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一轮复习专题6法律救济(第47课时)民事纠纷解决途径训练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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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政治一轮温习加试部份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后限时训练47信守合同与违约新人教版

高三政治一轮温习加试部份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后限时训练47信守合同与违约新人教版

课后限时训练(四十七) 信守合同与违约时刻:45分钟分值:30分一、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1.《家庭服务业治理暂行方法》规定,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定合同。

关于签定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到意思表示一致的进程②任何一份合同,都离不开提出条件→同意条件的进程③提出条件→同意条件的进程称为要约与许诺④每份合同都要经历反反复复的要约与许诺才最终得以成立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A[订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到意思表示一致的进程,那个进程称为要约与许诺。

有时一份合同要经历反反复复的要约与许诺才最终得以成立,并非是每份合同都如此,④表述片面。

] 2.甲公司拟用招标方式采购一成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其制作的包括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付日期等内容的招标书,乙公司接到招标书后制作了投标书。

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确信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下列行为属于合同要约的是( ) A.甲向乙发出招标书B.乙向甲发出投标书C.甲对所有投标书进行决标D.甲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B[在招投标进程中,招标书为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决标为许诺,故选B。

]3.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遵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利益。

依照上述要求,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A.张三制造A公司假公章,冒充A公司营销人员,与B公司签定生意合同B.为了扩大生产规模,B公司与生产设备供货商C公司签定生意合同C.小明年满11周岁,通过讨价还价,擅自将自家电脑卖给邻居李四D.D公司以扣押当月工资及人事档案相要挟,与赵某续签劳动合同B[A项中张三以讹诈的手腕订立合同,为无效合同;C项中小明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D项D公司以胁迫的手腕订立合同,为无效合同。

2021版浙江新高考选考政治一轮复习课后达标检测:选修5 4 专题六 法律救济

2021版浙江新高考选考政治一轮复习课后达标检测:选修5 4 专题六 法律救济

课后达标检测[学生用书P273(独立成册)]一、选择题(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某高校研究生甲因房屋租赁与其同学乙发生纠纷,他们的纠纷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 )①二人和解②请居委会的张大妈进行调解③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④一方起诉至法院A.①②③ B.①③④C.①②③④D.②③④解析:选C。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也可以进行调解,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类似本案的财产纠纷如果定有仲裁条款,还可以通过仲裁进行解决,故①②③④均正确,应选C项。

2.甲家的鸡飞到李家,将其晒在地上的粮食吃了不少,而且弄上了很多鸡粪,李家将甲家的鸡用石头打死,为此甲、李两家发生纠纷。

你认为选择何种方式解决纠纷最好( ) A.甲家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李家赔偿鸡一只B.甲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C.甲、李两家可以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D.甲、李两家可以请调解委员会给予调解解析:选D。

为一只鸡花钱打官司显然不合算,排除A项;行政复议并不受理这种纠纷,故B项排除;仲裁必须有双方有效的仲裁协议,从题目来看,并未交代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排除C项;D项可取,可以请调解委员会给予调节,更利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3.(2020·宁波市新高考选考适应性考试)N酒店强排风设备排放的噪声过大,由于逾期未完成噪声限期治理,被酒店所在地的环保局罚款1.2万元。

N酒店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N酒店败诉。

本案中( )①原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②N酒店不服一审判决有权提出上诉③一审后N酒店不服可提出行政复议④环保局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A.①②B.①③C.②③D.②④解析:选D。

N酒店不服环保局罚款1.2万元的决定,依据法律规定,有权上诉,②正确;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④正确;被告应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①错误,排除;法院审判后,不可申请行政复议,③错误。

2021版浙江新高考选考政治一轮复习课件:选修5 4 专题六 法律救济

2021版浙江新高考选考政治一轮复习课件:选修5 4 专题六 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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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调解
B.仲裁
C.行政复议
D.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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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7
解析:选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材料中刘启明认为公安分局的处罚 过重,有失公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于是向它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以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C 符合题意;此类案件不能由公安局调解和仲裁,A、B 不符合 题意;D 说法错误,负责诉讼的机关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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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21
3.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 尽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___内__容_______不同,参加的___主__体_______不同, 诉讼权利也各有不同,但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__法__律__基__础____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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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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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2
2.仲裁(b) (1)仲裁的特点: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 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仲裁委员会: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 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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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1
1.调解(a) (1)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 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2)调解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诉讼调解是由法院主持的,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 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政府或者其他特定国家机 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2020届一轮复习人教A版高考政治新增分大一轮浙江专用版讲义精练第十六单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第四十七课

