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中心城区15平方公里详细规划

慈溪市中心城区15平方公里详细规划
慈溪市中心城区15平方公里详细规划

一、前言

为落实和深化《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塑造高水平的城市形象,并通过规划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特制定慈溪市中心城区15平方公里详细规划(法定图则)。

慈溪市是杭州湾地区新兴的中等城市之一,在区域城镇体系中是宁波大都市的发展重点;总体规划将慈溪市确定为长江三角洲南翼工商名城,宁波大都市北部中心城市。随着杭州湾大通道的打通,慈溪将会成为连接上海和宁波的节点和枢纽。从规划发展看,沪、杭、甬对慈溪的辐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同时慈溪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也会加大,必将带动城市传统产业升级与城市开放度的增强。目前,慈溪在建成区内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使得用地功能进一步优化,更符合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

从城市演变形态来看,市区由最初1平方公里的旧城,沿慈甬路蔓延生长,继而向纵深拓展,形成由中心向外扩张的圈层形态。而原来的核心,即传统的旧城商业中心城区由于设施落后,承载能力下降,已日渐衰落,为了重塑中心城区形象,现正在对旧城中心按照CBD(中央商务区)的模式进行改建;而慈甬路作为商贸街的确立,使它成为城市的核心发展轴之一;同时新城大道沿线公共建筑的形成,使它成为城市的另一发展轴。

市区现状建成区范围内农村人口约占城市人口的一半,造成新建城市居住区较完整,而农居无序发展的局面,土地利用率较低,形成众多城中村,严重影响到城市的面貌。对大量的农居点进行改建,引导村庄建设纳入城市的整体规划制约之中。

市区水网密集,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现有的峙山、乌山、教场山、龙头山、虎屿山等山体也可成为城市绿化与景观的构成要素。正在进行的“城河治理”与“山体还绿”工程将为塑造具有“山水特色”的城市景观提供条件。另外,已建的虞波广场、新世纪广场、寺山文化广场等城市形象精品工程,也创造出一定的环境景观基础。

本次规划编制以法定形式出现,试求通过一定法定程序和过程,加强规划编制、管理更加公开、科学、规范,将操作性层面中得指令性内容,通过法定程序达成各方共识并确定下来,为规划成果提供了实施保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二、现状概况与分析

㈠规划区位及范围

本规划区位于慈溪市区西南部,东临新城大道,西至西二环路和龙头山东南侧、峙山公园西北侧,北靠开发大道,南至杭甬高速公路连接线。

㈡规划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为1549.77公顷。

㈢自然条件

整个地形为平地,整个地势南高北低,除规划区南侧区域内有部分农田及空地外,其余均为建成区。

另外,在区域南部有教场山、虎屿山、龙头山、峙山和乌山五座山体,浒山江、大塘江两条主要河流。

㈣交通现状

本规划区道路网络基本形成,纵向道路主要有西二环线、青少年宫路、孙塘路、新城大道;横向道路主要有北二环路、慈甬路(慈甬路)、南二环路、前应路及规划区南侧的杭甬高速公路连接线。东西向主干道间距基本符合要求,而南北向只有新城大道和西二环线两条主干道,两条道路之间的间距达到了3.75公里;南北向的城市次干道只有孙塘路且孙塘路仅为双向车道,在高峰期车辆极多,饱和度达到1.04。规划区范围南北向干道网密度过稀,从而使大量交通流量压在主干道及其交叉上,造成交通饱和状态。

规划区现状大量单位的出入口开在主干道上,并且靠近交叉口处,增大了路网尤其是交叉口处的交通压力。支路系统不完善,且断头路太多,难以起到有效分流主干道的交通流量。

静态交通方面公共停车场及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严重滞后于机动化发展;路外停车场数量不足,泊车位不足造成激动车辆随意停放、利用人行道停车的现象比较多。

㈤土地利用现状

1、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内总用地为1549.77公顷,已建用地约1377.21公顷。

2、用地布局

商业金融用地主要分布在老城商业区、慈甬路、三北大街、环城西路-峙山路、青少年宫路-环城东路-乌山路、孙塘路、南二环路,其中,老城商业区现正进行改造,建设CBD;随市级党政迁至新行政中心,老城区已不再是市级行政中心,但还有部分机关单位分布于峙山路附近;在现状用地当中,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在大塘江沿线、前应路南侧任分布着成片旧村;文化娱乐设施主要有青少年宫;广场用地主要有虞波广场、峙山文化广场两处;公园主要有教场山公园、虎屿山公园、龙头山公园和峙山公园四处;在南二环与浒山江相交处存在相当数量的企业用地。

三、规划依据、原则与目标

㈠规划依据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3、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4、《慈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5、其他有关城市规划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技术规范。

㈡规划原则

1.遵循城市总体发展原则

2.公众参与原则

3.控制与改造相结合原则

㈢规划目标

将规划区建设成为交通顺畅、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具有以商业金融、办公、居住为主,集游憩、医疗、文教为一体的多功能高品质现代化城市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

1、进一步深化总体规划的功能布局和路网结构;

2、从城市设计入手,完善城市整体的空间形态布局,重点突出城市轴线、景观节点和绿化系统,创建高品质城市景观规划区;

3、以旧城、旧村改造为重点,合理划分居住用地,确定建设周期,落实公共配套设施;

4、编制市政综合规划。

四、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㈠性质

依据《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与现状实际情况确定本规划区性质与功能定位:以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居住和游憩为主要功能的具有慈溪特有历史风貌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

㈡人口规模

依据《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与现状实际情况确定本规划区人口规模为约16.7万。

五、用地布局

㈠用地规划原则

商业金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居住用地成片集中布置,现状旧村用地加强整理,配套用地统一布局的原则。

㈡用地规划结构

规划区总体结构:沿大塘江、浒山江形成“┍”形的以商业金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公园、绿地和广场为主的功能规划区,为倒“Z”型分布的现代化城市中心的一部分;“┍”形区域的东南侧区块以居住用地为主,公园、医疗卫生用地、商业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为辅的功能规划区;“┍”形区域的西北侧区块以居住用地为主,公共绿地、商业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为辅的功能规划区。

㈢用地规划

用地共分为九个分区,即旧城区、大塘江区、景观大道区、北二环路区、金山路区、乌山路区、园丁路区、峙山区、前应路区。

1、旧城区

范围:环城西路至环城东路、三北大街至慈甬路。

现状旧城区是老浒山镇所在地,也是城市传统的商业中心,目前已形成以解放街商业街为主的沿街商业布局,具有较好的商业街尺度和较繁华的商业区氛围。旧城内还有金融、邮电等大型建筑。旧城内居民区除少部分已改建外,其余多为一至二层的旧民房,市政基础设施较差。由于其城市形成的历史不长,所以基本没有值得保护的历史性建筑和传统民居;但环城水系及北门城门等所构成的城市形态特征是旧城区城市意象的要素。

规划旨在通过对旧城区的改建,提升其城市功能,改善空间环境。特别是在对传统商业区的改造上,将购物与休闲、娱乐、旅游结合起来。在布局上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明确功能区划

突出以解放街为主干、解放街与茶亭路交点为中心的商业中心区,以国道与浒山南路交点为中心的商务区;配套完善城西、城北、城东南三片住宅区;强化沿河滨水绿化及绿化系统和公共空间网络的关联性。

(2)确定商业中心区的合理结构布局

延伸南门大街—茶亭路穿过小山成为区内城市轴线。在轴线两侧既有对称意向又较自由地布置高层住宅及公建,路网系统也较自然地呈方格网化,体现城市发展的连贯性。

(3)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

浒山江、大塘江穿过旧城区,“浒”为水中岛屿的含义。慈溪位于沿海,海与陆地的互动是城市地域特征的体现。规划为反映这一特征,从寓意角度沿浒山江设计出三个重复的“绿岛”,并与教场山遥成对景,完善了浒山江的景观轴线。

(4)完善绿化系统

规划保留旧城北门和北门街,以北门及虎屿山为主体兴建北门公园,并与大塘江、七房池、灯光球场和已建成的古塘绿园联系起来,形成功能齐全的休闲健身场所。将大会堂对外开放、并设置大面积公共绿地,与水门绿园及浒山江连成一片,成为市民活动的另一集中场所。同时,环城河道的绿带串连上述公园及集中绿地,形成旧城区内绿化与商业、居住相连接的绿地系统。

2、大塘江区

范围:青少年宫路至新城大道、三北大街至慈甬路。

该区也是城市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沿外围道路已基本形成以公共建筑为主的建成区,内部仍是大量的旧村,布局较杂乱。大塘江虽然横贯用地东西,但沿河均布满了民房,河道的景观与绿化作用未得到发挥。

规划以大塘江为绿色轴线进行总体布局,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居住区及路网的系统化

在保留拓宽现有干道,开通沿河的环城北路的前提下,结合新区建设将支路路网系统化,把各片已建成区有机地纳入到整个大居住区中,并以孙塘路为界形成东西两个小区块的格局。

(2)大塘江沿岸的绿化

大塘江的意义不仅在于市政层面,更在于其对城市结构、环境的影响,即开辟出一条切入市区内部的绿色走廊。将新(新市政中心和广场)旧(旧城商业中心城区)两个城市中心点联系起来。基于这种认识,本次规划中将总体规划制定的大塘江两岸绿带局部加宽放大,作为居民的公共活动地带。沿这条绿带布置蝶形退台式高层(10-16层)建筑,在实现城市“长高”、保证恰当容积率的同时,又尽量使空气、阳光、河景渗透到各个居民小区中去;形成具有慈溪地理特色的自然与建筑景观紧密结合的新型居住区形象。

(3)文体建筑成团成组

在保留的原则下整建游泳池、篮排球房、青少年宫、文化馆室外环境,结合东门小学扩建形成一组文体建筑群;保护保留陈之佛故居、路甬祥旧居,并增建纪念馆、书画馆等,丰富居民文化体育活动。

3、景观大道区

范围:慈甬路以南,峙山路至浒山江。

该区现状用地以城市单位和工厂、仓库为主,土地利用率较低,是城市用地功能调整的重点区域之一。规划通过开通浒山南路,带动沿线的改造,并以此路为轴线安排规划布局。

(1)形成商务中心城区

随着经济、人口的迅速增长,慈溪市刚从小城市(20万人以下)发展到了中等城市(20-50万人)的规模阶段,城市功能区划将进一步丰富和分化。现在的城市中心城区是商业、金融多功能混杂的单中心,其发展必将是向多中心发展,即商务办公区与商业区分离。目前峙山路一带出现的行政办公区就是这一城市发展规律的体现。

