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地面测量、建筑物结构测量、内部空间测量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程的要求组织施工测量工作,并确保施工测量准确可靠。
第四条施工测量工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测量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施工测量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测量技术和专业知识,严格按照施工测量程序进行操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施工测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测量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测量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测量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施工测量范围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筑物地基的测量,包括地基水平、垂直度等测量工作;(二)建筑物结构的测量,包括建筑物轴线、标高、尺寸等测量工作;(三)内部空间的测量,包括建筑物内部结构、设备布置等测量工作;(四)其他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测量工作。
第九条施工测量范围应根据具体建筑工程的要求确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能够满足建设需求。
第三章施工测量工具及设备第十条施工测量工作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测量工具和设备,确保施工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测量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检验和校准,确保其工作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测量工具和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章施工测量工作流程第十四条施工测量工作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测量前的准备工作、测量中的实施工作、测量后的数据处理等步骤。
第十五条施工测量工作前应对测量目标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规划,确定测量方法和工艺。
第十六条施工测量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测量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七条施工测量工作后应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和处理,形成测量报告和记录,供后续工作参考。
测绘技术与测量质量管理制度

测绘技术与测量质量管理制度测绘技术与测量质量管理制度是测绘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
测绘技术是指通过各种测量手段和仪器设备对地球表面或其他物质进行测量和描述的技术。
而测量质量管理制度则是指对测量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测绘技术和测量质量管理制度的配合运用,对于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测绘技术的应用可以准确地获取地理信息和地形数据,为国家建设、规划和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现代测绘技术包括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激光雷达、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多种技术手段,能够对地球表面进行高精度测量和制图。
这些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对地球表面的全面覆盖和全方位观测,提供大规模、高精度的地理信息和地形数据。
其次,测量质量管理制度是对测量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它包括测量标准、测量技术指南、测量设备的规范和校验等方面。
通过建立和执行测量质量管理制度,可以减少和控制测量误差,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测量质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测量标准:制定测量的基本标准和标准方法,统一测量操作规范,保证测量结果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2.测量技术指南:制定和推广测量的最佳实践和技术指南,提供测量数据处理和分析的一般方法和流程。
3.设备和仪器的规范和校验:建立测量设备和仪器的检验和校准制度,确保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4.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流程,确保测量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可靠性。
5.培训和技术支持:提供测量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从业人员的测量技能和水平,保证测量的质量和效果。
测绘技术和测量质量管理制度的配合运用可以有效地提高测量质量和工作效率。
测绘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对地球表面的全面覆盖和全方位观测,提供大规模、高精度的地理信息和地形数据。
而测量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减少和控制测量误差,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了测绘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2023年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提高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测量工作。
第三条测量工作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客观性,为国家的建设、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第四条测量工作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重视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测量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五条测量工作管理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测量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六条测量工作管理应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先进的测量技术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测量工作管理应加强对测量工作者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测量工作组织管理第八条设立专门的测量工作机构,负责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九条测量工作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
第十条测量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测量工作机构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十二条测量工作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提高测量工作的整体效益。
第三章测量工作技术管理第十三条推动测量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完善测量方法和工艺。
第十四条加强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促进测量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注重测量数据的质量控制,建立科学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
第四章测量工作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制定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合理分配测量任务和资源。
第十八条加强对测量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和改进工作。
第十九条提高测量过程的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条加强对测量结果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的质量反馈机制,及时解决测量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
第五章测量工作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加强对测量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测量管理细则及技术规定

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管理细则1总则1.1 为确保**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单位在施工测量工作中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所有参与地铁建设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2 相关定义“业主”指**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设计院。
“监理测量队”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负责**市地铁建设工程地面控制网维护、施工控制测量检测、贯通测量、土建竣工测量等工作的单位。
“监理部”指**市地铁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
