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查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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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查验标准

承接查验标准

各专业组按照承接查验计划安排,对房屋主体结构、铺位、公共

配套设施(水、电、机电设备、消防设施、道路、管线等)进行现场

查验,并填写相关记录;查验采用观察和使用、试验的方法进行。承接查验的内容包括:

1.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

2.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包括强电系统、电梯系统、安全防

范系统、消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空调各系统、给

排水系统、绿化工程等);

3.钥匙的承接查验;

1.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1.1.查验范围

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等。房屋本体包括:地基基础、梁、柱、板主体、顶棚、墙面、楼地面、门窗、楼梯、扶手,卫生间供水、排污管道、地漏、卫生洁具等。公共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天台、屋面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商场路灯、绿化、商场道路、垃圾箱(房)、车库、检查井和化粪池、明暗沟、踏步、台阶、水池、水箱、景观、雕塑和文化娱乐设施等。

1.2.检测查验要求及方法

1.2.1.地基基础查验

1.2.1.1.地基基础沉降不得引起墙体和上部结构的开裂或其他结构及相邻房

屋的损坏。

1.2.1.2.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梁、柱、板等主体查验

1.2.2.1.无变形、弓凸、剥落、开裂、倾斜、移位和非收缩性裂缝。

1.2.2.2.无钢筋外露。

1.2.2.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外立面检查

1.2.3.1.房屋墙体露出地面部分无倾斜、无移位、无裂缝和无扭曲等。

1.2.3.2.散水坡:无塌陷、无断裂和无分裂;面层平整,无脱皮;无倒泛水、

积水现象。

1.2.3.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2.4.天台:

1.2.4.1.屋面隔热层、防水层;板端缝、伸缩缝油膏紧贴;隔热板、防水层

表面无裂缝。

1.2.4.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

查孔。

1.2.4.3.阳台及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出水口、檐口、泛水、天沟、变形缝、压顶、

落水管、烟管与屋面的连接等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1.2.4.4.天台护栏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

1.2.4.5.按设计要求检查、观察检查。

1.2.5.顶棚的查验

1.2.5.1.抹灰面平整,面层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

1.2.5.2.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2.6.墙面的查验

1.2.6.1.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爆灰、裂缝和起泡等缺陷。(允许偏

差值4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2.6.2.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1)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2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值3mm。用2m托线板检查。

(3)接缝、压条平直度允许偏差值2-3mm。拉5m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检

查。

(4)压条间距允许偏差值2mm。用尺检查。

(5)接缝高低允许偏差值。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接缝宽度允许偏差值±。用尺检查。

(7)涂料、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掉粉、起皮、漏刷、透底、反碱、咬

色、流坠、疙瘩等现象。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8)裱糊工程:壁纸、墙布必须粘贴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

鼓、裂缝。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不得有漏贴、补贴和脱

层现象。各幅拼接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

(查验方法:距墙面处正视,不显拼缝,观察检查。)

(9)外墙面: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 无裂纹,无霉

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0)玻璃隔墙墙面:安装必须牢固,玻璃胶垫的安装应正确。表面应色泽一

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接缝处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

划痕。勾缝密实、均匀顺直、深浅一致。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2.7.楼、地面的查验

1.2.7.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贴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

皮和起砂等缺陷。面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

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1)查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用坡度尺检查、观察检查。

1.2.7.2.水泥砂浆地面: 抹灰平整,压光均匀,无空鼓、无裂纹、无起泡等。

(1)查验方法:允许偏差值4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观察检查。

1.2.7.3.陶瓷地砖、水泥花砖面层:表面平整,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1)查验方法:高度差允许偏差值1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查验方法:直线度允许偏差值3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2.7.4.大理石、花岗岩: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1)查验方法:高度差允许偏差值。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查验方法:直线度允许偏差值2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查验方法:观察、脚踩检查。

1.2.7.5.卫生间、阳台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

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1)查验方法:泼水检查、用坡度尺检查、观察检查。

1.2.8.门窗的查验

1.2.8.1.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

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1.2.8.2.门窗安装后外观质量应表面清洁。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涂膜

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1.2.8.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2.9.楼梯、扶手的查验

1.2.9.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

载;

1.2.9.2.栏杆高度不应小于,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

过;

1.2.9.3.栏杆离地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应留空;

1.2.9.4.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1.2.10.卫生间的查验

1.2.10.1.供水设备查验

(1)安装牢固,管道、阀门完好无损,无渗漏水、无锈迹。

(2)管道接口无渗水。

(3)龙头、水阀:流水畅通,接头处无漏水。

1.2.10.2.排水设备:

(1)安装牢固,外观完好无损,配件齐全。

(2)铸铁管:无渗漏水,表面无锈迹、无裂纹、面层油漆均匀。

(3)地漏:安装稳固,管缝密实、无堵塞,排水通畅。

1.2.10.3.卫生洁具

(1)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措施必须

符合要求。

(2)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3)卫生间的排污管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米,并不应使用陶瓷管。

(4)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

活,面层无污渍和刮花痕迹。

1.2.11.公共设施查验要求:

1.2.11.1.路灯:

(1)灯具安装牢固,配件齐全,灯罩无损伤,灯泡照明正常。

(2)灯柱安装牢固,外面油漆均匀,无损伤和刮花。

(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11.2.商场道路:

(1)道路面平整,无积水、无起砂、无空鼓、无损伤。

(2)道路沿砌筑整齐,灰缝饱满,无损伤。

(3)块料面层:拼砌整齐,平整稳固,块料面无裂纹、无缺棱掉角

(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11.3.岗亭:

(1)铝材和不锈钢类:安装牢固,配件齐全,型材面无损伤,玻璃无污渍。

(2)电动道闸:安装牢固,配件齐全,开启自如,道闸栏无损伤。

(3)停车场:路面平整、无起砂、无起鼓、无裂纹。车道标识,入口出口标

识清楚,油漆均匀。

(4)车场照明:配套齐全,灯具完好无损,开关灵活,照明正常。

(5)车场排水系统:应设有专门排水沟。

(6)车场排风系统:应设有专门排风系统。

1.2.11.4.检查井、化粪池:

(1)池内无垃圾杂物,进排水畅通,池壁无裂痕。

(2)检查井和化粪池进出水高度差不小于5厘米,立管与粪池之间的连接管

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两个弯。井盖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2.强电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2.1.查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如下设备设施:

2.1.1.变配电室设备设施。

2.1.2.空调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2.1.

