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就制定“南海行为准则”提出四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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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

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

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近年来,南海问题一直是东南亚地区的热点问题之一。

该地区涉及多个国家的主权争议和海洋权益问题,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目前,针对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已经被提出,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些方案。

一、国际法场:国际法场是废除主权争议的一种方案。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可以在200海里外的专属经济区内具有主权权利。

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南海周边国家都宣称拥有南海的主权权利。

因此,如果各国遵守国际法,那么所有国家在南海拥有的主权争议都可以被解决。

二、对话和协商:对话和协商是通过会谈和谈判解决南海问题的一种方案。

在2016年,中国与东盟国家达成了《南海行为准则》,该协议强调通过建设性对话和协商来解决争端,并通过平等互利的方式加强合作。

另外,中国和菲律宾也开展了双边磋商,就南海争端进行了协商。

三、共同开发:共同开发是在争议海域开展经济合作的一种方案。

例如,在南海的黄岩岛、赤瓜礁地区,中国和菲律宾曾有合作。

这种方式既可以解决争议,又可以共同获得经济利益。

然而,共同开发也有一些局限性,因为各国的国内法规存在差异,再加上主权争议,达成共识并非易事。

四、强化安全合作:强化安全合作是防止南海争端升级的一种方案。

南海争端已经持续多年,如果安全合作得不到加强,就有可能引发冲突和战争。

因此,南海各国需重视安全合作,通过建立互信机制、加强交流等方式,构建安全和谐的南海地区。

综上所述,以上四种方案都可以解决南海问题。

但是,每种方案都有自身的利弊和局限性,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探讨和完善。

我们期待南海周边国家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规,通过对话和协商,共同开发,强化安全合作等方式,加强合作,实现长期和平与稳定的南海局势。

南海实质问题与挑战感想

南海实质问题与挑战感想

南海实质问题与挑战感想摘要:1.南海问题的背景与现状2.南海问题的实质与挑战3.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与应对策略4.对南海问题的未来展望正文:南海问题的背景与现状南海,位于中国南部,是一个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和丰富资源的海域。

南海诸岛及其周边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然而,自20 世纪中后期以来,南海问题逐渐成为国际政治关注的焦点。

一些周边国家对南海诸岛提出主权要求,甚至非法侵占部分岛屿,导致南海地区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升级。

南海问题的实质与挑战南海问题的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争端。

这一问题涉及到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多个方面,具有极大的敏感性和复杂性。

南海问题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领土主权争端:一些周边国家在南海问题上提出主权要求,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

2.海洋权益争夺:南海地区的海洋资源丰富,周边国家在海洋权益方面存在激烈的竞争。

3.地缘政治因素:南海问题背后,存在着各大国在亚太地区的地缘政治博弈。

4.军事安全风险:南海地区的矛盾和冲突,可能导致地区军事化,威胁到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与应对策略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坚决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南海问题,同时加强在南海地区的实际管控,采取多种措施捍卫国家利益。

1.坚定维护国家主权:我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领土主权侵犯行为,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

2.加强外交努力:积极开展与有关国家的对话与合作,寻求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争端。

3.推动地区规则建设:积极参与南海地区的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地区秩序。

4.强化实际管控:加强在南海地区的军事、执法、科研等方面的存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对南海问题的未来展望南海问题短期内难以完全解决,但随着地区国家间合作不断加强,和平解决争端的基础将逐步巩固。

未来南海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秉持平等、互信、合作的原则,推动地区局势持续稳定。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的意义和影响导语:南海是一个重要的地区性海域,因其战略地位和丰富的资源而备受全球关注。

然而,由于涉及到多个主权国家之间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南海问题一直是国际政治的焦点。

为了维护地区稳定和解决争议,南海各方国家曾经达成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该宣言书对于促进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的背景、内容和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一、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的背景和意义1.1 南海问题的由来与发展南海作为一个重要的地区性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和海洋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南海拥有丰富的资源和战略地位,各国对于南海的争夺从而引发了矛盾和争议。

特别是近年来,南海问题更加凸显出来,相关国家之间的紧张局势不断升级。

1.2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的达成为了维护地区的稳定和解决南海问题,中国等南海周边国家积极推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的达成。

该宣言书于2002年11月签署,宣布南海各方国家应本着和平、友好与合作的原则,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争议,并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

宣言书的达成为南海问题找到了一种既符合各方利益又具有可行性的解决途径,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的主要内容2.1 和平与稳定原则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强调各方应在南海保持和维护和平与稳定,尊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并避免导致紧张局势和军事化的行为。

2.2 合作与发展原则该宣言书进一步规定各方应加强合作,促进南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繁荣。

各方应加强经济合作、科研合作、环保合作等,以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2.3 争议解决原则宣言书强调各方应本着和平方式解决争议,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各种争议。

各方国家有权在国际法框架下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应避免采取引发冲突和紧张局势的行动。

三、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的影响和前景3.1 促进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书的达成为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的维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声明

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声明

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声明
中国对南海问题的立场是多方面的。

中国声称拥有南海绝大部
分主权,包括南海诸岛及其附属岛屿。

中国主张南海诸岛的历史和
法理依据,并强调其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益。

中国还强调,南海
问题应当通过直接有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反对外部势力
介入。

