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年度考核制度(杜小航)

劳务派遣员工年度考核制度(杜小航)
劳务派遣员工年度考核制度(杜小航)

劳务派遣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为充分调动劳务派遣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制度,规范劳务派遣员工的年终奖励、晋升工作流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劳务派遣员工

二、员工的年终奖励和晋升的形式

1、依据部门的年终考核,对员工进行年终奖发放。

2、部门员工满一年后,具备晋升资格,每年根据年度考核结

果,实施统一的晋升计划。

三、考核时间

年终考核为每年度12月25日之前结束,并将考核结果送人力资源部。

四、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素质和遵纪守法行为。

2、工作业绩: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从工作效率、工作任务、

工作效益等方面进行衡量。

3、工作能力:员工胜任本工作所具备的各种能力,从知识结构、

专业技能、一般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4、工作态度:员工对工作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从工作的

认真程度、努力程度、责任心、主动性等方面进行衡量。

五、考核等级

1、优秀:根据岗位职责分工的要求,实际目标达到所涉及的各

个方面都取得突出成绩。

2、良好:根据岗位职责分工的要求,实际目标达到所涉及的主

要方面都取得较好成绩。

3、合格:根据岗位职责分工的要求,既没有突出的表现,也没

有明显的失误。

4、不合格:根据岗位职责分工的要求,在很多方面或主要方面

存在着较大的不足或失误。

六、考核结果

七、每年除驾驶员以外的其它部门以15%—20%的比例奖励先

进,即可在原工资标准上奖励50-100元/月(奖励期限为一个年度)。

2、当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级,劳动合同不再续签。

七、本制度从2011年月1日起试行,各部门必须在此制度的基础上制订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附:浙江浙能钱清(滨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年度考核表

浙江浙能钱清(滨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年度考核表

姓名

部门

岗位

填表时间

浙江浙能钱清(滨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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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劳务派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本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法机关、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一定方式协议,派遣至本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坚持“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涉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本单位所有。

第三章派遣与管理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 (二)技术性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 (二)审核各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辞退、离岗申请; (三)组织劳务派遣公司选拔派遣人员,审核劳务派遣人员资质; (四)审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劳务派遣公司; (五)按协议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六)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各部门是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劳务派遣人员需求;

公司员工年终考核办法

◆● 一、总则 1.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本公司工作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2. 工作质量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工作质量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4.以员工在被考核该段时期工作成果与表现为依据,各部门经理对所属员工的平时的工作留意,严密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 1、分以下四部分: (1)、工作质量情况:本季度内完成的所有工作,是否完全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 (2)、安全生产情况: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是否有不安全的工作生产行为; (3)、工作表现情况: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4)、技术水平情况: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技术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三、考核方法 1.季度考核: 每季度对员工考核一次,由部门经理具体考核,填写到《jl0303-05员工考核表》中(具体见表)季度考核从四方面进行——工作质量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技术水平。 分为六档——优、好、良好、良、一般、差。如在四项中有低于良档的将累计到年终奖金一并计算。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为优的,在年终奖金发放时系数将+0.1,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为好的,在年终奖金发放时系数将 +0.05,三季可累加。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为差的,将立即离岗培训,时间为3个月,如经考核再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2.年终考核: 第四季的考核为年终考核。 年度综合评判在90分以上,为优秀,年终奖金的系数为1.2;年度综合评判在80分以上,为良好,年终奖金的系数为1.0;年度综合评判在70分以上,为好,年终奖金的系数为0.9;年度综合评判在60分以上,为一般,年终奖金的系数为0.8,年度综合评判在60分以下的,为较差,无年终奖金。并且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其警告、降级使用或辞退。 ◆● 四、考核时间 季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15日。 年终考核:员工于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考核年度:~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五、要 求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本部门经理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 3、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4、各部门经理对于所属员工应按工作质量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技术水平严正考核。 ◆●六、保 密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表格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

教师年度考核细则.doc

教师年度考核细则 (试行) 为了严肃认真的做好我校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人事局、教育局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副校长担任,成员有校委会部分成员(指定与选举产生)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考核对象 1.我校正式在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2.当年参加工作的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1.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当年被市委、市政府以上行政单位评为先进集体后,优秀比例可提高到百分之十五(去尾法)。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采取量化考核为主,民主测评为辅的办法。 2.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根据各处室及校长办提供的材料、证件和考核对象提供的

