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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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家庭养老是绝大多数家庭唯一的养老模式,农村“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虽然两个老人居住和一个老年人独自居住的情形也存在,但他们都需要子女经常去照顾他们,从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相应的支持。虽然现阶段中国农村的养老模式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并且这种以“土地养老”、“养儿防老”为主要方式的家庭养老也有其深厚的经济因素和文化心理基础,但是,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农村的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种种挑战。

首先,农村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农民的养老压力逐渐加大,养老的经济负担和养老服务负担将更加沉重。按目前的政策规定,一个农村家庭最多只能有两个孩子,这样将会使得家庭供养资源减少,而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却是成倍增长。将来,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个老人,抚养一个或两个小孩将会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很显然,在这样的家庭人口结构下,一旦老人生病后,庞大的医药、护理和营养费用负担极重,他们要面临着经济和时间的双重压力。过于沉重的养老负担会严重削弱农村家庭自身的经济积累能力、扩大再生产能力、子女教育能力,乃至大大弱化中国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

其次,国家对农村养老行为规范和调整力度减弱,不良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对一些农村人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加之国家法律对老年****利保障不够,使得有些老人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传统的家庭养老是建筑在传统道德基础上的行为,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老人生活质量的好与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养人的自身素质和精神文明程度。因此,在农村家庭养老的模式中,有的老人能生活幸福,安度晚年;有的老人只能维持温饱;有的老人却受到虐待。这就反映了农村家庭养老形式还不能为老人晚年生活质量提供完全的保障。对一些家庭养老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农村基层组织除了调解外,很少用法律手段去解决,即使依法判决了,又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民法律意识差,法律文书的执行往往显得苍白无力,老人的生活质量依然得不到保证。

最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生育率下降,家庭规模缩小,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再加上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空巢老人增多,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竞争压力,使他们根本无暇顾及在农村的父母。

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所不能解决的。鉴于此,许多地方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已开始逐步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方式,为农村养老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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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与重点:

(一)加快建立社会统筹的基本保障制度框架

面向未来的城乡发展格局,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要考虑统筹城乡资源分配、财政分配、社会就业和各项政策发展,建立统一的国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此前提下设计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基本制度框架,特别是建立农保可转换为城保的通道和机制,对早期农村养老制度保障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

一是要建立基本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以规范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框架,保障农民的养老金能在不同的地区之间进行有效流转,能在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间进行有效接转,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现资源保值增值为目的,制度模式由原来的完全个人账户模式改革为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调剂金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改变过去完全靠个人账户积累、没有待遇调整、待遇一经领取终生不变、难以长期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生活等问题。

二是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工作体系的投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不再提取管理服务费,人员和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尽快解决原制度从保险费中提取管理费,用于人员和工作经费的问题。同时要以多种方式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在面向农民的筹资上,要降低门槛,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建立农民的最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三是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建立动态缴费增长机制,缴费标准随着预期领取的养老金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实行动态缴费。参保人员预期领取的最低养老金水平可与农村低保水平衔接。加强基金监管,拓宽投资渠道,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制定基金管理运营办法,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等。

(二)推进保障形式和补偿保障模式的创新,将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相结合,提高保障能力和效果

一是要提高农民个人积累参保率、覆盖率,扩大社会保障面。要适合各地的社会经济条件,使个人筹资方案得到农民的认可,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降低服务的成本,提高服务的效果。各地区根据本地的社会经济特点,探索适宜的补偿和奖励模式,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在筹集资金上,允许一次性交纳的模式,也可采取分期定额缴纳的模式,采取以农村资产权力抵押融资的模式,或者采取个人不缴纳,年老后进行倒扣个人应出资部分的模式等。目前要以多种方式建立困难农民参保补贴制度。

