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费税法+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 辅导讲义汇编

第19讲-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第三章消费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1.地位:《税法》考试的比较重要的税种之一。

2.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特别是计算问答题)。

3.分值:15分左右,预计2018年分值在10-15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熟悉)

第三节计税依据(掌握)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第五节征收管理

2018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新增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2.新增卷烟批发、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3.新增卷烟计税价格、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4.删除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解释说明内容。

消费税基本原理

1.消费税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2.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一般情况下,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4)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

差异一:消费税的定位

差异四:价内税与价外税

(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3)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2.超豪华小汽车

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玛莎拉蒂总裁四驱版:

应纳税额=189.8/1.17×10%=16.22万元

(五)批发卷烟

1.纳税人:纳税人(卷烟批发企业)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1)卷烟生产企业将卷烟批发给卷烟批发企业,那么生产企业要交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税。

(2)批发商销售卷烟给零售商等,要缴纳11%的从价税加0.005元/支的从量税。

(3)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2.税率:11%加0.005元/支

3.计算公式: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1%+销售数量×0.005元/支

4.核算要求:

(横向核算要求)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纵向不得抵扣要求)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5.汇总管理: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经典组题】位于济阳市的某符合审批条件的卷烟批发分公司(总公司在和临市),2015年7月业务如下:

(1)批发给零售商:A牌卷烟5000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50万元;批发白包卷烟1800条,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68.92万元;批发部分A牌卷烟的残次品200条,附带销售打火机1000个,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合计销售额20万元。

(2)直接销售给另一家卷烟批发公司C牌卷烟4000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万元。

(3)直接销售给某商场B牌卷烟300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10.358万元。

(4)批发给零售商雪茄烟,开具普通发票,收入10万元。

(5)企业同时从事批发白酒业务,批发白酒1000斤,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50万元。

(6)当月其采购的全部卷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5.998万元。其采购的全部卷烟在生产环节已经缴纳的消费税为60万元。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经典组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7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5000斤,以套装形式对外销售(每套酒品中含小瓶保健酒一瓶,共5000斤),总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5000元(保健酒部分价值20000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1700元;销售啤酒1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8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55000+5000)×0.5+(95000+11700÷1.17)×20%+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00×250=25000(元)

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25000=78400(元)。

【提示】啤酒出厂价=2980+2340÷(1+17%)÷100=3000(元)=啤酒分类标准3000(元),适用单位税额250元/吨。

二、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例题·单选题】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款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A.5000元

B.6600元

C.7200元

D.7500元

【答案】C

【解析】A型啤酒:(58000+3000÷1.17)÷20=3028.21(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50元/吨;

B型啤酒:(32760+150)÷1.17÷10=2812.82(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应纳消费税=20×250+10×220=7200(元)。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应税销售额和应税销售数量的确定同前。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制粮食白酒,对外销售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0.2万元。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应纳消费税:

从量计征=4×2000(斤)×0.5=4000(元)=0.4(万元)

从价计征=(20+0.2÷1.17)×20%=4.03(万元)

共计消费税=0.4+4.03=4.43(万元)

应纳增值税=(20+0.2÷1.17)×17%=3.43(万元)。

第21讲-计税依据(2)

第三节计税依据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某摩托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家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7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摩托车移交门市部,含税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摩托车的气缸容量为250毫升,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A.1.54万元

B.1.8万元

C.1.98万元

D.2.32万元

【答案】C

【解析】摩托车的气缸容量为250毫升,消费税税率为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税额=77.22÷1.17×3%=1.98(万元)。

增值税、消费税二税二价的特例(换抵投)

(二)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增值税按照平均价格计算征收。(综合题考点)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消费税处理: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葡萄酒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葡萄酒按10%税率交消费税。销售葡萄酒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本月拿200吨葡萄酒换生产资料。最高价为每吨不含税200元,最低价每吨不含税180元,中间平均价为每吨不含税190元。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应纳消费税=100×10%+200×200÷10000×10%=10.40(万元)

应纳增值税=100×17%+200×190÷10000×17%=17.646(万元)。

(三)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理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四)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销售数量,从高税率计税;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从高税率。

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以下简称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卷烟的数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计算公式为:

