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自由

论学术自由2008-01-10 11:35学术自由是一个容易引起敏感的话题,所以我很少谈论这个事情。而且我也认为谈论这个问题有点玄,因为不结合实际就很难谈得清楚,而结合实际似乎又很难谈。最近几个同学都问我这个问题,而且还有一个是我主编的一本书的评委,那么我就不得不敞开地谈一下。

谈论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谈论的范围。如果不确定谈的范围,就会谈得大到不着边际的程度,就会不解决任何问题。我今天更主要是从学术自由的界限谈的。

怎么学术自由还有界限?这似乎是一个悖论:自由与界限!是的,如果我们认真地观察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会发现一切都是在相克相生中。这应了道家的名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的,任何事情是因为有矛盾才有发展,都是在对立中实现的统一和发展。这又应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我认为,学术只有把握了自己的界限,才可能保证自己的自由。自由如同任何事情一样,都不是绝对的。一旦进入绝对的境界,就变成了静止。所以,我们应该为我们没有掌握绝对真理而庆幸,因为我们还有发展的可能,一旦一切都是我们对的,那么我们就成了僵尸和木偶,因为我们就不发展了。所以毛主席老人家说得好,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谈论学术自由首先要明白学术是什么,学术为什么,学术能够怎么样。我们知道,学术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探求真理的活动,是一种为了知识而进行的实践,它的目标就是探求真知。这样的话,探求真知就是有风险的,这个风险首先是来自我们内部,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认识能力不肯定。如果都有上帝一般的睿智,那么我们所认识的都是真理。事实显然不是如此,我们都是凡人,我们的眼前容易被欺骗,而且我们的心灵也容易被蒙蔽,因此我们也很容易犯错误。当我们犯错误的时候反而自己认为自己认识的是对的,那不就很危险了吗?!所以,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地提醒我们自己,我们的理智认识能力是有限度的,不要盲目相信我们自己的眼睛,我们自己的观察,我们自己的判断以及我们自己的能力。

如何来矫正我们的认识错误呢?有许多路径。如可以通过重复观察来验证,通过科学家群体的观察来验证,此外可以通过逻辑法则来验证。这就是科学研究方法的来源。当我们运用观察和辩论的手段都证明我们所见是真实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宣称我们发现了真理。真理的东西就是给事物一个定义,说明它是什么。学术工作就是要说明它为什么。如果没有后面的说明工作,那就不是学术,那只是一种主张,只是一种意见。因此是学术的东西,就是

开放的,就是可以批判的,就不能把自己封为绝对的,因此也是可以发展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证伪主义胜于证实主义。证实主义重视了前半段,而证伪主义把后半段也说出来了。当然这是一种更开明的观察事物的方式。因此,学术活动的规则就是允许提出不同意见,允许进行讨论和批判,特别提倡进行学术辩论,认为这样才能使真理愈辨愈明。

学术自由就是指进行学术批判的自由,就是不把任何东西视为绝对的,就是要提倡大胆怀疑的精神,这是科学活动的本质要求。如果把某一种主张封为绝对的,那就不允许讨论,那就不可能有思想自由。因此,主张学术自由的深层次含义就是提倡思想自由。

进行学术批判本质要求坚持理性的规则,即一切批判是来自事实根据的批判,而不是一种情绪性的渲染和发泄,批判的目的在于发现真理,而不是为了维护个体的利益。在这个意义上学术是公共的事业,不是某个人的产业,不能够由个体独家经营,所以学术不能成为私器。

理性原则要求辩论者就事论事,而不能涉入人身攻击。这就要求辩论者必须尊重对方的人格,必须具有一种平等精神,必须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当然更不能仗势欺人。这就是学术活动要求在理性原则基础上提出的平等规则,要求双方必须静下心气来进行讨论问题,而不是靠野蛮时代的武力解决问题。这一原则被后来发展为民主原则,被发展为一种社会组织原则。所以说民主社会是一种启蒙后的产物,是人类对对自身能力认识之后的产物,是对人自身尊重的产物,因此是文明的成果。设想,在一个无知的时代,能够有民主吗?能够让大家说话吗?所以美国开国元勋杰弗逊讲:实现民主必须首先使人民受教育!

