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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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入园难 入园贵

探究入园难 入园贵
一、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内涵及特点
(一)、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内涵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指学前教育成本由谁支付以及如何支付的问题。解决学前教育成本分担问题.其实质就是要建立一种在政府、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利益主体之间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教育经费制度。成本分担是一种将私人价格补偿和公共价格补偿相结合的混合补偿机制。1986年美国教育经济学家约翰?斯通提出了着名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他认为教育是一种有投资、有收益的活动.能够满足多个主体的需要.其受益人主要包括国家、受教育者个人、纳税人、企业、家庭、学校。这些主体应根据所获利益的多少来分担相应的教育费用比例.同时还要考虑主体的支付能力。目前这一理论因在应用中能够有效增加高等教育投入和促进教育公平.已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和采纳。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我们迫切需要引进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和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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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特点
学前教育是各级教育中公共性最强、社会受益最广的一种准公共产品.因此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应不同于高等教育成本分担。首先.在分担标准上.高等教育以效率原则为主.同时兼顾公平.学前教育则需以公平为主.同时兼顾效率;其次.在分担主体上.高等教育成本正在逐步以个人承担为主.学生家长支付的学费占高等教育成本的比例在不断上升。对于学前教育而言.发展趋势应正好相反。20xx年9月5日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我国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探究入园难 入园贵编 来自: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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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难、入园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我国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缺乏、经费短缺的现状.严重损害了学前教育公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一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人园给予财政补助”.体现了国家对未来1O年教育公平问题的高度重视.也说明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对维护学前教育公平、提高学前教育综合质量有着深远的重要意义。

幼儿教育课题申报书:湖北省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研究

幼儿教育课题申报书:湖北省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研究

湖北省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研究学科分类:基础教育课题类别:一般课题关键词: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课题设计论证一、问题的提出和课题界定(一)问题的提出1.民办幼儿园的两极分化现象急需理清教育成本分担问题民办幼儿园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两级分化:由于对投资回报考虑放在首位,对利益过度追逐导致收费过高;另一极是民办幼儿园为了生存下来,以低价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幼儿入园导致了教育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民办幼儿园的两级分化的现象引发社会集体焦虑,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分担教育成本就显得十分重要。

2.理清教育成本分担可以倒逼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入园难”与“入园贵”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学前教育市场化引起的“市场失灵”以及政府责任的缺位与监管不力带来的“政府失灵”。

学前教育服务具有“信任品”的特征,其质量不容易被消费者快速观察到,民办幼儿园有降低产品质量谋求短期利益的机会主义动机,如果政府不提供财政补贴,民办幼儿园就不会选择接受政府的价格上限规制。

如果建立适当的财政补贴制度(如给民办幼儿园晋级奖励),建立市场信誉机制,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和有序。

(二)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1.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界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要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面向社会招收—岁的儿童并对其实施正规保育和教育的幼儿教育机构。

其中并不包括一些以英语、艺术等为特色的专门的培训班,也不包括专门招收岁以下儿童的托儿所、早教中心。

2.教育成本幼儿园教育成本是指幼儿园在提供幼儿教育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与幼儿园办学以及教育保育活动直接有关的各种资源价值。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将幼儿园教育成本项目分为:人员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绪费、折旧费等五个教育成本项目的内容。

3.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也称为学前教育成本补偿,指的是在学校教育的财政投入中教育投入应该由谁支付以及如何支付的问题,即教育投资如何在政府、企业、家庭等各方面进行合理分摊并最终实现的问题。

