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慈东片区规划

慈溪市慈东片区规划
慈溪市慈东片区规划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背景与目的

随着区域宏观发展背景和区域性交通改变,慈东片区成为慈溪市域十一五规划中重要的发展区域,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片区需要整合发展,城镇发展格局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为了落实?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从区域整合优化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加快区域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特编制本规划。

划线部分为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二条规划范围、规划期限与规划依据

1. 规划范围

包括龙山镇、范市镇和三北镇的行政区划范围,东南与宁波镇海区毗邻,西与掌起镇接壤,东北临杭州湾,总面积为112.80km2(注:此数据为统计部门数据,电子图实测为142.78km2)。

2.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

远期为2011—2020年。

3.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城市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村镇规划标准?(GB 50118-93);

(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6)?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7)?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

(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9)?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2005);

(10)?慈溪城市总体规划?(2002);

(11)?慈溪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

(12)?慈溪市城镇供水水源规划?(2004);

(13)?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

(14)?慈溪市滩涂围垦总体规划报告?(2003);

(15)?慈溪市交通发展规划?(2005);

(16)?慈溪市骨干河网总体规划?(2002);

(17)?慈溪市电网2004-2010年发展规划?(2005);

(18)?慈溪市村庄布点规划?(2004);

(19)?慈东工业区块和龙山镇总体规划?(2005);

(20)?范市镇城镇总体规划?(2006);

(21)?三北镇城镇总体规划?(2002);

(22)?慈溪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

(23)?慈溪市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2005);

(24)?慈溪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3);

(25)?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2006);

(26)?慈溪市“十一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2006);

(27)?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04);

(28)?宁波市市域总体规划?(2006.4);

(29)?慈溪市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2005);

(30)?余慈地区城镇空间布局规划?(2004);

(3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文件等。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1.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资源短缺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

2. 加强规划整合与协调

3. 满足片区发展需求,凸显片区特色

第四条规划重点

1. 片区空间发展战略

2. 农村居民点与外来人口居住点布局

3. 非建设用地控制

4. 规划衔接与整合

第二章片区功能定位与发展战略

第五条片区发展目标

力争到规划期末,把慈东片区建设成为以区域性先进制造产业为主导、高效生态农业和文化旅游业为辅助的现代化产业集聚基地;经济繁荣、设施齐全、生态环境优良、社会和谐、功能明确宜居的新型发展区。

第六条片区功能定位

彰显片区的特色功能名片有以下三点:

1. 区域性先进制造产业集聚区

2. 旅游生态宜居功能区

3. 统筹发展综合试验区

第七条片区发展策略

1. 城乡发展策略

(1)整合空间资源,优化用地布局,实现城镇土地开发由外延式向内涵式的转变(2)构建整体生态体系框架,创造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

(3)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和高效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4)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与发展相适应的基础服务设施体系

2. 产业发展策略

(1)发挥大桥优势,大区域整合协同发展

(2)设置产业门槛

(3)调整产业格局,集聚主导产业

3. 旅游发展策略

(1)保护环境以提升知名度

(2)加强与周边区域旅游合作

(3)关注本地居民

第三章人口与城市化发展战略

第八条片区常住人口规模预测

慈东片区到2010年和2020年的常住人口分别为15.8万人和23.0万人

第九条城市化水平预测

慈东片区2010年和2020年的城市化水平分别约为64.0%和75.0%,相应的城镇人口分别为10.0万人和17.2万人。

第十条城市化发展战略与要求

规划坚持“五个统筹”和“构筑和谐社会”的目标,走一条“高密度、高效率、节约型、理性增长”的节约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着力构建具有慈东片区特色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城市化发展道路。慈东片区的城市化发展要求为:

1. 接轨大都市,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

2. 适度强化中心集聚,推进网络化布局

3. 统筹城乡,组织内部产业与生活片区融合发展

第四章片区空间布局规划

第十一条片区性质、规模与发展方向

1. 片区性质

规划确定慈东片区的片区性质为:市域东部区域性先进制造产业集聚区,以人文生态旅游为特色的新型发展区。

2. 片区规模

(1)城镇人口规模

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的人口规模分别为10.0万人和17.2万人。

(2)建设用地规模

到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面积25.77km2,(不包括利用滩涂开发的用地,下文中的总建设用地则均包含此用地),人均建设用地149.8m2。

3. 片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选择

片区建设总体向东北发展,其中慈东工业区块由中间向东西两个方面发展,龙山片以向东和向北发展为主,适度向西发展,三北-范市片向南发展为主,适度向北发展。

第十二条片区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1. 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结构为:“一心两片三带”。

“一心”即片区核心区。由伏龙山、伏龙湖及周边区域组成,重点承担生活居住、公共服务、休闲旅游等功能,形成生态型、田园式的东部新城中心。

“两片”即龙山片和三北-范市片。龙山片重点发展商贸、居住为主体的城镇功能,三北-范市片重点发展旅游服务业、居住为主体的城镇功能。

“三带”即产业带、生态旅游带和生活居住带。产业带依托慈东工业区块,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物流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生态旅游带,依托南部山地生态屏障,以徐福东渡和“两山三湖”为主要景观,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区;生活居住带,以龙山、三北-范市两片为重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完备、环境舒适宜人的生活区。

2. 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144.1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3.46%,其中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占89.0%)。其中三北-范市片规划容纳7.5万人,龙山片规划容纳5.5万人,片区核心区规划容纳5.7万人,慈东工业区块规划容纳3.5万人。

在整个居住用地中,三北-范市420.24公顷,占总用地的36.7%;龙山片284.98公顷,占总用地的24.9%;片区核心区247.25公顷,占总用地的21.6%。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43.87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7.05%,以金融商业用地为主(占

81.9%)。

①行政办公用地23.24公顷,主要为三个镇和工业区的行政办公楼及其他行政单位和商务办公楼。具体分布为:三北-范市片保留现有的行政办公楼;龙山片龙山镇政府办公楼迁至镇龙浦东南侧,轴线两侧新增商务办公用地;片区核心区新增工业管委会用地,位于伏龙湖西侧。

②商业金融业用地281.65公顷,按片区级—居住小区级配置。具体分布为:三北-范市片中心的商业街区,沿人民路、兴市路、中兴路、湖滨大道、沿蓬莱大街、三北大道、学院路、田央路和施山路等道路两侧;龙山片中心的商业街,沿凤鸣路、伏龙路、龙吟路和龙瑞路两侧;片区核心商业街和工业产品展示街。

③文化娱乐用地16.21公顷,主要为娱乐文化中心、图书馆、展览馆等设施用地。具体分布为:三北-范市片保留现有的文化设施用地,新增1处,位于三北-范市片中心学院路南侧;龙山片保留龙山所城南侧文化设施,新增2处,位于海珠山公园南侧和龙山片中心处;片区核心区增加片区级文化中心1处,位于灵峰浦东侧。

④体育用地7.04公顷,具体分布为:三北-范市片中心和片区核心区1处。

⑤医疗卫生用地6.64公顷,为片区核心区新增的综合性医院用地和改建各镇卫生院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⑥教育科研用地6.12公顷,为片区核心区增设1处中等专业学校。

⑦文物古迹用地2.02公顷,主要是位于龙山的虞氏旧居和龙山所城保护区域。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0.95公顷,全部分布在三北-范市片内。

在整个公共设施用地中,三北-范市片128.18公顷,龙山片66.22公顷,片区核心区111.89公顷。

(3)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2039.7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1.83%,其中一类工业用地942.619公顷,二类工业用地801.15公顷,三类工业用地296.02公顷,全部集中在慈东工业区块内。

(4)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仓储用地31.7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63%,全部布置在慈东工业区块内。

(5)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59.9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3%,主要为329国道、329国道南复线用地和片区内的长途汽车站。

(6)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710.7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58%,其中道路用地688.37公顷,广场用地8.61公顷,社会停车场库用地13.72公顷。

(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64.8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33%。其中三北-范市片9.45公顷,龙山片3.23公顷,片区核心区8.80公顷,慈东工业区块43.41公顷。

(8)绿地规划

规划绿地480.9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9.86%。其中三北-范市片94.99公顷,龙山片65.21公顷,片区核心区63.14公顷,慈东工业区块257.61公顷。

(9)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表4-1 建设总用地平衡表(包括利用滩涂开发用地)

第十三条村庄布局规划

1. 总体发展目标

通过“减少村庄、提升村庄、改造村庄”,完善城乡功能,改善城乡环境和形象反差,把传统村落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富有特色的农村新社区,达到“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2. 发展策略

(1)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和农民居住区集聚,减少村庄数量。

(2)优化居住环境,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改善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

(3)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丰富文化生活,引导农村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

3. 规划布局

规划到2020年保留4个农民居住区,其他村庄逐步纳入镇区或搬迁至镇区,规划常住人口0.8万人,具体村庄规划建设情况详见下表。

表4-2 村庄规划情况

4. 村庄建设与改造措施与建议

(1)统一思想,合理规划,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引导农村居住模式的改变

(2)合理制定村庄建设策略

——城中村建设策略:现状片区建成区内村庄,包括淞浦村、王家路村、杨高村、新西村、海甸戎村、东渡村、施公山村、田央村、徐福村、达蓬村、西门外村、东门外村和龙山所村共13个。

规划目标:通过改造使城中村融入城镇,彻底完成现状建成区村庄的城市化过程;通过规划、政策等手段,求得旧村改造的资金平衡。

改造模式:以就地拆迁建新型为主,功能与片区规划矛盾的村庄实施异地拆迁新建;部分位于城镇边缘的城中村,因资金、土地等问题确实难以在近期内实现拆除建新的村庄,先进行规划控制,实施整改结合或进行环境整治,通过不断创造条件,争取在远期内实现拆除改建。

