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管理规定6篇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6篇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6篇 篇1 一、租赁合同的基本信息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二、物业描述
乙方承租的物业详细地址、面积、格局、附属设施等信息应在合同中详细列出。同时,物业的状况应在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共同确认,并拍照或录像作为附件。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应明确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续租、租期变更等情况的处理方式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四、租金与支付方式 租金金额、支付周期(如月、季、年等)、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支付时间以及逾期支付的处罚等内容应在合同中详细规定。此外,还应明确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
五、房屋使用与维护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对于房屋的维护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由哪一方负责日常维护,以及大修的约定。此外,关于设施损坏的应对措施和费用承担也应详细约定。
六、押金
押金的金额、支付和返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一般情况下,押金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返还,除非有明确的违约情况。
七、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应明确违约的情形,包括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等。对于违约的处罚,包括罚款、赔偿损失等,也应在合同中详细规定。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合同。若需要解除或终止,应在合同中明确条件、程序和后果。此外,还应明确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的房屋交接程序。
九、其他特别约定
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特殊条款,如承租方的宠物政策、吸烟政策等。这些特别约定应具有合法性,并符合公序良俗。
十、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选择仲裁的,应明确仲裁委员会;选择诉讼的,应明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管理目标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出租房的安全性,保障租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加强出租房的规范管理。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责任3.1 出租房屋所有者有责任保证出租房的安全性,并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3.2 出租房屋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部门或人员。
3.3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应负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4. 出租房屋安全要求4.1 出租房屋的电气安全:应定期检查电线电器设备,确保电气线路安全可靠。
4.2 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3 出租房屋的防盗安全:应配备可靠的门锁、窗锁,并加装防盗网等安全设施。
4.4 出租房屋的人员管理:应在入住前核对租房人员身份,并留存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 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5.1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5.2 安全事故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6. 安全检查与评估6.1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相应的改进和提升。
7. 安全培训与教育7.1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2 租房人员应被告知出租房屋的安全规定,并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
8. 安全管理记录与档案8.1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记载和档案,记录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情况。
8.2 安全管理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以上是一个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租房的安全管理,保障租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个人租房安全协议书6篇

个人租房安全协议书6篇篇1个人租房安全协议书一、租赁方为自然人,出租方为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本协议系租赁房屋之法定合同,为确保租赁房屋之安全使用,特订立本协议。
二、租赁方应按照规定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不得私自拆改建筑结构,不得非法转租、转借租赁房屋。
三、租赁方应妥善保管租赁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房屋内的清洁卫生,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
四、租赁方应确保租赁房屋不发生火灾、水灾等意外事故,如因租赁方原因导致火灾、水灾等意外事故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租赁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如有合法证据证明出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搜查、监听等侵犯租赁方隐私权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六、租赁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如有其他租赁方向出租方投诉的行为,租赁方应配合出租方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租赁方应定期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因个人原因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如因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导致房屋维修保养无法进行,租赁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租赁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如实填写租赁方身份信息及租赁合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九、租赁方在租赁房屋内如有违法行为,如吸毒、赌博等,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租赁方迁出租赁房屋。
十、租赁方在租赁房屋期间,如有因自身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受损,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如有人为毁坏房屋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或终止之日终止。
租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篇2个人租房安全协议书《个人租房安全协议书》是一份为了保障个人租房安全的文件,通过双方签署,约定租房期间的安全责任,以确保租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协议主体本协议由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署,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租房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6篇

租房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6篇篇1租房合同协议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租房合同协议。
在签订本协议时,双方应特别注意以下十大注意事项:一、房屋基本情况1. 甲方需明确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格局等信息,确保乙方充分了解房屋状况。
2. 乙方应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确保房屋状况与甲方描述一致。
二、租赁期限1. 双方应明确租赁的起止时间。
2. 租赁期限可分为长期和短期,双方应根据需求协商确定。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明确租金金额、支付周期(如月、季、年等)。
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逾期则应按约定支付滞纳金。
四、押金1. 乙方应支付押金,押金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押金应全额退还。
五、房屋修缮与维护1. 双方应明确房屋的修缮与维护责任。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
六、违约责任1. 双方应明确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2.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擅自转租等行为,均属违约行为。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双方应明确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情形。
2. 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注意事项1.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2. 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违法活动。
3. 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合法维修,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4.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时搬离房屋并恢复原状。
5. 双方应妥善保管房屋钥匙,避免遗失或损坏。
6. 甲乙双方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双方权益。
7. 甲方需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确保乙方的租赁权益。
8. 双方应对水、电、煤气等费用进行明确约定,确保无争议。
9. 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设施,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0.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损坏,双方应协商解决。
出租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篇)