二是要积极改进保险资金享受的办法,支持低成本的社会化养老保险服务事业发展,强化对养老服务的规范和管理。促进农民对社会养老服务的综合利用,盘活养老金资源,降低农民养老经济负担。特别是要发展集中公共养老服务,推进服务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养老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和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参与式发展的机制,更加方便农民,减少农民享受的成本,让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好处,让制度

受到农民的欢迎。在资金的使用和养老服务的具体提供上,如允许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地区差异性,可以采取定期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采取发放购物券的方式,还可采取发放实物的方式,以及提供住宿、发放资金到中介养老机构等。

(三)加快解决重点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着力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政策实施问题,扩大实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范围。二是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通过制度建立基本保障,加快建立逐步积累制度。首先鼓励其参加所在城市的城镇养老保险,最好能够参加所在城市的养老保险;另外,也鼓励参加本地的农村养老保险。三是解决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建立灵活的保险方式。四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在征地环节一次性建立基本保障,融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四)推进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要突破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瓶颈制约,必须实行积极的社会保障政策,将制度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建立基本制度框架体系,并先行将处于城镇化边缘的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和有条件的地方的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制定积极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推进新型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试点。一是在指导方针上应采用基本制度统一,但不同地区分类指导的原则,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的发展创新和探索。要加强引导和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二是推进管理和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加强信息化建设,研制可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将“金保工程”延伸到县、乡和有条件的村,为农民社会保险关系的异地转移、衔接提供技术支持。三是改进农保工作做法。树立政府服务而不是替代、包办的观念,让农民更多地关心、参与制度的建设,更多地欢迎和满意制度的建设。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效果,改进和建立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方法,抓住重点,加强宣传,典型示范,营造发展氛围,促进农民关心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发展政策

理顺管理体制,突出政府的两大责任:第一个是政府的管理责任,即政府负责建立和经办机构,并承担管理经费,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纳入到地方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责之中;第二个是政府的筹资责任,即规定各级政府的筹资标准和扶持奖励的发展政策。要从建立起就开始注重制度化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基金管理、财会制度、审计监督、定期公示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并且在试点中不断完善,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管理。在资金管理上,要采用封闭式的资金管理制度,有效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政府筹资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建立起稳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养老费用自然增长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确保农民的缴费水平随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建立政府筹资的制度保证机制,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县以及贫困地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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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强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养老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国农村人口达8亿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关系到农民目前和将来的生活安全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需要放在重要地位的基本任务。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探索已有20多年的历史。2003年以后,全国各地开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许多地方通过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创新制度

模式,积累了不少经验。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的近200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50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300多亿元,有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新形势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试点的情况表明,要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首先要加大投入力度。我国尚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不够发达,经济实力有限,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到众多农民,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能从低水平起步、从保障基本生活入手,先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再解决由低到高的问题。因此,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政府牵头,统一政令,加大推力,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应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一个有权威的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要大力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组织、协调管理水平。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投入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扶持方面基本缺位的现状。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政府不仅要给予保险金政策方面的优惠,还需要给予农民一定数额的直接经济补贴。

其次要加大覆盖面。我国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发展还有着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消除。这就决定了我们在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要面对现实,正视差别。为确保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人群的养老方式,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来进行分类设计和分步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非均衡战略相适应的农村养老非均衡保障制度。在贫困型农村,养老保险必须通过政府的非纳费型社会救助养老金来进行,建立起以生活救济和生活资助为主的救济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温饱型农村,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已得到满足,应为这些地区的农民提供养老和医疗方面的基本保障,同时积极推进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富裕型农村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和大城市近郊,农民收入水平高,思想观念新,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比较高,这类地区可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试点。同时,在同一地区内部,由于人群就业方式和生活方

式的不同,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方式、保障水平和需求也是不同的,要分批推进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险。

