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信息录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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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2020.1.10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2020.1.10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修订)、《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等法规、规章,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保密工程)施工图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技术规范,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保密工程)施工图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保密工程)施工图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应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等活动,应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施工图审查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本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施工图审查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省政府规定下放管理层级及省委省政府指定交办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一个平台协同审批 一张图上在线办理—— 聚焦湖南“多规合一”信息化建设

一个平台协同审批 一张图上在线办理—— 聚焦湖南“多规合一”信息化建设

54国内瞭望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目标,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大力开展“多规合一”信息化建设,实现省、市、县均在一个协同审批平台、“一张图”上在线办理相关业务,助力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张图”呈现国土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湖南厅主动作为,强化顶层设计,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全面收集整合现有空间规划成果,建设动态更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的精准落地。

“一张图”整合。

在已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要素图层的基础上,全面收集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成果、城乡规划成果、自然保护地成果、饮用水源保护区成果,整合处理形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矢量要素图层,实现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素在一张图上叠加显示、交互查询、空间分析、统计汇总。

多规有机融合。

针对各类空间规划交叉重叠问题,妥善处理各类空间规划差异,实现其有机融合,是确保过渡时期规划平稳运行、顺利过渡的关键。

对于涉及近期重点项目的差异图斑,由市州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达成一致;未涉及近期重点项目的差异图斑,通过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协调解决。

数据动态更新。

建立过渡时期土一个平台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空间规划审查流程前置。

在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过程中,湖南厅将空间规划审查流程前置,提出项目用地空间管控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1﹢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创新模式,在项目立项前主动服务,解决项目因空间规划冲突而落地难的问题。

同时,基于空间规划审查前置机制,以工作需求为导向再造业务流程,设计应用功能模块,搭建信息平台,实现“多规合一”协同审批。

通过平台统筹现状、规划“一张图”管理,项目用地合规性检测、建设用地项目库管理和规划修改调整等。

采取双网双平台模式,内网平台纵向连通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自然资源相关业务;外网平台横向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动态更新机制。

湖南省建筑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作标准化实施细则

湖南省建筑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作标准化实施细则

湖南省建筑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作标准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理作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作标准化是指监理机构在建筑施工项目监理过程中,贯彻执行标准规范,有效识别和控制项目施工质量安全问题,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隐患,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建筑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作标准化(以下简称“监理标准化”)包括建筑施工现场监理部的监理质量安全工作标准化(以下简称“监理部标准化”)和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的监理质量安全工作标准化(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化”)。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监理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理项目。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活动的工程监理企业。

本细则所称监理部标准化检查主体是指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机构。

第四条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机构具体实施标准化检查工作。

第五条监理标准化结果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公布。

第二章监理部标准化第六条监理部标准化周期为项目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至项目竣工终止监督。

第七条监理部标准化检查主体应按照每季度且“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每个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的频次进行监理部标准化检查。

首次检查时项目地基基础施工阶段工程进度应完成30%以上。

第八条监理部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现场监理部、施工项目部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情况;(二)建筑材料进场验收检查情况;(三)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节能及功能性的检测实施查验情况;(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检查情况;(五) 建筑机械设备进场验收检查情况;(六)质量安全隐患的整改、上报程序执行情况。

2015年湘建建【2015】57号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实用的标准

2015年湘建建【2015】57号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实用的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

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

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汇报(精编文档).doc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汇报(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汇报经过近半年的艰苦努力,今天,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了,这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跨入了一个新阶段。

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伯华省长在《湖南日报》专门发表署名文章,推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总行将湖南列为试点省,苏宁副行长及征信局的领导十分关心,并派出技术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委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受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徐宪平同志的委托,我将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自去年8月省委、省政府批准的《2004-20**年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湖南省专门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举办了社会信用建设论坛和报告会;拟定下发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和技术论证;开展了资信评级试点;开辟专版进行了广泛征信知识宣传;制定通过了《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设计了信用信息数据指标体系;建设了信息网络。

分管副省长徐宪平同志全过程参与,亲自在报告会上作主题演讲,率领部分成员单位赴京、沪、深三市考察,研究拟定指标体系,每周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或主持召开研究会,协调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了全省信用信息系统如期开通。

我省信用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三库一网一平台”,即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信贷服务为重点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成并与全国联网运行,能够及时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以工商部门的“金信工程”为依托,以市场监管为重点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湖南信用网搭建完毕,实现了企业监管信息的政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查询功能;公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公民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发完成了个人身份核查和批量比对服务功能;以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依托,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与34个省直部门实现网络专线联通,并通过平台实现了省高院、省国税、省地税等21个第一批数据归集单位的数据采集和转发;同时,由建设部门负责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已通过人民银行的网络实现全省归集。

湘建建205【57】号文

湘建建205【57】号文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建建〔2015〕57号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5.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4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标准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主导专业,下同)、监理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

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一、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二)。

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投标人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审内容,查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本办法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施工项目部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名单及证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发XXX使用等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发XXX使用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26•【字号】湘建监督〔2020〕62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发XXX使用等工作的通知湘建监督〔2020〕62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72号)、《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8〕135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的建设进展情况,为规范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发XXX使用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按照施工和监理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的上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考评结果计算形成,为现场安全管理评价得分(以下简称:安全评价得分)和现场质量管理评价得分(以下简称:质量评价得分)的平均值。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的公布时间为每季度末月30日20时。

企业可自行登陆监管平台查阅和打印。

二、鉴于前期部分考评数据不完整,导致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不够完善,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其监理评标时,当投标人只有安全评价得分或者质量评价得分中的一项时,该得分即为投标人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

但自2020年10月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其监理评标时,若投标人仍只有安全评价得分或质量评价得分中的一项,则另一项按零分计取,并纳入该投标人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的计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11.18•【字号】湘建房〔2016〕219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房〔2016〕219号各市州房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各省直管县试点县(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现将《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本办法实施前,我厅在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中设立电子项目手册版块,企业填报数据,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自身权限实施管理。

企业已在省平台中填报、上传的开发项目相关数据,自动转换至省平台电子项目手册版块。

对转换后需要补报或重新上传的数据,企业应当完成补报或重新上传,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数据进行详细核验;对尚未在省平台中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要督促其到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领取帐号、建立并完善信用档案。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我厅房地产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付红联系电话:*************(兼传真)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8日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强化对房地产企业、购房者、业主等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服务,提高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行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湘建建函〔2021〕143号•【施行日期】2021.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21〕143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建、改扩建(含建筑装饰装修和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管,强化消防施工质量过程监管和消防验收(含备案抽查,下同)联动,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一)各地要系统梳理辖区内在建和2019年4月1日以来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并建立台账,对在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已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但未按规定核发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的特殊建设工程,应及时补办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二)各地要加强高层建筑、健身休闲场所、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养老机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老旧小区、物流仓储设施,以及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密室逃脱类实景游戏等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不得随意改变依法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装饰装修工程范围和取消备案抽查手续。

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核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审合一)审查情况报告书》和原主体建筑房屋规划使用性质、消防验收(备案)、项目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其装饰装修的范围,严防将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程项目肢解规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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