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bluPPT参考
民事诉讼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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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含义 (二)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
(三)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和再审 (四)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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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民事诉讼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他 民事诉讼程序还包括特别程序、督促程 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 程序和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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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 的概念:是指基层 人民法院及其派出 法庭审理简单民事 案件和简单经济纠 纷案件所适用的程 序。
(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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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审程序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是指由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 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 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 引起的诉讼程序。
2、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调整民事诉讼 关系 ,是社会关系中具有自身特点的社会关 系 ,决定民事诉讼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 门。
3、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规定主要是程 序问题。还规定愈民事诉讼相关的非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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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 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 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 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 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 事业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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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三)移送管辖 和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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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事诉讼参加人
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诉讼的 当事人和类似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人。
第一章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按照属地原则处理 (二)对空间的效力 (三)对时间的效力 :不溯及既往的效力. 五,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1.几种观点: (1)程序工具论;认识上的偏差:实体法目的地位、程序法处于从 属地位; (2)程序法具有优先性和目的性.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历史事件,缺 乏外在的客观评判标准;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 绝对的 认识案件事实;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案 件事实的认识是在双方对立的观点中获得 (3)场论:民事诉讼是由诉讼法和实体法构成的场,两者同在宪法的 规定下服务于民事纠纷的解决。一驾马车的两个轮子;民事实体法的 性质社会规范和裁判规范;民事诉讼法保障民事实体法的实施;民事诉 讼法具有促进民事实体法发展的作用。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之 间彼此交汇(证据法领域
(三)纠纷解决说 1、提出日本学者兼子一,考察普通法和历史上的解决方法 2、内容: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在没有既定法时应发挥积极 作用,创制法律解决纠纷;诉讼应当与其他的纠纷机制协调 3、积极:法官的主动性和与其他机制的协调。理论困惑:大陆法系 国家法官地位、违背案件事实的解决算否解决 (四)私权保护说 1、背景:法典编撰;自由资本主义;法学研究的兴起 2、基本内容:保障私权;法官不享有立法权;诉讼法是实现实体法 的工具。 3、评价:积极意义:民事诉讼法学第一次体系化努力,提出的许多 概念成为基础;有利于民事实体法确定的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 消极意义:民事诉讼法学的独立;无法因应时代的变化.
三、民事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 1、与仲裁 (1)相同点;都有第三者介入;都是一种强制解决纠纷的方式;裁决的 结果都有既判力和执行力 (2)不同点;纠纷解决者不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不同;当事人的选择 权限大小不同;纠纷解决的救济程序不同;在某些具体原则上存在差别. 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 (3)关系:仲裁和诉讼是互相排斥的;监督 2、与人民调解 (1)不同点:纠纷解决者不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不同;效力不同;是 否依赖当事人合意不同; (2)相同点:都是有第三者介入的纠纷解决方式;受理案件的范围都无 明显限制 (3)关系:民事契约,当事人可以之起诉;人民法院对指导.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 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 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 司法建议。
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修改为:“ 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个人的罚 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 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
(四)时间上的效力
时间上的效力指民诉法在什么时间之内适 用以及民事诉讼法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我国现行民诉法自 1991 年 4 月 9 日颁布 起生效。 修改后:
三、民事诉讼法的发展
(一)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 (二)民事诉讼法的国际化 (三)民事诉讼法的多元化 (四)民事诉讼法的社会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四、对修改条款的浅析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对 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 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 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 的司法建议。
四、修改条款对照分析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对有前款 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 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 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原条文为第一百零三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 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1 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1 -4略)
程序保障说---从正当程序的观念出发,认 程序保障说---从正当程序的观念出发,认 为民事诉讼的正当性来自其程序的正当, 因此,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在于“ 因此,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在于“为实现 当事人自律性的纷争解决提供程序的保 障”。 程序保障说” “程序保障说”则反映了宪政国家对宪法 所规定的基本人权的关注。 所规定的基本人权的关注。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3)

(二)社会救济 (三)公力救济 (四)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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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诉讼
•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 二、民事诉讼的目的 • (一)民事诉讼目的的概念和意义 • (二)国外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 • 1.私权保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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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
•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性质 •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 部门法 • 基本法 • 程序法 • 二、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 (一)对事的效力 • (二)对人的效力 • (三)空间效力 • (四)时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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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 (一)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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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 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 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 • 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 体现了法院审判权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 •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发展 • 1. 国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发展 • 2.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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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 1.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所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 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解析三大诉讼(课件)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

D
④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值20得22我年们1学2月习30日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课堂习题