第三要加快立法速度。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具有未富先老、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在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不仅要解决现实中各个群体之间利益差别和历史遗留问题,而且要为应对未来农村人口老年化的高峰做好准备,这就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要具有前瞻性,而且要具有可持续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建议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的运营情况、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社会化居家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进入21世纪,我国迎来了人口迅速老龄化的时代,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老龄福利事业的新途径、新办法,已势在必行。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日益弱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福利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区为老服务的开展,由此产生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会化居家养老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其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它区别于机构养老,也就是说,老年人是在自己的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社会化居家养老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简而言之,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区是老年人的聚居地,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老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或者已经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将来对老人的赡养、照料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提供照顾所带来的经济、身体和精神等负担或压力以及照顾与工作之间的冲突等。这些负担或压力非常之大,以至于如果没有来自其他方面的支持,他们很难继续提供这种照顾。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城市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

农村养老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分析与思考的调查报告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快,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特别是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此,我与以“青春奋斗成就梦想?勇于担当时代责任”为主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社会实践的参加者: 实践的主题:青春奋斗成就梦想?勇于担当时代责任 时间:2014年2月3日—2014年2月9日 地点: 一、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社会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已得到明显改善。但总体来看,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还处于一个较低水平线上。主要表现在: (一)生活困难 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一个是靠自己劳动收入,另一个是靠子女供养。在农村60-70岁之间的低龄老年人中有不少人身体比较健壮,能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或多或少的劳动收入,在经济上不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而不得不靠子女供养的农村老人,却因他们的子女生活本身就相当困难,其生活就难以为继了。尤其是80岁以上的纯农户特困独居老人因自身基本上已无经济来源,依靠吃低保、政府救助和子女少量赡养费维持生活。 (二)看病就医困难 农村老年人一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年老生理疾病较多,经济上抗病能力较弱。而当前农村医疗条件、医疗水平还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一旦生病,子女负担加重,后果不堪设想,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的现象常有发生。虽然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医疗保障的缺乏,他们生病就医时,能拖则拖,不及时就诊的现象非常普遍。 (三)照料功能薄弱 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村约有60-70%的青壮年因外出打工,无暇顾及父母,许多老人成了“留守族”,他们不但享受不到子女的照料,还要承担种田、照料孙辈等繁重的田间和家务活动,负担重、压力大。特别是那些年迈体弱的老人已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状态,加上生活单调贫乏和长期独居带来的精神上的空虚,使得其性格怪异。 (四)安全令人担忧 目前农村老人业余生活枯燥,娱乐活动鲜得一见,加上长期“留守”,邻里彼此缺乏互相照应,他们的安全状况比较令人担忧。特别是农村高龄特困独居老人,他们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安全问题更加突出,甚至病死陋室多日无人知晓的事情时有发生,事故日趋增多。 二、当前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f21384910.html,)/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党的*关于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神,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广覆盖、保基本、能转移、可持续的原则;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参保的原则。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除外)的人员。 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的人员不纳入本试行办法的参保范围。

第四条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的制度、政策及业务流程。基金实行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 第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行。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推进;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年度目标考核。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动员和参保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协调和指导工作;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下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新型农保经办机构),负责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工作。乡(镇)劳动保障所根据授权办理辖区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负责养老保险费收缴和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及发放等工作。

