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宣传手册ppt
财政系统惠企利民宣传手册

财政系统惠企利民宣传手册
标题:财政系统助力企业发展,造福民众宣传手册
引言:
财政系统一直致力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为企业和民众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本宣传手册旨在向广大企业提供关于财政系统的各项政策,措施和优惠,以及如何申请和享受相关权益的详细说明。
让企业了解财政系统的服务与支持,实现更好的发展,并通过企业发展的持续壮大来造福民众。
第一章:企业税收政策
1.1 免征法人所得税政策
1.2 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1.3 税收优惠政策指南
1.4 减免税申请与享受指南
第二章:企业融资支持
2.1 优惠税收政策的融资支持
2.2 银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2.3 技术创新基金资助计划
2.4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第三章:创新和科技支持
3.1 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
3.2 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政策
3.3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
3.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奖励政策
第四章: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
4.1 企业人才培养补贴政策
4.2 人才引进和创业支持
4.3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4.4 人才住房补贴与购租政策
结语:
财政系统将继续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为民众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与福利。
本手册提供的信息仅为参考,具体操作流程和政策解读还需参照相关部门的最新公告和政策文件。
感谢您对财政系统的关注和支持!
(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和目标受众,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调整章节内容和宣传手册的格式和风格。
)。
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完整版)

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完整版)目录第一部分:可以为您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 (1)1.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有哪几家,经营范围是什么? (1)2.了解您家门口的银行---农村信用社 (2)3.邮政储蓄机构能为您提供哪些服务? (2)4.有哪几家保险公司在农村乡镇设有保险业务代办点? (3)5.我国金融业由什么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3)第二部分:了解最近出台的农村金融新政策 (1)6.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出台后,各类资本可以何种方式进入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1)7、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资格和注册资本金分别有什么要求? (2)8.这些新的金融机构会给农民朋友带来哪些实惠? (3)9.您怎样成为资金互助社的老板(理事长、董事长)或股东? (3)第三部分:当家人不能不了解的储蓄业务 (5)10.什么是储蓄?如何办理储蓄存款的开、销户业务? (5)11.什么是活期储蓄?活期储蓄存款有哪些规定? (6)12.什么是定期储蓄? (6)13.什么是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整存整取有哪些规定? (6)14.什么是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办理有哪些规定? (7)15.什么是教育储蓄?如何办理教育储蓄? (7)16.教育储蓄到期支取有何规定? (8)17.存折遗失了怎么办?预留密码遗忘了该怎么办? (8)18.国家对存款人有哪些保护? (9)第四部分:贷款为您排忧解难,助您发家致富 (10)19.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0)20.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借款人的条件有哪些? (11)2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是什么? (11)22.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信评定及贷款额度确定是如何进行的? (11)2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与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11)24.什么是联保贷款?其金额和期限有什么规定? (12)25.申请联保贷款的农户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联保贷款的用途包括哪些? (12)26.具备什么条件的农民可以自愿组成联保小组? (12)27.如何办理农户联保贷款? (13)28.联保小组成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13)29.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14)30.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5)31.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多长?如何申请及签订借款合同?15 32.借款学生违约会有什么后果? (15)33.什么是个人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16)34.贷款展期是怎么回事? (16)第五部分:家有闲钱,您可以谨慎选择的投资方式 (17)35.什么是债券?其特点是什么? (17)36.什么是国债?如何买卖国债? (18)37.什么是投资基金?其基本特点是什么? (18)38.如何买卖基金? (18)39.基金投资有风险吗?你知道基金产品与储蓄国债等理财产品的巨大差异吗?1940.什么是股票?股票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20)第六部分:现代银行结算工具,保障您的资金现金安全 (22)41.什么是个人电子汇款业务?怎样办理? (22)42.电子汇款业务有哪些特点? (23)43.办理电子汇款业务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3)44.什么是银行卡? (23)45.什么是借记卡?有什么特点? (24)46.什么是ATM机(自动柜员机)?它有哪些基本功能?取款金额和次数有何限制?2447.使用银行卡签名消费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25)48.银行卡密码的使用要注意什么? (25)49.什么是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26)50.哪些省市的农民工朋友返乡后可办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26)51.哪些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可以办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27)52.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是如何对持卡人收费的? (27)53.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取款限额是多少? (28)54.办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28)55.什么是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如何分类? (28)56.怎样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哪些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8)57.人民币结算种类有哪些? (29)58.哪些结算方式主要适用于同城范围?哪些主要适用于异地? (29)59.票据活动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29)60.持票人票据丧失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29)61.如何办理挂失止付? (30)62.个人和单位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哪些行为要禁止? (30)第七部分:正确识别非法金融和非法集资 (31)63.什么是非法金融机构? (31)64.什么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1)65.你知道什么是非法集资活动吗? (32)66.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32)67.你知道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经常都是打着哪些幌子进行的吗? (32)68.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活动? (34)69.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34)第八部分:慧眼识假币,爱护人民币 (36)70.什么是假币,它分哪几种类型? (36)71.识别人民币假钞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36)72.第五套人民币的防伪特征主要有哪些? (37)73.发现假币怎么办?持有、使用假币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39)74.遇到残损人民币如何兑换? (39)75.哪些是属于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对此将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40)第九部分:学会使用手中的外汇 (41)76.目前在我国主要可兑换的外币包括哪几种? (41)77.到哪些地方可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使用? (41)78.外币兑换的价格有那几种? (42)79.个人能否开立外汇账户?有哪些具体要求? (42)80.个人外汇账户的资金能否自由划转,如何办理? (43)81.个人存入或提取现钞有何限制? (43)82.出国、求学或邮购国外商品,没有外汇,可向银行购买吗,应如何办理?4483.个人如何进行外汇理财?如何支付使用涉外保费?.44第十部分:诚信是金,任何人都必须恪守的立身准则 (45)84.什么是个人信用档案? (45)85.个人信用档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46)86.建立个人信用记录需要申请吗? (46)87.良好的信用记录会给个人带来哪些好处? (46)88.什么是中小个业信用档案? (46)89.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对中小企业有什么好处? (47)第十一部分:居安思危,农民保险少不了 (48)90.什么是保险? (48)91.什么是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48)92.什么是农业保险? (48)93.如何找合法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办理保险? (49)94.应该如何填写投保单? (50)95.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通知保险公司? (50)96.为什么有的理赔申请会被保险公司拒绝? (51)第十二部分:正确处理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 (52)97.农民朋友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怎么办? (52)98.中国银监会能为农民朋友提供哪些帮助? (52)99.中国保监会能为农民朋友提供哪些帮助? (52)100.中国证监会能为农民朋友提供哪些帮助? (53)附录: (54)部分金融机构全国统一热线电话 (54)第一部分:可以为您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目前,可以为县及县以下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可分两类,一是银行业机构,包括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以及遍布城乡的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和正在试点并将陆续开办的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和资金互助社;二是各类保险公司。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宣讲活动

