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规章制度
社会工作规章制度
【篇一:社工部职责及规章制度】
医院社工部工作职责
1、深入临床了解病人的社会历史背景,为临床诊疗提供生理因素
以外的参考数据。理解和疏导病人心理情绪,防范可能出现对医护
人员的服务和治疗不满;
2、监督医务人员,为病人提供合理的服务和诊疗;
3、了解病人需求,为其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包括提供院内资源和
社会资源;
5、参与病人费用管理,组织催讨病人欠费方面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社工部介入临床工作流程
一、出现以下情形,应告知社工部:
1、病人明显存在和发生生理因素以外复杂的情绪问题;
2、病人或家属不明原因地拒绝配合医生的检查和治疗;
3、病人对医护人员的服务产生严重不满;
4、病人不积极缴纳医疗费用;
5、病人遭遇本院可以设法解决的特殊困难。
二、处置的基本程序:
1、一般情况下,由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有社工部介入的必要,即可通知社工部。
2、社工部到科室先了解病人情况,沟通后处理意见供临床科室参考。对于社工部的原则性意见,临床科室必须遵照执行。
3、特殊情况下,社工部可自行到科室调查,相关科室必须配合。
4、病人有意愿的,可嘱其直接来社工部。
5、情况较为严重的,社工部应知会相关部门或直接向医院领导报告。
社会工作部规章制度
1、落实社会工作任职人员的岗前和在岗培训计划,并根据社会工作者任职规范和岗位要求,对岗前社工进行职业道德、岗位规范、法
律法规进行上岗前培训,同时对在职社工进行后续培训,帮助上岗
社工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及岗前培训。
2、定期对社会工作小组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跟综管理、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协助一线社工开展的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的专业指导,并对典型个案进行重点评估、备案、推广。
3、社工部劳动用工管理以及社会工作者的劳动关系管理;日常行政
事务管理和执行;内部财务制度的执行和管理;购买服务经费的监管、审计。
4、社工人才市场的管理和社会工作者人才库的建设、人才信息收集、人才招聘、派遣和人才储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登记注册;负责对派遣社工及总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负责定期
召集专业会议。
5、对有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需求意向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和和各类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策划和推介;对购买服务的政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联络,并及时掌握和了解外派机构、人员的
相关信息并进行管理,对存在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和处理。
6、负责义工队伍的发展和建设,不断壮大义工队伍;制定义工组织
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制定和完善义
工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负责组织义工围绕福利院工作,开展
安老、扶幼、助残等社会救助服务和社会公益性活动。
7、负责义工各种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义工组织和义工的日
常管理工作,做好对院内社工的统一编号、发证、备案和各类原始
报表及义工记时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建档工作;负责义工组织对
内对外的对口联系、协调、协作和业务交流工作。
8、主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广和落实社会工作的有关精神,积
极开展服务领域拓展及服务推广工作;负责接受各机构和单位以及
个人对社会工作的政策、作用、职位设置等专业内容进行咨询、宣导;同时,对有需求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策划及推介。
9、负责对拓展项目的日常监管,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和困难;负责对项目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负责对
实施项目的绩效考核,并对项目及相关人员的奖惩提出实施方案;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
10、以机构为主题独立开展的社会服务,其中包括公益性服务项目
的承接和推广以及有偿性专业服务;负责对外服务热线的接听和问答、服务案例的转介等。
【篇二:社工管理制度】
社工岗位制度
1、严格遵守《社会工作者守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
参与全院的社会行政工作,协调社会活动所需的策划、组织、落实
工作,服从养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安排,按照养老院的工作
时间上下班;
2、抓好社工队伍建设、督促社工完成继续教育、注册工作;
3、普及社工知识,提高全院职工及老人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和认知度,每年组织一次社工理论知识的培训;
4、根据住养老人的需要,提供康复娱乐、个案工作、小组工作、争
取社会互助等服务,以维护老人的残存功能,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5、善于收集和总结工作中的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社会工
作的宣传和报道;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相关内容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为老服务能力,并将所学运用于工作实践;
7、抓好义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周边社区的联系与合作,积极
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好资源为机构服务的
优势;
8、积极关注养老院的其他工作人员,与之建立良好工作关系,并运
用社会工作专业工作方法开展相关专题培训,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
识和了解的程度;
9、协助护理部、业务院长完成相关行政工作,努力发挥自身特长和
专业优势;
10、社工必须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专业知识和技能,自觉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11、社工应富有爱心、耐心、热心于老年社会工作,尊重老人,平
等对待每一
