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合同法简答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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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一般条款?A.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B. 合同的标的C. 合同的履行地点D. 合同的违约责任答案:D2. 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以下哪项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A. 要约B. 承诺C. 双方当事人的同意D. 合同的书面形式答案:D3. 合同的变更,以下哪项说法是错误的?A. 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的变更可以是部分的C. 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D.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已经履行的部分答案:C4.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A.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B. 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C.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D. 当事人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答案:D5. 合同的履行中,以下哪项不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正确方式?A. 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B. 按照约定的数量履行C. 按照约定的质量履行D. 债务人可以随意选择履行方式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5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ABCD2.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C.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D.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答案:ABC3. 以下哪些属于合同违约的救济方式?A. 继续履行B. 采取补救措施C. 赔偿损失D. 支付违约金答案:ABCD4.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认定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C.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D.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答案:ABC5.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债务可以被免除?A. 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B. 债务人依法被宣告破产C. 债务人履行了债务D. 债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债务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题)1. 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全国2024年下半年自考本科合同法00230考试试卷含解析

全国2024年下半年自考本科合同法00230考试试卷含解析

全国2024年下半年自考本科合同法00230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权代理发生后,合同被追认前,下列关于善意相对人的权利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B.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作出C.善意相对人有撤回的权利,撤回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D.善意相对人有撤回的权利,撤回应当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作出2、甲于6月1日通过信件向乙发出要约,该信件于6月4日到达乙处,乙于6月6日发出承诺。

甲撤销要约的条件是______。

A.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1日到达乙处B.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4日之前到达乙处C.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6日乙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处D.乙同意其撤销3、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下列债权,对此,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的是______。

A.已经到期债权B.中断诉讼时效C.申报破产债权D.已过诉讼时效债权4、不是法定或者约定的,而是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形成的义务是______。

A.主给付义务B.从给付义务C.附随义务D.不真正义务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______。

A.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B.可以适当减少赠与义务C.依然需要履行部分赠与义务D.依然需要履行全部赠与义务6、下列能够行使代位权的是______。

A.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B.劳动报酬请求权C.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D.金钱债务给付请求权7、关于债的免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债的免除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B.主债免除的,从属于主债的从债也随之免除C.连带债权人中之一人免除债务人之债务的,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因此而消灭D.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免除债务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因此而消灭8、属于辅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圆满实现而形成的给付义务是______。

A.附随义务B.从给付义务C.不真正义务D.先合同义务9、甲与乙签订电视机买卖合同,结果出卖人甲交付的标的物品质与样品品质不符,甲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______。

合同法自考重点笔记

合同法自考重点笔记

选择题: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最大化利益原则(正确答案:A、B、C均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D不是)下列哪项属于要约的构成要件?A. 要约必须向不特定的人发出B.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C. 要约可以撤回,但不可以撤销D. 要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正确答案:B,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关于承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以撤销B. 承诺一旦到达要约人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C. 承诺的内容可以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D. 承诺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正确答案:B,承诺一旦到达要约人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正确答案:D,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下列哪项是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C. 合同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D. 合同约定的变更条件成就(正确答案:A,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之一)关于合同的解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B. 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C. 合同解除必须有解除的行为D.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正确答案:D,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进行处理)下列哪项不属于违约责任的形式?A. 继续履行B. 采取补救措施C. 赔偿损失D. 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责任的形式,而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关于合同的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合同的转让包括合同的变更和合同的终止B. 合同的转让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C. 合同的转让只包括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D. 合同的转让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正确答案:B,合同的转让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下列哪项是关于合同法适用范围的正确表述?A. 合同法只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B. 合同法只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C. 合同法既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也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D. 合同法既不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也不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正确答案:A,合同法只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2023年10月自考00230合同法真题及答案(回忆版)

2023年10月自考00230合同法真题及答案(回忆版)

2023年10月自考00230合同法真题及答案(回忆版)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31、简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2、简述债权人代位权行驶的效果。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1)债务人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债务人对其债权不得予以行使,也不得处分。

(2)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系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律效果上相当于债务人自己行使权利,因此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3)代位权行使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3、简述提存的效力。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1)债的关系因此而消灭。

债务人的清偿义务、利息的支付义务及孳息的收取义务均因此而免除。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3)提存物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提存物所生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 4)债务人在提存时所支岀的必要费用应由债权人承担。