本次规划新开景观大道两侧的地段,位于上述二者之间,是商务办公、金融、酒店(含高档公寓)的黄金地段,可以形成以景观大道与国道交叉点为中心的商务中心城区,而旧城区则以商业中心城区性质为主,两大中心城区相对分离又相互衔接,是近期、中期城市发展的良好结构形式。

(2)形成有特色的城市轴

景观大道具有交通、景观双重功能,因此在道路、河道、山体、建筑、广场五元素相互映衬,形成视线通透,环境优美、富有现代化都市气息和慈溪地理特点的城市轴线。此轴自峙山文化广场起,以商务区高层建筑群为其核心和制高点,至教场山风景区结束,空间序列完整。

4、北二环路区

范围:开发大道至三北大街,教场山路至新城大道。

该区包含了大量的建成居住区和村庄梳理区;在浒崇公路东侧及担山南侧有两处工业区,其中位于担山南侧的浒山镇工业小区已处在居住区包围之中,现正在搬迁调整。该区规划重点是教场山前区块,担山南区块和新城大道西区块。

教场山前的用地中虽以居住功能为主,但须突出浒山北路的主轴线,强调绿化与建筑共同形成的景观序列感,强化山体的对景效果。

担山南侧用地为原有工厂改建,居住建筑布局北部为小高层建筑、南部为多层组团,高层建筑与担山环岛城市节点呼应,形成围合空间,突出开发区的新区特征。

沿新城大道适量安排小高层商住楼,并考虑与新世纪广场,广电中心的空间关系,美化新城大道街道景观。

5、金山路区

范围:慈甬路至南二环路,浒山江至新城大道。

该区基本为建成区,东部已建的虞波花园小区和虞波广场创造出城市的新形象。位于原剑山路东侧的第二棉纺厂需搬迁调整,慈甬路南侧仍有部分村庄有待改造。

规划重点是第二棉纺厂改建及慈甬路南侧局部改建区,沿街建筑布置考虑与国道整体建筑景观相协调;内部住宅区则以多层为主,与周围建成区相衔接,并通过绿带与浒山江绿化相连通,提高环境质量。

6、乌山区

范围:南二环路至天香桥路,浒山江、浒溪公路至新城大道。

该区现状用地为村庄、农田,还有少量建成住宅区和部分工厂,其中南二环路南侧的市印染厂等工厂、浒溪公路东侧横河镇工业小区北部的零散工厂需搬迁调整。

规划以居住新建区和梳理区为主,规划两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和一个精品小区,精品小区采用高层建筑与多层组团混合布置,并以绿化为中心形成错落有致的空间格局。慈溪热电厂规划搬迁后遗留的用地,与东侧用地合并新建一居住小区。乌山绿地扩大,建成一以青少年活动为主的公园。

7、园丁路区

范围:西二环路至环城西路、教场山路,开发大道至慈甬路。

该区现状基本为村庄和部分建成住宅区;沿国道北侧和西二环东侧为工厂,规划将对其进行功能置换;规划沿三北大街西延线两侧新建一部分小高层住宅组团,并设底商住宅,形成三北大街完整的街景立面;同时,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和路网结构。将大塘江绿化向居住区渗透,局部扩大开辟居住区公园。搬迁市水泥厂,建设龙头山公园和居住小区,进一步提升慈溪西大门形象。北二环路宗汉段是宗汉街道的一条重要道路,规划以安排公共建筑为主,并结合新华路南延,完善该地区交通系统,实现环境的改善。

8、峙山区

范围:慈甬路以南、峙山路以西地区。

该区基本以建成区为主,现状用地以行政办公、商业酒店、城市单位及住宅区等多种功能为主,沿峙山路及西南二环路已形成较完整的街道景观。

规划重点是慈甬路沿街改造,此段因国道沿线用地多为城市单位,改造以沿街综合商业设施、内部住宅为主。沿阳光大道两侧安排新住宅区,与已有的阳明山庄等共同形成较高品质的小区。围绕峙山公园和峙山文化广场,形成休闲度假中心。

9、前应路区

范围:前应路以南、杭甬高速公路连接线(规划)以北、新城大道以西、浒溪公路以东地区

该区基现状用地以旧村为主,有部分仓储用地(中央直属粮库)。

规划重点是对该区旧村进行改造,改造以住宅为主。保留浒溪公路东面安排部分仓储用地。

六、居住用地测算与建设分期

㈠居住用地分析与测算

居住用地分为规划新建区、规划改造区、规划梳理区、现状建成区四类,共规划居住用地747.18公顷。

㈡建设分期

尽管本规划是以近期建设目标为重点进行编制,但涉及道路、河道、绿化、市政设施及一些改建区的实现,仍是以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来考虑。所以,在建设周期上应分步实施。

一期建设区以2005年界定,重点是沿慈甬路、大塘江、三北大街、新城大道的区域。

㈢用地平衡

(详见附表1)

七、地块控制

规划区法定图则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中类和小类用地分类标准为依据,划分地块并确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

㈠地块划分

区内用地地块划分由城市主次干道、小区道路、河道、已批用地红线(或宗地)及用地性质确定,区内共划分为9个分区、20个区块,各分区按英文字母表顺序编码自“A”至“Z”,各分区内的地块编号为该分区,编号与阿拉伯数字的组合,例如:A-01,C-24。

㈡控制指标

规划对区内各基本地块主要采用法定控制指标,法定控制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配套设施等5项指标。

1、容积率与建筑面积

规划确定容积率与建筑面积一般依据规划的设计要点及现状确定,要点优先。如果用地界线与已批红线有变化,要点中以建筑面积为准。

2、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

此三项指标依据现状与规划标准综合确定。

区内各地块控制指标详见分图图则。

㈢用地相容性

规划区原则上遵循规划土地利用的基本格局,在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性质不变,确需调整的,须通过法定程序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酌情调整。

规定用地性质的兼容性(详见附表2)。

八、公共设施规划

㈠本规划区公共设施包括市区级公共设施和为本规划区自身服务的公共配套设施两部分组成。公共设施项目与指标按上层次规划及《慈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确定。

㈡市级公共公共设施

1、商业金融建筑主要在旧城区、、慈甬路沿线、三北大街及景观大道两侧安排。在慈甬路和景观大道交叉路口,重点安排五星级酒店、金融大厦、商务写字楼等项目。

2、行政办公建筑主要围绕新政府办公楼、沿新城大道北段安排,保留峙山路部分办公用地。

3、文化建筑主要有图书馆、科教综合中心,围绕大塘江与新城大道交叉口安排;在三北大街和青少年宫路发展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保留市总工会;其他活动设施可结合公园设置。

4、在南二环和新城大道交叉口西南新建人民医院(已建成),在新人民医院西侧预留发展用地,形成是医疗卫生中心,保留妇幼保健医院和峙山医院(精神病医院),迁建红十字医院。

5、体育建筑基本保持不变,对东门小学西侧的体育场馆及游泳池进行改造,结合龙头山绿化安排少量运动场地。

㈢为区内自身服务的公共设施—配套公共设施

1 、教育配套

规划根据教育配套的需要,扩建西门中学、金山中学、阳光实验学校(九年制学校),迁建浒山初级中学(H-30),在龙头山公园东南侧新建一所中学(B-02)、在新华路与园丁路交叉处新建一所中学A-33(九年制学校)、在孙塘路与翔龙路交叉处新建一所中学R-07 (九年制学校)。扩建实验小学、东门小学、西门小学、南门小学,浒山中心

小学、D-06(阳光实验学校内)保留现状,新建实验三小(I-15),另在A-13、A-33(九年制学校)、I-18、R-07(九年制学校)、R-18、L-21、L-09、K-29等地块新建小学8所。幼儿园所共21处,保留5处,规划16处,各小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度安排幼儿园。

规划后的学校规模和数量不仅能够满足城市中心城区人口增长的需要,而且还考虑了市域范围内的人口进城读书的需求,特别是中学更具有较大的余量。

2、商服业配套

商服业配套根据各小区布置设置,商服设施一般沿路安排,社区服务等设施在小区内部安排;结合现状条件和规划布局,一般每个居住区设一综合文化中心。

商业配套中为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重点落实集贸菜市场的规划布点。中心城区共安排市场10处,保留金山市场、西门市场、浒山市场、城隍庙市场,改建三北市场,另在D-10、G-14、M-08(非独立占地)、O-33、Q-46新建5处市场。

㈣市政公用设施

规划结合现有设施共设加油站7处,独立占地社会停车场12处、非独立占地社会停车场11处,小型垃圾中转站5处,公厕50处,其他市政站点,根据市政综合规划设置。

九、道路交通规划

㈠道路系统

1、规划范围内包括8条主干路:

开发大道、北二环路、慈甬路、前应路、西二环路、浒溪公路—峙山路—环城西路—教场山路—浒崇公路、青少年宫路—环城东路—乌山路、新城大道,红线分别为34米、40米、50米三个宽度。

规划改西二环路、前应路生活性主干路为交通性主干路。

青少年宫路—环城东路—乌山路在总体规划中为城市主干路,红线34米宽。其南二环路以北段两侧建筑已形成,近期改造难度较大,本规划遵循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性质、红线宽度34米不变,将原三幅路的横段面形式改为一幅路形式,主车道宽度调整为16米。

浒崇公路在总体规划中道路性质为城市主干路,原规划34米,因规划的交通流量达1800-2000辆/小时且人流较集中,本规划中该路性质不变,红线两侧展宽至50米,保证16米的双向机动车道和两边各5米的人行道。 2、规划范围内包括8条次干路:

三北大街、南二环路、新江路、后二房路-南门大街、剑山路(新线)、孙塘路、担山路、阳光大道,红线分别为30米、34米、20米、20米、16米、24米、18米、40米。

金山路—乌山支路规划南延至天香桥路,南段基本依现状道路定位;天香桥路西延至浒溪公路,以使线形顺畅,形成规则的方格路网,使四周用地边界较为方正,道路交通导向明确、系统完整。

剑山路从原现状路位置东移至市第二棉纺织厂内南北向现状路位置,南二环路以南段取消,南二环路至慈甬路之间段与南门大街—茶亭路—后二房路—海关路相连通,全线升级为城市次干路。原剑山路作为小区内部路。

阳光大道开通后加强了西二环路、前应路的交通功能,将起到引导过境交通向西二环路、前应路分流的作用,有利于缓解峙山路、新江路等道路的交通压力。

3、规划范围内包括14条支路:

金山路-糖坊路、工人路-天九街、水门路、园丁路、环城北路、解放街、阳光路-剑山支路、金一路、实验路、浒山南路、天香桥路、金山路、华胜路、浒山江路。

新开一条城市南北景观轴线道路—浒山南路—浒山北路。浒山南路红线宽52米;浒山北路南段红线宽16米(此段红线宽受城隍庙与浒山江的制约,主要功能是步行和少量公交车行);浒山北路北段红线宽52米,主要是预留出以教场山为对景的景观视线走廊。

