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2是无理数反证法

证明√2是无理数反证法

【实用版】

目录

1.引言:介绍√2 的无理性的重要性

2.反证法的定义和应用

3.假设√2 是有理数

4.推导出矛盾结果

5.结论:√2 是无理数

正文

1.引言

在数学中,无理数是指不能表示为两个整数之比的实数。其中,最著名的无理数之一就是√2,即平方根 2。证明√2 是无理数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的数学家,他们使用了一种叫做反证法的证明方法。在本文中,我们将使用反证法来证明√2 是无理数。

2.反证法的定义和应用

反证法是一种数学证明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假设某个命题的反面成立,然后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矛盾结果,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在数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3.假设√2 是有理数

首先,我们假设√2 是一个有理数,即可以表示为两个整数 p 和 q 的比,其中 p 和 q 没有公共因数(即它们是互质的)。根据这个假设,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等式:

√2 = p/q

其中 p 和 q 是互质的整数。

4.推导出矛盾结果

接下来,我们将对上述等式进行平方操作,得到:

2 = p^2/q^2

这意味着 p^2 是 q^2 的 2 倍,即存在一个整数 k,使得:

p^2 = 2k * q^2

由于 2 是质数,所以它的质因数分解中,质数 2 的指数必须是偶数。因此,我们可以设:

2k = 2m * n

其中 m 和 n 是整数。将上式代入 p^2 = 2k * q^2 中,得到:

p^2 = 2m * n * q^2

这意味着 p^2 是 q^2 的 2m 倍,即存在另一个整数 l,使得:

p^2 = 2m * l * q^2

将这个等式与前面得到的等式相比较,我们可以发现:

2m * n = 2m * l

这说明 n 和 l 是相等的。但根据假设,p 和 q 是互质的,所以 p^2 和 q^2 的质因数分解中,质数 2 的指数必须是不同的。然而,我们刚刚证明了它们是相等的,这就产生了矛盾。

有关有理数与无理数的证明

有关有理数与无理数的证明 狄利克雷函数(Dirichlet Function),在实数上处处不连续的证明(2006年10月25日修改版)声明:前天下午在与曲建勋的讨论中找到其证明方式 本证明过程,最关键的两个步骤,由我和曲建勋分别提出,在此对曲建勋表示感谢,并郑重声明,并非我一人完成此证明 √2代表根号2 证明过程我写得很啰嗦,尤其是前面三个命题,可能有些人会认为太显而易见了,但为了严谨我还是写出来了,高人可以略过其证明过程 前提:1、任何有理数均可写成既约分数p/q (p,q∈Z 且q≠0) 2、任何无理数据不可写成这样的形式,且均可写成无限不循环小数 3、任何实数必定属于有理数或无理数中的一类,且不能同时属于两类数 命题1:任何有理数与无理数相加结果都是无理数 证明:假设命题不成立 设p/q (p,q∈Z 且q≠0)为任意有理数 X为任意无理数 则p/q+X=m/n (m,n∈Z 且n≠0) X=m/n-p/q=(mq-np)/(n*q) 则根据前提1,X为有理数,与假设矛盾 故假设不成立,命题1成立 命题2:任何无理数除以非零有理数结果都是无理数 证明:假设命题不成立 设p/q (p,q∈Z 且q≠0,p≠0)为任意非零有理数 X为任意无理数 则X/(p/q)=m/n (m,n∈Z 且n≠0) X=(p*m)/(q*n)

