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监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取样工作的公正、准确性和可靠性,采取的一种监督和管理措施。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见证取样监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取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取样监理的目的1. 确保取样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人为因素对取样结果的影响。
2. 确保取样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取样结果的可靠性。
3. 监督和管理取样工作,防止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不合规行为的发生。
三、取样监理的职责1. 制定见证取样监理计划,明确监理范围和监理要求。
2. 参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工作,对取样点进行现场监督和见证。
3. 检查取样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设备,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 对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编制取样监理报告,记录监理过程中的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
6. 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促进取样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质量。
四、取样监理的工作流程1. 制定见证取样监理计划: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见证取样监理计划,明确监理范围、监理要求和监理人员的职责。
2. 取样点的选择: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和标准要求,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和数量。
3. 取样设备和工具的准备:检查取样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准确性,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 现场见证和监督:监理人员参预取样过程,对取样点进行现场见证和监督,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和准确性。
5. 取样过程的抽查和复核:对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编制监理报告:根据监理过程中的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编制监理报告,记录监理结果和建议。
7.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监理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取样工作的规范化和质量的提高。
五、取样监理的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取样设备和工具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是指监理机构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对取样工作进行现场见证,并进行平行检验的工作规定。
以下是一般的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的内容:
1. 见证取样的范围和要求: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及安全、质量等关键性要求的建材、设备、施工过程等进行取样,并对取样过程进行现场见证。
2. 见证取样的程序: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通知被监管单位进行取样工作,并进行见证,确保取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平行检验的内容和要求:监理机构应将现场取样的样品送往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平行检验,以确认取样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
4. 检验结果的处理:监理机构应按照检验结果,对取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5. 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的工作程序,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
6. 监督检查和追责:相关主管部门和委托单位有权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追责,并对监理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
以上是一般的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工作规定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制定。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落实实验室的选定。
实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或地方计量,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
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实验室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留下负责见证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电话。
②、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
在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的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③、完成取样后,承包单位将送检样品做好标记(具体哪个标段、所用部位等信息)并送入封样室,然后由总包单位通知实验室取回样品。
如果总包单位自己送样,则应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陪同。
封样室只能配备两把钥匙,分别由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持有。
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混凝土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
3、普通混凝土抗折(即弯曲抗拉)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 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4、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度为150mm的圆台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
试件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将顶面的水泥膜刷去。
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的粘结力(握裹力)为长方体棱柱体,尺寸为100mm ×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mm;棱柱体中心Φ16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10~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50~60mm,每组6块。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是工程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必须抓好,切实保证工程材料和工序质量。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理控制目标: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委托方满意率100%。
二.编制依据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2.省市关于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三.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流程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质量监理流程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或填报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抽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或观感的原材料进行质量预控不同意签发建筑材料报验单,或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同意签认(同左)NO YES2.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进场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试块、钢筋连接试件等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特编写本制度如下。
①施工单位试验人员、监理单位见证人员上岗必须持证上岗;②施工单位现场提取和制作试样时监理见证人员必须100%在场见证,且对该试样进行监护或封样陪同送样至实验室;③现场必须具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砼等试块进行标养的标准养护室或送至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④材料检测选用的实验室,必须具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质等级;⑤材料送检频率需满足本细则的要求;⑥见证记录必须有施工单位试验人员、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签字且检测单位盖章方可有效;监理单位100%见证、取样送检,并根据不同的重点部位,对使用于本工程的主要原材料、砼等施工检测按施工单位试验频率的10~20%进行平行抽检。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实施细则.