出租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我队和住户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住户务必遵守执行。
1、单位设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管理,每月检查住户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各住户不得阻挠、干涉,应全力配合。
2、各住户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3、严禁各住户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造成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
4、各住户不得擅自更改、加装、拆卸供电设施。
5、住房内无人时要保证一切用电设备处于断电状态,以免发生火灾。
6、当室内供电设施发生故障,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7、当天打草当天领取汽油,严禁将打草用汽油存放在住房内,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8、住户如果使用液化气,请远离火源并及时检查阀门是否漏气,皮管是否老化,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住户对房屋只有使用权,不得对房屋进行改建,由住户对房屋进行改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户承担。
10、不得在房屋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户承担。
11、冬天生炉子要做到人走炉灭,晚上睡觉前务必把炉子熄灭,以免发生火灾或煤气中毒。
12、根据园林处的相关规定,只允许住户住到九月三十号,从十月一号开始各住户需陆续搬离,因此从十月一号到住户搬离前这段时间各住户发生的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均由住户自己承担。
出租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出租房的安全,维护出租房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出租房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出租房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出租房的安全状况。
房屋出租期间住户的安全问题合同6篇

房屋出租期间住户的安全问题合同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房屋出租期间住户的安全问题合同尊敬的房屋租赁双方:为了保障双方在房屋出租期间的安全和利益,特制订本安全问题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安全维护责任1.出租方有责任保证出租房屋的基本安全设施完好并确保居住安全。
2.承租方须妥善保管钥匙及门禁卡,严禁将房屋的门禁卡交给非合法人员。
3.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私自搭建隔断或进行其他改造,避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第二条火灾防范责任1.出租方须定期检查电路、电器设备,确保无短路、漏电等隐患。
2.承租方需遵守用电规定,杜绝使用违章电器,避免引发火灾。
3.出租方应购买火灾保险,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进行赔偿。
4.承租方应了解逃生通道位置,熟悉使用灭火器等灭火装备。
第三条水安全责任1.出租方应检查水管、水龙头等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漏水事故。
2.承租方应避免随意私接水管、改动水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用水。
3.任何水暴漏事件发生时,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进行处理。
第四条安全防盗责任1.出租方应安装有效的防盗设备,如门禁系统、监控摄像等。
2.承租方应定期检查门窗是否有破损,如发现及时修复或通知出租方进行维修。
3.出租方应提醒承租方不要随意向陌生人开门,并加强自身防盗意识。
第五条突发事件处理1.在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发生时,承租方应冷静应对,迅速撤离房屋并保护自身安全。
2.出租方应事先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应急逃生指南,确保承租方知晓应急处理方式。
3.双方应共同配合应对突发事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障房屋内秩序稳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1.若承租方违反安全问题合同内容,造成房屋损坏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若出租方未按约定提供安全保障措施,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安全问题合同一经签署生效,双方均应遵守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责任。
任何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
希望双方共同维护良好的房屋租赁环境,保障安全利益。
办公室租房协议6篇

办公室租房协议6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办公室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物及位置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办公室(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物的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如期返还。
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 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照每日____%收取滞纳金。
四、租赁物的使用与保管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将租赁物用于非法用途。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改造,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确保不影响租赁物的主体结构安全。
五、押金1.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应在租期结束后七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3. 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往外租房禁止扰民合同6篇