3.给排水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2.1.4.消防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2.1.5.安全防范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2.1.6.照明系统设备、设施。

2.1.7.办公用电系统设备、设施。

2.1.8.电梯系统供电设备、设施。

2.2.查验组织

2.2.1.系统查验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完成各系统的自检,并提交自检报告后进

行。

2.2.2.各系统查验工作完成后,由物业将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并分别报送各有

关单位。由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由开发商组织开展完善与维修工作,完善、维修工作结束,由物业将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各有关单位。

2.3.设备、设施查验内容与要求

2.3.1.高压柜及直流屏

2.3.1.1.高压柜检查内容

(1)检查设备规格是否符合设计图纸;

(2)检查一次接线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图纸;

(3)检查二次回路和接线是否符合厂家图纸;

(4)设备标号、电力电缆、操作电缆标号是否齐全;

(5)高压柜机械连锁、电气连锁应动作准确、可靠;

(6)检查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装置齐全,并动作灵活可靠;

(7)柜内控制电缆的位置不应妨碍手车的进出,并应牢固;

2.3.1.2.高压开关的检查

(1)真空开关的检查内容:真空断路器应固定牢靠,外表整洁完整;电气连

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真空断路器与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点无电弧烧痕,灭弧室

真空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绝缘部件、瓷件应完整无损;

(2)六氟化硫开关检查内容:开关应安装牢固可靠,外壳清洁完整,电气连

接应可靠,接触良好;开关及传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

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及电气闭锁应动作正确可靠。支架及接地引线

应无锈蚀和损伤;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应符合规定;电气回路

传动正确;六氟化硫气体漏气率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3)分段安排停电:进行全面检查、清扫、紧固、查线;

2.3.1.3.直流屏检查内容

(1)对直流屏电池进行检查,电池布线排列应整齐,极性标志清晰、正确;

(2)电池编号应正确,外壳清洁、液面正常;

(3)电池组的绝缘应良好,绝缘电阻应不小于MΩ;

(4)直流屏交流电源互投功能应正常;

(5)直流屏内各接线标志应齐全、清晰;

(6)直流回路与交流回路应有明显区别。

2.3.2.变压器

2.3.2.1.干式变压器检查内容

(1)检查名牌数据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通风及温控系统工作正常;

(3)组织停电全面检查紧固;

(4)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与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点直接连接,干式变压

器的支架或外壳应接地;

(5)新安装的变压器应进行5次空载全电压冲击合闸实验无异常情况;

(6)变压器试验合格后,应空载运行24小时。

2.3.2.2.变压器检查方法

(1)变压器冲击合闸试验,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少于10min,励磁涌流

不应引起保护装置的误动。

2.3.3.低压盘

2.3.3.1.低压盘检查内容

(1)检查设备规格是否符合设计图纸;

(2)检查一次接线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绝缘电阻值应大于MΩ;

(3)检查二次回路和接线是否符合厂家图纸,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 MΩ;

(4)设备标号、电力电缆、开关标识、操作电缆标号是否齐全;

(5)分段安排停电:进行全面检查、清扫、紧固、查线;

(6)检查低压连络开关与主进开关自投自复是否正常;

(7)分段母线相序应一致;

(8)对电容器柜柜进行检查:电容器接线应正确,保护回路应完整,电容器

外壳应无变形或渗漏油现象,端子连接牢固,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

符合设计规定,放电回路完整且操作灵活,电容器外壳及构架的接地应

可靠;

(9)填写低压配线供电情况表;

2.3.3.2.低压盘主要检查方法

(1)使用500V绝缘摇表摇测一次接线系统及二次回路和接线;

(2)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 MΩ时,用2500V

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 MΩ时,

用10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3)检查低压连络与主进开关自投自复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4)分段母线相序可使用相序仪或万用表进行测试;

2.3.4.地下电缆室

2.3.4.1.检查电缆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敷设应排列整齐,无机械损

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齐全;

2.3.4.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

2.3.4.3.检查有无未封堵空洞;

2.3.4.4.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杂物,盖好盖板;

2.3.4.5.检查有无渗漏、积水;

2.3.4.6.检查有无消防报警设施;

2.3.4.7.检查电缆桥架安装应牢固,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2.3.4.8.检查地下电缆室照明是否正常,并且应安装应急照明设备;

2.3.5.其他

2.3.5.1.检查专用工具(高压安全用具应具有相关部门检测合格证)、操作手

柄、小车联锁及钥匙齐全;

2.3.5.2.高低压柜绝缘垫应整洁完好,并具有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2.3.5.3.检查房屋、土建结构;有无渗漏和未封堵空洞;

2.3.5.4.检查配电室消防报警是否灵敏;

2.3.5.5.照明及通风系统检查正常;

2.3.5.6.配电室应安装与实际设备相符合的模拟屏;

2.3.5.7.配电室应按照相关规定开通直拨电话一部;

2.3.5.8.配电室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

2.3.6.公用动力设备供电系统

2.3.6.1.检查内容

(1)盘、柜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盘、柜漆层应完好,清洁整齐;

(2)盘、柜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固;