用地布局:村庄改造与周边地区开发建设整体考虑,用地功能应符合片区规划、详细规划要求;在保证村民安置和一定容积率控制的前提下,也可以考虑安排部分商品房和商业用房出售或出租。

建设标准:纳入旧城改造体系,按照城镇社区的标准进行旧村改造,建设要求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开发强度:可以考虑适当提高规划容积率,以满足旧村改造资金平衡要求;现状容积率较高的城中村在旧村改造规划中应合理核定规划容积率,使其在满足资金自求平衡的前提下不至于过高;现状容积率特别高,或规划有特殊要求、对容积率提高有特殊限制要求的村庄,在现有村庄用地上进行改造资金平衡的目标无法做到时,政府应在政策上、资金上或用地上予以支持。

住宅选型:进行公寓式安置,可以考虑以多层为主,视其区域位置及实际情况,按地区详细规划要求确定。

改造时序:对于房屋破旧、村民改造要求迫切的村庄优先改造;重点地段的村庄优先改造。

——城边村改造策略:片区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村庄,包括伏龙山村、龙头场村、邱王村、山下村、筋竹村和双马村共6个。

规划目标:通过政策、规划、管理手段的综合运用,引导城边村健康有序发展,顺利向城市社区过渡。

建设标准:按照城镇社区的标准进行旧村改造,建设要求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开发强度:可以考虑制定较高的容积率,以满足旧村改造资金平衡要求。

住宅选型:推行统一开发体制和联建体制,鼓励建设公寓式住宅。

改造方式:以拆迁式改造为主;远期改造的村庄,以规划控制为主,近期可实施整改结合。

改造时序:原则上要求与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同步进行,将村庄纳入片区建设综合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对于片区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建设项目,如片区中心、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区域性联系公路等,其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优先进行改造;部分改造积极性高、改造条件成熟且与城市规划要求没有矛盾的村庄,可优先改造。

——城外村改造策略:片区建设规划控制区外村庄,包括太平闸村、小施山村、新联村、河头村、金岙村、潘岙村、黄杨岙村、凤浦岙村和新东村共9个。

规划目标: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完善城乡管理体制、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关系,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将城外村改造与“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争创“文明村”、“卫生村”等活动相结合,使得在改善村民生存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的同时,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开发强度:可以考虑制定适当的容积率,使其在满足资金自求平衡的前提下不至于过高。

住宅选型:推行统一开发体制和联建体制,鼓励建设联立式、公寓式住宅。

改造方式:原则保留太平闸村、小施山村、新联村、河头村4个城外村,其它有条件的城外村逐步向城镇规划区和片区核心区搬迁,近期搬迁有困难的村,通过村庄梳理改善居住环境。

改造时序:城外村改造的外来推动力因素比较少,其改造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才能完成。但属于下列情况的村庄应优先改造:因水库、重要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搬迁或改造的村庄;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其它有改造愿望,且改造条件成熟的村庄。

(3)制定相关土地、就业、社区管理及补偿和社会保障政策

(4)多渠道、多方式进行新农村建设和改造

第十四条片区建设用地占用情况与建设分区

1.片区建设用地占用情况

规划共需占用土地共4220.50公顷,片区内耕地的占补不能达到平衡,为达到耕地占补平衡,规划建议措施有以下四点:①适时调整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慈东片区内多预留一般农田;②在市域徐家浦等滩涂围垦区多增加耕地的保护指标和数量;③异地征购土地指标;④加大村庄土地整理力度,整理出更多的用地指标。

2.片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分布情况

规划新增建设用地38.00km2,主要用于慈东工业区块建设。

3.建设分区

在片区内划定了13个建设区块,其中重点建设区1块,即慈东工业区块(包括片区核心区);重点整治区2块,为三北-范市片中心和龙山现状建成区;一般建设区4块,分别为范市2块,龙山2块;一般整治区6块。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十五条对外交通规划

1. 公路网规划

对外交通主要有7条通道,即沿海高速公路、中横线、329国道、329国道南复线(L1-L9)、沿海高速连接线(X1-L2)、沿海北线和329国道与镇海九龙湖的连接线(H12-九龙湖)。

沿海高速公路:新建,西连杭州湾大桥南岸连接线,东接宁波北仑港,加强片区与上海、宁波、杭州的联系,规划在慈东工业区西侧设置高速出入口;

中横线:扩建,加强片区与慈溪城区、杭州湾新区的联系,分担东西向的过境交通,缓解329国道交通压力,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控制好道路两侧绿化带;

329国道:扩建改造,是片区与慈溪城区和宁波城区的主要联系通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52米,建议329国道在三北-范市片由对外交通为主逐步转为以片区内部道路为主;

329国道南复线:新建,形成慈溪南部区域性的交通干道,规划道路红线宽50米;

沿海高速连接线:新建,是片区内直接对接沿海高速的唯一通道,规划道路红线40米和60米;

沿海北线:新建,是慈溪北部沿杭州湾的主要干道,加强片区与观海卫、杭州湾新区和宁波化工园区的联系,规划道路红线宽40米;

329国道与镇海九龙湖的连接线:直接连接宁波城区,分担329国道的交通压力。

2. 水路运输规划

片区内形成“四横四纵”八条主要航道,“四横”为沿海护塘河、八塘横江、慈镇运河和三塘横江,“四纵”为淞浦、淡水泓、灵峰浦和镇龙浦。规划期内做好淞浦和灵湖的贯通(或用地控制)、淡水泓与窖湖的贯通(或用地控制)、灵峰浦沟通八塘横江和三塘横江、镇龙浦与凤浦湖的贯通(或用地控制),改道慈镇运河龙山镇区内段,梳理内部

河道,适当开发水运交通。

3. 运输站场规划

规划期内设置3个客运站,三北-范市客运站、龙山客运站和慈东工业区客运站,分别位于三北-范市中心区西侧、329 国道西南侧和八塘横江北侧。

规划设置2个货运站,三北货运站和慈东工业区块货运站,分别位于三北329国道北侧和慈东工业区块沿海北线北侧(结合仓储用地)。

第十六条片区内部道路交通规划

1. 道路等级

规划道路分为五个等级:高速公路、片区快速道(国道)、片区主干路、片区次干路和城镇支路。

2. 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

三北-范市片与慈东工业区块的道路有三条,即B2-F2-H3、B3-H6、B4-H8;

三北-范市片与龙山片的联系道路主要为329国道;

龙山与慈东工业区块的主要联系道路有三条,即伏龙路、龙吟路、B7-H13。

3. 组团内部道路联系

三北-范市片形成“三横六纵”的主干路网和“六横十纵”的次干路网,主干路道路红线为24~40米,次干路为18~24米;“三横六纵”主干路分别为:G1-G8,J1-J7,灵范公路(K1-L3)和人民路(G2-H2-K1),海甸戎路(G4-H4-L4),三北大道(G5-H5-L5),达蓬路(G6-H6-L6),G7-J6,G8-L7。

龙山和慈东工业区块形成“五横六纵”的主干路网和“七横十三纵”的次干路网,主干路道路红线为32~40米(除凤鸣路22米),次干路为20~32米;“五横六纵”的主干路分别为:A1-H15,沿海北线(B1-B9),C1-C2,D1-H12,凤鸣路(E1-E3)和X2-B3 ,X3-F4,伏龙路(X4-H10),龙吟路(X5-H11),X6-H13,A8-H14。

4. 道路交叉口

片区内道路相交以平交为主,高速公路与快速路采用立交,主次干道相交均进行渠化拓宽,以提高路口通行能力,一般拓宽3.5米。

5. 道路断面

根据道路功能使用需要,规划沿海高速公路的红线宽度68m,片区主干道路断面见下表。

表5-1 主要道路横断面形式表

第十七条 其它交通设施规划

1. 社会停车场

大型社会停车场按合理的服务半径在大量人流集散处进行布置,规划区内共设社会停车场17个,散布在片区内部,社会停车场库用地5.58公顷(未包括滩涂形成的工业区块)。具体分布为:范市有2处,三北有2处,龙山2处,片区核心区2处,具体位置见综合交通规划图。

2. 公共交通规划

为满足未来的社会发展需要,片区内建立公共交通和个体交通(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相结合的多元交通一体化的交通体系,并设立换乘系统。

常规公共交通,根据线路走向和端点布局统一规划,规划设置公交始末站3处,分别位于片区核心区、龙头场村东侧和三北-范市中心区西侧;中间站设置成港湾式停靠站,上下对称的站点在街道上平面错开,用地尽早预留,站距控制在500~700米。

3. 广场

结合片区建设的布局,规划设置广场4处广场,分别位于三北-范市中心区、龙山凤鸣路、龙山片中心、以及伏龙湖西侧。

4. 加油站

规划在内部设置6个加油站,保留改造329国道上现有的3个加油站,慈东工业区块内新增3个加油站,详见综合交通规划图。

第六章 社会与基础设施规划

第十八条 社会设施布局

1.教育设施

根据相关配建标准,片区共规划专科院校1所,普通高中2所,初中4所,小学1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

新增专科院校1所,位于片区核心区,保留龙山成校;

规划新增高中1所,位于片区核心区内,保留现有的龙山中学;

保留龙山、三北现有的初中,迁建范市中学至湖滨大道西侧,片区核心区新建1所初中;

新建小学5所,均布置于慈东工业区块内,保留或迁建现有小学8所;

范市北部新建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光华私立学校(九年制)迁至龙山中心区。

表6-1 学校规划设置情况

注:2+1表示为前面为城镇内学校,后面是村庄内学校,没有此类表示则表示全部在城镇内。

2.医疗卫生设施

片区共规划综合性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其中在片区核心区新建综合性医院1所,保留改造现有三镇的镇卫生院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其他设施

规划保留现有3座敬老院,范市、三北、龙山各1座;

规划电影院3座,其中新增三北电影院,保留改造龙山电影院和范市电影院; 规划新建片区文化中心1座,位于片区核心区;保留扩建范市和龙山文体中心;

