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个人保险营销制度和待遇管理办法-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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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DOC 87页)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DOC 87页)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DOC 87页)37《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第六章组织归属…………《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 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 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保险公司寿险营销个险营业区经理员工制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寿险营销个险营业区经理员工制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 2011年3月1司
个险营业区经理员工制管理办法
(试行)


为充分调动销售骨干人员工作积极 性,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个险业务销售队 伍,促进业务XX发展,明确个险营业区区 经理人员的职责、考核及待遇,促进浙分 个险业务的XX、持续发展,特制定《中国 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个险营 业区经理员工制管理办法》
营业区分类标准
考核标准 分类 人力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150 100--150 60--100 30--60 30人以下 团队月均FYC(万) 10以上 6.0--10.0 60%以上 3.0--6.0 1.5--3.0 1.5以下 60%以下 活动率
营业区经理员工制薪酬福利待遇
内勤待遇
考核指标
• 主要指标:以团队月均FYC为主要指标; • 次要指标:以人力为参考指标,但不得低 90%; • 必达指标:活动率为必达指标,实行一票否 决制,未达到者不享受员工制薪酬福利。
考核期限
• 筹建期为3-6个月,连续三个月达成D 类指标,第四个月开始享受员工制待遇; • 6个月未筹建成功,则由个险部研究决定 其个人和团队归属。

基础底薪

各项福利

五险一金
外勤待遇

基本法利益
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营业区经理员工制薪酬福利待遇
考核标准 分类 人力 150 团队月均 FYC(万) 10以上 活动率 基础薪 酬 5000 员工制待遇 五险一金 + 工会福利 可公司代缴; 也可提现后自缴 (任选) 基本法 利益
个险营业区经理管理办法
• • • • 营业区经理工作职责; 营业区分类标准; 营业区经理员工制薪酬福利待遇; 营业区经理的考核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03年版)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 2-35第一章总则................................................ 2-5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 .............. 5-15 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1517)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1726)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 26-32 第六章组织归属........................ ... ........... 32-35 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 35-75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 ................................. .35-38 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 (385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 (5062)第四章 C 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62-75 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 75-119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 ..……………… .……………… 75-79 第二章A 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 79-92第三章 B 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 92-106 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106119)第四部分附件…… .……………… ..… ...………………… 119--140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组织架构以及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聘用、从业守则、管理、增员选择、待遇、考核、奖惩及福利保障,满足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代理人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2003 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中国人寿基本法

中国人寿基本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下称本公司)委托的个人代理人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本公司的委托,向本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第三条个人代理人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本公司与个代理人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各级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的管理工作由各级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部门和支公司负责。

各级分公司设立个人代理人管理部门,为个人代理人的主管部门。

区、县支公司是个人代理人人员管理的基本单位,接受上级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支公司依次下设营销部、营销分部、营销处、营销分处和营销组,分别由部经理、分部经理、处经理、分处经理和组经理负责。

营销部的称谓为:支公司名称+序号(第××)营销部。

支公司所辖各级营业单位图示如下:第三章人员录用第七条个人代理人录用的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和50周岁之间;(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一)有不良嗜好,有犯罪记录的;(二)因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而被本公司和其他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

第九条待录用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填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登记表》(见附表);(二)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四)近期一寸冠照片两张;(五)本公司认为必须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人员录用的程序如下:(一)待录用人员由增员主管进行初审后,填写《个人代理人登记表》,再由公司审核确认。

中国人寿个人代理人管理制度

中国人寿个人代理人管理制度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下称本公司)委托的个人代理人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本公司的委托,向本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第三条个人代理人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本公司与个代理人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各级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的管理工作由各级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部门和支公司负责。

各级分公司设立个人代理人管理部门,为个人代理人的主管部门。

区、县支公司是个人代理人人员管理的基本单位,接受上级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支公司依次下设营销部、营销分部、营销处、营销分处和营销组,分别由部经理、分部经理、处经理、分处经理和组经理负责。

营销部的称谓为:支公司名称+序号(第××)营销部。

支公司所辖各级营业单位图示如下:第三章人员录用第七条个人代理人录用的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和50周岁之间;(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一)有不良嗜好,有犯罪记录的;(二)因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而被本公司和其他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

第九条待录用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填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登记表》(见附表);(二)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四)近期一寸冠照片两张;(五)本公司认为必须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人员录用的程序如下:(一)待录用人员由增员主管进行初审后,填写《个人代理人登记表》,再由公司审核确认。

人寿保险人员管理制度

人寿保险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寿保险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寿保险人员,包括销售代表、客户服务人员、理赔人员等。