中国主张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通过与有关国
家进行谈判,通过协商解决南海争端,并推动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另外,中国还提出了一些倡议,例如“双轨思路”和“南海行
为准则”等,旨在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南海争端,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中国还主张南海问题不应成为影响中外关系的主要议题,强调
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对全球和地区的繁荣与稳定至关重要。

同时,
中国也主张南海问题应当在国际法框架下解决,强调尊重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总的来说,中国在南海问题上主张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维
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同时坚持自身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益。

同时,中国也愿意与其他有关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推动南海问题的解决。

(精选)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

(精选)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

(精选)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近年来,围绕中国的南海领土主权和地区稳定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仁爱礁的马德雷山号事件上。

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中国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的行动和政策,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妥善解决领土争端,推动《南海行为准则》的签署,并阻止外部势力的干预。

1. 强调历史事实与法理基础:中国应坚定地强调仁爱礁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基于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支持,向国际社会传达清晰的信息。

通过公开透明的渠道,展示相关的历史和法律证据,有助于加强国际社会对中国主权的理解和认同。

2. 深化与东盟的合作与磋商:中国应继续与东盟保持紧密的磋商合作,加强双边关系。

借助《南海行为准则》的谈判平台,促进各方达成共识,规范地区行为,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通过谈判,推动形成各方共同认可的准则,有助于避免激化矛盾,促进合作。

3. 坚决维护领土主权:中国应在仁爱礁附近加强巡逻和监测,确保海域安全。

对于任何试图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都应坚决予以回应,采取适当的军事和外交手段,展现中国的坚定决心。

4. 推动人道援助与民间交流:中国可继续向南海周边国家提供人道援助,表现出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通过在人道援助领域的合作,促进友好感情,减少紧张局势。

此外,鼓励民间交流,促进文化、教育、经济合作,有助于增进地区稳定。

5. 对话与协商解决争端:中国可以倡导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南海争端,避免冲突升级。

建立多边机制,为各方提供解决争端的平台,通过交换意见、协商达成共识,寻找争端解决的途径。

6. 提高国际社会的认知和理解:中国可以加强对国际社会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更多国家了解南海问题的真实情况。

借助外交渠道、国际媒体等途径,解释中国的政策立场,消除误解,赢得国际社会的支持。

7. 深化区域合作与发展:通过加强南海地区的经济合作和发展,各国将更有动力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

