名人员进行定期轮岗交流,交流人员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行政关系,交流期限为一年。
二、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落实为了确保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人事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各单位人员和科级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为交流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交流的对象、范围和条件,交流对象更加突出了热点部门和岗位,交流的方式和途径更加灵活宽畅,交流的过程也更加民主、开放。
一是以人为本,合理设置。
在调研基础上,×人事局把交流目标锁定在政府部分经济综合部门、执法监督部门与部分街道办事处之间进行,合理设置岗位。
二是着眼实际,注重实效。
×人事局对上报轮岗交流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并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力求派出方、接收方和交流对象满意,达到交流一个、影响一批、活跃全局的效果。
三是突出导向,强化培训。
城管大队内部轮岗制度范本
城管大队内部轮岗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城管大队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能上能下的干部竞争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城管大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规定轮岗分各科室、执法大队中层以上干部和一般执法队员两个层面进行。
第三条轮岗交流原则:(一)坚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坚持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和拟任职务任职条件;(二)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四)新招队员须进基层锻炼,一年内不安排进局机关工作;(五)机关科室人员须有基层工作经历;(六)主城区范围内的执法人员须有乡镇工作经历。
第四条轮岗交流工作在城管大队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事科组织实施。
二、轮岗交流范围和条件第五条轮岗交流范围:城管大队内部各科室、执法大队中层以上干部和一般执法队员。
第六条轮岗交流条件:(一)在同一岗位任职满3年,原则上应当进行轮岗交流,对专业性或连续性要求高的岗位,经城管大队党组研究决定,可以适当延长轮岗交流年限;(二)适应热点岗位工作需要;(三)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四)不具备本制度第二条相关岗位须有特定工作经历规定的;(五)不能胜任现任工作岗位的;(六)城管大队党组讨论决定有其他原因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
三、轮岗交流程序第七条轮岗交流程序:(一)人事科根据城管大队实际情况,提出轮岗交流方案,报城管大队党组审批;(二)根据审批通过的轮岗交流方案,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相关科室、执法大队;(三)轮岗交流人员按照人事科的要求,办理轮岗交流手续;(四)轮岗交流人员到岗后,须尽快适应新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五)轮岗交流期间,人事科负责对轮岗交流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轮岗交流待遇第八条轮岗交流人员享受以下待遇:(一)轮岗交流期间,享受原岗位待遇;(二)轮岗交流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适当岗位。
机关基层人员流动方案
机关基层人员流动方案背景介绍机关基层人员流动是指在国家机关和其它政府机构中,员工在相互转岗、轮岗或调任等不同职务之间的互动过程。
这种流动是为了保证职务任免公正透明、提高工作效率和达成机关目标的必要手段。
因此,任何政府机构都需要设计和实施一套完善的机关基层人员流动方案,以便为机关公务员提供发展机会和规范员工缺编补齐。
目的和意义机关基层人员流动方案有助于提供公平、公正和透明的人才选拔机制。
通过这个方案,机关可以让更多的员工参与到公务员职业中,相互之间交流和学习,提高整个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技能水平。
此外,机关基层人员流动方案也有助于减少人才的流失,这是目前机关工作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
通过设计和实施一个完善的方案,机关可以更有效地留住优秀的人才,提高机关的整体实力和影响力。
方案框架机关基层人员流动方案可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轮岗职务轮岗是指机关基层人员在同一个职务等级内相互进行任职调动。
这种调动主要是为了促进人才的交流和学习,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
每个员工必须在职务轮岗期间学习新的技能、知识和经验,以便更好地适应机关的工作需要。
2. 职务调任职务调任是指机关基层人员在不同的职务等级之间进行任职调动。
这种调动主要是为了满足机关工作需要和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
在职务调任期间,员工必须学习并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职责,积累新的经验和能力。
3. 岗位交流岗位交流是指机关基层人员在不同部门或单位之间进行岗位的交流。
这种交流主要是为了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沟通,以及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在岗位交流期间,员工必须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积累新的知识和经验。
4. 成长计划机关基层人员的成长计划是指为机关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和个人发展方向的辅导服务。
通过这个计划,机关可以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的发展方案,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职业机会和发展前景。
5. 对外培训对外培训是指机关利用外部教育培训资源,为员工提供相关领域的教育培训。
2022年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
2022年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文档)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适应新时代财政工作发展新要求,健全干部培养、管理、使用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财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支持高质量发展,对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提出新要求。
轮岗交流是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提高干部综合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有效办法。
第三条轮岗交流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轮岗交流由局党组统一领导,保证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组织培养原则。
建立干部定期轮岗机制,为干部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三)坚持考核激励原则。
健全干部岗位履职考核机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四)坚持工作稳定原则。
轮岗交流要稳妥有序推进,保证科室工作的连续性和平稳性。
第四条轮岗交流主要对象为局机关在岗干部。