规划新建片区运动中心1座,位于片区核心区;保留范市和龙山体育场馆;

规划新建展览中心1座,位于片区核心区;保留三北的科技气象站。

商业服务业设施根据城镇功能需要和产业特色设置专业市场和宾馆、酒店等设施,设施点分布根据市场规律设施,农贸市场、超市根据居民点的密集程度按相关标准设置;引导打造三条新的商业街区,即三北-范市片的中心街区、龙山新中心的商业街区和片区核心区的商业中心。

表6-2 主要社会服务设施规划设置情况

第十九条给水工程规划

1. 用水量预测

规划到2020年慈东片区综合用水量为13.15万m3/d。

2. 供水设施规划

至规划期末,范市水厂设计规模1.53万m3/d,三北水厂设计规模1.67万m3/d,龙山水厂设计规模1.22万m3/d。慈东工业区块内的工业水厂设计规模3.0~4.0万吨/d。

第二十条排水工程规划

1. 污水量预测

到2020年的城乡污水日排放量为9.86万m3。

2. 排污设施和管网布局规划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污水处理厂:规划在慈东工业区块设立1座污水处理厂,考虑到整个东部的污水处理要求,规划日处理规模达到25万m3。

3. 雨水工程

雨水量计算方法及参数确定:按宁波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雨水管网布置:就近排入附近河网。

第二十一条电力工程规划

1. 用电负荷预测

到2020年慈东片区的最大用电负荷远期为50.3万kw。

2. 变电站布置

规划220变电所2座,保留现有的淞浦变,新建的天妃变,每座规模为2*18MV A,电源引自镇海的变电所和500kv观城变。

规划保留和新增110KV变电所共8座,具体为:保留现状2座110KV变电所(范市变和龙山变),将35KV三北变增容至110KV,另在三北的北部新建1座110kV变,在慈东工业区块内新建110KV变电所3座,规模分别为2*50MV A、2*50MV A、3*50MV A。

3. 高压走廊

规划电力走廊以沿主干道绿化带布置,500KV高压走廊宽度控制60-75M,220KV 高压走廊宽度控制30-40M,110KV高压走廊宽度控制15-25M。

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规划

1. 电信需求量预测

到2010年和2020年的固定电话分别达9.5万门和16.1万门。

到2010年和2020年的移动电话分别达9.5万部和15.0万部。

2. 电信局所布置

按照“大容量、少局所、多模块、广覆盖”的原则,优化升级固定电话网络,逐步

将业务汇聚到宽带、智能、开放的下一代综合业务网络。规划保留现状3个电信支局,慈东工业区居住功能区内新设1个电信支局,电信容量应达到21.5万门。

3. 邮政局所布置

充分利用现有的邮递网络,逐步完善邮政分支机构。规划保留现有邮政支局和邮政所,并在慈东工业区块内建设2处邮政所。邮政建设以加速提高信息处理网络化、内部作业自动化、搬运装卸机械化、营业窗口电子化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发新的邮政增值业务,有条件的发展电子商务、混合邮件、网上银行等现代邮政业务,建立和形成实物传递类、电子信息类、商品营销类、金融服务类等综合业务为一体的邮政业务新体系。

4. 广播电视规划

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广播电视网络,有线专用网入户率达到或接近100%,广播、电视网络覆盖全片区,提高广播电视的传输质量,有线电视网络今后除接收电视节目外,将提供数据通信、语音、传真、视频、多媒体及计算机取网入户等多功能业务。传输线路采用光纤或同轴电缆,线路在各居住组团采用沿道路埋地敷设。慈东工业区配管敷设根据广播电视的容量做到一次实施,干道路管孔由信息部门统一考虑。

5. 宽带互联网

目前互联网主要有以光纤为传输通道的宽带互联网、用电话线为传输通道的拨号或ISDN、ADSL。未来互联网将成为新区数字通信、电子商务的重要技术平台。未来的互联网将会由电信、有线电视、电力等多部门共同经营,各部门将拥有各自独立的传输网,资源浪费是显而易见的,规划将引导新区建立以光缆为主体的信息公共传输通道,实现资源共享,同时符合多部门经营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燃气和热力工程规划

1. 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量预测

到2020年日用气量为8.87万Nm3,燃气气化率率达100%,

(2)燃气设施布置

气源:近期以瓶装液化气为过渡气源,远期为天然气。

输配系统规划:规划供气输配管道系统按远期以天然气供气方式建设,规划的天然气主干网分为中压管网,规划中压管网按分区路网布置,根据用户情况和道路主要成环网布置,枝环结合。

2. 供热规划

规划在慈东工业区块内新建1座热电厂,是片区的热源。

第七章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规划

第二十四条历史文物保护规划

1. 规划指导思想、保护级次和保护重点

(1)指导思想

整体保护建筑历史风貌,弘扬历史文化,确立分层次保护思想,突出保护重点,强调可持续发展。

(2)保护级次界定

根据文物古迹的分布状况和保存情况,规划划定重点保护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对文保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保护重点

重点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

2.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保护内容

需要保护1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处市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2)保护原则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保护文物古迹,不仅要保护文物古迹本身,还必须保护文物古迹周围的历史环境。

(3)保护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文物部门公布的具体范围为依据划定,并按相应规定执行。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点,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并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实施保护。

(4)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历史地段确定:规划确定保护的历史街区1处,即河头村,它在2003年被评为慈溪市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按其保护范围划定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外围保护区(风貌协调区),按分区分级的要求应以保护。

历史地段保护内容:保护历史地段的整体景观风貌。包括村庄轮廓线、河湖水系、建筑群体特征(建筑高度和屋顶平面)、古树名木等。保护村落形成的历史空间结构和肌理。保护文物建筑、传统居住建筑和其它有价值的建筑或建筑局部。保护其它历史遗迹和历史文化内涵。

分区分级保护:根据分区分级保护的原则,历史地段要分区分级,应划定重点保护区和环境风貌协调区。重点保护区是村庄内历史地段的保护范围确定为重点保护区;环境风貌协调区是在重点保护区外划定传统风貌协调区。

(5)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界定古树名木及其保护范围,制定和落实相关保护内容与措施。

(6)非物质文化保护规划

把非物质文化保护纳入社会文化规划之中。继续加强挖掘与发扬工作。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将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旅游事业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特色文化旅游。以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为宗旨,经常开展以民族民间文化为内容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规划

1. 旅游发展目标

依托慈东片区独特的旅游资源和区位条件,面向沪杭甬、国内和海外市场,重点发展休闲渡假旅游、商务会议游、文化生态游三大产品,精心打造“虞氏故里、徐福东渡启航地、河头古树村”品牌,将慈东片区建设成为宁波地区优秀的休闲文化旅游胜地,使旅游业成为三产领域的重点产业之一。

2. 旅游区总体布局

慈东片区旅游功能空间结构为“二区一村多点”。其中“二区”即达蓬山文化(度假)旅游区和伏龙山风景旅游区(包括虞氏旧宅),“一村”是指河头古树村,“多点”是指多个景点。

3. 旅游功能空间发展规划

(1)达蓬山文化(度假)旅游区

达蓬山文化(度假)旅游区的核心区主要覆盖了窖湖周边地区、溪流流经地区、东渡亭与御马坟地段以及佛迹寺与徐福摩崖石刻地段,外围则包括三北镇窖湖周边与达蓬山在内的15km2陆域面积及部分水域面积。景区建设成为宁波地区乃至整个杭州湾地区具有大众游乐、佛教圣地、徐福东渡文化与湖光山色等浓郁文化特色和鲜明旅游形象的精品特色旅游风景区。旅游区可分沿窖湖周边的滨湖旅游景区、以宾馆为主的旅游度假村景区、沿原有溪流包括杨梅林与竹林在内的山野长寿旅游景区、以佛迹寺与佛迹洞为中心的佛迹佛教景区、以徐福东渡摩崖石刻与秦渡庵和小休洞和炼丹洞以及徐福文化主题园为主的徐福文化景区。

(2)伏龙山风景旅游区(包括虞氏旧宅)

伏龙山风景旅游区(包括虞氏旧宅)范围包括整个伏龙山和虞氏旧宅整个区域,规划控制面积约5km2。旅游区规划分为两区,分别为伏龙山景区与虞洽卿-宁波帮海派文化风情旅游区。

(3)河头古树村。

河头古树村的范围为这个河头村落,面积约23公顷。规划可分以老街为中心的古村风貌区和以香樟群为主的古村村落环境文化区。

(4)“多点”

除上面的“二区一村”以外的所有景点、文保单位和文保点,按相应的规定和条例进行开发。

4. 旅游主要配套设施规划

(1)旅游饭店和度假村规划

争取规划期末片区旅游饭店客房总量要求达到100间(套),其中有三星级饭店1家,星级饭店总数3家左右。

积极发展低星级旅游饭店和经济型社会旅馆,适度发展中档饭店,鼓动建设青年旅游形式的经济型饭店,逐步发展具有商务、假日、汽车、郊野等专业型特色饭店,以适应现代旅游广泛性的需要。

有计划加强老饭店的更新改造,其中包括一、二星级饭店的规范化改造,积极组织星级饭店创优达标活动,旅游饭店完全纳入星级化管理。

(2)旅行社规划

到规划期末建立1家国内旅行社。

鼓励旅行社向专业化发展,经营的产品结构应以观光旅游为主,向观光度假、专题旅游、会议旅游、特种旅游等组合的结构转变,强化旅行社自身的产品线路策划能力.(3)旅游餐馆规划

重点策划、开发、系列推出以北部杭州湾小海鲜为主题的具有慈溪特色的菜系,同时引进外地风味菜肴,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多样化的餐饮需求。