则根据前提1,X为有理数,与假设矛盾 故假设不成立,命题2成立 命题3:√2为无理数 证明:假设命题不成立 则√2为有理数,设√2=p/q (p,q∈Z 且q≠0) 2=(p*p)/(q*q) 则p必须是偶数 ∵p/q是既约分数 ∴q是奇数 ∴设p=2n q=2m+1(m,n∈Z) ∵2*q*q=p*p ∴2*(2m+1)*(2m+1)=2n*2n ∴(2m+1)*(2m+1)=2n*n 而m,n∈Z时本式不能成立 故假设不成立,命题3成立 命题4:任何有限小数都是有理数 证明:显而易见~~ 下面进入本证明的关键部分 首先介绍狄利克雷函数(Dirichlet Function) f(x)= 1(x为有理数) 0(x为无理数) 命题5:任意两个有理数之间一定存在至少一个无理数证明:设p/q、m/n (p,q,m,n∈Z 且q≠0,n≠0)为任意两个有理数,不妨设p/q <m/n 则m/n-p/q=(mq-np)/(nq)为有理数 设Q为正有理数,且满足√2<Q(mq-np)/(nq) 则0<√2/Q<(mq-np)/(nq) p/q<√2/Q+p/q<(mq-np)/(nq)+p/q=m/n 根据命题1、2、3,√2/Q+p/q为无理数 ∴命题5成立 命题6:任意两个无理数之间一定存在至少一个有理数

证明√2是无理数反证法

证明√2是无理数反证法 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数学证明方法,它通过假设所要证明的命题为假,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在证明√2是无理 数时,我们也可以运用反证法来进行证明。 首先,我们假设√2是有理数,即可以表示为两个整数的比值,且这两个整数没有公因数。假设√2可以表示为a/b,其中a和b是整数,且 a和b没有公因数。 根据这个假设,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等式:√2 = a/b。将等式两边平方,得到2 = (a/b)²,即2b² = a²。 由此可知,a²是2的倍数,因此a也是2的倍数。假设a = 2c,其中 c是整数,代入上述等式,得到2b²= (2c)²,即2b²= 4c²。进一步简化,得到b² = 2c²。 同样地,根据上述等式,我们可以得出结论,b也是2的倍数。这 意味着a和b都是2的倍数,与我们一开始的假设矛盾。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假设√2是有理数的假设是错误的。√2 不是有理数,即√2是无理数。 通过反证法,我们证明了√2是无理数。这个证明方法的关键在于假设√2是有理数,然后通过推导得到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了假设的错误。这种方法在数学证明中非常常用,可以用来证明很多数学命题。

在实际应用中,√2的无理性证明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仅是一个数学问题,更是对我们思维方式的挑战。通过这个证明,我们可以看到数学的严谨性和逻辑性,也可以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总之,通过反证法,我们成功地证明了√2是无理数。这个证明方法不仅仅适用于√2,还可以应用于其他数学问题的证明中。通过不断运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数学的本质,提高我们的数学思维能力。

判断无理数的四个方法

判断无理数的四个方法 无理数是指不能表示为两个整数的比值的数,它的小数部分无限不循环。在数学中,我们经常需要判断一个数是否为无理数。下面将介绍四种常见的方法来判断一个数是否为无理数。 方法一:反证法 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数学证明方法,用于证明某个命题的否定。对于判断一个数是否为无理数,我们可以采用反证法。假设一个数是有理数,即可以表示为两个整数的比值。然后我们推导出一个矛盾的结论,即这个数同时也可以表示为两个互质的整数的比值。因为有理数可以化简为最简形式,所以这个假设与无理数的定义相矛盾,从而证明了这个数是无理数。 方法二:连分数展开法 连分数是一种将一个实数表示为一个无限连分数的方法。对于一个无理数来说,它的连分数展开是无限不循环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计算连分数展开的有限项来判断一个数是否为无理数。如果连分数的展开具有循环结构,那么这个数就是有理数;如果连分数的展开没有循环结构,那么这个数就是无理数。 方法三:代数证明法

有些无理数可以通过代数方程的解来表示,这种无理数称为代数无理数。对于一些特定的代数无理数,我们可以通过代数运算和方程的性质来判断它们是否为无理数。例如,根号2是一个代数无理数,我们可以通过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然后推导出一个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方法四:几何证明法 几何证明法是通过几何图形的性质来判断一个数是否为无理数。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构造正方形的对角线长度为1的等腰直角三角形来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那么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边长为1的正方形,然后根据勾股定理可以得到对角线的长度为根号2。但是根号2是无理数,所以我们得出了一个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通过以上四种方法,我们可以判断一个数是否为无理数。无理数的研究在数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与代数、几何等数学分支密切相关,还在物理、工程等应用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因此,对于无理数的判断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不断研究和探索,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无理数的性质和特点。

