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国标-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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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检验规范标准与技术

气瓶检验规范标准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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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气瓶基础知识
液氯气瓶:为三件组装 型式,结构见图2.2-3所 示。它的主要特点是内 部有导管、环形垫板, 气瓶底部有易熔塞底座 和易熔合金塞。
检验标准 6、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 12137-1989 7、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GB/T 13003-1991 8、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13004-1999 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13075-1999 10、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13076-1991 11、铝合金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13077-1991 12、无缝气瓶压扁试验方法GB/T 13440-1992 13、气瓶水压爆破试验方法GB 15385-1994 14、气瓶对接焊缝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GB 17925-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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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气瓶基础知识
四.按制造方法分类 1.冲拔拉伸气瓶 将钢坯料加热冲孔成杯形件,再经拉伸和收口而制成的气 瓶,是我国无缝气瓶的主要型式。 2.管子收口气瓶 将无缝钢管的两端进行封闭加工,制成的气瓶多呈凸形底 ,再装上底座,以解决气瓶站立的稳定性问题。国外采用 此种加工方法的气瓶较多,但有时将加工完成的凸型底顶 成凹型底,这样从外型上就难以分辨是否是管子收口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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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气瓶基础知识
五.按公称工作压力或水压试验压力分类 按公称工作压力或水压试验压力可将气瓶分为: 1.高压气瓶:公称工作压力8MPa(水压试验压力12MPa)以上的 气瓶。 2.低压气瓶:公称工作压力8MPa(水压试验压力12MPa)以下的 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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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气瓶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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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

呼吸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

特种气瓶定期检验站资源及检验标准特种气瓶的范围:1、缠绕气瓶: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2、车用气瓶: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机动车用LPG钢瓶、车用LNG焊接绝热气瓶;3、焊接绝热气瓶;4、非重复充装气瓶。

1、GB19533-2004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2、GB20561-2006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3、《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5、《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站一、检验站资源条件复合气瓶检验站资源要求:(1) 内窥镜或内部检验照明装置;(2) 必备的检验量检具;(3) 瓶阀自动装卸机;(4) 气瓶自动倒水装置;(5) 纤维部分修补工具(6) 安全照明装置;(7) 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8) 水压试验装置;(9) 气瓶内部干燥装置;(10) 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验装置;(11) 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12) 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13) 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14) 拆卸和安装气瓶的工具。

二、《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国家标准(报批稿)参考标准英国国家标准BS 5430第3部分《移动式气瓶的定期检验、外测法气瓶容积变形试验》、美国CGA手册C-6.2《纤维缠绕加强型高压气瓶目检和评定指导》、欧洲标准EN/ISO 11623《纤维复合气瓶定期检验和测试》等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呼吸器用全缠绕复合气瓶(以下简称: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水容积不大于12 L、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 MPa、用于充装呼吸气体,使用温度范围为-40℃~60℃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复合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用复合气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2.22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实施细则

2.22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实施细则
(1)用螺纹量规等工具测量、观察。
(2)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可用符合GB/T10878规定的丝锥修复。修复后用符合GB/T8336的量规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气瓶应报废。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作业指导书
标题
钢质焊接气瓶
定期检验实施细则
编 号
TJTJ/ZY-2.222010
第7页 共10页 第0次修改
用螺纹量规等工具测量观察。用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试验
2、瓶阀装配
更换瓶阀、泄压阀及盲塞或密封材料时,必须根据盛装介质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瓶阀或材料装配要牢固,保证有效连续螺纹牙数和密封性;装配后外露螺纹不少于1~2牙;密封用的填料应根据气瓶盛装介质选用。
用瓶阀装卸机或装卸架人工拆卸,严禁使用管链钳。
气密性试验
(3)气瓶气密性试验时,对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泄漏的气瓶应报废。
(1)见GB1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的规定。
(2)试验过程中若试验装置或瓶阀、泄压阀及盲塞产生泄漏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待维修或重新装配后再试验。
打上检验标志
合格气瓶
标志内容:检验单位代号;本次和下次检验日期(年、月)
目测检查
2、瓶体裂纹、鼓包、结疤、皱折夹层
有此种缺陷的报废
目视,低倍放大镜
3、瓶体划伤、磕伤、凹坑
伤痕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报废
打磨,用测厚仪测定
4.线性缺陷、尖锐的机械损伤
应进行修磨,其边缘圆滑过渡。修磨后的壁厚应大于设计壁厚的90%。
打磨,用测厚仪测定
5.受检气瓶
属于GB5100-1985实施前制造或进口的气瓶。其剩余厚度应不小于该瓶设计制造规程或有关标准确定的规定值。
2.7GB/T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奥氏体不锈钢、铁素体不锈钢及奥氏做素体不锈钢质焊接气瓶的焊条电弧焊、埋弧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及等离子弧焊等焊接方法的焊接工艺评定。

