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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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年版)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年版)
“十二五”以来,我国已制修定了 73 项单位产品能耗 限额标准和 54 项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基本覆盖了主要 高耗能行业。这些标准体系的制定和贯彻落实,有力地支撑 了能效对标达标、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发布能效标杆、淘汰 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工业节能目标的顺 利完成。为更好地发挥能效标准、标识在政府监管企业用能 行为、企业贯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按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 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改革精神,参照负面清单等管理模式, 我们系统整理了主要工业领域的节能数据、标准、标识,编 制完成了全国工业能效指南,主要内容包括:
2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 年版)
2 全国工业整理了全国 2000 年以来重要节点年份的工业尤其是六大高耗 能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数据,包括:工业能源消费总量(按标准煤计)、工 业能源消费总量(实物量)和六大重点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1. 数据来源为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3 年)。 2. 六大重点耗能行业包括钢铁、有色、石油、化工、建材、电力行业,分 别对应统计年鉴中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 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 煤炭包含原煤、无烟煤(炼焦烟煤、一般烟煤、褐煤)、洗精煤、其他洗 煤、煤制品。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
(2014 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 年 12 月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 年版)
目录
1 前言................................................................................................1 2 全国工业能效概况....................................................................... 3

光伏发电安全预评价模版

光伏发电安全预评价模版

1编制说明1.1评价目的、内容和范围1、评价的目的安全预评价是对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其主要目的是:根据可研报告等技术资料,辨识与分析评价对象在施工、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提出消除危险和危害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为编制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提供参考,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置变为事先预测和预防,以实现评价对象的本质安全。

2、评价内容安全预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辨识建设项目施工和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可能性及严重程度;(2)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3)提出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4)安全预评价结论。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按照《光伏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水电规安办[2010]121号)主要有:编制说明(包含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依据等),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评价结论等。

3、评价范围预评价报告的评价对象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0兆瓦发电项目。

该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范围为:主体工程、辅助设施、公用工程。

主要包括光伏组件阵列工程、逆变器、集电线路、升压变压器、35kV配电装置室、生活办公综合楼、警卫室、站用电变室、控制系统、通信设施、场区道路、水泵房等辅助工程等。

1.2评价依据****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0兆瓦发电项目的评价依据主要为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山东省环能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0兆瓦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黑龙江省肇东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黑龙江省肇东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黑龙江省肇东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黑龙江省肇东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12月9日黑龙江省肇东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总经理:伍绍辉总工程师:尉克俭项目技术总监:刘忠义项目经理:高劲松项目设计经理:刘海威项目设计副经理:王智敏孙亚民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12月参加设计有关专业及人员表目录第1章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投资单位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经营年限错误!未定义书签。

采用规范和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主要技术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制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制内容如下:错误!未定义书签。

厂区内分期实施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厂区物料的输入和输出错误!未定义书签。

边界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接口错误!未定义书签。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章项目建设必要性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数量的现状和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数量的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的收运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转运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处理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产生量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处理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处理缺口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处理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服务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理化特性分析和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活垃圾组成及理化特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垃圾组分类比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及技术政策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错误!未定义书签。

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理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和处理技术政策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工程可有效改善肇东市垃圾处理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1,3丙二醇环境影响报告书

1,3丙二醇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论1.1 项目由来1,3-丙二醇(PDO)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可作为有机溶剂应用于油墨、涂料、润滑剂、抗冻剂等行业,还可用作药物合成中间体。

其最主要的用途是作为聚合体单体合成性能优异的高分子材料。

1,3-丙二醇可以替代乙二醇,1,4丁二醇和新戊二醇等中间体用于生产多醇聚酯及作为碳链延伸剂。

其与苯二甲酸合成的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酯(PTT),显示了比乙二醇、丁二醇为单体合成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P)等更优良的性能,被认为是一种兼具PET的高性能和PBT 的易加工性的新型聚酯材料。

目前,世界范围内对聚酯的需求十分旺盛,生产及消费量逐年递增,使得对原料二元醇的需求量也持续增长。

黑龙江省辰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从2002年8月开始至2003年9月止对已基本完成1,3-丙二醇项目的工业试验,验证了清华大学的二步发酵法工艺技术。

专家认为,生物发酵法生产1,3-丙二醇,与化学合成法(环氧乙烷法、丙烯醛法)相比,具有利用可再生资源、设备装备简便、操作条件温和、环境友好、大大降低成本等先进性。

本项目的建设将会大大推进我国的发酵法生产1,3-丙二醇这一领域的竞争能力,有利地促进我国发酵行业、合成纤维行业以及纺织业地发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6月30日作了关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发酵法生产1,3-丙二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为计高技[2001]1912号。

拟建项目选址于黑龙江肇东市西面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生产能力2500t/a。

受黑龙江省辰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调查及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查。