数学证明方法和技巧

数学证明方法和技巧 数学是一门理性而抽象的学科,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证明。数 学证明是通过严密的逻辑推导来验证数学命题的正确性。在数学中, 有许多不同的证明方法和技巧,本文将针对这些方法和技巧进行详细 的讨论。 一、直接证明法 直接证明法是最常见和最基本的证明方法之一。它的思路是通过一 系列推理步骤,从已知的条件出发,逐步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例如,对于求证一个数是偶数的命题,我们可以通过直接证明法来进行 推导。首先,我们将该数表示为2的倍数(即n=2k,其中k是任意整数),然后可以得出结论n为偶数。 二、间接证明法 间接证明法,也称为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它的思路是 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是错误的,然后通过逻辑推理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的正确性。例如,可以通过反证法来证明平方根2是 一个无理数。我们假设根号2是一个有理数,即4可以整除2的平方根。然而,通过推理可以发现这样的假设将导致矛盾,因此我们可以得出 结论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 三、数学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是一种证明自然数性质的强有力的方法。它的基本思想 是通过证明当n=k时某个结论成立,然后证明当n=k+1时该结论也成

立,从而推导出对所有自然数n均成立的结论。首先我们验证当n=1 时该结论成立,接着假设n=k时该结论成立,然后通过这个假设和逻 辑推理证明n=k+1时该结论也成立。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所有自 然数n该结论成立。数学归纳法在证明数列、不等式和等式等方面非 常有用。 四、反证法 反证法是一种基于逻辑推理的证明方法。与间接证明法类似,反证 法也是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是错误的。但与间接证明法不同的是,反 证法通过逻辑推理证明这样的假设将导致一种矛盾的结论。这种矛盾 说明了原来的假设是错误的,因此原命题是正确的。反证法常用于证 明存在性命题和唯一性命题。 五、等价命题证明 等价命题证明是一种证明方法,它将所要证明的命题转化为与之等 价的其他命题,然后通过证明这些等价命题来推导出原命题的正确性。等价命题是指具有相同真值的命题。通过将命题进行逻辑等价的转换,我们可以得到等价命题之间相互推导的关系。这种证明方法在解题过 程中非常有效,可以将复杂的问题简化为更易解决的形式。 六、递归证明法 递归证明法是一种通过反复应用递推关系的证明方法。递归关系是 指通过已知条件推导出下一个条件的关系式。通过反复应用递推关系,我们可以逐步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递归证明法常用于证明数列、

反证法的应用

反证法的应用 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它通过假设所要证明的命题不成立, 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所要证明的命题是成立的。反证法 的应用非常广泛,下面将从数学、哲学和科学等多个方面来介绍反证 法的应用。 一、数学中的反证法 在数学中,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例如,我们要证明一个命 题P成立,可以采用反证法,假设P不成立,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P是成立的。例如,要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可以采用 反证法,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即可以表示为a/b(a、b为整数,且a、b互质),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二、哲学中的反证法 在哲学中,反证法也是一种常用的思维方法。例如,我们要证明一个 命题P成立,可以采用反证法,假设P不成立,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P是成立的。例如,要证明“人类存在自由意志”,可 以采用反证法,假设人类不存在自由意志,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论, 从而证明人类存在自由意志。

三、科学中的反证法 在科学中,反证法也是一种常用的思维方法。例如,我们要证明一个假设H成立,可以采用反证法,假设H不成立,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H是成立的。例如,要证明“地球是圆的”,可以采用反证法,假设地球是扁的,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地球是圆的。 四、反证法的优缺点 反证法的优点是证明过程简单明了,容易理解,而且可以避免一些复杂的证明过程。反证法的缺点是有时候会产生一些虚假的结论,因为反证法只能证明命题的真假,而不能证明命题的正确性。因此,在使用反证法时,需要注意证明过程的正确性和严谨性。 综上所述,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它在数学、哲学和科学等多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反证法的优点是证明过程简单明了,缺点是有时候会产生虚假的结论。因此,在使用反证法时,需要注意证明过程的正确性和严谨性。