本标准未包括的焊接方法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照本标准的评定规则进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的焊接工艺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653 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T 2654 焊接接头硬度试验方法GB/T 3375 焊接术语GB/T 13005 气瓶术语GB/T 17925 气瓶对接焊缝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NB/T 47013.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3术语和定义GB/T 3375、GB/T 13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焊接工艺评定welding procedure qualification为验证所拟定的焊件焊接工艺的正确性而进行的试验过程及结果评价。

3.2预焊接工艺规程preliminary welding procedure specificationpWPS为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所拟定的焊接工艺文件。

3.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welding procedure qualification recordPQR记载验证性试验及其检验结果,对拟定的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评价的报告。

3.4焊接工艺规程welding procedure specificationWPS根据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的,用于产品施焊的焊接工艺文件。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welded steel gas cylinders自??1999-11-1??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与前版相比,主要对瓶体外表面缺陷的评定数据做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3075-91。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上海氯碱集团、合肥化工厂、无锡市压力容器检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宁、胡毛良、黄霞志、徐煜明。

本标准于1991年7月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实验压力不大于,水容积为10~1000L,用于储存和运输低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和灭火用气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100-1994 钢质焊接气瓶GB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GB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GB/T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GB/T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GB/T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LD96-1996 气瓶改装程序3 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其安全可靠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TCCGA 60002-2019- 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TCCGA 60002-2019- 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3 检验机构、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3.1 检验机构
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符合GB/T 12135的要求,并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的核准。
本标准不适用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065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GB 6051 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 GB/T 7144 气瓶颜色标志 GB/T 8336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 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 10878 气瓶锥螺纹丝锥 GB/T 12135 气瓶检验机构技术条件 GB/T 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 18614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 GB 25971 六氟丙烷(HFC236fa)灭火剂 NB/T 47013.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 47013.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NB/T 47013.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I
T/CCGA 6000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玉鼎磊诺气体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业气体工 业协会、福建久策气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威尔久鼎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玉柱、金向华、尹杰、洑春干、刘志军、高江峰、赵兴、何经余、方澄、宋 芳芳。
II
T/CCGA 60002—2019
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 术要求。

GB13004-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13004-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标准号:GB13075-1999 替代标准号:GB 13075-91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上海氯碱集团、合肥化工厂、无锡市压力容器检测站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点击数:216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前言本标准与前版相比,主要对瓶体外表面缺陷的评定数据做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3075-91。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上海氯碱集团、合肥化工厂、无锡市压力容器检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宁、胡毛良、黄霞志、徐煜明。

本标准于1991年7月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实验压力不大于7.5MPa,水容积为10~1000L,用于储存和运输低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和灭火用气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100-1994 钢质焊接气瓶GB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GB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GB/T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GB/T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GB/T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LD96-1996 气瓶改装程序3 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3.1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其安全可靠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车用LNG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要点

车用LNG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要点

车用LNG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要点摘要:LNG是一种广受好评的新型能源,它具有热值高、燃烧充分、运输方便、经济实惠的优点,一般用LNG槽车对LNG进行运输。

随着社会上对LNG的大力推广,车载LNG焊接绝热气瓶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车用LNG焊接绝热气瓶属于气瓶范畴,严格的说是一种移动式压力容器,它的工作环境非常复杂,所以对其安全性要求更加严格。

关键词:LNG气瓶;在线检验;问题;措施1 引言按照《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车用LNG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三年一次。

但是由于国内对车用LNG气瓶的研究较少,相关的检验方法、评测手段以及评测标准有待改善,检验标准目前为止尚未出台,导致车用LNG的在线检验出现较多的问题。

2 车用LNG气瓶的结构特点2.1 气瓶结构车用LNG气瓶是一种储存LNG介质的高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其结构分为气瓶内容器、气瓶外容器、气瓶接口阀门和液位传感器。

2.2 气瓶安装型式车用LNG气瓶采用卧式安装,对于客运车辆来说主要有车辆中部横向安装、中部纵向安装、尾部下部安装及尾部顶部安装几种安装型式;货运车辆一般采用上下排列的双气瓶,气瓶轴向与车头前进方向垂直安装于拖头后部。

2.3 气瓶结构特点1)气瓶内、外容器的材料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以满足液化天然气的低温特性。

2)气瓶设计有双层(真空)结构。

内容器用来储存低温液态的天然气(一般-162℃),其外壁缠绕由玻璃纤维纸和光洁的铝箔组成的多层绝热材料,具有超强的隔热性能。

夹层中配有氧化钯、分子筛等吸附材料以延长气瓶夹层真空保持时间,同时夹层(内、外容器之间的空间)被抽成高真空,共同形成良好的绝热系统。

3)气瓶内容器与外容器采用轴向组合支撑(一端固定、一端滑移),可以保证气瓶在运行中不会因为颠冲而使内、外容器发生相对位移和结构变形,并有效防止内胆因充装了液化天然气后冷缩而拉断支撑及管线的现象发生。