批发环节销售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各采集点的销售额÷∑该牌号规格卷烟各采集点的销售数量

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生产企业应按卷烟调拨价格申报纳税。

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的,按计税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

(七)白酒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1.核定范围。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自2015年6月1日起,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也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规定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规定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按规定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2.核定标准。

20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Ⅱ)讲义

第一章企业所得税(一) 导论 一、所得税的构成及类型(熟悉) (一)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制 分类所得税制(我国现行采用的形式) 混合所得税制 (二)公司所得税 (三)社会保险税 二、财产税的构成及类型(熟悉) (一)一般财产税 (二)个别财产税 (三)财产净值税 (四)财产转移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三、行为税(了解) 我国目前税种的数量,包括环境保护税,共有18个,在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类别里,共15个税种。 总结: 《税法二》主要涉及的税种: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转增内容:国际税收 注意: (一)考试大纲及阅读提示:《税法二》是《税法一》的续篇。因为所得税与成本、费用、税金等因素有关,所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能涉及《税法一》中货物与劳务税的计算,这是学习时应该特别注意的。 上述提示在考试中一般会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情形一: 综合题:某市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生产经营情况如下:(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企业当年缴纳的下列税费,正确的有()。 A.全年应缴纳增值税698.05万元 B.全年应缴纳消费税1965万元 C.全年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66.31万元 D.全年可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费为2929.36万元 情形二: 综合题:某市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生产经营情况如下:(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为()万元。(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情形三: 综合题:某市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生产经营情况如下:(略)

《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习题及答案解析

《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习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某黄金珠宝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将黄金镶嵌戒指和玛瑙手镯组成套装礼品盒销售,企业分别核算销售额,黄金镶嵌戒指零售额76050元,玛瑙手镯零售额28080元。假设该珠宝店无其他业务,则该珠宝店2019年5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2400 B.8900 C.3278.02 D.4607.52 2.某黄金珠宝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连同首饰盒一起零售金项链20条,首饰盒单独核算,金项链零售金额12000元,首饰盒零售金额2040元,该店一共收取14040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首饰,实际收取含税价款7000元(已扣除了3000元的旧金首饰折价款)。该黄金珠宝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818.97 B.930.97 C.948.28 D.1036.21 3.卷烟批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批发环节消费税的纳税地点为()。 A.总机构 B.分机构 C.由主管税务机关制定 D.纳税人自己选择并固定一处 4.下列行为中,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赠送给协作单位 B.酒厂将自产的酒精用于继续生产白酒 C.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5.某手表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各类手表。2019年10月份销售A牌手表40只,每只零售价款为15210元;销售B牌手表25只,每只零售价款为10530元;销售C牌手表200只,每只零售价款为232元。已知高档手表的消费税税率为20%。假设该手表厂无其他业务,该手表厂2019年10月应缴纳消费税()元。

第三章 消费税法+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 辅导讲义汇编

第19讲-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第三章消费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1.地位:《税法》考试的比较重要的税种之一。 2.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特别是计算问答题)。 3.分值:15分左右,预计2018年分值在10-15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熟悉) 第三节计税依据(掌握)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第五节征收管理 2018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新增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2.新增卷烟批发、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3.新增卷烟计税价格、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4.删除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解释说明内容。 消费税基本原理 1.消费税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2.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一般情况下,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4)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

差异一:消费税的定位

差异四:价内税与价外税

(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3)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2.超豪华小汽车 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玛莎拉蒂总裁四驱版: 应纳税额=189.8/1.17×10%=16.22万元 (五)批发卷烟 1.纳税人:纳税人(卷烟批发企业)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1)卷烟生产企业将卷烟批发给卷烟批发企业,那么生产企业要交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税。 (2)批发商销售卷烟给零售商等,要缴纳11%的从价税加0.005元/支的从量税。 (3)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2.税率:11%加0.005元/支