根号2不是有理数的证明

根号2不是有理数的证明 根号2是一个著名的数学问题,即它是否是有理数。本文将通过证明来说明,根号2不是有理数。 1. 引言 数学中的有理数指的是可以写成两个整数的比值的数,例如1/2、2/3等。而根号2是一个无限不循环小数,因此不能被表示为有理数。 2. 证明方法一:反证法 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即可以写成两个整数的比值,设其为p/q (其中p和q互质)。我们假设p和q都是偶数,可以进行如下推导:根号2 = p/q 2 = (p*q)^2/q^2 (两边平方) 2q^2 = p^2 (移项) 由此可知,p^2必为偶数,因为p为偶数。因此可以继续推导: p^2 = (2k)^2 = 4k^2 (设p=2k,其中k为整数) 2q^2 = 4k^2 q^2 = 2k^2 这说明q^2也是偶数,而这与p和q互质的假设相矛盾。因此假设不成立,根号2不是有理数。 3. 证明方法二:无理数定义证明

根号2可以通过无理数的定义来证明。无理数定义为不能表示为两个整数的比值的数。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同样设为p/q(其中p和q互质,q不为0)。我们可以进行如下推导: 根号2 = p/q 2 = p^2/q^2 (平方) 2q^2 = p^2 这意味着p^2是2的倍数,因此p也必为2的倍数。设p=2k,其中k为整数,继续推导: 2q^2 = (2k)^2 = 4k^2 q^2 = 2k^2 同样,这说明q^2也是2的倍数,因此q也必为2的倍数。这与p 和q互质的假设相矛盾。因此,根号2不是有理数。 4. 结论 综上所述,根号2不是有理数。无论是通过反证法还是无理数定义证明,都可以说明根号2无法被表示为两个整数的比值,因此不是有理数。 5. 实际应用 尽管根号2不是有理数,但在数学和物理等领域中,我们经常需要使用它。比如,在勾股定理中,直角三角形的斜边与两条直角边的

无理数的发现

无理数的发现 毕达哥拉斯的学生希伯斯,他试图找出根号2的等价分数,最终他认识到根本不存在这个分数,也就是说根号2是无理数,希帕索斯对这发现,喜出望外,但是他的老师毕氏却不悦。 希帕索斯在研究勾股定理时,发现了一种新的数,而这种数是不符合他老师的宇宙理论的。希伯斯发现,如果直角三角形两条直角边都为1,那么,它的斜边的长度就不能归结为整数或整数之比(应该等于,是一个无理数)。更令毕达哥拉斯啼笑皆非的,是希伯斯居然用数学方法证实了这种新数存在的合理性,而证明的方法─归谬法,又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常用的。 因为毕氏已经用有理数解释了天地万物,无理数的存在会引起对他信念的怀疑。希帕索斯经洞察力获致的成果一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论和深思熟虑,毕氏本应接受这新数源。然而,毕氏始终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却又无法经由逻辑推理推翻希帕索斯的论证。使他终身蒙羞的是,他竟然判决将希帕索斯淹死。这是希腊数学的最大悲剧,只有在他死后无理数才得以安全的被讨论着。后来,欧几里德以反证法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这一发现实际上是推翻了教派原来的论断,触犯了这个学派的信条。他们不许希帕索斯泄露存在根2(即无理数)的秘密,但是天真的希帕索斯在无意中向别人谈到了他的发现。后来毕达哥拉斯教派为了维护教派的信条,以破坏教规为理由将希帕索斯装进大口袋扔进了大海。希帕索斯因为发现了根号2“无理数”的存在,为揭示了一个科学的真理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然而像根号2这样的“无理数”存在的事实,却不可能一扔了之,由此引发了数学史上第一次危机,也带来了数学思想一次大的飞跃。认识无理数的存在告

