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标监督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定标的具体操作规定。
这一细则的制定对于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
1.1 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
1.2 保障招标结果的合理性
1.3 提高招标效率和质量
二、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2.1 投标文件的接收和登记规定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职责分工
2.3 评标标准和评分规则的制定
三、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操作流程
3.1 投标文件的初审和资格审核
3.2 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过程
3.3 定标和公示程序
四、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监督机制
4.1 独立监督机构的设立
4.2 投诉处理程序的规定
4.3 不正当行为处理的规定
五、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改进和完善
5.1 定期评估和调整细则内容
5.2 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
5.3 提高参与者的专业水平和意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评标定标细则,才能有效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确保招标结果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同时,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不断完善和改进,也是提高招标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确保招标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5.22•【文号】铁建设〔2012〕105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105号现将《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铁建设[2010]39号)同时废止。
2012年5月22日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秩序,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监督,依据《行政监察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第三条铁道部对铁道行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监督工作分标前、标中和标后三个阶段。
第四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应依法进行,监督人员应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监督内容第五条铁道部建设司归口监督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对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抽查,受理并组织调查涉及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的投诉举报。
第六条监察部驻铁道部监察局(简称驻部监察局)依法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工作和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对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进行抽查,受理并组织调查涉及人员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
第七条铁道部计划司负责监督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受理并组织调查涉及相关内容的投诉举报。
第八条铁道部建设司和驻部监察局对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抽查,每年对组织招标的铁路局和部管铁路公司抽查比例不低于30%。
青岛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幕墙、防水等专业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第六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
算与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附表二《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工程概算100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附表三《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综合评分标准》适用于非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与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附表四《装饰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含设计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
第十条本办法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
第一步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计算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
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
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单独招标的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其它工程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0%至110%(含90%和110在开标前七日发至每个投标单位并同时报市定额站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工程预算控制价的制定应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指导意见》、《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工程造价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等有关规定,并接受招投标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的监管行为,保障招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维护公司利益,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招标、议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3.定义4.职责4.1招标办公室4.1.1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及各单位规范招标流程,提高招标意识。
4.1.2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及各单位在招标工作中履行工作职责。
4.1.3负责监督、检查招标制度及其执行的合规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4.2企管部4.2.1负责监督招标工作相关的法律风险防范。
4.2.2负责处理招标工作相关的法律纠纷的诉讼、仲裁。
4.3纪检监察室4.3.1负责建立、完善招标工作监督制度和约束机制。
4.3.2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及各单位招标相关工作。
4.3.3负责受理招标工作中的投诉和举报。
4.3.4负责组织查处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3.5负责监督监察资料的归档保存。
5.工作内容5.1招标前期监督招标前期监督是指对招标计划相关的招标形式、招标组织方式、评标委员会构成及人数、招标范围及资格预审等内容进行的监督。
5.1.1法定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将法定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是否经过研究和招标委员会审批,有无化整为零或违反公司管理要求规避招标的行为。
5.1.2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按公司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1.3评标小组的产生时间、人员组成、结构比例等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并按程序报上级单位批准。
5.1.4邀请招标方式下,被邀请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不少于三家,被邀请投标人的名单是否经招标部门研究提出,是否有会议记录及签字手续。
5.1.5资格预审是否按确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预审,是否有会议记录和相关签字手续;是否按照资格预审结果确定投标人名单。
5.1.6招标部门应于资格预审前3个工作日通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负责撰写《招标前期监督报告》。
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监督管理规定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国家电网办〔2005〕465号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总部各部门:现将《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二○○五年七月八日主题词:电网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5年7月11日印发附件: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秩序,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所属各单位(含公司代管单位、控股单位)。
国际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利用外资项目和进口设备国际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司系统所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本单位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级监察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行使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能。
第五条特殊或重大的招标活动要接受上一级监察部门监督;上级监察部门要对下级监察部门监督招标活动的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各级监察部门是本单位招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应履行本单位招标工作的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和办法;(二)监督国家及公司有关招标制度的执行情况;(三)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招标工作职责及程序;(四)协调解决招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监督检查招标工作中的执法、执纪情况;(六)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纪案件。
第七条凡特殊或重大招标项目,应当成立监督小组,对招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小组由监察部门牵头,审计、法律和财务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三人。
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的评标定标工作。
国家、省以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第四条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确定具体的评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不得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办法写入招标文件中。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用下列评标方法:一是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
适用「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控制价低于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项目。
