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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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报告解析

OECD《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报告解析
( 二 )全 球 商 业模 式 和税 收 原 则 的 改 变
B E P S 报告 指 出,经济 全球化 对跨国公 司的业 务模式
税 基侵蚀和 利润转移 的方式实现全 球税负最小 化的现象 , 和税务管理产生 了深远的影响 。资本和劳动 力的高度流 动 使得 税务问题在各个围家和地区的复杂性高于以往任何时 性 、制造基地从高成本地区 向低成本地 区的转移 、贸易壁 候。加强同家问的税务合作 ,协调制定应对跨国公司避税 垒 的逐步 消除 、技术和 电信 的发展 、风险 管理 以及 无形 资 的国际税 务规则和行动计划 ,已经成为二十围集 团 ( G2 0) 产 的开发保护和利 用等 ,使得跨 国公 司从先前 的围别化经 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 OE CD)的共识。2 0 1 3 年 2月 营 向着供应链高度整合 的全球化 经营模式演变 。 OE C D 发布 的 《 解 决 税 基侵 蚀 和 利润 转 移 》( A d d r e s s i n g 在全球价值链模式下 ,企业管理 、、 l l , 务汇报和决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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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辉 钱 敏 ( 安永 (中国 )企 业 咨询 有 限公 司 上 海 2 0 0 1 2 0)
曾经 ,税务 问题 很大程 度上 只是 各 国政府 的 内部 问 不 匹配情况正在 日益加剧。 题 。但在今天 ,跨 国公 司全球化 经营程度 的加剧 ,特别是 其利 用传 统围际税 收原则造 成的税务 处理 不一致 ,并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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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 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的详细注释

oecd 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的详细注释

oecd 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的详细注释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支柱二的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主要旨在解决跨国公司避税问题,并推动全球税收体系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该规则的立法模板包括一系列措施,用于防止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行为。

下面是对该模板的详细注释和相关参考内容的阐述。

1. 引入全球最低税率标准:该条款强调了对全球最低税率的设定,以避免国际间存在的税收竞争。

这可以通过国际税收立法来实现,例如制定国际税收准则或税法修订等。

参考内容包括国际税收合作组织(IOTA)的《全球最低税率的设定和实施指南》等。

2. 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则:该条款旨在防止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关联交易和利润转移等手段,将利润在低税率国家间进行转移,从而降低纳税义务。

相关参考内容包括国际税收准则、《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等。

3. 强化国际税收透明度:该条款要求跨国公司向各相关国家披露其全球税务筹划和交易情况,增强税收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相关参考内容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企业税收透明度规范》等。

4. 防止避税的反滥用条款:该条款旨在防止滥用法律和规则,通过合理的税务安排来达到合法避税的目的。

参考内容包括各国相关的反避税法律和规定等。

5.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机制:该条款要求各国加强合作,通过信息交换和合作调查等手段,共同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相关参考内容包括国际税收合作组织(IOTA)的《国际税收合作指南》等。

6. 税收问责机制:该条款强调了对跨国公司的税收问责制度,包括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和制止。

参考内容包括各国相关的税收监管机构以及国际税收合作组织(IOTA)的《跨国公司税收问责制度指南》等。

7. 制定国家税收政策的协调机制:该条款要求各国协调国内税收政策,以避免税收竞争和利润转移的发生。

相关参考内容包括各国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法修订等。

8. 消除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该条款要求各国消除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现象,保障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权益。

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的详细注释

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的详细注释

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的详细注释标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的详细注释在国际税收领域,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是近年来备受瞩目的话题。

该模板旨在解决跨国企业利用税收规定进行“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问题,从而确保各国能够公平地分享税收利润。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进行详细的注释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该规则的内涵和影响。

一、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的背景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是由组织合作与发展经济合作组织(OECD)于2015年发表的一项重要倡议,旨在解决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通过调整其跨国业务的税基,从而实现合法避税或减税的现象。

该规则的背景可追溯到2008年金融危机后,各国对跨国企业侵蚀税基和转移利润的行为愈发关注,认识到这种行为对全球税收秩序和各国税收公平带来的威胁。

二、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的基本原则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的核心原则包括全球最低税率、数字化税收和最低税率规则等。

全球最低税率原则要求跨国企业在其各项业务中无论在何处都应该向各国政府交纳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以避免利润被转移至低税率国家。