( 5)债权人可随时要求提存机关返还提存物。

34、简述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 1)及时验收并妥善保管标的物;(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 4)危险通知义务;( 5)返还保管物。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35、试述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以风险转移的时间为标准,世界上存在三种风险负担的立法体例。

这三种立法例分别是∶第一,以合同成立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

罗马法和瑞士法采此体例。

第二,以所有权转移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

法国法、意大利法和英国法采此体例。

第三,以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

德国法、美国法和有关买卖合同的国际公约均采此立法例。

《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1、国家对已成立的合同的不同态度,可将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类?国家对已成立的合同的不同态度,可将合同的效力(广义)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合同生效。

如果法律未对生效要件有特别要求,当事人也无特别约定,并且合同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一般要件,则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合同无效。

如果已成立的合同欠缺根本性生效要件,则合同自始、确定、永远不能发生效力。

(3)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能否生效尚不确定,需取决于有关当事人的态度,如法定代理人、本人、权利人的追认或撤销。

(4)合同可撤销。

合同效力的可撤销是指合同已经生效,但效力存在瑕疵,如果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则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

(5)合同未生效。

已经成立的合同尚未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生效要件而需要等待相应生效要件满足与否才能确定其生效与否。

2、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且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形成是行为人自己的真实意愿。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3)该要件又叫合同有效的合法性要件,这是合同生效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

我国《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三)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四)关于《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据此可知,果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超越了权限,而仍与之订立合同,则该合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就不具法律约束力。

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 自愿原则B. 平等原则C. 公平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E. 以上都是答案:E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一般条款?()A. 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B. 合同的标的C. 合同的数量D. 合同的履行地点E. 合同的履行方式答案:C解析:合同的一般条款通常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地点等,而不包括合同的数量。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

A. 立即通知对方B. 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C. 赔偿对方损失D. 单方面解除合同E. 以上都不是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二、多项选择题4.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D. 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E.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答案:ABCDE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都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5.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形包括()。

A. 合同因违约而解除B. 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C. 合同因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D. 合同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解除E. 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的死亡而解除答案:AD解析: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形主要包括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和合同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解除。

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项是合同的必备条款?A. 合同的标的B. 合同的履行期限C. 合同的履行地点D. 合同的违约责任答案:A2. 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以下哪两种类型?A. 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B. 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C. 明示解除和默示解除D. 完全解除和部分解除答案:A3.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A. 继续履行B. 赔偿损失C. 支付违约金D. 强制执行答案:D二、判断题1. 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就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答案:错误。

合同的解除可以基于法定解除条件或当事人的约定。

2. 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不受任何限制。

()答案:错误。

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当合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3. 合同的违约责任只能由违约方承担,非违约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答案:错误。

根据具体情况,非违约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简答题1. 简述合同的成立要件。

答案: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1)有明确的合同当事人;(2)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2. 什么是合同的履行抗辩权?答案:合同的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或者有违约风险,而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常见的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机械设备,乙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支付货款。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因此将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请分析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答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公司作为买方,在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更换货物、修理或者减少价款等。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
1. 什么是合同?
答: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就某些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2. 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合同的合法性。

3. 什么是要约和承诺?
答: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4. 合同的效力如何?
答: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解除、合同的终止。

5.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答: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违法、合同形式违法、合同目的违法、合同的欺诈、胁迫等。

6.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
答: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法或依约定,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7. 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条件?
答:合同的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合同的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的转让不违反合同的约定、合同的转让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 合同的履行有哪些原则?
答: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原则、合同履行的及时性原则、合同履行的全面性原则、合同履行的善意原则。

9. 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答: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10. 合同的变更需要哪些条件?
答: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当事人同意变更、合同变更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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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一种合意。

②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

③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2、合同的分类:①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以合同类型是否在合同法或民法中有规定并被赋予名称为标准)②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依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相关义务为标准)二者区别:A、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

B、在风险的负担上不同。

C、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③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依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④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以合同成立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之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为标准)⑤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⑥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⑦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⑧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根据订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否为自己谋取利益)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法律特征:A、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

B、只能给第三者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

C、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3、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合同关系的内容: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合同债权、合同债务)合同关系的客体:合同债权与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4、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任伟一定的行为的权利。

5、合同债务:是指债务人依据法律或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6、合同的相对性:大陆法系称“债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7、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原理的规则:①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