诉我们,矛盾的存在说明人的认识还具有某种局限性,需要有新的思想和理论来解释。我们只有突破固有思维模式的束缚,才能开辟新的领域和方向,科学才能够继续发展。 希伯斯由于违背了学派的誓言,遭受到残酷的迫害。不久,他就失踪了。毕达哥拉斯派的人说,那是海神普赛登惩罚了“叛逆”的希伯斯,海神刮起大风暴冲散了希伯斯的船队,然后就卷起海浪吞没了他........。但是,谁会相信这些骗人的鬼话呢? 这类无理数的发现,是数学史上一个重要的发现。希伯斯为此献出了生命,但我们欣忍地看到,数学却因此又前进了一步。

反证法的步骤

反证法的步骤 介绍 反证法是数学和逻辑学中一种非常重要的证明方法。通过反证法,我们可以通过假设对立命题为真,再通过推理得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本文将详细介绍反证法的步骤,以及如何运用反证法进行证明。 反证法的定义 反证法,又称证明法,是一种运用对立的方式来证明一个命题的方法。反证法中的关键是通过假设对立命题为真,然后推出矛盾的结论,进而推翻假设,证明原命题为真。 反证法的步骤 步骤一:提出反证目标 在运用反证法进行证明时,首先要明确所要证明的命题是什么,将其作为反证的目标。 步骤二:假设对立命题为真 接下来,我们假设对立命题为真,即假设原命题的否定为真。这样做是为了推导出一个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 步骤三:推导出矛盾的结论 通过对立命题的假设,进行逻辑推理,推导出一个矛盾的结论。这个矛盾的结论可能来自已知的前提条件或者其他已证明的命题。

步骤四:推翻假设,证明原命题为真 由于步骤三中推导出了一个矛盾的结论,这意味着假设的对立命题不可能为真。因此,我们可以推翻对立命题,证明原命题为真。 步骤五:总结证明过程 在证明完成后,需要总结整个证明过程,明确每一步所使用的逻辑推理规则、前提条件和已证明的命题。 反证法的例子 为了更好地理解反证法的步骤,下面以一个具体的例子进行说明。 例子: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我们要证明的命题是:根号2是无理数。 1.提出反证目标: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2.假设对立命题为真: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 3.推导出矛盾的结论: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则可以表示为一个最简分数 a/b, 其中a和b互质。由此得到2 = (a^2) / (b^2),即 a^2 = 2(b2)。这意味着a2是 偶数,因此a也是偶数(偶数的平方仍为偶数)。 4.推翻假设,证明原命题为真:根据步骤三的推导结论,a是偶数,说明a可 以被2整除。由此得出 a^2 可以被4整除。然而,根据 a^2 = 2(b^2) 的 等式,可以推出 a^2 也可以被2整除。这意味着a可以被2和4同时整除,与假设的a和b互质相矛盾。所以,根号2不可能是有理数,即根号2是无 理数。 5.总结证明过程:通过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并推导出a既可以被2整除又可 以被4整除的事实,从而推翻了假设,证明了根号2是无理数。 总结 反证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证明方法,可以通过假设对立命题为真,并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反证法的步骤包括提出反证目标、假设对立命题为真、推导出矛盾的结论、推翻假设并证明原命题为真。通过运用反证法,我们可以在数学和逻辑学中解决各种问题。

数学证明与推理

数学证明与推理 数学,作为一门严密的学科,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证明和推理。数学证明是通过一系列逻辑推理和严格的论证,以确保数学结论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本文将介绍数学证明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提供一些实例来阐述。 一、数学证明的基本原理 数学证明是指基于已知条件,通过一系列推理和论证步骤,得出数学结论的过程。数学证明的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几点: 1. 公理和定义:数学证明的起点是基于一些不需证明的基本前提,即公理和定义。公理是不需要证明的基本事实或原则,而定义为数学对象提供了精确定义。 2. 推理规则:数学证明依赖于一系列推理规则,如等价变换、归谬法、数学归纳法等。这些推理规则规定了从已知条件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得出新的结论的方式。 3. 严密性:数学证明以严谨和准确性为基本要求。每一步推理都必须清晰、明确,不能有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达。 二、数学证明的常用方法 数学证明有多种方法和技巧,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数学证明方法。