2020届一轮复习人教A版高考政治新增分大一轮浙江专用版讲义精练第十六单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第四十七课

第四十七课法律救济知识点一不打官司解决纠纷考点1调解(1)含义: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作用:人民调解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则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它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3)工作原则①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②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③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提醒人民调解不同于当事人自行和解,也不同于诉讼调解,只有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才属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对点训练1.2017年12月,原告A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对A公司与B职业学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调解:B学院最终应向A公司支付剩余全部物业转让款750万元,A公司不再向B学院主张剩余全部物业转让款的利息。

对此理解正确的是()A.调解书在双方签字后即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B.任何一方都不能再通过其他渠道维护自身权利C.双方采用调解化解纠纷是因为它方便且不收费D.双方如果对调解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答案 A解析对于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如果双方签字认可,则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故A 符合题意;B错误,如果对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不认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维护自身权利;C错误,双方采用调解化解纠纷并不是因为它方便且不收费;D错误,双方如果对调解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要求重新调解。

2.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1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区工商分局和消协共同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在长春市某卖场设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

下列关于调解的说法正确的是()A.调解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B.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C.调解协议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没有法律约束力D.调解若成功则应当收取一定费用答案 B解析诉讼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A错误;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C错误;调解不收取费用,D错误;B项说法正确,符合题意。

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学案与检测:专题六 法律救济 (人教版选修5)

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学案与检测:专题六 法律救济 (人教版选修5)

专题六法律救济考纲聚焦1.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2. 诉讼的种类及诉讼法的基本原则3.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4. 法庭审理的阶段5. 证据的种类及举证责任6. 律师的职责与业务知识网络考点激活考点一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调解、仲裁或者行政复议。

考点二诉讼的种类及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 诉讼的种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2. 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权利,合议制原则;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原则,等等。

考点三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1.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2. 诉讼的基本程序:管辖;起诉与受理;开庭审理。

考点四法庭审理的阶段开庭审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判。

考点五证据的种类及举证责任1. 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和根据。

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笔录。

2. 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成为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法律以举证责任倒置来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公正。

考点六律师的职责与业务1. 律师的职责:首先,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其次,法律援助是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无偿的法律帮助。

2. 律师的业务: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3. 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职能: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罪轻的人不致重判,从而使法律得以正确实施。

典例解析【例】2009年初,刚满16周岁的王芸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配套K12】高三政治一轮 专题6 法律救济 专题练兵 新人教版选修5

【配套K12】高三政治一轮 专题6 法律救济 专题练兵 新人教版选修5

2011《龙门亮剑》高三政治一轮专题6 法律救济专题练兵新人教版选修51.2010年2月6日,《法制日报》报道,张某涉嫌非法集资被逮捕和起诉。

庭审时,辩护人王律师为张某作无罪辩护,引起旁听观众的激愤,因为他们把钱投到了张某宣称可获高额回报的项目中却血本无归。

庭审结束后,王律师遭到围攻和责骂,被指责替坏人说话,为坏人开脱罪责。

你认为王律师担任张某的辩护人,是在替坏人说话吗?【答案】我国法律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也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辩护权是由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两大职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所决定的。

国家公、检、法职能部门一方面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也要保障人权,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诉讼权利。

2.李某用电热水器洗澡,被发现死于家中浴室。

尸检结论系触电死亡。

其父母随即与热水器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

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此事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按照程序成立仲裁庭,审理本案。

经过仲裁员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厂家一次性支付18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死者亲属保证不再追究厂家和经销商的责任,并且允许厂家将涉案热水器带回处理。

(1)李某的死亡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2)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与其他方式有何不同?【答案】(1)本案涉及产品质量纠纷,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损失,故热水器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均应当承担责任。

但受害人可以选择由谁来承担责任,或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仲裁是解决纠纷的另一种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

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影响也更小。

2020版高考政治专题六法律救济考能训练新人教版选修

专题六法律救济一、选择题1.蔬菜种植大户老李与同村从事蔬菜贩运的老王就购销合同产生纠纷,老李又不想打官司。

对于老李来说以下哪些方式解决纠纷比较适合( )①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②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③与老王达成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④向特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 B 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属于诉讼活动即打官司过程中的调解;行政复议是在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行为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时适用。

