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长,对于申诉如何处理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长,对于申诉如何处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发生相应的纠纷问题,对此很多人会进行诉讼,那么诉讼的话是有时间限制的,特别是申诉过程,下面赢了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长,对于申诉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长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申诉如何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
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然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其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定。
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定。
如何完成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结转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如何完成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结转会计工作业务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工作。
会计工作也是一个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各项规定也特别的详细。
结转就是把一个会计科目发生额和余额转到该科目或另一个会计科目的做法。
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结转有什么具体要求呢?我们看一下会计准则怎么规定的。
一、结转的概念所谓“结转”,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具体业务,通常它是把一个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转移到该科目或另一个会计科目的做法,这个做法叫结转。
结转的目的大体有四个:其一是为了结出本会计科目的余额;其二是为了计算本报告期的成本;三是为了计算当期的损益和利润的实现情况;其四是为了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一定要把本会计年度末的余额转到下个会计年度。
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定义与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不仅包括企业一定时期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也包括按照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并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
从上述可以看出,新准则下的职工薪酬与原会计制度的应付工资比较类似,但是又不完全一致,它具有以下的特点:1、职工薪酬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真正实现了趋同,改变了我国50多年的“工资核算”传统模式。
2、职工薪酬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包括了工资薪金,而且还将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纳入其中。
3、核算内容上,现在的“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比原会计制度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的核算内容更广泛。
4、会计处理上,“应付职工薪酬”的帐务处理是一个全新的模式,与原会计制度相比是一种颠覆性的变化。
车祸肇事者没钱怎么办,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车祸肇事者没钱怎么办,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这些车主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有钱人,发生车祸后,很多车主是赔偿不了的,当然也有一些“老赖”拖着不赔偿,那么车祸肇事者没钱怎么办?赢了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车祸肇事者没钱怎么办1、和肇事者签订分期赔偿协议。
让对方慢慢赔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起诉对方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先承担一部分,剩余由肇事者承担。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

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一、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立案后多久开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给被告15日的答辩期。
法院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后,会在5日内将答辩状发送给原告。
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情况下,在立案之后一个月内安排开庭的几率比较大,这个时间也不是固定的,因为法院会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等情况自行安排。
但是,如果联系不到被告,法院就会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满安排开庭。
不过,当事人不用过于担心,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开庭就好了,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期限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
二、离婚后对孩子的监护关系是否发生变化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咨询:网友:被家庭暴力怎么办?律师: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胳膊受伤能办理残疾证吗

遇到法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胳膊受伤能办理残疾证吗赢了网提示:胳膊受伤能办理残疾证吗?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规定,胳膊受伤能不能办理残疾证,就要看胳膊受伤的程度了。
下面就由赢了网的编辑为您具体介绍。
肢体残疾标准1、肢体残疾的定义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先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2、肢体残疾的分级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
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
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大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怎样办理广州老年优待证