2020年注会税法教材的主要变化

前? 言 教材的主要变化 知己知彼地备考——知彼 知己知彼地备考——知己 建议与忠告 ? Ⅰ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 教材变化——表面看 1.教材变厚(增加了81页) 从2019年版的599页扩张到680页 38字×40行改为38字×38行 2.框架未变 各章顺序未变 教材变化——内容看 1.更新有限、新旧混杂 没有收录小税种减税降费的政策 部分章节(如资源税)新旧混杂 大纲明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出台的政策 2.优惠更细碎、计算加难度 增值税需要计算的知识点增加 3.程序增考点、实体删重复 教材的具体变化 第一章? 税法总论 在国家征税的目的上增加现实意义性表述。无实质性变化

第二章? 增值税法 1.增加运输工具舱位承包、舱位互换业务的增值税处理 2.增加纳税人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的买入价和征税项目规则 3.增加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的境内分包方收入来源的判定 4.增加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规定 5.更新了增值税的税率 6.增加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的后续处理规则,调整了有关公式 7.增加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进项税处理规定 8.增加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9.增加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10.增加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管理规定 11.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专用缴款书的抵税规则 12.增加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规定 13.调整了出口退税率及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 14.增加和调整了税收优惠政策 15.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政策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新增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符合条件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政策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1.增加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第三 章消费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消费税只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价内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不: 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局部。 2.增值税是多环节征收,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 一般是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金银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 3.增值税是从价征收,消费税是从价、从量兼用。 4.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5.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消费税能够在税前扣除,增值税不能扣除。 6.消费税是中心税,增值税是共享税。 联系:1.两者根基上对商品征收,均属于流转税。 2.在消费税从价征收的情况下,其计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均为不包含增值税额但包括消费税额的销售额。 如:烟丝厂销售一批烟丝时,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收进为100万元,那么计算消费税时,应税销售额也是100万元,这笔100万元的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但包括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100万元的销售额中就包括有30万元的消费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具体: 1.自产自销业务 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销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2.自产自用业务 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自我使用〔非生产自用〕业务的,以生产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3.托付加工业务 凡从事托付加工业务〔托付他人一辈子产〕应税消费品业务的,以托付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请特别注重,关于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托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既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又是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 4.进口业务 凡从境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零售业务 凡从事金银首饰〔自1995年1月1日起〕、钻石及其饰品〔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经营业务的,以零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生产、进口和批发上述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第二节税目及税率〔熟悉〕 一、征税范围〔税目〕 消费税征税范围能够概括为: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动身,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物资,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1.烟:但凡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管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进方案的企业及个人一辈子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从2001年12月20日起,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托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节征收管理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节征收管理 [单选题]1.根据我国现行消费税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是()。 A.商店零售高档化妆品 B.个人销售使用过的电动自行车(江南博哥) C.酒厂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白酒 D.金银首饰零售店报关进口的金银首饰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选项A为生产销售环节纳税,选项B为不纳消费税;选项D为零售环节纳税。 [单选题]3.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是()。 A.葡萄酒的批发环节 B.金银首饰的生产销售环节 C.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D.高档手表的生产销售环节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ABC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只缴纳增值税;选项D环节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消费税一般情况是在生产销售环节缴纳,对于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分别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生产销售环节仍需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其生产销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葡萄酒.珍珠饰品.高档手表在生产销售环节缴纳,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 [单选题]4.下列各项中,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选项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选项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选项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只有B选项符合规定。 [单选题]5.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于()缴纳消费税税款。 A.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次日起15日内 B.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精编版超赞的CPA复习笔记(税法)

超赞的C P A复习笔记 (税法)

CPA考试《税法》篇 一、科目特点: 单从学习上来说,税法相对于cpa其他五门来说,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经济法偏重记忆,财管偏重计算。从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税法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性题目越来越实务化。 二、报考建议: 最佳搭配:税法+会计+经济法 理由:会计和税法知识互补,经济法难度不大。 时间问题(每门至少保证200小时学习时间): 时间充足——税法+会计+经济法,或者再加其他科目 时间一般充足——税法+会计 时间不多——税法+经济法 税法科目适合报考人群:企业工作者或准备工作者(注:税法、会计、财管、风险四门适合企业工作方向;审计和会计组合适合事务所工作方向) 三、学习方法: 针对税法考试的特点,税法的学习应该从两方面着手。