教场山东路在浒山北路的北端与新塘村路相连通,在教场山南侧形成一条环路,红线从12米加宽至16米。

环城北路从环城东路沿大塘江延长至西二环路,在新江路至西二环路之间,环城北路与大塘江中间预留约2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

金一路与阳光路连通,线形调直,在南二环路与慈甬路之间形成一条东西贯通的城市支路。

规划在南二环路与前应路之间增加一条东西向城市支路—东山村路,使城市的主、次、支路网结构更加完善合理。

保留现状园丁路,在该路北侧增加一条东西向城市支路——新塘路,走向大致与南北两侧道路平行,东侧路口与园丁新村北现状路接顺,该路在穿过教场山路后与教场山东路连通,在教场山南侧形成一条环路。

水南路在规划中结合道路南北两侧用地的改造,西延至环城西路,取代现状新市路、朱家桥路,形成规则的方格形路网。

规划道路详见(道路规划一览表)。

道路规划一览表

㈡规划范围内道路用地指标Array规划范围内道路用地率:14.5%(中等城市国标:道路用地率:8%—15%)道路

网密度5.02公里/平方公里。其中,主干路路网密度:1.40公里/平方公里(中等城市

国标1.0—1.2公里/平方公里);次干路网密度:1.60公里/平方公里(国标:1.2—1.4

公里/平方公里);支路网密度:1.91公里/平方公里(国标:3—4公里)。

㈢道路定位

遵照和执行总体规划的路网结构、道路系统和土地使用功能布局。

道路走向合理、线形顺畅、交通导向明确。

道路采取正交,避免畸形、错位交叉路口。

利用现状道路,减少拆迁量。

㈣道路交叉口规划及竖向控制高程

1、道路交叉口

根据总体规划中的道路交通规划,规划范围内道路相交均采用平面交叉。其中前

应路与新城大道交叉口、前应路与浒溪公路交叉口为平面环行交叉,开发大道与担山

路交叉口由环行交叉改为平面交叉形式。

前应路与浒溪公路交叉口中心环岛半径25米,环道宽25米,机动车道与非机动

车道之间设置分离带。

城市干路十字交叉口,在路口红线与现状两侧永久建筑物之间留有间距的路口,

路口右侧红线扩展5米,增加一条右转专用车道或作渠化处理。

2、道路交叉口竖向控制高程

道路交叉口竖向控制高程确定原则:满足道路纵坡要求,满足沿路保留现状雨、

污水管线表面覆土深度的要求,满足沿路规划雨、污水管线表面覆土深度的要求,参

考和协调道路两侧建筑物室外散水高程。

㈤不宜开口路段

在交通性干道沿线,各个地块不宜直接对其开车行主要出入口。

㈥静态交通

规划区内共设置了11处单独占地公共停车场,共计5.51公顷,分别为A-47地

块、C-10地块、D-03地块、E-07地块、F-17地块、H-34地块、I-75地块、K-22地

块、K-38地块、O-46地块、Z-23地块,另结合绿地广场设置公共停车场12处。区内其他停车设施主要以各地块的配建停车场、库为主,各地块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按《慈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动静态平衡的要求配建,停车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地面、地下及路边停车方式,各地块停车数量及要求详见各地块分图图则。

㈦公共交通

在本规划区地面公共交通场站分为两级设置:首末站及停靠站, 2、7、11、19、23、24、31路汽车总站位于C-33地块,位于汽车西站内。公交线路停靠站主要布在主次干道。

㈧站场规划

规划保留设置在西二环路西侧C-33地块的客运站场,即汽车西站,其用地面积为1.74万平方米的。

十、城市设计及绿地景观控制

㈠设计原则

1、落实规划区在结构轴线、整体景观环境、景观视廊组织等方面的要求,并加以细化。

2、贯彻从区域范围及整体环境着手的原则,以整体环境、组团空间及建筑环境为重点来体现其整体性和连续性。

3、贯彻便于规划管理操作性的原则,使城市设计指引中的控制性和引导性要求便于在规划管理中的操作和实施。

㈡景观轴线及绿带控制

1、景观轴

大塘江和景观大道─浒山江─教场山两线为中心城区最主要的两条绿色景观轴。大塘江绿轴以自然式形态串联沿河绿化与小区绿地,并连接旧城和新行政中心;景观大道绿轴以规整式形态突出对景效果,并通过多层次的道路绿化形成植物造景。

2、河道绿化带

大塘江、浒山江、两侧按20米宽绿带控制,其他河道按不小于8米控制。

3、道路绿化带

沿新城大道、前应路、浒溪公路两侧设20米宽绿带,沿阳光大道两侧设10米宽绿带。

㈢市区级公园

市区级公园主要有:峙山公园、乌山公园、教场山公园、北门公园。

峙山公园为市级风景名胜公园,现已建成,规划中将公园东端工厂搬迁,适当扩大公园面积。

乌山公园向北拆迁部分村庄和工厂,增扩公园面积,适当增加建筑和游乐设施,建设成以青少年活动为主的综合性公园。

教场山公园向南扩建,开辟正对景观大道的南大门,并将现有教堂与入口广场相组合,结合山体设置台地和景观塔,增强公园的纪念性和景观标志性作用。

北门公园结合虎屿山、大塘江沿河绿化及旧城北门布置,并利用北门街的传统民居形成步行街,使之成为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休闲性公园。

㈣居住区公园和小区绿地

在北二环路区、金山路区、大塘江区、和园丁路区各增加一个居住区公园;小区绿地结合各居住小区结构和沿河绿带设置,力求形成内外通透性的公共绿化系统。

㈤绿化广场

在已有的绿化广场基础上增辟慈甬路沿线新城大道、孙塘路及环城西路路口三个广场。市政广场结合河道整治形成水景、绿化、铺装及小品相结合的广场,既满足仪式活动的需要,又可为市民提供休闲环境。

㈥景观节点

规划区内主要景观节点有:峙山文化广场、前应路口、市政广场、担山环岛、教场山公园、乌山公园、浒山北路与三北大街路口、解放街、浒山南路与慈甬路路口、西大门等。

㈦绿地指标

规划公共绿地190.1公顷,防护绿地约16.43公顷,占总用地的13.3%。

十一、防洪、排涝规划

㈠现状概况及存在问题

1、现状

慈溪市隶属姚江流域,南部为四明山余脉的丘陵,呈东北往西南走向,北部为杭州湾冲积平原。慈溪市属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冬暖夏凉,多年平均气温16℃。慈溪平时多吹季风,全年风向随季节交换,多年平均风速3米/秒。慈溪市雨量丰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273毫米,降雨年内年际分配不均,汛期(4~10月)降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73.3%。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961.4毫米,平原蒸发量为880毫米。海区潮汐属不规则半日潮,涨潮历时6小时,落潮历时6.4小时。慈溪市土壤因受地质构造和第四系地貌控制,形成丘陵红黄壤带、平原湖土带和沿海盐土带分布。

慈溪市虽隶属姚江流域,但真正排水入姚江的流域面积不足19%,大部分地区皆自成水系向北排入杭州湾,又称北排水系,其中又分为西北河、西河、中河、东河四大水系,除西河水系外,其余三水系均自行调空运作。建国以来,慈溪市遭受洪涝灾害的年份有22年共31次,灾害重现期是1.58年,经济损失巨大,市民饱受涝灾之苦。

慈溪规划建设区地处中河水系,建设区范围内主要有纤绳路江、浒山江、虞波江、华佗殿江(三灶江)、一灶江、二灶江、五灶江、六灶江、新埯江、周家路江、赵家路江、房王路江、庙山江等南北方向河道,此外,还有横街江、后横江、大塘江、潘家横江等东西方向河道。规划建设区的雨水通过上述这些河道均汇流至城市下游的四灶浦,再向北入海。在规划建设区以南的山区,现有梅湖水库,截流了南部山区的主要洪水。梅湖水库下游接东横河。东横河为东西方向的环山河道,人民闸以西段向姚江排水,人民闸以东段向四灶浦、水云埔、半掘埔排水。

2、存在问题

⑴由于东横河排水能力不足,使得梅湖水库下泄洪水直接威胁规划建设区的防洪安全;

⑵由于姚江规划洪水位高于慈溪规划建设区南部地区的地面高程,洪水可通过东横河倒灌到这一地区;

⑶规划建设区的排水总出路四灶浦,现状排水能力不足10年一遇,对城市防洪排水影响较大;

⑷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的排水河道排水能力严重不足,排涝不畅,内涝威胁仍严重存在。

⑸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的排水河道纵坡基本为0,水流流速极小,不能满足不淤流速要求,每年的河道清淤管理工作量很大。

㈡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姚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和《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本次详细规划中确定慈溪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含其它城镇及农田区),围圩电排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三天最大暴雨三天排除。规划考虑按20年一遇排涝标准治理市区范围内的内涝排水河道。

㈢防洪、排涝规划方案

慈溪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的主要任务应以抵御外围洪水灾害为前提,以防治内涝为重点,结合河道治理,增蓄水量,改善水环境,强化统一管理,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

遵循科学治水的指导思想,统一规划,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服从全局,着眼长远,搞好水利建设。

防洪的原则是抵制城市外围洪水进入规划建设区,减少建设区外围洪水对规划建设区的侵害和干扰,保证建设区的防洪安全和用地规模。

治涝的原则是保留现有排水河道、湖泊,并进行治理拓宽。进行污水截流,改善水环境;在河道内维持常水位,供市民观赏休憩,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适量新增排水河道,并保证必要的蓄涝水面。

加强管理,保证预警预报系统的完善,提高防洪、排涝的安全可靠性。

1、城市外围洪水的防治规划

(1)城市外围洪水来源

根据市水利部门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慈溪城区的洪水威胁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向,一是姚江发生20年一遇以上标准洪水时,洪水会倒灌回石堰地区,对慈溪城区也会产生较大洪水威胁(姚江20年一遇以上标准洪水水位高于慈溪南部城区);二是梅湖水库发生20年一遇以上标准洪水时,要向下游泄洪(20年一遇时下泄138立方米/秒,50年一遇时下泄180立方米/秒),对慈溪城区产生较大的威胁。

(2)姚江洪水影响的防治

根据《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建设区范围不仅包括现状的横河城镇及慈溪城区,而且在此基础上扩大了范围,部分现状农田区将变为建设区。为抵御姚江洪水对慈溪南部规划建设区的威胁,规划考虑结合石堰围圩工程的修建,加高人民闸顶及围圩堤防高程至姚江50年一遇洪水在东横河回水位以上。