4)与气瓶内容器相通管路经分配台引至气瓶外部,所有的外部管路、管路附件都设置在气瓶的一端,并用环保环或保护罩进行有效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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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YTJ 宁波公运特种气瓶检验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GYTJ 001—2016 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2016-09-01发布2016-11-01实施宁波公运特种气瓶检验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检验机构 (1)4 工业气瓶检验 (1)5 车用气瓶检验 (4)6抽真空处理 (6)7其他工作 (7)附录A (资料性附录)焊接绝热气瓶外壳凹陷尺寸的测量方法 (7)附录B (资料性附录)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 (资料性附录)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对储存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和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体的焊接绝热气瓶以及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的定期检验提出了指导性要求,为焊接绝热气瓶以及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安全使用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本标准参照GB24159-2009《焊接绝热气瓶》有关术语表达和静态蒸发率合格指标。

本标准由宁波公运特种气瓶检验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公运特种气瓶检验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文忠本标准于2016年8月首次发布。

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工业气瓶)和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盛装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和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10~500L,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可重复充装的工业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标准也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化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箱,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为150L~1000L,工作压力为0.6MPa~3.5MPa可重复充装的车用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注:除特殊说明外,本文以下内容中“气瓶”所指均包含工业气瓶和车用气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64 工业氮JB/T6896 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GB12135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T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16918 气瓶用爆破片装置GB24159 焊接绝热气瓶GB/T 18443.5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静态蒸发率测量JB/T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TSG 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RF0001 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检验机构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符合GB 12135的要求,并按TSG Z7001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4 工业气瓶检验4.1 检验周期4.1.1工业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不超过3年。

4.1.2存在以下情况的应送检:4.1.2.1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4.1.2.2气瓶使用过程中,外表面出现“冒汗”、“结霜”现象,气瓶的外壳出现可见的霜冻分界面现象的(内置盘管式汽化器开启时造成的结霜现象除外);4.1.2.3气瓶的安全阀频繁启跳,影响气瓶的使用性能;4.1.2.4库存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4.1.2.5瓶内介质不明、阀门无法开启的或安全附件失效的气瓶。

4.2 检验项目4.2.1工业气瓶的检验项目包括外部检查,内部检查(对于立式气瓶),安全附件、其他附件及管路检查,渗透检测(必要时),气密性试验,静态蒸发率检测。

4.2.2判定为不合格的工业气瓶如只需通过抽真空处理就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抽真空处理应在检验机构内进行;如需采用焊接等其他方式进行修理后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应当送到原制造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单位进行修理,修理后还需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 检验准备4.3.1 技术档案资料审查4.3.1.1 首次检验时,审核气瓶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使用说明书。

4.3.1.2历次检验报告。

4.3.1.3运行记录:包括充装记录和日常运行维护记录。

4.3.1.4 气瓶返厂修理的竣工资料。

4.3.2记录4.3.2.1逐只检查记录气瓶铭牌上的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

记录内容包括制造国别、气瓶制造许可证编号、制造单位名称、气瓶编号、产品标准号及标准名称、制造年月、工作压力、内胆试验压力、充装介质、公称容积、最大充装量、气瓶净重、上次检验日期。

4.3.2.2对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制造企业生产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不准再用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查应判定为不合格。

4.3.3称重与瓶内介质处理4.3.3.1对首次检查的工业气瓶应逐只称重,称重结果应与工业气瓶铭牌上的气瓶净重基本一致。

4.3.3.2应在保证安全、卫生和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采取合适的方法将瓶内介质排出并妥善处理。

4.3.3.2对于瓶内介质不明、阀门无法开启的工业气瓶,安全附件失效的工业气瓶,应与待检瓶分别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

5.3.4表面处理4.3.4.1 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清除气瓶表面的污垢、沾染物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

4.3.4.2 对于工业气瓶,应确认瓶内压力、温度与周围环境一致后,卸下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可拆卸的附件,拆卸过程中不能损伤瓶体金属。

4.4 外部检查与评定4.4.1 以10倍的放大镜逐只对工业气瓶外表面以及铭牌是否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目测检查,发现以下缺陷应判定为不合格:4.4.1.1工业气瓶铭牌中充装介质为两种以及两种以上的或铭牌不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4.4.1.2工业气瓶外表面、纵环焊缝对接接头,保护圈支撑、分配头、底座与瓶体角焊缝焊接接头以及分配头与工业气瓶阀门接管角焊缝焊接接头存在裂纹等缺陷。