(3)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符合要求;

(4)抽屉式开关柜在推入或拉出时应灵活,机械闭锁可靠,照明装置齐全;

(5)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2.3.6.2.检查方法

(1)盘、柜的固定应牢固;

(2)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与图纸相对应;

(3)在停电情况下或将开关柜抽屉置于试验位置进行分合闸联锁试验;

(4)对于互投或其他功能的配电箱柜进行空载通电试验,互投功能自投自复

应正常;

2.3.7.各盘、箱、柜电源

2.3.7.1.一般要求:

(1)盘、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

门和框架的接地应用裸编织铜网带连接,且有标识;

(2)盘、箱、柜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措施;

(3)盘、箱、柜安装应牢固,封闭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装位置应便

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4)盘、箱、柜面的指示灯、操作按钮应安装牢固、无破损,标识应清晰、

坚固、准确;

(5)盘、箱、柜内应有一、二次系统原理图,并安装牢固;

(6)主、备电源在上级低压盘上的开关编号清晰准确,供电电缆应挂标识牌;

(7)一、二次回路接线整齐、牢固,宜采用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

配线回路导线均应标明回路编号、排列整齐、避免交叉,编号应正确、

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并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

力。采用插接式端子的,不同截面的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

(8)按图施工,接线正确,功能正常,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

2.3.7.2.查验方法:

(1)测量盘、箱、柜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2)检查各部位连接点无松脱、锈蚀、烧伤、过热等异常现象;

(3)拉合各级开关,检查负荷运行情况应正常,标识应与竣工图纸相符;

(4)试验电源互投装置、控制按钮等功能应正常;

(5)对盘、箱、柜进行设备登记,记录电缆截面、路由及大约长度参数,登

记电气元件参数及数量;

(6)检查制造厂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文件: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书、

安装图纸,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7)主供电源在低压盘上开关编号;

(8)备用电源在低压盘上开关编号;

(9)电源互投的条件及有无优先(作自投及复归检查)。

2.3.8.电动机

2.3.8.1.一般要求:

(1)电动机性能应符合周围工作环境的要求,铭牌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动机应安装在牢固的机座上,机座周围应有适当的通道,并应保持干

燥清洁;

(3)电动机外壳应有可靠接线装置,电源线应安装牢固并有保护套管;

(4)电动机运行声音正常、电流正常、温度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2.3.8.2.查验方法:

(1)外观检查:电机安装牢固,螺栓及防松零件齐全。接线盒盖应密封良好,

机壳应清洁无可燃物和其它杂物,手动盘车正常,风扇转动良好无破损;

(2)电动机应在空载情况下做第一次启动,空载运行时间应为2小时,并记

录空载电流;

(3)电动机试运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旋转方向符合要求,无异常声音;

各部位温度不应超过产品的技术条件的规定;带负荷启动,检查运行参

数符合产品及设计要求;

(4)对电动机进行登记,记录铭牌参数;

(5)检查制造厂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文件: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书、

安装图纸,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2.3.9.公用区照明及动力供电系统

2.3.9.1.封闭母线:

(1)一般要求:

a)封闭母线应标志清晰、外观完好无变形;

b)封闭母线外壳接地线连接完好牢固;

c)封闭母线与低压柜连接处固定牢固,绝缘处理应完好无破损;

d)封闭母线水平与垂直固定支架应牢固完好,弹簧等伸缩装置完好;

e)封闭母线每段连接应完好、无松脱现象。

(2)查验方法:

a)进行母线外观检查;

b)悬挂式母线的吊钩应有调整螺栓,固定点间距不大于3米;

c)封闭母线端头应装有封闭罩;

d)各段母线的外壳连接应可拆卸,外壳之间应有跨接线,并应接地可靠;

e)供电电源在低压盘上开关编号;

f)电源电缆截面、路由及大约长度参数登录;

g)插接箱数量、设备规格、运行电流登录;

h)插接母线接头位置及数量登录;

i)检查制造厂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文件: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书、

安装图纸,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2.3.9.2.电缆桥架:

(1)一般要求:

金属电缆桥架及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金属电缆桥架及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b)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

积不小于4mm2;

c)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

放松螺帽或放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d)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3m,垂直安装的支

架间距不大于2m。

(2)查验方法:

a)进行电缆桥架全部外观检查;

b)检查接地线与干线连接情况;

c)检查支架与吊架间距及安装牢固程度;

d)检查桥架安装排列整齐、横平竖直、盖板齐全;

e)路由及电缆数量、走向是否符合设计;

f)桥架吊架牢靠、接地线齐全。

2.3.9.3.各盘、箱、柜电源

(1)一般要求:

a)盘、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

门和框架的接地应用裸编织铜网带连接,且有标识。

b)盘、箱、柜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措施。

c)盘、箱、柜安装应牢固,封闭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装位置应便

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d)盘、箱、柜面的指示灯、操作按钮应安装牢固、无破损,标识应清晰、

坚固、准确。

e)盘、箱、柜内应有一、二次系统原理图,并安装牢固。

f)主、备电源在上级低压盘上的开关编号清晰准确,供电电缆应挂标识牌。

g)一、二次回路接线整齐、牢固,宜采用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

配线回路导线均应标明回路编号、排列整齐、避免交叉,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并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采用插接式端子的,不同截面的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

h)按图施工,接线正确,功能正常,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

(2)查验方法:

a)测量盘、箱、柜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b)检查各部位连接点无松脱、锈蚀、烧伤、过热等异常现象。

c)拉合各级开关,检查负荷运行情况应正常,标识应与竣工图纸相符。

d)试验电源互投装置、控制按钮等功能应正常。

e)对盘、箱、柜进行设备登记,记录电缆截面、路由及大约长度参数,登

记电气元件参数及数量。

f)检查制造厂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文件: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书、