新青海大厦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一、编制依据 (3)二、工程概况 (4)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 (4)(一)、范围 (4)(二)、程序 (4)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5)(一)、基本要求 (5)(二)、职责 (6)五、常用建材取样数量及检验项目 (6)(一)、建材取样数量 (6)(二)建材检验项目 (7)六、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要求 (8)(一)、土方回填 (8)(二)、钢筋 (8)(三)、混凝土 (11)(四)、防水材料 (14)(五)、砌筑砂浆 (14)(六)、砌块 (15)(七)、水泥 (16)(八)、砂 (16)(九)、墙体节能工程 (16)(十)、门窗节能工程 (17)(十一)、屋面节能工程 (17)(十二)、地面节能工程 (17)(十三)、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7)(十四)、空调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7)(十五)、配电及照明节能工程 (17)七、见证取试验计划 (18)八、实体检验与平行检验 (19)(一)、主体结构实体检测 (19)(二)、主体结构平行检验 (20)九、资料管理及网络管理应用 (22)(一)、见证送样资料管理 (22)(二)网络管理 (23)二、工程概况新青海大厦工程位于丰台区丽泽商务区D19地块。
建筑面积13万㎡,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为平板筏板基础。
地下四层,地上十八层;B4、B3为人防(平时做汽车库);B2、B1为后勤、车库;F1~F4为配套商业设施裙房,主楼东侧F4~F16为五星级酒店(含空中泳池及运动休闲SPA),西侧F5~F18为5A级写字楼。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北京市结构长城杯金奖、建筑长城杯金奖,鲁班奖,施工中必须要加强试验工作,提前制定出总的试验计划及试验方案,确保各工序、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试验不落项。
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一)、范围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必须在监理人员见证下,由试验员现场取样,送至见证试验室进行试验。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中,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第三条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指派具有相应资格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质量和结果负责。
第二章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按时指派见证人员到场进行见证。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并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见证人员应核查所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确保检测项目的完整性。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将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按照约定时间将检测报告提交给监理单位。
第三章见证人员的管理第十条监理单位应确保见证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并经过培训。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建立见证人员档案,对见证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对见证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
第十二条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并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见证人员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取样和送检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取样监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抽样检测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见证取样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取样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取样监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见证取样监理的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证取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原则:a. 公正公平原则:见证取样监理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b. 规范操作原则:见证取样监理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取样过程符合要求。
c. 保密原则:见证取样监理应严格保守取样信息,确保取样过程的机密性。
三、见证取样监理的流程1. 制定监理计划:在开始施工前,监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取样监理的具体内容、取样点的选择、取样频次等。
2. 取样点的选择:a. 取样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进行选择,确保能够全面代表施工质量。
b. 取样点的选择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避免取样点的偏差。
3. 取样过程的见证:a. 见证人员应及时到达取样现场,确保取样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b.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点进行检查,确认取样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c. 见证人员应确保取样过程的规范操作,防止人为误操作导致取样结果的偏差。
4. 取样样品的封存和送检:a. 取样样品应在取样现场进行封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b. 封存的样品应按照要求进行标识,包括取样点、取样日期、见证人员等信息。
c. 封存的样品应及时送检,确保检测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取样监理报告的编制:a. 见证取样监理结束后,监理机构应及时编制取样监理报告,包括取样点、取样日期、见证人员等信息。
b. 取样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取样过程的具体情况,包括见证人员的姓名、见证时间、取样方式等。
c. 取样监理报告应准确反映取样结果,包括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等信息。
四、见证取样监理的注意事项1.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取样监理是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确保了建材、设备等质量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为了规范取样监理工作,提高取样监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细则。
二、目的和范围本细则的目的是规范见证取样监理的实施步骤和要求,确保取样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中的取样监理工作。
三、术语定义1. 见证取样监理:指监理人员亲自到现场,对建材、设备等进行取样,并在取样过程中进行现场见证的监理工作。
2. 取样监理员:指被授权从事取样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四、见证取样监理的实施步骤1. 项目准备阶段(1)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取样监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监理机构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监理的相关培训,确保监理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监理机构制定见证取样监理的计划,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和确认。
2. 取样准备阶段(1)取样监理员按照监理计划,提前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和供应商进行沟通,确认取样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取样监理员检查取样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准确性,确保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取样监理员与建设单位和供应商共同制定取样方案,明确取样的数量、位置和方法。
3. 取样实施阶段(1)取样监理员按照取样方案,亲自到达现场进行取样,并在取样过程中进行现场见证。
(2)取样监理员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取样的过程和方法符合要求。
(3)取样监理员在取样过程中记录相关数据,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数量等,并填写取样记录表。