(3)梅湖水库下泄洪水的灾害防治

梅湖水库位于慈溪城区上游,已建库多年,对慈溪的防洪及工、农业和生活用水供应起到了重大作用,这期间积累了大量的水文观测资料。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水库下游地区防洪要求逐步提高,工、农业和生活用水量大幅度增加,在这种新的形式下,对梅湖水库的运用要求已与以前大不相通,因此,规划考虑应根据新的水文资料,进行水文水利分析计算,调整梅湖水库调度方案,使其50年一遇以下标准的洪水,不下泄或少下泄并与城区洪水错峰下泄。

经调洪演算后,如梅湖水库下泄流量仍较大,规划考虑拓宽东横河,并在东横河北岸(左岸)由人民闸至水云浦段筑堤防,将水库下泄的主要洪水疏导至水云浦以东地区,再向北入海。同时按规划标准治理水云浦、半掘浦。

(4)河道构筑物

由于规划建设区内的河道,与东横河、梅湖水库、建设区东侧的水云浦等河道相通,为避免梅湖水库及建设区外围地区的洪水进入规划建设区,规划考虑在城市外侧,在城市河道与外围河道连接处建设节制闸(或橡胶坝)。

2、城区内涝洪水防治

(1)城区水系及内涝洪水防治范围

慈溪规划建设区属慈溪北排水系中河区的流域范围。本次规划我们考虑的流域范围为,西以人民闸、鸣山和鸣山路江为界,南至梅湖水库流域分水岭,东到文武殿江东侧,北至潮塘横江。

为抵御城区内涝洪水,规划考虑应保留并治理规划市区范围内现有的河网水系,拓宽城市排水尾闾四灶浦。

(2)河道流量计算方法

根据市水利院提供的资料,规划采用排涝期平均排除法计算河道规划流量。在规划流量计算时不计梅湖水库流域面积(含水库下游面积,不含石堰围圩面积)。梅湖水库下泄洪水与市区洪水错峰后,可向市区河道泄洪(不得超过河道设计水位),规划考虑在梅湖水库调度方案调整以前,市区河道除承担本流域洪水外,还要同时承担梅湖水库下泄洪水的30%。

(3)河道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依据1:10000地形图,横河城镇以西至余姚界地区地面标高为3.5~3.8(吴淞高程)7米,是石堰围圩区。横河城镇南、东横河以北地区地面标高为3.8~4.67米,为横河围圩区,其中西南部较低,东北部较高。横河城镇北、前应路南及横河城镇以东、东横河以北、虞波江以东地区地面标高为4.2~4.87米,多数为4.67米,为慈溪规划建设区,《姚江流域综合规划》中划为规划横河围圩区。慈溪现状城区和工业开发区的地势是西部和大塘江与南二环路之间较高,地面标高为5.2~5.77米,多数为5.5米;东部、东北部地势相对较低,地面标高为4.5~5.2米,多数为4.87米。

为保证20年一遇洪水不淹没规划建设区,规划考虑将中河区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定为4.8米为宜(因为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大部分的土地地面高程为4.67米~4.87米以上)。

目前,慈溪市在海闸设计时采用槽蓄曲线法,将河网概化成一座水库,建立水量平衡方程,要求部分洪水暂时滞蓄在流域内。为使城市下游河道内的洪水不顶托城市河道内的洪水,保证城市排水的安全,因此规划要求暂时滞蓄在流域内的洪水应滞蓄在河道、湖泊内,并使全流域内的河道洪水位不超过设计20年一遇洪水位。

(4)蓄涝水面

规划考虑在建设区内保证一定的蓄涝水面面积。为此,本次规划中保留了建设区范围内的全部河道,并适量新增加了部分排水河道,对于现有的湖泊水面,也进行了部分保留。经核算,慈溪市中心城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935公顷;建设区内的河道占地面积约为98公顷,湖泊面积约为8公顷,总蓄涝水面面积约为10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5.5%,基本可以满足规范要求。

另外,中河区的现有河网率相对较高,而规划建设区位于慈溪市老城区及其周边地区,有史以来其河网率就较外围的农田区偏低;因此,市水利部门规划将中河区的河网率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这有利于城区的防洪排涝,符合城市规划指导思想,应大力开展这一工作。

3、市区主要排水河道治理规划

(1)规划河道平面位置

为满足城市排涝要求,同时为减少拆迁,减少工程量,保留现有的排水体系,规划考虑在现状河道位置基础上向两岸拓宽,并为保证水流顺畅,对河道适当裁弯取直。

(2)规划河道纵、横断面

规划考虑在满足防洪排涝要求的前提下,为减少城区河道的占地面积,结合慈溪的实际情况,市区范围内的河道规划横断面采用浆砌块石全衬砌的直墙断面,规划河底高程为1.50米,边坡系数为0,河底纵坡为0,20年一遇洪水位为4.8米(吴淞高程),水面坡度为0.00003,流速为0.35~0.48米/秒;50年一遇洪水位为5.2米(吴淞高程),水面坡度为0.00004,流速为0.41~0.58米/秒。

(3)部分现状已治理河道的处理

位于中心城市建设区内的部分河道(如浒山江、虞波江)已完成部分河段整治,我们考虑维持其目前的过水能力,排涝能力不足部分由三灶江进行分担。。

(4)新挖河道

为防止峙山及乌山的山洪直接冲击规划建设区,规划分别在山麓处新挖环山江,将山区洪水分别就近截入附近河道。

根据市水利局的意见,为分散排放华佗殿江的洪水,规划在潘家横江、新横江之间新挖一条河道(新江),北与新江相连,南与新横江相接。

(5)明河改暗沟

规划在晓记江和金山后横江东段的河道位置上均安排了小区路,为解决排涝与道路之间的矛盾,规划将晓记江和金山后横江东段河道改为暗沟,暗沟宽度与上游河道基本一致。

(6)存在问题

由于慈溪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了这一地区的排水条件极为不利,河道流速很小,不能满足规范的河道不淤流速要求,因此,河道内的淤积量较大,要相应做好河道的清淤管理工作。

十二、给水工程

㈠现状及存在问题

1、城市供水厂及配水管网现状情况

慈溪市中心城区现有城市供水厂3座,水源均为水库水。现状鸣山水厂,供水能力2万立方米/日,水源取自梅湖水库;现状白沙水厂,供水能力2万立方米/日,水源取自邵岙水库;现状新城水厂,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日,水源取自上林湖水库。

此外,在城郊横河镇有1座横河水厂,属乡镇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水源为梅湖水库。慈溪市锦纶集团公司内部有1座现状自备水厂,设计供水能力3万立方米/日,水源取自河网水。

慈溪市现状供水管网为多水源环状管网,部分地段为树状管网,现状各水厂出水压力约为0.35Mpa,区域供水最不利点约为0.14Mpa。现状供水管线以钢筋混凝土管为主,耐压能力不强,需进行逐步改造,改造后供水管线为球墨铸铁管,以提高城市供水的可靠性。

2、存在问题

⑴现状供水能力不足,不能满足用水水平的提高及大规模开发建设的需要。在高峰用水时,水量及水压不能满足要求。

⑵城区供水系统不够完善。在城区范围内虽已基本建成环状供水系统,但未形成区域性环状管网,水厂间、新城区与老城区间缺少管网联系。

⑶老城区内供水管道较小,管材多为钢筋混凝土管,耐压能力不强,需城区开发建设进行逐步改造。

⑷节水管理及节水措施不够完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

㈡规划供水范围及规划供水水源

规划城市水厂供水范围除中心城市外,还包括横河镇、坎墩街道和市郊农村。

城市水厂的供水水源均为水库供水,城区供水水源为梅湖水库、邵岙水库、上林湖水库及境外引水(其中余姚梁辉水库引水工程已供水,引水量近期为3万立方米/日,远期为6万立方米/日)。中期及远期必须通过境外引水以彻底确保慈溪市城市供水水源。

㈢给水规划

1、给水量预测

a.给水规划建设用地统计:

慈溪市中心城区由市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规划建设用地约15km2,慈溪市水资源较为紧张,水源较少,需从境外部分引水,因此在规划中应强化城区节水工程的实施,适当控制用水分配,综上所述,确定城市用水指标:中心城区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指标为0.35万m3/Km2·d。

b.用水量预测:

慈溪市中心城区用水量预测如下

Qd=0.35万m3/Km2·d*15 Km2=4.55万m3/日

Q未=0.15 Qd=0.6825万m3/日

Q= Qd+ Q未=5.25万m3/日

经计算,中心城区最高日用水量为5.25万m3/日,最高时用水量为0.304万m3/时。

2、给水水源

中心城区给水水源主要由市自来水公司下属的新城水厂,鸣山水厂,白沙水厂以及城西水厂供给。

3、给水管网

中心城区给水管网采用多水源环状管网,在各水厂之间设置连接管,以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规划考虑结合原有管道,对管径小,管材落后和老化及不能满足现状供水要求的管道进行更换和改造,以减少供水事故,提高供水安全。

给水干管及各配水干管和支管的管材宜压,耐腐蚀,强度高的球墨铸铁管。

配水管网高日系数采用1.30;高时系数采用1.30。

同时发生火灾次数为2次,消防用水量为:65升/秒·处。

配水管网的水力计算按照2020年用水量计算。用水量进行管网平差,。

在高日高时情况下,最不利点选取慈甬路与东外环路交汇处,自由水头不低于0.25Mpa,经计算管网内各节点自由水头均不低于0.25Mpa,各水厂出厂的供水压力不高于0.35Mpa。用高日高时+消防、事故2种工况进行校核时,管网内各节点自由水头均不低于0.246Mpa。

4、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及节约用水

由于慈溪市水资源紧缺,应高度重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用水工作。

(1)逐步实行分质供水,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用水采用河水。

(2)对工业企业及大型公建进行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对城市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于河道补水及市政设施用水。

(4)对生活用水进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节水的法律法规。

(5)推广节水型卫生洁具。

十三、雨水排除规划

㈠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目前,慈溪老城区为雨污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水通过雨污合流管道就近排入河道;新城区为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通过雨水管道就近排入河道。

2、存在问题

现状部分河道断面较小,旧城排水管管径较小,造成雨水排放困难,雨季容易形成积水。

老城区内为雨污合流的排水管道,使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对河道造成较大污染。

㈡雨水管道规划设计标准

1、暴雨强度公式

q= 8413(1+0.71logP)

(t+22.51)0.96

2、设计暴雨重现期及综合径流系数

设计暴雨重现期:P=1.0年

平均综合径流系数:Ψ=0.60

雨水管道出口高于河道常水位。

㈢规划雨水排除方案

规划雨水管道应按照就近排放的原则,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河道。规划将老城区现状雨污合流管道逐步改造为雨水管道。