“承包商”指**市地铁建设工程各施工标段的施工单位。
1.3 **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构架如下图所示:1.4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管理细则外,在技术操作方面还须遵守《**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
2 地铁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2.1 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建成后的地铁线路平面、纵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地下结构、建筑群体及设备安装准确到位,最终保证建成后的地铁工程是一条高质量、高标准的地铁线路。
2.2 基本质量指标(1)贯通中误差:横向≤±50mm;高程≤±25mm。
(2)隧道衬砌及车站建筑物不侵入建筑限界。
(3)设备、管线、装修物不侵入规定限界。
(4)各建筑物、设备竣工形体满足验收标准。
3 地铁施工测量内容地铁施工测量按内容性质可以分为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铺轨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 控制测量3.1.1 地面控制测量:在施工期间对地面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及二级控制网进行检测,保证其在施工期间的完整性、正确性,测设施工需要的地面加密控制点,确保其可靠和完整,以利于全线隧道、高架桥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和平顺衔接。
3.1.2 明挖段、高架段控制测量(含车辆段)(1)在高架段、车辆段,在便于测量的地方测设中线、建筑物放样控制点,组成施工测量基线,方便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地测技术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地测技术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地测技术管理行为,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技术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合同工。
第三条定义地测技术:指利用测量仪器、设备和方法对地球表面和地下进行测量的技术,包括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形测量等。
测绘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第四条管理机构地测技术管理机构由公司设立,并设立专门的技术部门负责具体的技术管理工作,领导管理机构为公司高管团队。
第五条人员分工地测技术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技术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责任第六条工作流程地测技术的工作流程包括任务派发、测绘实施、数据处理、结果评估等环节。
具体流程应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整。
第七条任务派发任务派发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明确任务要求、期限和质量标准。
任务接收人应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第八条测绘实施测绘实施是地测技术工作的核心环节。
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测量程序和规范,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环节包括数据整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报告等。
数据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经验,并按照标准进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结果评估地测技术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结果评估。
评估部门应出具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地测技术管理机构有权对各个环节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质量和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质量管理地测技术工作应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经验,并按照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质量。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地测技术工作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作的安全。
项目工程测量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1.总则( l )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的的重要部分,他是工程建设是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功水平。
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搞好工程测量工作。
( 2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 3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
(4)建筑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
每一个从事建筑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
( 5)建立测量日志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机构及人员设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测量员负责人-测量员3 .工程测量员的的岗位职责(1)负责引水准点。
(2)按照有关文件,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负责控制点的引测。
(4)负责施工面轴线及水准点的测设。
(5)负责各种预埋件、预留洞位置测放工作(6)负责砌体工程构造柱、门窗洞口的放线工作机皮数杆设置。
(7)负责装饰用竖向控制线及±50cm线的放线工作。
(8)负责填报测量放线工作的技术复核记录。
(9)对测量、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10)服从直接上级指挥,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1)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4 .交接桩及护桩制度( l )交接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测量员参加,同监理、设计人员一起现场进行交接桩工作,按照交接要求做好点之记,交接桩工作记录,留存现场交接桩照片( 2 )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面位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
煤矿企业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测量技术管理制度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实现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不断提高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各测量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的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一、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矿井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2、依据设计,进行采掘、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的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3、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矿井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4、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中各阶段的需要。
二、测量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重要的测量工程,还应编写技术设计书。
测量工作实施时,外业观测本身要能自主检核,对起算数据的引用和记录的整理要经两人以上校核,对计算成果必须经两人以上严格对算,对提交的成果报告除应经第二人校对外,还要有测量技术负责人把关并签字。
测量工作完成后,要对测量资料及时存档,对重要的测量工程还要编写技术总结。
三、为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对所用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验、校正和维修。
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对所使用仪器、工具亦必须检验和校正。
四、以中误差与允许误差作为评定测量精度的标准,允许误差采用中误差的两倍。
第一章矿区地面控制测量1、矿区地面控制测量是指通过一定的测量布网方法和手段建立矿区地面平面和高程控制系统,是矿区测量工作的基础。
2、矿区地面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网、边角网、测边网和导线网等布设方法建立,其布设精度应满足《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
3、通过测角方法建立的各级平面控制网,其水平角观测,包括三角测量及导线测量中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及限差。
城市测量工作技术规定