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在基金规模扩大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的宣讲,促进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参保人和单位的合法权益,特举办本次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宣讲活动。
二、活动目的1. 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和单位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社会保险意识和安全意识;2. 深入解释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增强参保人员和单位的理性参保和合法权益保护意识;3. 推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经验,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健康发展。
三、活动内容1.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宣讲讲座,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进行深入解读,并就参保人员和单位在缴费、提取和投资运营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预防和应对措施;2. 举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案例分析交流会,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深入剖析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和风险,共享成功的管理案例和经验,提高参保人员和单位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认识和理解;3. 设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交流台,向参保人员和单位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待遇享受、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交流服务,解答他们关心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4. 发放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册、手册、海报等,向参保人员和单位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注意事项,提高他们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四、活动对象本次活动的主要对象是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和缴费单位,特别是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活动形式本次活动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推广和宣讲,通过举办讲座、交流会、交流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更多的参保人员和单位了解和参与到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宣讲活动中来。
六、活动策划本次活动由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共同筹划和组织开展。
银行 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详细版)

1.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2.许诺超高收益率;3.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4.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5.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6.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或“理财产品”;7.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8.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
银行 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
(详细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内以非法集资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多发态势。这些违法犯罪涉案金额大、涉及群体广、社会影响大,直接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市场秩序,而且极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P2P网络借贷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方式与防范重点近年来,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成倍增长,由于缺乏相应法律定位、政策标准和行业规则,市场主体鱼龙混杂,非法集资案件大量爆发,风险迅速蔓延。此类案件有一些是以P2P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另有一些则是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掮客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极易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二)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基金宣传活动方案策划

