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劳动合同书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汇总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汇总1. 我国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主体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劳动关系主体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
劳动者称劳动主体,用人单位称用人主体。
3.雇员是指在企业组织中,雇员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
雇员也可称之为员工、劳动者,包括从事体力和智力劳动而获取工资或报酬的工作者。
4.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雇员团体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P105.雇主雇主也称用人单位,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6.雇主组织的含义雇主组织的含义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
7. 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指组织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作有关的决策,即由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利害关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策略和制度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劳资和谐与企业发展P1078. 劳资合作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9. 工会的内涵工会的内涵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10. 标准工作日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
我国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
11.缩短工作日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缩短工作日日。
我国缩短工作日情况有: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夜班工作;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12.不定时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
使用于不定时工作日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者。
劳动法

一、名词解释题(答出两个概念各自的涵义即可,无须相互比较)1.劳动,劳动法劳动是指劳动者基于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所从事的一种职业性的有偿劳动;劳动法是指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工会,用人单位团体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有阶级性、群众性、自愿性和政治性;用人单位团体是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和增进各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共同利益而与工会抗衡和交涉的团体。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也称为劳动协议或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5.集体谈判(集体协商),平等协商集体谈判,又称集体协商,是签约双方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法律行为;平等协商,又称劳资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方就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的事务,平等的交涉、对话和商讨,以实现互相理解和合作,并在可能的条件下达成一定协议的活动。
6.工资,最低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交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7.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是公民在遭遇劳动风险或其他风险而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下,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法律制度。
人力资源名词解释(全)完整

360度绩效评估:360度绩效评估又称为全方位评估,它是指从员工自己、上司、直接部属、同事甚至客户等各个角度来了解员工个人的绩效,包括沟通技巧、人际关系、领导能力、行政能力等。
按劳取酬原则:要求以劳动为尺度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报酬分配。
保障成本:是保障人力资源在暂时或长期丧失使用价值时的生存权而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劳动事故保障、健康保障、退休养老保障、失业保障等。
部内培训:部内培训是指各职能部门内部自设培训机构,根据本部门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人员所进行的培训。
部平衡原则:要求一个组织的工资水平应与其他同类组织的工资水平大体保持平衡。
调任:调任是指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机关任职的人事行为。
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具体的计量形式,对生产(或工作)过程中有劳动者的劳动消耗量所规定的限额。
定员管理:简称定员。
指企事业组织在用人方面的数量界限,根据企事业工作目标、规模、实际需要,按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一定人数的过程。
复杂人:即权变人,是一种假设随着人的发展与生活条件的变化,人们会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不断变化出多种多样的需要;各种需要相互结合,形成了动机和行为的多样性,掺杂着善与恶的混合的一种人性理论。
岗位工资制:是按不同岗位或职务的特点确定工资标准,并根据员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支付报酬的工作制度。
有“对岗不对人”和“一岗一薪”两个原则。
岗位工资制:是指按照不同岗位或职务的特点确定工资标准,并根据员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支付报酬的工资制度。
工伤保险:指员工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员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员工或家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补偿,补偿可以是现金体现。
工作分析:又称职位分析,是对各类职位的性质、任务、职责、劳动条件和环境,以及员工承担本职位任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进行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并制定出工作说明书、工作规范等人事文件的过程。
名词解释合同

名词解释合同
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件。
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它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合同中包含着双方的基本信息和权利义务。
基本信息包括合同的名称、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等。
权利义务部分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价格、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
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能够达到共同的目标。
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交付、支付、履行义务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签订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协商,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讨论和对话;其次是达成一致,双方就合同的具体条款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一致;最后是签署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互相签署并留存相应的合同副本。
合同的种类很多,根据不同的内容和目的可以分为劳动合同、租赁合同、销售合同、借款合同等,每种合同都有其特殊的约定和规定。
合同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减少交易风险。
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来规避或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合同是一个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当事人在签署和履行合同时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法学名词解释汇总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
既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得以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中介,又是权利和义务的承载体。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劳动者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主体的前提条件。
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能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实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是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条件。
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人权利和承担用人义务的资格。
是用人单位参与劳动关系成为合法主体的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劳动行为能力:用人单位依法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用人权利和履行用人义务的资格。
是用人单位依法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本条件。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劳动法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劳动过程,依照劳动法规,通过劳动合同而设立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劳动法主体间已经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
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而引起法律关系中某些要素的变化。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劳动法主体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亦即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消灭。
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行为: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意志活动,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劳动法律事实的事件: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就业权:也称狭义的劳动权或工作权,指具有劳动能力、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这是劳动基本权的核心。
休息权:劳动者经过一定时间的劳动后,获得充分的休息的权利。
职业安全权: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权,是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获得保障,从而免遭职业危害的权利。
生活保障权:亦称享受社会保险权或物质帮助权。
是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权依法获得物质帮助,以保证劳动者在生、老、病、死、伤、残等情况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生活需要。
劳义合同范本

