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请销假制度
学校开会制度 教师请、销假制度

学校开会制度+教师请、销假制度教师请、销假制度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严肃教师的考勤、考纪,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关于教师请、销假制度:1、全体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外,因病因事需请假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制度执行。
2、教师请假要事先出具书面请假条,没有书面请假条的视为旷工。
按规定期限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请、销假手续。
不能用口头请假,不是很特殊的情况严禁“先斩后奏”。
3、教师有事确需请假的,必须向校长和值日领导请假,由教导主任安排好课后方可离校。
事假3天以内由教导处审批,3天以上7天以下由校长审批,7天以上由学校鉴字教办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4、特殊假:[婚假、丧假、护理假(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子女入学]均按10天准假,超出10天按事假处理(假条由教办审批)。
5、产假:教职工应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做到计划生育,计划内生产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办理产假手续。
6、教师病假要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准假,病愈后要及时销假。
7、教师公假、婚假、产假、长病假应按规定执行不得任意提前离校,否则按旷工论处。
8、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又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9、假期结束,必须到教导处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学校开会制度为了明确例会要求,搞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精神有效落实,特制定学校会议制度:1、学校每周星期一下午放学后两小时为开会时间,政治理论学习由学校行政领导、少大队负责人负责主持,业务学习由教导处、教研组负责主持,全校教职员工参加,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由教导主任负责记录。
2、开会学习时,教师不得备课、批改作业,不得携带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进入会议室,不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
3、教师会议主要内容:(1)、各职能部门领导简明扼要、总结前一周工作,布置下一周工作重点及要求。
(2)、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工作安排。
(3)、公布学校临时的主要工作安排、重大决策和决定。
学校请假销假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请假销假工作,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
三、请假类型1. 短期请假:因私事、病假、事假等原因,需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
2. 长期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一周以上(含一周)的。
3. 急事假:因紧急情况,需立即请假。
4. 特殊请假:因参加学术交流、培训、比赛等特殊情况,需请假。
四、请假程序1. 请假人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3. 短期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4. 长期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5. 急事假:请假人需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6. 特殊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五、销假程序1. 请假人请假结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部门负责人处销假。
2. 部门负责人对销假情况进行核实,无误后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3. 请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
六、请假审批权限1. 短期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2. 长期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3. 急事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4. 特殊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七、请假管理1. 请假人需遵守请假规定,不得随意请假。
2. 请假人请假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能够及时联系。
3. 请假人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
4. 请假人请假结束后,需按时销假。
5. 请假人请假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由请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请假处罚1. 请假人未按规定请假,擅自离校,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2. 请假人未按规定销假,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请销假管理制度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请假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简便、高效、透明;3. 严肃纪律,严格执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教职工请假分为以下类型: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照顾家属等;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3. 带薪年假: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带薪年休假;4. 产假:女教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的产假;5. 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6. 其他假: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第六条请假审批权限:1. 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审批;2. 病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需提供医院证明;3. 带薪年假:按国家规定执行;4. 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5. 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6. 其他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需延长假期,应在假期结束前向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第八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不得擅自离校。
第四章请销假登记第九条教职工请假后,应及时向人事处报备,并由人事处登记备案。
第十条教职工销假时,需向人事处提交销假证明,由人事处登记销假。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教职工未按规定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视为旷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请销假工作制度

学校请销假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师生请假、销假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请销假范围、请销假程序、请销假要求、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请销假范围1. 学校师生员工因事、因病、因公等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岗位或缺课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 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外出学习、培训、会议等活动,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
3. 学校师生员工在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校,应办理提前返校手续。
4. 学校师生员工在请假期间,如有违反请假规定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销假程序1. 请假人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审批表》。
2. 直接上级在接到请假申请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3. 请假人将审批后的《请假审批表》交至学校教务处或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4. 请假期间,请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
5. 请假结束后,请假人应按时返校,并向直接上级报告返校情况。