中国可以提出共同开发南海资源的倡议,促进地区合作,增进各方共同利益。

“南海行为准则”作为海洋划界前临时安排的意义、困境与对策

“南海行为准则”作为海洋划界前临时安排的意义、困境与对策

㊀㊀㊀收稿日期:2021-02-17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 新时代海洋强国建设 重大专项研究(18VHQ012)作者简介:张琪悦(1992 ),女,博士,助理研究员;E-mail :zhangqiyue@㊀㊀①㊀Wojciech Burek,Modus Vivendi,Oxford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Max Planck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September 2019.第20卷㊀第2期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20,No.22021年4月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Apr,2021文章编号:1671-7031(2021)02-0010-12南海行为准则 作为海洋划界前临时安排的意义㊁困境与对策张琪悦(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上海㊀200233)摘要:南海存在海洋划界的现实需要㊂ 南海行为准则 作为划界前过渡时期的临时安排,具有实际性与可操作性,不危害或阻碍协议达成与最后界限划定,满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3)条与第83(3)条的基本要求㊂将 南海行为准则 定性为划界前临时安排,能从根本上排除域外国家的干预,有效管控危机,保障各国的正当活动与经济利益,推动海上务实合作㊂但这一定性也给中国造成多重困境㊂对此,各国应基于谅解与合作精神,尽一切努力达成临时安排;善意履行义务,有效实施 南海行为准则 ;平等㊁善意㊁合理地接受约束,实现南海资源和平有效利用,不阻碍各国未来权利主张与利益分配㊂关键词:海洋划界;临时安排;南海行为准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图分类号:D993.5㊀㊀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海洋划界前的临时安排(interim arrangement /provisional arrangement)这一概念在国际法上有着深厚的法律渊源㊂ 临时安排 在拉丁文中表述为modus vivendi ,意为持有不同意见者之间的协议,也指各国在解决问题之前达成的初步㊁临时协议㊂协议在现阶段可能以非正式形式表述,将来会以更完备的形式取代㊂①作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阶段性成果,1976年修订的单一谈判文本(RSNT)第62(3)条与第71(3)条对于海岸线相邻或相向的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划界临时安排做出的规定,要求各国在达成协议或实现最终解决前,应考虑到第1款规则做出临时安排,即根据公平原则,采用中间线或等距离线,将所有相关情况纳入考量,最终以协议方式划界㊂[1]这一规则后续演变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4(3)条与第83(3)条关于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议前做出临时安排的规则㊂‘公约“第74条与第83条共同第3款在解决争议海域划界中有非常广泛的适用㊂划界前的临时安排作为缓解争端的有效途径,既能给予各国充分的时间审视并调整自身立场,也为海洋划定奠定良好的基础,[2]19并确保将对争议地区的损失和破坏降到最低,避免导致永久性变化的勘探开发活动㊂[3]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名誉教授卡尔㊃塞耶(Carl Thayer)将南海划界的不确定性视为 南海行为准则 (以下简称 准则 )磋商的主要阻碍,侧面印证了南海面临的划界问题是影响 准则 磋商的重要因素㊂另一方面, 准则 也作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完成南海划界前的临时安排而适用,二者关系密切㊁相辅相成㊂准则 作为临时安排,以各声索国无意将诉诸‘公约“第十五部分作为解决争端的首选方式为前提条件,以 准则 作为协调各国行为与国家第2期张琪悦: 南海行为准则 作为海洋划界前临时安排的意义㊁困境与对策11㊀利益的有效方式,成为过渡时期的有效方法㊂在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界限长期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作为临时安排的 准则 能起到管控危机㊁增进互信㊁建立信心㊁促进合作㊁缓解争端的作用,也能为未来完成海洋划界㊁实现定纷止争的目标奠定基础㊂但 准则 作为临时安排也面临多重质疑与潜在困境,给我国在南海地区的实践造成多重隐忧,需要各国在磋商中应对和解决㊂㊀㊀一㊁ 准则 满足作为海洋划界前临时安排的基本要求㊀㊀中国与东盟国家在 准则 单一磋商文本草案中对 准则 的性质达成共识,认为 准则 是基于规则的框架,包含一整套行为规范,指导各国行为,促进南海海洋合作,增进互信与合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在发生时予以处理,为南海争端的和平解决创造有利条件㊂[4]基于对 准则 性质和预期作用的认知, 准则 满足‘公约“第74(3)条与第83(3)条对各国在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完成划界前的临时安排确立的两项义务:第一,在完成最后划界之前,各国必须尽一切努力达成切实可行的临时安排;第二,各国在这一时期内,必须尽一切努力,不妨碍或损害协议的最后达成㊂①此外, 准则 满足作为海洋划界前临时安排的各项具体要求㊂(一)南海存在海洋划界的现实需要各国认识到南海存在海洋划界的实际需要,成为适用 准则 与‘公约“解决南海争端的前提㊂首先,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当正视南海存在的领土主权与海洋划界争端㊂判断国家之间是否存在争议或争端的标准,可以参考国际法院㊁国际常设仲裁法庭在处理诸多案件中对于 争议 的认定方法㊂ 争议 是指各当事国对法律或事实的某一方面存在分歧,或在法律观点或利益上存在冲突㊂②各当事国必须对是否遵守特定的国际义务持有明显相反的观点,并且一方观点遭到另一方积极反对㊂③争议的存在是一个实质问题,而非形式或程序的问题㊂④为判断争议是否存在,必须考虑各国的声明或文件,⑤以及在多边环境下开展的交流,⑥从中推断出各方的立场或态度㊂⑦长期以来,南海各声索国围绕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存在分歧,具体表现在法律适用㊁事实认定㊁观念主张㊁国家利益等方面㊂各国持有明确相反的观点㊁针锋相对的主张㊁激烈冲突的国家利益㊂各国围绕海洋划界存在事实与法律上的分歧,符合国际司法实践中对于 争议 认定的条件㊂其次,各国应当承认南海存在海洋划界的实际需要㊂先前有国内学者并不认同这种观点,认为南海断续线内的地物和水域均属于中国主权和管辖权范畴㊂这种观点固然符合国家利益,但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原因在于南海未来的权利分配可能不以中国主张的断续线内的历史性水域作为权利分配的依据,中国的权利主张尚未得到其他声索国与国际社会的认同,强调历史性权利无益于南海争端得到根本㊁全面的解决㊂因此,南海争端最终仍将诉诸海洋划界与对领土主权的确认,这将成为争端解决的根本途径㊂尽管在南海开展划界并非现阶段各国应当着手的主要任务,但却是未来在合适时机内各国应当着手实施的争端解决途径㊂虽然 准则 不涉及㊁不影响各国有关海洋划界的争端,但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 准则 与海洋划界完全无关㊂海洋划界是一项整体㊁系①②③④⑤⑥⑦Guyana