劳义合同范本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一、合同条款1.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_年。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续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 工作内容(1)________________(具体工作内容)(2)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3. 工作时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天。
如有加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4. 劳动报酬(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月,甲方应按月支付。
(2)乙方在合同期间如有加班、值班等额外劳动,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值班费。
5. 社会保险与福利(1)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
6. 劳动保护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7. 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8. 合同解除与终止(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如因特殊情况需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如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名词解释1. 劳动者:指乙方,即被甲方聘请提供劳动服务的人员。
2. 雇主:指甲方,即聘请乙方提供劳动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3. 劳动合同:指本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4. 社会保险: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保险费,用于支付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费用。
人力资源管理名词解释1

人力资源管理:指的是企业对于本组织的人力资源从获得、培养到配置、使用,以使人力资源在组织中与其它要素相结合、形成生产力,并取得预想的效率和效果的活动。
并取得预想的效率和效果的活动。
人力资源规划:根据组织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组织人力资源需求和供给进行预测,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从而使组织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达到平衡。
使组织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达到平衡。
工作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环节,是有效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前提。
员工招聘:是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通过合理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寻找、吸引和获取组织所需的适合人员,并将其安排到适合的岗位的过程。
绩效计划:绩效计划:是由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制定并修正绩效目标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是由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制定并修正绩效目标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是由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制定并修正绩效目标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是管理者和员工共同沟通,是管理者和员工共同沟通,是管理者和员工共同沟通,对员工的工作标准和目标达成对员工的工作标准和目标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协议的过程。
一致意见,并形成协议的过程。
绩效考评:(绩效考评:(performance appraisal performance appraisal )是评估者对照工作目标或绩效标准,采用一定的考评方法考评和评价员工在确定时期内的工作行)是评估者对照工作目标或绩效标准,采用一定的考评方法考评和评价员工在确定时期内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成果与组织期望的一致程度的过程。
正式沟通:是指在组织系统内,依据一定的组织原则所进行的信息传递与交流。
非正式沟通:渠道指的是正式沟通渠道以外的信息交流和传递,它不受组织监督,自由选择沟通渠道。
收入:指某个时期内(通常是一年),劳动者个人或其家庭凭借各种资源获得的全部报酬。
其中包括储蓄利息、债券和股票所得、接受馈赠和遗产等。
赠和遗产等。
《劳动关系管理》试题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结业作业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学院:指导教师:《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结业作业一、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3、专项协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明确特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
4、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判断题1、保姆、军人、公务员不是我国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2、企业可以先与员工签试用期合同,转正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
(×)3、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短于劳动合同期限。
(√)4、非全日制用工也必须订立书面协议,不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
(×)5、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
(√)6、专项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属性,属于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但不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医疗期的长短只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与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无关。
(×)8、劳动规章制度只在本单位范围内适用。
(√)9、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如不予支付的,用人单位除要支付加班费外,还要按应付费用的200%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单项选择题1、下列用人关系中属于劳动关系的是(D)A.保姆与用人家庭 B.在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 C.小王参加社团组织的慈善事业的义务劳动 D.老李在A公司做清洁工2、下列保险中不包含于劳动法中规定的“五险”的是(B)A.生育保险 B.商业意外保险 C.失业保险 D.工伤保险3、某员工工作十年之后离职,重新找到工作,于2010年6月1日到新单位,请计算他在本单位带薪休假的天数?(B)A.5天 B. 6天 C.10天 D.15天4、小王到某公司担任业务员,并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2010年1月1日,劳动者开始上岗工作,但劳动合同一个月之后才签订,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A)A.2010年1月1日 B. 2010年2月1日 C.2010年4月1日 D.2010年5月1日5、下列险种中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承担的是(C)A.医疗保险 B.失业保险 C.养老保险 D.工伤保险6、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B)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7、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要求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A)A.3天 B.7天 C.30天D.不需要提前通知8、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多少个小时?(C)A.8个小时 B.6个小时 C.4个小时D.3个小时9、某职员在其他单位工作累计5年,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为5年,他能享受多长的医疗期?(B)A.12个月 B.9个月 C.6个月D.3个月10、企业可以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从工资中予以扣除,数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多少?(C)A.40% B.30% C.20% D.15%1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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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劳动合同篇一:劳动法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总称。
2、国际劳立法: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收也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3、三方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地位,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4、国际劳工标准: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收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5、劳动法学体系: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在联系的法律规的统一整体。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7、劳动权利:狭义上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与工作权、就业权同义,具体包括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和择业权;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集体协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劳动争议权等。
8、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来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来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9、自主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何时从事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方面的选择权。