②④不符合题意。

①③符合题意。

2.甲和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事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驳回诉讼请求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答案 D 遗产继承纠纷不属于合同纠纷,其财产权益往往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是不能约定仲裁的,因此甲、乙之间的约定无效,法院应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D项正确。

3.小王大学毕业后与同学创业,通过协议合开了一家婚庆店,但不久就产生了财产方面的权益纠纷。

碍于情面,小王不想打官司,准备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那么,小王必须弄清的仲裁制度有( )①仲裁和诉讼互不干扰,可以同时进行②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③仲裁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达成有效的协议④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就同一纠纷再行起诉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 C 我国仲裁坚持协议仲裁制度,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②③正确。

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只能二选一;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不可就同一纠纷再行起诉,①④错误。

4.罗某过马路时被交警拦下,交警说罗某闯红灯,并罚了罗某10元钱,罗某对此不服,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决心要讨回公道。

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后习题课时规范练47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时规范练47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一、选择题1.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儿子跟随母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一年后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

然而协议履行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的抚养费用。

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①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②刘某的民事行为违背补充协议,不会得到法律支持③刘某为其子改名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A.①②B.③④C.①④D.②③2.刘老伯育有一子一女,现年逾七旬独居生活,遂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儿子刘某洋以刘老伯曾对自己实施言语暴力、自己经济困难为由,多年未尽到对刘老伯的赡养义务。

女儿刘某丽仍在上高中,暂时没有经济能力承担赡养费。

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刘老伯的家庭暴力行为侵犯了家庭成员的权利②刘老伯的儿子和女儿都需要支付刘老伯赡养费③刘某洋应在生活和精神上给予刘老伯关心照料④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上述矛盾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3.一起校园侵权纠纷引起广泛关注。

放学途中,李某(9岁)途经学校林荫场时,被掉下来的树枝砸中,导致额头出血。

恰巧陶某(9岁)经过看到,陶某嘲笑李某没有长眼睛,李某一时情急用手拽着陶某的书包,将其摔倒在地,导致陶某嘴部撞击地面致四颗牙齿折断。

在这场侵权纠纷中()①学校若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则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李某和陶某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③能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④因情节严重只能选择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A.①④B.①③C.②③D.②④4.2022年11月,H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王某的父母放任应当接受教育的王某早早辍学务工,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监护职责,遂依法作出《家庭教育令》,要求王某父母共同关注王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进行合理管教。

高中政治专题6法律救济1不打官司解决纠纷课件新人教版选修5

第十七页,共43页。
3.王明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提示】 合法。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调解原则之一: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起诉。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尽管经过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但由于张亮未全部履 行协议,造成了实际上的调解失败。因此,王明可向法院起诉。②人民调解协 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如果一方当事 人违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于张亮没有认真履行协议,因此王明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
2.比较调解与和解 调解与和解,是民事纠纷案件中经常用到的权利处分方式。调解与和解, 虽然都是诉讼活动中权利处分的方式,但两者有截然不同的本质区别,不应混 淆使用。 (1)法律地位不同:调解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和解则不具有民事 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第二十一页,共43页。
(2)法律效力不同:调解协议或调解笔录,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自 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审判职能作用下所达成的法律文书,一经当事人签收或签 字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解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 但不具有与判决、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页,共43页。
第 2 步探究——分层设问,破解疑难 1.本案因赔偿问题引起纠纷是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的? 【提示】 本案因赔偿问题引起纠纷是通过调解最终解决了问题。调解是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 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2.人民调解机构是政府机关,这一观点是否正确? 【提示】 不正确。因为人民调解机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政府机关, 而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十三页,共43页。
3.教材 P83 探究问题

专题六 法律救济 第一框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教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5-新人教版高二选修5政治教学案

专题六法律救济第一框不打官司解决纠纷法律赋予我们权利和义务,然而现实中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义务得不到履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救济?不打官司能解决问题吗?怎样打官司?由谁提出证据?律师有哪些作用?这些是本专题要学习的内容。

第一框讲述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各种形式,第二至五框具体讲述怎样打官司解决纠纷。

本专题就是按照以上两条主线呈现学习内容。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实现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救济手段。

因此,本专题是全书的最终落脚点,有了法律救济,公民的权利才会得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才会得以实现。

为依法有效调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创新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012年7月27日上午,信阳淮滨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交警大队隆重举行挂牌仪式。