1.2 编制依据1.2.1 相关法律、法规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⑼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1.2.2 相关技术规范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1995)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1.2.3 相关文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发酵法生产1,3丙二醇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1.3 编制目的按照环评工作的要求,充分分析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组成、功能、规模等),详细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概况和环境质量现状,确认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本次环评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

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2017试行版)

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2017试行版)

附件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2017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电力建设科技创新新常态,坚持主动创新驱动,推动电力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以下简称“五新”)在电力建设工程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提升电力建设科技进步水平,统一电力建设工程新技术应用评价的规则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等电力工程新技术应用效果的专项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技术是指本工程推广应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见附件1)、建筑业10项新技术(见附件2)、电力建设“五新”推广应用信息目录(见附件3)及其他自主创新技术(各类新技术按国家、行业最新公布的版本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新技术研发成果是指工程主要参建单位依托本工程研发的成果,包括: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QC成果奖及其他奖项;2.取得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工法;4.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编制。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自主创新技术包括:―1―1.国内首创或行业首创(应有查新报告);2.省部级及以上有关技术委员会出具关键技术评审报告或相关证明;3.新纪录(工期、造价、用地、连续运行天数等新纪录,应有查新报告)。

第六条新技术应用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提出量化的实施计划并编制实施细则,将新技术应用纳入到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协议、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技术措施等相关技术文件中。

第七条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按工程初评、提出申请、现场评价、会议评审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的受理单位(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其人力资源、注册资本、管理水平、检测手段、工程业绩等应满足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需要。

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

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

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总7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修订)标准说明节能评价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手段,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2009版)》(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以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现场规程、实践经验为依据,针对节能降耗的所有工作活动及能耗指标进行逐项评价。

《评价标准》得到了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系统内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评价标准》的内容共分为9个部分,第1部分为节能管理,主要对节能管理的基础工作进行评价,目的是为了规范节能管理工作内容;第2部分为能源计量管理及其相关指标。

第3至第7部分为与供电煤耗有关指标,包括煤、油、电指标,为了便于现场查评,将其分成了5个部分进行评价;第8部分为水耗,主要目的是通过水耗的指标查评,促进企业的节水工作;第9部分为与电厂节能有关的大宗消耗材料,包括酸碱耗、补氢率、磨煤机钢耗等。

《评价标准》总分为5000分,各指标分值权重是综合了节能降耗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及指标在发电成本中的影响程度而确定的。

节能评价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能耗指标和各要素采用量化评价,用得分率来衡量火力发电厂的节能工作状况。

根据电厂的设备或系统状况计算出应得分;实得分与基础分之比为得分率。

得分率计算公式为:得分率=实得分/基础分×100%。

实得分=全厂指标实得分+各机组指标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基础分=全厂指标基础分+各机组指标基础分的加权平均值;《评价标准》引用的国家、行业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有:《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电安生[1997] 399号)《火力发电厂按入炉煤量正平衡计算发供电煤耗的方法(试行)》(电安生[1993] 457号)《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急计基础[2000]1268号)《火电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国电发[2001]476号)《火电厂节约用油管理办法》(国电发[2001]477号)《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结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81]生技字52号)《火力发电厂高压加热器运行维护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GB 17167-2006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11—2007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DL/T 1030-2006 《煤的工业分析自动仪器法》GB/T 15224.3-2004 《煤炭质量分级第3部分:发热量》GB/T 19494.2-2004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7119-2006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18916[1].1-2002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3485-1998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 8117-2008 《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GB 10184—1988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GB 12145-199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JB/T 8190—1999 《高压加热器技术条件》DL/T 461—2004 《燃煤电厂电除尘运行维护导则》DL/T 467—2004 《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DL/T 468—2004 《电站锅炉风机选型与使用导则》DL/T 478.2—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2部分:锅炉本体检修》DL/T 478.4—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4部分:制粉系统》DL/T 478.8—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5部分:烟风系统检修》DL/T 478.8—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8部分:空气预热器检修》DL/T 520—2007 《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实验室技术导则》DL/T 552—1995 《火力发电厂空冷塔及空冷凝器试验方法》DL/T 933-2005 《冷却塔淋水填料、除水器、喷溅装置性能试验方法》DL/T 561—19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69—2007 《汽车-船舶运输煤样的人工采取方法》DL/T 581—1995 《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和循环水二次过滤装置》DL/T 956-2005 《火力发电厂停(备)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DL/T 607—1996 《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DL/T 610—1996 《300MW级锅炉运行导则》DL/T 712—2000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DL/T 742—2001 《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DL/T 776—2001 《火力发电厂保温材料技术条件》DL/T 783—2001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 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92—2004 《电站汽轮机技术条件》DL/T 932—2005 《凝汽器与真空系统运行维护导则》DL/T 936—2005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耐火及保温检修导则》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2-2007 《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 5142-200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创建星级发电企业活动的意见》(国电集生[2005]136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指导意见》《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国电集生[2007]514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管理办法》(国电集财[2005]274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制度》(国电集生[2004]47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暂行)》(国电集燃[2009]367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国电集燃[2009]444号)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4)环评报告公示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4)环评报告公示
双车道平坡型,宽度 7m;次要道路采用单车道平坡型,宽为 6m。
生产用水拟采用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 生活用水从市政自来水管网引接。
厂区排水采用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雨水独立的分流制系统
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排入厂外市政生活污水管
网。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除灰加湿用水,化学水处理废水全部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以及《建设项 目分类管理名录》中“90 利用农林生物质、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为报告 表,92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除‘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 65 吨/小时(不含)以上’(电 热锅炉除外)项目为报告表”,本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宾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通过现场勘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对项 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并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各污染源排放源强及 排放特征,分析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为环保部门管理及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本工程 1 台机组经过双卷变压器升压至 66kV 后,以 1 回 电力接
66kV 线路接至 220kV 宾发站,新建线路长度约 6km,采用 入系统
300mm2 截面导线。 年供电量为 2.135×108kWh,年燃用生物质 31.75×104t。 年均热电比:172.6%。 规模 供热面积 60 万 m2,综合供热指标 50W/m2,采暖最大供热
新建 136640
行业 类别 及代码 绿化 面积 (m2)
D4412 热电联产 18232.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_企业报告(业主版)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_企业报告(业主版)