农村养老模式研究

农村养老模式研究 摘要:人口老龄化或老化反映的是人口年龄结构的一种动态变迁过程。当总人口中60岁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所占比例升高,而其他年龄组的人口比例相应降低,这一过程就成为人口老龄化。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农村许多老人无法安享晚年,他们当中许多人都承担着繁重的体力劳动、担负着抚养教育孙辈的重任。而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安全隐患时有发生、情感生活缺失,这些都是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通过本次暑期的调查研究,我们可以通过不断鼓励老人调节好心态并积极参与社会;强化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建立农村老年人志愿者服务;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建立农村养老制度,兴办养老福利事业,来引导老年人树立现代生活理念,真正地使老人能够安享晚年,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键词:农村家庭老龄化养老保险养老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由于中国人口转变快,在人口的数量还没有得到完全控制的时候,就要面临着人口结构的老化,而且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光是比例问题,同时还包括数量问题。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 71%,农村老人约占全国老人的 75%以上。人口老龄化给农村家庭带来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消费和削弱了农民的购买力,不利于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现状 目前为止,中国农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表现有三种:一种是多代同堂型,既三世同堂或四世同堂,老人与子孙同吃同住,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决定,老人除了做点家务或照看孩子外,基本再无其他活动。另一种是分居赡养型,即能够从事一般家务的老人和子女分开居住,老人的责任田和口粮田交给子女耕种,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子女定期把生活用品或现金交给老人,他们一般居住较近,感情联系较为密切。再一种是独立生活型,既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人,依靠承包田种植或家庭养殖等方面的劳动收入来养活自己。但老人一旦丧失劳动能力,这种生活方式就难以维持了。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人们受利益的驱动,传统的孝文化观念和家庭养老方式开始日益瓦解,子女虐待老人和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不断上升。古语说,养儿防老,其实,对于大多老人来说,无论是生活中有无困难,都离不开子女。 二、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前途 未来几十年将是中国社会发生大变革的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由于城乡迁移、核心家庭的出现及产业结构调整,将引发家庭照料提供者的减少,家庭对老年人保障的能力与愿望的减弱,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难以为继,其必然向社会化养老方向发展。 (一)现代化进程使养老结构发生变化 1、主体需求变化 (1)人口预期寿命的提高,导致了一个老龄人口阶层的出现,并使老年人口的生活日益形成社会问题;(2)从健康状况统计中发现,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伴随着带病期延长的出现,相应增加了在养老期间对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的需求;(3)劳动力劳动寿命缩短。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 的调查报告 外国语学院法语系 刘振华 2012年2月12---2月16日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 刘振华 调查时间 2012年2月12---2月16日 调查目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2009年起,开始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富民。 中国农民几千年来都是以养儿来防老,靠土地作保障。国务院决定于2009年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这是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养老分担的开始。施行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使农民的养老从养儿防老走向社会养老,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背景下,2011年寒假期间,我在家乡山东省昌乐县进行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政策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期对“新农保”政策落实有一定客观的反映,对“三农问题”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就有一定的认识。 调查对象 山东省昌乐县北夏村全体村民、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自己设计了一张调查问卷,发放给调查对象,有效回收375份后进行了分析考察。 访谈法:直接采访调查对象,记录谈话内容,根据交谈内容进行分析。 文献法。通过查找年度报告、白皮书等统计资料,得到所需数据从而进行分析。 调查的过程和结果 2012年2月12日,以访谈法的形式,我采访了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了解到了昌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 据介绍,昌乐县新农保基金实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不需缴费,每年可领660元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基金中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每人每年30-50元缴费补贴(省政府统一规定补贴标准,即每年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年缴费200元政府补贴35元,每年缴费300元政府补贴40元,每年缴费400元政府补贴45元,每年缴费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政府补贴50元)。有条件的集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组织或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社会化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化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我区从上世纪末就已进入老龄社会,目前,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有7万,占全区户籍人口的15%,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经占到老人总数的12%,老年人口每年还以3%左右的速度递增,养老服务问题已成为我区民生建设的一大重要课题。为积极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高龄化的趋势,认真总结我区社会化养老服务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区委提出的“老有颐养”这一社会建设目标,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教科文卫工委成立了调研组,就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组织开展了调研。区人大常委会井祥和副主任带领调研组成员,实地视察了

