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承诺书申请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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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米兰阳光大厦人防工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池州市米兰阳光房地产臵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根据《池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的规定,在投资建设米兰阳光大厦工程的同时,投资建设了米兰阳光大厦地下人民防空工程(地下室)。按该规定,该地下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的管理和收益权归甲方所有,现已全部(部分)为甲方的停车场。为方便乙方ⅹⅹⅹ甲方同意按照有偿(无偿)方式,将上述人防工程中地下停车场的全部(部分)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停车场(车位)位臵

本合同项下停车场(车位)坐落于ⅹⅹⅹ地下停车场___号车位(该车位位臵、范围见附件平面图),车位使用用途:停放小型汽车/摩托车/自行车。

第二条停车场(车位)使用权期限和交付时间本合同停车场(车位)使用权期限与乙方所ⅹⅹⅹ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年。

甲方于年月日按现状将上述________

停车场(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1、该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拾____万

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付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物业管理

停车场(车位)移交后,由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停车场(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签订该停车场(车位)的物业管理合同,并按时缴纳停车场(车位)的物业管理费。

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公司的变更,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权利于义务。

第五条停车场(车位)维修

合同履行期间停车场(车位)的维修由甲方(乙方)负责。甲方(乙方)的维修范围包括:整个工程主体结构,防护和主要通风、水、电设备设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停车场(车位)。甲方(乙方)维修停车场工程时,甲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第六条乙方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下列危害人防设施安全

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1)在整个停车场范围内(包括该车位范围内)进行开挖、爆破、钻探以及其他危及停车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

(2)向停车场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

(3)在停车场范围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4)在停车场出入口、专用通道建造建筑物或臵放其他物品。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车位,不擅自变更车位用途。

3、本合同履行期间,池州市处于临战或战争条件下,本合同项下停车场(车位)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调用,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调用,如因此影响乙方使用,甚至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视为违约,互不追究责任。

第七条权利转让

1、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甲方将该停车场(车位)收益权转让给第三方,则甲方保证该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满____年后,乙方可将该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但乙方及其受让人须到甲方或甲方

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同时报市人防办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乙方使用的停车场(车位),乙方不得要求退还已付的使用权转让费:

(1)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ⅹⅹⅹ物业服务公司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将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的;(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该使用停车场(车位)进行改造的;

(3)擅自改变停车场(车位)用途的;

(4)利用停车场(车位)进行非法活动的;

(5)有危害人防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剩余期间的使用权转让费;

(1)提供使用的停车场(车位)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在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范围内未尽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时交付合同约定停车场(车位)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日以累计已付使用权转让费的百分之ⅹⅹⅹ支付违约金;

(2)除战争或不可抗力因素外,因停车场工程主体结构损坏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责任

(1)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工程损坏及发生安全事故的,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停车场(车位)进行改造,或改变停车场(车位)用途的,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已交的使用权转让费不予退回;

(4)乙方有危害停车场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视为违约,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期内,如政府颁发、执行新的政策法规,可办理该停车位使用权属证件的,甲、乙双方须按政府规定办理。

2、因人防规划设计需要,不排除乙方使用的停车场(车位)范围内有公共建(构)筑物或安装有公用设施设备,但不影响乙方车辆停放的,甲方免责。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处理,并由双方协商做除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池州市种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市人防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章:法人签章:

电话: 电话: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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