安装图纸,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g)主供电源在低压盘上开关编号;

h)备用电源在低压盘上开关编号;

i)电源互投的条件及有无优先;(作自投及复归检查;)

2.3.9.4.电气照明装置(灯具、插座、开关等)

(1)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303—2002《电气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查验方法:

a)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

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插座接线顺序正确,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

正常。

b)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24小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

且每2小时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c)检查制造厂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文件: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书、

安装图纸,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2.3.9.5.各层配电小室

(1)检查接线系统、配电箱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2)登录室内配电箱清单;

(3)登录有无串层供电情况;

2.3.10.电气系统注意事项

2.3.10.1.各个电气控制系统的原理图、接线图及线路的管线表要有一套完整

的竣工图纸。

2.3.10.2.复杂的系统电气资料和说明书,保护电气设备的数据及设定值,有

必要的设备应做模似保护试验。

2.3.10.3.施工单位要讲明各个电气控制开关所控制的范围,在开关上标明用

途,并实际操作运行,直至正常工作。

2.3.10.4.查验人员要检查各系统的接线是否牢固,线号应清楚、齐全。

2.3.10.5.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中,难免由于设计不周,造成在施工中设备安

装位置以及电气原理图,所采取的治商变更修改等,要和查验人员讲明,

并在竣工图纸上标清注明,以便日后维护。

有些特殊系统,由厂家随设备带来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施工单位要移交清楚。

3.电梯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

3.1.查验范围

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电梯设备设施,包括竣工查验资料及电梯机房、电梯轿厢、电梯井道、电梯底坑等部位的机械装置和电气装置。

3.2.查验组织

3.2.1.成立电梯验收组,按查验内容及方法进行详细检查。

3.2.2.查验人员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相关电梯承接查验表中。

3.2.3.查验组负责人将电梯承接查验表中的问题汇总。

3.2.

4.查验人员按查验组负责人的安排跟踪、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3.3.查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3.3.1.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设备检查及试运行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

3.3.2.电梯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3.2.1.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装置

电梯必须装有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装置,且各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上极限开关

上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它必须在柱塞接触到其缓冲制停装置之前动作,且柱塞处于缓冲制停区时保持动作状态。

(6)机房、滑轮间(如果有)、轿厢、底坑停止装置

位于轿厢、机房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7)液压油温升保护装置

当液压油达到产品设计温度时,温升保护装置必须动作,使液压电梯停止运行。

(8)移动轿厢的装置

在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移动轿厢的装置必须能移动轿厢上行或下行,且下行时还必须装设防止顶升机构与轿厢运动相脱离的装置。

(9)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a)限速器(如果有)张紧开关;

b)液压缓冲器(如果有)复位开关;

c)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d)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e)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10)限速器(安全绳)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限速器(安全绳)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

电梯停止运行。

3.3.2.2.联动试验时轿厢载荷及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液压电梯额定载重量与轿厢最大有效面积符合表的规定时,轿厢应载有

均匀分布的额定重载量;当液压电梯额定载重量小于表规定的轿厢最大有

效面积对应的载重量时,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的液压电梯额定载

重量,但该载荷不应超过表规定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对应的额定载重量;

表额定载重量与轿厢最大有效面积之间关系

(2)对瞬间式安全钳,轿厢应以额定速度下行;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以检

修速度下行。

(3)当装有限速器安全钳时,使下行阀保持开启状态(直到钢丝绳松弛为止)

的同时,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当装有安全绳安全钳时,使下行阀保持开启状态(直到钢丝绳松弛为止)

的同时,人为使安全绳机械动作,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物业承接查验标准(附全套表格)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物业承接查验标准(附全套表格) 目录 1室内专业部分查验标准(给排水设施) (1) 2室内专有部分查验标准(天然气、暖气设施) (5) 3室内专有部分查验标准(土建部分) (6) 4室内专有部分查验标准(电气设施) (8) 5 楼内共有部分查验标准(给排水、水暖、消防设施) (9) 6楼内共有部分查验标准(土建部分) (10) 7楼内共有部分查验标准(电气系统) (11) 8地下室共有部分查验标准(给水系统) (15) 9地下室共有部分查验标准(污水泵排污系统) (18) 10地下室共有部分查验标准(通风系统) (19) 11地下室共有部分查验标准(采暖系统) (20) 12地下室共有部分查验标准(消防水系统) (21) 13 消防报警系统现场查验记录 (24) 1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现场查验记录 (28) 15 电子巡更系统现场查验记录 (31) 16 停车库(场)系统现场查验记录 (32) 17楼宇对讲系统现场查验记录 (34) 18 入侵报警系统现场查验记录 (36) 19 出入口系统现场查验记录 (40) 20地下室共有部分查验记录(车库系统) (42) 21电气设施设备查验记录(变配电设备) (43) 22 电梯检查验收记录表 (50) 23楼外共有部分查验记录(给排水系统) (54) 24楼外共有部分查验记录(采暖系统) (56) 25楼外共有部分查验记录(土建部分) (57)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1室内专业部分查验记录(给排水设施) 初验□复验□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承接查验内容及查验措施

承接查验容、要求及方法 一、图纸资料交接 要求:咨询请点图纸资料数量,交接双方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 要求: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由物业公司统一记录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记录表》,查验工作完成后,参加查验人员签字确认,物业公司将《设施设备接管查验记录表》分别报送各有关单位,由建设单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单位确认整改完成,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物业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报送有关单位。 (一)查验围 房屋本体包括:地基基础、梁、柱、板主体、顶棚、墙面、楼地面、门窗、楼梯、扶手、卫生间供水、排污管道、地漏等。公共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天台、屋面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园区路灯、绿化、园区道路、垃圾箱(房)、车库、检查井和化粪池、明暗沟、踏步、台阶、水箱、景观和文化娱乐设施等。(二)检测查验方法 1、地基基础查验 (1)地基基础沉降不得引起墙体和上部结构的开裂或其他结构及相邻房屋的损坏; (2)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2、梁、柱、板等主体查验 (1)无变形、弓凸、剥落、开裂、倾斜、移位和非收缩性裂缝;