平均金额(万元)
¥13.32
同比增长:-19.5%
平均节支率
8.5%
同比增长:-20.6%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生成
TOP2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2022 黑 龙 江 坤 润 电 气 科 年维修项目电器及锅炉过热器采 技有限公司
11.8
购项目(电器)(第一包)
TOP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 哈尔滨铁通机电设
电厂 8 月电器采购
备有限公司
11.5
2022-07-18 2022-08-01 2022-08-08
36.6
哈尔滨悦采科技公司-哈尔滨哈投
TOP3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2022 浙 江 德 创 环 保 科 技 年大修项目热水炉喷淋层采购项 股份有限公司
13.8
目成交公告
TOP4
哈尔滨悦采科技公司-哈尔滨哈投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2022 年大修技改及月维修项目-3 包
哈尔滨盛之邦自动 化科技有限公司
TOP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 哈尔滨铁通机电设
电厂 10 月电器采购
备有限公司
8.1
2022-10-08
(2)专用设备修理(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 电厂化企街 37 号 1#灰库大修项 目
哈尔滨市大良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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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0.11
•【字号】黑工信电力发[2010]408号
•【施行日期】2010.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黑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及企
业自备电厂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工信电力发〔2010〕408号)
各市地工信委,省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电力行业协会: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办法的通知》(黑经电力发〔2007〕19号)下发后,各市地工信部门及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认真贯彻执行,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目前,由于原文件发文主体已变更为省工信委,按照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该办法重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附件:
黑龙江省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的管理,确保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工信委)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全省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各市地工信委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内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对本行政区内地方和企业自备电厂开展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内所有并网运行和独立运行的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以下简称电厂)。

第二章并网运行
第四条需要并网运行且符合并网条件的电厂须在并网前与电网经营企业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调度协议和用电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双方达不成并网协议的,由省工信委协调决定。

第五条各级工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生产管理。

热电联产接入电力系统方案由电厂所在行政区的地市工信委上报,省工信委审查。

第六条并网运行的电厂、机组和变电站应纳入调度管辖范围,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第七条在保证供热和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供热机组可参加调峰(背压式机组除外)。

第八条凡并网运行电厂,停止发电前应向所在电网经营企业申报,并向所在市地工信委备案,停发时间连续超过1年以上,如需再启动要求接入电网,应重新办理并网手续。

第三章生产管理
第九条凡接入省网的电厂,其年度上网电量须报所在地市工信委,由省工信委组织相关部门统一下达。

第十条电厂应加强统计工作,按月向所在地的市地工信委报送包括发电、供热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在内的生产综合简报。

并网运行的电厂还应向所在地的电网经营企业抄报生产综合年报和发电、供热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月报。

第十一条省电力行业协会应根据《黑龙江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与服务的作用,及时向企业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能源及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以及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推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并承担法律、法规授权和政府委托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电厂应参照《全国地方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自我考核办法,严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电厂应定期组织生产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第四章设备管理
第十四条电厂要按规程、规定定期对运行和备用的设备进行认真的维护、检修和试验,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并开展设备升级评定工作。

第十五条凡并网运行的电厂要将年度大修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更新计划在2月末前报所在地的市地工信委,并抄送所在地的电网经营企业。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省工信委依法对全省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地工信委依法对本行政区内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电厂的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应每年进行定期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电厂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技术限制措施
第十九条并网运行的电厂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省工信委批准予以解网:
(一)违反或不服从调度命令,可能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
(二)发电机组及其系统未进行预防性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条电厂违反并网协议、调度协议、用电协议,电网经营企业应上报所在地市工信委,由地市工信委向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不改的,经省工信委批准予以解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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