增加旅游定点餐馆数量,建设以传统民间小吃为特色的美食街,力求服务标准规范、特色鲜明,经营网点多、布局均衡合理。

(4)旅游文娱业规划

推陈出新,挖掘、弘扬地方特色表演,丰富慈东片区的旅游文娱内容。努力开发出一批色彩鲜明的旅游文化娱乐产品,多方面地弘扬当地的乡土文化。逐步将乡土艺术引入旅游饭店、旅游景点定期演出。

扩大文娱设施规模,提高设施水准。鼓励中档次饭店的夜总会、康乐中心及歌舞厅、游艺室开展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提高片区娱乐业的总体水平,在各景点开发水上、山地、空中等多种刺激性强的游乐活动,如水上体育、攀岩、滑翔伞等。

5. 旅游线路设计

(1)区内主要旅游线路

三北-范市的旅游接待中心——达蓬山文化(度假)旅游区——伏龙山风景旅游区(包括虞氏旧宅)——慈东工业区块——龙山所城——河头古树村——兰屿生态村——三北-范市的商业街。

(2)区际主要旅游线路

把达蓬山文化(度假)旅游区和伏龙山风景旅游区(包括虞氏旧宅)纳入大范围的浙东水乡佛国游线路,同时在区内线路上联合镇海的九龙湖风景旅游区和鸣鹤-上林湖风景名胜区,组成一个集自然山水、人文历史、休闲度假、娱乐餐饮与一体的小范围区际旅游线路。

第八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规划

1. 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各项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片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总悬浮微粒物(TSP)、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的含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的大气环境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片区中心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水环境质量指标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控制,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规划将主要水体划分为两个控制层次:第一个控制层次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主要湖泊,如凤浦湖水库、灵湖水库和窑湖水库,水质目标为Ⅱ类;第二个控制层次为上述水体外的主要河道,如淡水泓、镇龙浦、凇浦、三塘横江等,水质目标为Ⅲ类。污水集中处理率近期达到60%,远期90%以上。

(3)声环境质量规划目标

城镇建成区按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按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按国家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执行。

主要过境交通沿海高速公路、中横线、329国道南复线、329国道、沿海北线和工业区东西向主要道路两侧区域按4类标准控制,工业区按3类标准控制,主要商业区和城市干道两侧按2类标准控制,独立地段的生活区按1类标准控制,公园和绿地按0类标准控制。

(4)污染控制指标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按国家规定,所有工业废水均需达标排放,达标率100%。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近期达80%,远期90%以上。

工业废气处理率:近期为90%,其中消烟除尘率达91%;远期工业废气处理率为95%,其中消烟除尘率达10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政策,开展综合利用,建立集中堆放场,提高固体废物处置率。远期危险固废处置率达100%以上,强化有毒有害废物的管理,有毒有害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和进行无害化处理。

环境卫生: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回收利用率40%。

2. 污染防治措施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区域良性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同时保护区域环境也是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根本保证。规划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具体表现为:调整产业结构,改善产业布局,发展污染轻、耗水少、能耗低的工业;积极引入管道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改善能源结构,提高城镇气化率;加强大气污染和噪声治理;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环卫设施;提倡清洁生产,通过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审批并落实“三同时”原则。

第二十七条环境卫生规划

1. 规划目标

至2020年,垃圾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40%;道路保洁率100%;水冲式公共厕所覆盖率达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2. 环卫设施配置

(1)垃圾处理

垃圾处理方式: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点收集传送到垃圾转运站,再压缩装箱运往慈东工业区块的垃圾焚烧处理厂集中处理。要求全部采用集装箱机械化装运,推广垃圾袋装化。

垃圾中转站:规划期末共设置垃圾中转站10座。

基层垃圾收集点:根据居住区布局结构、规模、居民使用方便程度设置,采用装袋分类收集;垃圾转运实现全部机械化集装箱转运方式,部分采用压缩车转运;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片区内主要道路、人行步道、商业街、市场广场等居民活动密集的地方,均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设置果皮箱。

工业垃圾:将工业垃圾全面分类,划分为有毒有害工业垃圾和普通工业垃圾,普通工业垃圾又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普通工业垃圾中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重新利用,不可回收垃圾运至填埋场填埋。有毒有害垃圾应由环保、环卫部门等监督产生单位进行处理,垃圾量较大时应建立专门的处理场。

建筑垃圾:采用国外绿色工地的作法,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成余泥、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同样由环保、环卫部门等监督指导产生单位进行处理。余泥垃圾收运处理遵循统一管理、统一清运、统一安排消纳处理的原则,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安排消纳场所。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利用。

特种垃圾:医院及其他等机构产生有毒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清运至宁波处理。

(2)公共厕所

规划公共厕所按2500~3000人/座的标准进行设置;公共厕所间距应满足如下要求:商业区流动人口高密集的街道间隔300~500m设1座公厕;一般道路小于700m设1座;工业为主的区域设置标准适当可放宽;居住区不小于3座/平方公里。公厕类别均为一、二类公厕。

流动人口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的公厕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

大于800m,居住区按每平方公里3座设置。

第九章防灾减灾规划

第二十八条防洪防潮规划

1. 防洪防潮设计标准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划确定慈东片区东部和西部两个片区中心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防,排涝按20年一遇,暴雨一日排出不受淹的标准进行建设。

2. 防洪排涝规划

(1)堤坝工程

一线海塘:片区所有一线海塘均要达到50年一遇御潮标准。

水库保安:全面完成小(一)型以上沿山水库的除险加固,片区内小(二)以下水库的病害率控制在10%以内。

(2)河道整治

以淡水泓、淞浦、镇龙浦、灵峰浦为骨干北排河道,横向由十塘江、三塘横江、慈镇运河、公路横河汇流。河道面宽45-120m,两侧各设计10—50m的绿化带。

平原河网率达到8%,新围海涂河网率达到15%。

3. 防洪排涝措施

(1)对境内河道综合治理,进行全面的疏浚,清淤,挖深,提高蓄容量,保证雨水下泄的顺畅;镇区河道在疏浚清淤的基础上,应做好河岸的修整,减少河道的凹凸面,提高过水能力。

(2)加强排水管道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暴雨期间的排水通畅。

(3)沿街建筑的室外地坪应不低于道路最低路段标高,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0.3m以上。

(4)建立科学、先进、完善的雨情、水情预报和警报系统。第二十九条消防规划

1. 消防站

规划设置5个普通消防站,三北-范市片1个,龙山片1个,慈东工业区块3个。

农村地区以义务消防队为核心组织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器材投入以及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片区的消防防控体系,完善管理机制。鼓励较大规模的工业企业自备消防队负责本工业区日常的消防安全。

2. 消防栓及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由片区供水管网提供,同时积极利用河网水,主要干道设置消火栓,间距控制在120米内。无市政消火栓、无消防通道的建筑密集区应修建消防蓄水池。

3. 消防通道

片区的消防道路应结合道路规划统一建设。区内城市道路和村内主要道理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工厂、仓储区设环形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车道。大型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居住小区骨干道路设计必需满足各种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4. 消防措施

(1)结合消防责任分区,对易燃、易爆场所现状提出消防安全措施,并明确消防配备及措施,明确对现状危险场所的处置方法。明确易燃、易爆场所的规划区域,并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

(2)公共建筑应留有人流、车流缓冲的地带,周围建筑要满足消防车的扑救作业要求。

(3)生产、储存、利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应设于城市边缘独立安全地区,且置于城市下风向;

(4)贸易市场、摊点、街面广告、居住小区花坛和拦围等不得随意设立,确需设立的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使用。

(5)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居民消防意识。

第三十条抗震规划

1. 抗震设防标准

新建重点工程一般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及相应专业规范中六度区标准设防。

2. 抗震设防规划要求

在片区建设时各项建设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要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满足震时避震疏散、抢险救灾等必要条件,尽可能减少震时损失。

3. 抗震设防措施

新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建设部、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暂行规定?和?浙江省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实施细则?。

对没有抗震设防的现有建(构)筑物和设备进行鉴定,加固或采取其它减灾措施。

重点工程及本规划规定的采取六度抗震构造措施的工程,其抗震设防标准必须报批审定后方可进行设计。

利用公园、体育场所、学校、大型绿地、广场、停车场作避震场所;地下避震疏散场地利用人防工程作疏散场地。

第三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在慈溪市地质灾害规划中,慈东片区地质灾害防治包括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和预防区。

1. 次重点防治区:三北—凤浦岙崩塌、滑坡防治区

位于三北镇—龙山镇行政村南部,面积11.61万km2。

2. 一般防治区

位于片区中部和西南部的丘陵山地,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3. 预防区

位于东部滨海地区,属地质灾害不发育区。第三十二条人防工程规划

1. 指挥工程

规划片区新建2个指挥所,分别设在三北-范市片和片区核心区块。每个指挥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合计3000平方米。

2. 医疗救护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按片区人口0.2%测算床位,工程有效面积按每床40平方米计算。

3. 指挥通信、报警系统

以片区人防指挥所为中心的,结合城镇建筑,逐步建立片区通信指挥机构和地上、地下结合的现代化通信报警系统。均匀有效地布置警报器,增加流动警报器,建设电视、广播等多警报方式。

4. 提高片区防护能力措施和要求

(1)调整、完善交通体系和环境,合理调整人口密度。

(2)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基地的建设、控制和控制管理,以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

(3)重视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

(4)临战人口疏散。

第十章空间管治规划

第三十三条空间管治分区

根据自然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基础潜力,将慈东片区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开发区域。