(2)无钢筋外露; (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3、外立面检查 (1)房屋墙体露出地面部分无倾斜、无移位、无裂缝和无扭曲等; (2)散水坡:无塌陷、无断裂和无分裂;面层平整,无脱皮;无倒泛水、积水现象; (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4、天台 (1)屋面隔热层、防水层;板端缝、伸缩缝油膏紧贴;隔热板、防水层表面无裂缝; (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查孔;(3)阳台及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出水口、檐口、泛水、天沟、变形缝、压顶、落水管、烟管与屋面的连接等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4)天台护栏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 (5)屋面避雷设施按设计要求检查。 5、顶棚的查验 (1)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 (2)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6、墙面的查验 (1)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爆灰、裂缝和起泡等缺陷;(允许偏差值4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3)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2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值3mm,用2m托线板检查; (5)接缝、压条平直度允许偏差值2-3mm,拉5m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检查; (6)压条间距允许偏差值2mm,用尺检查; (7)接缝高低允许偏差值0.5mm,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8)接缝宽度允许偏差值±0.5mm,用尺检查; (9)涂料、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掉粉、起皮、漏刷、透底、反碱、咬色、流坠、疙瘩等现象(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10)外墙面: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7、楼、地面的查验 (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贴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面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查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用坡度尺检查、观察检查; (2)水泥砂浆地面:抹灰平整,压光均匀,无空鼓、无裂纹、无起泡等; 查验方法:允许偏差值4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观察检查;

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及标准

剑腾三期项目-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查验标准 序号查验内容和标准 一、防水现场查验的内容、标准与方法 1、房屋防水工程查验: 1)对房顶、外墙的查验,宜在雨天或雨后进行观察,若有渗漏部位,划出标记,做好记录; 2)对卷材、涂膜防水层,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缝、翘边、龟裂、剥落、腐烂、积水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发现前述现象,宜在雨后观察或蓄水检查防水层大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渗漏情况; 3)对钢性防水层,宜直接观察有否开裂、起砂、酥松、起壳;密封材料剥落等;排气管、女儿墙等部位防水层破损等现状,宜在雨后观察或蓄水检查防水层大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渗漏情况; 4)对瓦件,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纹;瓦面、接缝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宜在雨后观察瓦件及细部节点部位渗漏情况; 5)对清水、抹灰、面砖与板材等墙面,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缝、接缝、空鼓、剥落、酥松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宜在雨后观察和淋水检查墙面及细1 部节点部位渗漏现象; 6)对厕浴间及楼地面,宜直接观察有否裂缝、积水、空鼓及细部节点不诶损坏等现状,并宜在蓄水后检查楼地面、厕浴间墙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有无渗漏7)对地下室墙地面、顶板,宜观察有否裂缝、蜂窝、麻面及细部节点部位损坏等现状,对现有慢渗或渗漏水点不明显的部位,宜辅以撒水泥粉来确定漏8)卷材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9)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涂层无裂缝、皱折、流淌、鼓泡和露胎体现象; 10)钢性防水层表面应平整、压光,不起砂,不起皮,无开裂;分隔缝应平直,位置正确; 11)加空屋面查隔热制品的质量无断裂和露筋等缺陷,蓄水屋面蓄水至规定高度查有无渗漏现象,种植屋面挡墙泄水孔的留设需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 2、地下建筑防水工程查验 1)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防水混凝土应密实,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密实、平整、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卷材接缝应粘结牢固、封闭严密,防水层不得有损伤、空鼓、皱折等缺陷; 2 5)涂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塑料板防水层应铺设牢固、平整,搭接焊缝严密,不得有焊穿、下垂、绷紧现象; 7)金属板防水层焊缝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针状气孔等缺陷;保护涂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8)变形缝、施工缝、后绕带、穿墙管道等防水构适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门窗的查验内容、标准与查验方法 1、查验基本项 门窗安装牢固,配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开关灵活,官迷严密、无倒翘;玻璃表面洁净,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内层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门木窗的查验 1)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2)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3)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4)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该填充保温材料。查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查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3、金属门窗的查验 1)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2)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3)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4)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塑料门窗的查验 1 1)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3)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4)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特种门的查验 1)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2)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查验方法: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查验; 3)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查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4)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查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6、门窗玻璃的查验 1)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3)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4)门窗玻璃安装如单块玻璃大于1.5㎡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三、吊顶的查验内容、标准与查验方法 1、查验基本项 吊顶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平直、宽窄一致;饰面板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位置合理、美观,交接吻合、严密;金属吊顶、龙骨的接缝均匀一致,角鏠吻合,表面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饰面材料选安全玻璃或有可靠安 2、暗龙骨吊顶的查验 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1 2)饰面板上的灯具、感烟探测器、洒水喷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3)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鏠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3、明龙骨吊顶的查验。查验内容与暗龙骨吊灯的查验内容(1)、(2)款相同,不同的是,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 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4、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四、轻质隔墙的查验内容、标准与查验方法 1、查验基本项 轻质隔墙的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2、板材隔墙的查验 1)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纹或缺损; 2)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查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承接查验标准资料

