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之员工加班通知怎么写

员工加班通知怎么写

【篇一:关于规范员工加班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加班管理,合情合理地记录和考核加班时间和加班工作量,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公司加班工作进行如下完善及调整:

1、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30分钟以内不计入加班;

2、工作日午休时间如需工作不计入加班;

3、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完成核定的工作量和指定任务,需要返工、

误工时等,不计入加班;

4、节假日如需全天加班工作,则下午5:30后不计入加班。其他情

况则按小时计算加班。节假日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

5、工作日如因紧急工作需在下班后继续加班工作的,下午7:30前

不计入加班,下午7:30后的按小时计算;

6、加班费用计算法:一般工作日加班按照基本工资的150%计算,双

休日按照基本工资的200%计算,法定假日按照基本工资的300%计算;

7、《加班通知单》须在次月5日前交人事行政部,逾期作废。因

出差人员可用邮寄或部门经理代写的方式按时交到指定部门。以上

内容如有与公司现有规章制度冲突以本通知为准。

本次调整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篇二:关于员工加班和倒休的通知】

关于员工加班和调休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更好地执行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员工加班及倒休的管理与统计,现把有关加班、调休管理的具体要求再进行细化并发布实施,请各

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审批权限,共同促进加班和倒休

的有序进行。

1、自2月16日起,员工加班需至少提前1天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或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备给人事部门,非

常必要时可以辅助以短信申请,但事后一定要补上正式的《加班申

请表》。

在公司办公的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填报《加班申请表》的,

需当日短信报经部门或项目经理,说明事由,并于加班结束时打卡,于次日补填《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第一负责人确认确实是因外部

或内部特殊情况造成的意外加班,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有效;如仅

因为个人时间安排或工作效率问题造成的“加班”时间,不得作为加

班进行计录。

加班地点不在公司的,同样需于加班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填《加

班申请表》并在批准后报备给公司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将以经批

准《加班申请表》作为统计加班存休的唯一依据。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批准方可进行。

2、截至2011年2月15日以前的因加班所结余的存休,请各位员

工自行统计(以小时为单位)并汇总,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

门负责人批准后于2月18日下班前返到综合管理部人事部门(前台),本次统计所结余的加班时间即为以后申请调休的依据。过期

未报备的,视为无加班记录,日后不再补批。

3、员工请调休假需在《请假单》上标明调休那天的加班时间,人事部门会依照经批准的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存休。前台每月统计完当月

考勤后同时生成新的

存休表作为下期员工请假的依据。

5、原来文件中与本通知要求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附:《加班申请表》

综合管理部

2011年2月12日

加班申请表

【篇三:关于加班申请事宜的通知】

关于行管人员加班申请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规定。

一、加班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无故加班,如各职能部门、项目在规定工作

时间内,工作未完成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负责人指定事项需继续工

作者,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加班,且需要填写《加班审批表》,以便考勤管理。

二、加班分类

员工加班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计划性加班:因项目开展计划性工作、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可预见性原因需加班。

应急性加班:因项目临时突发事件,需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加班。

三、员工加班申请流程:

员工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应填写《加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

1、计划性加班要严格履行加班申请程序,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且提前一天报至行政人事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加班;如实际情况需要多人或多天加班,须附《加班计划明细表》。

2、应急性加班在加班前须提前至少两个小时打电话告知所在部门经理,

同时电话知会行政人事部,加班结束后至行政人事部补办加班申请程序。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时间由加班审批表与日考勤结果对照确定;

2、加班但未填加班审批表或填加班审批表而未打卡,均作加班无效处理;

3、行政人事部必须认真、客观、公正进行相关考勤作业,对考勤中发现的虚填假报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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