v.Suriname,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September17,2007,paras.459.Greece v.Britain,The Mavrommatis Palestine Concessions, Collection of Judgment,Series A,No.2,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August30,1924,p.13.Ethiopia v.South Africa;Liberia v.South Africa,South West Africa Cases,Preliminary Objections,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December21,1962,p.328.Nicaragua v.Colombia,Case Concerning the Territorial and Maritime Dispute,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December13,2007,para.73.Georgia v.Russian Federa-tion,Case Concerning App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April1,2011,para.51,53,66,87,104.Nicaragua v.Colombia,Case Concerning the Territorial and Maritime Dispute,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December13,2007, para.73.Marshall Islands v.United Kingdom,Obligations Concern-ing Negotiations Relating to Cessation of the Nuclear Arms Race and to Nuclear Disarmament,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October5, 2016,para.38.Belgium v.Senegal,Questions Relating to the Obligation to Prosecute or Extradite,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July20,2012, paras.50-55.Georgia v.Russian Federation,Case Concerning App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April1,2011, para.51,53,66,87,104.Cameroon v.Nigeria,Case Concerning the Land and Mari-time Boundary between Cameroon and Nigeria,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June11,1998,para.89.12㊀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0卷统的工程㊂[5][6]77完成这一工程需要具体㊁复杂的步骤,包括确定海洋权利㊁划界区域,考虑与划界有关的情况,最终划定海洋边界,而不仅仅包括 划定海洋边界本身 这一具体行为㊂[6]81任何与上述事项有关的行为都应当被纳入考虑范畴㊂‘公约“第298条(a)(1)款的表述多采取 关于 (concerning)㊁ 有关 (relating to)㊁ 涉及 (invol-ving)的表达方式,意味着将 关于划定海洋边界的第15㊁74㊁83条的解释或适用争端 的相关行为纳入考虑,而不等同于实施划界行为㊂这样的解释方法在国际司法实践中得到印证㊂根据国际海洋法法庭2013年在 路易莎号案 中对 关于 (concerning)一词的解释,法庭认为圣文森特与格林纳丁斯的声明不仅适用于明确具有 逮捕 或 扣留 词语的条款,也适用于‘公约“中有关 逮捕 ㊁ 扣留 的条款㊂声明意图涵盖与逮捕和扣留船只有关的所有诉求㊂法庭认为,西班牙提出的对声明的狭义解释站不住脚㊂①同理,在2017年国际海洋法法庭 加纳/科特迪瓦大西洋划界案 中,特别分庭对 关于 一词做出解释,认为法庭应当将不属于划界的一部分,但与划界密切相关的其他问题纳入考量范畴㊂②从以上逻辑出发,尽管 准则 并不直接规定海洋划界事宜,但能处理与海洋划界密切相关的各类问题,例如对各国允许或禁止从事海洋活动做出规定,对预防意外事件与管控潜在危机设置的具体可行的方案,对是否将传统捕鱼权纳入权利分配考虑因素的思考等㊂ 准则 规则涉及的具体内容属于与海洋划界有关的事项,属于划界前临时安排应当调整的事项㊂将 准则 定性为划界前的临时安排,需要解决 准则 签署主体的数量超过划界争端当事国㊁适用范围包括部分已经完成划界的海洋区域的情况㊂在签署主体方面,由于海洋划界时常涉及第三国权利,[7]357 准则 将所有在南海享有海域及海洋权利的东盟国家纳入签署主体范畴,有利于从整体角度解决划界争端,避免在某些国家开展划界的过程中,不断引入第三国权利主张,致使划界问题更加复杂化㊂在适用范围方面,已经完成划界的海域,例如中越北部湾边界㊁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的领海与大陆架划界㊁马来西亚与泰国的领海与大陆架划界㊁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在柔佛海峡的划界㊁马来西亚与文莱的互换书,应当被视为当事国之间的约定,优先于区域规则而适用㊂准则 不会对声索国间既存的划界协议造成实质性影响㊂ 准则 将争议海域均纳入调整范围,而未将适用范围与‘公约“专属经济区㊁大陆架概念一一对应,可视为 准则 对适用范围内所有水域的临时安排㊂这也符合共同第3款在立法上并未对适用的地理范围做出任何限定,[8]仅要求 准则 适用于各国意见相反区域㊂将 准则 适用于所有争议水域,有利于从整体上解决海洋争端,也与现阶段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单一划界的发展趋势相适应㊂(二) 准则 适用于划界前的过渡时期准则 适用于共同第3款规定的 过渡时期 ㊂尽管‘公约“并未对过渡时期的含义予以明确,但在 加纳/科特迪瓦大西洋划界案 中,特别分庭指出,过渡时期是指自海洋划界争端出现后,直到各国通过协议或裁决最终解决划界争端这段时间㊂共同第3款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各国已经达成临时安排,用以规范国家间的行为㊂第二种,尚未达成临时安排㊂即使在没有达成临时安排的海域,各国也应当遵循 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达成 的义务开展活动㊂③ 准则 属于第二种情形,在各国海洋划界陷入僵局或中止的情况下,在不适合开展划界磋商的阶段,作为临时安排适用,[7]364能发挥临时机制解决争端的作用㊂[9]然而,海洋划界需要漫长的过程,协议的达成也存在较大困难,特别是在各声索国存在复杂的领土主权与海洋划界争端的前提下, 准则 作为临时安排将代替划界协议长期存在㊁长期有效地适用,在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划界完成前的漫长时期内,实现海洋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推动声索国多方面开展实际合作,促进划界争端的和平①②③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v.Kingdom of Spain, The M/V Louisa Case,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May28,2013,para.83.Ghana/Côte d Ivoire,Dispute Concerning Delimitation of the Maritime Boundary between Ghana and Côte d Ivoire in the Atlan-tic Ocean,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September 23,2017,para.548.Ghana/Côte d Ivoire,Dispute Concerning Delimitation of the Maritime Boundary between Ghana and Côte d Ivoire in the Atlan-tic Ocean,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September 23,2017,para.630.