1. 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最常见的证明方法之一。该方法通过展示一系列逻辑推理步骤,从已知条件推导出待证明结论。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给出待证明结论; 步骤二:列出已知条件; 步骤三:基于已知条件,通过逻辑推理步骤直接得出结论; 步骤四:总结,并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验证。 2. 反证法: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它基于推理规则中的“归谬法”。该方法通过假设待证明结论不成立,从而推导出矛盾的结果,进而证明假设是错误的,从而证明待证明结论的正确性。 3. 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常用于证明递归定义或依赖于自然数的结论。该方法包含两个基本步骤: 步骤一:证明基础情况,即对于给定的初始条件,待证明结论成立; 步骤二:假设对于某个固定的自然数n,待证明结论成立,然后通过这个假设和逻辑推理证明对于n+1,结论也成立。 4. 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是通过推理规则中的“迈尔斯-彭罗斯法则”进行推理。该方法通过假设待证明结论不成立,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果,从而证明待证明结论的正确性。 三、数学证明实例

初中数学证明方法归纳

初中数学证明方法归纳 数学是一门需要严密推理和证明的学科,证明方法是数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初中阶段,学生们需要逐渐掌握一些常见的数学证明方法,这对他们今后的学习和解决问题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对初中数学常见的证明方法进行归纳整理,并以具体例子进行说明。 一、直接证明法 直接证明法是最常见也是最基本的证明方法之一,它是通过逻辑推理和数学性 质来证明一个命题。直接证明法通常包含两个步骤:假设条件和推导结论。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这个方法。假设我们要证明:两个互素的正整数的乘积也是互素的。首先,假设两个正整数a和b是互素的,即它们没有共同的质因数。接 下来我们通过反证法来证明两个互素的正整数的乘积也是互素的。假设它们的乘积ab不是互素的,即它们有共同的质因数。那么根据质因数分解定理,存在一个质 数p,它能同时整除a和b,这与a和b是互素的假设矛盾。因此,我们可以得出 结论:两个互素的正整数的乘积也是互素的。 二、归纳法 归纳法是一种常见且强大的证明方法,适用于证明一些有规律的命题。归纳法 分为两个步骤:归纳假设和归纳证明。我们通过一个典型的例子来说明归纳法的运用。假设我们要证明:对于任意的正整数n,2ⁿ-1可以被3整除。首先,我们通过 归纳法进行证明。当n=1时,2ⁿ-1=1,可以被3整除;假设当n=k时,2ⁿ-1可以被 3整除,即假设为真。接下来我们通过归纳证明来推导n=k+1时的情况。当n=k+1时,我们可以将2ⁿ-1拆分为2(2ⁿ-1)+1,而根据归纳假设,2ⁿ-1可以被3整除, 所以2(2ⁿ-1)也可以被3整除。同时,1除以3的余数是1,所以2(2ⁿ-1)+1也 可以被3整除。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任意的正整数n,2ⁿ-1可以被3整除。

