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宁波 影视发展扶持政策

宁波对于影视发展有一些具体的扶持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产业定位与规划:宁波将影视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之一,纳入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特色型区域文化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支持:宁波市设立了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影视产业项目在宁波市内拍摄制作、重大影视文化活动举办、影视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税收优惠:对于在宁波市内注册的影视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服务:宁波鼓励金融机构为影视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动设立影视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探索建立符合影视产业特点的投融资体制。
人才引进与培养:宁波重视影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影视人才来宁波发展,支持高校、培训机构等开展影视人才培养和培训。
市场开拓:宁波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影视节展活动,支持企业在海外市场推广和销售影视产品。
版权保护:宁波加强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建立健全版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产业集聚发展:宁波积极推进影视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建设影视拍摄基地、后期制作基地等,促进影视产业与当地
经济深度融合。
总的来说,宁波市在影视产业发展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从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人才引进与培养、市场开拓、版权保护到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推动宁波市影视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15•【字号】甬政发[2007]122号•【施行日期】200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07〕2号)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甬党〔2007〕1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和发展,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创新型国家高新区(一)充分认识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意义。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加快科技创新和加快高新产业发展的载体。
2007年1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这是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发展高新产业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市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高新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
宁波国家高新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奋发有为,明确目标,自立自强,创新强区,为加快我市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宁波国家高新区在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加快高新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高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使其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真正发挥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二)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必须围绕创新链、创业链和产业链的建设,集中发挥科技研发、创业孵化、发展高新产业示范和机制创新等功能,构建起以核心区为基础,与联动区、扩散区相呼应的开放式发展体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发展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十条政策举措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发展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十条政策举措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8.20
•【字号】甬政办发〔2020〕53号
•【施行日期】2020.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发展重点领域新
兴产业十条政策举措的通知
甬政办发〔2020〕5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甬党发〔2020〕9号)精神,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培育和发展新动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加快发展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十条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分工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0日。
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分区规划1. 背景宁波市中心城区鄞州片区是宁波市的主要发展区域之一。
为了统一规划和管理该区域的发展,制定了宁波中心城鄞州片区的分区规划。
2. 目标该分区规划的目标是为中心城鄞州片区的发展提供指导,优化土地利用,促进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 分区原则分区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合理布局:合理划定各个功能区域的位置和范围,使不同区域的发展相互补充、协调配合。
- 产业优化:结合鄞州片区产业特点,将不同产业分布在适宜的区域,提升整体产业发展水平。
- 资源保护:注重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公共服务:合理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基础设施,满足居民需求。
-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传承鄞州片区独特的历史文化。
4. 分区划定根据鄞州片区的地理特点、土地利用现状和发展需求,将中心城鄞州片区划分为以下几个分区:1. 商业中心区:集中发展商业、金融、办公等业态,打造宁波市中心城的商业核心。
2. 产业园区:集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等,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3. 居住区:规划住宅区域,提供多样化的居住选择,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4. 教育科研区:发展教育科研机构,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科研平台。
5. 文化旅游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区域吸引力与知名度。
6. 生态保护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供绿色生态空间,促进可持续发展。
5. 实施措施为了有效实施分区规划,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详细的分区规划方案,明确各个分区的具体功能和要求。
- 加强跨部门协调,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 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
- 完善相关法规和管理措施,加强对规划的监管和执行力度。
分区规划是中心城鄞州片区发展的重要基础,它的实施将为区域的经济繁荣、城市品质提升和居民生活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希望通过该规划,实现中心城鄞州片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XX区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doc

XX区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X区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全面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发〔2015〕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建设文化强区目标,以做大增量、做强存量、做足亮点为工作重点,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全区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按照“改革创新、务实担当”的工作要求,以推进文化产业加快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抓手,以着力增强服务平台建设为支撑,突出抓好重点项目、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文化旅游科技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四项重点工作,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埋头苦干,促进全区文化产业有新的突破和成效。
2、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文化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文化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文化产业成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
发展一批高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建设一批产业聚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园区,打造一批文化产业新产品、新项目、新业态,形成一批人气旺、市场广、前景好的消费新增长点。