城市测量技术规定第二地理信息测绘院2018年1月1日目录(一)城市工程控制测量技术规定 (1)(二)城市建筑实测及规划竣工测量技术规定 (6)(三)城市规划建筑定位测量技术规定 (11)(四)城市建筑用地及勘界测量技术规定 (14)(五)城市宗地图测量技术规定 (19)(六)市政道路定线测量技术规定 (23)(七)城市地形图测量技术规定 (27)(八)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测量技术规定 (31)(九)变形监测测量技术规定 (36)针对GNSS-RTK法外业测量的要求:1.为避免出现已知点利用错误、参数错误等导致测量数据出错的问题,采用GNSS-RTK法进行外业测量前,在一个已知点上进行校正后,应在另一个已知点上进行检核,校正点和检核点不应为同一点。
2.使用GNSS-RTK法进行采集控制点数据时,无论是检核坐标还是采集新坐标,均应采用快速静态方法采集,且应采集三维坐标,并将最终合格的数据采集表格装订入资料内。
针对水准测量的要求:1.采用套尺进行水准测量时,不可采用双摆站方式进行观测,尺子应全部拉出,并时刻保证圆气泡居中。
2.采用直尺进行水准测量时,也不应采用双摆站方式进行观测;特殊情况下采用双摆站方式进行观测时,两次仪器高变换应超过20cm,且不可连续两站进行双摆站观测,即该站若采用双摆站进行观测,则下一站应设两个不同位置的前视点进行观测。
3.水准测量应采用附和路线方式进行观测。
特殊条件下,只有一个已知点进行闭合路线观测时,应采用其他方式如GNSS-RTK、三角高程等进行高程检核。
针对全站仪测量的要求:1.进行建筑物角点测量时,全站仪极坐标测量时应采用棱镜方式进行采集,不可采用免棱镜模式采集。
2.进行全站仪导线测量、三角高程测量时,应如实记录测站高、棱镜高,外业采集数据应当天传输至计算机中备份。
所有原始数据不可擅自改动;出现超限问题应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修正或重测。
另外,工程甲方为外资企业的,最终提交甲方的成果应为加密之后的成果,具体加密方式应在资料中备注。
地质测量科管理规定
一、地质测量科管理制度1、服从领导指挥,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布置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规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干好本职工作,不准拖延推诿,否则进行严肃处理.3、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罚款10元.4、休班、有事要请假,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另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者按矿规定上报矿劳动科.5、没有对算的资料或数据不准提供给其它部室上级领导,违犯此条罚款20元.6、做好图纸资料归档管理,不经矿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向外人及外单位提供成果图纸或其它资料,否则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7、爱护测量仪器及器材,对光学仪器要正确操作,不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将仪器借给他人使用,违犯此条罚款50元.8、不准向生产连队吃、喝、拿、卡、要,发现一次,严肃处理.9、强化业务技术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断提高个人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与时俱进,服务好矿井安全生产.二、地质测量科职责范围1、负责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做好地质情况预报.2、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和掌握地下水的运动规律,为矿井建设、采掘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3、负责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和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负责绘制各种矿图.4、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相关水文地质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5、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和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搞好地表建筑物的保护及煤柱的设计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6、负责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负责“三个煤量”的估算和上报.7、认真抓好“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8、参与矿井工程设计工作.9、搞好地测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10、地测科对下列事项负责.(1)本专业各项技术工作和工程完成情况.(2)业务范围内地质测量资料提供及时、可靠.(3)从地质测量技术方面,指导采掘工程的正确性.(4)向上级机关呈报的报表,报告等准确、及时.三、地质测量科科长及副总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矿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对地质、测量、水文地质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以及上级和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搞好地测业务保安,抓好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3、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学习.4、根据集团公司、矿生产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各专业组制定本部室及各专业组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各专业组的工作完成情况.5、负责对本科室编制的各种文字、技术资料图表进行审查.6、负责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科室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学习先进经验、推广地测先进技术等活动.7、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四、地质测量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并组织全组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2、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有关规定和决定.3、负责审查本组提供的文字和图件,做到在技术上对部长负责,严格把关.4、协助科长并负责本组的行政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本组的各项任务.5、及时向科长反映本组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汇报生产中的各种情况.6、配合科长主管本科的地质、水文地质工作.领导本组人员搞好地质、水文、“三量”及储量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地质、水文地质问题.7、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底层、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因素.8、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勘探,地质观测及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遇到的地质、水文地质问题.9、组织技术人员计算和核实矿井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10、组织人员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五、地质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地质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收集各种地质资料,进行地质观测、地质编录;召集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综合分析;对提供的所有地质资料和图件进行系统审查和把关,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2、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3、参与矿井储量管理工作,掌握储量动态,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同时加强伴生矿产的调查研究工作.4、带领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做好“三书”的编制工作,认真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资料,及时填绘和修改地质图纸.5、参与编制矿井远景规划和与地质有关的各种生产作业计划,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6、及时指导和督促地质技术员的各项工作,带领并帮助他们学习业务,不断接受和掌握新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7、积极学习和推广矿井地质方面的新技术、新手段,努力掌握新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六、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按照矿井地质规程的规定,协助地质技术主管做好矿井地质工作.2、经常深入生产一线,随着采掘工程的进展,及时进行地质观测和编录工作.3、矿井地质记录簿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于升井当天内整理完毕,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遇到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领导反映.4、负责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5、了解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并根据矿井季、月生产作业计划向有关生产部门,生产区队提供地质预报,以指导安全生产.6、做好采掘工作面煤层厚度及地质构造的探测工作,提高矿井回采率.7、经常