第三条人寿保险人员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行业规范。

2. 服务至上原则: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3. 绩效导向原则:以业绩为导向,激发员工潜能。

4. 人才培养原则:注重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人寿保险人员职责:1. 负责人寿保险产品的销售、推广和咨询。

2. 提供专业的客户服务,解答客户疑问。

3. 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

4. 协助客户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5.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五条人寿保险人员权限:1. 代表公司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解答客户疑问。

2. 在授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保险建议。

3. 收集客户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 协助客户办理保险业务。

5. 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客户需求。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六条公司定期组织人寿保险人员培训,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客户服务、法律法规等方面。

第七条新入职人员需参加公司统一的新员工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提升个人专业素养。

第九条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条公司对人寿保险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业绩: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等。

2. 服务质量:客户投诉率、服务质量评分等。

3. 培训学习: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学习成果等。

4. 工作态度:出勤率、工作纪律等。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奖惩等挂钩。

第五章奖惩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人寿保险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对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或客户权益的人寿保险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A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架构 (2)第三章人员签约、异动与解约 (3)第四章职级与职责 (6)第五章管辖关系与培育关系 (8)第六章委托报酬 (13)第七章考核 (24)第八章法律责任和解约处理 (35)第九章附则 (3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代理职级”简称为“职级”,“代理职责”简称为“职责”,“代理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核”,“代理职级提升”简称为“晋升”,“代理职级下降”简称为“降级”。

第三条保险营销员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各级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上级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市级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市、县公司营销服务部或支公司)为保险营销员管理的基本单位,依次下设营销区、营销处和营销组。

分别由区域总监职级、处经理职级和组经理职级主管履行管理职责。

人寿保险公司个人寿险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个人寿险业务管理制度………………………………186
第二十八章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招募管理制度……………………187 第二十九章 个人寿险业务计划管理制度…………………………200 第三十章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行销管理制度……………………206 第三十一章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客户服务品质评价制度…………215 第三十二章 个人寿险客户资源分配管理制度……………………217 第三十三章 个人寿险预警制度……………………………………228
(十六) 本制度所称“首年度佣金”,是指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签订个人寿险保险 合同,并在 FYP 缴至公司指定帐户后,按照 FYP 的一定比例所支领的佣金,以下简称“FYC”;
(十七) 本制度所称“续期服务津贴”,是指由于公司业务人员对客户提供个人寿 险续期保全服务,按照客户所缴续期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而支领的津贴;
(十八) 本制度所称“月度绩效奖金”,是指公司根据业务人员最近 3 个月 FYC 额 和当月其他考核指标情况,所核发的当月奖金;
(十九) 本制度所称“保单首年度优质服务奖金”,是指公司每季度根据业务人员 首年度续期服务津贴额,以及“客户满意度”和“继续率”两类指标考核情况,所核发 的奖金;
2
第一篇
总 则
3
一、公司《个人寿险基本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
(一) 以公司核心价值观为制度设计的根本; (二) 能够系统性地解决目前寿险市场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 借鉴企业发展研究的最新成果,把握国内寿险市场的发展趋势; (四) 遵循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五) 能够集中体现中资寿险公司的本土优势; (六) 实现公司运作的标准化要求。 二、公司《个人寿险基本管理制度》的逻辑基础 (一) 实行差异化市场策略是公司参与目前阶段国内寿险市场竞争的机会所在,同 时,也符合寿险业的发展趋势; (二) 能够进行清晰的目标客户定位,并能够在目标客户群体中持续占有相当的规 模,是检验差异化市场策略实施效果的唯一标准; (三) 目标客户群体从整体上能够对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满意程度,并进而转化为 较为牢固的客户忠诚,形成富有价值的公司品牌,是公司稳定拥有并不断扩大目标客户 群体占有规模的决定性因素; (四) 寿险企业能够从广泛意义上向目标客户群体提供合适、个性化和高水准的服 务,是使目标客户群体保持较高满意度的根本手段。而销售无疑是公司广义服务概念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五) 在公司确立的以业务人员作为主流销售渠道的个人寿险营销模式下,能够最 大限度地建立和稳定拥有一个富于营销效率的业务人员群体,并使之永远直接面对客户, 有助于始终保持公司赢取目标客户的能力; (六) 给予业务人员足够的销售利益激励和销售支持手段,并保持公司对业务人员 行销过程的有效控制,有助于实现公司个人寿险营销体系高效、均衡及稳定的运转; (七) 不仅选择能够反映业务人员工作状况的考核指标,同时,选择能够直接反映 客户心理评价状况的考核指标,并籍此建立个人寿险考核体系,有助于公司对业务人员 的工作绩效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有助于公司真正围绕客户需求作出各项决策,有助于 减少公司的管理风险; (八) 为充分保证公司《个人寿险基本管理制度》的运行效果,有必要根据不同阶 段、不同地域、不同条件下的客观情况,在《个人寿险基本管理制度》运行基础上,由