我区区老年公寓、门社区老年康复护理院、万家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集中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召开了由民政、老龄部门、街道、社区和养老机构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专题座谈会。调研组还通过区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联系选民的渠道,收集社区老年人的相关养老信息和养老愿望、对政府工作的期望等,选择了大行宫社区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研组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区社会化养老服务现状,寻找、分析了当前我区社会化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发展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起步早、基础好、发展快养老服务问题涵盖广泛,是个很大的社会问题,本文所述养老服务是指在政府指导和推动下的老年福利机构集中养老服务和在社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进入本世纪以来,特别是近三、五年来,面对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空巢、独居老人家庭日益增多,社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一、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的现状用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农民子女扶养与农民个人自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主。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加剧,传统养老方式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农村很多地区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农村土地养老保障不断弱化 我国农民的养老保障曾经世代以土地为中心。改革开放推动我国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民拥有土地的数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递减。目前,我国有1/3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亩,有660个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半亩,已经接近或低于联合国测算的、土地对人类生存最低保障警戒线0.8亩。这意味着,减少了农作物播种面积,加大了农业生产继续增长的难度[1]。加上农业天生弱质和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依然低下,生产经营中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非常巨大,绝对收益越来越低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限的土地越来越难以承载农民的养老需要。 (二)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 我国农民的养老一直是以家庭为主。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家庭养老的问题日渐增多。 首先,家庭养老投入受到制约。人口流动性增强和社会价值观转变,使得更多的农村年轻人到外地独立谋生,以至于不能够切实地承担起扶养老人的责任。在农村,农民用在子女身上的花费,远远高于所支付的养老费用。农民家庭的财富由父母向子女转移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产生了“重幼轻老”的社会现象。 其次,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农民子女凸显养老负担。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模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农村家庭户均规模3.65人。越来越多的农民独生子女将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对夫妇可能赡养4个老人。农民子女的养老负担逐渐演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 再次,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上升。子女不赡养,或者只提供很低的养老保障,老年农民只有自养。目前,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逐渐上升。他们年老体衰,生产经营能力很低,导致生活质量不断下降,已经沦为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拖累农民改善养老状况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2006年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表明:2001—2020年是中国社会的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0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97%。同时,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 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2]。我国农村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民老年人队伍数量庞大,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质量,而且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大人口因素。 (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重家庭养老负担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需要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搞基础建设。而城镇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松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支持。但是,

创新农村社会养老模式 破解农村社会养老难题

创新农村社会养老模式破解农村社会养老难题——河北省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 随着全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河北省各地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相对城市而言,农村社会养老比较落后。那么,如何破解农村社会养老服务难题,成为我们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农村养老模式的探索、发展过程 肥乡县前屯村从年开始,创造性地成立了“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农村互助幸福院,走出了一条具有乡土特色的农村养老新路子。年下半年,我们发现这一典型后,省民政厅党组和厅长古怀璞同志对互助幸福院这个新生事物给予了热情关怀和大力支持,古厅长、王云副厅长、陈先琴巡视员和省老龄办姜文汇主任先后多次率领相关处室深入实地慰问院民、了解情况,帮助研究解决问题,以极大的热情给予鼓励。并通过河北民政网和《河北民政杂志》进行宣传报道,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年月份、月份肥乡县就互助幸福院养老模式,作为农村社会养老的先进典型,先后两次在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和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他们的经验也开始通过新华社等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报道,得到国务院领导的关注。今年春节长假刚过,民政部李立国部长,亲率民政部调研组对我省农村社会养老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考察。在听取邯郸市的汇报,到肥乡县、曲周县、涉县几个村幸福院调研后强调说:邯郸农村养老模式基本是三种。一是补贴型,村里集体经济较好,用