位老人,积极了解老年群体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制定并
实施计划,帮助老人谋求社会福利;
12、明确角色和职责,发挥专业特长,遵循“以案主为本,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为老年人解决所出现的心理危机、精神慰藉及人际沟
通问题,引导住养对象积极改善养老观念、形成健康、积极乐观的
生活态度;
13、社工有责任维护和保障服务老人的权利和利益。严格遵守社工
专业伦理守则,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服务
对象的个人资料,应遵守保密原则;
14、社工虚心接受督导或其他社工的意见、批评与建议,并做出积
极的回应;
15、社工应明确自己在机构中的角色,与其他工作人员做好沟通,
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16、社工应按时完成个案、小组等工作目标,从而确保在职、在位
发挥社工作用,提高服务水准。
【篇三:社工培训管理制度(2014 baidu)】
社工培训管理制度
机构内部培训:新同工入职培训、同工在职培训
同工参加外部培训:社协继续教育培训、其他外出培训
同工内部培训奖励制度
培训制度附则
1.1.1. 机构内部培训制度(由同工直属领导或督导负责)
1、岗前培训
(1) 机构文化和制度培训。目的是使同工了解机构发展史,熟知机构
宗旨、机构理念和服务范围;学习和掌握机构行政管理制度、工作
制度。
(2) 岗位培训。培训部门要对新同工拟任岗位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
悉岗位职责、日常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工作要领等。
(3) 案例研究及模拟实习。以案例形式讲解本机构在开展活动中的经
验和教训,使新同工尽快了解工作模式,掌握一些基本原则和工作
要求。
2、在职培训
(1) 岗位及项目培训。是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位或项目知识、专业技能、规章制度的培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每次培训集中解
决一至二个问题,边学习边提高。
(2) 转岗培训。对机构同工进行内部调动时进行的培训,为其适应新
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技能。
(3) 待岗、下岗培训。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或不胜任本职工作人员,
或经常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人员的培训,以期达到胜任本职工作为目的。
(4) 升职培训。同工职务晋升后的培训,针对新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
的理论、知识、
技能,以尽快胜任新工作。
(5) 常规培训。初级督导、督导助理培训及同工之间的分享讨论、角
色扮演、案例分析等技巧方面的培训;讲师、会议主持、记录等能
力方面的培养。
(6) 学习小组:为鼓励同工采取自主+朋辈学习模式,学习范围包括
专业服务相关的理论、实务技巧,同工可自发组织形成学习小组(2
人以上),选取一个明确的主题进行学习,机构给予组员每个月2
小时的工作时间进行学习、讨论和分享,学习小组的期限为半年(1-
6月第一期、7-12月第二期),每位成员须在学习小组结束后撰写
专业文章或学习心得,篇幅不少于一篇,字数不限。
1.1.
2. 同工参加外部培训制度
1、注册社工继续教育培训(注册社工需要完成一年80个学时的培训)
(1)免费培训:如果同工有加班积累的调休时间,在工作时间参加
培训可以调休参加培训(主管领导批准即可);没有加班时间可以
调休,要在工作日参加培训的,需要填写《同工培训申请表》需经
主管领导审批。个人休息时间参加培训则不需填写申请表。
(2)收费培训:需填写《同工培训申请表》报上级主管及机构领导
审批。
(3)培训后提交材料:同工参加培训后须填写《同工培训报告》,
并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在团队会议或机构会议与其他同工进行分享。
2、非注册社工继续教育培训
(1)免费培训:非注册社工参加培训要在培训主办方有剩余名额的
情况下,经得培训主办方的同意后才能参加培训。培训申请按照注
册社工培训申请流程进行审批。
(2)收费培训:非注册社工参加收费培训需填写《同工培训申请表》报上级主管及机构领导审批。
(3)培训后提交材料:同工参加培训后须填写《同工培训报告》,
并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在团队会议或机构会议与其他同工进行分享。
3、其他外出培训
(1)市内、市外培训:同工参加市内、外与目前工作紧密相关的公
益服务相关讲座、培训、工作坊、交流等,培训申请参照以上流程
进行。
(2)个人外出培训:同工个人自愿参加市内外学习培训,提升自身
能力的,不能占用工作时间,所产生的费用同工自理。
1.1.3. 同工内部培训奖励制度
1、承办社协分领域培训沙龙的奖励:
(1)机构承办分领域培训,所承接的服务费将根据《深圳社工分领
域培训沙龙操作指南》的相关要求,对主讲人、分享人、工作人员、主持人、点评人等给予补贴。
(2)奖励认定标准:社协审核通过。
(3)奖金发放形式:资金到位后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个人。
2、机构督导及同工自办培训奖励
(1)主讲人、分享人培训补贴标准为:25元/学时。班主任及工作
人员补助共50元/次。
(2)奖励认定标准:培训满意度调查达到85%以上满意。
(3)奖金发放形式:培训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金额的50%,待自办培训通过社协审核后发放剩余50%。
3、奖励制度具体说明
(1)主讲人工作职责:培训主讲人主要负责培训课程开发,并在培
训前5个工作日,撰写好培训方案书、讲师简介联系方式及培训讲义。此外,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培训主讲人可根据需求指
定负责该次培训的班主任及工作人员。
(2)培训班主任工作职责:培训班主任及工作人员负责自办培训的
统筹,协调和具体安排。具体包括,培训前5个工作日,将培训方
案上传市社协培训网站后台,并发布培训招募通知。培训中负责场
地安排与协调,准备培训相关物资。并打印培训相关签到表,意见
反馈表,培训补贴明细报销等相关资料。培训后整理培训档案,并
将档案电子版于培训后3个工作日内上传市社协网站后台,纸质版
档案将在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往市社协培训部机构自办培训
的相关负责人处。
(3)机构80%以上同工(含实习生)参加培训,培训满意度达到85%。
(4)邀请外部讲师、督导人员等到机构培训,机构80%以上同工(含实习生)参加培训,培训满意度达到85%,由讲师指定相关人
员担任班主任,负责培训筹备,协调等工作。讲师补贴视具体情况
来定,班主任补贴为50元/次。
(5)机构内部同工培训奖金发放时间及形式:培训每半年统一报销
一次(分别是7月底和次年1月底),由机构领导审核通过后,以
现金的形式发放。
1.1.4. 培训制度附则
为保障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本着对机构及同工负责任的态度,特制定以下附则:由机构出资的培训,参加的同工在培训后6个月内离职的,机构有权追回50%的培训费用;培训后3个月内离职的,机构有权追回80%的培训费用;培训后2个月内离职的,机构有权追回全额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