6. 请假人需在返校后1个工作日内到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销假要求1. 请假人应如实填写请假原因、时间、地点等信息,不得虚构请假事由。
2. 请假人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3. 请假期间,请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4. 请假人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学校。
5. 请假结束后,请假人应按时返校,不得无故逾期不归。
四、监督管理1. 学校教务处、人事部门负责对请假、销假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核查。
2. 学校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请假、销假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请假、销假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学校将对违反请假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学校将对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的师生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5. 学校定期对请假、销假情况进行总结,不断完善请销假工作制度。
总之,学校请销假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同时也是对师生员工的一种关爱和保护。
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请销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学生请销假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2. 及时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提前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
3. 合理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合理安排。
4. 纪律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生病、家庭事务等。
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3. 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
4. 其他特殊情况:如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等。
第四条学生请假程序:1. 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年级主任批准。
2. 请假学生需填写《学生请假单》,请假单应包括请假原因、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
3. 学生请假期间,需关注学校通知,按时返校。
第五条学生请假注意事项:1. 请假期间,学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2. 请假学生需按时返校,不得无故拖延。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六条学生销假程序:1. 学生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向班主任报告销假情况。
2. 学生销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病假证明、丧假证明等。
3. 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年级主任备案。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七条学生请销假违规行为:1. 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
2. 请假时提供虚假信息。
3. 请假期间,不按时返校。
4. 请假结束后,未及时销假。
第八条学生请销假违规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2. 严重违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希望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制度1、全体教职工工作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上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下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2、上班要求(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每天上午7:408:00签到,第四节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下午从预备前10分钟到上课前签到,第四节课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2)值日教师上午提前10分钟到岗打扫整理办公室。
(3)授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结束后仍未进教室的视为迟到,下课铃响前出教室的视为早退。
(4)上课教师要做到教管并重,授课或辅导前要认真核对学生人数,做好教室日志的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授课或辅导期间要对上课睡觉、随意说话等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井然。
(5)教师上课要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并不得接打手机。
(6)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下棋、打扑克、上网玩游戏、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严禁中午饮酒,晚上有辅导的,不准晚饭饮酒,严禁酒后上班,因醉酒不能上课或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并由校领导亲自谈话。
3、违纪处罚(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罚3元,迟到、早退超过一节的按脱岗处理,一次扣罚10元。
(2)迟到的要到办公楼指纹补签,没有补签的按脱岗处理。
(3)上课、辅导无故不到的,一节扣罚10元,领导谈话并在大屏幕公开点名批评。
(4)请假半天扣罚5元,临时请假外出一次扣罚3元。
(5)凡请假者离岗前任课教师本人应主动与本班其它教师协商安排好代课、辅导,造成空堂追究被代课人的责任,空一节课或辅导扣罚10元。
(6)上班期间私自外出的,一次扣罚10元,并追究值班门岗责任,每放一人次扣值班门岗5元。
(7)开会(包括全体教职工会、党员会、年级组会及学校组织的其它会议)、集体活动(升旗、教研等活动)缺一次扣5元,请假一次扣3元,迟到一次扣2元。
(8)没有按时上交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的每缺一次扣10元。
2024年学生请销假制度
1.请假期限在2天以内,由辅导员签字、批准;
2.请假期限在3-5天的,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3.请假期限在6-10天的,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
4.请假期限在10天以上的,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最终由学校主管校长签字同意。
二、准假权限
1、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超过一周,在一月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月以上的请假,由业务校长审批。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销假制度2
1、学生在宿舍期间,如有事想离校,必须写请假条,经舍务教师批准后方可离校。
2、学生上课期间有事离校,也要写请假条,若晚上不能返校,班主任在假条上签字后由请假学生将假条转交给舍务教师后方可离校。
3、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夜间生病要离校治疗,舍务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并通知学生家长将学生接回,决不能耽误学生治疗时间。第二天上午上课前将该学生的情况通知给班主任。
五、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校外教育、教学实习,应由带队教师或任课教师签字同意,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在校外期间由带队教师或任课教师签字、批准。
六、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应按规定期间离返校,因故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需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七、节假日离校并且不在本宿舍住宿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4、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学校请销假制度简报
一、背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我校特制定《学校请销假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旨在规范学校请销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制度内容1. 请假审批权限(1)学生请假:学生请假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批后报年级组长备案。
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报德育处审批。
(2)教职工请假:教职工请假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报校长审批。
2. 请假手续(1)学生请假需提供请假条、请假原因及相关证明材料。
(2)教职工请假需提供请假条、请假原因及相关证明材料。