数字化税收原则则着重规定了数字化经济领域中跨国企业的税收义务,以解决传统税收规则无法覆盖的新兴商业模式的问题。

最低税率规则旨在确保全球经济体系中不存在过低的企业所得税率,从而减少跨国企业通过转移利润来躲避高税收国的税务责任。

三、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的立法模板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的立法模板是各国政府在国内立法时可以参考的标准文本,旨在帮助各国对该规则进行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该模板主要包括范围、定义、适用性、税收合规、税收争端解决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具体细则和条款较多,需要各国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四、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对全球经济和税收秩序的影响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的出台对全球经济和税收秩序有着深远的影响。

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行动方案

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行动方案

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行动方案第一章介绍全球化已使国内经济收益。

全球化影响着各国企业所得税的税制。

经济已趋向全球整合,公司也逐渐全球化发展。

经济发展为跨国公司极大减轻税负。

第二章背景税赋是一个国家的主权的核心问题,但是国内税制的差异导致了一些分歧和摩擦。

制定国际标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税收主权方面的摩擦,但是分歧仍然存在。

很多情况下,现行的国内法律及协议足以监管跨境利润的税赋,并达到正确的结果,并不会产生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

现行法律法规同时也逐渐显现出不足,使得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有机可乘。

数字经济的普及也给国际税制带来挑战。

这些薄弱环节使现有的基于统计的框架面临风险,决策者需采取必要的大胆举措来避免情况恶化。

国际税收环境发生变化,许多国家对资源国与居住国双边税基的国际标准应如何建立表示关注。

G20财务部长号召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通力合作,采取行动解决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问题。

第三章行动计划需根本改变避免双边0征税的情况,以及需改变人为分离应税收入与相关经营活动,从而不交税或少缴税的情况。

必须制定新的国际标准,已确保国际范围内企业所得税的一致性。

需对税制及相关内容做重新调整,以保证维持原有国际标准的效力及利益,而这国际标准已无法跟上国际商业模型的改变及科技发展的脚步。

若不能增加商业活动透明度,以及不能保证商业确定性及可预测性,则采取的行动无法解决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问题。

A.行动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问题是数字经济中的组分。

采取的行动能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然而,也有一些特例需要考虑。

行动1解决数字经济的税务问题建立企业所得税国际统一标准。

行动2 消除混合型不匹配安排的影响行动3 加强联邦竞争委员会规则的效力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大量可抵扣的支出,例如利息及其他财务支出。

行动4 限制通过利息及财务支出达到的税基侵蚀行动5 通过分析透明度及实质,更有效解决有害的税务实操行动6 避免滥用特约行动7 避免人为常设机构人为避税行动8、9、10确认转移定价的结果是为了创造价值行动8 无形资产行动9 风险及资本行动10 其他高风险交易行动11 建立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数据采集、分析方法及解决方案行动12 要求纳税人披露其纳税计划行动13 重新检测转移定价文件行动14 建立更有效的争议解决方案机制行动15 建立多边管理工具。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跨国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减少在高税率国家的税收负担。

以下是一些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有关的案例:
1.苹果公司在爱尔兰的税收优惠
苹果公司在爱尔兰设立了一个税务居民地,并与当地政府达成协议,实现了极低的税率。

欧盟委员会认为这种做法涉嫌违反了竞争法,要求苹果公司支付高达130亿欧元的税款。

2.谷歌在荷兰的税收优惠
谷歌通过在荷兰设立子公司,将大量利润转移至爱尔兰。

这种做法让谷歌在荷兰享受到了极低的税率,但也引起了荷兰政府的质疑。

3.星巴克在荷兰的税收优惠
星巴克也曾在荷兰设立子公司,并通过将部分利润转移至该子公司,实现了避税的目的。

荷兰政府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税法规定,要求星巴克支付高额的税款。

4.亚马逊在卢森堡的税收优惠
亚马逊在卢森堡设立了一个税务居民地,并通过将利润转移至该地,实现了避税的目的。

欧盟委员会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竞争法,要求亚马逊支付高额的税款。

以上案例表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跨国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段,但也容易引起税务和竞争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各国政府需要加强税收监管和合作,制定更加严格的税法规定,减少企业的
避税空间。

全球税收竞争与税基侵蚀利润转移

全球税收竞争与税基侵蚀利润转移

全球税收竞争与税基侵蚀利润转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税收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和跨国公司在自己国家开展业务,许多国家纷纷出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这种税收竞争往往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问题,给各国的财政收入和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税基侵蚀是指跨国公司利用税法漏洞和各种合法手段,将利润从高税收国转移至低税收国,以减少纳税负担的行为。