承接查验标准 一、承接查验条件 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下列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毕,能够正常使用; (四)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 二、承接查验内容 (一)基础资料: 1、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小区规划详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绿化 平面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文本; 4、供水合同; 5、供电协议书; 6、供气协议书; 7、供热协议; 8、消防设施合格证; 9、电梯准用证; 10、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和设备保修 卡、保修协议; 11、业主购房合同文本; 12、维修基金交纳明细; 1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文件、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资 料。 (二)房屋本体: 1、房屋部位:包括屋顶、外墙面、内墙面、地面、厨房、卫生间、楼地面 和楼道等。 2、房屋设施设备:包括各种管线、表具、电器设备及有关设施设备。

(三)共用配套设施设备: 1、共用配套设施:道路、绿化、雕塑小品、路灯、检查井、化粪井、机动 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棚、信报箱、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会馆和消防等 设施。 2、共用配套设备: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楼宇自控、电梯、水箱和水泵 等设备。 三、承接查验程序 (一)书面通知验收。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上述条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工作。其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情况,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二)成立验收小组。承接查验前成立由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的验收小组,根据工程竣工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承接查验的相关工作。(三)移交基础资料。验收小组应当对基础资料进行查验。资料完整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不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移交的时间和明细,待资料齐全后办理交接手续。 (四)查验房屋及设施设备。验收小组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承接查验标准逐项对验收内容进行查验,并作好查验记录。对符合接管标准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接管。 (五)限期组织修复。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承诺修复的时间、责任部门和修复达到的标准。其中,对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限期进行修复;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可行自行修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修复,委托修复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 (六)签订承接查验文件。验收小组对验收内容逐项验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签订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文件。 承接查验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验收的内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修复责任和参加验收的人员、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并附移交的基础资料明细。 (七)资料保管。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承接查验手续后,应当将基础资料、承接查验文件由物业管理管理企业妥善保管。 四、承接后维修责任

第章-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第章-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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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物业承接查验分为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和物业管理机构更迭时的承接查验两种类型,前者发生在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后者发生在业主大会或产权单位向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的过程中。物业的承接查验是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必不可少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工作今后能否正常进行,以及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责任的确定。 第一节新建物业承接查验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于业主人住之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的主体、目的、性质等不尽相同,但是它们的中心环节都是质量验收。为了将物业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降到最低程度,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参与竣工验收,为承接查验工作打下基础。 一、物业承接查验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区别 物业承接查验是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再检验。而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具体而言,物业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有以下三个不同。 1.目的不同 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认物业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能否交付使用,取得进入物业产品市场的资格。物业承接查验目的主要在于分清各方责任,维护各方利益,减少矛盾和纠纷,以利于业主使用和物业管理顺利进行。 2.参与主体不同 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将建设的物业项目交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物业承接查验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业主参与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的。 3.对象不同 工程竣工验收是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物业承接查验是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接管查验。 二、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和原则 (一)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 物业承接查验的依据分为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其中物业承接查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接查验的内容与标准主要依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该办法制定的实施细则。 物业承接查验的合同依据,根据物业的不同情况有所区别,主要原则是不应超出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范围与内容。对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其交接双方是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承接查验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所进行的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1)《物业管理条例》; (2)《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3)物业买卖合同; (4)临时管理规约;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房屋承接查验标准 [承接查验标准及资料]

房屋承接查验标准 [承接查验标准及资料] 承接查验标准一、承接查验条件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下列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毕,能够正常使用; (四)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 二、承接查验内容(一)基础资料: 1、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小区规划详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绿化平面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文本;

4、供水合同; 5、供电协议书; 6、供气协议书; 7、供热协议; 8、消防设施合格证; 9、电梯准用证; 10、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和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11、业主购房合同文本; 12、维修基金交纳明细; 1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文件、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二)房屋本体: 1、房屋部位:包括屋顶、外墙面、内墙面、地面、厨房、卫生间、楼地面和楼道等。 2、房屋设施设备:包括各种管线、表具、电器设备及有关设施设备。 (三)共用配套设施设备: 1、共用配套设施:道路、绿化、雕塑小品、路灯、检查井、化粪井、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棚、信报箱、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会馆和消防等设施。 2、共用配套设备: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楼宇自控、电梯、水箱和水泵等设备。 三、承接查验程序(一)书面通知验收。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上述条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工作。其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情况,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二)成立验收小组。承接查验前成立由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的验收小组,根据工程竣工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承接查验的相关工作。 (三)移交基础资料。验收小组应当对基础资料进行查验。资料完整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不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移交的时间和明细,待资料齐全后办理交接手续。

公共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标准

公共设备设施承接查验标准 1.0目的 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交付标准,提升品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参与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商品房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交付前的查验工作。 3.0职责 3.1项目公司负责对查验的整改项目在交付前进行整改。 3.2项目物业部参与交付查验,跟踪整改项的落实情况。 3.3房地总公司负责交付查验标准的制订。 4.0查验标准 4.1基础设施 4.1.1房屋墙体路出地面部分无倾斜、移位、裂缝、扭曲等。 4.1.2散水坡 (1)无下陷、断裂,与墙体分裂; (2)面层平整,无脱层; (3)无倒泛水现象。 4.2 天台 4.2.1屋面隔热层、防水层:极端缝、伸缩缝油膏紧贴;隔热板、防水层表面 无裂缝。 4.2.2天沟、落水口畅通,管道完好。 4.2.3天面扶栏: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