二、主要任务1、促进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建设,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实施重点项目、园区带动战略,全力做好XX创新谷、XXXXXX产业园、XXX博园、XX湿地等项目的服务、协调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整合政策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力度,打造XX数娱广场,XX广告示范园基地品牌,提升XXXX动漫、XXXX数码等企业数字动漫研发水平。
坚持创新引领、市场推动、模式创新,依托XX科技园人才智力优势,建设一批产学研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宁波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08.05•【字号】甬文广新〔2016〕127号•【施行日期】2016.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文广新〔2016〕127号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范和加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对原《宁波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财政教〔2012〕67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宁波市财政局2016年8月5日宁波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快推进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范和加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纳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专项用于扶持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第三条使用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职责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和市财政局是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申报评审、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各县(市)区文广新闻出版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市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和绩效报告工作。
第二章支持对象、方式及具体标准第五条支持对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纳税,从事原创漫画、动画或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运营服务,提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或机构。
鄞州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鄞州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2019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19〕6号)精神,积极促进我区动漫游戏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动漫游戏资金)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动漫游戏资金由区财政按年度预算安排。
第三条动漫游戏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作品研发补助;(二)衍生产品合作补助。
第二章、资金补助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申报单位基本条件:(一)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二)具备承担项目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三)具备较好的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第五条申请作品研发补助条件:(一)企业作品获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我区;(二)作品能充分体现当代社会主义正能量和弘扬传统文化精髓,符合全区动漫游戏扶持方向;(三)动漫作品获国家相关部门备案和发行许可,游戏作品获国家相关部门备案和批准,且作品已具实体并已竣工;(四)需有一定规模的动漫游戏制作团队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五)作品实际投入在50万元以上,得到评审验收组推荐。
第六条申请衍生产品合作补助条件:(一)需是动漫游戏企业开展产业链和多产业融合,涉及动漫游戏与信息软件、电商平台、文具、服装、广告、创意和媒体等产业合作,重点支持动漫游戏在服装、文具、玩具、网络平台、衍生品、文化创意和新媒体中的应用;(二)已具产品或方案实体,能有效提升传统产业或产品的品牌和形象,申报项目或作品需具有授权证明和一个以上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三)申报项目已发生销售额20万元以上;(四)项目实施效果良好,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效应,得到评审验收组推荐。
第三章、资金补助标准第七条补助标准及奖励办法:(一)作品研发补助额度对经认定列入的动漫游戏作品研发项目,按实际财务投入额的30%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衍生产品合作补助额度对经认定列入的动漫游戏衍生产品合作项目,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销售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DOC可编辑范文】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全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任务,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目标、任务分流、分级分口负责、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要求。
实行相关部门、乡镇任务分级分部门负责、分类推进,限期完成。
现将《漾濞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立项分解如下:一、**县文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文体局责任人:茶德根、姜晓水主要任务:在当前“事改”工作的基础上,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管理、职工全员聘任制改革为核心,借鉴、引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县文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通过改革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人才结构合理、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主要目标:根据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完成全县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时限要求:按“事改”期限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关于基础文化管站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县文体局责任人:姜晓水主要任务:在巩固提高原有“两馆一站”建设的基础上,按照达标要求和方便群众、适应今后面向市场发展要求,研究制定目标尚未达标的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在新形势下创新机制、加快建设、加强管理的实施意见。
主要目标:从今年开始,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两馆一站”全部达标。
时限要求:实施意见由县文体局于今年4月10日前提出,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后,以县政府办文件于XX年5 月10日以前下发并开始实施。
三、关于漾濞县灯光球场的改扩建及老礼堂等场所的改造意见责任单位:县文体局、县城建局责任人:姜晓水、岳喜华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灯光球场的改扩建及老礼堂等场所的改造方案及具体实施意见。
主要目标:通过改造及扩建,要突出特色,提升灯光球场的硬件设施水平,使周围的场地与灯光球场融为一体,成为县城人民休闲娱乐的主场所。
时限要求:改扩建方案于XX年4月10日前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后开始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7•【字号】甬政发[2008]110号•【施行日期】200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发〔2008〕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扎实推进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建设一批新兴、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37号)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产业基地是指依托当地资源、经济、科技、人才等优势,以产业政策为导向,发展前景良好、行业特色鲜明、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力强、布局相对集中的产业群体以及外部发展环境配套完善的产业集聚地。
我市培育和扶持产业基地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融合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围绕国家九大重点产业振兴规划为目标,以创新转型发展为主题,以创建国家级各类先进制造业产业基地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培育工业创新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发挥各类工业园区(含开发区、城市功能区等,以下简称各类园区)及块状特色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基础、资源及创新要素集聚等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区域功能布局,突出重点园区、核心企业、知名品牌、重大项目、优秀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集群化、企业集聚化、工业园区化、分工专业化,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和优化升级,建设国内领先、富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我市培育和扶持产业基地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突出主导产业,加快把各类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国家级的现代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有优势的高端服务业基地、创业创新的优质服务基地。