村里的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幸福院建设,在生活上给予补贴。第二种是互助型,集体经济薄弱,主要靠自助互助、集资和政府支持实行互助养老。三是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村,完全福利型的。这三种模式,分别因地制宜地解决了农村老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问题。这是基层组织的创造,是地方民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创造,是河北破解农村社会养老难题一个尝试。在邯郸已经覆盖了个县、个村。当然在村子数量的比例中还比较小,不过有苗不愁长,只要方向对头,方法合适,再加上政府的指导支持,加快普及步伐是完全可能的。 立国部长在调研结束时再次十分肯定的说:肥乡县“互助幸福院”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群众需要的,村级组织有能力兴办和管理的,政府也是有条件支持条件的,是符合农村实际的,代表着发展的方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肥乡、邯郸之光有可能亮遍全国。 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更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在全省范围大力推进以“互助幸福院”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的信心和决心。肥乡县前屯村“互助幸福院”作为发生在中国农村土地上的一件新生事物,年建院至今近年时间,它不仅能够坚持下来,而且越来越受到农村老人及其子女的欢迎,他的典型意义在哪里?他的生命力在哪里?在于政府和村集体花钱不多,却实实在在的解决了农村老人,特别是子女外出务工家庭的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老人高兴,子女欢迎。他解决了这些家庭在外务工经商子女们的后顾之忧,解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理论届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长期处于社会保障制度边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日益凸现出其有待进步完善的一面。如何建立和健全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需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本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形成的原因,同时提出了建立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社会现状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合理化建议。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建立完善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太子的读书计划”系列节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新兴工业化道路的推进和我国独生子女人口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将很快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一)老龄化加快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加凸显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目前我国已有百岁以上的老人1.78万人。在我国人口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成为增长最快的一个群体。从1990年到2000年,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从768万增加到了1199万,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56%远远高于我国老年人口和总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预计到2020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增加到2700万,占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上升到19%。81%的高龄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等方面,16.7% 的人或多或少需要他人的帮助,5.1%完全依赖他人。①并且随着城市化不化的加快和农村社会劳动力的输出,穿越之《爱上古代帅哥》第28章--第29章,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这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日趋严重。 (二)社会经济结构和家庭结构的重大变化,使得传统以家庭养老方式发生微妙变化 养儿防老,家庭赡养一直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因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中,经济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家庭自然承担着赡养老人的功能,但是随着社会分工为特色的工业化社会的到来,这一

中国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三十年的回顾与反思

中国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三十年的回顾与反思 自1986年民政部制定1986—1990年五年规划以来,我国養老服务的市场化探索已经进行了三十年。从初始阶段的“政府包办”到后来“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的变迁,这种探索深刻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特征。2011年以来,我国政府从产业调整和经济转型的高度对养老服务业进行重新认识,不断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但在实践中,政府权责定位不当、市场运行效率不高、市场供给能力有限等仍是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难点问题。为深入推进改革,需要从宏观、中观、微观的不同层面就顶层设计、管理机制、服务内容等多方面持续改进和完善,以实现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终极目标。 标签: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中国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快速老龄化和高龄化,如何通过供给侧改革来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人数庞大的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成为时下最为紧迫的问题。为此,我国政府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尽管如此,当前的制度安排以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照料服务为主,市场化供给十分有限,政府行政主导的服务资源配置方式也不能有效实现养老服务的供需匹配。①与此同时,民间资源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市场机制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②这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凸显了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化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由于对市场定位模糊和方向不明,其一直在“福利社会化”的框架下缓慢发展。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趋势日益明显。本文拟对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三十年的政策历程进行梳理,并就其内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为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政策建议。 一、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历程 1.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初始阶段(20世纪80年代—90年代末) 20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尝试从“包办福利”和“单位福利”中解脱出来,在社会福利事业改革中开始了养老服务的市场化实践。1983年,民政部提出国家和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社会福利事业。1984年,漳州会议明确了“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指导思想。1986年,民政部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福利事业的责任主体由单一的国家转变为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③同年,国家计委、民政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保护和扶持社会福利生产的通知》,由此福利机构开始走向社会化,其服务对象从“三无老人”向非“三无”老人扩展,民办养老院也开始出现。基于此,笔者将1986年作为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化探索的起点。此后,民政部综合各地的探索与实践,在13个城市(广州、上海、温州、苏州等)进行了社会福利社会化试点。