10、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
11、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一事实上时间的劳动(工作)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12、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13、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4、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
15、劳动法律关系的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主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6、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专门机构。
17、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是指为中国公民境外就来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招聘中国公民到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18、就业服务: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19、下岗职工: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0、失业人员:是指在16周风度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未人事有酬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21、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
2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
23、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
24、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25、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以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协商议定的条款,除上述法定条款之外,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规定其他补充条款。
26、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27、竟业避止:雇主与雇员通过合同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期限,雇员不得从事对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28、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9、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30、第三人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又与第三人签订劳动合同,以致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该第三人应当向原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责任形式。
31、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32、一揽子合同:一揽子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相关规定。
33、职业培训:即职业教育,亦称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它是根据现代社会职业需求以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旨在培训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34、就业前培训:是指对尚未从事社会劳动而有从业意愿的劳动者,进行职业能力的开发和职业技能的教育。
35、学徒培训:是指用人单位招收学徒工,在师傅直接指导下,通过实际操作,让其掌握一定技能的培训形式。
36、就业训练中心:是指在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指导的就来训练实体。
37、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依法进行技术等级资格的考核和认定。
38、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工资。
39、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本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0、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
41、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42、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
43、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定,在非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44、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45、休息时间:广义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狭义的休息时间仅指劳动者的工作日的休息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
46、标准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政党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
47、非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的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
48、缩短工作时间:是指法定特殊条件或特殊情况下少于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
49、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是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
50、公休日:即周休息日,是劳动者工作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
51、法定节假日:是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
52、探亲假:是指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的居住地不在一地,不住在一起,在公休假日不能团聚时享受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带薪假期。
53、年休假:是指劳动者每年享受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54、延长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5、劳动安全卫生:又称职业安全卫生,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56、劳动者的拒绝权:在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隐患严重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该项工作或者有权撤离现场。
57、劳动安全法:是指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死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
由于这些规大多数以规程的公布,因而又称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58、劳动安全技术规程59、劳动卫生法:又称为劳动卫生规程,是指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防止有毒物质的危害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的法律规的总称。
60、劳动安全卫生认证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主体的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审查、评价并确认资格或条件的制度。
61、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制度:是指我国境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法律制度。
62、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有关行政部门对劳动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罅和处罚的制度。
63、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指制定的发生劳动安全卫生伤亡事故时,对事故进行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的各项程序和具体规定。
64、退休:是指劳动者年老力衰而退出劳动岗位养老休息时获得一事实上的物质帮助。
65、退职:是指劳动者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又不符合退休条件而提前退出劳动岗位的休养。
66、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67、产假: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所享有的假期。
68、生育津贴: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69、职工福利:又称事业福利,或称集体福利、职工生活福利等。
它是指行业或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职工及其亲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70、工会:是工人阶级为加强部团结,集中斗争力量,维护自身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71、职工民主参与:又称职工民主管理、劳动参与,是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72、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73、劳动监察:指的是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制度。
74、权利争议:也称为实现即定权利的争议,是指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75、利益争议:也称为经济争议,是指国灰确定或变列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76、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指在用人单位部依法设立的,负责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组织。
7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经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
地方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是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78、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