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该县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工作迈入了新的阶段,它必将有效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调处能力,同时也将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和便民服务。

【请思考】在现实生活中,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哪些?2014年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多万件,预计2015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有望突破100万件。

2015年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完善便民设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受援面,努力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据介绍,5年来,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5万件,年均增长23.5%,提供法律咨询2078万人次,年均增长12.8%,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请思考】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是什么?第一框不打官司解决纠纷[读教材·填要点]知识点一有话好好说——调解1.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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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6 法律救济(第47课时)民事纠纷解决途径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刘家住三楼,李家住二楼,刘家洗衣服经常拧不干就搭在阳台上晾晒,导致水滴到李家晒的衣服上。为此,李家经常提醒刘家,可刘家说这是他自己的阳台,他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别人出主意让李家打官司,李家又不想打。回答1~2题。 1.李家不愿打官司的原因可能是( ) ①李家请不到律师 ②怕与刘家结仇,伤了和气 ③诉讼总是有成本的 ④调解、仲裁、行政诉讼都能解决纠纷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解析 ①不符合实际;仲裁与行政诉讼与材料中的邻里纠纷没有关系,④不选;②③符合题意。 答案 B 2.李家不愿打官司,但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此纠纷( ) ①调解 ②诉讼调解 ③仲裁 ④行政复议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解析 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其中,调解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①②的方式都可以解决材料反映的纠纷问题;仲裁一般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这与材料反映的事件不符,③不选;本案不是行政行为导致的纠纷,④排除。 答案 A 3.(2016年杭州模拟)某企业工人刘某,与同事宁某因工作发生纠纷并动起手来,被其他人劝止。次日,市中区公安分局根据宁某举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刘某殴打宁某,将宁某打成轻伤为由,作出对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刘某认为打架是由宁某先挑起来的,且自己也被打伤,这些均有证人和自己的医疗记录为证,对公安分局的处罚不服,随后向市公安局申请( ) A.调解 B.仲裁 C.行政复议 D.起诉 解析 公安分局的处罚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刘某对此处罚不服,可以向它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C;调解、仲裁都是由人民调解员和相应的民间组织进行的,市公安局是行政机关,A、B不选;起诉的受理机关是法院,D不选。 答案 C 4.仲裁被看作是不打官司而又能调解纠纷的好方式。这是因为( ) ①仲裁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 ②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影响也小 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 属关系 ④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不打官司而又能解决纠纷而被人民看好,是因其优点,故选①②④。③与题干构不成因果关系。 答案 B 5.小光今年15岁,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小光没有委托辩护人,其父母也未为其聘请,对此( ) A.小光可以自行辩护,不必请辩护人 B.小光无需聘请辩护人。自己也无权辩护 C.法院应当为小光指定辩护人 D.法院可以为小光指定辩护人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小光为未成年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故应选C。 答案 C 6.改革开放三十年,使中国从传统的农耕社会进化为具有现代意义的法治社会。人们很自然地把诉讼作为实现权利价值的选择,司法途径不仅成为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而是被作为第一甚至是唯一的选择。关于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②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以立案为起点 ④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开庭审理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①②④符合诉讼相关情况。刑事诉讼才是以立案为起点,故③不选。 答案 B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利。”刑事诉讼法的这项规定体现了( ) A.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D.公开审判原则 解析 题干侧重强调不同司法机关对相关司法权力行使的排他性,这体现了A。其他选项均与题意无关。 答案 A 8.人民法院受理甲抢劫案件,开庭时,公诉人出席公诉,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并查明甲在案件受理后刚满18岁。人民法院如何为甲指定辩护人( ) A.甲在抢劫犯罪时尚不满18周岁,且案发时未满18岁,因此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B.甲某在案件受理后已满18岁,但案发时未满18岁,因此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C.甲不符合法定的应当指定或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不为其指定辩护人 D.人民法院不能为甲指定辩护人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否为未成年人以开庭“审理”时间为准。故甲不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因而只是“可以”指定情形,当然法院也可以不为其指定辩护人,故C正确。 答案 C 9.肖建因债务纠纷问题将常满告上了法庭。在开庭审理期间,肖建发现审判员与常满系叔侄关系,此时,他应该用________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诉讼权益。( ) A.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B.申请回避 C.提起上诉 D.撤销诉讼请求 解析 诉讼中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与对方当事人有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判断的,有权申请其回避,故应选B。 答案 B 10.王某被一大货车撞致重伤,花去医疗费7万元,可肇事者仅付5 000元后就说王某诈伤,之后就不付一分钱。王某无奈之下聘请律师起诉到法院,在此,王某享有的权利是( ) A.