而利润转移则是指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定价、虚拟交易等方式,将其实际利润转移到税收较低的地区,从而避税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各国的税收利益和税收公平,导致高税收国的税基受到侵蚀,财政收入减少,而低税收国则享受到不当的利润和投资。

全球税收竞争与税基侵蚀、利润转移问题的出现,与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过程密不可分。

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中,跨国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会利用各种方式规避税收,包括设立离岸公司、转移知识产权、进行虚拟交易等。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税收体系的公平性,也给各国的财政收入造成了严重损失。

针对全球税收竞争与税基侵蚀、利润转移问题,各国和国际组织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加强国际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和合作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各国可以通过签署双边和多边税收协议,建立税收信息交换机制,共同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行为。

其次,改革国际税收制度,提高税收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可以制定相应的税收规范和准则,限制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此外,采取国内立法和监管措施,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税收的征管能力。

综上所述,全球税收竞争与税基侵蚀、利润转移是全球化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各国和国际组织应加强合作,通过加强信息交流、改革税收制度等方式,共同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维护税收的公平和各国的财政收入。

只有合作与改革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全球税收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税收基础。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回头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回头看

作者: 王国武
作者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北京100038
出版物刊名: 国际税收
页码: 50-51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3期
主题词: 利润转移 侵蚀 税基 国际税收规则 移行 OECD 监管环境 改革项目
摘要:2015年11月,G20安塔利亚峰会正式核准《G20/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行动计划》中的一系列措施,标志着这一历时两年、涉及国际税收规则百年重塑的国际税收改革项目取得了显著成就,也标志着白2016年起,全球正式跨入“后BEPS时代”,即BEPS行动计划落地实施阶段。

对于OECD而言,重要的任务还有不少,如建立一套包容性工作框架,起草与谈判多边工具,在全球监测BEPS项目的落实情况,等等。

对于各国而言,后BEPS时代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利用BEPS项目的各项成果,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维护自身税收权益。

对于企业而言,则要研究如何适应后BEPS时代制度环境、监管环境的变化,在合规的同时最小化税收负担。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跨国企业为了减少税负而采取的一种行为,它们通常通过在高税率国家的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来实现。

以下是一些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1. 谷歌公司:谷歌公司采用在爱尔兰和荷兰等低税率国家注册子公司的方式,将其全球利润转移至这些国家,以减少在高税率国家的纳税额。

这一做法引起了欧盟和美国政府的关注和调查。

2. 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在爱尔兰注册的子公司通过获取所谓的“双非居民公司”地位,使得该公司不需要纳税。

这一做法引起了欧盟调查和爱尔兰政府的不满。

3. 道明银行:道明银行因在卢森堡注册的子公司通过虚构债务和利润转移等手段,违反欧盟反补贴规定,而被欧盟处以高达2.9亿欧元的罚款。

4. 斯塔扎:斯塔扎是荷兰的一家公司,该公司通过向自己在爱尔兰注册的子公司销售虚构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从而将其在荷兰的利润转移到爱尔兰,以逃避荷兰的高税率。

这一做法引起了欧盟的调查和关注。

这些案例表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已经成为跨国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策略,它们通过在低税率国家注册子公司和利用各种手段,转移全球利润以减少税负。

这一行为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警惕和调查,为全球税收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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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全面解析税基侵蚀严重危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的税收收入、税收主权和税收公平。

有很多方式能够导致国内税基侵蚀,而利润转移是导致税基侵蚀的一个主要渠道。

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的相关数据的研究工作是重要而且必要的,同时对一些税收管辖主权而言,BEPS毫无疑问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20国集团(以下简称G20)欢迎OECD在这个领域开展工作,并要求其在2013年2月的G20会议上针对工作进程提交相关的报告。

虽然,正如一些较受关注的案件所示,这里除了明显的税收遵从问题,还有一个更加根本性的政策问题:从本国经验中总结出的分享税收管辖权的国际通用准则,可能没有跟上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

国内法中的国际税收规则和国际公认的准则仍然是基于跨境经济融合程度低的经济环境,而不是像今天这样,纳税人来自全球各地,知识产权作为利润驱动因素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而且通信技术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

在早期,人们认为,国内税收制度的相互作用导致了征税权在实施时的交叉重叠,从而产生双重征税。

许多起源于1920年的国际联盟提出的解决双重征税问题的国内和国际准则,旨在解决这些税权重叠,以尽量减少对贸易的扭曲和对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阻碍。

