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文上行文中请示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
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
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
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
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
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
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
(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
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
1. 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2.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它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3.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4. 党委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的相关部门行文。
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行文;党委的其他部门,不得对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5. 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6.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7.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其请示事项。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8. 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应当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请示中写明。
除特殊情况外,请示应当送上级机关的办公厅(室)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应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9.党委各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请示问题。
未经本级党委同意或授权,不得越过本级党委向上级。
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

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⒈公文种类⑴公告:用于发布重要事项或部门的决定,通常由机构或公共机构发布。
⑵通知:用于向特定的个人、组织或机构发送信息或指示。
⑶通知公告:将公告和通知合并在一起,既可以发布重要事项,又可以向特定对象传达信息。
⑷命令:用于向特定的个人、组织或机构下达具有强制性的指示。
⑸指示:用于向下级机构或个人传达指示,一般不具有强制性。
⑹通报:用于向特定目标发布情况、事件或决定的信息。
⑺报告:用于向上级机构汇报情况、进度或工作成果。
⑻请示:用于向上级机构提出询问、寻求指导或报告情况。
⑼答复:用于回复请示或请求。
⑴0 函:用于个人之间的书信往来。
⒉行文规则⑴抬头:公文应在左上角抬头处标注机关名称、机关地质、日期和文号。
⑵称呼:公文正文中一般使用“致”或“标题”,并紧接称呼。
⑶正文:公文正文应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尽量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词语和长句。
⑷段落:公文正文应按照逻辑顺序和内容归纳原则进行分段。
每段应包含一个独立的主题或观点,并使用明确的标题。
⑸措辞:公文应使用正式、客观、准确的措辞,避免使用模棱两可或含混不清的表达方式。
⑹格式:公文正文应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写,包括页边距、行间距、字体、字号等。
⑺结尾:公文正文结束时,应用适当的结束语,如“敬礼”、“谨启”等,并签署发文机关负责人的名字和职务。
附件:⒈本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法律名词1:注释1.⒉法律名词2:注释2.⒊法律名词3:注释3.。
行文规则

⊙印发是对本机关文书的处理形式。
如:《××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
(二)批转类通知
⊙批转是对下级机关公文的处理形式。
如:《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三)转发类通知
⊙转发是对上级机关、平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公文 的处理形式。
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深化 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部门向上行文。
1.党委、政府的部门对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 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但重大事项,部门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 后,才能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二)部门向下行文。
1.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 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 2.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 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3.需要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由政府职能 部门向下级政府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四)请示件的要求。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2.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要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 请示,本机关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 级机关。
⊙这是新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责权相适应的原则,有助于约束中 间部门的行文行为,落实中间部门的责任,理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关系 ,发挥各级机关的职能作用。
(二)主送。
主送受理机关。
⊙即主送需要贯彻执行、办理公文和应当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
(三)抄送。
1.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即抄送应当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
2.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 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公文写作概论》第十一章——行文规则与公文

11.2.4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处理概述
11.3.1 公文处理的含义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公文的管理包括普通公文的管理、涉密公文的管理和涉密公文的复制汇编管理。
11.6.3 涉密公文的管理(2)
涉密公文的复制与汇编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涉密公文的清退或销毁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清退或销毁。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同一系统的机关,既有上级领导机关,又有下级被领导机关,上下级机关之间构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使用“上行文”“下行文”。
不相隶属关系
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既无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又无上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关系,它们是不相隶属关系,使用“平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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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行文关系
11.5.3 整理归档(1)
公文归档是现行文件转化为历史档案的重要步骤。通过公文归档,可以使公文从动态形式转入静态形式,为日后的工作提供查证和参考。归档的原则: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归档的范围:凡是能够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下级机关和本机关的事件材料。归档的质量要求: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字迹模糊的文件应予复制;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公文行文规则 文档

一、行文总规则(一)“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是行文的总规则,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优良作风在行文规则中的具体体现。
这一行文规则,主要针对党政机关文牍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文风。
确立这一原则,对整治党政机关作风尤其是文风,充分发挥公文效用具有重要意义。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
决定是否行文,主要从3个方面把握:一是行文理由、依据充分,行文条件成熟。
因工作确实需要,如果不行文,就会影响工作甚至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失的。
例如,党政机关的重要决议、决定,公布法规规章和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通报重要情况等,这些必须行文。
二是不得把行文当成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
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不能为发文而发文;部门管理的工作,应当由部门行文的,不得升格由党委、政府行文。
比如,仅表态性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照抄照转的、能够通过电话等方式解决的、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机关检查的,等等,不要行文。
三是经审核认定该发的公文,也应该讲求实效。
公文必须紧密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制定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等切实可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文风上要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做到文约而事丰。
“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公文中所制定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等,针对特定的任务,解决某些具体问题;拟制公文必须依法依规,注重调研,发扬民主,科学论证,严格把关。
不要顾此失彼,引起攀比。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1.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从中央到地方,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也构成各种各样的行文关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强调,确定行文关系应当以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作为依据。
隶属关系,是指一个机关隶属于另一个机关。
职权范围,是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任务、管辖范围和行使权力的界限。
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决定行文关系,行文关系决定行文的依据、公文的内容、文种的使用、语言的组织等。
第三讲公文的行文规则与表达总结