第2期张琪悦: 南海行为准则 作为海洋划界前临时安排的意义㊁困境与对策13㊀解决,直到各国达成协议或裁决,做出最终的划界协议㊂因此, 准则 虽然是临时性安排,但仍将在南海地区长期适用,兼具临时性与长期性的特征㊂(三) 准则 具有实际性共同第3款并未对 实际性 的含义做出进一步解释㊂各国对 实际性 的判断缺乏统一标准,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处理㊂[10]从立法目的分析,‘公约“鼓励各国达成具有实际性质的临时安排㊂从实践角度, 实际性 可以理解为 可操作性 ,往往包含详细的规则,使各事项在实践中顺利运行,[2]24包括对暂停在争议区域内的活动㊁开展渔业共同开发与合作㊁保护海洋环境㊁分配刑事与民事管辖权制定详细的规则,努力达成相关协议㊂[11]具有实际性的临时安排能为各国的行为提供具体的指引,即某些行为是否可为,以及如何行为,都应当有章可循㊂ 准则 能为各国行为提供具体的规则指引,指引到 准则 的条文及其他各项规范中,从而发挥实际作用㊂(四) 准则 由各国尽一切努力达成共同第3款要求各国 尽一切努力达成 临时安排,关键点有三㊂第一,要求各国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义务,对争议问题展开善意的磋商㊂①诚实信用与善意原则应成为达成协议的关键㊂第二,为各当事国解决争端留下了解释空间,意味着各国应秉持谅解与合作的精神,为促进目标达成,做好为非核心利益而妥协的准备,最大限度地集中共识㊁减少分歧,推动 准则 文本达成合意㊂第三,临时安排为实现‘公约“的目的与宗旨,即和平利用海洋与维护海洋秩序的目标而努力㊂②在 圭亚那诉苏里南案 中,仲裁庭明确将临时安排认定为实现‘公约“目标的重要工具㊂尽管 准则 与‘公约“在实现海洋治理中的具体措施与路径存在区别,表现为在签署主体㊁适用范围㊁规则设置㊁执行监督㊁争端解决等具体条文的区别,但在实现海洋争端的和平解决㊁推动海洋务实合作㊁实现海洋治理的目标等方面存在高度的一致性㊂各国通过达成临时安排,实现和平利用海洋的目的,尽力实现海洋区域与全球治理㊂(五) 准则 不危害或阻碍协议达成与最后界限划定对 危害 与 阻碍 的理解成为判断各国的行为是否符合规范的依据㊂尽管‘公约“未对这两个词语做明确解释,但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条文解释的要求, 应根据条款在上下文中的一般含义,并根据其目的和宗旨,善意地解释 [12]㊂结合‘简明牛津词典“的界定, 危害 指 置于有损失的危险和失败的伤害的情况下 , 阻碍 指 妨碍行动或进步 ㊂[13]应当结合上下文,包括第74条与第83条其余部分对‘公约“的理解做出一般性解释,判断是否违反这一条款,也可以根据各国的嗣后行为做出推断㊂结合 准则 的立法目的,不 危害 或 阻碍 南海海洋划界最终完成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对 准则 性质与预期的基本立场㊂各国要求, 准则 不涉及也不影响各国在争端解决㊁海洋边界,以及‘公约“规定的国家允许的海洋权利的法律问题所持立场㊂[4]根据 圭亚那诉苏里南案 与‘弗吉尼亚评论“的观点,这项义务并不意在排除有关国家在争议区域内的所有活动,只要这些活动不会产生损害最后协议达成的效果,③并且行为满足临时安排的适用条件,也将轻松地满足不危害或阻碍协议达成所要求的最低标准㊂④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白珍铉(Jin-Hyun Paik)在 加纳/科特迪瓦大西洋划界案 中的个人意见中表明,判断有关行动是否会危害或阻碍协议最后达成,这是以结果为导向的概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㊂⑤白法官认为,各国不应当试图从整体角度与抽象层面确定可以或不允许开展的行动㊂因此,尽管不危害或阻碍协议最后达成尚不具备明确与统一的判断标准,但仍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分析㊂第一,避免 准则 对海洋环境造成永久性的物理损害㊂在争议海域开展海上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并非绝对禁止㊂雷纳㊃拉古尼(Rainer Lago-①②③④⑤Guyana v.Suriname,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September17,2007,paras.461-462.Guyana v.Suriname,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September17,2007,paras.465.Guyana v.Suriname,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September17,2007,paras.465.Guyana v.Suriname,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September17,2007,paras.469.Ghana/Côte d Ivoire,Dispute Concerning Delimitation of the Maritime Boundary between Ghana and Côte d Ivoire in the Atlan-tic Ocean,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Separate O-pinion of Judge Paik,para.6.14㊀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0卷ni)认为,尽管各国为不得妨碍最终划界协议的达成需要承担多重义务,但仍享有一些权利和自由,并应当以适当顾及他国权利作为前提㊂[7]366国家海上活动能否对海洋环境造成永久性的物理变化或物理损害,将成为判断该行为是否危害或阻碍协议达成的关键因素㊂这一标准先后在 爱琴海大陆架划界案 ㊁ 圭亚那诉苏里南案 ㊁ 加纳/科特迪瓦大西洋划界案 中得以明确,其立法原理有两点:其一,这些活动可能会加剧现状的改变,损害另一方在海洋划界中的地位和利益,妨碍或阻碍最终协议达成㊂①其二,在划界未完成的海域,不允许争端一方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以永久性的方式危害或影响另一方的权利㊂这一判断标准在多个国际法实践中得以运用㊂国际法院在 喀麦隆诉尼日利亚陆地和海洋疆界案 中做出判决,认为相关国家在争议海域内行使权利不得采取有损他方利益的单方行为以及可导致现有争端恶化的行为㊂②在 爱琴海大陆架划界案 判决中,基于同样原理,国际法院对各国的海上活动做出 临时性 与 非临时性 勘探的区别,成为判断各国是否允许开展具体活动的关键㊂③国际法院对判断能否实施某一海上活动做出论断:其一,地震勘探不涉及对海床㊁底土或者其中的自然资源造成任何物理损害的风险;其二,这些活动是暂时性质的,不涉及设施的建立,例如在大陆架上建立人工设施;其三,各国并未开展任何涉及实际占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自然资源的行为㊂④由此,国际司法机构综合考量各国海上活动之后提出,典型的可能导致永久性物理变化的活动包括海上油气资源勘探开发㊂不会导致永久性物理变化的活动包括经各国协议,⑤可以在争议地区从事地震探测等临时性活动㊂在 圭亚那诉苏里南案 中,仲裁庭认为,如果这样的活动确实将造成永久性物理变化,可能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由此必须要根据当事国之间的共同意愿或协议予以准许㊂⑥不能造成海洋环境实质性变化的单方面行为不会危害或阻碍海洋划界协议最后达成㊂第二,避免 准则 