设想,如果没有教育,人们都处于一种无知的境地,如何使他们参与民主生活?所以实现民主是有条件,首先在于启智,在于他们具有认识和判断能力,在于他们能够进行积极的选择,而不需要别人代替自己选择,这样自己是自己的主人,这样才能行使民主权力。否则的话,即使赋予民主权利也会被滥用。由此可见,教育者的责任何其重要!

既然学术活动是一种批判的事业,那么学术活动就必须遵守规则,没有规则就变成了一种相互攻击行为。同时学术活动必须圈定范围,不然的话它的不利方面影响会成为别有用心者手中的利器,会成为造成社会动乱的动因。因此,学术活动对社会的影响不应该是直接的,而必须经过一层过滤,只有当成为必然无害的东西时才可以向社会传播。大学场所的设置也就是这个原因。这也是大学与社会、大学与政治相

互区分的场域。大学是学术探讨,是对真知的探讨,在探讨过程中会犯错误,这种错误是在自我批判中获得救治,而这种错误不可以直接流入社会,不能变成政治的工具。因此学术就是学术,政治就是政治,二者不可同日而喻。

如果没有这层界限,想当然地认为所有的学术主张都是对的,那是对学术人的崇拜和迷信。学术人不是圣人,不会完全预见到自己言论的后果,当然也无法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如果没有大学场域的这个限制,他们的言论可以直接流入社会的话,就可能成为影响社会政治形势的动因,也成为社会攻击大学的把柄。所以学术人活动的场域是在大学,而非进入没有边界限制的社会,更不应直接涉入政治,把学术变成政治的工具,同时又出于政治的目的改变自己的学术主张。因为政治客观地要求你必须学会妥协,这一规则与学术坚持真理的规则是不相容的。所以学术人向政客的转变不仅是身份的变化,而且是言论方式的变化。身兼政治和学术双重角色的人很少是把重心放在学术上,往往是把重心放在政治上,因为政治对自己的利益影响更直接,相反学术对个人的利益影响不那么直接。

但学术人的优点在于善于反思,善于进行自我批判,从而不断发现自己的错误使自己不断地进步。所以,这客观地要求学术人客观地理智地对待批判,不能把所有的批判都视为敌意。而一般大众对于学术主张往往奉为神明,当然他们很少具有这种批判思考能力,因为他们不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当学术主张向社会传播时必须进行适宜的转化,否则就会因为误解而造成社会灾难。

学术自由的含义是尊重学术人在知识发现上的独立自主的权利,反对任何外来的强制的束缚,要求学术活动必须遵守学术活动的戒律:诚实!诚实,也就是要服从自己的学术良心,就是要坚持真理,不在外来压迫下改变自己的主张,具有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历史上的布鲁诺为了维护日心说主张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就是为捍卫真理的尊严的实例。现在的学术自由内涵更为丰富,不仅是指为了捍卫自己的关于真理的主张,而且包含学术研究的自由,即自己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进行研究,自己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发现。也就是说在学术活动中没有什么禁区,只要自己感兴趣都可以进行钻研,然后发表自己的发现。当然,学术发表要求必须提供严格的证明,而不是一些断论和呓语。提供证明就是学术诚实的表现。不能提供合适的证明都被视为有违学术诚实原则的。

在今天,人们强调学术自由必须有制度的保障。在今天,人们都不希望象布鲁诺那样以生

命的代价来捍卫学术自由了,人们希望运用契约的方式来保护学术自由。这就是学术人为自己的活动立法。这种立法是学术自律的机制,从而让学术人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活动的限度,避免采取极端措施,避免走上行动主义的路线。学术人一般都是通过建立学会组织来实现自律的,学会组织就是一种学术共同体组织,在学会中可以敞开地谈论学术问题,表达学术见解,商订学术规则,建立学术规范,保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

在学术人自己订立的契约中一般都提出了学术与政治的界限,即学术活动不干预政治,或者说不参与政治。参与政治必须脱离自己的学术身份。原因就在于学术与政治服从于不同的行为规则。目前我们国家在这两方面的界限是模糊的,似乎一切都有为政治服务的倾向,这不利于学术自由的保护,不利于维护学术活动的独立,不利于保持学术活动的纯洁性。我们知道一旦学术活动染上了私心杂念,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学术,就会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现在不少学术人以学术的地位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已经有悖于学术道德。目前人们所指责的经济学家在圈钱就是一例。