有效材料、证件等,由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逐项赋分; (3)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小组逐人审议,将所有人员的积分累计排队,结合民主测评,初步推出各个等次; (5)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上报考核结果。 考核办法 1.平时考核(按平时考核累计分)占40%,年终考核占60%。(年终考核得分=政治思想得分×15%+考核领导小组打分×60%+民主测评得分×15%+加分项×10%) 2.计算方法:年度考核得分=平时考核×40+年终考核×60% 3.平时考核以一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为准。 考核领导小组打分(100分)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师德修养: (20分) 评价标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 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5-10分: 1.在工作中,言行有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者; 2.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影响团结,造成同志间矛盾,打架、吵架者; 3.散布消极言论,工作消极,搬弄是非,影响学校声誉者; 4.不按规定收费,乱收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索要家长财物者;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

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许可制。

教师年度考核制度

教师年度考核制度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 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中学学 校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 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 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 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或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 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或工作中的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 失的。 说明: 1.必须分别具有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 合格。 2.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 (二)出勤情况: 1.出勤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旷工:每半天扣1分;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以 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一次扣0.5分。 说明: 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 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 2.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教学工作情况: 1.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制度范本

四川轩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2

关于制定四川轩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的 通知 本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于年月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现予公布,如职工有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五日之内提出;如无异议,请签字确认。本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自最后一名员工签字确认之日起施行。 职工:签章(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3

四川轩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单位用工单位劳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4

第三条单位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单位是指(用工单位);员工是指(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本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六条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八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 第九条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十一条员工的其它假期如下: 5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因学校工作需要,为了管理使用好劳务派遣人员,依据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校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校办统一聘用,分部门管理使用 (一)聘用程序 1.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需聘用劳务派遣人员计划,并书面提出工作职责及要求,报分管领导同意。 2.使用部门批荐劳务派遣人选,由分管校长、校办及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面试。 3.校办负责检验拟聘人员有关证件,特殊工种需特相关资格证。 4.校办联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同中需附部门拟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职责)。 (二)统一发放工资程序 1.每月25日前由各分管部门根据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情况(包括品德、出勤、业绩等),对其工资发放签署意见,并交校办公室。 2.校办公室统一整理后,经分管领导签字,交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发放工资。 (三)分部门管理要求 1.分管部门必须明确告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对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误及工作表现作出正确评价,工作出现失

误,应在当月工资中进行扣罚。如未实行则视为部门负责人工作失误。 2. 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到位,部门负责人必须责令整改,如不服从可提出处罚意见,交分管领导。如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处罚。 二、聘用条件 (一)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年龄: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提供包括肝功、血常规等内容的能够证明身体健康的健康证明(二甲以上医院)。 三、聘用合同一年签一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待遇 (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即地市最低工资标准、学历工资、津贴,养老保险、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保项目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寒暑假工作时间由合同中具体规定。如不需上班,停发工资。 (二)工资按合同工资标准每月发放一次。 (三)加班由部门上报,分管处室审核后给予换休。 (四)劳务派遣人员在聘用期间,辞工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报告,学校通知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解聘。工作时间不足半个月的,发放半个月工资,工作时间不足月的发足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足月的,除发足本月工资,另再加发半个月工资。

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员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员工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的考核,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督促员工高效完成岗位任务,提高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激励员工发挥潜能,多作贡献,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目的 考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员工的定期评价,在集团公司形成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机制,同时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变动、不合格淘汰等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条考核原则 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第四条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在编在岗员工(纳入市国资委业绩考核范围的集团公司高管成员除外)。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等次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和职业道德品质、清正廉洁等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情况。 第六条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优秀、良好等次比例分别为参加考核人员的15%。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敬业爱岗,工作勤奋,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在员工中威信较高。 2、良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主动,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绩效工资分配等项工作提供依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一)考核年度内全校在职职工(不含人才租赁人员、聘用人员、返聘人员)。 (二)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进修学习、挂职锻炼以及从事支教等工作的,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由校内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本考核年度在外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由校内所在部门负责考核。下半年调入我校工作的,由原调出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校内现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三)本考核年度新接收的各类人员(从未参加过工作及尚未转正定级的其他新录用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四)在批准期限内的公派出国人员,由本人原所在部门督促其本人提供年度学习工作总结,并由原所在部门确定考核等次。