为使雨水排泄通畅,应对城市河道进行清淤及疏挖治理。

在规划城市道路立交处,在不能采用重力流排入河道时应设置雨水泵站。

为便于雨水管道接入,使降雨时雨水能顺利通过雨水管道排入河道,避免发生积水,应对各雨水出口采取防淤措施。

十四、污水排除规划

㈠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目前,慈溪中心城区现状有1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达到2万立方米/日,占地145亩。在锦纶集团内部现状有1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0.6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现有南、北2座污水提升泵站,提升能力均为1万立方米/日,北泵站占地2.0亩,南泵站占地1.5亩。

慈溪中心城区现有2条污水干线,西区污水干线起于金山小区,沿乌山路至南二环路,向西至阳明山庄以北新江路口处设1座污水提升泵站,采用DN400mm压力管沿新江路向北穿过慈甬路后接入重力污水管,再向北接入现状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干线起于虞波花园,沿新城大道向北至北二环路南侧,再向西在孙塘新村处设1座污水提升泵站,由DN400mm压力管提升至开发区南侧道路,由污水重力管道向西至现状污水处理厂。

2、存在问题

老城区内现状为雨污合流管道,使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对水体造成较大污染。

老城区部分排水管道存在满流及破损现象。

虽然在城区二环路上已修建了污水干管,但污水支线未配套修建,使污水干管没有有效发挥作用。

㈡污水管道规划设计标准

由于污水管道的使用年限较长,通常在50年以上,因此在污水管道设计标准上应充分留有余地,参照用水量标准,用水量的长远增长以及工业用水的节水等因素,规划污水管道的设计标准采用:

居住用地 100立方米/公顷.日

公建用地 120立方米/公顷.日

工业用地 100立方米/公顷.日

规划仓储用地用水量 40立方米/公顷.日

规划市政用地用水量 40立方米/公顷.日

规划绿地用水量 20立方米/公顷.日

㈢规划污水排除方案

污水排除规划包含中心城市建成区、横河建成区及坎墩建成区3部分,农村污水分布比较分散,污水量不大,中心城市建成区、横河建成区及坎墩街道规划应采用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农村地区处理方式可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的原则为:

1、排水体制:城区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老城区逐步将现状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改造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局部改造难度较大的地区维持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

2、污水处理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3、城市生活污水及一般工业废水由污水管道系统统一收集,集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河道或再经深度处理后作为工业冷却水、市政杂用水或城市景观水使用。

4、大型工业企业自建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

5、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必须符合污水排放标准,防止含有有毒成份、重金属成份、高浓度BOD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上述污水须经工业企业进行内部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

(四)污泥处置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采用与城市垃圾相同的方法,进行焚烧、填埋、堆肥,或添加其他有效成分后制造有机农肥。

㈤中水规划

1、规划中水用水指标及中水用水量

(1)中水用水量指标

由于慈溪市水资源短缺,为解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远期应考虑对城市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将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河道补水,道路、广场、绿地的浇洒用水,部分工业企业的低质用水等。

规划市政用地用水量 40立方米/公顷.日

规划道路交通用地用水量 40立方米/公顷.日

规划绿地用水量 20立方米/公顷.日

河道补水 100立方米/公顷.日

2、中水回用规划方案

在现状污水处理厂内建4.5万立方米/日的中水厂,在规划横河污水处理厂内建0.6万立方米/日的中水厂,中水的供水范围为城市中心城区、横河镇区及坎墩街道。

规划横河镇的中水与城区中水厂组成管网系统,在市区规划范围内,沿北二环路、南二环路、前应路、锦纶大道、新江路、新城大道、东外环路布置DN400~DN600mm 中水干管。

十五、供电规划

㈠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慈溪电网是宁波电网的主要组成部分,现有电压等级为220千伏、110千伏、3 5千伏、10千伏、0.38千伏/0.22千伏五个级别。慈溪市的用电主要依靠省电网馈入,地方发电只占全市总用电量的16%。

中心城区现有发电厂一座,即慈溪热电厂,其装机容量分别为2X6MW+1X3MW。

中心城区现有110千伏变电站五座,分别是:浒山变电站、担山变电站横河变电站、宗汉变电站和白沙变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3.9万千伏安。

中心城区有三座35千伏变电站,即:剑山变电站、彭桥变电站和城东变电站,总装机容量5.7万千伏安。

2、存在问题

(1)电力负荷增长迅猛,电网建设滞后。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居民生活用电增长迅猛。近几年,中心城区低压电网负荷年增长最高可达25%,对低压电网造成极大的压力。导致电网损失增大,电压质量差,事故频发。

(2)变电站接线薄弱,供电可靠性差。

中心城区有50%以上的变电站为单电源供电,可靠性差。

(3)变电站布点不足,低压送电半径过大。

(4)城网缺少完整规划,连接不合理。

中心城区大部分10千伏线路没有形成环网供电或手拉手接线,配网尚未实现自动化。

(5)架空裸线的敷设方式急需改变。

架空裸线不仅影响城市景观,而且与城市建设用地和其它城市设施相矛盾。

㈡负荷预测

根据中心城区建筑详细规划和慈溪市总体规划及慈溪市生活水平,规划以高、低方案拟定慈溪城市电网在规划期的电力需求及部分均量指标。(详见电网电力需求表)

㈢供电规划

1、规划原则

(1)建立和完善110千伏网络结构。

(2)减少变压层次,中心城市内控制建设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变电站。

(3)为改善生活环境,中心城市内10千伏电力线应实施绝缘改造,且逐步取消架空形式,改用电缆敷设。

(4)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设置应遵守《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守则》的有关规定。

2、电源规划

慈溪市城市电网规划主要电力能源仍将以省电网馈入为主。近期主供电源为220kV慈溪变和220kV贤江变,220kV屯山变为辅供电源。中期在500kV甬西变(暂名)建成后调整该变为主供电源,中远期在500kV慈溪变(暂名)建成后,改由该变为主供电源,500kV甬西变为辅供电源。

3、高压配电网规划

(1)变电站布局及容量配置

目前慈溪城区已建有5座110kV变电站。按以上拟定电力需求慈溪市110kV电网应在规划期内有较大发展。规划近期在完成35kV剑山变移址升压改造的同时,逐步增容城区各110kV变电站以缓解现状中心城区用电负荷紧张的局面。

(2)1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

110kV高压配电网为省属大电网与城网用电负荷支持连接网络。承担着馈受省电网电力能源和根据实际用电负荷再将电能合理分配到各用户负荷点的任务。新建110千伏配电线路原则上采用双回路并架方式,架空线敷设为主,导线截面为LGJ-240,城市中心城区局部走廊困难、景观要求较高的地段可安排下地走电缆,110kV架空线线路走廊以15~25米控制,具体实施宜根据实际架设条件需要设计确定。架空高压线路走廊一般宜结合城市带状绿地布置。

(3)中压配电网

依据变电站的分布及中心城区的建筑详细规划,在中心城区规划按排20座10千伏开闭站,其中2座为现状站。

10千伏线路敷设采用埋地电缆和架空绝缘线相结合的方式,并全部向地埋发展。十六、电信及邮政网络规划

㈠电信规划

1、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慈溪市电信网属宁波市C3本地网,目前在规划城区电信网内建有浒山电信交换汇接局、担山电信交换汇接局,以及分布于规划城区的乌山、天东、新江路三个电信端局,以及宗汉、横河、坎墩三个模块局。另有部分光纤接入点。

统计至2000年全市固定电话网局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30.55万门。全市已装接入电信交换网电话用户30万户,其中城区电话用户数10万户,发展固定电话网的因特网注册用户2万多户,统计全市固定电话普及率40户/百人,统计城市电话普及率约30%。

现状的慈溪――余姚微波通道一条。

(2)存在问题

①近年来通信发展迅速,但由于底子薄,欠帐多,而慈溪市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通信要求也随之提高,通信能力与市场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②一些先进信息网发展不够,如智能网等。

③浒山城区内管道建设与市政建设的相对滞后,制约了城区电信发展。

2、固定电话网规划

(1)主要依据

①信息产业部电信发展规划

②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2)规划原则

①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经营机制,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高起点、高速度、高可靠地加快通信发展。

②通信发展做到统筹安排,协调发展,贯彻局房、管道先行的原则,尽快形成综合通信能力。

③网路局所布置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在满足社会要求前提下注重经济效率。

(3)发展目标

①2010年中心城市市话主线普及率为50部/百人。

②2020年中心城市市话主线普及率为60部/百人。

至规划期末,邮电通信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中等发展国家的同期水平。

③电信网加速向综合化、宽带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基本建成B-ISDN网即综合业务数字网;逐步实现光缆到路边,光缆到大楼,光缆到用户。

④发展可视电话、宽带可视图文以及多媒体通信等宽带业务。

⑤在用户大楼、住宅小区设立国际互联网络接入点。

⑥中心城市建设具有综合性、基础性、关键性的国民经济信息总库和相应的信息系统,实践跨地区资源共享。

(4)局所规划

到2010年,中心城区电话交换机容量将达到25万门。到2020年则可达到30万门。

(5)传输网规划

在增加交换机设备的同时,加快管线配套建设,全市主干道要根据规划要求,管孔容量一般应满足30~40年发展需求,并要求与市政建设同步敷设,主干管与配线管道相结合,小区管线与小区建设相结合,做到一户一线。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市基本实现光缆到用户,光缆到写字楼。

由于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不断出现,易造成对微波通道的阻挡,规划要求对现状微波通道加以保护。

3、移动电话网规划

随着经济发展,移动通信应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慈溪市移动通信建设,应以数字为主,数字、模拟协调发展,在市域内建立23个数字移动电话基站。

㈡邮政规划

1、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目前全市函件量为897.9万件,邮路总长为348公里,人均函件约为8件/人·年。在市中心城内,有现状营业网点7个(包括邮政支局),现状能满足居民的信、函、包裹、汇兑、速递等业务。

(2)存在问题

①邮政网点少、规模不足。

②邮运网络欠发达。

2、规划

(1)2020年,邮政总体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建成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运输、空运为辅的多种手段综合利用的立体邮运网,以适应邮运业务量增加,加快邮件运递速度。

(3)建立邮政金融计算机网络,即绿卡工程。

(4)加大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实现营业穿口微机化,特快专递计算跟踪查询系统,报刊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5)增加邮政网点至25个,建立一邮件处理中心(邮政局内),采用自动化、机械化邮政处理设备。

(6)规划至2010年,函件量为40件/人·年,2020年为60件/人·年(主要是广告信函、票据信函增加)。

十七、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规划

㈠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有线电视广播网已覆盖整个中心城区,电缆已进入居住小区。

2、存在问题

(1)网络质量差,单向传输。

(2)综合服务能力差。

㈡规划

继续提高广播电视入户率,扩大覆盖面,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充分发挥在二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2010年,基本实现光缆到居住小区,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8%,有线电视终端入户率98%。