然而,国内税收制度(包括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以减轻双重征税的规则)的相互作用,会产生一些政策漏洞,对于免除或显著减少应税收入提供了机会,这显然与国内税收规则和国际准则的政策目标是不一致的。

虽然跨国公司强烈要求在国际准则发展领域进行合作,以减轻由于各国税收制度差异造成的双重征税,但是它们经常利用各国税收制度和国际准则的差异来免除或显著减少税收。

这份报告旨在以一种客观和全面的方式提出与BEPS相关的问题。

这份报告首先描述了在公开领域可获得的研究和数据,它们展现了BEPS的存在及其广度(研究摘要如附录B所列)。

然后,报告概述了全球化发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报告的核心在于陈述了一些关键原则,这些原则既是构成跨境活动税收的基础,也是能够创造BEPS 机会的原因。

它还分析了一些著名的公司税收筹划架构(在附录C中会详细描述)并强调了这些结构所带来的最重要的问题。

报告结论认为,除了需要增加跨国公司有效税率的透明度,引发BEPS问题的关键着重区主要包括:•各国对经济实体和金融工具的定性不一致,这涉及混合错配安排和套利行为;•如何应用当前税收协定中的概念对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所获得的利润进行税务处理;•对关联方债务融资、专属保险以及其他集团内部金融交易的税务处理;•转让定价,特别是涉及以下几方面的转让定价:风险和无形资产的转移,资产所有权在集团内部的不同法律实体之间的分割,以及在这些实体之间发生的而在非关联方之间很少发生的交易;•反避税措施的有效性,特别是一般反避税规则、受控外国公司制度、资本弱化规则和反税收协定滥用规则;以及•有害税收优惠制度的存在。

一系列现象表明,一些跨国公司的税收操作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更加激进,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税收遵从和公平问题。

税务官员已在2006年的首尔税收管理论坛上指出这些问题,并且已经制定出不同的措施以更好地分析和应对那些导致巨大税款流失的激进税收筹划的计划。

OECD在激进税务筹划上的研究,包括一些激进税务筹划方案名录,正被一些国家的政府官员应用。

一些国家正加强吸收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以提高它们的审计效果。

无论是在岸业务还是离岸业务,提高税收遵从是保证政府收入和确保在商业领域公平竞争的核心原则。

这要求税务当局采取坚定措施,在包括信息和情报交换以及在监督所用策略的有效性(例如在附加税收评估、征收方面以及在加强纳税遵从方面)等方面进行合作。

报告还显示,目前的国际税收规则可能与全球的商业实践的变化不同步,特别是在无形资产领域和数字经济发展方面。

如今大量参与其他国家的经济生活成为可能,例如通过互联网可以与别国的客户做生意,而无须在该国或另一个对利润征税的国家有应税存在。

在非居民纳税人可以通过和位于另一国的客户交易而获得可观利润的这样一个时代,现行规则是否适用的问题就被提出来了。

进一步而言,随着商务越来越跨国整合而税务规则又往往与之不适应、不协调,一系列在技术层面合法的税收筹划架构便产生了,它们利用了国内和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或不匹配。

OECD已经完成了相关分析工作,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混合错配安排的问题,这些混合错配可以让应纳税所得实际上消失不见(混合错配:政策和法规遵从问题,2012)。

解决一些新挑战的工作已经启动,更新OECD在无形资产领域的转让定价指导方针并简化其应用程序的建议已被提交讨论,应该快速推进这些建议以便对利润转移带来的重大挑战提供及时应对的措施。

简化的同时还应确保税务机关可以更好地对税收遵从风险进行评估,企业所提供的文件能够为税务审计人员提供业务运作的全貌。

最近,OECD也确定了一些可以更好地评估税收遵从风险的方式,诸如在通过提高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应对激进的税务筹划(OECD,2011)中所述。

最后,随着关于透明度和税收信息交换全球论坛的成立,透明度在过去的四年里已经取得重大的进展。

从根本上来说,一个综合全面的方法对于妥善解决BEPS问题是必需的。

政府的行动应该具有全面综合性,并且应该处理到问题的方方面面。

这些方面包括:来源国税收和居民国税收的平衡,集团内部金融交易的税务处理,反协定滥用条款的实施,受控外国公司立法,以及转让定价规则等。

一个全面而综合的方法,想要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支持,首先要深入分析所有关键点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的。