2021年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2021年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2021年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事关和谐社会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使是农村新型医疗制度也还处于试点阶段,因此造成了目前农村养老、缺乏必要的保障。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养老所面临的困境,探讨现阶段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我们在崇阳县路口镇进行了一次养老情况调查。 关键字:养老方式;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崇阳县路口镇;家庭养老 一、调查背景 社会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今老龄化日益严重,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广大的农民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宏观政策背景 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出,到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至XX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 根据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开展的指示精神,各试点县市在研究各自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 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的伟大落实,是持续多年的惠农政策的又一亮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且实行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由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XX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后逐步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已然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我国经济尚处于较低水平,国家、社会和家庭都面临着较为沉重的养老压力,养老问题成为我国社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我国近9亿的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中国目前绝不可忽视的大问题。为此,我国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希图提早准备应对未来的养老难题。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实施的新农保较于旧农保已经呈现出明显的优势,但是,新农保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无论是在制度设计上,还是在制度实施过程控制力方面,还是在实施效果的保证方面都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探讨,以求更好地完善现行制度。本文拟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归纳和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 China's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ABSTRACT As everyone knows, China has entered the aging society, but China's economy is still at a low level, the state, society and families are facing more heavy pressure on pension, pension issue has become China's major social problems in the next period of time, especially the pension problem in China in the last 900 million of the farmers, it is become a big problem now China never be ignored. This has been the establishment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to prepare to deal with future pension problems.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build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nd it is also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lthough China's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nd old agricultural insurance has obvious advantages, but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also not perfect, whether it is in the design of the system, 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cess control in power system, there are still imperfection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ffect of the guarantee, which requires us to analysis and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六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一节概述 一、概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其农业户籍跨县(市、区、旗)迁移后,一次性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由原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转往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由转入地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接收,以使其继续参保缴费。 二、基本要求 (一)相关规定 1、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旗)转移农业户籍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流动人员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新农保个人帐户计息的规定继续计息。待转入地实行新农保制度后,再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帐户资金额按规定转移到新户籍地继续参保缴费。 3、新农保参保人员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或是因就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待国家有关新农保制度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规定出台后,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4、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后,其农业户籍跨县迁移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待遇。 5、流动人员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后,其在原参保地和接续地的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金额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转入地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二)所需材料 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业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关系转移人员操作程序 由申请关系转移人员携带规定的所需材料,到转入地村委会提出转移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见表6-1,以下简称《参保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见表6-2,以下简称《转入表》)。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社会化运作的思考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社会化运作的思考 当前我国老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0.2%,老龄化速度在世界上属于最快的国家和地区之一;据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统计,湖北省XX年将步入老龄化社会;从我街民政部门的调查情况来看,我街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早于全省,并日趋增强,家庭结构产生变化,空巢老人家庭增多,家庭养老照料成本上涨状况也已经出现,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而老年人养老的需求,将是一个长时期的需求,养老服务社会化已成为我街当前老龄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目前我街老龄人口状况及养老服务的基本做法 我街辖区现有总人口72182人,辖区内有60岁以上老人约占总人口数的13.3%,其中95岁以上老人8人,80岁至90岁的老龄人600余人,80岁以下老人有9022人,其中社会社区的老人6868人,人户分离老人2300人,空巢老人51人,享受低保求助的老人97人,孤寡老人14人,三无老人2人,享受政府买单服务的有22人,辖区内有社会养老机构2个,床位约80余张。 面对汹涌澎湃的银发浪潮,街党政班子非常重视老龄工作,成立街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由街社会事务科牵头,街妇联、工会等组织参加,社区居委会大力操