2、至2020年,建成自成体系的宽带双向具有自能力的环形网络。实现光缆到楼,每一光接点用户控制在500户以下;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并实现计算机用户管理和控制。

3、信号源以卫星数字接收和光缆联网信号接收为主,提高信号源质量,电视节目由模拟向数字及高清晰度方向发展。

4、增加电视节目频道和广播节目。

5、开展多功能服务,开办图文电视、股票即时行情、高速数据信息传输、远程教育等。

十八、燃气供应规划

㈠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中心城区居民现状主要以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每户平均耗气量为90公斤/(户·年),气化率为85%,采用瓶装供气。目前在东外环路三北大街已建设一座2万户供气规模的液化石油混气站,作为天然气的过渡气源,2002年认底已供500户,一期至2003年年底供5000户居民。

2、存在问题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瓶装供气方式将会使居民生活感到不便,同时增加城市道路的交通流量。

(1)燃气行业尚未形成完整的社会化、规范化的服务体系统。

(2)燃气应用领域窄,尽管居民气化率高,但耗热定额指标偏低,公共建筑、工业用户用气水平偏低。

(3)市域范围内燃气供应主要为方式落后的瓶装供应,瓶装气搬运不便,瓶内燃气压力高,对居民的住房结构存在不安全隐患。

㈡燃气负荷预测

1、预测依据

根据慈溪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居民平均耗热水平为65万千卡/(人·年),气化率100%,居民、公建、工业用气量之比为1:0.25:0.15,未预见量按上述总量的5%计进行燃气负荷预测。

2、燃气负荷

经计算,中心城区预测燃气负荷为1.36万吨/年(液化石油气),其中居民用气0.92万吨/年,公建用气0.23气万吨/年,工业用气0.14万吨/年,未预见气量0.07万吨/年(详见燃气负荷预测表)。

注:(1)液化石油气热值12000千卡/公斤;(2)混合气热值12948千卡/标立方米;

(3)天然气热值8500千卡/标立方米;

㈢供气规划

1、规划原则

(1)中心城区城市燃气输配系统规划建议采用高、中压两级系统。

(2)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作为气源,以便于管网适应远期改用天然气作为气源之用。

(3)燃气规划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用户得到安全、可靠、廉价的燃气。

(4)混气站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2、规划方案

为保证供气的可靠性和经济性,输配管道采用环状与树枝状相结合的布置方式。近期管道液化石油气输配系统采用中压一级系统,中远期混气站出口及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出口压力均控制为0.2MPa(表压),中压管网未端压力控制为0.05MPa(表压),各类调压器建议采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通用型。室外中压燃气管道建议采用无缝钢管和PE管,并实行埋地敷设。

十九、供热规划

㈠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中心城区现有热电厂一座(慈溪热电厂),外供介质为蒸气,供热能力60吨/小时,现仅供30吨/小时。蒸汽出厂压力为4.5~5.0公斤,供气半径约3公里。主要供给附近一些宾馆、工厂。

2、存在问题

供气量小,并且热负荷年利用小时低,导致锅炉热效率低。

㈡规划原则

1、热用户以工业用户和城市公共设施为主。

2、集中供热系统应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供热管网沿河道布置,其敷设方式为直埋敷设或架空敷设。

㈢规划方案

由于现状热电厂用地与城市规划相矛盾,需将该厂异地新建。新的厂址按排在中心城区北部的工业开发内,与规划垃圾焚烧厂合建。为此,需将热力管网做相应的调整。即将东西二条支干线管径适当放大,以便于今后改为供热干线之用。

附表1 用地平衡表

附表2 用地性质兼容表

注:▲为允许设置;〇为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其余为不允许设置。

附表三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附表4 城市用地分类与代码表

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规划管理,统一规划许可审批标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下称《技术规定》)未明确的内容以及概念易模糊、产生歧义的条文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城市建设应按规划成片实施,一般应以街坊为单 位,以规划道路为界限,规划蓝线原则上应划至用地周边规划道路中心线。无单独建设条件和规划部门认为不适合单独建设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整合周边用地。(新增-修改《国土与规划协同工作会议纪要》长规纪[2009]186号)第二条多个控规地块组合的项目,各地块规划指标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在用地范围内部总量平衡。(新增) 第三条居住或商住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不得小于1.0。(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十九条) 第四条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0,绿地率不高于15%,生活设施、后勤保障、办公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新增-摘录《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6号) 第五条非居住建筑(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以及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向时,其建筑间距按该非居住建筑在居住建筑南向同型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其间距最小值低层不小于6米,多层不小于9米,同时须满足消防和各专业规范要求(两栋建筑间距值内插建的情况除外)。(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二))

第六条高层建筑位于南侧,与相邻居住建筑为非平行布置时间距按下表: 注:①表中“S”为南北向布置时的标准间距值; ②表中“a”为相邻建筑的夹角。 ③表中“间距”为建筑南北向重叠部分的平均间距。 ④建筑间最近点距离在建筑间距Ⅰ、Ⅱ、Ⅲ类区分别为0.5S、0.6S、0.7S。 (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条(四)) 第七条高层建筑,临城市规划道路为建筑主朝向且建筑主体直接落地的(无裙房),退让规划道路可按《技术规定》要求减少2米。(新增)第八条在项目建筑基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不另奖励增加可建建筑面积。(修改《技术规定》第3.8条) 第九条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原则上应集中设置。临12米以上城市道路的商业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4米的骑楼(临城市道路仅设置集中的人流出入口的大型商业可不设骑楼),且应配建为其服务的相对独立的停车场(库)。(修改《技术规定》第6.9条) 第十条居住用地及商住用地临路幅宽度26米及以上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其建筑总长度(含建筑底层商业部分)不应超过用地临城市道路边线总长度的30%;临路幅宽度26米以下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其建筑总长度(含建筑底层

慈溪市中心城区金轮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慈溪市的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建立起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合理空间结构,顺利实施慈溪市中心城区金轮北侧地块开发,特编制本次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坚持以土地使用为控制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重视编制工作的整体性与延续性,指标数据定量的科学性,指标的规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协调发挥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5、《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6、《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慈溪市道路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8、《慈溪市骨干河网总体规划》; 9、国家相关规范及慈溪市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第四条规划区内规划人口约6487人。 第五条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规划用地南临宗汉大道,北界宗兴路,东至西二环路,西抵鸣山路江,总用地面积约为51.34h a。 本规划期限:2006-2011年 第六条本规划由文本、图则、说明三部分内容组成,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文本与图则具有法律效力,且两者不可分割,说明则是对文本、图则作进一步解释。

第七条慈溪市中心城区金轮北侧地块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文本和分图图则的规定和要求;本规划由慈溪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用地布局及规划控制原则、要求 第八条用地布局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地块区位条件、自然环境等特点进行规划布局,同时充分考虑交通、地形等和水文地质条件,统筹规划。 2、可持续发展原则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3、以人为本原则 充分考虑人的不同需求和居民的居住生活习俗,协调居住区与绿地系统、河湖水系,营造生活便利、富有地方特色的人居环境,力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和全面推进。 4、节约投资原则 在发挥区块正常功能的基础上,力求集中紧凑,减少道路和各类管线的长度,以节省土地和基础设施与能源的建设投资,区内应满足建设投资最少、效益最高的原则,使区域资源得到合理的配制。 5、成片保护原则 地块中的马宗汉故居和钟楼是保护建筑,在保留其正常功能的基础上,进行成片保护,使周边环境得到改善以及配套设施齐全。 第九条用地布局结构 1、规划片区根据地形结构的不同划分5个区:A区北至宗兴路、南到宗汉大道、西达鸣山路江、东抵史家路; B区北至宗兴路、南到规划横路、西达史家路、东抵庙山江;C区北至规划横路、南到宗汉大道、西达史家路、东抵庙山江;D区北至宗兴路、南到规划横路、西达庙山江、东抵西二环线;E区北至规划横路、南到宗汉大道、西达庙山江、东抵西二环线。五个区块以居住开发与村庄内部整理相结合。 2、A区由住宅、沿街商业组成。在地块中部设置了一个公共停车场,商业位于宗汉大道北侧。河流南侧区块布置多层,河流北侧区块以村庄内部梳理为主。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 (试行)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二O一O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修改原则 第三章修改论证 第四章修改论证报告成果一般要求 第五章用地及指标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第六章道路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局部修改工作的管理与技术审查,保证控规修改论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修改经批准的控规,编制控规局部修改论证报告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修改原则 第三条控规修改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规划原则,并应当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控规修改范围面积累计占原控规总面积50%以上,或修改范围总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应重新编制控规,不作为局部修改处理。 第五条原则上不予修改的控规内容按照《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规定(试行)》执行。 第三章修改论证 第六条控规局部修改,原则上应结合该项目申请修改的内容和周边地区的现状、规划情况,进行控规修改论证。 第七条控规修改论证应由申请单位委托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单位进行。由市规划局承担控规修改论证设计费用的,从定点单位中按采购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八条控规修改论证应以该片控规范围为主要研究范围,并结合控规编制单元进行分析论证。 第九条控规修改论证结论应不突破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论证要点通知单的规定。 第十条控规修改论证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有所侧重。主要包括: 一、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承载能力论证。其中必须包括是否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及解决方案等。 二、城市交通影响论证。如交通量、交通组织(含静态交通)等。

慈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慈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件1 名词解释 1.容积率:一般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详细计算方法见附件2容积率计算规则。 2.建筑密度: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3.建筑高度:指建筑室外地面至建筑物檐口(包括女儿墙)顶的高度。如建筑室外地面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0.2米作为室外地面标高。具体计算规则详见附件2第3条。建筑高度用作计算建筑间距时,可从被遮挡建筑室内地坪开始计。 4.绿地率:一般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绿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5.用地兼容: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在规划编制和实施阶段,对不同类别性质用地进行合理选择、调配的弹性规定。 6.带征用地:随规划建设用地一并从农村集体土地连带征收为国有土地的用地。 7.公共开放空间:指在建设用地内,全天候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停车场、通道等公共使用空间。 8.建筑间距:指建筑外墙面之间的正向最小垂直距离除去 —1 —

遮挡建筑挑檐宽度。具体计算规则详见附件2第3条。 9.低层建筑:指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10.多层建筑:指高度大于1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以上(含四层),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 11.高层建筑:指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 12.塔式高层建筑:指面宽小于36米的高层建筑或各面长高比均小于0.45的高层建筑。 13.板式高层建筑:指非塔式高层建筑的其他高层建筑。 14.遮挡建筑:指对现状或规划居住建筑的日照条件产生影响,且与日照受到影响的居住建筑的主要采光面存在正向间距的建筑。 15.老年人居住建筑:指专门为老年人设计建造的建筑,如敬老院、老年公寓等。 16.双拼式村民住宅:指两户相互拼接建设的村民住宅。 17.联排式村民住宅:指三户或三户以上相互拼接建设的村民住宅。 18.成片改造村民住宅区:对旧村原有居住用地进行结构调整、优化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保护村庄风貌等活动,改造涉及村民住宅超过50户的地区。 19.新选址村民住宅区:在旧村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中新建村民住宅的地区。 —2 —