对焊接接头缺陷的类型和严重性有疑问时,应进行渗透检测,渗透检测应符合JB/T 4730.5要求,合格级别为不低于I级。

4.4.1.3工业气瓶外壳有严重变形的机械损伤等可能影响夹层绝热性能的;外壳凹陷深度大于或等于12mm,并且凹陷长度大于或等于外壳周长的13%时(外壳凹陷尺寸的测量方法见附录A)。

4.4.1.4工业气瓶外壳在盛装低温液体时达到平衡状态下有结霜、冒汗等异常现象的。

4.4.1.5工业气瓶保护圈、分配头有变形、开裂、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而失去作用的。

4.4.1.6 工业气瓶底座有变形,各组件有损坏,底座与瓶体连接后有异常倾斜现象的。

4.5内部检查用≤24伏的小灯泡或内窥仪逐只对工业气瓶的内部进行检查。

工业气瓶内部有异物时采用适当方法将其取出;工业气瓶内部有污染物时应用氮气进行吹扫。

4.6安全附件、其他附件及管路检查4.6.1 安全附件检查安全附件应符合TSG RF0001、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应选用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制造企业生产的产品,其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应明确、清晰。

工业气瓶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液位计。

安全附件应进行定期校验和检定,安全阀至少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至少每半年检定一次,爆破片每3年至少更换一次(制造单位明确延长或缩短使用寿命的除外),立式工业气瓶还应检查液位计。

4.6.1.1安全阀4.6.1.1.1检查阀体(或合格证)上标注的开启压力是否与所使用的工业气瓶压力等级相适应;4.6.1.1.2检查阀体、连接螺纹是否完好;4.6.1.1.3工业气瓶如装有一只安全阀,开启压力为不大于工作压力的1.2倍。

盛装LNG介质的工业气瓶应装有二只安全阀,一级安全阀开启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0~1.2倍,二级安全阀开启压力为不大于工作压力的1.8倍。

4.6.1.2 压力表4.6.1.2.1压力表的量程应与所用气瓶的压力级别相适应;4.6.1.2.2压力表出现外壳损坏,表盘玻璃破裂、刻度指示值不清晰、指针扭曲断裂、泄压后指针不归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时应更换;4.6.1.2.3压力表应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4.6.1.2.4压力表应采用禁油压力表,其精度不低于2.5级,量程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

4.6.1.3 爆破片4.6.1.3.1爆破片应符合GB16918的要求,且爆破片的爆破压力为不大于工作压力的2.0倍。

爆破片标注的爆破压力应与所用气瓶的压力级别相适应;4.6.1.3.2检查连接螺纹是否完好。

4.6.1.4液位计4.6.1.4.1检查液位计是否与充装介质相适合;4.6.1.4.2检查液位计外观及附件。

必要时拆卸液位计,检查液位计的浮杆是否变形,组件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液面指示环(或表头);4.6.1.4.3 连接螺纹不得有裂纹性缺陷。

4.6.1.4.4液位计出现假液位、表盘模糊不清、泄漏等情况时应进行校正或更换;4.6.1.4.5液位计重新安装时应更换指示器基座的密封垫圈。

4.6.2 其他附件及管路检查4.6.2.1阀门检查4.6.2.1.1采用10倍放大镜目测检查阀体和螺纹有无裂纹、变形或其它机械损伤。

阀体不允许有严重变形,螺纹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截止阀和调压阀应保证启闭自如,不允许泄漏;当截止阀出现泄漏等其他异常情况时允许更换由原阀门制造厂提供的阀芯总成,当调压阀出现泄漏或压力不稳定等其他异常情况时允许更换由原阀门制造厂提供的膜片总成。

4.6.2.2管路检查采用10倍放大镜目测检查检查各管路及管路接头有无堵塞现象,检查管路接头、焊缝等处有无裂纹、损伤等缺陷。

必要时可进行渗透检测,渗透检测应符合JB/T 4730.5要求,合格级别为不低于I级。

4.6.3 用于工业气瓶的安全附件、管路、阀门应满足低温液体充装、输出、排放等操作要求,所用的密封件不得与所盛装的介质发生化学反应。

4.6.4 所有从瓶体上拆除的附件分别检查合格后,根据盛装介质的特殊要求对表面作相应的处理,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组装。

4.6.5 对盛装液氧、氧化亚氮的工业气瓶,应检查瓶内有无被油脂沾污,发现有油脂沾污时,应进行脱脂处理;对外壳、安全附件、管路、阀门及各拆装接口均应进行脱脂、去油处理,检查工作中应确保气瓶不被油脂污染且符合JB/T6896有关规定。

采用白色、清洁、干燥的滤纸擦抹脱脂表面,纸上应无脱脂和污物,确保合格后方可组装。

4.7气密性试验4.7.1 经组装检查合格的工业气瓶应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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