人寿业务员管理制度

人寿业务员管理制度
人寿业务员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制定的诸如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培训发展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个人寿业务员管理制度的范例: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销售人寿保险产品,完成销售指标;
2. 开发新客户资源,建立稳定的客户关系;
3. 提供保险咨询和理财规划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4. 及时跟进保单生命周期,提供售后服务;
5. 遵守公司的销售政策和行业规范。

二、绩效考核
1. 完成销售指标是考核的关键指标;
2. 参与培训和自我提升的积极程度;
3. 客户满意度和投诉率;
4. 业务质量和办理效率。

三、培训发展
1. 入职培训:了解人寿保险行业和产品知识;
2. 日常培训:包括销售技巧、客户管理、理财知识等;
3. 绩效培训: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
4. 晋升通道:根据个人发展和绩效表现,提供晋升机会。

四、奖惩机制
1. 销售奖励:按照销售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提成;
2. 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表现进行评估,决定薪资调整和晋升;
3. 处罚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和警告等。

以上是一个人寿业务员管理制度的简要范例,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民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基本办法(2015年版)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基本办法(2015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营销员组织 (1)第三章营销员招聘与离职 (6)第四章营销员福利 (8)第五章人员薪酬 (9)第六章人员考核 (17)第七章附则 (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诚信立业、稳健经营、创造卓越、回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为塑造诚信、专业营销员队伍,对所属营销员实施统一、规范、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销员”是指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受公司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

第三条公司与营销员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农网和城区营销员管理。

第五条营销员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二章营销员组织第六条营销员管理职能部门营销员由公司各级个人保险部负责管理。

省分公司个人保险部负责全省营销员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培训体系建设,指导公司个人业务发展。

分支机构个人保险部为营销员队伍的管理部门,指导所辖营销员业务发展、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第七条营销员职业生涯规划营销员分为两大职业发展系列:(一)个人行销系列:共分三个职级,包括行销专员、行销主任、行销经理;(二)组织发展系列:共分三层六个职级,包括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营业部经理、高级营业部经理、总监、高级总监。

第八条营销员职责(一)行销系列营销员工作职责;1.宣传公司文化和保险知识;2.收集整理准客户信息并进行拜访;3.为客户提供销售及售后服务;4.积极主动增员;5.参加早夕会、业务会议、培训及公司组织的其他活动;6.拟定年计划、月计划和周目标,填写拜访记录,进行自我活动量管理;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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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津贴
• 发放对象:见习业务员 • 发放条件:见习业务员入司3个月内,根据FYC达成按下表享受新人津贴
新人津贴发放规定: 1、见习业务员达到上表规定标准且 出勤率在80%以上则将获得相应新人 津贴; 2、新人津贴累计发放金额以每月 800元为限; 3、前三个考核月内累计FYC≥3000 可以通算来补发差额。


《基本法》内容简介
√ √ 组织架构 晋升标准

√ √
维持标准
各层级利益 福利制度
•《基本法》九大优势
《基本法》的利益核心点
个人利益+直辖组利益+育成利益
最大化
佣金及比例
• 公司的合约代理人均可获得佣金;
• 佣金根据保费缴付年限和产品的差异,适用不同的比例; • 业务员层和营销管理层人员的业务享用同等的佣金; • 新入司业务人员首年佣金(FYC)按规定标准100% 发放;
维持考核(重要说明)
• 各级营业主管直接育成新的营业主任/营业襄理/营业处经理/营 业区总监,在之后对原营业主管直辖单位进行维持考核时,给予 6个月的回算期,回算办法为: 前3个月,按直接育成业务单位FYC或标准FYP的100%,回算给原 营业主管直辖单位计算维持考核,后3个月,按直接育成业务单位 FYC的50% 回算给原营业主管直辖单位计算维持考核; • 回算不适用于原营业主管的晋升考核计算; • 回算期不因任何原因中断或顺延;
累计FYC (个人)
9000
累计FYC 直接育成 (直辖组) 组数
16000 2
所辖人力 (含主管本人)
10 (业务员职级不少于2名) 20 (业务员职级不少于5名) 所辖人力 80
晋升考核(重要说明)
• 保费计算统计口径:本月25日(含)以前及以前月份受理的保 单,并于本月最后一天(含)前承保,且于次月10日(含)前 保单回执交回公司的保单; 业务员、营业主管、襄理(6个月)、营业部经理(12月)任 职满时间要求后方可晋升,晋升可每月进行; 营业主管、襄理晋升,直辖组继续率不低于75%; 所有业绩在晋升后重新计算;