长沙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几项具体规定(试行)长规发[1998]14号

长沙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几项具体规定(试行)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文件 长规发[1998]14号 各有关设计院、所、公司、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设计水平,便于统一审查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及有关详规编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几项具体规定。 一、编制原则 所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进行。须准确标明周边地形地物实际情况,同时须标明地下管网、空中线路走廊及规定保留树木等情况。所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反映实际地形。详规中确定的相关要素(坐标、标高、平曲线要素等),注重与已规划而暂未实施的路、桥、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网市政公用设施等相衔接。 二、规定规围 本规定的使用范围限于城市局部地区(地段)之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工厂区、综合区、专业规划区及单位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工作阶段 四、可分为方案审查和成果审批两个阶段 (一) 方案阶段(规模较小的可省) 1、该方案所选用的有关国家规范及其内容摘要。 2、城市规划道路及城市现状道路。 3、现况地形地物(用地红线范围四至方向定位),指北针,比例尺。 4、方案优缺点比较说明,包括设计依据,指导思想、位置和规模、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5、地形复杂时应标明与相邻之间地物的关系,建筑物与档墙、护坡、踏步

等的关系。 6、可用徒手(或直尺)、铅笔(或彩笔)等自由表达。 7、简要文字说明。 (二)成果阶段 1、设计图纸 (1规划位置(重点工程或够居住组团级以上规模的)一般可用小比例尺附在总平面图的一角。 (2)总平面图,依据采用方案进一步完善设计内容。 (1)城市规划道路坐标、平曲线要素、标高及城市现状道路。 (2)城市坐标网、水准点。 (3)用地红线范围四至方向定位(注明控制点坐标,如单位四址天然阻隔可不标)。 (4)地形地物现况,表示在同一图上,,为表示与周围相应的环境关系现况表示范围需超出用地四至范围不少于30米。 (5)主要项目(包括道路)的位置坐标和设计标高、尺寸、建筑层数、建筑物编号(或名称)、道路交叉点、主要变坡点的坐标、标高、破向箭头等。(6)绿化及美化设施的布置示意。 (7)风玫瑰或指北针、比例尺(1;500或1:1000)。 2、图纸设计简要说明 (1)所选用的有关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内容摘要。 (2)设计依据 (3)本工程所提供图纸来源、比例等。 (4)说明场地周围环境以及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居住建筑现况及其相互关系。 (5)概述场地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地理情况以及场地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绿化状况是否保留或拆除等情况。 (6)概述建筑物布局方式,空间组织与周围环境协调方式等。 3、图例(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并标注建筑物使用情况可省)。 各单位编制详细规划必须符合以上规定要求。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图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Ningbo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编制目的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 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 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 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

慈溪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说明书目录 第一章导言-------------------------------------------------------1 1.1项目由来与本规划的意义-----------------------------------------1 1.2规划范围、性质与期限-------------------------------------------2 1.3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2 1.4规划任务-------------------------------------------------------3 1.5规划方法-------------------------------------------------------4 1.6规划依据-------------------------------------------------------4 第一篇慈溪市旅游产业发展系统分析----------------------------------6 第2章慈溪市旅游业发展现状-----------------------------------------6 2.1慈溪市国民经济概况---------------------------------------------6 2.2 慈溪市旅游业发展现状------------------------------------------6 第3章旅游资源分析------------------------------------------------7 3.1旅游资源构成---------------------------------------------------7 3.2旅游资源特点与总体评价-----------------------------------------9 3.3旅游资源开发方向与开发序列------------------------------------10 第4章旅游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11 4.1客源市场开发影响因素分析--------------------------------------11 4.2客源市场预测--------------------------------------------------12 4.3客源市场细分--------------------------------------------------13 第5章慈溪市旅游发展优劣机威分析(SWOT)--------------------------14 5.1优势----------------------------------------------------------14 5.2劣势----------------------------------------------------------15 5.3机遇与挑战----------------------------------------------------15 第二篇慈溪市旅游发展规划-----------------------------------------17 第6章慈溪市旅游发展战略------------------------------------------17 6.1战略定位------------------------------------------------------17

长沙市路网规划综合设计设计要点

长沙市路网规划综合设计设计要点 (讨论稿) 一、规划背景 本项目旨在通过评估既有规划路网系统和统筹道路工程深化设计成果,深化、论证和完善道路交通规划,提高城市道路控制要求的合理性。为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优化城市路网结构以及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及工程项目实施提供依据与技术指引。 二、规划范围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确定的都市区范围。 三、规划依据 (一)《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二)《长沙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0-2020)》; (三)《长沙市快速路及其立交系统规划》; (四)《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五)其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及控规层次城市设计成果; (六)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四、规划内容及深度要求 (一)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开展道路交通现状调查,分析现状道路网及其运行状况,整理出现状 - 1 -

道路基本信息表,包括起讫点、红线宽度、长度、车道数、交叉口形式等。 (二)规划梳理及评估 整合梳理长沙市城区骨干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控规层次城市设计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道路交通设计等成果,形成快、主、次、支规划路网图及基本信息表,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道路网进行评估,提出道路网优化思路。 (三)路网交叉口校核 依据路网优化思路,提出主要路网交叉口优化提升建议,包括交叉口形式、衔接匝道及其实施控制分析等内容,并对整合成果的道路交叉口形式、车道数、控制点等内容进行校核,保障道路通行能力的基本匹配。 五、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最终成果将形成道路规划综合成果(含图、表)。正式成果须提交包含电子文件的光盘2张,A3格式文本、图集及附件6套。 六、时间进度要求 项目总体要求在2015年12月前完成。 七、其他要求 专家评审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 2 -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概要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科学指导新区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目前该规划阶段性成果已形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杭州湾新区总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2010年11月28日,共计31天。在此期间,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将依法予以研究和处理,并将修改情况附于审批材料上报市政府。 用地布局规划图 一、基本情况 杭州湾大桥通车大大拉近了上海与浙江东部地区的时间距离,推动沪浙一体化进程。宁波 杭州湾新区位于杭州湾大桥桥头地区,在长三角结构中也由“边缘”转为“门户”,成为沪 浙沟通的核心地区,这一区域地位的改变推动该地区各类要素的流动和集聚将日益频繁。 200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陆域面积235平方公里,海 域面积350平方公里,将成为宁波乃至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新平台。并提出该地区将建设成 为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 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和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性新城区。 区位图 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特点 总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省海洋经济大平台建设和宁 波城市发展战略部署,提升宁波杭州湾新区功能地位,创新发展方式,探索经济繁荣、社会 和谐、环境友好、文化鲜明的新区发展模式。规划重点是对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支撑系统、 分区指引作深入的研究分析。 在总规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生态特色,基于杭州湾特有的生态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概要(批前公示)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概要(批前 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科学指导新区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前该规划阶段性成果已形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 日-2010年1 28 2009平方公 该地区将建设成为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 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和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性新城区。

区位图 在总规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生态特色,基于杭州湾特有的生态环境,做好可持续发展的保护开发;二是注重新区与余慈地区的统筹发展,既关注自身发展又做好区域合理分工;三是注重新区城市化与产业集聚的联动,特别关注产业提升与导入和新城开发建设时序安排的关系;四是尊重现状和挖掘地域文化,科学安排新城用地结构和规模,结合水资源等环境特色做好城市设计。

三、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2010—2030年。其中,近期:2010-2015年;远期:2016-2030;远景:2030年以后。 规范范围:东至水云浦,南至七塘公路,西至湿地保护区西侧边界,北至杭州湾 海域范围图 2、城市定位、职能与规模 结合省海洋经济大平台建设和宁波市域城市发展部署,在综合研究了城市发展条件和区域特征基础上,规划提出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发展定位为:宁波北新城,生态杭州湾。定位突出新区在对接上海、服务宁波、引领余慈地区发展的重要作用。其

发展目标是“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新城区”。 这一城市定位体现了三个“强调”、五个“突出”。一是强调新区是对接上海的前沿,承担起“南上海”的区域服务职能;二是强调新区在宁波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承担起提升宁波区域地位、完善宁波职能体系、改善市域空间结构的功能;三是强调新区引领大余慈北翼发展,成为余慈地区“一湾四城”城市发展的品质示 55 节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将城镇新增用地的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规划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3平方公里以内,2015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应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 3、产业定位与策略 规划立足于区域产业特色,结合省《杭州湾产业集聚区规划》,规划在杭州湾新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管理,保障规划审批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相关规范、规章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临时建设、城乡个人居住用房修建、危房翻建及装修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试行过程中有修改或增补内容的,以“补充规定(之一……,之二……)”形式更新。 第二章各类规划审查适用范围 第四条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范围 (一)物流中心、体育场、展览馆、会议中心、酒店、医院、学校等重要的公共建筑; (二)对外交通枢纽、公共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大型加油站等重要的交通设施项目;

(三)一类地区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和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 (四)其他地区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和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 (五)城市规划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认为属交通敏感或饱和地段的建设项目以及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编制工程管线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图)时,应当编制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在编制并审批通过工程管线规划或管网综合后方可进行单体设计。新建、改建道路设计应编制管线综合设计,设计深度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六条用地面积在45亩以上(不含45亩)的建设项目及市政情况较复杂的其他项目应在审批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时编制和审批竖向及管线综合规划。 第七条下列项目在报建时须提供建(构)筑物夜景亮化设计资料和图纸: (一)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 (二)城市主、次道路(W≥30米)两厢的高层建筑及高度超过50米的建筑;