考虑到各国可能并非都使用相同的方法来解决BEPS问题,于是协调将成为任何解决方案实施的关键。

目前,处在危急关头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企业所得税的真实性问题。

缺乏相应的应对措施将会进一步损害市场竞争,就像一些企业,尤其是那些跨境经营并且能聘用到经验丰富的税务专业人员的企业,可以利用BEPS机会获利,因此与主要在国内经营的企业相比,它们会获得意想不到的竞争优势。

除了影响公平问题,BEPS还会促使投资者更地对有较低的税前回报率但有较高的税后回报率的活动进行投资,这种扭曲的投资决策会造成资源的低效率配置。

最后,如果其他纳税人(包括普通个人)认为跨国公司可以合法地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将破坏全体纳税人的自愿遵从度而这正是现代税收管理所依赖的。

由于许多BEPS策略是利用不同国家的税务规则之间的差异,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采取单独行动都很难完全解决问题。

此外,政府单边和不协调的行动,可能会导致交易的双重和多重征税。

这将对投资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全球经济增长和就业产生负面影响。

在此背景下,由于存在着诸如需要对现有的超过3000个双边税收协定进行处理的法律性难题,我们面临的主要挑战不仅是要确定适当的应对措施,而且要确定以体系化的方式去执行这些措施的机制。

因此,各国考虑采取创新性的方法来实施综合方案是必要的。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制定全球行动计划以应对BEPS问题一个综合的行动计划为了应对从根本上而言是由大量的相互作用因素引起的BEPS问题,应该快速制定一个综合性的行动方案。

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向各国提供国内和国际上的应对措施,旨在更好地获得和实际经济活动相匹配的征税权力。

尽管考虑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工作是必要的,重新审视一些现存标准的基础也是重要的。

确实,以循序渐进的方法可能有助于遏制目前逃税避税的发展趋势,但难以应对政府所面临的一些挑战。

尽管各国政府有可能提供单边解决方案,但一个国际协同的方案也是有价值和必要性的。

共同合作和共同协调不但促进和加强了在国内采取的税基保护措施,而且也提供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综合性和国际性的措施。

这方面的共同协调也会减少单一主权国采取单边税收措施的需求。

当然,税收管辖区也可能采取一个比共同协调措施更严厉的单方面措施来防范BEPS。

OECD致力于提供一个全球性、综合性的行动计划,这些行动计划是建立在对已识别的问题领域的深入分析之上的,这个分析的目的是提供具体切实的解决办法来让国际准则适应当今的全球化商务环境。

这就需要一些破框思维,大胆设想、有效实施,解决如现行税收协定众多难以单个协调等具体执行困难。

与此同时,现有工作中和BEPS相关的部分当然也需要加快进程。

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及时沟通一个综合性解决方案的产生需要所有权益相关者的贡献。

所有的oecd利益相关成员国都应该参与到行动方案的制定中来,其他的非oecd国家,特别是G20成员国,也应该对此有所贡献。

这里需要有序组织和商界的协调沟通,还有对社会意见的采集,这样实务人员和其他权益相关者的观点都会被考虑进来,以此来为他们作长期投资决策提供所需要的稳定的商务环境。

这个问题已经刻不容缓,OECD致力于提供一个创造性和及时性的应对方案。

根据提议,一个初步的综合应对方案应该在未来6个月之内完成,这样财政委员会就能够在2013年6月的会议上通过。

这样的一份行动计划应该:①确认应对BEPS所需要的措施;②设定执行这些措施的最后限期;③确定执行措施所需要的资源和方法。

为了形成这样的行动计划,财政委员会指定财政委员会工作局和其他相关专项工作组一起与OECD秘书处共同合作,向各个利益相关国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咨询。

财政委员会工作局和其他相关专项工作组需要通过安排一系列面对面会议和视频会议的方式来召集专家,并且监督工作的进行,这样行动计划的草案就能够及时提交到财政委员会,以便在2013年6月的会议上讨论并且通过。

聚焦的主要问题领域实质上,制定行动计划需要考虑到不同问题领域之间的关联,从而提供一个综合性的解决方案。

更进一步而言,关于BEPS的更好的数据和信息都需要发掘才能得到。

该行动计划将由以下六个不同部分的建议组成:•提出终止或消除混合体错配安排影响的机制。

•从政策层面上明确或促进转让定价规则对一些特定领域的作用,现存规定的效果不如人意。

无形资产作为一个关注度高的特定领域,应该在转移定价规则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

•更新关于征税权问题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在电子货物和劳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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