学前教育成本与收费问题研究现状分析

学前教育成本与收费问题研究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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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 本文运用 内容分析法和数据统计 法, 调查 、 分析 了 目前学前教育成本与收 费问题 的研 究现状 , 包括研 究现状 、 研 究 目的、 研究
内容、 研究方法的特征与 变化趋势 , 主张转 变研究理念 , 加强 学前教育成本与收 费问题的基础研 究和政 策研 究。
收费 问题 一直是 人们 讨论 的热 点话题 , 如 何判 断幼 儿园 收费 高还是 近年来 国际 国内有 关研究 , 为避免 概念相 互混淆 , 在此 量的研 究主要 指问卷 调查 、 数据统计 等计 量方法 , 这与传 统定量 研究 的定义基 本一 针对 学 前教 育经 费 投入 、 学 前教 育成 本 及 收费 研 究的 论文 较 多 , 相 致 ; 质的 方 法则 以访 谈 、 观 察等 在 自然 环境 下 收集 信 息 的方 法 为代 关的论 文 内容 主要集 中在 学前 教育 成本 与收 费的调 查研 究 、 学前 教 表 ; 混合 研究 系此二 者的结合 ; 而将 国内传 统意义 上冠名 的定 性研究 育 高收 费现 象 分析 及思 考 等方 面 , 如针 对 学 前教 育经 费 投入 方面 , 以文 献评 价 、 理 论思 辨 为条 目单 独列 出 , 以做 区分 ] 。本 文 主要 分 : 认 为政 府对 学 前教 育财 政 投 入的 总 量不 足 , 财 政 性经 费 分配 不 均 , 量的研究 、 质的研 究 、 混合研 究 、 文献评价 、 理论 思辨和 其他 。 2 、 样 本 确 立 财政经 费使 用效率和 效益不 高 ( 桂磊 ,2 0 0 4 年; 蔡 迎旗 ,2 0 0 5 年) 。 本研 究 以 “ 学 前教 育成 本 、 学前 教育 收费 、 幼儿 园 成本 、 幼儿 园 针对 学期 教育成本与 收费 方面 , 针 对学 前教育成 本与收 费方面 , 开展 了 大规模 的调 查研 究 , 从 政府责任 和学前 教育政策 两方面 入手入 , 建 收费 等 ”为题 名 关键 字 , 选 择模 糊 搜索 的 方 式在 中 国期 刊 网 , 共 搜 议 改善学 前教育的 收费政 策 , 加强 学前教 育收费 管理 , 实 行按成 本分 集到 相 关文 献 2 2 6 篇 。经 内容 审核 , 去 除不 符 合 的样 本 , 最 终筛 选 担 的收费原 则 , 出台学前 教育收费 管理办 法 , 规范 幼儿教 育的收 费行 确 定 2 0 0 篇 文 献 为研 究 对 象 。 以研 究 目 的 、 研 究 内 容 和研 究 方 法 依 照分 类表 所 定 的类 别 , 笔者 对 样本 文 为等 ( 张凯 , 2 0 0 8 年; 李镭等 , 2 0 0 8 年; 刘桂 心等 ,1 9 9 4 年: 王化 敏 , 等几 项 指标 为基 本 观 测点 , 2 0 0 2 年: 王红等 ,2 0 0 3 年) 。 献 按照 年份 加 以 归类 。对 归类 后 的数 据表 格 做 规 范化 整理 后 置 于 研 究 目的 S P S S 1 3中 , 对 赋值做 相应 的统 计 。 三、 过 程分析 本研 究 的 目的 旨在 通过 调 查 近二 十 多年 以来 发 表在 中 国 期刊 网 ( C N KI )上 的 有 关学 前 教育 成本 与 收 费 的相 关文 献 , 借 助 定量 1 、 文 献数 量、 质 量及 变化 趋 势 统 计 手段 对 包括 研 究 目的 、 内容 、 方 法等 在 内 的多项 指 标进 行 内容 1 9 8 8 — 2 0 1 3 年, 学 前教 育成 本与 收 费 方面 的 发表 文 献 数量 统 计 分析 , 旨在综 合 考察 学 前教 育成 本与 收 费 的研 究现 状 和进 展 情况 , 结 果详 见 图 1 。从 图 l 可 以看 出 , 学 前教 育成 本与 收 费方 面发 表 的 从 1 9 8 8 — 2 0 0 2 年, 文献 数量 一直 较 少 ,2 0 0 3 — 2 0 0 9 年 文 献数 量 并尝 试 回答 以下 问 题 : 近 年 学 前教 育成 本与 收 费研 究 过程 中 , 有关 文 献 , 开 始攀 升 , 从 2 0 1 0 年 之后 开始 迅速 升高 。由 于 2 0 1 3 年 的文 献统 计 学 前教育成 本 与收 费的文 献在 数量 、 质 量方 面的现 状和 进展 如何 ? 对 学前 教育 成 本与 收 费的 研 究目 的 、 研究 内容 、 研 究 方法 主 要聚焦 数 量不全 , 故不 能反映 现状 。 点 是什 么 ?以及上 述要 素的变 化特 点 , 从而 较为 客观 的认识 已有 研 究, 为今 后进一 步深入 有效 的研究 提供客观 依据 。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相关研究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相关研究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相关研究作者:毛琼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7年第29期摘要:2010年以来,随着《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的落实,加上我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学前教育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