整体上,精读教材,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所谓精读教材,即税法不提倡先泛泛通读一遍教材预习,而是一章一章的详细学习各个税种。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则是根据税法科目内容的特点,纵观全书,把学习的重心放在增、消、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几个主要的税种上,通常这几个税种在考试中占分值较多。 细节上,做大量习题。 税法必须要做大量的练习题目,光靠记忆和理解是远远不行的,通过做题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总结考试的重点和规律,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从而提高考试成绩。我们做题一定要做典型和含金量高的题目,如梦想成真,但是资料不是越多越好,多了反而不利于学习,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试指南或者经典题解任意一本辅导书即可。最后就是坚持,cpa考试难度大,没有坚持是绝对不行的,贵在坚持! 四、重难点: 第二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视同销售、征免税规定、与营业税划分);税率与征收率的使用;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掌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适用范围、免抵退税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税法

超赞的CPA复习笔记(税法)

CPA考试《税法》篇 一、科目特点: 单从学习上来说,税法相对于cpa其他五门来说,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经济法偏重记忆,财管偏重计算。从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税法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性题目越来越实务化。 二、报考建议: 最佳搭配:税法+会计+经济法 理由:会计和税法知识互补,经济法难度不大。 时间问题(每门至少保证200小时学习时间): 时间充足——税法+会计+经济法,或者再加其他科目 时间一般充足——税法+会计 时间不多——税法+经济法 税法科目适合报考人群:企业工作者或准备工作者(注:税法、会计、财管、风险四门适合企业工作方向;审计和会计组合适合事务所工作方向) 三、学习方法: 针对税法考试的特点,税法的学习应该从两方面着手。 整体上,精读教材,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所谓精读教材,即税法不提倡先泛泛通读一遍教材预习,而是一章一章的详细学习各个税种。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则是根据税法科目内容的特点,纵观全书,把学习的重心放在增、消、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几个主要的税种上,通常这几个税种在考试中占分值较多。 细节上,做大量习题。 税法必须要做大量的练习题目,光靠记忆和理解是远远不行的,通过做题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总结考试的重点和规律,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从而提高考试成绩。我们做题一定要做典型和含金量高的题目,如梦想成真,但是资料不是越多越好,多了反而不利于学习,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试指南或者经典题解任意一本辅导书即可。最后就是坚持,cpa考试难度大,没有坚持是绝对不行的,贵在坚持! 四、重难点:

第二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视同销售、征免税规定、与营业税划分);税率与征收率的使用;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掌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适用范围、免抵退税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税法 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算,尤其是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计算,特别是双方的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重点是组价;消费税零售环节、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扣税的范围、方法、环节;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 第四章营业税法 营业税的税目划分和税率;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税额计算;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范围划分;税收优惠。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计税依据(掌握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税额计算(重点掌握税率);优惠。 第六章关税法 关税的完税价格,包括进口的一般的、特殊的,还有出口的;关税的税额计算,主要是进口环节的三税要同时考虑 第七章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税目(七个)和纳税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的基本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从价);税收优惠;资源税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征税范围;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房地产企业的清算。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房产税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记忆)、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章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单选题]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江南博哥)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A.12.63万元 B.13.55万元 C.13.68万元 D.14.6万元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单选题]4.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2020年5月销售给商场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26万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则该月应缴纳消费税()元。 A.0 B.1130000 C.300000 D.600000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应纳消费税=2260000÷(1+13%)×15%=300000(元)。 [单选题]5.2020年10月,某酒厂将自产的一种新型粮食白酒3吨用于赠送客户,该批粮食白酒的成本共计8000元,该批粮食白酒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 0.5元。计算该批粮食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元。 A.7200 B.4290 C.5950 D.2950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应纳消费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定额消费税=[8000×(1+10%)+3×2000×0.5]÷(1-20%)×20%+3×2000×0.5=5950(元)。 [单选题]6.卷烟批发企业甲2019年1月批发销售卷烟500箱,其中批发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300箱、零售专卖店150箱、个体烟摊50箱。每箱不含税批发价格为13000元。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32500 B.325000 C.336000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一、判断题 1.消费税属于流转税、中央税、价内税。()# 2.石化厂销售汽油应征收消费税不征增值税。()× 3.在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除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之外,其他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4.某KTV自办的啤酒屋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5.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6.凡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均应征收增值税。()√ 7.消费税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等环节征收,不可能在零售环节征收。()× 8.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不属于应税消费品。()√ 9.企业缴纳的消费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 10.农用拖拉机的专用轮胎属于应税消费品。()× 11.金店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其征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同类新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 12.销售外购酒精加工生产的白酒时,外购酒精所承担的消费税可以扣除。()×13.纳税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纳税款。()√ 14. 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15.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如果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的,应按不同税率分别计算不同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 16.消费税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均属于货物,缴纳增值税时也要缴纳消费税。()×17.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连续生产烟丝,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18.某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的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卷烟要缴纳消费税,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19.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人是受托方。()× 20.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收回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发放给本企业职工,均应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