第五条轮岗交流适用情形(一)在同一科室连续工作5年的科长或一、二级主任科员,应当轮岗交流;(二)在同一科室连续工作3-4年的副科长或三、四级主任科员,应当轮岗交流;(三)在同一科室连续工作2-3年的科员,应当轮岗交流;(四)干部岗位经历单一或需要通过轮岗交流提高综合能力的,可以轮岗交流;(五)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可暂缓轮岗交流或者不轮岗:(一)因职责需要正在参与重大工作任务尚未结束的;(二)三年内将到达退休年龄的;(三)其他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
第七条同一科室同时轮岗交流一般不超过2人,同一科室正副科长一般不同时轮岗交流。
第八条轮岗交流程序(一)定期酝酿,提出方案;(二)充分征求意见;(三)党组会议研究;(四)岗前谈话;(五)交接工作,及时到位。
第九条轮岗交流相关人员要做好工作交接,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岗位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第十条健全鼓励激励机制,对多岗位历练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在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第十一条以岗位履职为重点,健全干部考核评估机制。
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五篇范文
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五篇范文浙江信息职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干部成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轮岗交流是指学院党委根据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为使干部能在多个工作岗位接受锻炼,提高其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以干部的任期情况为主要依据,有计划地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中层领导干部职务轮换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用人用岗的原则;(3)坚持民主、开放、竞争的原则;(4)坚持讲求实效、群众认可的原则;(5)坚持人才应用和工作需要;(6)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第二章对象和范围第四条学院党政机关与教学单位、教学辅助单位、党群部门与行政部门之间,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干部交流。
沟通范围为学院中层领导干部。
第五条、干部交流轮岗的对象-2-(一)需通过轮岗交流经受锻炼,丰富经验,提高水平的年轻干部。
(二)长期在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财务部、学生部、后勤部)工作的干部;(3)根据工作需要,完善领导班子结构,充分发挥干部专长。
(四)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六条轮岗时间的规定(一)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并担任该职务三年以上的,应当轮岗;任职6年以上的,必须进行岗位互换和轮换;(2)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部门担任正副职务满8年的,应当进行轮换。
(三)经学院党委研究,认为需要交流轮岗的岗位和对象。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进行通信:。
(一)接近退职年龄的,原则上不作交流。
(二)由于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
(三)经考核考察确定不称职的。
(四)正在接受该组织的违纪违法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五)其它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第三章程序与实施第八条干部轮换交流工作由学院党委组织,学院党委领导人事处根据实际需要,有步骤地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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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芜湖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交流轮岗
预 备 交 流 职 位
(共71个)
一、正科级领导职务预备交流职位(共39个)
代码 单位 预备交流职位
A01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信访科科长
A02 市政府办公室 应急办(总值班室)主任
A03 市委政研室 经济调研科科长
A04 市信访局 信访接待科科长
A05 市直机关工委 组织部部长
A06 市委老干部局 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A07 市委党校 办公室副主任
A08 市委党校 总务处副处长
A09 市档案局 法规宣传科科长
A10 市总工会 经济技术劳保部部长
A11 团市委 学少部部长
A12 市发改委 高技术产业科科长
A13 市经委 技术进步科科长
A14 市经委 电力能源科科长
A15 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科长
A16 市科技局 综合计划科科长
A17 市地震局 副局长
2
A18 市民委(宗教局) 办公室主任
A19 市民政局 社会事务科科长
A20 市司法局 司法考试教育科科长
A21 市财政局 资产调配科科长
A22 市劳动保障局 就业科科长
A23 市城建委 科技科科长
A24 市农委 科技教育科科长
A25 市水务局 水利科科长
A26 市林业局 办公室主任
A27 市卫生局 工会办主任
A28 市卫生局 团委书记
A29 市审计局 监察室主任
A30 市国土资源局 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A31 市统计局 人口社会科技科科长
A32 市物价局 价格监督检查四分局分局长
A33 市物价局 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A34 市粮食局 调控科科长
A35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法规科科长
A36 市市容局 办公室主任
A37 市市容局 行政审批科科长
A38 市招商局 招商联络科科长
A39 大桥开发区 经济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3
二、副科级领导职务预备交流职位(共13个)
代码 单位 预备交流职位
B01 市委办公室 信息科副科长
B02 市政协办公室 联络一科副科长
B03 市委组织部 党员电教中心采制科科长
B04 市总工会 办公室副主任
B05 市司法局 办公室副主任
B06 市财政局 综合科副科长
B07 市财政局 财政税费征管局非税科科长
B08 市人事局(编办) 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副科长
B09 市审计局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B10 市物价局 价格监督检查二分局副分局长
B11 市城市规划局 市政科副科长
B12 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科长
B13 大桥开发区 财政局科长
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预备交流职位(共8个)
代码 单位 预备交流职位
C01 市政府办公室 主任科员
C02 市发改委 主任科员
C03 市财政局 主任科员
4
C04 市审计局 主任科员
C05 市环境保护局 主任科员
C06 市物价局 主任科员
C07 市粮食局 主任科员
C08 市人防办 主任科员
四、副科级非领导职务预备交流职位(共11个)
代码 单位 预备交流职位
D01 市纪委(监察局) 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D02 市总工会 副主任科员
D03 市民政局 副主任科员
D04 市城建委 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D05 市交通局 副主任科员
D06 市商务局 副主任科员
D07 市统计局 副主任科员
D08 市供销社 副主任科员
D09 经济技术开发区 副主任科员
D10 大桥开发区 副主任科员
D11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 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