对南海未来权利分配造成直接或潜在影响㊂尽管 准则 作为临时安排,不危害或阻碍协议最终达成,不直接涉及海洋划界问题,但 准则 在实践中极易形成新的事实,影响海洋权利分配㊂例如海上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这一典型活动可能造成的长期影响有两方面:其一,对海洋地质㊁海洋环境㊁海洋现状造成损害,难以通过经济途径弥补㊂其二,正在进行的勘探开发活动将造成新的事实,影响未来海洋权利分配㊂在 加纳/科特迪瓦划界案 中,特别分庭注意到,加纳主张,各国的石油勘探开发实践不仅表明石油特许权的界限,也表明海洋边界的划定方案,特别是在石油特许权地图上划出一条边界线的特殊方式,暗示了对海洋权利的分配方案㊂对此,特别分庭指出,无论石油活动多么长期持续,其自身不能构成海洋边界的默示同意㊂长期一致的石油活动以及石油开采权限可能反映出海洋边界的存在,也可能被其他原因所解释㊂因此,特别分庭得出结论,石油活动显然不能证明海上边界的存在㊂⑦同理,国际法院在2007年 尼加拉瓜和洪都拉斯在加勒比海的领土和海洋边界案 判决中判断,一条实际的线在特定情况下与各国已经同意的法律界限存在密切联系,可能更多地作为一条临时的线,或者是一条特定的㊁有限目的的线,例如分配稀有资源的界限㊂即使在一段时间内,使用临时界限非常方便,但这也要与国际边界区分开来㊂⑧因此,从国际司法实践角度出发,尽管临时安排可能会对争端当事国的资源使用情况产生①②③④⑤⑥⑦⑧Guyana v.Suriname,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September17,2007,paras.470,480.Cameroon v.Nigeria,Case Concerning the Land and Mari-time Boundary between Cameroon and Nigeria,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June11,1998,para.89.Greece v.Turkey,Aegean Sea Continental Shelf,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Order of11September1976,paras.30.Greece v.Turkey,Aegean Sea Continental Shelf,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Order of11September1976,paras.30-33.Guyana v.Suriname,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September17,2007,paras.466.Guyana v.Suriname,Award of the Arbitral Tribunal,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September17,2007,paras.480.Ghana/Côte d Ivoire,Dispute Concerning Delimitation of the Maritime Boundary between Ghana and Côte d Ivoire in the Atlan-tic Ocean,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September 23,2017,para.215.Nicaragua v.Honduras,Territorial and Maritime Dispute be-tween Nicaragua and Honduras in the Caribbean Sea,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October8,2007,para.253.第2期张琪悦: 南海行为准则 作为海洋划界前临时安排的意义㊁困境与对策15㊀影响,但不能也不应当对海洋划界产生实质性影响㊂此外,应当特别注意的是,达成 准则 这一临时安排,并不意味着各国已经放弃己方的权利主张,或承认他方权利主张,也不意味着各国已经默示同意将此安排作为最后的划界协议或海洋权利分配方式,也不意味着各国在将来的划界谈判中将据此做出妥协和让步,更不能以 禁止反言为依据,否定各国未来主张权利的可能性㊂第三,为实现不危害或阻碍协议达成与最后划定界限这一目标, 准则 赋予各国自我克制的义务㊂将自我克制义务运用于争端解决前的临时安排,有大量的国际实践作为支撑㊂在 塞加号案 中,国际海洋法法庭建议,圣文森特与格林纳丁斯和几内亚在最终协议达成前应努力寻求临时安排㊂为此,两国应当确保各自国家悬挂本国国旗的船只不采取可能加剧或扩大国际争端的行动,①由此表明临时安排将自我克制作为重要的前提条件㊂在共同第3款中, 不危害或阻碍协议最后达成 的义务与‘南海各国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第5段 各国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㊁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包括不在现无人居住的岛㊁礁㊁滩㊁沙或其他自然构造上采取居住行动,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分歧的规则具有一致性,都体现出自我克制的要求㊂这一要求也在 准则 的目标㊁基本任务中有所体现㊂在 准则 草案中,自我克制义务要求各国不采取任何使争端复杂化㊁升级或影响南海和平稳定的行动;各国应当承诺实行自我约束,不加剧或扩大争议㊂菲律宾还在提议中指出,各国在实施自我克制义务时,应当在合适的级别设置机制,以确保该义务得到执行㊂因此,无论是‘宣言“还是 准则 ,都应体现出海洋划界完成前各国自我克制的义务㊂[14]然而, 准则 与共同第3款中的自我克制义务并非指完全禁止或暂停相关国家在争议区域内的一切活动㊂在危机管控的要求下,自我克制的首先表现为避免各国在南海使用武力,加剧地方紧张局势,维持现状,[15]避免各国对南海局势做出误判,降低潜在的风险,避免在南海发生冲突的可能性㊂第二,有意识地淡化各国在南海的主权与权利主张,包括对领土㊁海域㊁自然资源的权利主张与支配权,[16]弱化各国为巩固与扩张国家权利而采取的国家实践,降低海上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㊂第三,自我克制义务对东盟国家与中国提出不同要求㊂对东盟国家的要求侧重于不在南海开展有违国际法和地区规则的活动,特别是与域外国家在南海开展联合军事演习或军事行动㊂对中国的要求侧重于增强中国国家政策㊁军事活动的透明度,增信释疑㊁建立信心信任,避免他国对中国的战略误判㊂第四, 准则 是兼顾各国利益的折中安排㊂临时安排的目标和意图并不意在保护任何一方的主张,体现出对各国利益的兼顾与平衡㊂无论是以‘公约“为基础的海洋法体系,还是以‘宣言“和准则 为代表的南海区域规则,都意在平衡相关国家间的利益,包括大国与小国㊁沿海国与非沿海国㊁守成国与崛起国间的权利分配㊂兼顾各国的利益反映出 准则 维护国家主权㊁平等独立的国际法基本要求;实现国家利益的平衡协调体现出 准则 平等善意㊁互利互惠的理念,实现各国海洋资源的和平利用㊂临时安排的折中性要求各国在 准则 磋商中寻求共识㊁做出妥协㊁求同存异㊂为寻求共识,各国已将共识体现在序言和一般性规则中,特别是目标和原则中,对于海上务实合作的范围与事项,明确预防意外事件㊁建立信心信任㊁管控海上危机的意图㊂为做出妥协,各国应当意识到,在 准则 价值位阶排序中,寻求南海共同利益的价值已明显高于一国主张自身的国家利益㊂除关于国家核心利益与重大海洋利益的事项外,各国在非核心条款中应当做出妥协和退让,以促成 准则 的达成,发挥预期作用㊂为求同存异,各国应对促进海洋合作㊁实现自我克制㊁建立信心信任㊁确立执行监督机制㊁明确生效的程序的不同提议尽早达成共识,特别是越南在 准则 草案2c部分基本任务的提议与大多数国家的意见不同㊂解决不同国家间的提议,已成为各国达成临时性安排的关键㊂①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v.Kingdom of Spain, The M/V Louisa Case,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May28,2013,para.83.。