强化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不仅利于我国国民素质的强化,还能为我国人才强国目标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

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的学前教育经费相对短缺,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有效发展,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作简单描述,进而指出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现状,并相应提出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有效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经济策略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9-0138-02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对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也就越来越高。

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只有搞好学前教育,才能为进一步的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虽然我国经济面貌有了很大改变,但具体到学前教育经费来看,尤其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实际面前,学前教育成本问题仍是颇为困难的实际问题。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从政府、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寻求解决办法,才能为实现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扫除重大障碍。

一、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概述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源于美国当代著名的教育经济学家D ·布鲁斯·约翰斯通(D.Bruce.Johnstone),他在1986年首先提出了该理论。

该理论指出,高等教育作为有投资且有收益的活动,能够满足且同时满足多个利益主体的实际需求[1]。

相应的收益体包括国家和家庭、学校,还同时包括了企业、纳税人和个人。

依据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相应的受益主体同时也应为教育成本进行相应分担。

而具体应当如何分担,该理论认为,需以收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作为基础,结合收益情况和主体的支付能力相应分担,确定具体分担的比例和分担数额。

学前教育产品性质的再探讨

学前教育产品性质的再探讨

学前教育产品性质的再探讨徐文张婷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60)摘要: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学者将学前教育的产品定性为准公共产品,成为学前教育非均衡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以教育公平为视角,本文从学前教育的价值、学前教育与中小学教育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比较等方面来阐述其成为公共产品的合理性,认为应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重新界定为公共产品,由政府公共财政保障。

关键词:学前教育;教育产品性质;教育公平在国家和社会积极倡导教育公平的时代,我国的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终于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而一些发达地区更是迈开新的步伐,着手实行从小学到高中的十二年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是初中教育的向上延伸,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和高校扩招的情况下,高中教育成为新的瓶颈,使其作为义务教育的向上延伸政策成为合理的选择。

然而另一种公共政策选择即向下延伸--优先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却在国内被极大的忽视。

近十年其他各级教育发展事业突飞猛进,最为薄弱的学前教育是否应该纳入义务教育,成为公共产品是值得深思和探究的问题.一、当前学前教育的产品性质——准公共产品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在《教育产品性质和对教育的经营》一文中根据经济学所给定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的定义将教育产品的性质细分为五大类:具有纯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基本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具有纯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和基本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由此观点,每一级每一类教育都有至少两种性质的教育产品,但为有利于明确界定和实际操作,教育界目前多数认同将教育产品大致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i。

学前教育包含了公办幼儿园这样由政府提供经费的基本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和民办幼儿园这样由社会、个人投资的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和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从总体上来说国家将其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学历教育划为一类,属于准公共产品。