1. 优化开发区域

主要包括现状各镇老镇区、村庄和农垦场,共规划此类用地约13.63km2。

2. 重点开发区域

主要包括慈东工业区区块、片区中心和三北-范市等新建设用地,共规划此类用地约41.09km2。

3. 限制开发区域

包括南部丘陵生态区、中部农业生态区和北部滩涂生态区,共规划此类用地约42.60km2。

4. 禁止开发区域

包括水源保护区、水土涵养区和基本农田等,共规划此类用地约64.75km2。

第三十四条空间管治分布及管治要求

1. 优化开发区域

(1)空间分布

城镇建成区:包括三北、范市和龙山的城镇建成区,是现状慈东片区人口和产业高度集中的区域,面积10.67km2。

村庄建成区:除城镇建成区外所有村庄,包括河头村、筋竹村、龙头场村和金岙村等16个村,面积2.88km2。

农垦场:现状有两个农垦场,分别位于邱王村北部和小施山村附近,面积0.08km2。

(2)管治要求

严格按片区规划建设,城镇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实现用地由注重增量向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新机制。对农村应加强村庄的撤并和整合,节约利用土地,把农村节约的土地置换到效益产出更高的城镇用地上去,实现用地的有效置换,从而达到集约利用的目的。

2. 重点开发区域

(1)空间分布

片区新建区:是指在原有城镇建成区外的建设用地,包括慈东工业区块(部分)和三北、范市、龙山建成区外围的建设用地,面积15.39km2。

独立工矿用地:是指新建的慈东工业区块绝大部分用地,新建面积22.08km2。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为了便于今后主要的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以及供水、供电、排污和供气等重要管位走向等一起设置,规划设置3条需要控制的基础设施廊道,分别为南部沿山的329国道南复线、中部的中横线(包括329国道东段)和北部的沿海北线高速公路的基础设施廊道,另外还包括329国道、中横线至慈东工业区块的共4条道路。规划共设基础设施用地3.62km2(不包括基础设施廊道里的绿化)。

(2)管治要求

在片区新建区内,引导非农经济在这些区域布局,形成区域发展的后勤与服务基地。片区建设严格按片区规划,应首先利用非耕地,逐步向外扩展,同时提高城镇的外延扩张能力和能量。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指标,耕地在批准转变为片区建设用地之前,应加强保护和有效利用,严禁抛荒。

在独立工矿用地中,引导区域产业在此集中,提升区域发展的积聚能力和规模效应,共同做大做强区域产业。由于土地工矿用地占用的都是未利用地,因此,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开发。

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内,交通设施用地在片区建设区内按片区规划要求开发建设,应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设计规范。处理好片区内高速公路、国道和水运航道与片区建设用地的关系。片区建设区应结合运输通道集中设置相应场站设施,实现客货运输便捷中转,适当控制运输通道沿线开发建设,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对水利设施用地应加强设施建设的综合考虑和研究分析,特别是结合当地生态资源加以分析,实现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的转化,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利工程应按照经批准的设计,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禁止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和取土等危害水工安全的活动。兴建水利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能源、通讯等设施建设上要在相邻片区内进行协调,加强对接,做到资源共享。220kv变电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宜临近550kv观城变的550kv高压线和主要电缆通道。110kv变电所应深入负荷中心,便于10kv出线。110kv和220kv线路在用地条件允许时应预留架空走廊。新建架空走廊不应选择在极具发展潜力的地区,应尽可能避开现状发展区、环境易受破坏的地区或者严重影响景观的地区。加强无线电通信管理,合理规划各类无线电站点。

3. 限制开发区域

(1)空间分布

风景旅游区:是指达蓬山文化(度假)旅游区和伏龙山风景旅游区(包括虞氏旧宅),面积16.50km2。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历史文化保护区河头村,面积0.23km2。

村庄:是指太平闸村、小施山村、河头村和新联村4个村庄,建设用地0.94km2。

生态绿化用地:生态绿化用地包括交通廊道、滨水廊道和生态绿化廊道三部分,这些生态廊道的建设对改善景观质量和局部地区小气候,为片区导入新鲜空气、保持生物多样性等提供了保障。其中交通廊道主要公路与生态绿地建设相结合可以减轻污染、降低噪音,保持良好的人居环境。在沿海高速公路慈东片区段、329国道南复线和中横线慈东片区段其两侧各控制宽100-250m绿带。方淞线、秦渡路和慈东工业区块联系329国道的4条公路两侧各控制宽50m绿带。其它等级的道路也要留出一定宽度的绿带。滨水廊道是指三塘横江、淡水泓、淞浦、镇龙浦、八塘横江和慈镇运河等主要河道及其两侧设置的绿带,绿带宽度为10—30m。生态绿化廊道:即东西向的2条生态绿化廊道,呈“Y”分布,分别为位于南部丘陵的生态绿化廊和位于慈东工业区块与三北-范市之间的农业生态绿化廊道,生态绿化廊道的宽度为400m以上。

表10-1 慈东片区内主要河网规划一览表

注:穿越城镇镇规划区范围的河流两侧绿化带宽度按城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规定控制。

(2)管治要求

在风景旅游区内以保护和控制为原则,严禁破坏自然风貌与人文景观,建设用地总量应小于0.5%,并不得对景观环境产生影响。旅游度假区内不得布置与其发展目标及要求无关的建设项目,开发强度应有所控制。区内应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及原生态环境状况,实施综合的自然保育措施;梳理整合现有景区空间,实施有利于环境改善与景区质量提高的空间整治措施;不断改善林相、季相、优化景区的林种结构,美化山地风景。

在历史文化地区内则营造小桥流水古书参天的乡村人与自然和谐的景观。

在村庄以环境整治、营造和改造等多种手段进行新农村建设,同时加强用地的整合和有效利用。

在生态绿地内,各条道路交通生态廊道形成区域绿色构架,成为联系自然与人工环境、城乡居民点点状绿地与远郊面状山林绿地的绿色通道。位于河流水系滨水廊道内的土地,将作永久性保护和限制开发,不再建设新的建筑物,原有的建筑尽量逐步迁出。在保证防洪防涝要求的前提下,河岸改造和治理推荐采用生态护坡改造方式,并尽量维持自然河道形态;河流经过城市建成区,应尽可能建设为沿河带状公园。

4. 禁止开发区域

(1)空间分布

水源保护区:片区内三大饮用水水库为窖湖水库、灵湖水库和凤浦湖水库。其中水库水域及正常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直接汇入水库的河流入库口上游1000米及其100米陆域为一级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延200-500米陆域、直接汇入水库的河流入库口上游1000-2000米及其200-500米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保护区面积约8.64km2。

水土涵养区:为保证片区饮用水质量,在三大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建设水土涵养区,具体范围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延500-2000米陆域及汇入二级保护区的支流,涵养区面积约16.11km2。

基本农田:片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约为40.00km2,占片区总面积的28.0%。

(2)管治要求

水源保护区除了控制居民点建设和工业建设外,还应当严格控制污染水质的种植业、养殖业的布局。

对水土涵养区实行封山育林,确保植物培育和生物多样性,并形成有利于水源涵养的植被结构;涵养区内地表水、地下水达到Ⅲ级以上标准,是不能有不可消除的污染排放物;对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与污染物排放具有特定性,并符合相关规划、规范要求,确

保水质的满足最低要求。

由国土、农业等部门划定的基本农田,应控制其转变用途,不得建窑、建房或者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除改善生态环境、法律规定确需退耕还林外,其它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闲置、荒芜,应增肥地力,防止污染;基本农田用地应以提高农业产出率为目标,严格控制任何影响农业生产率的建设行为。

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五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1. 规划指导思想

根据片区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选择近期片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既照顾到近期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又要考虑与长远的片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相结合;根据片区现有的经济实力,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合理确定片区片区建设项目,重点解决好当前突出的问题,并为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近期以片区核心区、龙山片中心、三北-范市片中心和慈东工业区块的建设与改造为重点,同时加快片区“东拓、中兴、西优”步伐。

2. 规划原则

(1)以新区建设为主,重点发展片区核心区、慈东工业区块、龙山片中心功能区,同时加快三北-范市片中心功能区改造。

(2)对旧城部分已经准备成熟的项目进行改造和用的置换,增加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等。

(3)改造、新建部分片区道路,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分工合理、顺畅便捷的道路系统,为片区远期形成完善的片区道路系统打好基础。

第三十六条城镇近期建设规划

1. 发展规模

到2010年,片区城镇人口达到10.0万人,片区的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5.0km2,人均建设用地150.0m2。

2. 发展方向

龙山向北发展为主,三北向西发展为主,范市向南发展为主,慈东工业区块发展伏龙湖西部地块。

3. 片区建设的目标

(1)拉开片区发展的构架

(2)提升城镇人居环境

(3)强化中心服务功能

4. 近期建设重点

(1)片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片区中心:加快以伏龙山风景旅游区为依托的片区核心区建设,建设片区配套服务设施。

龙山片和三北-范市片的城镇中心:结合发展要求,整合原有设施,完善配套设施。

(2)新区建设

为适应慈溪市近几年来工业发展的形势,慈东工业区块将成为慈溪工业建设的主要区域。

(3)旧城更新

以三北的双马村为核心的旧城区,是三北和范市衔接的瓶颈,规划结合旧村改造和三北-范市片城镇中心的建设为契机,建成具有初步特色和风貌的商业街区,主要安排商业建设、广场、公园和行政办公等设施。

第三十七条主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 329国道南复线建设

2. 片区给水工程建设和改造

3. 片区排污工程建设

4.片区主干道建设

第三十八条近期主要建设项目情况

根据片区发展需要,近期建设的项目主要有以下34项,具体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实施完成时间、投资等各项情况详见下表。

表11-1 片区近期计划建设项目库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对策

第三十九条制定合理的产业与空间发展策略,促进区域经济优化发展

1. 以提升和改造相结合引导片区产业升级

(1)鼓励企业上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

(2)提高传统支柱产业的层次,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

(3)进一步扶优扶强

2. 以“腾笼换业”为主,积聚、整合与优化产业布局

第四十条协调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的有效供给

1. 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 强化土地的有效供给

第四十一条筹片区社会与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

1. 多渠道进行片区社会服务设施建设

2. 加快一体化公交建设,促进城乡融合

3. 加强固体废弃物控制与管理

4. 加强噪声污染综合治理

5. 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

第四十二条积极进行行政体制与机制对策研究,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1. 加快建立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