数学证明中的归纳法与反证法

数学证明中的归纳法与反证法是两种常用的证明方法,它们在数学领域具有重 要的地位和作用。归纳法是一种基于推理和循环的证明方法,而反证法则是一 种基于假设和推理的证明方法。这两种方法都有其特点和优势,在不同的证明 场合下可以灵活运用。 归纳法是一种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它适用于证明某个命题在所有情况下 都成立。归纳法的基本思想是:首先证明当命题在某个特定情况下成立时,假 设命题在第k个情况下成立,然后通过推理证明,可以得出命题在第k+1个情 况下也成立。这样不断推理下去,就可以得出命题在所有情况下都成立。归纳 法的关键是能够找到正确的归纳假设,并进行递推证明。 以证明1+2+3+...+n=(n(n+1))/2为例来介绍归纳法的应用。首先,在n=1时,结论显然成立。假设当n=k时,命题成立,即1+2+3+...+k=(k(k+1))/2,那么 当n=k+1时,左边的和式可以写成1+2+3+...+k+(k+1),根据归纳假设,可以 将1+2+3+...+k替换成(k(k+1))/2,于是左边的和式可以化简为 (k(k+1))/2+(k+1),进一步化简得到 (k+1)(k+2)/2,结论得证。通过归纳法,我们成功地证明了该等式在所有情况下都成立。 反证法是通过假设命题的反命题成立,然后通过逻辑推理和推导,推出对原命 题的否定,从而达到证明原命题的目的。反证法适用于寻找与原命题相关的已 知条件或矛盾的情况,从而得到结论。反证法的关键是能够准确地假设反命题 成立,并通过演绎推理证明。 以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为例来介绍反证法的应用。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可以 表示为a/b,其中a和b是整数,并且a与b没有公因数。根据这个假设,可 以得到2=a^2/b^2,进一步推导得到2b^2=a^2。这意味着a^2是2的倍数,根 据整数的除法原则,可以得出a也是2的倍数。那么a可以表示为a=2c,其中 c是整数。将这个关系带入到前面的等式中就得到了4b^2=(2c)^2,进一步整理得到2b^2=2c^2,即b^2=c^2。这说明b^2也是2的倍数,那么b也是2的倍数。但这与最初的假设矛盾,因为a和b没有公因数,所以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的 假设是错误的。因此,根号2是无理数。通过反证法,我们成功地证明了根号 2是无理数。 综上所述,数学证明中的归纳法和反证法是两种重要的证明方法。归纳法适用 于证明某个命题在所有情况下都成立,通过递归和推理得出结论。反证法适用 于通过假设反命题成立,然后推理出对原命题的否定,从而证明原命题。这两 种方法在不同的证明场合下都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掌握它们对于数学研究和 理论证明具有重要意义。

令人称奇的简单证明:五种方法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令人称奇的简单证明:五种方法证明根号2是无理数 全世界只有3.14 %的人关注了 数据与算法之美 如何证明存在一种不能表示为两个整数之比的数? 古希腊曾有“万物皆数”的思想,这种认为“大自然的一切皆为整数之比”的思想统治了古希腊数学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许多几何命题都是根据这一点来证明的。当时的很多数学证明都隐性地承认了“所有数都可以表示为整数之比”,“万物皆数”的思想是古希腊数学发展的奠基。直到有一天,毕达哥拉斯的学生Hippasus告诉他,单位正方形的对角线长度不能表示为两个整数之比。被人们公认的假设被推翻了,大半命题得证的前提被认定是错的,古希腊时代的数学大厦轰然倒塌,数学陷入了历史上的第一次危机。最后,Eudoxus的出现奇迹般地解决了这次危机。今天我们要看的是,为什么单位正方形的对角线长度不能表示为两个整数之比。 单位正方形的对角线长度怎么算呢?从上面的这个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小正方形的面积是1的话,大正方形的面积就是2。于是单位正方形的对角线是面积为2的正方形的边长。换句话说,Hippasus 认为不可能存在某个整数与整数之比,它的平方等于2。 中学课程中安排了一段反证法。当时有个题目叫我们证根号2是无理数,当时很多人打死了也想不明白这个怎么可能证得到,这种感觉正如前文所说。直到看了答案后才恍然大悟,数学上竟然有这等诡异的证明。 当然,我们要证明的不是“根号2是无理数”。那个时候还没有