②合同当事人无权威他人设定合同以上的义务。

③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8、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是指合同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内容:①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

②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在责任。

债权人在承担违约责任以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③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有债权人与债务人才是合同当事人。

9、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10、合同法的适用范围:①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②适用于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③适用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以及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11、民事合同的特点:①主体的平等性和独立性。

②内容的等价有偿性。

③合同订立的自愿性。

12、不适用合同法调整的关系:①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是民事关系,适用有关政府管理的法律,不适用合同法。

②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适用有关公司、企业的法律,也不适用合同法。

③婚姻、收养、监护邓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13、合同法任意性规范的特点的具体体现:①当事人协商的条款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何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

②法律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创设新的合同类型。

③合同法的绝大多数规范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

④合同法的规则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实现当事人的个人意志。

第二章1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①合同自由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③合法原则。

④鼓励交易原则。

15、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一致自由就有关合同的一切事项,具体设定权利义务。

内容:①当事人的合意具有法律的效力。

(约定优于法定、当事人的合意优于法律效力)A、能够严格地拘束订约的双方。

B、具有优先于合同法的任意性规范而是用的效力。

②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和确定合同内容等方面的自由。

A、缔结合同自由。

B、选择相对人自由。

C、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D、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E、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F、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

G、选择裁判的自由。

16、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必要性:①保持和弘扬传统道德和商业道德。

②保障合同得到严守,维护社会交易秩序。

③具有确定行为规则的作用,以及具有衡平利益冲突、为解释法律和合同提供准则等作用。

17、合法原则:是指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律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内容:①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约钟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②在合同订立方面,尽管我国合同法没有采纳计划原则,在实践中当事人也极少按照指令性计划订立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③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何公共道德。

第三章18、合同成立的意义:①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

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

③尽管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时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他们密切联系在一起。

19、合同的成立要件:①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③合同的成立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阶段。

20、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是一种意思表示,但不是法律行为。

生效要件:①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②必须向要确认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③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④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送达主义)2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是一种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的事实行为。

①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

(是否把最终合同的决定权交给对方。

给自己——要约邀请。

给对方——要约。

)②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③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包含——要约。

不包含——要约邀请。

)④根据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可作出区分。

(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

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邀请。

)⑤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22、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①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从而阻止要约生效的意思表示。

(通知应当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②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

(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③时间点不同。

撤回:到达之前。

撤销:承诺之前。

④要约撤回的要约是未生效的要约。

要约撤销的要约是生效的要约。

23、要约失效的原因: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构成条件: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③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④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⑤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25、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26、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独立的请求权,属于法律特别规定的请求权)特点/构成要件:①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过程中。

②一方违背其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

③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主体:“合同当事人”(受要约人、承诺人)承担方式:①支付违约金。

②支付赔偿金。

③继续履行。

27、先契约义务:又称先合同义务,是指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负有一定的附随义务。

内容:①无正当理由不得撤销要约的义务。

②适用方法的告知义务。

③合同订立前重要情事的告知义务。

④协作和照顾的义务。

⑤忠实义务。

⑥保密义务。

⑦不得滥用谈判自由的义务。

28、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产生信任关系,因信赖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但由于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结果所蒙受的不利益。

①法律所保护的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即一方的行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够成立或生效,不能产生信赖的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②信赖利益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要件之一。

③信赖利益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基本范围,但限于直接损失,即因为信赖合同成立生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

29、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欺诈缔约)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③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A、违反有效的要约邀请。

B、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

C、合同无效和被撤销。

)30、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①以通知的方式送到承诺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T34、35成立时间: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成立地点:到达地。

②意思实现情况下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不通知要约人,直接以行动表示其意思。

)T26①成立时间:承诺行为作出时。

成立地点:承诺行为地。

③特定形式下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T16②(时间)、T34②(地点)④合同书形式下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T32、35成立时间: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

成立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

⑤确认书情形下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T33成立时间:合同确认书签订时间。

成立地点:签订地点。

⑥书面形式未采用时候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T35成立时间:接收时。

成立地点:接受地。

⑦约定的时间和地点。

⑧合同书形式未采用事后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成立时间:接收时。

成立地点:接受地点。

第四章3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必备)②标的。

(必备)③质量和数量。

(数量是必备)④价款或酬金。

⑤履行的期限。

⑥履行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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