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基于湖北省长阳县的调查

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基于湖北省长阳县的调查

摘 要 : 为进 一步增加 教育 资源 投入 , 促 进农 村 学前教 育 发展 , 本 文在 对 湖北省 长 阳县进 行调 研 的基础
上, 提 出了 当前建 立农村 学前教 育成本分 担机制 的基本 构 想 , 即设 置一定 时期 的过 渡 期 , 分地 区、 分 阶段逐步 将 学前 三年 教育纳入 义务教 育保 障体 系。在过 渡期 内, 实行 以政府 投入为 主、 社会投入 为辅 、 学生家庭 合理 负 担 的学前教 育成本分 担机制 。 关键词 : 学前教育 ; 成本分担 中图分类 号 : F 0 8 ; G 4 0 —0 5 4
不 少空 闲的学 校都存 在着危 房 ,存 在 较大 的安 全隐患 。
大多数农村民办幼儿园 ,多是采取租用房屋作为校舍,
不 仅校舍 面积严 重 不足 , 安 全 隐患也很 大 。 那么 , 农 村学 前教 育 困难 的原 因究 竟 是什 么 , 它 提 出 了哪些需 要认 真研 究 和解 决 的 问题 ?我们 认 为 , 学 前 教 育 资源 投入 不 足 ,是 当前 学 前 教育 发展 困境 的根 本 原 因。要 从根 本上 解决 农村 学前 教育 经费 不足 问题 , 需 要 着 眼 于制度 创 新 ,着 眼 于建 立 和完 善新 的农 村学 前 教 育 经费保 障机 制 。为此 , 有必要 认 真研究 和 解决 以下 几个关 键 问题 : 第一 , 农 村 学前 教 育 的基本 成 本 保 障标 准 , 即学 前
长 阳土家 族 自治县 位 于 鄂西 南 山 区 、 清 江 中下 游 , 是 一个 集 老 、 少、 山、 穷、 库 于 一体 的特殊 县 份 , 同时 , 也 是“ 全 国发 展 民族教 育先 进 县 ” 。全县 国土 面积 3 4 3 0平 方公里 , 常驻人 口 4 1万 人 , 其 中乡 村 人 口 3 4万 人 , 占

论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合理性

论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合理性

论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合理性作者:易朝红来源:《教师·中》2018年第10期摘要:学前教育对幼儿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奠基作用,充足的经费保障是这一奠基工程重要的基础。

文章分别以学期教育发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论述了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合理性。

从公共产品理论、成本分担理论、教育公平理论论述了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合理性;从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现状、学前教育发展的质量现状进一步论述了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现实需求。

关键词:学前教育;公共产品;成本分担;教育公平学前教育是幼儿一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奠基工程,而“入园难、入园贵”的现状成为学期教育发展的重要障碍。

“入园难、入园贵”反映了目前我国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缺乏、经费短缺的现状,高收费使幼儿家庭负担很重,特别是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幼儿家庭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幼儿教育成本,对于无力承担高额收费的家庭,将放弃入园或只能选择办园条件较差的幼儿园。

作为具有极强正外部效益的学前教育,政府理应负起责任,这对维护学前教育奠基工程的地位、提高学前教育综合质量有着深远的重要意义。

一、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理论依据1.公共产品理论教育产品的性质是什么,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还是私人产品?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效用的非排他性,公共物品的效用是向整个社会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的特点,无法排除消费者的消费;二是消费的非竞争性:当一种物品在增加一个消费者时,其边际成本为零,消费者增加不会增加总提供成本。

保罗·萨缪尔森把公共物品定义为一个人消费时不会影响其他人的消费,即不具有排他性。

对教育服务来说,为额外的一个人服务的成本非常高,排除人们使用也比较容易,因而不是纯公共物品,教育是兼具有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属性的混合物品。

国内学者根据教育阶段的不同对教育产品的属性作了不同的界定,义务教育阶段被看成是纯公共产品,非义务教育阶段是准公共产品,同时准公共产品的公共性又根据其阶段和职能的不同作了一定的区分。