2. 改革完善城乡户籍制度

3. 改革完善城乡管理和征用拆迁补偿制度

4. 探索和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5. 建立公共财政制度与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6. 积极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建立与片区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机制

第四十三条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细化规划

1. 强化规划的法律权威性

2. 大力宣传城市规划

3. 深化片区规划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则和附件(规划说明书、规划专题和基础资料汇编)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图则是法律性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是对规划文本和图则的解释说明。

第四十五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慈溪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

第四十六条本规划经批准后应公开,自批准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规划管理,统一规划许可审批标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下称《技术规定》)未明确的内容以及概念易模糊、产生歧义的条文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城市建设应按规划成片实施,一般应以街坊为单 位,以规划道路为界限,规划蓝线原则上应划至用地周边规划道路中心线。无单独建设条件和规划部门认为不适合单独建设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整合周边用地。(新增-修改《国土与规划协同工作会议纪要》长规纪[2009]186号)第二条多个控规地块组合的项目,各地块规划指标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在用地范围内部总量平衡。(新增) 第三条居住或商住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不得小于1.0。(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十九条) 第四条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0,绿地率不高于15%,生活设施、后勤保障、办公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新增-摘录《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6号) 第五条非居住建筑(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以及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向时,其建筑间距按该非居住建筑在居住建筑南向同型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其间距最小值低层不小于6米,多层不小于9米,同时须满足消防和各专业规范要求(两栋建筑间距值内插建的情况除外)。(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二))

第六条高层建筑位于南侧,与相邻居住建筑为非平行布置时间距按下表: 注:①表中“S”为南北向布置时的标准间距值; ②表中“a”为相邻建筑的夹角。 ③表中“间距”为建筑南北向重叠部分的平均间距。 ④建筑间最近点距离在建筑间距Ⅰ、Ⅱ、Ⅲ类区分别为0.5S、0.6S、0.7S。 (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条(四)) 第七条高层建筑,临城市规划道路为建筑主朝向且建筑主体直接落地的(无裙房),退让规划道路可按《技术规定》要求减少2米。(新增)第八条在项目建筑基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不另奖励增加可建建筑面积。(修改《技术规定》第3.8条) 第九条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原则上应集中设置。临12米以上城市道路的商业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4米的骑楼(临城市道路仅设置集中的人流出入口的大型商业可不设骑楼),且应配建为其服务的相对独立的停车场(库)。(修改《技术规定》第6.9条) 第十条居住用地及商住用地临路幅宽度26米及以上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其建筑总长度(含建筑底层商业部分)不应超过用地临城市道路边线总长度的30%;临路幅宽度26米以下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其建筑总长度(含建筑底层

慈溪市中心城区金轮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慈溪市的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建立起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合理空间结构,顺利实施慈溪市中心城区金轮北侧地块开发,特编制本次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坚持以土地使用为控制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重视编制工作的整体性与延续性,指标数据定量的科学性,指标的规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协调发挥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5、《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6、《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慈溪市道路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8、《慈溪市骨干河网总体规划》; 9、国家相关规范及慈溪市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第四条规划区内规划人口约6487人。 第五条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规划用地南临宗汉大道,北界宗兴路,东至西二环路,西抵鸣山路江,总用地面积约为51.34h a。 本规划期限:2006-2011年 第六条本规划由文本、图则、说明三部分内容组成,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文本与图则具有法律效力,且两者不可分割,说明则是对文本、图则作进一步解释。

第七条慈溪市中心城区金轮北侧地块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文本和分图图则的规定和要求;本规划由慈溪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用地布局及规划控制原则、要求 第八条用地布局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地块区位条件、自然环境等特点进行规划布局,同时充分考虑交通、地形等和水文地质条件,统筹规划。 2、可持续发展原则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3、以人为本原则 充分考虑人的不同需求和居民的居住生活习俗,协调居住区与绿地系统、河湖水系,营造生活便利、富有地方特色的人居环境,力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和全面推进。 4、节约投资原则 在发挥区块正常功能的基础上,力求集中紧凑,减少道路和各类管线的长度,以节省土地和基础设施与能源的建设投资,区内应满足建设投资最少、效益最高的原则,使区域资源得到合理的配制。 5、成片保护原则 地块中的马宗汉故居和钟楼是保护建筑,在保留其正常功能的基础上,进行成片保护,使周边环境得到改善以及配套设施齐全。 第九条用地布局结构 1、规划片区根据地形结构的不同划分5个区:A区北至宗兴路、南到宗汉大道、西达鸣山路江、东抵史家路; B区北至宗兴路、南到规划横路、西达史家路、东抵庙山江;C区北至规划横路、南到宗汉大道、西达史家路、东抵庙山江;D区北至宗兴路、南到规划横路、西达庙山江、东抵西二环线;E区北至规划横路、南到宗汉大道、西达庙山江、东抵西二环线。五个区块以居住开发与村庄内部整理相结合。 2、A区由住宅、沿街商业组成。在地块中部设置了一个公共停车场,商业位于宗汉大道北侧。河流南侧区块布置多层,河流北侧区块以村庄内部梳理为主。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 (试行)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二O一O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修改原则 第三章修改论证 第四章修改论证报告成果一般要求 第五章用地及指标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第六章道路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局部修改工作的管理与技术审查,保证控规修改论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修改经批准的控规,编制控规局部修改论证报告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修改原则 第三条控规修改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规划原则,并应当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控规修改范围面积累计占原控规总面积50%以上,或修改范围总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应重新编制控规,不作为局部修改处理。 第五条原则上不予修改的控规内容按照《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规定(试行)》执行。 第三章修改论证 第六条控规局部修改,原则上应结合该项目申请修改的内容和周边地区的现状、规划情况,进行控规修改论证。 第七条控规修改论证应由申请单位委托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单位进行。由市规划局承担控规修改论证设计费用的,从定点单位中按采购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八条控规修改论证应以该片控规范围为主要研究范围,并结合控规编制单元进行分析论证。 第九条控规修改论证结论应不突破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论证要点通知单的规定。 第十条控规修改论证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有所侧重。主要包括: 一、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承载能力论证。其中必须包括是否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及解决方案等。 二、城市交通影响论证。如交通量、交通组织(含静态交通)等。

慈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慈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件1 名词解释 1.容积率:一般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详细计算方法见附件2容积率计算规则。 2.建筑密度: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3.建筑高度:指建筑室外地面至建筑物檐口(包括女儿墙)顶的高度。如建筑室外地面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0.2米作为室外地面标高。具体计算规则详见附件2第3条。建筑高度用作计算建筑间距时,可从被遮挡建筑室内地坪开始计。 4.绿地率:一般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绿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5.用地兼容: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在规划编制和实施阶段,对不同类别性质用地进行合理选择、调配的弹性规定。 6.带征用地:随规划建设用地一并从农村集体土地连带征收为国有土地的用地。 7.公共开放空间:指在建设用地内,全天候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停车场、通道等公共使用空间。 8.建筑间距:指建筑外墙面之间的正向最小垂直距离除去 —1 —

遮挡建筑挑檐宽度。具体计算规则详见附件2第3条。 9.低层建筑:指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10.多层建筑:指高度大于1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以上(含四层),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 11.高层建筑:指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 12.塔式高层建筑:指面宽小于36米的高层建筑或各面长高比均小于0.45的高层建筑。 13.板式高层建筑:指非塔式高层建筑的其他高层建筑。 14.遮挡建筑:指对现状或规划居住建筑的日照条件产生影响,且与日照受到影响的居住建筑的主要采光面存在正向间距的建筑。 15.老年人居住建筑:指专门为老年人设计建造的建筑,如敬老院、老年公寓等。 16.双拼式村民住宅:指两户相互拼接建设的村民住宅。 17.联排式村民住宅:指三户或三户以上相互拼接建设的村民住宅。 18.成片改造村民住宅区:对旧村原有居住用地进行结构调整、优化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保护村庄风貌等活动,改造涉及村民住宅超过50户的地区。 19.新选址村民住宅区:在旧村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中新建村民住宅的地区。 —2 —

长沙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几项具体规定(试行)长规发[1998]14号

长沙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几项具体规定(试行)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文件 长规发[1998]14号 各有关设计院、所、公司、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设计水平,便于统一审查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及有关详规编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几项具体规定。 一、编制原则 所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进行。须准确标明周边地形地物实际情况,同时须标明地下管网、空中线路走廊及规定保留树木等情况。所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反映实际地形。详规中确定的相关要素(坐标、标高、平曲线要素等),注重与已规划而暂未实施的路、桥、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网市政公用设施等相衔接。 二、规定规围 本规定的使用范围限于城市局部地区(地段)之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工厂区、综合区、专业规划区及单位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工作阶段 四、可分为方案审查和成果审批两个阶段 (一) 方案阶段(规模较小的可省) 1、该方案所选用的有关国家规范及其内容摘要。 2、城市规划道路及城市现状道路。 3、现况地形地物(用地红线范围四至方向定位),指北针,比例尺。 4、方案优缺点比较说明,包括设计依据,指导思想、位置和规模、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5、地形复杂时应标明与相邻之间地物的关系,建筑物与档墙、护坡、踏步