《公文写作》课程
10.报送词语
• 常用的报送词语有:呈请、报请、申请、提请、呈 报、申报、层报、迳报、呈送、报送、呈交、报批 、送达、呈上、附上等。 • 例如: • 请于7月20日前,将第二季度的生产情况统计报 表报送我处。 • 你的公文,本公司将在2小时内送达。 •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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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文方向
• 指公文运行的方向,包括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三种情况。 • (1)上行文 是指下级机关、下级业务部门向它所属的 上级领导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发送的公文。 如请示、报告。 • (2)下行文 是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 如指示、决定、通知、批复等。 • (3)平行文 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 文。如函、知照性通知、议案等。
9.表态词语
• 常用的表态词语有:应予(将、即、以)、理(确 、均、本、似)应、准(特、不、定、希、应)予 、拟(定、应、希、业、准、订)于、同意、拟同 意、不拟同意、缓议、再议、认为、以为、不可以 、宜……等。 • 例如: • 对蓄意破坏电信通讯设施者,定予严惩。 • 工程所需的全部物资,应于七月底以前运抵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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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颁行词语
• 常用的颁行词语有:颁布、发布、公布、颁发、转 发、批转、颁行、施行、履行、执行、(遵照、认 真、切实、贯彻、研究、参照、参酌、暂缓、酌情 )执行、暂行、试行等。 • 例如: • 现发布《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自即日起施行。 • 《关于××××××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情况特别紧急,逐级上报会延误 • 特殊情况一般包括 ①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时机,造成损失; • 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问题长期未得到解诀 ②不能向上级党政机关交叉行文。 ; • 报告涉及由更高层次的上级交办并指定超级上报的 ③“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事项 ; • ④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 检举控告直接上级; 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个人报送 直接上下级之间存在争议且无法自行解决需请有关 “请示”、“意见”。 方面仲裁的问题。 • 须直接询问、答复、联系个别事项 ⑤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但有特殊情况 ;反映或处理不涉 的除外。 及直接上下级职权范围的个别随机偶发事件或问题等。 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是指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起草并由上级机构或上级管理者审核并发布的文件。
公文具有正式性、权威性和严谨性等特点,在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行文规范和规则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行文规范和规则能够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表达公文主旨和信息,让接收方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内容。
公文的基本要素公文是一种正式文件,应遵守以下基本要素:1.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简洁明了,突出主题,体现文书的分类和层次性。
2. 描述:公文的描述部分应用严谨、准确的语言叙述,确定要点,突出主题。
3. 内容:公文的正文内容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言简意赅。
4. 内容页数:公文的页数一般不宜过长或过短,视学术性、实用性等因素而定。
5. 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此部分应使用正确的单位名称以及地址和邮编,便于与其它单位及个人进行联络。
一、公文的格式1. 纸张规格:公文采用纸张为国家标准规定的A4纸张。
2. 字体和字号:公文的字体应为宋体或仿宋,字号为号数五号或小四号。
3. 页边距:统一规定上、下边距、左边距均为30mm,右边距为25mm。
4. 行距和缩进:使用1.5倍行距,段首不应缩进。
5. 标题格式:以黑体字,按级别大、中、小将章标题、节标题、条目编号变号用黑体字写在左起第一格,不加于文字之后,方便阅读。
6. 签名格式:各单位及其领导人名字、公文处理人名字按照正常著名方式书写。
7. 附件格式:公文的附件应按照规定编号,属于章節條目內容的,应作为正文附件,不应作为附录。
二、公文的语言1. 公文应使用规范、标准的汉语文法。
2. 要注意语调的适宜性,尽量避免过于简单平淡或过于繁琐复杂。
3. 文中的专业性词语应严谨、准确,在不同领域或行业中需有特别表述时,应按行业规范予以区分。
1. 对待文本应以严谨、认真、耐心的态度进行阅读、理解和处理。
2. 表述要点时应注意理据相符、推敲文辞。
3. 对命令性文件应认真处理,力求快而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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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文上行文中请示的行文规则
上行文中的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正式公文。
为了确保请示的有效性和规范性,需要遵循以下行文规则:一、目的明确
在撰写请示时,首先要明确行文的目的。
请示应当紧紧围绕需要解决的问题或事项,直接说明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原因、依据和目的,避免涉及与请示内容无关的内容。
二、内容具体
请示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依据和方案、期望的答复或批准等。
内容应当清晰明了,避免含糊不清或过于笼统。
三、一事一请
请示应当一事一请,即一份请示只涉及一个事项。
这样可以保证请求的针对性和单一性,方便上级机关作出明确的答复或批准。
四、先请后行
在执行某项任务或决策之前,应当先向上级机关提交请示。
只有在得到上级机关的明确答复或批准后,才能开始执行。
这样可以确保行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不越级请示
请示应当按照规定的层级关系进行,不得越级请示。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请示,应当事先征得相关层级主管的同意。
六、遵循时效
请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提交,避免过期或延迟。
同时,上级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或批准,保证请示的及时处理。
七、清晰表达
在撰写请示时,应当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过多的修饰和冗长的句子。
要确保文字表达清晰,逻辑严谨,以便上级机关能够快速理解请求内容。
遵循以上行文规则,可以确保上行文中的请示符合规范要求,提高行文的质量和效率,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