税法课程教学大纲1

税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税法 英文名称:Tax law课程编号:X4061481 学时数:32其中实验(实训)学时数:0课外学时数:0 学分数:2.0适用专业:财务管理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为财务管理专业选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基本体系和主要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并了解其他的小税种, 使学生理解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了解我国税收的缺陷和开展的方向。 二'课程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 (一)税法概述:理解税法的概念、特点及基本原那么,了解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和税收征管制度。(二)增值税法: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率和计算方法、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理解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重点: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率和计算方法。 难点: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 (三)消费税法: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和计算方法、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理解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重点和难点:消费税的税目和计算方法。 (四)营业税法:掌握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算方法及税收优惠政策。 重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法: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特别纳税调整和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 重点和难点: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和税收优惠政策。 (六)个人所得税法: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税收优惠政策,理解

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的扣除。 重点和难点: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和税收优惠政策。 (七)其他税收法:掌握其他税收法的纳税义务人、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政策。 重点: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八)国际税收制度:理解重复征税的产生及防止的方法,了解国际避税和反避税。 三、教学方式及学时分配 四、课程其他教学环节要求根据课程的内容安排适当的作业练习,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五、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无 六' 教学参考书目《税法教程》毛夏鸾,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 《税法》(21世纪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主干课程系列教材)李晓红,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 《税法》第二版(21世纪应用型本科财税系列规划教材)安仲文,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税法》第三版(21世纪系列法学教材)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税法》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每年最新版。

《税法 (2)》课程教学大纲

《税法》课程教学大纲 总学时:34 (理论教学34学时) 学分:2 基本面向: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一、本课程的目的、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由税收基本理论和中国税制两部分组成,主要介绍税收的基本知识和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是管理学、经济学专业的主干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达到以下教学目的: 1、掌握税收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原则,了解税收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税收同经济 生活密不可分的关系;2、掌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等主体税种的 开征作用、税制要素、税额计算和申报缴纳; 3、掌握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 二、本课程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税收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知识,了解税收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了解税收同经济生活密不可分的关系及税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掌握主要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明确各税种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及申报等相关知识,掌握税收征管法的有关内容。该课程实用性强,理论性复杂,学习本课程要求理论指导实践, 注意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对理论问题要理解透彻;对业务方法要熟练掌握。三、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先修课:财政学 后续课:国际税收、税务代理 相关课:经济法、财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会计法规四、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第一章税 法概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作为税法基础知识的介绍,是本课程学习不可缺少的部分,学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7、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申报和缴纳。 (三)教学深广度 税法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通过教学应使学生了解、适应或达到资格考试的要求,特别要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本课程涉及我国现行各税种的计算与征收,以及其他各国税制的介绍与比较,同时还包含了法规、财政及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cpa注会税法章节讲义