办。以街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活动室为基本阵地;以专业服务队、社会养老机构为主导,社区工作者和社区自愿者协会为骨干;以居家养老为主体,针对老龄人的不同需求开展了有偿、低偿、无偿的初级社会化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序幕已经展开,服务模式已成雏型。但与目前社会上银发浪潮的趋势及老龄人养老多样化的需求还差距甚远。 二、社区养老社会化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目前我街社区养老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受着社会经济条件限制和老龄人传统养老观念的束缚,在实际操作中仍有很多困难和问题。 ㈠有偿服务推动困难 1、社会养老组织明显不足。有偿养老服务需要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和参与养老的社会群体。只有两者存在着互动的可能时,政府加以推动就可以形成事实。而当前由于养老服务组织短缺导致服务质量不高,社会信誉也不够好,一些进入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中的群体,大多是迫于生活无助才被迫而至的,真正志愿入居者少。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才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社会老龄人养老的需求。 2、服务方式单一。目前已经开办的社会养老机构,只局限于老龄的生存照料,对其多样化的需求还不能周全,特别是文化和享乐方面的需求的满足差距甚远,生活单一,缺乏生机,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老人比较注重追求老年生活质

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和对策

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和对策 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2.02亿。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已成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占全国70%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问题中的一个重大难题。 标签:养老现状对策 据国家统计数据,到2013年末,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2.02亿。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人口老龄化问题将日趋严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已成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占全国70%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问题中的一个重大难题。 一、农村养老面临的现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水平发展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也不断充裕,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致使广大农村“空巢老人”家庭数量急剧增加,而相当一部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处于相对和绝对的贫困状态,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堪忧,农村老年人的民生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1.家庭养老占主体地位长期以来,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模式,这是由我国农村的传统文化、生产方式、经济水平低下等因素决定的,特别是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边远地区,还保留着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这就更决定了家庭养老必然长期占居主体地位。 2.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在经济供养上,一对农村夫妇往往要供养四个老人,因此,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正受到挑战。在生活照料方面,在精神慰藉方面,由于家庭小型化的推进,这就导致父母与子女间缺乏沟通和感情交流,难免造成老人孤单寂寞。同时,一些青年夫妇往往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 3.尊老敬老氛围不浓当前我国正处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还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和引起足够的重视. 4.空巢现象越来越普遍空巢老人作为一个群体已经成为社会问题,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记录显示,农村老年空巢家庭户1117.90万户,占老年空巢家庭户总数的71.58%,农村空巢家庭老人1632.90万人,占空巢老人的69.79%。同时,农村空巢老人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伴随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机能衰退,健康状况明显下降,患病率也随之上升,他们的老年生活的好坏也成了当前养老问题主要矛盾。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篇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通过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参保范围,达到规定年龄时领取养老保障待遇,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总结完善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崭新制度。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 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制度仅依靠

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篇二:浅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农民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十分强烈,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已见成效,但在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险还面临着许多困难,能否建立一个适宜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关

养老服务社会化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社会化调研报告 一、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基本内涵 养老服务是指为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的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主体的社会化转变,不再是原来单一的政府福利供给方式,它是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由政府和福利机构包办养老事业的格局,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投资兴办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机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传统养老模式主要由福利机构向“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的局面,面向全社会老人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负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三)运营模式多样化。改变以往养老福利机构全部由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引入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专业化管理,政府不投资建设而补贴部份入住老人费用;民间投资建设,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四)服务形式多样化。通过拓展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等服务项目,增加如托管、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各种养老服务,为家庭提供支持。

(五)服务参与公共化。养老服务网络的构建,除了政府的主导和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外,广大志愿者的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系统支持,特别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通过互帮互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而且还有利于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我县实施养老社会化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养老政策。我县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养老工作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五保供养、高龄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全县现有五保户2599人,城市三无人员1754人。自XX年10月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240元/人·月调整为270元/人·月,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原370元/人·月调整为415元/人·月,均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供养标准。全县1686名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按时领取了高龄生活补贴,其中,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标准居全市前列。 (二)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XX年,筹集资金1500万元修建铜梁县福利中心,采取慈善损赠、市级支持、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940余万元,新建了土桥、二坪、安溪、白羊、蒲吕、围龙敬老院;XX年,投资690万元,新建少云、安居和石鱼3所敬老院,扩建高楼敬老院;目前公办养老机构74所,共有床位2400张。同时,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共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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