(五)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六)教职工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类人员所在岗位性质不同,考核时应根据实际合理侧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二○年月日

单位用工单位劳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三条单位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单位是指(用工单位);员工是指(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本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六条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八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夏季: 冬季: 第九条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 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十一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一)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晚婚(男 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增加奖励假七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 定假日在内。 (三)丧假:员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 可以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到外地奔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四)产假:女员工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用由 夫妻双方各担负50%,此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 三年独生子女费。假期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女职工怀孕流产后,根据医 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期4个月以 上的,产假为42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以上不包括非婚生育)。 (五)探亲假: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 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休息约一昼夜的,给予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 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 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 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 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 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十三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假期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单位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一、目的 为全面了解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改进和完善学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学年的考评结果并结合平时的业绩表现,作为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调配岗位、获得奖励、晋升及培训的依据。 二、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三、考核原则 1、通过考评,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状况与存在的不足,表彰和鼓励成绩优秀的员工,并使大家获得极积向上的动力。 2、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学校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 3、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实行自我评价与学生评议、部门评价及员工互评相结合。 四、考评时间 学校定于每年5-6月份定期进行学年考评,考核教职工本学年的工作情况。 五、考评内容

考评的内容见教职工考评表: 1、教学人员适用《教学人员工作表现评估表》 《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评议) 2、班主任适用《教学人员工作表现评估表》 《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评议) 《班主任工作评议表》(学生评议) 3、教辅及后勤管理人员适用《教辅及后勤管理人员工作表现评估表》 4、生活指导老师适用《教辅及后勤管理人员工作表现评估表》 《生活老师工作评议表》(学生评议) 六、考评形式和办法 1、考查教职工对本岗位工作职责的认识情况 2、员工自评 3、学生评议 4、员工互评 5、上级评价 七、考核程序 1、学校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制定考核方案,发出员工考评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2、组织学生对教学老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进

(完整版)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反规定的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根据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条件要求,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面试、筛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并确认后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第六条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由公司委托用工单位进行招聘、面试、筛选,用工单

位确定录用名单后,由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公司建立派遣员工名册,并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用工备案。 第八条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时,用工单位应核实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第九条派遣员工派遣期满、用工单位继续使用的,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第十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公司后,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已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及其变更内容,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规定

**公司关于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本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本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当前与本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单位为**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单位”)第三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派遣单位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单位。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本公司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由派遣单位确定。新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派遣人员与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

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继续派往本公司服务。 第七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九条派遣期间,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职。经本单位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发现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的30%,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50%,发现三次即退回派遣单位。 第十一条本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向派遣单位申报工伤。 第十三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随时将该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员工考核定级制度

员工定级制度 第一条为了公正地评价员工工作,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增加企业活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除公司领导、门卫、食堂外,都应评定相应的级别。普通职员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相应地设置十六档工资级别,并与每月的奖金系数挂 钩。经理级分正副两个等级,相应设置八档工资级别,并与每月奖金系数挂 钩。 第三条本制度启用实施时应对普通员工的岗位工资作初始考核评定。 第四条普通员工初始考核的评定由各部门主管、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民主选举的民意代表组成评定小组进行。 第五条普通员工试用期结束通过转正考试后,由评定小组对其进行首次评定。 第六条部门经理由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领导集体定级。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重新考核定级评定,依据考核定级标准对其级别及享受的薪酬进行调整。在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在每年一次的 考核定级之外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定级。 第八条符合晋级条件的员工原则上逐年逐级上升,但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或对企业、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跳级上升。 第九条公司的年度自查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定级的考虑因素之一,自查结果参照《体内植入放射性制品GMP补充规定》中的规定,在年度自查中同一员工 同一错误(指检查项目中的不带星号项目)累犯3次以上将影响该员工的晋 级,累犯5次以上做降级甚至开除处理;涉及自查项目中属于严重缺陷的项 目每检查出1个,该项目责任人等级降一级,并记过一次,累计3个予以开 除。但若在年度自查中表现良好,在年度考核定级时可以跳级上升。 第十条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年一次,并以此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对普通员工的年度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所属班组、部门评定、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年一次,并以此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价。

学院教工年度考核办法

学院教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我院在职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为其晋升、聘任、奖励、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学校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重点考核职业道德。 (二)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业务技术的提高及知识更新等情况。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成果水平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第四条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一)党政干部考核等级标准。