二是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如下招标项目:(一)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项目O(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以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
(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设计方案或者设计团队招标。
第六条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活动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信用、业绩奖项、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因素,不得含有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和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七条招标项目评标前,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服务类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经开标会审查所有有效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施工类项目招标结合投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用等级和投标报价等因素参与资格后审(具体方法详见附件1)0第八条采用本办法评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为5人(含本数)以上单数组成。
监督工程招标情况汇报
监督工程招标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工作安排,我对监督工程招标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工程招标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我们对工程招标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研究。
在招标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了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同时,我们也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公示进行了审查,确保了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我们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核。
在招标前,我们对招标人的资质和信誉进行了调查,确保了招标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对于投标人,我们也对其资格和信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以确保投标人具有参与招标的资格和能力。
另外,我们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和定标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在评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并确保评审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在定标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了定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最后,我们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监督。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工程按照招
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实施,并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了评估和考核。
综上所述,我们对监督工程招标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监督,确
保了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保障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在今
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工程招标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
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谢谢!。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据9部委第23号令修改)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办发〔2000〕54号、200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以下简称稽察人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国家出资融资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规模标准及评标方法,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第12号令)执行。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按《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号令)执行。
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内容,具体办法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执行。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200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号令)有关规定。
第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必须控制在批准的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
第六条通过招标节省的概算投资,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第七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诉。
定标工作指导规则
建设工程定标工作指引为了让招标人正确行使定标权,真正实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根本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指导规则,供各招标人参考。
一、总体原则(一)事先确定定标规则每个成熟招标人都在长期的招标工作和项目管理工作中形成了一定的对如何选择中标单位的价值取向。
在开展定标工作之前,招标人应当将此价值取向整理成为招标人的定标工作规则并向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公布,以便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统一的价值取向去选择中标单位。
定标工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至关重要,且涉及巨大经济利益,如果定标没有规则,定标委员会容易成为利益主体攻击对象,将面临相当大的廉政风险和廉政压力;如果规则不是事先制定,而是在定标过程中临时确定,无论该规则是否公平、公正,当受到质疑时,任何理由都难以令人信服。
为此,招标人应事先确定定标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不临时动议,不在招标过程中改变既定规则。
在招标工作开展前,应当将定标规则报送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存档,保证定标规则的可追溯性。
(二)树立合理价值取向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种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活动。
招标人通过招投标选择一个履约能力较强、信用记录良好、投标报价合理的中标人,是当今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主流价值取向。
(三)建立相对稳定的内控机制招标人事先确定的定标规则作为内控机制应保持相对连续性、稳定性,除了根据过往招标工作经验和市场情况不断完善外,价值取向不宜突变,避免规则沦为一事一议。
招标人的定标规则中可以按照项目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或不同需求有所区别,但各部分规则的适用范围也应当事先确定。
同时,招标人应当建立评估机制,对定标结果是否符合定标规则进行评估,以保障定标工作稳定的按照招标人的价值取向完成。
二、操作细则(一)价格竞争和择优的平衡如果投标人知道招标人在定标时不考虑价格因素,则多数投标人会贴近投标报价上限进行报价,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利于项目的投资控制。
反之,如果招标人在定标时纯粹强调低价中标,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可能发生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等恶性低价竞争的情况,一方面不利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公司招标监督部门职责(3篇)
第1篇一、引言招标监督部门是公司招标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主要职责是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招标过程中的风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公司招标监督部门的职责。
二、招标监督部门的组织架构1. 招标监督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由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人员组成,包括部门负责人、招标监督员等。
2. 招标监督部门应设立独立的工作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
3. 招标监督部门应与公司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同推进招标工作。
三、招标监督部门的职责1. 负责招标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培训(1)向公司内部宣传招标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员工对招标工作的认识。
(2)定期组织招标政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招标业务水平。
2. 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核(1)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确保招标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2)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完整、准确、合法。
3. 招标公告发布和公示(1)负责招标公告的发布,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2)对招标公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过程监督(1)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2)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 招标评标和合同签订监督(1)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过程,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公平。
(2)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标结果合法、有效。
(3)监督合同签订过程,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6. 招标档案管理(1)负责招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对招标档案进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7. 风险防范和投诉处理(1)分析招标过程中的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2)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8. 招标监督部门内部管理(1)建立健全招标监督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招标监督工作规范、有序。
(2)加强招标监督部门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9. 汇报和沟通(1)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招标监督工作情况。
(2)与公司其他部门保持沟通,协同推进招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