遇到法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怎样办理广州老年优待证赢了网提示:怎样办理广州老年优待证?每年老年证的办理分3个时段:第一期,当年4月30日前符合首次申领、于上年11月1日至10日办理登记,1月中旬领证。
具体内容,下面就由赢了网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老年人优待证的申领对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
《优待证》的颜色分金黄色和天蓝色两种,两种规格尺寸和图案内容完全一样。
65周岁以下的老年人只能申领正面为天蓝色的《优待证》,6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领正面为金黄色的《优待证》。
办理结构地点:广州市各区老龄办办公地址二、申请提交的材料老年人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彩色小一寸照片(相片底色为红色)1张,到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登记。
升级换领金黄色《优待证》时,需交回原天蓝色《优待证》。
错证换领时,须交回错证。
三、申领程序(一)凭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持近期彩色小一寸相片1张(相片底色为红色),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
(二)街道办事处核实办理人员的条件后,将办证资料提交区老龄办。
(三)区老龄办审核后上交市老龄办统一办理。
四、申领时间每年分三期申领(含初次申领、升级换证、错证更正、遗失补证)。
第一期、当年4月30日前符合领证条件的,于上年11月1日至10日办理登记,当年1月中旬发证。
第二期、当年8月31日前符合领证条件的,于当年3月1日至10日办理登记,当年5月中旬发证。
第三期、当年12月31日前符合领证条件的,于当年7月1日至10日办理登记,当年9月中旬发证。
逾期未登记的转到下一期办理。
五、收费标准(一)新办证人员不收费(二)遗失补证的办理,按“穗价函[2002]49号”规定,每证需交纳补办费10元。
六、事项说明(一)因故注销老年人当地户口时,居(村)委会应当收回其《优待证》,并逐级上交至市老龄办。
(二)老年人户口在市内迁移后,申领优待证时,须在新的户口所在地申领,不得在原户口所在地申领,更不得两地重复申领。
2024年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
2024 年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 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的勘验作出的技术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什么时间出?这里我给大家共享一些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便利大家学习了解。
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小常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不同的情形,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 基于不怜悯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详细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须要进行检验、鉴定 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 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的时限为多久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 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假如对认定不服,应尽早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 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晰、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依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担当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 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须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确定,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爱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须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困难、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探讨 审核: 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值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律师解答】: 1、不须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须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 3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 10 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以上内容由我整理供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感谢阅读!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缘由后,依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 1.行政救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上级公安交通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觉“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确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可以收集能够证明责任认定确属错误的相关证据,向作出认定的公安交通部门提出改正看法;或者向其上级公安交通部门投诉,上级公安交通部门核实后,可以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 2、司法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 惩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因此,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人民法院有权确定是否采信。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须要什么条件?条件: 1、必需提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予以受理的首要条件。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当事人不能既无事实依据,又无任何正值理由,主观地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当,要求重新认定。事实是否成立,理由是否正值,由重新认定机关审查认定。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必需在法定的 15 日期限内申请。 4、重新认定的机关: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由区(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作出,重新认定机关为该地(市)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 5、重新认定只有一次。重新认定确定是对该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确定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请重新认 定。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申请重新认定的人为申请人,一般由下列人员提出: 1、事故当事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由于交通事故责任是给交通事故当事人定的,一般不是交通事故确当事人不能成为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办代理人。 依据法律划定获得代办代理权的人。 1) 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实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实力人,其法定代办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办代理无行为实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实力人确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但申请人还是当事人, 法定代办代理人是以代办代理身份泛起。 2) 事故当事人丢失了行为实力,其近支属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3) 当事人死亡的,其申请人资格转移由其近支属享有,其近支属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这是申请人资格的接着,其地位等同于当事人,而不是代为申请。 3、托付代办代理人。当事人或法定代办代理人授权而发生的代办代理是托付代办代理。托付代办代理人以托付人的名义,申请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责 任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怎么办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50 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状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状况下对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均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起诉后由法官依据双方对事实的陈述和供应的证据等综合状况进行推断,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体现。在这种状况下只能诉讼至法院由法院依据实际状况判决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安排问题。如双方都存在过错,责任按过错原则分担;如均无过错,再依据《民法通则》第 4 条公允原则的规定,由双方担当公允责任。因机动车都投有交强险,假如损失数额较小,且理赔数额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受害人只要证明对方有过错就能有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不必证明侵权人责任大小。 但在有些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中,因种种缘由难以分清双方过错,双方当事人也无法举证证明对方是否存在过错,对这种案件如何进行处理呢?笔者认为,可以适用“优者危急负担”原则,综合分析车辆冲撞危急性的大小、危急回避实力的程度等因素,判决在速度、硬度及重量的方面存在更大危急性的机动车一方担当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所谓优者危
雇佣未满十八岁的人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遇到法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雇佣未满十八岁的人有什么特殊规定吗赢了网提示:可以雇佣十六岁的人吗?雇佣满十六未满十八岁的人有什么特殊规定吗?《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下面由赢了网的编辑为您介绍。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即未成年工,法律对未成年工给予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十七)锅炉司炉。
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
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法院对起诉离婚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在十五天内答辩,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过20天才开庭。
▲一、离婚诉讼立案多久可以开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起诉离婚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在十五天内答辩,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过20天才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1、离婚讼诉时应准备的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
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
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交通事故诉讼请求范文
交通事故诉讼请求范文一、交通事故诉讼请求范文(一)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23825.5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继续治疗费503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营养费720元,护理费4560元、误工费4560元、交通费5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2005年xx月xx日11时25分许,原告乘坐被告张xx的二轮摩托车前往公司上班,途经莆田市内荔城路与石室路交叉路口与被告驾驶的闽xxx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
2xxx年9月xx日,城厢交警大队依法作出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两被告负本事故同等责任,原告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莆田市第一医院治疗,共治疗24天,由于两被告不再支付医疗费。
原告在病情好转的的情况下出院,医生建议休息叁个月,并门诊继续治疗。
之后,原告多次与两被告协调本事故的赔偿事宜,两被告拒不答应。
两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共造成经济损失23825.5元,其中医疗费7730元(17785-9050元),继续治疗费5035.5元(16785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30元/天×24天),营养费720元(30元/天×24天),护理费4560元(114天×40),误工费4560元(114天×40),交通费500元。
由于两被告拒不偿还原告的上述经济损失,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诉。
二、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害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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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在产生交通事故方面的纠纷之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
提起诉讼。而此时就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
来操作了,法院受理了案件,也就是立案之后,可能会过
段时间才会开庭。那一般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呢?
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在产生交通事故方面的纠纷之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
起诉讼。而此时就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操作了,
法院受理了案件,也就是立案之后,可能会过段时间才会开庭。
那一般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
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
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开庭时间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送达开庭时间的
传票给当事人只要在135、145条的规定时间内帮你审结。法院
就不违反法律程序。
二、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诉要注意什么
1、明确赔偿主体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错误,
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
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
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和保险公司。如
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
告一并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应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2、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对主张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诉讼请求的证据应当已基本固定,在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的
农村户口受害人,在主张“同命同价”时,更应注意相应证据的提
前收集、固定、整理,做到一目了然,确实可信,不至于在开庭
或证据交换时手忙脚乱,错失“战机”。
3、合理索要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少数受害人在起诉时,喜欢“漫天要价”,不考
虑法律的具体规定,将应当赔的和不应当赔的一并列在民事诉状
中。甚至认为,自己“坐地起价”,就是为了应对肇事方“就地还
钱”和“随意砍价”,“漫天要价”是为了给以后可能出现的调解留出
“讨价还价”的空间,否则,对自己不利,对谈判不利。
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对于法院开庭的时间,其实法律中没有
明确的规定,因为实际情况不太一样,有些地区的法院可能比较
忙,而在排期之后可能确定的开庭时间就比较久,这其实都是可
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