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本构成及补偿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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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收益分析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收益分析

•引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收益目•成本收益对比分析•结论与建议录引言1 2 3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对于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可以弥补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

产业升级与技能人才短缺企业通过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可以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进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提高员工素质与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同时能够树立企业关心教育、关爱人才的良好形象。

履行社会责任与树立企业形象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背景与意义全面评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与收益通过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盈利模式通过分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盈利模式,为企业选择适合自己的参与方式提供依据。

分析目的与目标分析范围与限制本文将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进行分析。

分析限制由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情况较为复杂,本文只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整体情况进行概括性分析,不涉及到具体的企业案例。

同时,由于数据获取等方面的限制,本文的分析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的成本企业需要购置适用于职业教育的教学设备,以便学生能够获得实践经验和技能。

这些设备可能包括机器、工具、软件等。

教学设备购置费企业需要雇佣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的教职工,以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教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福利和其他激励措施。

教职工薪酬为确保职业教育的顺利进行,企业需要租赁或购买适合教学的场地,并进行相应的装修和改造,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场地租金及装修费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涉及一系列管理工作,如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行政管理等,这些都会产生相应的费用。

管理费用为吸引更多学生报名参与职业教育,企业需要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广告费、招生宣传费等。

营销推广费用为提高教学质量和适应市场需求,企业可能需要投入研发力量,持续改进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为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指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的机制与体制。

本文将从机制建设、模式选择和优势挖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机制建设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建设是校企合作的基础,包括政府、学校和企业三个主体的合作机制。

在政府方面,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提供专项拨款、设立奖励机制等,推动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在学校方面,应建立校企合作的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校企合作部门,负责合作项目的推进和管理工作。

在企业方面,应成立企业导师团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等,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和就业机会。

二、模式选择校企合作的模式多种多样,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模式。

目前常见的合作模式有“订单式”合作、“集团化”合作和“专业型”合作三种。

订单式合作是根据企业需求,聘请专业人员去企业中开展培训,以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

集团化合作是指由一家大型企业牵头,与多所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

专业型合作是指职业学校与一家或几家企业在特定领域开展专业化的合作,共同培养人才。

三、优势挖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具有许多优势,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资源优势和学校的教育优势,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首先,企业可以提供先进的生产设备、技术和管理理念,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其次,学校可以提供系统的教育培训,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满足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再次,校企合作可以增加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与融合,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模式。

最后,校企合作可以提高就业率,增加学生就业的竞争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持。

总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机制和体制。

通过加强机制建设、灵活选择合作模式和发挥优势,可以有效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和实施第三章扶持和保障第四章指导和监督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及其保障促进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主体举办并依法设立的全日制职业院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和开展职业教育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学校和企业为主体,校企协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共同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平等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可以在资源统筹与共享、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交流与培养、学生就业与创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开展校企合作。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校企合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将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应当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和工会、行业组织组成。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本构成及补偿机制构建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本构成及补偿机制构建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本构成及补偿机制构建作者:吴金铃来源:《教育与职业(下)》2020年第01期[摘要]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紧扣了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指明了新时代校企合作的发展方向。

校企合作中既要重视企业的“教育属性”,也要重视企业的“市场属性”。

文章分析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本构成及影响因素,从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多角度提出补偿机制的构建,推动校企合作长足发展。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本;产教融合型企业;成本补偿机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与现代经济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保障职业教育质量和特色的关键要素。

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提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需要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

尽管有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和推动,但是很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有效需求仍然不强,主要表现为参与的积极性不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投入成本大于有效收益,这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来说,有悖其经营理念,参与职业教育对企业来讲得不偿失。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就需在校企合作中,既重视校企合作的“教育属性”,也重视校企合作的“市场属性”,实现校企共赢。

一、相关研究概述国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要模式是现代学徒制,其中以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最为典型。

Williamson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归结为交易成本,它包括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决策成本和监督交易成本;Beicht U等对德国现代学徒制中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和效益进行了分析研究;Gambin L等对英国五个行业的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学徒培养的收益展开了深入研究。

国内对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成本的研究主要有冉云芳、石伟平等在对上海、浙江等67家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成本及收益构成;王红英、胡小红等在对企业参与高职教育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程培堽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交易成本范式进行了研究。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和实施第三章扶持和保障第四章指导和监督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及其保障促进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主体举办并依法设立的全日制职业院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和开展职业教育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学校和企业为主体,校企协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共同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平等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可以在资源统筹与共享、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交流与培养、学生就业与创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开展校企合作。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校企合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将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应当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和工会、行业组织组成。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收益分析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收益分析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收益分析当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面临两个严峻的现实问题:第一,尽管众多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持肯定态度,且有较强的参与意愿,但真正做出参与行为决策的企业却不多。