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学习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七、水文地质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通过调查和研究,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赋存和运动规律,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监督执行.2、参加矿井采掘技术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3、严格落实水害评价制度,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的预测和预报,防止恶性突水及淹井事故发生.4、编制水文地质补勘设计.5、负责审查各种水文地质上报材料,水文地质说明书和各种水文地质总结材料,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台帐和编制各种水文地质图纸.6、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八、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协助水文地质技术主管搞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及时整理.2、及时做好矿井涌水量和地表水文孔观测,按规定及时上报.3、参与各种水文地质说明书的编写工作.4、参与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5、对于井下突水点,认真观测并详细记录,建立台帐.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九、测量主管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组内的全面工作.2、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保质、保量、保安全地按时完成.3、负责全组人员的政治学习,提高思想水平,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4、带领全组人员努力学习技术、钻研业务.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提高个人技术素质,熟练掌握测量仪器操作技能.5、负责组织对井上下一般工程的导线测量,巷道中线、腰线标定及延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取得联系.6、搞好科室与科室,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团结,相互协作,发扬互帮互学,以老带新,取长补短.十、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和测量技术主管的领导下,负责自己所分管的技术工作.2、协助技术主管制定测量技术工作施工方案,并直接参与方案的实施工作.3、负责现场施测和处理有关测量技术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有权制止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科室进行汇报和通报.4、按规程及设计要求,搞好井上下施工测量.对测量结果应及时整理、计算,并提出准确的数据.5、对施工图纸做到及时准确的填绘.6、负责对测量仪器的保养和检校工作.十一、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科的档案资料.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加强档案资料及矿图的管理工作.2、负责提供档案资料,为生产建设、科研攻关等各项工作服务,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一切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3、协助本科专业组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平时立卷、年终立卷、归档工作.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和各项制度,以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无损.对于磨损、断裂、字迹线条不清的档案资料,要及时的补修和完善,确保资料的完整性.5、在编制案卷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必要的检查、保管工具和资料.同时努力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资料管理水平,增强业务能力.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二、绘图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按时完成各种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图纸的描绘.工作做到认真、细心、一丝不苟.2、严格按照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及有关图例规定,根据对图纸描绘的要求进行作业.描绘过程中发现成果有误或原图不清有疑问时,应及时查询,保证所描绘的图纸精度准确、内容齐全、符号正确、清晰美观、无错、漏现象.3、经常了解井下采掘工程进展情况,虚心听取现场地测人员的意见,及时填绘各种矿图,做到所描绘的各种采掘工程关系正确,数字精度可靠.4、努力学习绘制矿图的基本知识,学习和应用先进的绘图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绘图技能,提高描绘图纸质量.5、按时、准确填报“采掘工程交换图”和其它上报的图纸.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组长、科长反映,以便及时解决,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7、不准私自向外人及外单位提供图纸、资料.十三、地质工岗位责任制1、在地质主管和助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努力学习政治、矿井地质规程、煤矿地测图例、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做到按规程、图例进行岗位工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完成岗位任务.2、在地质主管和助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深入采掘工程现场调查搜集编录地质资料,及时编制石门和主要井巷的剖面,遇有断层时,及时测定断层位置和要素.3、配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按时提出采掘地质说明书,供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应用.4、在助理工程师指导帮助下,编制配合生产地质图纸,及时填绘配合生产的各项地质图纸.5、定期对工作面的煤层结构、构造、底板产状进行调查填图,为采探对比积累资料.6、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及时深入井下钻场搜集钻探资料,进行岩性鉴定描述,以获得地质资料,配合助理工程师分析地质情况.7、及时完成组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8、每月作一次分工内的业务技术工作完成情况小结,向组长、助理工程师汇报.十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做好矿井测量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进行.2、做好测量数据记录,保存资料,建好档案.3、对于井上下各永久测点要埋设座标进行保护,并详细记载各点的座标值.4、每次实地测量时,选点要正确,使用测量方法正确操作无错误.5、每次测量后要对所测数据现场核对,测量程序,内业计算要准确,数据符合要求,防出现错误而造成生产失误.6、爱护仪器、器械、熟练掌握矿内所有测量仪器、器械的使用方法和工作原理.7、与相关科室搞好团结,及时通报工作中的技术数据.8、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十五、生产安全联席制度(一)地质测量科与调度室、机电运输科、通风科、防突科、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等科室、各区队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和会议制度进行.通过会议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会议纪要.(二)其它单位需要地质测量科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质测量科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到五年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工作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有关单位和地测科应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科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三)地质测量科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科必须向相关业务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测量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科应及时准确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3、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遇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4、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质测量科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科室.5、当掘进巷道将要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安全距离规定如下:(1)贯通工程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剩余不少于20米(综掘巷道剩余不少于50米).(2)距积水实际边界30米,必须超前探放水.(3)石门掘进距煤层垂距10米.