2021年高考时政热点微专题(二):微专题六 坚定不移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 Word版含答案

微专题六坚决不移捍卫国家主权、平安和海洋权益【背景材料】2022年7月12日,设在荷兰海牙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如期”公布所谓的“仲裁结果”。

这是一个践踏国际公理的荒谬裁决,一个破坏南海及亚太稳定与秩序的荒谬裁决,激起了中国人民和世界上全部敬重国际规章人们的猛烈义愤。

发言人杨宇军强调,关于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中国政府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

不论仲裁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权益。

不论仲裁结果如何,中国军队将坚决不移捍卫国家主权、平安和海洋权益,坚决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应对各种威逼挑战。

中国海军在南海开展的演训活动,是依据年度训练方案做出的例行性支配。

演习针对海上可能消灭的状况,立足打赢信息化海上局部战斗,开展实兵检验性训练,旨在提高海军履行使命任务的力量。

中国外交部已经发布声明,表明中方不接受、不承认仲裁裁决的严正立场。

同时,中国外交部还受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严峻阐述了中国在南海享有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中国政府历来主见,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争端应通过谈判解决。

近年来,中国通过谈判,已与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国家妥当解决了边界问题,也与越南划定了在北部湾的海洋边界。

泰国和马来西亚的陆地领土争端、印度尼西亚与菲律宾的海疆划界争端等,也都通过谈判解决。

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是捍卫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符合国际惯常实践。

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是对菲律宾恶劣行径的洪亮回击。

要解决在南海的争端,强加于人行不通,协商谈判是正道。

【考点链接】一、从政治生活角度分析1.主权国家享有独立权、公平权、防卫权、管辖权等基本权利。

中国在南海所拥有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包括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中国基于南海诸岛主权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等等。

2.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联合国坚持维护国际和平与平安,促进国际合作与进展的宗旨,实行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原则。

《南海行为准则》的法律定位及其与

2022年第4期南洋问题研究No.42022(总第192期)SOUTHEASTASIANAFFAIRSGeneralSerialNo.192

«南海行为准则»的法律定位及其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

罗国强1ꎬ2ꎬ余 露1 (1.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ꎬ湖北武汉430072ꎻ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ꎬ浙江杭州310008)