税法 掌握税法,合理避税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二章增值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注会税法开篇导读 税法课程的分析 (一)教材变化情况 章的总数没变,还是14章,但内容变化较大。 对考试影响较大的章: 1.第二章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不分行业,统一改为500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增加“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内容。 (3)“增值税税率”调整,17%调整为16%,11%调整为10%。 (4)“征收率的特殊政策”,增加“6.抗癌药品和7.罕见病药品”两项。 (5)“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其中航空运输企业“按差额确定销售额”增加“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相关内容。 (6)“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的“进项税额”中产品计算抵扣扣除率由11%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3%改为12%。 (7)“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参照法”中,农产品进项税额公式中的扣除率由13%调整为10%。 (8)“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删除“取消一部分纳税人认证”的相关内容。 (9)“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中,调整出口退税率,将原适用17%调整为16%,原适用11%的调整为10%。 (10)“出口货物免税范围”增加第5项“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相关免税政策。 (1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由11%调整为10%。 (1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就出口退(免)税问题发布的第16号公告修改“出口货物认定和申报”相关内容。 (13)“免征增值税”增加第49-54项。 (14)对“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 (15)增加“对宣传文化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相关内容。 (16)对“其他部分征免税项目”内容进行了增删,删除原第11项,增加第17-20项。 (17)“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标准由3万调整为10万。 (18)修改“增值税发票使用和管理”部分内容。 2.第四章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新政策。教材给出了不同时段的不同政策,考生要根据所属的纳税年度,选择不同的政策。 ①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职工教肓经费税前扣除新政策。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 率 [单选题]1.企业生产销售的下列货物中,应免征消费税的是()。 A.香皂 B.医用酒精 C.电动汽车 D.太阳能电池(江南博哥)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香皂.酒精.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此题应注意:免征消费税和不征消费税的区别,免征是该物品在消费税的应税范围之内,但是给与了税收优惠,不征收消费税是其根本不在那15个应税消费税税目中! [单选题]2.下列委托加工行为中,受托方(非个人)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的有()。 A.汽车制造厂委托加工一批汽车轮胎收回后全部用于大客车生产 B.某企业将外购汽车底盘及配件委托加工成小货车自用 C.某企业委托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回后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D.某商场委托加工普通护发品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选项A.B.D中的汽车轮胎.小货车.普通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涉及代收代缴消费税问题。 [单选题]3.下列消费品不征消费税的是()。 A.智能手机 B.高尔夫球 C.果啤 D.木制一次性筷子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B.C.D均属于应税消费品。 [单选题]4.下列行为涉及的货物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批发商批发销售的雪茄烟 B.汽车修理厂修车时更换的轮胎 C.鞭炮加工厂销售田径比赛用发令纸 D.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A,需要区分卷烟和其他烟,其他烟(除去卷烟之外的其他烟)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卷烟除了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外,还在批发环节征收一次;那么批发商批发销售雪茄烟(其他烟)不缴纳消费税;选项B,轮胎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C,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CA税法总结

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二章增值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第四章营业税法.........................................................................................................................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教育附加............................................................................................................................. 烟叶税.................................................................................................................................. 第六章关税法.............................................................................................................................. 关税 ...................................................................................................................................... 船舶吨税.............................................................................................................................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 ........................................................................................................................ 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契税 ...................................................................................................................................... 耕地占用税 ........................................................................................................................ 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 车辆购置税 ........................................................................................................................

税法第三章习题讲述讲解

第三章消费税法 习题 练习题 一、问答题 1.增值税的特点有哪些?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3.增值税应税服务大体上分为几类? 4.增值税税率为13%的项目包括哪些? 5.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二、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电力生产企业销售电力 B.裁缝店提供的缝纫劳务 C.软件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 D.租赁公司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 2.下列关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具体规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的,应征收增值税 B.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C.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D.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

收增值税 3.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A.10 B.20 C.30 D.40 4.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B.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0万元 C.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D.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5.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用于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60万元,价外补贴6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给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卷烟生产企业

注会CPA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讲义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目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教材变化 本章考点精讲 本章重点总结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虽不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章,但却是难点章。题型主要为客观题,但也不排除结合企业所得税出综合题。 【考试难度】较难 【考试分值】5~8分 【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 本章教材变化 1.明确了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生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数量。 2.新增“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问题”。 3.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规定进行了新增和调整。 4.删除“我国国内法对居民的判定标准”和“受益所有人的部分规定”。 5.新增“税务机关对暂不征税的境内再投资后续管理”的规定。 6.新增“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本章考点精讲 一、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1.《联合国范本》(UN范本)——发展中国家多以此为依据 2.《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经济发达国家多以此为依据 两个范本的主要区别: 《联合国范本》在注重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同时兼顾了缔约国双方的利益,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 《经合组织范本》比较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 二、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 (一)税收居民 1.概念 协定中,“缔约国一方居民”,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注册地或任何其他类似标准,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也包括该缔约国、地方当局或法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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