等的关系。 6、可用徒手(或直尺)、铅笔(或彩笔)等自由表达。 7、简要文字说明。 (二)成果阶段 1、设计图纸 (1规划位置(重点工程或够居住组团级以上规模的)一般可用小比例尺附在总平面图的一角。 (2)总平面图,依据采用方案进一步完善设计内容。 (1)城市规划道路坐标、平曲线要素、标高及城市现状道路。 (2)城市坐标网、水准点。 (3)用地红线范围四至方向定位(注明控制点坐标,如单位四址天然阻隔可不标)。 (4)地形地物现况,表示在同一图上,,为表示与周围相应的环境关系现况表示范围需超出用地四至范围不少于30米。 (5)主要项目(包括道路)的位置坐标和设计标高、尺寸、建筑层数、建筑物编号(或名称)、道路交叉点、主要变坡点的坐标、标高、破向箭头等。(6)绿化及美化设施的布置示意。 (7)风玫瑰或指北针、比例尺(1;500或1:1000)。 2、图纸设计简要说明 (1)所选用的有关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内容摘要。 (2)设计依据 (3)本工程所提供图纸来源、比例等。 (4)说明场地周围环境以及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居住建筑现况及其相互关系。 (5)概述场地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地理情况以及场地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绿化状况是否保留或拆除等情况。 (6)概述建筑物布局方式,空间组织与周围环境协调方式等。 3、图例(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并标注建筑物使用情况可省)。 各单位编制详细规划必须符合以上规定要求。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图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Ningbo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编制目的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 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 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 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

慈溪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说明书目录 第一章导言-------------------------------------------------------1 1.1项目由来与本规划的意义-----------------------------------------1 1.2规划范围、性质与期限-------------------------------------------2 1.3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2 1.4规划任务-------------------------------------------------------3 1.5规划方法-------------------------------------------------------4 1.6规划依据-------------------------------------------------------4 第一篇慈溪市旅游产业发展系统分析----------------------------------6 第2章慈溪市旅游业发展现状-----------------------------------------6 2.1慈溪市国民经济概况---------------------------------------------6 2.2 慈溪市旅游业发展现状------------------------------------------6 第3章旅游资源分析------------------------------------------------7 3.1旅游资源构成---------------------------------------------------7 3.2旅游资源特点与总体评价-----------------------------------------9 3.3旅游资源开发方向与开发序列------------------------------------10 第4章旅游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11 4.1客源市场开发影响因素分析--------------------------------------11 4.2客源市场预测--------------------------------------------------12 4.3客源市场细分--------------------------------------------------13 第5章慈溪市旅游发展优劣机威分析(SWOT)--------------------------14 5.1优势----------------------------------------------------------14 5.2劣势----------------------------------------------------------15 5.3机遇与挑战----------------------------------------------------15 第二篇慈溪市旅游发展规划-----------------------------------------17 第6章慈溪市旅游发展战略------------------------------------------17 6.1战略定位------------------------------------------------------17

长沙市路网规划综合设计设计要点

长沙市路网规划综合设计设计要点 (讨论稿) 一、规划背景 本项目旨在通过评估既有规划路网系统和统筹道路工程深化设计成果,深化、论证和完善道路交通规划,提高城市道路控制要求的合理性。为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优化城市路网结构以及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及工程项目实施提供依据与技术指引。 二、规划范围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确定的都市区范围。 三、规划依据 (一)《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二)《长沙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0-2020)》; (三)《长沙市快速路及其立交系统规划》; (四)《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五)其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及控规层次城市设计成果; (六)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四、规划内容及深度要求 (一)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开展道路交通现状调查,分析现状道路网及其运行状况,整理出现状 - 1 -

道路基本信息表,包括起讫点、红线宽度、长度、车道数、交叉口形式等。 (二)规划梳理及评估 整合梳理长沙市城区骨干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控规层次城市设计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道路交通设计等成果,形成快、主、次、支规划路网图及基本信息表,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道路网进行评估,提出道路网优化思路。 (三)路网交叉口校核 依据路网优化思路,提出主要路网交叉口优化提升建议,包括交叉口形式、衔接匝道及其实施控制分析等内容,并对整合成果的道路交叉口形式、车道数、控制点等内容进行校核,保障道路通行能力的基本匹配。 五、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最终成果将形成道路规划综合成果(含图、表)。正式成果须提交包含电子文件的光盘2张,A3格式文本、图集及附件6套。 六、时间进度要求 项目总体要求在2015年12月前完成。 七、其他要求 专家评审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 2 -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概要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科学指导新区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目前该规划阶段性成果已形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杭州湾新区总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2010年11月28日,共计31天。在此期间,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将依法予以研究和处理,并将修改情况附于审批材料上报市政府。 用地布局规划图 一、基本情况 杭州湾大桥通车大大拉近了上海与浙江东部地区的时间距离,推动沪浙一体化进程。宁波 杭州湾新区位于杭州湾大桥桥头地区,在长三角结构中也由“边缘”转为“门户”,成为沪 浙沟通的核心地区,这一区域地位的改变推动该地区各类要素的流动和集聚将日益频繁。 200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陆域面积235平方公里,海 域面积350平方公里,将成为宁波乃至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新平台。并提出该地区将建设成 为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 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和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性新城区。 区位图 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特点 总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省海洋经济大平台建设和宁 波城市发展战略部署,提升宁波杭州湾新区功能地位,创新发展方式,探索经济繁荣、社会 和谐、环境友好、文化鲜明的新区发展模式。规划重点是对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支撑系统、 分区指引作深入的研究分析。 在总规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生态特色,基于杭州湾特有的生态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概要(批前公示)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概要(批前 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科学指导新区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前该规划阶段性成果已形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 日-2010年1 28 2009平方公 该地区将建设成为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 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和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性新城区。

区位图 在总规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生态特色,基于杭州湾特有的生态环境,做好可持续发展的保护开发;二是注重新区与余慈地区的统筹发展,既关注自身发展又做好区域合理分工;三是注重新区城市化与产业集聚的联动,特别关注产业提升与导入和新城开发建设时序安排的关系;四是尊重现状和挖掘地域文化,科学安排新城用地结构和规模,结合水资源等环境特色做好城市设计。

三、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2010—2030年。其中,近期:2010-2015年;远期:2016-2030;远景:2030年以后。 规范范围:东至水云浦,南至七塘公路,西至湿地保护区西侧边界,北至杭州湾 海域范围图 2、城市定位、职能与规模 结合省海洋经济大平台建设和宁波市域城市发展部署,在综合研究了城市发展条件和区域特征基础上,规划提出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发展定位为:宁波北新城,生态杭州湾。定位突出新区在对接上海、服务宁波、引领余慈地区发展的重要作用。其

发展目标是“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新城区”。 这一城市定位体现了三个“强调”、五个“突出”。一是强调新区是对接上海的前沿,承担起“南上海”的区域服务职能;二是强调新区在宁波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承担起提升宁波区域地位、完善宁波职能体系、改善市域空间结构的功能;三是强调新区引领大余慈北翼发展,成为余慈地区“一湾四城”城市发展的品质示 55 节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将城镇新增用地的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规划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3平方公里以内,2015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应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 3、产业定位与策略 规划立足于区域产业特色,结合省《杭州湾产业集聚区规划》,规划在杭州湾新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管理,保障规划审批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相关规范、规章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临时建设、城乡个人居住用房修建、危房翻建及装修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试行过程中有修改或增补内容的,以“补充规定(之一……,之二……)”形式更新。 第二章各类规划审查适用范围 第四条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范围 (一)物流中心、体育场、展览馆、会议中心、酒店、医院、学校等重要的公共建筑; (二)对外交通枢纽、公共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大型加油站等重要的交通设施项目;

(三)一类地区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和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 (四)其他地区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和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 (五)城市规划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认为属交通敏感或饱和地段的建设项目以及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编制工程管线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图)时,应当编制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在编制并审批通过工程管线规划或管网综合后方可进行单体设计。新建、改建道路设计应编制管线综合设计,设计深度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六条用地面积在45亩以上(不含45亩)的建设项目及市政情况较复杂的其他项目应在审批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时编制和审批竖向及管线综合规划。 第七条下列项目在报建时须提供建(构)筑物夜景亮化设计资料和图纸: (一)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 (二)城市主、次道路(W≥30米)两厢的高层建筑及高度超过50米的建筑;

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

慈溪市市域总体规 划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第一章 区域发展宏观环境 第一节 社会经济背景 一、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强化,国际环境趋好,国际制造业加速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更快融入世界经济,更大范围地分享国际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机会;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为先导的新科技革命,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利用后发优势、改造提升传统经济、拓展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这对处于沿海制造业发达地区的慈溪若想在浙江省或者全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制定合理的区域发展战略,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要求。 二、长三角地区发展一体化 长三角地跨江、浙、沪三省市,位于长江和钱塘江的入海口,处于中国东部沿海开放城市带和沿长江产业密集城市带的“T 型”接合部,具有得天独厚的江海交汇、南北居中的区位条件,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城镇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在核心城市——上海的辐射和带动下,正在加速向世界第六大城市群迈进。随着杭州湾大桥等一批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开工建设以及沪杭高速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研究的不断深入,慈溪与上海以及长三角北翼城市的联系日趋紧密,慈溪亟需确立在长三角世界城市群中的地位与功能,进一步明确市域空间发展结构。 三、浙江省空间发展构架 “十一五”时期浙江空间发展结构的确定要围绕提升浙江经济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中心,突出“经济区域、生态优先、城市核心、交通关联、双重协调”的原则,在省城层面重点形成“四圈三带二区”的空间发展构架。慈溪市处于“四圈”的宁波城市经济圈内,共同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与浙江临港重化工业的核心区域。同时也处于“三带”中的环杭州湾产业带,形成涵盖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的地域经济系统,成为“十一五”时期乃至更长阶段浙江发展的主骨架。 在《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中确定了以“一个杭州湾城市连绵带”为基础,形成“三三四六”的发展框架,在未来 内,慈溪是新增的50万—100万人口城市之一。因此,重新构筑慈溪市城镇发展空间显得十分有必要和紧迫。 四、宁波大都市区发展 宁波市经过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发展已经进入都市区经济的空间扩散和区域整合过程,以宁波市中心区为中心、以余慈和奉化为组团的宁波大都市区雏形已经形成。大都市的扩散作用直接导致中心城市的一些工业企业和资金进入慈溪,慈东工业区块成为了宁波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在《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慈溪城市和城镇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慈溪市域的空间需要重新整合和调整。

2020年湖南省长沙市城市商业规划(47页).doc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控制指标和标准 .................................................................. 第三章城市商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 .................................................. 第四章城市商业中心布局规划 .............................................................. 第五章社区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 第六章商业街建设规划 .......................................................................... 第七章商品市场建设规划 ...................................................................... 第八章商业零售业态建设规划 .............................................................. 第九章物流配送业建设规划 .................................................................. 第十章规划主要实施措施 ...................................................................... 第十一章附则 ..........................................................................................