4.3公用天线 配件齐全,安装到每家每户,收视效果良好。 4.4屋面避雷设施 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牢固可靠。 4.5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箱) 4.5.1消防栓:油漆均匀、无少刷、漏刷现象;阀门完好、无渗漏水。 4.5.2消防箱:消防管、消防带等配套齐全;箱门上标识清楚,箱门玻璃安装 牢固,门锁开启自如。 4.6小区路灯 4.6.1按设计要求安装。 4.6.2灯具安装牢固,配件齐全,灯罩无损伤,灯泡照明正常。 4.6.3灯柱安装牢固、柱面油漆均匀,无损伤和乱花。 4.7绿化 4.7.1按设计要求种植花草树木,对照绿化设计图纸,不缺株少苗,无改品种, 成活率达98%以上、无病虫害发生,无绿化死角,无杂草丛生,绿地纯度98%。 4.7.2绿化用水:绿化水管布局合理,阀门开关距离四周不超过100米,布局 覆盖率100%,阀门开关灵活、无漏水,安装稳固、无摇晃。 4.8小区道路 4.8.1道路面平整,无起砂,无空鼓,无损伤。 4.8.2路沿砌筑整齐,灰缝饱满,无损伤。 4.8.3块料面层:拼砌整齐,平整稳固,快料面无裂纹、无缺棱掉角。 4.8.4路牌标识清楚,地面线条顺直。 4.9垃圾池

万科承接查验手册范本

万科物业新项目承接查验操作手册【免费下载】 本手册物业承接验收是指在物业正式接管项目之前,地产、物业联合组成房屋承接验收小组,对房屋建造质量、使用功能、管理资料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 物业承接验收是物业管理进入实质操作阶段的第一步、是协助地产梳理项目遗留问题点、把握施工质量的重要关口,同时,物业承接验收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重要制度之一,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项目业主各自的责任,避免物业服务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物业服务纠纷,进而影响到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影响到地产的质量口碑,造成不必要的品牌损失。2011年1月1日起,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正式生效实施,前期介入组综合公司多年经验、例行做法、现行国家规、规程、标准等结合《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要求梳理编制本手册,期待对我们新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有所帮助。 期待各位在实践中提供宝贵意见,方便我们持续调整、丰富本手册的容,。 万科物业新项目片区前期介入组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1.物业承接查验总体要求 (03) 2.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原则 (03) 3.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 (04) 4.物业承接查验安全底线标准 (05) 第二部分 1.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准备 (06) 1.1.物业资料的承接查验 (07) 1.2.物业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 (08) 2.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 (09) 3.供配电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13) 4.电梯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20) 5.安防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24) 6.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30) 7.楼宇自控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37) 8.综合布线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44) 9.空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46) 10.给排水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58) 11.钥匙承接查验 (61) 12.绿化园林建筑工程承接查验 (62) 13.绿化园林植物工程承接查验 (64) 第一部分 1.物业承接查验总体要求 规公司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集付后 能安全、正常地投入使用,规避重大安全风险或严重影响客户安全使用的情况。 2.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原则 2.1.新建项目在房屋集付前都必须进行共用部位承接查验,并确保共用部位能在完好无损、功能齐备、达到安全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完整移交。

承接查验标准与资料

一、承接查验条件 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下列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绿化和卫生等设施设备建设完毕,能够正常使用; (四)电梯取得准用证、二次供水和消防设施取得合格证书。 二、承接查验内容 (一)基础资料: 1、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小区规划详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绿化 平面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文本; 4、供水合同; 5、供电协议书; 6、供气协议书; 7、供热协议; 8、消防设施合格证; 9、电梯准用证; 10、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和设备保修卡、 保修协议; 11、业主购房合同文本; 12、维修基金交纳明细; 1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文件、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二)房屋本体: 1、房屋部位:包括屋顶、外墙面、内墙面、地面、厨房、卫生间、楼地面 和楼道等。 2、房屋设施设备:包括各种管线、表具、电器设备及有关设施设备。

(三)共用配套设施设备: 1、共用配套设施:道路、绿化、雕塑小品、路灯、检查井、化粪井、机动 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棚、信报箱、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会馆和消防等 设施。 2、共用配套设备: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楼宇自控、电梯、水箱和水泵 等设备。 三、承接查验程序 (一)书面通知验收。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上述条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工作。其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情况,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二)成立验收小组。承接查验前成立由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的验收小组,根据工程竣工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承接查验的相关工作。(三)移交基础资料。验收小组应当对基础资料进行查验。资料完整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不齐全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移交的时间和明细,待资料齐全后办理交接手续。 (四)查验房屋及设施设备。验收小组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承接查验标准逐项对验收内容进行查验,并作好查验记录。对符合接管标准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接管。 (五)限期组织修复。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承诺修复的时间、责任部门和修复达到的标准。其中,对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限期进行修复;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可行自行修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修复,委托修复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 (六)签订承接查验文件。验收小组对验收内容逐项验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签订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文件。 承接查验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验收的内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修复责任和参加验收的人员、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并附移交的基础资料明细。 (七)资料保管。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承接查验手续后,应当将基础资料、承接查验文件由物业管理管理企业妥善保管。

物业承接查验表格汇总

目录 1. 工程资料交接登记表 2. 工程欠缺资料登记表 3. 土建工程室内、外观感质量验收表 4. 屋面工程细部构造观感质量验收表 5.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验收表 6. 配电柜、控制柜和动力、照明配电箱验收表 7.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验收表 8. 不间断电源质量验收表 9.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验收表 10.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验收表 11. 开关、插座、风扇验收表 12.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验收表 13. 接闪器验收表 14. 室内消火栓系统验收表 15. 给水设备验收表 16. 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验收表 17. 卫生器具及给水配件验收表 18. 卫生器具及排水管道验收表 19.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消火栓验收表 20. 管沟及管井验收表 21. 室外排水管道验收表 22. 排水管沟及井池验收表 23. 锅炉辅助设备验收表 24. 管道验收表 25.换热器验收表 26. 室内采暖管道系统验收表 27. 散热器和金属辐射板验收表

28.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验收表 29. 室外供热管网验收表 30. 通风机验收表 31. 通风系统设备验收表 32. 送/排风、防/排烟及除尘系统风管验收表 33. 电梯验收项目表 34.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验收表 35.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探测器技术性能验收表 36. 自动消防水系统验收表 37.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验收表 38. 智能停车场(库)管理系统验收表 39.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资料交接登记表 楼号:总页第页