摘 要:«南海行为准则»是规范南海地区秩序、管控南海危机的重要文件ꎬ但是其法律定位及其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仍未明确ꎬ这不仅不利于«准则»后续磋商的顺利进行ꎬ而且埋下了未来«准则»被滥用或具体作用被削减的隐患ꎮ根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执行情况以及目前的南海局势判断ꎬ«准则»的法律定位应该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条约ꎮ«准则»和«公约»之间关系密切ꎬ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ꎮ«准则»和«公约»存在着条约冲突风险ꎬ«准则»若违反了«公约»所体现的强行法ꎬ整个将归于无效ꎻ«准则»若违反了«公约»所体现的强行法以外的其他义务ꎬ其缔约方将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ꎻ«准则»未违反«公约»义务而做出与«公约»不同的安排ꎬ其优先于«公约»适用ꎮ关键词:«南海行为准则»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ꎻ条约冲突ꎻ国际条约中图分类号:DF9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56(2022)04-0016-15

一、导言中国与东盟各国目前正在磋商的«南海行为准则»(CodeofConductintheSouthChinaSeaꎬ以下简称«准则»)是用以规范南海地区秩序、管控南海危机的重要文件ꎮ«准则»最早可追溯到1992年7月第25届东盟外长会议上通过的«东盟南海宣言»ꎬ其中第4点提到“建议有关各方以‘东南亚友好

合作条约’中的原则为基础ꎬ建立一个南海国际行为准则”ꎬ①至此ꎬ中国和东盟便开始了漫长的磋商进程ꎬ共同寻求建立一个成功的«准则»ꎮ但«准则»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ꎬ由于分歧较大ꎬ各方只得于2002年10月4日在柬埔寨金边召开的第8届东盟首脑会议上达成一个妥协性的政治文件———«南海

南海问题与中国的海洋权益维护

南海问题与中国的海洋权益维护
南海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海洋权益,其中中国作为南海的重要沿岸国,对南海问题有着独特的看法和立场。

南海问题的背景
南海是世界上重要的海洋通道之一,其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不仅连接着东亚和东南亚各国,还是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通道。

然而,南海地区长期存在主权争端、海洋资源争夺等问题,成为该地区的热点之一。

中国的海洋权益维护立场
中国作为南海的沿岸国,一直致力于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

中国主张根据国际法准则解决南海争端,倡导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维护地区的和平稳定。

中国强调南海问题应由直接有关的沿岸国通过双边渠道解决,反对外部势力介入。

中国还倡导在南海建立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国际法的原则,倡导共同开发海洋资源,推动南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构建和平稳定的南海地区。

中国的海洋权益维护实践
中国在维护南海海洋权益方面,采取了积极的举措。

中国加强海洋科研,推动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南海的生态环境。

中国还积极参与南海地区的多边合作,推动建立南海行为准则,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中国的维护海洋权益实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也逐渐得到理解和支持。

南海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地区性问题,涉及到多个国家的利益。

中国作为南海的沿岸国,始终坚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

中国的立场和实践为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维护国际海洋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处理南海问题中,中国始终秉持和平、公正、合作的原则,坚定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推动南海地区的和平与发展。

南海争端及如何维护南海权益

南海争端及如何维护南海权益
南海争端是指围绕南海地区海洋权益和岛屿问题而产生的各方之间的争议。

主要涉及的各方包括中国、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维护南海权益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和平谈判:各方应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议。

积极维护南海
地区的和平稳定,通过国际法和国际公认的规则来解决争端。

2.加强外交努力:各方应加强外交渠道和沟通,增强信任与合作,共同努力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3.多边合作:各方应积极参与南海地区的多边合作机制,如东
盟地区论坛(ARF)和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对话合作机制,通过合作促进对话与争端解决的磋商。

4.依法维权:中国作为南海争端的一方,应坚决维护自身的国
家利益和领土主权,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非法侵犯自身利益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

5.促进地区经济合作:各方应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共同享受
南海地区的海洋资源,通过经济合作促进相互间的和解与合作。

南海争端的解决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和平谈判、外交努力、多边合作、法治维权和促进经济合作等途径,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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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就制定“南海行为准则”提出四点看法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5日应询向记者表示,中国与东盟各国已
同意在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探讨推进“南海行为准
则”进程,以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中方对制定“准则”一直持积极、开放态度,同时注意到最近
各方对如何推进“准则”进程有多种议论,中方的看法是:
一要有合理预期。一些国家提出“速成论”,希望一天就谈成“准
则”,这既不现实,也不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准则”涉及多方利益,
其制定需要一个细致复杂的协调过程。
二要协商一致。推进“准则”应参考制定《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的经验,寻求最广泛共识,照顾各方舒适度。不应把个别或几个
国家的意志强加给其他国家,强扭的瓜不甜。
三要排除干扰。中国与东盟国家以往曾几度探讨过“准则”,
但因受到干扰而中止。各方应多做有利于推进“准则”进程的事,
为此创造必要的条件与环境,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四要循序渐进。制定“准则”是《宣言》中的规定,“准则”不能
取代《宣言》,更不能撇开《宣言》另搞一套。当务之急是继续
落实好《宣言》,尤其是积极推进海上合作。在此过程中,协商
确定制定“准则”的路线图,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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