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

第一章区域发展宏观环境 第一节社会经济背景 一、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强化,国际环境趋好,国际制造业加速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更快融入世界经济,更大范围地分享国际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机会;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为先导的新科技革命,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利用后发优势、改造提升传统经济、拓展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这对处于沿海制造业发达地区的慈溪若想在浙江省或者全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制定合理的区域发展战略,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要求。 二、长三角地区发展一体化 长三角地跨江、浙、沪三省市,位于长江和钱塘江的入海口,处于中国东部沿海开放城市带和沿长江产业密集城市带的“T型”接合部,具有得天独厚的江海交汇、南北居中的区位条件,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城镇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在核心城市——上海的辐射和带动下,正在加速向世界第六大城市群迈进。随着杭州湾大桥等一批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开工建设以及沪杭高速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研究的不断深入,慈溪与上海以及长三角北翼城市的联系日趋紧密,慈溪亟需确立在长三角世界城市群中的地位与功能,进一步明确市域空间发展结构。 三、浙江省空间发展构架 “十一五”时期浙江空间发展结构的确定要围绕提升浙江经济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中心,突出“经济区域、生态优先、城市核心、交通关联、双重协调”的原则,在省城层面重点形成“四圈三带二区”的空间发展构架。慈溪市处于“四圈”的宁波城市经济圈内,共同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与浙江临港重化工业的核心区域。同时也处于“三带”中的环杭州湾产业带,形成涵盖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的地域经济系统,成为“十一五”时期乃至更长阶段浙江发展的主骨架。 在《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中确定了以“一个杭州湾城市连绵带”为基础,形成“三三四六”的发展框架,在未来15年内,慈溪是新增的50万—100万人口城市之一。因此,重新构筑慈溪市城镇发展空间显得十分有必要和紧迫。 四、宁波大都市区发展 宁波市经过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发展已经进入都市区经济的空间扩散和区域整合过程,以宁波市中心区为中心、以余慈和奉化为组团的宁波大都市区雏形已经形成。大都市的扩散作用直接导致中心城市的一些工业企业和资金进入慈溪,慈东工业区块成为了宁波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在《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慈溪城市和城镇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慈溪市域的空间需要重新整合和调整。 第二节政策背景 一、科学发展观与“五个统筹”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需要规划更多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及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国家宏观土地政策 从2004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简称28号文件)的颁布,到2005年初土地监察制度正式启动,国家颁发了有关于土地管理的多个配套具体实施文件和紧急通知,可见中央政府贯彻土地半垂直管理的决心无可动摇。这些土地政策都为以粗放型经济增长为特征的慈溪市域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可估测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区域经济的发展空间将会非常有限,这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慈溪经济发展必须向集约内涵转型,而且显得十分迫切。 三、浙江省“八八战略”与推进城乡一体化 充分发挥“八个优势”、深入实施“八项举措”,扎实推进浙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扎实推进浙江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条主线。对慈溪而言,要充分发挥其体制优势、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三角,不断提高对内对外水平,

余姚市余慈中心城总体规划.pdf

余姚市余慈中心城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与必要性 余慈地区是宁波都市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杭州湾地区乃至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 展的重要区域。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客运专线铁路等重大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余慈地区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的关键时期。宁波市委、市政府做出了“统筹余慈地区发展、打造宁 波都市区副中心”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统筹余慈地区发展是宁波市构 筑现代化大都市、提升区域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余慈地区正处在发展的转型期,产业高级化、集群化的发展趋势,城镇化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生态资源环境压力,及两市在空间发展、功能布局、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共享等方面的矛盾,正成为制约地区转型的瓶颈。因此迫切需要围绕余慈地区的区域定位与长远目标,针对发展中的矛盾,对地区的空间布局与设施建设进行全面的整合。 余慈中心城位于余慈地区的中心,是两市对接的关键区域;中心城空间上包括余姚城区、慈溪城区、余姚的姚北地区和慈溪的周巷片区以及三片之间的地带;自然山水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制造业特色突出,集群化的发展态势明显;同时随着高速铁路站场等大 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心城的发展条件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优越的区位、良好的基础,使余慈中心城必将成为带动余慈地区转型的核心,成为宁波都市区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同时也是推动地区空间整合的关键。 宁波市委、市政府于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发了甬政发〔2006〕64号文件《关于印发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化、细化《余慈地区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加强对余慈中心城的功能与空间布局的研究,为 此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区范围 规划研究范围:余慈中心城的发展离不开周边的产业基地和乡镇、农村,规划将研究范围扩大到余慈地区,即余姚市、慈溪市的行政区范围,总面积2721平方公里。 规划区范围:为根据统筹规划管理需要划定的余慈中心城的空间范围,北至中横线,南至杭甬高速公路,东到逍林镇东侧行政边界,西到高速公路余慈连接线,具体涉及余姚市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低塘、朗霞六个街道及马渚、丈亭、陆埠、泗门、小曹娥镇;慈溪 浒山、宗汉、坎墩街道和横河、逍林、匡堰、周巷、天元、长河镇,共20个乡镇(街道),总面积488平方公里。 中心城建设用地范围:由余姚城区、慈溪城区、姚北-周巷片区、核心区的规划建成区 组成,总面积195平方公里。 三、规划指导思想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

长沙市地方标准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 CSGH/002-2005 2005年6月实施 主编单位: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关于执行《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果标准》的通知 长规发[2005]100号 各规划设计单位: 现将《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CSGH/002-2005)印发给你们,自二00五年六月一日起请参照试行。 本标准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解释等工作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总工室负责。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次 1 总则 (1) 2 阶段成果 (1) 3 规划文本的内容与格式 (4) 4 图纸的内容及深度 (21) 5 分图图则的基本内容 (24) 6 规划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26) 7 现状调研报告及基础资料汇编的基本内容 (32) 8 电子文档 (34) 9 附则 (52) 附录A 文件封面格式 (53) 附录B 图则示范样本 (55) 附录C 本规范用词说明 (57) 附加说明 (58)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深度及格式,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1.0.2 凡在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遵照本标准执行;在长沙市其他市辖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宜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阶段成果 2.1 一般规定 2.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含分图图册),技术文件为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研报告)。 2.1.2 本标准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现状调研阶段、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 2.1.3 所有阶段的成果文件应采用A3幅面装订(图纸大于A3幅面则折叠为A3幅面装订)。 2.1.4 规划文本、图纸应装订为一册,附件(规划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装订为一册。

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

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市域功能定位与总体发展战略 第三章市域土地利用与空间结构规划 第四章市域空间利用规划 第五章市域空间管制与协调规划 第六章市域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第七章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八章市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

为统筹嘉兴市域的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实现嘉兴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复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定位 1、本规划是统领嘉兴市域发展的具有法定地位的纲领性文件。 2、本规划在充分尊重嘉兴市城镇体系规划、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基础上,以嘉兴市域的统筹发展为目标,对原有规划进行整合协调,构建区域性总体规划的新范式。 3、本规划以实现市域一体化发展为宗旨,统筹嘉兴市域的各种发展要素,建设网络型特大城市。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年)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浙江省建设厅县(市)域总体规划导则(试行)》(三稿) 8、《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 9、《环杭州湾地区产业带发展规划》 10、《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11、《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规划管理,统一规划许可审批标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下称《技术规定》)未明确的内容以及概念易模糊、产生歧义的条文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城市建设应按规划成片实施,一般应以街坊为单 位,以规划道路为界限,规划蓝线原则上应划至用地周边规划道路中心线。无单独建设条件和规划部门认为不适合单独建设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整合周边用地。(新增-修改《国土与规划协同工作会议纪要》长规纪[2009]186号)第二条多个控规地块组合的项目,各地块规划指标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在用地范围内部总量平衡。(新增) 第三条居住或商住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不得小于1.0。(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十九条) 第四条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0,绿地率不高于15%,生活设施、后勤保障、办公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新增-摘录《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6号) 第五条非居住建筑(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以及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向时,其建筑间距按该非居住建筑在居住建筑南向同型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其间距最小值低层不小于6米,多层不小于9米,同时须满足消防和各专业规范要求(两栋建筑间距值内插建的情况除外)。(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二))

第六条高层建筑位于南侧,与相邻居住建筑为非平行布置时间距按下表: 注:①表中“S”为南北向布置时的标准间距值; ②表中“a”为相邻建筑的夹角。 ③表中“间距”为建筑南北向重叠部分的平均间距。 ④建筑间最近点距离在建筑间距Ⅰ、Ⅱ、Ⅲ类区分别为0.5S、0.6S、0.7S。 (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条(四)) 第七条高层建筑,临城市规划道路为建筑主朝向且建筑主体直接落地的(无裙房),退让规划道路可按《技术规定》要求减少2米。(新增)第八条在项目建筑基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不另奖励增加可建建筑面积。(修改《技术规定》第3.8条) 第九条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原则上应集中设置。临12米以上城市道路的商业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4米的骑楼(临城市道路仅设置集中的人流出入口的大型商业可不设骑楼),且应配建为其服务的相对独立的停车场(库)。(修改《技术规定》第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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