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上诉的权利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这就是诉讼代理,故选B。本案例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故A不选。C、D与题意不符。 答案 B 11.有关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的关系,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调解行为如有违法,人民法院有权予以纠正 B.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不能向法院起诉 C.人民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D.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解析 人民调解法规定,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故B符合题意。 答案 B 12.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从诉讼角度看( ) ①合理,打官司就是讲道理 ②不合理,有理没有证据未必走遍天下 ③合理,有客观事实的理就有法律事实的证据 ④不合理,无理证据充足未必寸步难行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从诉讼角度看,即指从打官司角度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即便客观事实如此,法律上也不能确定如此;有了证据即便客观事实不是这样,从法律角度也是站得住脚的,因而②④正确。①③说法错误。 答案 B 13.(2016年10月浙江新高考)A县小王和B县小张曾经是男女朋友,两人分手后,心存怨气的小张把小王不宜公开的照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小王深受困扰,要把小张告上法院。为此,小王( ) A.应向A县或者B县法院提起诉讼 B.须聘请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C.可把精神伤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 D.应以肖像权受侵犯为案由 解析 小张把小王不宜公开的照片传到微信朋友圈,对小王造成了精神上的困扰,这侵犯了小王的隐私权而不是肖像权,对此小王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小张进行精神伤害赔偿,故C正确而D不选。民事案件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小王应向B县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向A或者B县法院提起诉讼,故A不选。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代理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不是律师,故B表述不妥。 答案 C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遭受家庭暴力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如违反可被法院处1 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据此回答14~15题。 14.除了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外,日常生活中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还有( ) ①遗弃 ②扶助 ③虐待 ④教育 A.①② B.②④ C.③④ D.①③ 解析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①③符合题意;扶助是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教育是父母对子女义务,②④不符合题意。 答案 D 15.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 ) ①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有关组织投诉和求助 ②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③应当通过自诉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家庭暴力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直接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依据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规定,①②③是家庭暴力的处置途径,符合题意;④不是家庭暴力的处置办法。 答案 A 二、综合题 16.小李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自费七日游。在旅游中,小李乘坐汽车时因遇车祸致残,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花去医疗费五万多元,小李家人与旅行社多次协商,但索赔未果。 (1)小李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是什么? (2)小李要起诉旅行社获得人身损害赔偿,本案应由谁来举证?如何举证?属于哪一类的证据? 解析 第(1)问,要紧扣设问中“最后途径”的指向,调动法律救济中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的知识,说明最后途径是诉讼。第(2)问,要调动证据、举证责任等知识加以说明。 答案 (1)小李与旅行社之间的纠纷协商不成,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是诉讼。 (2)我国民事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谁主张,谁举证。小李要求赔偿,负有举证责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举证:①旅游合同。小李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及小李的身份证和旅行社开出的旅游服务费发票等属于书证。②旅行社领队或交警部门关于事发经过的书面材料,能证明小李在旅游过程中受伤的事实及因果关系。这属于证人证言。③医院病历、出院证明、鉴定结论,证明小李身体所受到伤害的物质损失及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这属于鉴定结论。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6岁的小边涉嫌多次盗窃被拘留。开庭审理前,小边提出委托自己在大学读书的哥哥为自己辩护。 材料二 葛老汉平整宅基地时用推土机把邻居王大妈家宅基地的一角推掉十余立方米土方,并将推出的位置占为己有。王大妈多次要求葛老汉退还多推出的地方,村干部也屡次做工作,都被葛老汉拒绝。王大妈遂告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王大妈无意间发现审理此案的法官是葛老汉的大侄子,遂要求换法官。 材料三 尚全的父亲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十分红火。一天,区卫生局来检查卫生,以厨房不符合卫生标准为由,没收了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 000元。尚全的父亲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认为卫生局的处罚过重,判决将罚款数额减为800元。但尚全的父亲认为自己根本不该受罚,因此不服一审判决,要求重新审理。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以上三人的请求能获得准许吗?为什么? 答案 以上三人的请求均能获得准许。材料一是因为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材料二是因为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王大妈发现审理此案的法官是葛老汉的大侄子,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她有权要求他回避;材料三是因为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尚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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