第二,已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企业,其参与深度却不尽如人意。

换句话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

从理论上讲,作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都会受到预期成本和收益的影响。

因此,对其成本和收益构成要素,成本和收益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影响路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和收益值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围绕上述问题,笔者通过深度个案访谈、团体焦点访谈、大规模访谈式问卷调查,并运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方法进行了深入的实证分析。

具体研究方法和步骤如下:首先,对60余家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访谈,收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行为的影响因素。

在此基础上,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建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行为影响因素的假设模型。

同时,通过对350余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以获取实证数据,运用AMOS结构方程分析方法对假设模型进行验证,以探索成本和收益因素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影响路径。

其次,基于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建构有风险和无风险状态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投资回报率模型、净收益现值模型和内部收益率模型,以及无风险状态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短期投资回报率模型、短期净收益现值模型和短期内部收益率模型。

同时,给出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成本和收益的具体测算公式。

第三,运用无风险状态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短期投资回报率模型、短期净收益现值模型和短期内部收益率模型,以及具体成本和收益测算公式对161家已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式问卷调查,并对其实际发生的短期投资回报率、短期净收益现值和短期内部收益率进行测算和分析。

第四,将企业基本特征、企业人力资源特征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特征依次纳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中,分析其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短期投资回报率、短期净收益现值和短期内部收益率的影响,以探究其背后的内在逻辑和规律。

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机制研究

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机制研究
中图分 类号 : G 7 1 0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0 0 1 — 7 5 1 8 ( 2 0 1 7 ) 2 1 — 0 0 4 4 — 0 4
《 国务 院关 于 加快 发 展 现 代 职业 教 育 的决 定 》
( 国发 [ 2 0 1 4 1 1 9号 ) 提 出研 究 制 定 促 进 校 企 合 作 办 学有 关法 规 和 激 励 政 策 , 建 立 健全 企 业 参 与 制度 , 支持企 业深度 参与校企 合作 。刘延 东副总理 2 0 1 6 年 1 2月 2日出席推 进职 业教 育现代 化座 谈会 , 并 发表 了题 为《 加快 推进 职业 教育 现代化 开创 我 国现代 职 业教 育 新局 面 》 的讲 话 , 提到 : 要 完善 促 进校 企合 作
企业 作 为微观 经济 主体 , 追 求利 润 是企 业 的生 存法则 。 从 企业 目标和本质 出发 , 有学者 以人力 资本 理 论 为基 础 , 运用 成 本 和 收益 , 分 析 企 业参 与 高 职 院校校企 合 作积极 性 各项 因素l 5 l 。投入 与产 出的 比 例 直接影 响着企业 参 与校企 合 作 的广 度 与深度 。 没
和 院校 之 间根据 自身规模 和 发展 状况 , 采 取 了不 同
的校企 合 作方式 l 2 l
不 管选 择 哪 种方 式 开 展 校企 合 作 。 都存在“ 剃 头挑 子一 头热 一头 冷 ” 的现象 f 3 _ 。 目前 , 企 业参 与 职
体制 机 制 、 形 式 内容 、 促 进措 施 和落 实要 求 , 健 全企 业参 与 校企 合 作 的成本 补偿 、 教 师 和企 业员 工 参与 校企 合作 的绩 效分 配 、 学 生 实 习和 学徒 培养 的劳动 保 障等 政策 l 1 I 。 深化 产教融合 、 校 企合作 的新形势下 ,

《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鲁教职发〔2018〕2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各高等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要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18年12月19日附件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规范和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传承工匠精神,培育齐鲁工匠,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根据《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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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本构成及补偿机制构建
1. 人力成本:企业需要投入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来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包括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教师以及培训师等,他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培训和教学工作。

3. 管理成本:为了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企业需要投入一定数量的管理成本,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人员的薪酬等。

关于补偿机制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 资金补偿:学校可以向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偿,以弥补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成本。

2. 税收优惠:政府可以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降低其成本压力。

3. 市场准入优先权:政府可以给予企业在相应领域的市场准入优先权,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和机会。

4. 专利权保护:政府可以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

5. 教育资源共享:政府可以推动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通过共享教师、教材和教学设备等资源,降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本。

需要强调的是,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补偿机制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

学校可以通过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训服务,满足企业的需求,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企业也可以通过提供实习机会和就业机会等方式,回报学校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通过上述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本构成和补偿机制构建的介绍,可以看出这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学校和企业共同合作,形成合力,以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

只有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学校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真正实现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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