《基本法》内容简介

√ √ √ √
组织架构
晋升标准 维持标准 各层级利益 福利制度
•《基本法》九大优势
组织架构
营业区总监(总助)
营 业 经 理 层
营业处经理 营业部经理
高 级 管 理 系 列
营 业 主 管 层
营业襄理 营业主任 业务员 见习业务员
管 理 系 列
业 务 员 层
组织架构图
营业部经理
营业处经理
营业襄理
营业主任
业务员 (见习)
营业襄理
营业主任
业务员 (见习)
营业主任
业务员 (见习)
业务员 (见习)
营业主任
业务员 (见习)
业务员 (见习)
业务员 (见习)
业务员 (见习)



《基本法》内容简介

√ √ √ √
组织架构
晋升标准 维持标准 各层级利益 福利制度
•《基本法》九大优势
晋升标准
12
营业处 经理 B
累计所辖团队业 绩(标保)
600000
12
5
50
维持考核(重要说明)
• 公司按各级营销人员考核期间检查其是否达到维持标准; 凡未达标者,公司有权将其降一职级或解除代理人合同; • 保费计算统计口径:本月25日(含)以前及以前月份受 理的保单,并于本月最后一天(含)前承保,且于次月 10日(含)前保单回执交回公司的保单; • 对于在维持考核季度期中加入或晋升的保险营销员将不 参加季度末的考核; • 对于在半年度或年度维持考核期中晋升的保险营销员, 公司将在第一次考核中仅对其业绩指标(如FYC或标准 保费)进行考核并对业绩指标按月份比例进行折算。若 在该考核期内任职未满3个月(含)者不参加本次考核
在第二次3个月考核期内,达不到下列维持标准者自次月起降为业务员
维持标准(营销管理层)
地区 考核期(月) 累计FYC(个人) 累计直辖组 (FYC) 直接育成组数 直辖人力 (含主管本人)
营业 襄理 营业部 经理
B
B
3
2400
4800
4500
10000
所辖组数
1
2
直接育成组数
3
4
所辖人力 (含主管本人)
• • •

所有晋升需参加晋升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和综合考评合格;


√ √ √ √

《基本法》内容简介
组织架构
晋升标准 维持标准 各层级利益 福利制度
•《基本法》九大优势
维持标准(业务员层)
职级 地区 B B 考核期(月) 6 3 累计个人 FYC(≥) 600 900 备注 或12个月内转正
见习 业务员
≥2000 ≥3000 ≥5000
12%
14% 17% 21%
注: 1、每自然季度末可以通算,个人 月均业绩FYC可对照上表补发差额津贴 2、如该保险营销员在季中加入公司的 则月平均业绩按实际考核月数进行计 算。
≥7000
≥10000
26%
32%
个人年终奖金
• 发放对象:除见习业务员之外,与公司签约的各级营销人员 • 发放标准:个人年终奖金=本人全年累计FYC×奖励系数×继续率系数
考 核 标 准 第一个考核月:FYC≥800 第二个考核月:FYC≥1000 第三个考核月:FYC≥1200 新人津贴=FYC×50%
个人月度绩效津贴
• 发放对象:与公司签约的全体业务人员 • 发放标准:个人月度绩效津贴=个人当月FYC×奖励系数
个人当月FYC ≥1000 奖励系数 10%
≥1500
业务员
维持标准(营销管理层)
职级 地区 B 营 业 主 管 考核期(月) 3 累计FYC (个人) 1000 直辖组 (FYC) 无 直辖人力 (含主管本人) 无
在第一次3个月考核期内,达不到上述维持标准者将提出警告;给予3个月的 观察期并进入后3个月考核期
地区 B 考核期(月) 3 累计6个月FYC (个人) 2400 累计半年直辖组 (FYC) 3600 直辖人力 (含主管本人) 2
晋升标准(业务员层)
• 见习业务员:
晋升后 职级
业务员 地区 B 12个月 FYC 2000 件数 4
晋升标准(业务员层)
• 业务员:
晋升后 地区 任职时间(月) 累计FYC(个人) 件数 职级 营 业 主 任
考核时直辖人力 (含主管本人)
B
6
6000
20
3
晋升标准(营销管理层)
晋升后 职级
营业 襄理 营业 经理 晋升后 职级 营业处 经理 地区 B 6 B 地区 B 任职期限 12 9000 所辖团队业 绩(标保) 1000000 16000 所辖组数 15 4 直接育成 组数 7 任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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