在学术活动可否批评政治?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原则上讲学术活动以事实说话,而不对价值主张进行判断。肯定地说,学术活动不可能完全脱离政治,但是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过度批评就是过度热衷于政治,就会陷入政治的漩涡之中。因此学术人不要去扮演政治超人去指点政治,应该让政治家来决断政治问题。政治问题远比学术问题要复杂,政治运行也不服从理性的规则,所以不能期望用学术规则来代替政治规则,那样是一种徒劳和幼稚的表现。

因此,学术活动对政治的介入只能是适可而止。学术人可以以自己公民的身份参与政治活动,这时他与学术身份是分离的。但在课堂上和校园中都是以学术人的身份出现的,所以在这里你不能传播你的政治主张,你只能传播你的学术见解,进行事实判断而不是价值判断。事实判断要求你进行理性的思考,避免情绪状态涉入,即不能以自己的价值偏好来左右事实的论证。做到这一点才是价值无涉。这种价值无涉不是说你不带任何价值判断,而是说避免你的价值偏好而影响了一个学术人应该持有的公正立场。当然这种公正的立场是更高的价值,是超越于个体偏好价值的。这也说明了,学术活动时时刻刻要求研究者超出个人的利益限制,追求一种普遍的价值。

只有在维持这一基本规则的基础上才有对学术自由的制度性的保护。教授终身制就是这一保护制度具体体现。这一制度实质意义在于:教

授在学术诚实基础上发表的言论不会受到失业的威胁!我们知道,每个人在生存危机时刻可能会改变自己的立场。从历史上说,嘉里略在宗教审判所的威胁没有坚持自己的主张是可以理解的,虽然没有布鲁诺那样壮烈。但是人们因为布鲁诺的代价太惨重了。对于现代人而言没必要以生命的代价来作为维护自己言论的条件。事实上,教授终身制还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假设基础上:学术发现具有可错性,不能因为有错误的发现而受到严厉的惩罚。换言之,这就是给探索者犯错误以宽容。当然前提条件是探索者的学术资格是无可置疑,他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发现。这也意味着,学术人的道德上或人格上是没有瑕疵的。一旦丧失这个前提条件就不再享受学术自由的保护。

所以,我们说,没有学术自由就没有学术创新,自然也就没有学术发展,当然也不会有真正的真理存在。学术自由是建立尊重学术人格基础上的一种鼓励学术人进行学术创造的制度,它天然地要求学术人坚持诚实的原则,坚持自己的独立发现,坚持公共批评,坚持理性证明法则,坚持学术活动有限性原理,从而使学术活动建立在一个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这些就是学术自由坚持的原则,也是学术人维持正常生态的法则,违反了这些法则,不仅学术自由不保,而且学术活动的基础将不复存在。因此学术自由不是一个简单的命题,不是学术人的单边的主张,而是学术人自律的机制,是大学与社会建立的契约,是大学参与社会建设的根本渠道。如此,学术自由是一个公共可监督的事业。

『关天茶舍』 “没有学术独立,哪来的学术自由?”


作者:羽戈 提交日期:2006-2-3 12:55:00 访问:1395 回复:58

这个好象也没贴过:


“没有学术独立,哪来的学术自由?”
——对周叶中与胡兴荣抄袭事件的比较解读


中国学术界抄袭与剽窃的丑闻,近年来爆发的频率之高,恐怕已经令热心的公众产生审美疲劳。而2005年11月下旬冒出的周叶中剽窃王天成事件,能够激起如此汹涌的风浪,并成为年末舆论口的风暴眼,多半与周的身份,以及剽窃的意图息息相关。周现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同时又是法学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最显贵的一点,是在2002年12月26日,周与中国人民大学的许崇德教授一起,以“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题,为中央政治局的领导们做过辅导报告——依照流俗的说法,这便是所谓的“帝王师”。享有如此殊荣的先生居然被指控为剽窃他人的