(四)地质测量科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科必须向生产技术科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地质测量科地测科应与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共同确定回采工作面的停采线位置及回采工作面进度.3、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五)地质测量科必须切实做好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和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探放水工作1、根据接替计划,结合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地质及水害因素,提出地质及水害分析预报和预测图.做到年、季、月都有预报,要逐月进行检查并及时验证其预报的准确性.2、分析、研究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含水层;底板以下赋存高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以及断层带的富(导)水性等特征,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及时提出建议和预防措施.3、查明积水老硐、老塘和井巷,并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当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时,必须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通知单超前探放水.在确认积水已放净后,才允许继续采掘.4、查明开采水平以上受采动影响范围内的冲积层的层次、层厚、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特征、水位、水量、水质等情况,在冲积层底部有富含水层时,必须按水体下采煤有关要求解决.5、查明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封孔资料,并建立台帐.在采掘工作面与钻孔相遇前,(距离不小于30米)应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通知单,提请落实好防突水措施.6、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在雨季到来前应对地表季节性河床、山沟及河谷区、露头小井、地面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排水孔等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地表水灌入.(六)地质测量科应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等关于地质测量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十六、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搞好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隐患和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矿井生产.2、矿每月组织一次排查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资金,定期进行整改,经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地质测量科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地测防治水方面隐患排查,并协调有关业务单位,限期整改合格.4、地质测量科安排好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5、隐患排除不彻底或不及时,要追究地质测量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七、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4、每年汛期前由调度室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八、预测预报制度一、水害预测预报制度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第255条规定,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超前探水:1、每年年初根据矿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结合已掌握的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水害预报.预测可能发生水害的地点及水害类型,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每季度根据变化情况及时修编预防计划.2、应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编制预测月报,经总工程师审查后,送交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等科室.水害月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地点、施工单位、水害类型、水文地质情况简述、预防和处理意见,并附平面图和剖面图.3、遇有险情应及时预报,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地测科要随时调查分析采面或掘进头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问题及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预报.。
高铁项目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测量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监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项目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规范测量工作,制定本测量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XX铁路第四经理部正线及其相关工程的测量管理工作;第三条安全质量管理部设专职测量工程师负责所管辖的测量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四条经理部应重视测量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为测量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服务;对测量工作应结合质量检查进行全面检查;第二章技术标准第五条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第六条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第七条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规范GB/T18314-2001第八条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1991第九条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1994第十条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第十一条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第十二条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1991;第十三条时速200~250公里有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指南试行铁建设函〔2007〕76号;第十四条条新建XX铁路工程设计文件;其中,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为根本,也是执行顺序的最高级,其次是行业标准,最后是参照国家标准;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职责:1、负责对各架子队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2、负责组织全线精密工程控制网贯通复测工作,对精密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3、负责对各架子队精密测量技术方案的审批工作,并将批准的方案及时下发各架子队;4、负责加强精密测量过程的质量检查,及时分析处理测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第十六条架子队职责:1、各架子队必须组建测量队,测量队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负责本管段的精密测量工作包括控制点的加密及恢复、施工测量复核等工作,同时负责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2、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3、各架子队负责组织对本管段内精测网进行加密控制测量,并将控制测量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4、负责工程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5、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6、负责精密测量成果进行复核;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样工作,并且在放样前对所用控制点进行常规检核;第四章人员及设备管理第十七条人员管理:1、经理部指定测量工程师负责测量工作;测量负责人应有从事测量工作相关经验,完全能胜任测量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2、负责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3、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4、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或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第十八条测量仪器的管理和使用1、测量使用的仪器GPS接收机、全站仪、精密水准仪精度指标必须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2、测量仪器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送检,超过检定周期或精度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因仪器计量不合格产生工程测量事故要追究责任者;3、每台测量仪器和每件测量工具都必须是专人负责保管、专人使用,所有测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送检、停用及报废等要有详细记