4. 取样结果处理阶段(1)取样监理员将取样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并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实验室根据监理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取样监理员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并与建设单位和供应商进行沟通,解释检测结果。
(4)取样监理员将取样记录表和检测报告归档,作为工程项目的重要文件。
五、见证取样监理的要求1. 取样监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标准和规范。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一、引言本规定是针对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的执行,旨在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可靠性,保证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控制,维护各方利益。
二、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误差和纠纷。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三、术语定义1. 见证取样:在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实地采集样品,并在场见证,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平行检验:将采集到的样品分为两份或多份,分别送往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以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见证取样的程序和要求1. 监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进行见证取样,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客观。
2. 监理人员应佩戴监理标识,出示有效证件,并在取样过程中向当事人解释取样目的和程序。
3. 见证取样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采样方法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4. 取样过程应注意样品的保存和标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平行检验的程序和要求1. 监理人员应将取样样品按照平行检验要求分为两份或多份,分别封存标识,并送往不同实验室进行检验。
2. 平行检验应选择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实验室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3. 监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平行检验样品的封存记录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并向当事人解释检测结果和可行性。
六、监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1. 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2. 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不得接受任何不正当利益。
3. 监理人员应对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工作结果负责,并及时向当事人汇报监理工作进展和结果。
七、违规处理和纠纷解决1. 如发现监理人员有违规行为,经核实属实,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2. 如因监理工作引发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依法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
八、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材料管理及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材料管理及见证取样监理细则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以及维护建设工程法定监督机构的权益,制定本细则,通过规范化材料管理和见证取样监理,提高工程质量。
二、材料管理1.材料采购前在采购材料前,监理人员应根据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质量测试方法选择合格的材料,同时应与业主沟通确定材料的数量、质量和型号等。
2.材料采购采购材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监理人员应提供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清单,监督采购同时按照要求验收。
3.材料储存监理人员对材料储存进行监督,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清洁、防潮、防火和避光的地方。
按医药行业标准分类、储存、标示和管理,严禁混置、乱堆、乱放。
4.材料复试建筑工程中应提供材料的复试与工厂交货批次的跟踪检验。
监理人员应根据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质量测试方法选择合格的材料,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进行再次复试。
5.材料调配建筑施工中应按合理比例、混配质量好的材料。
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方进行材料搅拌比例测定测试,并按要求调整配比比例。
6.材料破损、损耗和残留物处理建筑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材料破损、损耗或者有残留物,应及时处理妥善处理。
三、见证取样监理1.监理机构在现场应有授权人员领取样本监理机构授权的现场见证人员应正确抽取原材料和产品等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标示包装记录。
2.见证人员应随时与业主、施工方沟通交流见证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参加立项会议和周例会,定期抽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说明,并积极与业主和工程监理人员协商解决措施。
3.取样标识及包装见证人员应准确标识,在取样过程中及时进行记录,便于查询。
取得样本后,应将样品放在合适的样品袋、样品瓶、标本盒或相应包装材质中,加盖签字、标签、封口。
并将样品送往相应实验室送检。
4.样品处理该过程主要是对参检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数据处理、结果评定、编制检测报告等。
监理人员负责对实验室检测结果审核以及向业主和工程监理人员第一时间汇报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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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城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三门县城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监理工程师 (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单位 日期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三门县城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1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编制依据..............................................2 三.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流程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2 四.一般要求..............................................3 五.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3 六.见证取样的程序........................................4 七.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样样品..............................5 八.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样的见证存样、送样项 目.......................................................5 九.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账和旁站日记........................6 十.试验不合格处置方法....................................6 十一. 附录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7 三门县城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1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是工程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必须抓好,切实保证工程材料和工序质量。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宅建筑及八幢三层低层住宅建筑、沿街商业、配套用房,六班幼儿园等设施构成。建筑耐久年限为二级,为50年设计标准。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幼儿园,重点设防类(乙类)。其余建筑:标准设防类(丙类)。