3. 请假时间(1)学生请假时间:学生请假需在请假当天的第一节课前向班主任提交请假条。
(2)教职工请假时间:教职工请假需在请假当天的第一节课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请假条。
4. 销假手续(1)学生销假:学生销假需在请假结束后,向班主任提交销假条。
(2)教职工销假:教职工销假需在请假结束后,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销假条。
5. 违规处理(1)学生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按时销假的,将按旷课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教职工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按时销假的,将按旷工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制度实施1. 加强宣传:学校通过班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对《学校请销假制度》进行宣传,提高师生对请销假工作的认识。
2. 落实责任:各年级、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请销假工作的管理,确保请销假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定期检查:学校不定期对请销假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四、总结《学校请销假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学校请销假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希望全体师生严格遵守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我校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和谐、有序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学校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确保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请假制度
1. 请假类型
(1)病假: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学生,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班主任批准后,可申
请病假。
(2)事假:因家庭、个人等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学校的学生,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公假:因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实习、社会实践等需要请假的学生,需
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2. 请假流程
(1)学生请假需填写《学生请假单》,由班主任审核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2)请假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否则视为旷课。
(3)请假学生返校后,需向班主任报告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
四、销假制度
1. 学生请假期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班主任销假,否则视为旷课。
2. 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销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销假。
3. 学生销假后,需向班主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旷课处理
1. 学生旷课1-3节,给予警告处分;旷课4-6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7-10节,给予记过处分;旷课11节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 学生因特殊情况旷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和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可免于处分。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初中学校请销假管理制度(2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销假原则1. 学生因故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2. 学生请假需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及联系电话。
3. 学生请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 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并向班主任报告。
5. 学生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班主任为第一审批人,学校领导为第二审批人。
三、请销假程序1. 学生请假程序:(1)学生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因事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向班主任提交请假申请,填写《初中学校学生请假申请表》。
(3)班主任审核请假申请,对符合请假条件的学生予以批准,并在《初中学校学生请假申请表》上签字。
(4)学生将《初中学校学生请假申请表》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批。
(5)学校领导审批后,将《初中学校学生请假申请表》返还给学生。
2. 学生销假程序:(1)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填写《初中学校学生销假申请表》。
(2)班主任审核销假申请,对符合销假条件的学生予以批准,并在《初中学校学生销假申请表》上签字。
(3)学生将《初中学校学生销假申请表》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批。
(4)学校领导审批后,将《初中学校学生销假申请表》返还给学生。
四、请销假期限1. 学生因病请假,一般不超过一周;如需延长,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 学生因事请假,一般不超过三天;如需延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学生请假期间,应尽量减少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
五、请销假纪律1. 学生请销假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弄虚作假。
2. 学生请假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
3. 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不得无故拖延。
4. 学生请销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参与违法乱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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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兴乡中心学校教师
请
销
假
制
度
1
实兴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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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兴乡中心学校教师
请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严肃教师的考勤、考纪,根据
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关于教师请、销假制度:
1、全体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外,因病因事需请
假必须严格按即定的制度执行。
2、教师请假要事先出具书面请假条,按规定期限到指定的
地点办理请、销假手续。不能做口头请假,不是很特殊的情况
严禁“先斩后奏”。
3、教师有事确需请假的,必须向校长和值周教师请假,由
教导主任按排好课务方可离校。
4、教师病假要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准假,病愈
后要及时销假。
5、教师公假、婚假、产假、长病假应按规定执行不得任意
提前离校,否则按旷工论处。
6、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又超假又未办理续假
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7、教职工的假别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和探
亲假等。
3
8、教职工产假、婚(丧)假和探亲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执行。
9、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程序,首先必须填写好
请假条,然后向相关领导请假。其中不足半天者由教导主任批
准;半天(含半天)者任课教师需向分管教学副校长请假;一
天(含一天)以上者需向校长请假。教师请假不管时间长短待
相关领导同意后都必须到教导处登记,以便于教学安排。
10、主任级以上领导请假,半天以内向分管副校长请假,
一天(含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
11、休假结束,请假人员必须按时向相关领导和教导处销
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如要续假,需重新按请假程序执行。
12、无极特殊情况,教职工电话请假或让他人(含家人)
请假均无效。
13、除特殊情况外,教师有事需提前半天到一天请假,以
便于教导处安排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