录档案;4、各架子队应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和使用档案,上级主管部门应检查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5、测量仪器必须由经过培训能够熟练操作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精密测量仪器;6、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要对仪器进行常规检验和校正,确保仪器的完好性;第五章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第十九条测量管理工作基本内容1、组织具有测量资质的技术人员,建立和完善测量工作规章制度和复核流程;2、参加测量设计交底,接收设计单位移交的控制测量基桩并进行复测;3、在建设全过程中,按本项目相关测量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放样测量、工程监测、沉降观测、基桩测量等工程测量的施测及对工程质量的自检测量;4、接受并配合测量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5、接受并配合XX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测量审核机构进行测量工作过程旁站监督,成果抽检复核、评估验收,误差/粗差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监测和复核;6、提出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意见并参加处置,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7、负责竣工测量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第二十条测量工作基本要求:1、测量方案及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附桩点示意图,标明各桩点平面位置、标高和尺寸,必要时附文字说明,满足有关各方现场核对签证需要;2、在勘测设计控制测量网基础上的土建工程施工测量、构筑物变形测量、安装工程测量和竣工测量必须按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暂行规定和本线设计文件编制测量方案并提交驻地监理单位和XX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测量审核机构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监理单位监理;3、一般的控制测量和所有的施工放样测量必须进行同级换手测量;对精测网的整体复测和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全部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4、设计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六份,XX公司工程管理部、桂林指挥部、第三方、设计单位、局指挥部、监理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入工程档案;5、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签认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6、经理部、监理应熟悉设计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对设计交接的原始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XX公司工程管理部,并协同设计单位研究解决;7、测量时必须加强与相邻标段的联测,监理单位组织相邻标段进行跨标段联测,确保全线测量结果及资料的完整无缺、准确无误;8、在测量中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完成交桩复测、控制点导线加密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以及精测网点保护工作;第二十一条交接桩和复测含贯通测量1、交接桩工作由XX公司工程管理部主持,监理单位参加,由勘测设计单位向经理部现场逐桩点交;设计单位向经理部交桩的范围包括:曲线上的交点或复交点,以及直缓、缓圆、曲中、圆缓、缓直等控制桩及护桩,有关的GPS控制点、三角点、水准点、导线点;2、设计单位向经理部提交的测量成果资料包括:GPS控制点成果表及点之记、平面控测导线桩成果表及点之记、水准点高程成果表及点之记、中线逐桩坐标,成果表中应包含有点位坐标及其精度信息、相邻边长方位角及其精度信息;3、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确保完整、稳固;交桩后经理部必须立即组织全面复测,复测要延伸至前后标段各一个点,并及时埋设护桩;复测按同级控制桩施测精度规定的要求进行;经驻地监理现场检测合格后,经理部、设计单位、驻地监理办理交接签证手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交勘测设计单位研究解决;4、交桩时,监理单位、经理部按照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检查交桩数量、精度;若重要标桩丢失不能满足施工测量要求,或影响施工需要移桩时,设计单位负责补桩或移桩、补测并提供补测成果资料;5、经理部对设计单位移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在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时,经理部应用设计单位原成果;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XX公司现场指挥部、监理报告,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6、在进行贯通复测时,对全线的控制桩间的方向、交角、长度及水准点和中桩进行复测,并且必须与相邻标段闭合,平面控制桩覆盖相邻标段2个以上控制桩,高程与相邻标段附合;中线桩丢失后根据中线桩坐标进行恢复,贯通复测发现与定测成果不符时,及时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到场研究解决;7、复测过程中由监理单位组织相邻经理部对分界点进行确认,并在复查报告中记录;8、在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监理工程师根据复查结果编写复查报告,报XX公司工程管理部、现场指挥部确认并存档;9、经理部负责对复测后的测量控制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在施工前设置护桩,护桩宜固桩,并经常复核,检查其可靠性;10、根据施工需要移设或增设水准点时,其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或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或时速200~250公里有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11、线路横断面复测时,横断面的间距根据地形情况和控制土石方数量的需要而定,填挖零点断面必须测绘;12、施工取土坑、弃土场、施工便道和附属工程所占用的农田,进行实地调查测绘,并标记农田的类型及所属的乡或村分界线;13、施工所需拆迁的建筑物,进行实地测绘,并列表填写建筑物类别、数量及所属单位等;建筑物的面积可用皮尺丈量;14、为确保建设全过程测量工作质量,参建各方必须妥善保护标桩和护桩;所有测量标桩未经测量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毁弃;第二十二条施工准备阶段,应进行以下工作:1、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任测量人员,全面熟悉设计图纸及文件,熟悉测量设备及工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设备的常规检验和校正;对测量人员要进行培训交底,公布工作纪律和标志要求,明确标志书写方式和其他注意事项;2、在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驻地监理组织的交接桩工作,对设计单位提供的GPS平面控制点包括CP0、CPI、CPII、水准点逐一接收,并作好桩位记录;按监理的要求,签署交接桩记录;3、根据接桩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控制点复测,工作内容主要是:CP0、CPI、CPII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的复测;工作开始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测开工报告,复测开工报告批准后,应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测,复测完成后,应形成复测成果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第二十三条施工测量阶段,应进行以下测量工作:1、在熟悉设计文件中的路线和结构工程的平面、纵横断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施工的需要,确定利用原设计控制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测量控制网点,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测量方案应报监理站批准,测量精度和网点的选点、造标、埋石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测量成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2、控制网应经常复核,如有丢失、移动,应及时监测、补设;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临时工程的测量放样;4、开工前,要在熟悉施工图的基础上,利用控制网点设置施工用桩;其主要有:路基中心桩、边桩;涵洞中心桩、出入口桩及十字线护桩;桥梁的基础桩、承台墩中心桩;各工点的二等精密水准基点;对设置的施工用桩,要注意保护,经常复核,对丢失、位移的桩及时补设;工点开工报告中,应有施工用桩设置的内容;在技术交底时,向工点施工负责人现场交桩;5、施工过程中,测量队利用施工用桩进行施工放样测量;路基工程测量:路基工程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包括路堤填筑中每填筑层的宽度、压实后的厚度及每层厚度的均匀性、每填筑层的平整度;当地面坡度与纵断面坡度不符时,应分段填筑压实,确保路基底层的顶面纵坡与线路纵断面坡度一致;每填筑层均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将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检查结论报送XX公司工程管理部核备;线路路基施工放样的边桩可根据地形的难易情况采用断面法或逐渐接近法等测设;挡土墙、护坡等工程的施工放样,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铺设无砟轨道的路基,在沿线路基施工地段布置地质勘察横断面,间距及沉降观测地质点严格