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加快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政府应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定更加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和补贴,为文化企业和创意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同时,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文化产业的良好发展。
其次,加强文化产业与科技创新的结合。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将科技与文化产业相结合,可以创造出更具市场竞争力和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
政府应该加大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文化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引进,推动新媒体技术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产品的创意和价值。
此外,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对文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于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具体的人才培养政策和引进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于文化产业,提供更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和发展潜力。
另外,加强文化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于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加大对文化企业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展览和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产业合作,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创意理念,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提升我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后,加强文化产业的品牌建设。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立和提升文化产业的品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和文化企业应共同努力,加强对文化企业的品牌建设,提升文化企业的创意品牌和文化产品的品牌形象,增加品牌溢价和辐射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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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政办发…2011‟151号
印发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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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1年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2011‟1号)精神,结合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使用的范围和对象
在本区注册并纳税的文体服务业(不含政府及部门所属的事业性单位),主要包括:
(一)动漫游戏企业
(二)影视传媒企业
(三)演艺娱乐业
(四)博物馆
(五)连锁书店
二、扶持奖励政策
(一)鼓励发展动漫游戏产业
1.对落户我区的动漫游戏企业,其生产用房在500平方米以上,其房租给予第一年全免,后二年减半的补助,并连续三年给予企业实现经营收入、增加值、利润总额对地方财政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80%的奖励。
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实行“一企一策”。
2.对著作权属我区企业的原创动画片,在中央台17:00至 - 2 -
21:00时间段首播的给予每分钟2000元奖励,其他时段首播的减半奖励,每家企业最高限奖100万元;在宁波市和省级电视台17:00至21:00时间段首播的分别给予每分钟500元和1000元奖励,其他时段首播的减半奖励,最高限奖30万元和60万元。
在多个电视台首播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3.对出版发行我区原创动漫作品的单位,国家级的按其发行收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省级的按其发行收入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5万元;市级的按其发行收入的2.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5万元。
4.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动漫产业基地的动漫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5万元、5万元的奖励。
5.对从事动漫游戏产业的高级人才,连续任职1年以上的,经认定后,按其上年度实现的个人收入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给予奖励,最高限奖20万元。
6.动漫游戏企业参加政府组织国家级以上的会展,其参展的注册费、展位费、装展费(经主管部门认定)给予50%以内的补贴。
网络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行的,每款游戏给予30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发展影视传媒产业
1.对我区单位(个人)投资电影制作并经国家批准发行的,经审计后按投资额的10%的标准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上述电影作品获得国家级大奖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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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我区单位(个人)投资制作的电视剧在市级台播出的,每集奖励补助0.5万元,在省级台播出的,每集奖励补助1万元,在国家级台播出的,每集奖励补助2万元。
在多个电视台首播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三)鼓励发展演艺娱乐产业
1.对在我区购置商务用房的演艺娱乐企业进行补助。
对新办达到一定规模,在我区购置商务用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文化企业,经营期满一年后经评估认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8万元的开办补助;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2万元的开办补助;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开办补助,并在三年内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的80%奖励。
我区文化企业举办省级以上有较大影响的文体活动和品牌展会,经评估认定,给予4万元补助;在市级以上的,经评估认定,给予2万元的补助。
2.对我区演出团体在大型文体场所举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演出的,经评估认定,分别给予100%、50%的场租费补助,非营利性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营利性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鼓励发展民办博物馆
1.对民办博物馆建设给予一定补助。
民办博物馆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投资额度在每平方米4000元(指建筑造价)以下的,予以3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投资额度每平方米4000 - 4 -
元及以上的,予以5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最高限补400万元。
2.按参观人数进行补助。
对免费参观的博物馆,区财政按参观人数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经文化部门审核确认后予以补助。
3.对民办博物馆的临时展览给予一定补助。
临时展览分大型(藏品300件以上)、中型(藏品150以上—300件)、小型(藏品100以上—150件);区内博物馆组织市外藏品来本馆展出的,大型每次补助3-4万元,中型每次补助2-3万元,小型每次补助1 -2万元;到市外进行异地巡回展出,大型每次补助4-5万元,中型每次补助3-4万元,小型每次补助1-3万元;到国外进行展览,大型每次补助8-10万元,中型每次补助6-8万元,小型每次补助4-6万元。
(五)鼓励书店连锁经营
对新华书店农村图书发行连锁网点补助。
根据网点面积档次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店面装修和信息化建设等。
面积60以上-100平方米,出版物陈列品种2000种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5万元;面积100以上-150平方米,出版物陈列品种2500种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出版物陈列品种3000种以上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
两项条件不符合同类标准的,按相应低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在三年内每年按一次性补助标准减半进行补助,用于补贴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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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点扶持
选择5家实力较强或潜力较大的文化企业和5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鼓励民营资本组建文化演艺公司,支持音乐原创、影视传播、工艺品设计、广告设计等文化创意企业发展。
三、附则
(一)凡享受上述政策的文化企业,必须在我区注册纳税、办理统计登记并承诺经营6年以上(兑现时需签订承诺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体系和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对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重大群体劳资纠纷的、取消享受本政策。
(二)民办博物馆,必须经区文化部门批准和民政部门登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依法办馆。
(三)6月底前注册的单位,按当年度结算享受;7月后注册的单位,从次年起享受政策。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服务业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文广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实施,并负责解释。
主题词:经济管理文化细则△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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