5.福州市长乐法院在狠抓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启动包括“
云服务”“云调解”“云执行”在内的“云司法”司法活动中诉讼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课堂习题
3.原告沈某与被告张某因技术原因就某处石矿山界限范围划定出现纠纷,并诉至法
院。该案件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后才申请撤诉,避免了“案结事不了”现象。该
案的妥善处理得益于“动员一切力量参与调解,部分移动,上下努力”的调节机制,
对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可谓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是解决各种纠纷的最佳途径
A.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一样,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 B.诉讼又称“打官司”,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D
C.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D.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022年12月30日
THANKS
,涉案金额近3500万元。“法庭+商会”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工作机制①让人民调解员
参与诉讼审判,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 ②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③有利于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推动2法0治22社年会1建2月设30日 ④既降低了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D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刑事诉讼附带
课堂小结
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地位
含义
诉讼
类型
特点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课堂习题
1.2022年4月,王某与甲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三个月内交齐十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1)民事诉讼: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依法进行的全部诉讼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活动):发生在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行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受民诉法调整的,存在于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2)民事诉讼主体必然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不一定是民事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不是民事诉讼主体(3)民事纠纷解决方式①民事诉讼:不告不理、法定性和规范性、强制执行力保障【法院调解是公诉,具有强制力】②民商事仲裁:协议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适用范围限定【财产】③人民调解:社会救济、调解协议“可诉可确”【三方,有中立第三方;合同效力】④和解:协商解决【双方,无约束力】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1)民事司法程序类型①诉讼程序: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传统简易+简易中的小额诉讼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②非讼程序:特别程序(选民资格除外)、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不反诉、不辩论、不开庭、不调解、不二审、不再审、在基层】③执行程序(2)民诉法属性:基本法、公法、部门法、程序法(3)效力:在我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适用我国民诉法,与当事人国籍无关第二章民诉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一、民诉法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被告平等】→民事诉讼当事人各方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2)同等与对等原则①同等(国民待遇):在我国诉讼中,赋予外国或无国籍的当事人与我国当事人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②对等(报复):外国法院限制我国当事人权利的,我国法院以对该国当事人予以限制(3)辩论原则(事实、证据问题)①贯穿诉讼程序全过程,不适用于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②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专属权利③辩论方式:可口头可书面④未经当事人辩论不能判决(4)处分原则(诉讼请求,超判、漏判问题)①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对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可以自由自支配②处分权的行使是相对的,法院可以进行干预(5)诚实信用原则→所有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均受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6)检察监督原则①监督范围和对象:民事审判检察监督+民事执行检察监督②监督方式:抗诉+检察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须经该检察院检察委讨论决定二、民事诉讼基本制度(1)公开审判制度(开庭审理≠公开审理)→例外:应当不公开:①涉及国家秘密②涉及个人隐私③法律另有规定可以不公开:①离婚②涉及商业秘密③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公众查阅裁判文书“三不能”:未生效不能查;调解书不能查;涉密涉私不能查【审理一般要公开,但是也有些例外;国秘隐私绝不开,离婚商秘申不开;评议过程秘密来,宣判一律要对外】(2)回避制度①回避对象:审判人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与检察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执行人【勘鉴书审执翻检=看见叔婶(普)执“番碱”(粤)】②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决定回避③回避时间: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此后才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③回避事由:→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a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b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c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d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e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f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一章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4、身份权关系的民事纠纷,是指因 侵害民事主体的身份权而发生的民 事纠纷。
例如:因侵害教育权、抚养权、监 护权、赡养权、探视权、继承权、 生育权、忠诚权、扶助权而引起的 民事纠纷
四、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1、自力救济 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 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它包括自决与和解。 儒家中和文化的影响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
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活动以及由此 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和。
法→灋
广义和狭义的民事诉讼法
其他法律 法规 民法通则,婚 姻法等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广义的民诉法
狭义民诉法(民事诉讼法典)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1、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主要调整民事诉 讼活动和民事诉讼关系。
六、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在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 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 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 关系的总和。
“诉”和“讼”的含义 诉,告也,是一种行为,具有告知、告 诉、控告的意思。 讼,争也,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与内容的关系。 “诉”与“讼”合为一词,见于《后汉 书·陈宠传》,书中记述:“西州豪右 并兼,吏多奸贪,诉讼日百数。”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史简况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概述 三大诉讼法的异同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历
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也叫民事争议,是指平等 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
内容的社会纠纷。
二、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 2、民事纠纷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 内容。 3、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具有选择性。 4、民事纠纷的内容具有可处分性。
5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5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第一节民事基本原则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贯穿民事诉讼全过程,对民事诉讼各主体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行调整,并对民事诉讼活动起指导作用的根本性准则。
它是民事诉讼立法的基础和根据,是民事诉讼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和反映。
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二)性质1.内容的根本性是立法者指导思想、理念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民事诉讼本质规律和内在的精神价值追求2.抽象性3.效力贯彻民事诉讼活动始终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三)功能1.立法准则立法者在制定民事诉讼法时,必须以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目标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为根本前提或出发点。
基本原则是立法者思考和行动的原点、参照系。
2.行为准则为参与诉讼活动的主体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引导性的方向和模式。
3.造法功能为法官创造性地司法提供基本的规范指引。
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四)内容一、独立审判原则(一)法律依据《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民诉法》第6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刑诉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行诉法》第3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二)含义裁决民事案件的法官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自主地、不受外界干预地作出决定。
1、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1)民事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行使民事案件的审判权。
(2)审判权由人民法院作为整体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