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绘制沉降曲线,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待沉降基本稳定符合设计要求后,将沉降观测资料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报XX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专家或咨询单位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具备铺设无缝线路或无砟轨道条件;路基沉降稳定后,经理部应对设置的基桩进行测量调整标高,完成基桩的测量后,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送咨询单位审查批准;工程建成竣工,基桩及其测量成果资料在工程验交时提交运营养护单位,为维修养护提供测量依据;桥涵工程测量:特大桥、大桥、高桥、特殊结构桥的平面和高程施工控制测量按铁道部现行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办,其中还应执行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和时速200~250公里有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指南试行;各经理部完成特大桥、大桥特别是曲线桥、高桥施工控制测量,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各分项工程施工;每分项工程的位置、结构尺寸、高程均是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经理部应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方可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将进行现场抽查;灌注桩、桥梁基础及涵洞均为隐蔽工程,经理部对施工放线、成品检测的测量工作完成后,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单位工程完成后,经理部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隧道工程测量:长大隧道必须依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隧道平面控制测量设计;对于长大隧道的洞内控制导线,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洞内外联测,监理工程师需对联测资料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在完成隧道施工控制测量,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隧道施工;隧道进洞开挖施工后,应经常进行中线控制和高程测量,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将进行现场抽查;隧道贯通后,及时进行贯通测量,发现误差及时调整;隧道开挖断面尺寸、衬砌厚度、仰拱厚度均为隐蔽工程,经理部测量后,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施工;单位工程完成后,局指挥部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它工程:其它工程施工测量包括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通信及电力沟槽、房屋建筑、接触网杆等工程测量;经理部按设计要求完成测量工作,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完成后,经理部进行测量,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将进行现场抽查;误差的报告制度和处置程序及办法:在测量过程中定期将控制测量的误差报告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报告桂林桂林指挥部;当误差在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由监理审核,按规定处置;粗差的报告制度和处置程序及办法:出现粗差时,及时报监理单位并同时抄报XX公司桂林指挥部,由监理单位主持调查原因,相关单位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发现粗差时,使用其测量成果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未查明原因不得复工;竣工测量:竣工测量由经理部根据承包范围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工程竣工后,应进行水准基点高程测量、线路高程测量和横断面测量并贯通全线的里程和高程;按有关规定要求完成测量工作,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送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竣工测量资料是工程验交内容的一部分,是维护养护的测量依据;第六章测量复核签认制度第二十四条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多层次的测量复核签认制,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必须做到:1、测量工作的各个程序实行双检制度:1测量人员应对有关设计文件和控制网点测量资料进行核对,一般由两人独立进行,核对结果应作好记录并进行签认,成果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复核,总工程师签认后方可使用;2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水准点、中线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3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校核,并对各自的成果进行复核签认;2、施工期间,与相邻项目经理部积极配合,现场做好水准点、中线控制桩点的贯通测量工作;经理部与相邻经理部搭接,平面控制点应不少于一对GPS点作为共用边,高程控制点应不少于2个,双方必须签署共用桩协议,避免搭接错误;3、各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组应自检复核签认,分工衔接上的测量工作,测量队或测量组要进行互检复核签认;4、测量队组织对控制网点和测量组设置的施工用桩及重大工程放样进行复核测量,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现场进行检查核对,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第二十五条总工和技术负责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对测量队、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度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测量队对测量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第七章内业资料管理第二十六条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具体包括:1、项目交接资料,控制网点设计成果等相关文件;2、经理部及架子队测量原始记录,观测方案布置图、放样数据计算书;3、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4、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文件;第二十七条控制测量、每项单位工程施工测量必须分别使用专用记录本;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手薄必须填到页次,注明观测者、观测日期、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气象条件、使用仪器编号,并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凡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毁;第二十八条内业计算前应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计算数据;计算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未经计算、复核签认的成果资料不得使用;第二十九条应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分项整理立卷;工点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应将全部测量记录和资料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按交工验收的要求将测量记录资料编入竣工文件;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三十条经理部监督检查职责:1、对各架子队提供有关精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检查;2、检查架子队测量队人员组织机构;3、进入被检查工区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4、发现测量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或临时停工;第三十一条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和配合;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精密测量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质量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第九章奖惩第三十三条认真按本办法进行测量管理,成绩显着的工区和个人,经理部应依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上报局指挥部安质部;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给工程造成延误、返工、质量事故,记录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视损失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由项目经理部依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或处分;第三十五条对在精密测量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编制或出具虚假技术资料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质量后果的,责令所在单位及时弥补,并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十章附则1交桩纪要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日, ________监理单位组织________设计单位和_____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交接桩工作,经过现场复测确认,桩撅数量、精度、有关资料等能满足施工需要,现纪要如下:第三十七条:交桩范围×××标段DK+×××--- DK×××+×××段第三十八条:参加单位及参加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第三十九条:交桩内容CPⅠ、CPⅡ控制桩、水准基点桩;第四十条:资料清单1.