根号、无理数之类的说法。我们只能说,我们要证明不存在一个数p/q使得它的平方等于2。证明过程地球人都知道:假设p/q已经不能再约分了,那么p^2=2*q^2,等式右边是偶数,于是p必须是偶数。p是偶数的话,p^2就可以被4整除,约掉等式右边的一个2,可以看出q^2也是偶数,即q是偶数。这样,p也是偶数,q也是偶数,那么p和q就还可以继续约分,与我们的假设矛盾。 根号2是无理数,我们证明到了。根号3呢?根号5呢?你可能偶尔看到过,Theodorus曾证明它们也是无理数。但Theodorus企图证明17的平方根是无理数时却没有继续证下去了。你可以在网上看到,Theodorus对数学的贡献之一就是“证明了3到17的非平方数的根是无理数”。这给后人留下了一个疑问:怪了,为什么证到17就不证了呢?一个俄国的数学历史家“猜”到了原因。 他猜测,当时Theodorus就是用类似上面的方法证明的。比如,要证明根号x不是有理数,于是p^2=x*q^2。我们已经证过x=2的情况了,剩下来的质数都是奇数。如果x是奇数且p/q已经不能再约分,那么显然p和q都是奇数。一个奇数2n+1的平方应该等于4(n^2+n)+1,也即8 * n(n+1)/2 + 1,其中n(n+1)/2肯定是一个整数。如果p=2k+1,q=2m+1,把它们代进p^2=x*q^2,有8[k(k+1)/2 – x*m(m+1)/2] = x-1。于是x-1必须是8的倍数。如果当时Theodorus是这么证明的,那么他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如果x-1不能被8整除,那么它不可能被表示成(p/q)^2。好了,现在3、5、7、11、13减去1后都不是8的倍数,它们的平方根一定不是有理数。在x=9时发生了一次例外,但9是一个平方数。而当x=17时这种证明方法没办法解释了,于是Theodorus就此打住。 实际上,我们上面说的这么多,在古希腊当时的数学体系中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毕达哥拉斯时代根本没有发展出代数这门学科来,它们掌握的只是纯粹的几何。因此,Hippasus当时的证明不可能像我们现在这样搞点什么奇数x偶数y之类的高科技东西。事实上,Hippasus当时完全运用的平面几何知识来证明他的结论。有人觉得奇怪了,既然当时没有代数,古希腊人是怎么提出“所有数都可以表示

2 为无理数的证明

√2 為無理數的證明 蔡聰明 數學最讓我欣喜的是, 事物能夠被證明。—B. Russell— √2 為無理數, 這是古希臘畢氏學派 的偉大發現, 是歸謬證法的典範。一方面, 它震垮了畢氏學派的幾何原子論以及幾何學的算術化研究綱領, 導致數學史上的第一次 危機。另一方面, 它也讓古希臘人發現到連 續統(continuum) 並且直接面對到「無 窮」(infinity), 使得往後的數學家、哲學家為了征服無窮而忙碌至今, 收獲非常豐富。 對於宇宙、人生之謎, 佛家有所謂的25 證道法門。換言之, 一個深刻的事物往往可以從各種角度與觀點來論證。對於「√2 為無理數」, 我們一共蒐集了28種證法(有些是大同小異), 其中的第十二種與第十三種是筆者自己的證法, 至少在文獻上不曾見過(也許是筆者孤漏寡聞)。在數量上, 雖然比不上畢氏定理的370種證法(見參考資料[5]), 但是28 種已夠驚人了(28是第二個完美數, 28 = 1 + 2 + 4 + 7 + 14)。這些證法牽涉到數學 各方面的概念, 弄清楚它們, 有助於加深與增廣對於數學的了解, 並且可將零散的知識統 合在一起。 一、奇偶論證法 √2 只有兩種情形: 有理數(rational number) 或者不是有理數。不是有理數就叫做無理數(irrational number)。因此, 我們 立下正、反兩個假說: H1 : √2為有理數; H2 : √2為無理數。 到底是哪一個成立呢? 如何證明? 欲證H2 成立, 我們不易直接著手, 所 以改由H1 切入。 換言之, 我們假設「√2 為有理數」, 先 投石問路一番, 看看會得出什麼邏輯結論。 第一種證法: 假設√2 為有理數, 故√2 可以寫成 √2 = a b (1) 其中a 與b 為兩個自然數並且互質。將上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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