工程欠缺资料登记表 总页第页

土建工程室内、外观感质量验收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1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规范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公司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公司组织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项目副经理。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后勤部、护卫部、综合部组成,由后勤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护卫部、综合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适当配置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公司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办理承接查验相关手续。 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 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后勤部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设备安装质量,项目经理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公司对应业务人员参与。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组长形成报告,报告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总经理,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3、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学习、熟悉承接查验规范,了解熟悉接管项目设施设备情况。 4、工具和资料、表单的准备:承接查验前1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准备查验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准备查验的各种记录表单、文件。 5、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 1、资料的承接查验 (1)、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及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工作小组综合部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 (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 (3)、根据国家物业相关法规及建筑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作好查验工作的相关记录,现场查验的内容记录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表》上,可参考《承接查验标准》相关内容。 (4)、对查验中发现的数量和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应予以详细记录,填入《物业承接查验问题统计表》并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3、其他移交的物品进行查验和清点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欢迎阅读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并建 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确保物业完好、 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 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 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 要求建成; 4.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 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系 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物业买卖合同; 5.2临时管理规约;

《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估规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试行)》《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估规范(试行)》 的通知 京建发〔2010〕391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活动,维护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培育第三方评估监理市场,配合《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的施行,现将《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试行)》、《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估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试行)》 2.《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 3.《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估规范(试行)》

二○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1: 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规范(试行) 目录 1 总则 (2) 2 术语 (2) 3 评估原则 (4) 4 评估程序 (4) 5 评估依据 (6) 6 评估报告 (7) 7 职业道德 (8) 附录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8)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行为,统一评估程序和方法,做到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活动。 1.0.3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应当独立、客观、公正、真实。 1.0.4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应当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本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是指为了完成物业共用部分的交接,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共用部分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查验。

承接查验移交清单

附件一 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目录 序号名称备注一项目建设资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证照 2 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文件 3 建筑红线图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规划总平面图 1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审核意见书) 9 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 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合格证》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12 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审核意见书) 1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质检备案表) 14 工程建筑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 1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 1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 17 供水、供气协议书 18 供用电合同、燃气验收合格证 19 同意供电通知 20 申请门牌审批表 21 白蚁防治合同书 22 有线(光纤)电视许可证、电话网络验收合格证 23 《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 24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25 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26 其它相关资料 二物业产权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联系方式、户型图等)206(应为212) 3 房屋设备及其固定附着物清册 4 房屋分户产权办理情况说明 5 建筑执照 6 拆迁安置资料 7 其它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察报告 2 工程招、投、定标书 3 工程施工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4 施工图(总平、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燃气、通讯、消防、防雷、强弱电、智能化系统及设备安装等) 5 图纸会审记录 6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7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8 沉降观察记录 9 竣工验收证明书 10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 11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12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13 竣工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讯、防雷、消防、强弱电、 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总坪道路、雨污排放等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 等) 《给排水工程竣 工图》《地下管网 工程竣工图》 14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立体车库竣工 资料》 15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 16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 17 水电、空调、卫生洁具、电梯等设备检验合格证书《电梯设备检测

项目承接查验方案

. 姜堰蓝岳首府项目物业 承 接 查 验 方 案 蓝岳集团地产事业中心物业科姜堰分公司 蓝岳首府项目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姜堰蓝岳首府项目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承接查验目的: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 1.蓝岳首府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2.蓝岳首府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3.蓝岳首府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成立联合物业承接查验领导小组 组长:史春发 副组长:王进喜 组员:区域管家、工程主管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按规范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跟进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记录。 1.图纸资料交接小组 交接时间:根据工程进度 参加交接人员:项目经理、工程人员 2.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区域管家、工程人员 3.强电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查验时间:根据工程进度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工程主管及工程人员 4.电梯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查验时间:根据工程进度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工程主管及工程人员 5.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查验时间:根据工程进度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工程主管、秩序主管及工程人员 6.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查验时间:根据工程进度 参加查验人员:项目经理、工程主管、秩序主管及工程人员7.综合布线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查验时间:根据工程进度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工程主管及工程人员 8.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设施设备承接查验 作业指导书 - 制度大全

设施设备承接查验作业指导书-制度大全 设施设备承接查验作业指导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规范和指引公司内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交付后能安全、正常地投入使用,规避重大安全风险或严重影响客户安全使用的情况。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新... 1.目的 规范和指引公司内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交付后能安全、正常地投入使用,规避重大安全风险或严重影响客户安全使用的情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新项目公共设施设备承接查验工作。 3.责任归属 3.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成服务中心/管理处的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对楼宇进行承接查验。 3.2验收小组负责对楼宇竣工图纸、竣工资料、设备资料等进行承接查验。 3.3验收小组按照建筑设计要求,对土建、供电、给排水、电梯、消防、智能化系统、绿化工程等进行验收。 3.4物业承接查验后由承接查验小组编制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联系函。 3.5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负责与开发商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4.承接查验内容及标准 4.1承接查验内容 4.1.1承接查验内容可分为物业资料、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四类: 4.1.1.1物业资料: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规划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证明、房屋产权清册等产权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竣工验收资料;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4.1.1.2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4.1.1.3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4.1.1.4共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等。 4.2承接查验标准 4.2.1参照《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物业共用部位承接查验标准》、《物业共用设备承接查验标准》、《物业共用设施承接查验标准》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以上标准与以下规范、标准、合同等有抵触的,应以后者为准:国家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物业规划设计方案;竣工图纸资料;物业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及销售承诺等。 4.2.2涉及公共安全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首先满足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国家和地方规范未明确的,应满足《物业承接查验安全底线标准》。《物业承接查验安全底线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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