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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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1994.10.06【实施日期】1994.10.0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1994年10月6日国家环保局、国家档案局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把环境保护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保障档案业务经费。

第四条环境保护档案库(室)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所需仪器、设备及装具的购置经费,按有关规定从相应的资金渠道解决,不足部分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中列支。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同门类和不同载体的环境保护档案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在业务上受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省辖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删减、篡改档案资料。

2. 准确性原则: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伪造、篡改档案资料。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资料损坏、丢失、泄密。

4. 有效性原则:提高环境保护档案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

3. 对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4. 定期对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5. 为企业内部、外部提供环境保护档案资料查询、借阅等服务。

第三章档案资料管理第五条企业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环境保护规划类:包括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风险评估等。

2. 环境监测类: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生态监测等。

3. 环境治理类:包括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改造等。

4. 环境事故类: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整改等。

5. 环保管理制度类:包括环境保护制度、规范、标准等。

第六条环境保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收集:各部门按照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环境保护档案资料。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3.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类别归档。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建筑行业开展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建设和保管要求1. 档案建设(1)建立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的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编制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计划,明确管理流程和要求。

(3)及时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档案记录,全面记录环境保护工作的过程、结果和评估数据。

2. 档案保管(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备。

(2)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档案室,保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运行。

(3)环境保护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制度进行整理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档案内容和要求1. 档案内容(1)项目情况档案包括项目申报、审批、建设过程、变更情况等相关资料和文件。

(2)环境影响评价档案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和文件。

(3)环境治理措施档案包括环境监测报告、治理方案、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和文件。

(4)环境监测档案包括环境监测点位、监测数据、监测方法等相关资料和文件。

2. 档案要求(1)环境保护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不得进行篡改和删除。

(2)环境保护档案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排版和整理,便于查找和使用。

(3)环境保护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和销毁,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的及时更新和保密性。

四、档案使用和监督1. 档案使用(1)环境保护档案应当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阶段进行使用。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供环境保护档案的查询和复制服务。

(3)环境保护档案的使用除了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2. 档案监督(1)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档案建设和保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档案在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三)保密性、安全性原则;(四)便捷性、实用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企业环境保护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档案;(二)环境监测档案;(三)环境影响评价档案;(四)环境污染防治档案;(五)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档案;(六)环境宣传教育档案;(七)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档案。

第五条企业环境保护档案归档程序:(一)档案形成部门在档案形成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二)档案形成部门应在档案形成后一个月内,将档案报送至档案管理部门;(三)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审核、整理、立卷、编号、上架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用档案柜、档案架等设备,确保档案存放安全;(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潮、防虫、防鼠等工作;(三)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复制、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企业环境保护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二)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借阅、复制手续;(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丢失档案。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八条企业应积极推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档案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员工食堂管理制度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内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书档案、音像(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及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正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环境保护部门办公厅(室)档案管理机构归口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档案工作与本部门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档案工作经费的审计和绩效考核,确保科学使用、专款专用。

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保档案的管理,确保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环保档案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环保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企业环保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归档,及时准确;(三)安全保管,确保完整;(四)规范利用,提高效益。

第二章环保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环保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企业环保规划、目标、计划及实施方案;(二)环保设施建设、改造、运行、维护等相关资料;(三)污染物排放监测、治理、达标排放等相关数据;(四)环境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资料;(五)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六)环保教育培训、宣传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环保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规范进行整理;(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三)档案资料应使用标准档案盒、档案袋等专用装具;(四)档案资料应进行数字化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环保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环保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等设施;(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查阅、借阅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登记备案;(四)档案不得擅自外借、复制、转让或销毁。

第七条环保档案的利用要求:(一)企业内部人员查阅环保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二)对外提供环保档案,应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环保档案的销毁第八条环保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销毁,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三)档案销毁过程应有人在场监督,确保档案全部销毁。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国家档案局令第43号——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国家档案局令第43号——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国家档案局令第43号——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16.12.27•【文号】环境保护部、国家档案局令第43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环境保护部国家档案局令第43号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0月18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2016年12月27日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书档案、音像(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及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正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环境保护台账和档案管理规程

环境保护台账和档案管理规程

环境保护台账和档案管理规程1. 导言本规程旨在规范环境保护台账和档案的管理,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便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2. 环境保护台账管理2.1 台账种类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不同方面,设置以下台账种类:- 污染源排放台账:记录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排放标准等相关信息;- 检测监测台账:记录环境监测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测结果等信息;- 环境事件台账:记录环境事故、突发事件等相关信息;- 环境投诉台账:记录环境投诉的处理情况等信息。

2.2 台账建立与登记-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台账,并定期对台账进行更新和登记;- 台账的登记应包括台账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更新记录等信息;- 对于需要公示的台账信息,应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2.3 台账信息管理- 台账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密级管理;- 台账的信息采集应保证准确性,采集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台账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实时性。

2.4 台账存档与备份- 台账应按照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存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台账的电子版本应备份存储,以防意外损失或破坏。

3.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3.1 档案分类和编目- 根据档案的性质和用途,对环境保护档案进行分类和编目;- 档案分类和编目应遵循相关规定的要求,并保持统一标准。

3.2 档案整理和归档- 档案的整理应按照编目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清晰和完整;- 档案归档后,应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3 档案存储和使用- 档案应按照规定的存储条件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读性;- 档案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使用记录。

4. 监督与考核4.1 监督检查- 各部门应建立环境保护台账和档案的监督检查制度;- 定期对环境保护台账和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考核评估- 对环境保护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根据考核结果,对管理工作进行改进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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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实施方案
一、背景
环境保护档案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环境管理方案、环境安全评估报告等环境保护文件和数据等。

对于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提高环境监管效果、确保环境质量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它是环境监察工作和环境审核审批的重要基础,也是环境风险分析和环境风险预防的关键信息来源。

二、目的
为提高我市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水平,完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开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前进。

三、工作内容
1. 修订《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1)完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存储、检索、保密等具体要求,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2)定期更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完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建立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环境保护档案信息化管理。

(1)建立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资源共享化。

(2)制定规范的环境保护档案分类标准,确保环境保护档案信息的准确归档。

(3)建立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系统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环境保护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 协调实现环境保护档案全过程的管理。

(1)制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计划,明确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进度。

(2)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档案的整理、归档、存储、保管、检索和利用工作。

(3)开展环境保护档案质量监督和督查工作,确保环境保护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4)建立环境保护档案利用机制,开展环境保护档案信息的共享和利用工作,提高环境保护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四、责任
1. 环保局: 负责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监管和督查工作,保障环境保护档案的质量和安全,并定期对环境保护档案进行审查和审核。

2. 环保企业: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定期提交环境保护档案,并与环保部门共同建立环境保护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系统。

3. 监管部门: 对环保企业提交的环境保护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和督查工作,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五、成效
1. 完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标准化。

2. 建立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资源共享化。

3. 实现环境保护档案全过程的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4. 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前进,提高环境保护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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