基金宣传活动方案策划一、项目背景和目标1.1 项目背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理财的日益关注,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成为了投资者追求稳定收益的首选。
然而,由于基金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和认知不足的问题,很多投资者对基金产品仍然存在不了解或误解的情况。
因此,通过开展基金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基金知识,提高投资者的基金意识和理财能力,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1.2 项目目标本次基金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向广大公众传递基金知识,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认知和理解,培养投资者正确的理财观念,提高我国基金市场的整体素质,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
二、策划内容和活动方案2.1 宣传形式(1)线上宣传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基金知识、市场动态、理财心得等相关文章,增加投资者对基金的认知和了解。
(2)线下宣传组织线下宣传活动,如基金知识讲座、投资者教育培训班等,提供专业的基金知识培训,帮助投资者提高基金理财能力。
2.2 活动内容(1)策划开展网络投票活动,评选“最受欢迎基金产品”、“最佳基金公司”等,借助网络传播力量,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并关注基金市场。
(2)举办基金知识讲座,邀请知名基金经理和行业专家进行分享,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了解和认知。
(3)组织投资者教育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士授课,通过案例分析、实用技巧等方式,帮助投资者提高基金理财能力。
(4)策划投资者沙龙活动,通过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方式,分享投资心得和经验,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的平台。
(5)组织基金开放日活动,开放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让投资者近距离了解基金行业的运作机制和规则。
(6)开展基金知识竞赛活动,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基金知识的学习和考核,提高投资者的基金知识水平。
2.3 宣传媒体(1)报纸、杂志与相关媒体合作,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定期刊登基金知识、行业动态等文章,增加投资者对基金的认知和了解。
(2)广播、电视与电台、电视台合作,播放基金知识、投资建议等相关节目,通过广播、电视等渠道向公众传递基金知识。
基金宣传推介活动方案策划

基金宣传推介活动方案策划一、活动背景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参与基金投资。
然而,由于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理解和认知存在一定的差距,很多人对基金投资仍然存在误解和疑虑。
为了推动基金投资的普及和发展,让更多投资者了解和参与基金投资,有必要开展一场基金宣传推介活动。
二、活动目标1. 提升公众对基金的认知度和了解程度,消除对基金投资的误解和疑虑;2. 向投资者传达正确的基金投资理念和风险管理意识,引导投资者科学投资;3. 增强投资者对基金公司的信任和认可,提高市场的参与度和活跃度;4. 推动基金市场健康发展,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活动内容1. 场地布置活动现场应选择易于参观和了解的区域,如金融街或金融大厦,以增加活动的专业感。
布置一个基金知识展示区,使用简单易懂的展板和展示物品,可包括基金历史、基金类型、基金公司介绍等内容。
同时设置不同基金公司的展示区,投资者可以了解各家基金公司的成立时间、管理规模、业绩等信息,以便做出投资决策。
2. 基金知识讲座邀请基金行业内著名的投资经理和专家学者,针对基金投资的基本知识,如基金的概念、特点、风险与收益、基金管理策略等进行讲解。
通过生动有趣的讲解和案例分析,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基金投资。
讲座可以设置为数个不同主题的小组讨论形式,以满足不同参与者的需求。
3. 投资者沙龙安排一个互动交流的环节,邀请来自基金行业的嘉宾和投资者代表,就基金投资的热点话题进行讨论。
投资者们可以提前提交问题或话题,并在活动现场与嘉宾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这样的环节可以增加投资者之间的互动,让大家更好地共享经验和学习。
4. 基金投资体验区设置一个虚拟基金投资体验区,通过模拟股票交易软件或基金投资平台,让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的模拟操作。
活动现场可以配备专业的基金经理指导投资者,解答他们的问题,并提供个性化的投资建议。
通过实际操作和模拟体验,让投资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基金投资的具体过程和风险。
7.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增加适当性管理)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管理人的责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应当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基金销售机构的责任】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三条【基金销售协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第四条【合理的注意义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募集机构应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二)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第五条【保密义务】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第六条【投资者资料保存义务】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七条【募集专用账户开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联名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
7.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增加适当性管理)

xxxx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xxxx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公司发行私募基金所有募集行为均需依据本规范进行,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产品宣传推介和销售基金行为均需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管理人的责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应当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基金销售机构的责任】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第六条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七条【基金销售协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第八条【合理的注意义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