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

慈溪市市域总体规 划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第一章 区域发展宏观环境 第一节 社会经济背景 一、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强化,国际环境趋好,国际制造业加速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更快融入世界经济,更大范围地分享国际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机会;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为先导的新科技革命,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利用后发优势、改造提升传统经济、拓展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这对处于沿海制造业发达地区的慈溪若想在浙江省或者全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制定合理的区域发展战略,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要求。 二、长三角地区发展一体化 长三角地跨江、浙、沪三省市,位于长江和钱塘江的入海口,处于中国东部沿海开放城市带和沿长江产业密集城市带的“T 型”接合部,具有得天独厚的江海交汇、南北居中的区位条件,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城镇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在核心城市——上海的辐射和带动下,正在加速向世界第六大城市群迈进。随着杭州湾大桥等一批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开工建设以及沪杭高速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研究的不断深入,慈溪与上海以及长三角北翼城市的联系日趋紧密,慈溪亟需确立在长三角世界城市群中的地位与功能,进一步明确市域空间发展结构。 三、浙江省空间发展构架 “十一五”时期浙江空间发展结构的确定要围绕提升浙江经济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中心,突出“经济区域、生态优先、城市核心、交通关联、双重协调”的原则,在省城层面重点形成“四圈三带二区”的空间发展构架。慈溪市处于“四圈”的宁波城市经济圈内,共同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与浙江临港重化工业的核心区域。同时也处于“三带”中的环杭州湾产业带,形成涵盖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的地域经济系统,成为“十一五”时期乃至更长阶段浙江发展的主骨架。 在《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中确定了以“一个杭州湾城市连绵带”为基础,形成“三三四六”的发展框架,在未来 内,慈溪是新增的50万—100万人口城市之一。因此,重新构筑慈溪市城镇发展空间显得十分有必要和紧迫。 四、宁波大都市区发展 宁波市经过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发展已经进入都市区经济的空间扩散和区域整合过程,以宁波市中心区为中心、以余慈和奉化为组团的宁波大都市区雏形已经形成。大都市的扩散作用直接导致中心城市的一些工业企业和资金进入慈溪,慈东工业区块成为了宁波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在《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慈溪城市和城镇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慈溪市域的空间需要重新整合和调整。

2020年湖南省长沙市城市商业规划(47页).doc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控制指标和标准 .................................................................. 第三章城市商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 .................................................. 第四章城市商业中心布局规划 .............................................................. 第五章社区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 第六章商业街建设规划 .......................................................................... 第七章商品市场建设规划 ...................................................................... 第八章商业零售业态建设规划 .............................................................. 第九章物流配送业建设规划 .................................................................. 第十章规划主要实施措施 ...................................................................... 第十一章附则 ..........................................................................................

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

第一章区域发展宏观环境 第一节社会经济背景 一、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强化,国际环境趋好,国际制造业加速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更快融入世界经济,更大范围地分享国际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机会;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为先导的新科技革命,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利用后发优势、改造提升传统经济、拓展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这对处于沿海制造业发达地区的慈溪若想在浙江省或者全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制定合理的区域发展战略,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要求。 二、长三角地区发展一体化 长三角地跨江、浙、沪三省市,位于长江和钱塘江的入海口,处于中国东部沿海开放城市带和沿长江产业密集城市带的“T型”接合部,具有得天独厚的江海交汇、南北居中的区位条件,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城镇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在核心城市——上海的辐射和带动下,正在加速向世界第六大城市群迈进。随着杭州湾大桥等一批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开工建设以及沪杭高速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研究的不断深入,慈溪与上海以及长三角北翼城市的联系日趋紧密,慈溪亟需确立在长三角世界城市群中的地位与功能,进一步明确市域空间发展结构。 三、浙江省空间发展构架 “十一五”时期浙江空间发展结构的确定要围绕提升浙江经济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中心,突出“经济区域、生态优先、城市核心、交通关联、双重协调”的原则,在省城层面重点形成“四圈三带二区”的空间发展构架。慈溪市处于“四圈”的宁波城市经济圈内,共同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与浙江临港重化工业的核心区域。同时也处于“三带”中的环杭州湾产业带,形成涵盖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的地域经济系统,成为“十一五”时期乃至更长阶段浙江发展的主骨架。 在《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中确定了以“一个杭州湾城市连绵带”为基础,形成“三三四六”的发展框架,在未来15年内,慈溪是新增的50万—100万人口城市之一。因此,重新构筑慈溪市城镇发展空间显得十分有必要和紧迫。 四、宁波大都市区发展 宁波市经过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发展已经进入都市区经济的空间扩散和区域整合过程,以宁波市中心区为中心、以余慈和奉化为组团的宁波大都市区雏形已经形成。大都市的扩散作用直接导致中心城市的一些工业企业和资金进入慈溪,慈东工业区块成为了宁波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在《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慈溪城市和城镇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慈溪市域的空间需要重新整合和调整。 第二节政策背景 一、科学发展观与“五个统筹”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需要规划更多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及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国家宏观土地政策 从2004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简称28号文件)的颁布,到2005年初土地监察制度正式启动,国家颁发了有关于土地管理的多个配套具体实施文件和紧急通知,可见中央政府贯彻土地半垂直管理的决心无可动摇。这些土地政策都为以粗放型经济增长为特征的慈溪市域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可估测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区域经济的发展空间将会非常有限,这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慈溪经济发展必须向集约内涵转型,而且显得十分迫切。 三、浙江省“八八战略”与推进城乡一体化 充分发挥“八个优势”、深入实施“八项举措”,扎实推进浙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扎实推进浙江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条主线。对慈溪而言,要充分发挥其体制优势、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三角,不断提高对内对外水平,

余姚市余慈中心城总体规划.pdf

余姚市余慈中心城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与必要性 余慈地区是宁波都市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杭州湾地区乃至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 展的重要区域。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客运专线铁路等重大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余慈地区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的关键时期。宁波市委、市政府做出了“统筹余慈地区发展、打造宁 波都市区副中心”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统筹余慈地区发展是宁波市构 筑现代化大都市、提升区域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余慈地区正处在发展的转型期,产业高级化、集群化的发展趋势,城镇化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生态资源环境压力,及两市在空间发展、功能布局、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共享等方面的矛盾,正成为制约地区转型的瓶颈。因此迫切需要围绕余慈地区的区域定位与长远目标,针对发展中的矛盾,对地区的空间布局与设施建设进行全面的整合。 余慈中心城位于余慈地区的中心,是两市对接的关键区域;中心城空间上包括余姚城区、慈溪城区、余姚的姚北地区和慈溪的周巷片区以及三片之间的地带;自然山水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制造业特色突出,集群化的发展态势明显;同时随着高速铁路站场等大 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心城的发展条件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优越的区位、良好的基础,使余慈中心城必将成为带动余慈地区转型的核心,成为宁波都市区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同时也是推动地区空间整合的关键。 宁波市委、市政府于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发了甬政发〔2006〕64号文件《关于印发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化、细化《余慈地区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加强对余慈中心城的功能与空间布局的研究,为 此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区范围 规划研究范围:余慈中心城的发展离不开周边的产业基地和乡镇、农村,规划将研究范围扩大到余慈地区,即余姚市、慈溪市的行政区范围,总面积2721平方公里。 规划区范围:为根据统筹规划管理需要划定的余慈中心城的空间范围,北至中横线,南至杭甬高速公路,东到逍林镇东侧行政边界,西到高速公路余慈连接线,具体涉及余姚市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低塘、朗霞六个街道及马渚、丈亭、陆埠、泗门、小曹娥镇;慈溪 浒山、宗汉、坎墩街道和横河、逍林、匡堰、周巷、天元、长河镇,共20个乡镇(街道),总面积488平方公里。 中心城建设用地范围:由余姚城区、慈溪城区、姚北-周巷片区、核心区的规划建成区 组成,总面积195平方公里。 三、规划指导思想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地方标准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 CSGH/002-2005 2005年6月实施 主编单位: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关于执行《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果标准》的通知 长规发[2005]100号 各规划设计单位: 现将《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CSGH/002-2005)印发给你们,自二00五年六月一日起请参照试行。 本标准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解释等工作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总工室负责。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次 1 总则 (1) 2 阶段成果 (1) 3 规划文本的内容与格式 (4) 4 图纸的内容及深度 (21) 5 分图图则的基本内容 (24) 6 规划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26) 7 现状调研报告及基础资料汇编的基本内容 (32) 8 电子文档 (34) 9 附则 (52) 附录A 文件封面格式 (53) 附录B 图则示范样本 (55) 附录C 本规范用词说明 (57) 附加说明 (58)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深度及格式,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1.0.2 凡在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遵照本标准执行;在长沙市其他市辖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宜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阶段成果 2.1 一般规定 2.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含分图图册),技术文件为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研报告)。 2.1.2 本标准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现状调研阶段、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 2.1.3 所有阶段的成果文件应采用A3幅面装订(图纸大于A3幅面则折叠为A3幅面装订)。 2.1.4 规划文本、图纸应装订为一册,附件(规划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装订为一册。

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

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市域功能定位与总体发展战略 第三章市域土地利用与空间结构规划 第四章市域空间利用规划 第五章市域空间管制与协调规划 第六章市域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第七章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八章市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

为统筹嘉兴市域的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实现嘉兴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复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定位 1、本规划是统领嘉兴市域发展的具有法定地位的纲领性文件。 2、本规划在充分尊重嘉兴市城镇体系规划、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基础上,以嘉兴市域的统筹发展为目标,对原有规划进行整合协调,构建区域性总体规划的新范式。 3、本规划以实现市域一体化发展为宗旨,统筹嘉兴市域的各种发展要素,建设网络型特大城市。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年)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浙江省建设厅县(市)域总体规划导则(试行)》(三稿) 8、《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 9、《环杭州湾地区产业带发展规划》 10、《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11、《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规划管理,统一规划许可审批标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下称《技术规定》)未明确的内容以及概念易模糊、产生歧义的条文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城市建设应按规划成片实施,一般应以街坊为单 位,以规划道路为界限,规划蓝线原则上应划至用地周边规划道路中心线。无单独建设条件和规划部门认为不适合单独建设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整合周边用地。(新增-修改《国土与规划协同工作会议纪要》长规纪[2009]186号)第二条多个控规地块组合的项目,各地块规划指标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在用地范围内部总量平衡。(新增) 第三条居住或商住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不得小于1.0。(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十九条) 第四条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0,绿地率不高于15%,生活设施、后勤保障、办公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新增-摘录《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6号) 第五条非居住建筑(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以及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向时,其建筑间距按该非居住建筑在居住建筑南向同型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其间距最小值低层不小于6米,多层不小于9米,同时须满足消防和各专业规范要求(两栋建筑间距值内插建的情况除外)。(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二))

第六条高层建筑位于南侧,与相邻居住建筑为非平行布置时间距按下表: 注:①表中“S”为南北向布置时的标准间距值; ②表中“a”为相邻建筑的夹角。 ③表中“间距”为建筑南北向重叠部分的平均间距。 ④建筑间最近点距离在建筑间距Ⅰ、Ⅱ、Ⅲ类区分别为0.5S、0.6S、0.7S。 (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条(四)) 第七条高层建筑,临城市规划道路为建筑主朝向且建筑主体直接落地的(无裙房),退让规划道路可按《技术规定》要求减少2米。(新增)第八条在项目建筑基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不另奖励增加可建建筑面积。(修改《技术规定》第3.8条) 第九条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原则上应集中设置。临12米以上城市道路的商业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4米的骑楼(临城市道路仅设置集中的人流出入口的大型商业可不设骑楼),且应配建为其服务的相对独立的停车场(库)。(修改《技术规定》第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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