测量成果资料⑴CPⅠ控制桩成果表及点之记;⑵CPⅡ控制桩成果表及点之记;⑶水准点成果表及点之记;⑷线路曲线要素表;2.控制桩表⑴CPⅠ控制桩;⑵CPⅡ控制桩;⑶勘测水准点桩;第四十一条:有关说明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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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口铁矿 矿山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控制与地形测量 第一条 控制测量是矿山工作的基础。凡是中误差在±10〞以内的平面控制和每公里高差中误差±10mm以内的高程控制,均属控制测量技术管理范围。 第二条 矿山的控制测量工作,始终遵守国家测绘总局74年6月颁发的《国家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规范》、《国家水准测量规范》,及冶金部92年11月颁发的《冶金矿山测量规范》凡与上述规范要求不相符合的控制测量工作,都必须坚决修正、返工或取缔。 第三条 坐标系统统一在54年北京坐标系统,以59年布设的,74年又扩大联测的三等三角网为首级控制,平面直角坐标为三度带投影,中央子午线为120°。 第四条 高程控制统一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矿山布设的三等水准为首级高程控制。 第五条 对矿区新建、扩建和改算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重要的地形测测量,矿山工程变形监测等重大技术工作,均应编制技术设计,报主管矿长批准实施。 第六条 露天采场及矿山主要工业设施附近,应设有三等或四等水准点。当三、四等点距采场较远时,可按等外水准精度引测采场高程基点。 第七条 测距三角高程路线在矿区可以用于四等和等外水准,但组成三角高程路线的各边,均应对向观测。 第八条 对30″级以上平面测量,四等以上水准测量成果,生产技术科测量专业员要组织检查验收,报主管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 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 对新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要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手续,加强检查、维修和管理。采场内的工作控制点,各有关工种要严加保护,不得无端损坏。 第十条 矿区所有地形图的新测、补测的技术要求,都要按颁部规范第四章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掌握自己管辖范用内的地形变动情况,及时补测。总图的地形补测和修图一年一次, 综合平面图每月一次。 第十二条 地形图测绘外委时,必须是具有测绘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测绘,并严格履行外委工程申请,委托协议,设计审查和成果、成图验收等程序。 第十三条 排土场现状的收测,要按季实测并及时修改原图。 第十四条 尾矿库要建立地形原图。年测工作在6月上旬前完成并及时修改原图。 第十五条 根据土地复垦规划编制的需要,提供排土场现状图和采场综合平面图。采矿登记的报批图件,也要保质保量的完成。
第二章 验收与监督测量 第十六条 凡没有过磅条件的采掘工程量、矿岩生产量、精矿结存量,均由测量人员进行验收。未经验收的量,不得作为上报数据。 第十七条 测量验收的主要依据,是露天采矿设计、单体工程设计和采掘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量或超境界的采掘量,测量不予验收。 第十八条 采场验收 (一)为满足采掘生产和计划编制的需要,各采场矿岩生产量的验收,实行月验收制。即每月的20日早八点为验收日。 (二)每月 25 日前,测量人员把上月验收量和生产统计量报矿生产技术科。 (三)上月验收日至本月验收日期间的采掘(剥)空间位置,为本月验收测量的空间位置。 (四) 月末验收测量结果,应按开采水平于当月生产终止日第二天,经生产技术科科长审批后报出。各水平、各采装设备的矿岩量不得错报和混报。 第十九条 精矿验收 (一)精矿料场的精矿结存量验收,每月截产日20日早八点为验收日。 (二)验收结果,测量人员审核后报生产技术科及相关科室一份。 第二十条 验收测量的技术要求,按《冶金矿山测量规范》的l/1000地形测量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验收计算 (一)验收测量计算参数,如体重值、松散系数等,由各矿地质人员测定,本矿主管矿长(总工程师)审核,经集团公司矿业总工办批准确定。松散系数至少每5年测定一次。 (二)验收测量同精度复测时,其允许误差按部颁规范第6、4、6条执行。每季进行一次复算,每年进行一次总复算。总复算结果与月累算结果之差,按规范第6、4、 7条执行。 第二十二条 予加量 (一)月末验收日至月生产终结日的天数,为予加日的天数,予加日每月最多不得超过三天。 (二)在予加日中未经验收测量而报出的产量为予加量,予加量按当月计划的日产量乘以予加日计算,并必须在下月扣除,不得隔月后推。予加量开采水平加以区分,下月也要按水平扣除。 (三)在予加量上弄虚作假,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验收。露天开拓延深及地下矿采准工程的验收与采场验收同时进行。凡属境界内的工程,既报工程量,又报采掘 ,总量:境界外工程,只报工程量不报总量。 第二十四条 验收通知单,由测量员制表,测量工程师签字,分报采矿车间和矿生产技术科。 第二十五条 生产车间对验收结果有疑议时,须经测量人员审核原始数据进行验算后,如实测有误时,报主管矿长批准,测量组方可外业重测,报量时间顺延。其重验结果在限差之内,仍以第一次验收结果为准。 第二十六条 验收测量应建立分水平计算资料及验收台帐。 第二十七条 测量人员对采场的正规采掘,实行严格的监督。 以下情况,不予验收和计量。 (一) 没在设计之内的采掘量、工程量: (二)越境界的剥岩量: (三)没有运出境界的矿岩量: (四)重复计量的产量: 第二十八条 测量人员要依据正式设计或经集团公司总工办批准的局部修改设计,把每个水平的开采境界线放在实地,并加明显标志以指导采掘的正确进行,形成固定边坡。 第二十九条 测量人员会同采矿、地质、生产等相关人员对台阶处于终了境界线位置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装设备方可离开。检查的标志是设计境界的±1m。 第三十条 每月20日前,测量组应将当月计划线施放现场,并加以明显标志。不按计划的采掘量,不经矿长和公司总工办批准,不予计量。 第三十一条 每次验收后,填写采场高程检查通知单,报送有关单位。对超出设计控制水平±0.5m规定的部位,由生产技术科实行严格考核。 第三章 爆破与其他工程测量 第三十二条 露天矿硐室爆破 (一) 硐室爆破前,测量人员应提交设计位置的l/500地形图及1/200断面图,以满足爆破设计需要。 (二) 爆破硐室严格按设计施工,严格按测量给定的中心、腰线作业。 (三)硐室施工结束,测量人员要准确验收硐室并测量现状,绘制平、剖面图。 第三十三条 露天矿中爆破 (一)中爆破穿孔摆位前,测量部门应提供预爆区的段高。如属压渣爆破,按爆破技术员的要求,把前爆区的后排孔位返于实地,以供其摆设孔位时参考。 (三)爆区穿孔结束后,测量人员进行爆破测量并提供l /500爆区平面图。该图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孔位、 孔深、水深、孔间距、排间距、坡顶线、坡底线、 前爆区的后排孔位、上下平台高程和矿岩予爆量,以及爆区侧背面30米、正面50米范围内的重要设备、设施。同时, 提供清碴爆区前排孔、临界爆区边界孔1:200剖面图。 (三)爆破量的计算,应在1:500爆破平面图上进行, 用求积仪法,两次求积平均值做为爆破区面积,实测台阶高度为爆区段高。为调整采场高差,高于设计段高的爆区,段高不得大于设计段高+1米,未形成台阶的爆区,其段高按设计段高计算。计算公式: 爆破量=爆区面积×爆区段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计算方法,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四)对下列情况的爆破量不允计量: l、超境界的剥岩量。 2、重复爆破的产量。 3、没有爆破的挖掘机超挖量。 (五)分采区分水平的建立爆破台帐、底图。结存爆破量,每季核算一次,不得无限期地推算。 (六)爆破测量的施测方法按精度要求,一律按部颁规范执行。 第三十四条 其他工程测量 (一)露天矿采掘工程测量的主要内容有公路工程、开拓工程、生产勘探工程及其他沟、管、线、路测设。 (二) 露天矿采掘工程测量的施测方法及精度要求一律按部颁规范执行。 (三)一切工程均应在接到上级正式批准的施工设计和计划及相应的图纸资料后,测量人员方可接收施测。 (四)工程中途变动,需有设计部门提出的经领导批准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有关资料,测量人员方可承认和施测。 (五)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收测,并提交竣工图纸和成果资料。
第四章 矿山工程变形监测 第三十五条 矿山工程变形监测,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地质、采矿技术人员提出总体方案,经主管矿长批准,由测量人员执行。 第三十六条 露天矿边坡监测 (一)露天矿边坡监测网设置地段,技规范13、2、2条规定执行。 (二)边坡监测网平面控制基点,设置在移动区外的稳定坚固的地点,也可以利用已有的矿山控制网作为监测网的控制基点,边坡监测网高程基点,也应在移动以外的稳定基岩上设置。 (三)边坡监测方案,依据实际需要,由测量专业员按规范编写技术设计。布设方案确定后,由测量组长按设计组织监测,观测精度严格按规范执行。 (四)边坡监测,定期以高程测量进行警戒观测,发现测点下沉达20毫米时,可认为边坡滑动开始,要进行全面观测。监测网观测周期,按规范第l3.2.9条执行。 (五)边坡观测内业计算、图纸绘制及分析报告,按规范第13.2.l2、l3.2.13、13.2.14和13.2.15条执行, 有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工程地质和采矿专业人员。 (六)整个边坡监测结束后,专业员组织写出总结报告, 报主管矿长和集团公司总工办。监测记录、图纸资料作为重要技术资料整理装订,长期存放。 第三十七条 尾矿坝监测 (一)尾矿坝的检测点设置按规范13.4.1条执行。 (二)尾矿坝监测控制基点,设置在稳定地域,位于观测线两端,每端不少于3个。 (三)尾矿坝变形监测周期的确定,技规范l3.4.5条 执行,监测精度应符合规范13.4.4条要求。 第三十八条 排土场监测 (一)排土场变形监测, 监测控制基点,设置在稳定地域每组不得少于3个,监测点应布设在上部排土平台上。 (二)监测精度应符合规范13.1.4条规定。 第五章 测绘资料管理 第三十九条 矿山测绘资料的基本分类 (一)图纸资料: 1、矿山基本测量图: 2、矿山专用测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