幼儿学前教育费用政府分担机制研究

幼儿学前教育费用政府分担机制研究

幼儿学前教育费用政府分担机制研究
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对幼儿学前教育服务
的需求势必会有所增加。

学前教育是教育的初始阶段,也是幼儿智力
开发的黄金时期,但受到城乡家庭的重视不够。

然而,目前的幼儿学前教育尚不属于义务教育,旺盛的家庭需求和有限的教育资源供给,导
致了高昂的学前教育费用与家庭收入之间的尖锐矛盾。

现有研究主要从教育学角度展开,关注教育质量,教育方式,学校发展,学校、老师和学生三者之间关系等方面,在政府分担教育费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方面,大多只是在政策建议中涉及,但是在关于政府为何分担、如何分担、分担多少、政府财政能否承受等深层次却鲜有研究。

本文以发展经济学理论为指导,运用文献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实地发放
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研究陕西省关中地区学前教育发展问题。

调研发现:关中地区学前教育发展中问题较大的是“入园贵”和公办幼儿园占比少,而“入园难”的问题并不明显。

利用VAR模型验证在园人数、关
中地区生产总值、家庭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关系,可得出以下主要结论:虽然学前教育能够给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一定时期内对家庭可
支配收入起负向作用,但后期起促进作用,因而要加大对其的投入。

学前教育投入是人力资本投资的有机构成部分,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实施
义务教育是关键,也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运用PPP模式鼓
励民间资本投入学前教育事业,是化解目前供需矛盾和持续发展的重
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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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01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1,2013
第29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9(总337期)
Total No .337
收稿日期:2012—09—16
作者简介:董淑超(1987—),女,辽宁朝阳人。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

刘磊(1979—),女,辽宁大连人。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

基于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定价研究
董淑超,刘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摘要:近年来,学前教育收费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制定合理的学费标准尤为重要。

本文从学前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出发,确定了学前教育的费用分担机制、分担主体以及学前教育的定价依据,提出学前收费标准合理与否的考核指标,明确了各分担主体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责任与比例,对于学前教育定价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学前教育定价;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1—0088—02
一、准公共产品———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学前教育的性质是关系学前教育费用征收与管
理的首要问题,如何界定学前教育的性质对于学前教育定价研究尤为重要。

目前,对于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主要有三种观点:学前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学前教育属于私人产品;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

以上三种学前教育性质的定位是基于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依据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
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
将全部社会产品和服务分为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

”[1]
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由政府提供的产品。

私人产品是指在消费上完全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由市场提供的产品,如冰箱等。

准公共产品则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

基于上面的公共产品理论,笔者认为将学前教育服务界定为准公共产品比较恰当。

宋承宪将准公共产品界定为:只具备公共产品的一个特征,或者虽然两个特征都不完全具备,但又具有外部性的产品。

[2]
二、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学前教育定价依据(一)学前教育定价的教育成本依据学前教育成本是指用于培养一个幼儿所耗资源的价值总和,或以货币形态表现出来的培养幼儿时由社会和幼儿家庭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全部费用。


晰准确地界定学前教育成本是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
费标准的关键。

学前教育成本主要表现为: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教职工工资、公务费、教学设施设备折
旧费、
膳食费等用于培养幼儿所花费的财力和物力。

(二)学费标准的教育收益依据
教育收益指教育服务为个人和社会带来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益处,通常分为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

私人收益是教育给个人带来精神和物质上的好处,私人收益率是私人收益比上教育总收益。

同理,可推出社会收益和社会收益率。

三、学前教育定价的合理性考量
(一)公平性原则
公平是学前教育定价所要遵循的原则,教育公平问题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

在瑞典教育学家胡森看来其主要是指教育机会均等,
那么教育公平问题则为教育机会均等问题,表现为入园机会均等、在园所受教育均等。

因此,学前教育定价一定
要公平合理,
保证学前教育机会公平,保证适龄学前儿童都能进得起幼儿园。

通过控制学费标准来弥补
由教育资源投入不均而造成的教育不公平问题,保障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二)效率性原则
教育效率是经济学效率原则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教育效率是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效率就是实现教育成本分担比例的
8
8
最优化,公平与效率二者并不矛盾,教育公平和效率是互为前提存在的,在制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的时候一定要考率到效率性原则。