优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奋敬业,精通业务,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良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勤奋敬业,熟悉业务,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优良。 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二)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等级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精通业务,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工作中成绩突出。教师要超额完成学年度额定教学工作量。 良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较强,勤奋敬业,熟悉业务,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工作中成绩优良。教师要完成额定教学工作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编号:SM-ZD-42197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四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08:00-11:00 13:00-17:00 第六条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一)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为规范我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近几年年度考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范围和对象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在职人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均属考核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单位不足半年的,一律由原单位书面通知本人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对个别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单位参加者,可由本人撰写书面述职,交原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负责代理。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不满半年,参加工作见习期未满,年度内累计请病假、事假三个月以上(法定的产假、探亲假不作事假处理;因血吸虫病住院的可以从病假中减除一个月,不作病假处理)的人员,只进行个人总结,不评考核等次。二、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和贡献。)重点是考核工作的实绩。要把平时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积累的成果,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称职(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基本熟悉业务,工作责任感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不称职(不合格):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较严重的失误。除尘滤布在实施考核时,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10 13%以内,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控制在15%以内。各职务、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为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促进教师的自我发展,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同时为年度评优、评模、职称晋升等提供公正、客观的依据,使年度考核发挥应有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各方面素质的提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师德师风(20分) 1、坚持教职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制度,无学习笔记或笔记不全、不规的, 扣3分。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等学习或校集体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培训的,特别是经过上级反馈的,每次扣2分。 2、认真完成学校领导及各处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活动,不服从安排每次扣3分, 没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2分。 3、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伪造学生成绩,在考试中对学生的舞弊现象和 行为姑息甚至视而不见的,一经查实每次扣3分。 4、在教室接打影响学生学习的,在教研组或走廊大声闲谈、喧哗影响办公和教 学的,每次扣1分。 5、不顾全大局,搬弄是非、与同事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2分 6、乱补课、乱办班,未经学校批准乱收费、乱定复习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生,在家长中、社会上引起反响,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经核查属实每次扣3分。 7、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组织、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 学习补习,造成影响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 8、接待家长方式欠妥,言语粗鲁,挖苦、训斥、指责家长以致引起争吵造成影 响的,每次扣2分。 9、创建无烟学校,教职工禁止在校吸烟,每发现一例扣2分。 二、日常教学(30分) 1、认真制定并执行教学进度、计划(计划中含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要求制定的复 习计划、总复习计划以及业务学习计划等等),无进度、计划扣5分。各种计划敷衍了事,缺乏可操作性,扣3分(复习计划和总复习计划,同学科每位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守则完整版

精心整理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 ) 变更 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劳务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四)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公司,由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上户时间不得迟于员工的上岗时间,其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时间,根据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时间及当地各经办机构的办事时间,当月缴交或者次月缴交。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减员手续。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 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加强岗位聘后管理,健全教职工考核工作机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次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院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分为:教学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工勤岗位人员。 1.教学岗位人员:各系部教师、实训教师。 2.管理岗位(含工勤)人员: (1)行政管理人员(含党办、院办、综合档案室、纪委、审计处、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校产管理处、新校区建设办、科技产业处、工会); (2)教学管理人员(含教务处、、督导室、高教所、系部秘书、成教院、体育部仓库); (3)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含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各系部专职辅导员); (4)图书、医务所、信息网络中心管理人员。 3.后勤服务总公司自行制定其考核办法并将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报学院人事处。 三、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考核委员会,组织、指导、监督年度考核工作。主任由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办(院办)、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中层干部及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其他人员考核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2、成立各类人员考核小组: (1)教学人员岗位 教学岗位人员的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由各系、部党政联席会负责人负责。 (2)管理人员岗位 成立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图书管理人员四个考核小组,组长分别由院办主任、教务处处长、学工处处长、图书馆馆长担任;成员3—5人由组长协同人事处商定,从服务对象的部门负责人中抽选,负责组织实施被考核者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1、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等级的确定 年度综合考核等第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一)。凡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教职工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教学岗位人员 根据政治思想表现(如: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学习与活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和“教学质量及教师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其年度综合考核等第。 教学岗位人员必须在“教学质量及教师业绩”考核为优秀,且综合测评在本考核小组前30%,方可推荐为年度“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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