论文,受损害的则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修养,还有权力的合法性品质。
此外,周叶中(包括其学生戴激涛)的剽窃意图亦容易为人诟病。据周事后相当模糊的说明,引用王天成《论共和国》和《再论共和国》而没有给出注释,主要是因为王的政治身份,“王天成似乎也是因为自由化原因而坐过牢的人,所以,根据有关部门的出版纪律,这些人的名字是不能见于公开出版物和媒体的”。无论这一说法在法理上是否成立,从常识的眼光看,周很难摆脱伺强凌弱的嫌疑:帝王师剽窃前政治犯,这样黑白分明的把戏有什么看头呢?而一旦事实之争转化为道义之争,大多数人总习惯于站在弱势者一方,强势的周自然要遭受千夫所指。如此,周的有恃无恐——对此事件,他曾回复八个字:“不予置评,清者自清”——只会更让人反感。
关于这一剽窃事件的争论,在贺卫方等公共知识分子的参与下,一直持续至今,余波不散。而就在这两个月里,又有一起抄袭事件经网络爆出,亦吸引了不少眼球、口水与脑细胞,并为2006年1月5日的《南方周末》所报道。去年12月14日,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张志安在“中华传媒网”发布帖子,声称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兴荣抄袭了他的论文《传媒职业经理人初探》。15日晚上,胡兴荣在“中华传媒网”发帖向张志安道歉,但张志安认为胡的态度不够郑重和诚恳,未予谅解。在此之前,胡所在的长江新闻学院的院长已被惊动,这名叫陈婉莹的女士处理此事的手法之果断,有人感叹为“这简直是宇宙速度”。17日下午,经过各方的协商与沟通,抄袭者胡兴荣向院方提交辞呈。当晚,陈婉莹在汕头大学BBS上发帖宣布:“胡兴荣教授今天向学院提出辞职,我已经接受了他的辞呈,即日生效……”——“此时,距张志安发出揭发帖子,不到80小时。”
对照这两大学术腐败事件,我们不禁会生出沧海桑田般的感慨:同是剽窃,为什么一个是百般狡辩,一拖再拖,直到将死水搅成混水;而另一个却如此干净利落,大度自觉?举证个人的品行来回答这一疑问恐怕没有什么说服力,我所要发掘的原由,也是《南方周末》报道的侧重点,是两起事件背后挺立的学术机制与观念。
关于观念,我只想引用在长江新闻学院讲授国际新闻、影视传播等课程的彼得·赫尔福德先生的一句话:“抄袭就像怀孕,只有怀孕或没怀孕,没有怀孕一点或者怀孕百分之几。”这里的尖锐,令某些善于诡辩的抄袭者不敢正视。
我们着重要谈的是机制。胡兴荣所任教的汕头大学,“是我国少有的实行校长负责制、设有校董事

会的高校。相应地,汕大各学院也实行院长负责制。”据称,陈婉莹受聘担任长江新闻学院院长的时候,学院的门口挂着三块招牌:新闻学系、校党委宣传部、电教中心。她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后两块招牌送还学校。让政治远离学术,实现真正的学院自治,估计应该是陈女士的心愿。
这令我想起1953年的广东,陈寅恪的学生汪篯南下,请德高望重的老师到北京出任中科院中古史研究所所长。陈寅恪便开出条件:不信奉马列主义、不参加政治学习。并请中央领导人在此要约上签字佐证。随后还写出宛如狮子吼的《对科学院的答复》:“我认为研究学术,最主要的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和独立的精神。对于独立精神,自由思想,我认为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说‘唯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正如词文所示,‘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贤所同殉之精义,其岂庸鄙之敢望。’一切都是小事,惟此是大事。”
这正呼应着胡适的一声雷音:“没有学术独立,哪来的学术自由?”
他们做此言论的时间,都是20世纪50年代,只是一个在故国华夏,一个在异乡美国。相距千里,处境也是天上地下,但所追寻的事理却近若咫尺,甚至就是一体。
对比胡兴荣,再看看周叶中。自王天成发出公开信之日起,到现在已然将近两月。漫长的日子里,我们是否听到周所在的武汉大学等相关机构的半点声音?不论是处罚,还是澄清。可它们和重压之下的某些媒体一样噤若寒蝉。
走笔至此,又看到一则消息:对近来热炒的“黄禹锡造假事件”,韩国首尔大学调查委员会于1月10日公布最终的调查结果:“黄禹锡及其研究小组除成功培育出全球首条克隆狗外,其余科研成果均系造假”。1月11日,首尔大学校长郑云灿先生公开致歉:“我以首尔大学校长的身份向公众表示真诚的道歉。”
遗憾的是,在学术依附于政治,学校服从于党委领导的中国,我们只能听到这种傲慢而冷酷的回声:“制度给了我这种权力。”
没有学术独立,哪来的学术自由,又拿什么来遏制雨后春笋般生长的学术腐败?
陈婉莹的做法无疑是一个值得推广的答案。

2006年1月12日于宁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