裂缝控制等级:三 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 基础:本工程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高层住宅采用筏板基础,地下车库及多层住宅、商业采用柱墩承台加筏板基础。多层住宅及低层商业(无地下室时)采用桩基承台基础。地下室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 主体:地下车库及底层商业为框架结构, 楼屋面板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高层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多层住宅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楼屋面板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30~C40;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30~C35。 梁、板、柱纵筋及箍筋优先采用HRB400级钢筋。 三门县城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2 钢构件、预埋件采用Q235B钢。 填充墙:±0.000以下墙体采用水泥标准砖;±0.000以上墙体采用混凝土加气块和轻质隔断墙。 监理控制目标: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委托方满意率100%。 二.编制依据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2.省市关于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 三.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流程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质量监理流程
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或填报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
抽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或观感的原材料进行质量预控
不同意签发建筑材料报验单,或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同意签认(同左)
NOYES
2.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进场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试块、钢筋连接试件等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特编写本制度如下。 三门县城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3 ①施工单位试验人员、监理单位见证人员上岗必须持证上岗; ②施工单位现场提取和制作试样时监理见证人员必须100%在场见证,且对该试样进行监护或封样陪同送样至实验室; ③现场必须具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砼等试块进行标养的标准养护室或送至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 ④材料检测选用的实验室,必须具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质等级; ⑤材料送检频率需满足本细则的要求; ⑥见证记录必须有施工单位试验人员、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签字且检测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监理单位100%见证、取样送检,并根据不同的重点部位,对使用于本工程的主要原材料、砼等施工检测按施工单位试验频率的10~20%进行平行抽检。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使用于本工程。 四.一般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以便尽快、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材料及构件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材料进场使用申请表,报我监理进行外观和数量验收,并附相关材料及构件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的资料以及材料和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在材料的外观质量和数量验收合格后再对材料进行平行抽检试验。在材料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于本工程。 五.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最少一名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本工程决定由监理员孟巍、林明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三门县城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4 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六.见证取样的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档案。 2.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4.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单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5.监理见证人员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七.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样样品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三门县城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5 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的见证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见证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1.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砂、水泥、外加剂、石、砌筑块材; 2.装饰装修部分工程建筑材料:水泥、砂、石、门窗、玻璃、室内用花岗岩、内外墙涂料、地面工程防水涂料; 3.屋面工程建筑材料防水卷材; 4.节能工程建筑材料:屋面保温用挤塑泡沫隔热板、外墙保温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等、外墙窗中空玻璃; 5.水电工程建筑材料:给排水管道及管材、电缆、开关、插座; 6.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 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审查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八.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样的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1.回填土石屑和填土压实系数; 2.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 3.混凝土标养试件; 4.混凝土同条件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 5.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 6.钢材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位置的确认; 7.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 8.外墙外保温的拉拔试验; 三门县城A03-0107,A03-0201地块工程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6 9.浆料保温、对保温性能试验、试件的抽取与成型。 10.混凝土结构实体回弹; 九.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账和旁站日记 (一).建筑材料台账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二).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账管理,台账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台账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确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 (三).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采用通用旁站记录表格,记好旁站记录。旁站日志的记录最少应有以下内容: 1.抽样材料及试验品种、种类、生产厂家、取样部位、抽取组数、有无异常情况及送样或取样时间,精确到分。 2.抽取各种试件的,应最少记录试件的品种、种类、设计强度等级或级别规格、抽取地点或部位(部位应记录准确的所在轴线相对位置)成型时间,送样时间及有无异常情况,作为实体检测试件的养护情况也应进行记录。旁站记录应记录监理见证人员抽取样品见证过程和送样过程,也同时作为对监理人员考核的依据。 十.试验不合格处置方法 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各种建筑物资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水泥:安定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如工程允许也可协调一致,降等级使用。 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凡是规范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