往外租房禁止扰民合同6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居住和谐,防止扰民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信息1.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用途:居住用途,仅限于乙方家庭或个人居住使用。
二、甲乙双方声明与承诺1.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相关政策,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2.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内,遵守公共秩序,不进行扰民行为。
三、禁止扰民条款1.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在房屋内从事产生噪音、污染、异味等影响邻里正常生活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高声播放音乐、大声喧哗、饲养宠物等。
2.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进行装修时产生扰民行为,如需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乙方需妥善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废弃物等,不得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4. 乙方应遵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不得在房屋内违法生育。
5. 乙方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在房屋内使用明火,不乱拉乱接电线等,确保居住安全。
四、违约责任与处理措施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租赁合同等。
2. 若乙方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 若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
2. 本合同的解除应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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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管理规定6篇 第1篇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制度 第2篇个人出租房管理规定办法 第3篇日租房管理规定模版 第4篇景园小区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第5篇出租房屋管理规定范本 第6篇医学院铺面出租房出租管理规定 【第1篇】日租房管理规定模版 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出租屋,是指除宾馆、旅店、招待所外供暂住人员租住的房屋。暂住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户口管理规定需要办理暂住登记的公民。
第三条各级人民的政府必须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
房管、劳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进行管理。 乡(镇)政府及管理区(行政村)、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第四条出租人向暂住人员出租房屋必须遵守《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
《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关联资料:地方法规共1部 第五条暂住人员入住出租屋,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指定机构申报暂住登记。第六条出租屋治安管理实行治安责任制度。
出租人、暂住人员均为治安责任人,必须与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指定机构签订治安责任书。第七条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督促暂住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
(二)保证出租房屋具备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设施,提供的居住面积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并及时检查、修缮出租屋安全设施;
(三)不得将房屋租给来历不明、身份不明的人员居住;非夫妻关系的男女不得在同一房间混住;(四)发现出租屋暂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检举、制止或者将现行犯罪分子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五)向公安机关反映出租屋治安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和治安案件、处理治安灾害事故。
第八条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 (一)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日租房管理规定【2】 关于出租房管理条例事项如下,请各门店店长、业务员们注意遵守: 1、客户带看出门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总开关。 2、客户下订金时,须及时跟进房友记录并及时发飞信告知各门店人员,若出现客户反悔不租了,也应及时发飞信告知。
3、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东联、客户联不互留电话,业务员姓名电话须写上。 店内入档留第一联(白联),入档联必须清晰的录入房东及租户电话,并复印好租户身份证,连同出租信息表、合同一起归档。 4、合同到期须提前一个星期告知房东与租户(由文员告知业务员,业务员自行跟单)。 5、合同期满,若租户续租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对家具家电、水电底度现场再一次检查录入合同内。
6、合同期满,退房时应注意检查屋内各设施配套情况,(下水道、马桶、摇控器、机顶盒、线路),水、电底度,及时录入房友做好交接工作。
7、合同期未满,租户自行转租,由跟单业务员上门进行屋内设施配套检查,并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相应的管理费。
8、各门店店长应定期对未出租的有匙房进行水电检查,避免水电被停。日租房管理规定【3】
第一条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管理,保障居住房屋出租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确保居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出租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住房屋出租,是指房产权利人将其居住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综合治理部门负责指导各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
对各部门开展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人民的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工作:(一)公安部门负责出租居住房屋的消防、承租人的户籍、群体性租赁以及治安管理;(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管理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保护租 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无照经营的监督管理;(四)税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住房屋出租的税务征收管理;(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负责承租人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居住房屋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七)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改变规划用途、土地用途的监督管理;(八)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接受市、县级市或区房产、公安、税务、计划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辖区内居住房屋出租合同备案、暂住登记、税费代征、计划生育管理,负责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统计以及居住房屋出租行为的日常检查等。
第七条出租房屋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将居住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二)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三)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非居住房屋出租他人居住;(四)将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出租;(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
第八条出租商住楼的商用部分用于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房屋出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房屋相邻关系人的书面同意,并经环保等部门审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不得向未成年人和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 (二)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三)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督促非本地户籍的承租人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四)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五)督促非本地户籍的承租人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现承租人怀孕、生育的,应
当向房屋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查实属违法怀孕、生育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报告人予以奖 (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七)依法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费。
出租人因故不能实施日常管理的,应当指定代理人履行管理职责,并书面报告居住房屋所在地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本地户籍的应当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 (二)年满18~49周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应当办理或者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接受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三)转租承租的房屋或者增加经常居住人员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四)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房屋,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住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六)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七)不得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居住区环境。
第十一条居住房屋出租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第十二条居住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居住房屋所在地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合法权属证明;(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出租共有居住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居住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转租居住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应当自接到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十四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到租赁房屋所在地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缴纳房屋租赁税费。
如约定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以房屋租赁指导价标准缴纳房屋租赁税费。 第十五条租赁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有关事项。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应当将上述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十六条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对出租的居住房屋以及租赁双方当事人进行综合管理,并加强对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及时告知房屋所在地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应当将掌握的租赁信息以出租房
屋为单位建立管理档案,记录出租房屋、租赁当事人具体情况,并定期将相关信息反馈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居住房屋,并应告知租赁双方当事人到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及其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