(三)可行性原则
学前教育学费作为对教育成本的部分补偿是家庭消费支出的小部分而非大部分。

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家庭的普遍承受能力,在家庭的承受范围之内,这样家庭能付起费,孩子能入园。

这样的标准才能被家庭接受,具有可行性,并付诸实行。

同时,还要考虑国家财政收入的分配问题,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应该合理适量。

若政府分担得很少,会给儿童家庭带来更重的负担,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儿童失去受教育机会;若政府分担的成本过多则会影响政府在其他方面的投入,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分配,从而影响效率。

因此,在制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时要考虑到标准的可行性,根据政府和家庭的可承受能力制定合理可行的收费标准。

四、学前教育费用的分担机制
依据公共产品理论,准公共产品采用混合提供的方式即政府和消费者共同提供。

学前教育服务的产品属性决定了其混合分担机制,由政府和消费者共同分担成本。

约翰斯通于1986年提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即高等教育成本应由这四部分主体分担。

[3]高等教育和学前教育在产品性质上都属于准公共产品,作为一种生产性投资,对政府、社会、幼儿及家庭都有益。

基于公共产品理论和成本分担理论,学前教育费用应实行由政府、社会、幼儿家庭共同合作提供,实行成本分担机制。

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应按不同的收益率承担相应的学前教育成本,确定成本分担机制。

(一)学前教育费用分担主体
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学前教育费用分担的主体应确定为政府、社会和幼儿家庭。

幼儿在接受教育后提高了自身修养,学会了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社会道德,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团结,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传承。

因此,政府对教育投资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应提供幼儿教育产品,分担一定比例的教育成本。

学前教育机构在幼儿家长上班时间内为其照顾孩子、教育孩子,在时间上为家长参加工作和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孩子由于接受早期教育,养成正确的行为规范,懂礼貌,守法律而健康快乐地成长,给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家庭要分担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成本。

(二)不同主体分担的责任与比例
政府对学前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与公益性程度;“明确政府职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4]“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4];建立学前教育经费管理监督部门,专门负责成本的预算、经费的使用管理等;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家庭只分担一小部分成本,其他由政府补助提供。

在挪威,家庭承担比例为28.9%;斯德哥尔摩为10%;澳大利亚和英国大部分家庭分担成本为零。

我国幼儿家庭负担大部分学前教育成本,公立园家庭承担约70%以上的成本,私立园则承担100%。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会高一些,这些地区家庭所承担的成本就相应少一些。

家庭分担成本的比例应在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0%以内。

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除去税收由每个家庭每年可自由支配的资金。

基于以上条件可得出如下公式:aˑbːcˑ100%﹤20%(a为学前教育成本,b为家庭分担比例,c为家庭可支配收入)。

我国多数家庭分担的成本都已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0%。

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王红、沈慧洁提出家庭分担成本的比例,共有三套方案:家庭分担成本的70%,此时学前教育费用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3.5%;家庭分担成本的49%,此时学前教育费用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0.5%;家庭分担成本的45%,此时学前教育费用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9.2%。

这三组家庭分担的比例均在广州市民的经济承受范围之内。

[5]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亦不同,每个家庭负担的成本比例也会不同,所以,确定家庭分担的成本比例要考虑幼儿家庭可支配收入,要小于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0%。

[参考文献]
[1]王善迈.论高等教育的学费[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6).
[2]宋承先.现代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3]约翰斯通著.李红桃,沈红译.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财政与政治[J].新华文摘,2002(5).
[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5]王红,沈慧洁.广州市幼儿教育收费制度改革方案简析[J].事业发展与管理,2004(1).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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