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国土资源局再次拒绝提供“黄龙溪谷”项目土地

合集下载

黄龙溪基本情况介绍

黄龙溪基本情况介绍

v1.0 可编辑可修改黄龙溪基本情况介绍一、地理区位黄龙溪位于成都市双流县西南部边缘,海拔450米至520米,北纬°、东经°,距成都市区28公里,距双流县城35公里、距华阳镇28公里、东临本县籍田镇、西北面与新津接址、西南面紧邻眉山地区彭山县。

锦江自北由成都流入,贯穿黄龙溪古镇域,并在黄龙溪古镇区东面纳入支流鹿溪河,组成镇域内的主要水系。

目前从成都方向自驾车到黄龙溪古镇路线有5条:1、沿人南线至华阳绕城路,上双华路约2公里处左转上双黄路直达景区。

2、市区→永丰立交桥成雅高速双流出口右转双华路约2公里处右转上双黄路直达景区。

3、南延线——正兴镇——籍田镇——籍黄路——黄龙溪。

4、永丰立交——成雅路——新津火车站——大黄路——双黄路——黄龙溪。

5、彭山县城——江口镇(过桥)——黄龙溪。

二、气候温度黄龙溪镇属于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平均气温℃,全年无霜期287天,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秋凉,四季分明。

镇域整体地势起伏舒缓,略向南倾,地形坡度%,全镇林木覆盖率%。

三、历史文化黄龙溪古镇先后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中国环境优美小城镇”、“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旅游示范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AAAA国家级旅游景区”,2005年被列入成都市旅游发展重点镇,2011年凭借悠久的水文化成功入选“成都新十景”,并排名第三位。

古镇主要特色是:古街、古树、古庙、古水陆码头、古建筑和古朴的民风民俗。

四、旅游接待人次2012年双流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亿元,增长%,旅游外汇收入(折算后)万美元,增长%。

其中2014年仅春节长假期间,黄龙溪古镇景区接待游客万人、增加%,实现旅游收入万元、增加%。

五、双流县2014年土地供应计划表六、三山三湖五古镇地产情况三山三湖五古镇,这是成都周边所拥有的度假资源,三山:青城山、西岭雪山、峨眉山;三湖:石象湖、三岔湖、龙泉湖;五古镇:黄龙溪、平乐、洛带、安仁、街子。

罗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

罗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

罗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8【案件字号】(2020)川01行终43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袁艺陈楠李衡【审理法官】袁艺陈楠李衡【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罗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当事人】罗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当事人-个人】罗明【当事人-公司】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理律师/律所】杨成良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吴爱民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成良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吴爱民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成良吴爱民【代理律所】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罗明【被告】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案涉土地是否已经被依法征收及被上诉人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否对上诉人罗明具有征地补偿安置的职责。

该信访答复意见书系宋某惠向被上诉人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信访后,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作出的答复,从信访答复意见书的内容可知,上诉人罗明于2012年8月23日与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统规统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明确了补偿安置的内容,并履行了部分协议内容。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反证证明行政复议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另查明,宋某惠与上诉人罗明系夫妻关系,2019年3月18日,被上诉人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宋某惠反映信访事项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信访答复意见书》)载明:“宋某惠,……经调查,您户户主罗明于2012年8月23日自愿与公兴街道签订了《统规统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安置人员为罗明、宋某惠、罗某锋三人,安置住房面积180平方米,并补偿34087.2元(协议、票据附后)。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1]5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1]5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1]5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近年来,受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种粮比较效益低等多种因素影响,我省部分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对稳定粮食生产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遏制耕地撂荒现象,确保粮食安全,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切实增强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责任感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耕地数量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

我省是人口大省、粮食生产和消费大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生产。

尽管全省粮食生产连续四年实现增产,但粮食供给仍然处于紧平衡状态。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面对耕地不断减少与人口持续增长带来的双重压力,确保粮食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对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好督促检查。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是撂荒耕地恢复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

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分析耕地撂荒的原因,制订撂荒耕地恢复生产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撂荒耕地复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乡级领导要带领村社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二、分类指导,大力促进撂荒耕地恢复生产各地要深入农户,摸清情况,查找原因,结合实际,实行分类指导,认真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工作。

黄龙溪基本情况介绍

黄龙溪基本情况介绍

黄龙溪基本情况介绍一、地理区位黄龙溪位于成都市双流县西南部边缘,海拔450米至520米,北纬°、东经°,距成都市区28公里,距双流县城35公里、距华阳镇28公里、东临本县籍田镇、西北面与新津接址、西南面紧邻眉山地区彭山县。

锦江自北由成都流入,贯穿黄龙溪古镇域,并在黄龙溪古镇区东面纳入支流鹿溪河,组成镇域内的主要水系。

目前从成都方向自驾车到黄龙溪古镇路线有5条:1、沿人南线至华阳绕城路,上双华路约2公里处左转上双黄路直达景区。

2、市区→永丰立交桥成雅高速双流出口右转双华路约2公里处右转上双黄路直达景区。

3、南延线——正兴镇——籍田镇——籍黄路——黄龙溪。

4、永丰立交——成雅路——新津火车站——大黄路——双黄路——黄龙溪。

5、彭山县城——江口镇(过桥)——黄龙溪。

二、气候温度黄龙溪镇属于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平均气温℃,全年无霜期287天,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秋凉,四季分明。

镇域整体地势起伏舒缓,略向南倾,地形坡度%,全镇林木覆盖率%。

三、历史文化黄龙溪古镇先后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中国环境优美小城镇”、“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旅游示范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AAAA国家级旅游景区”,2005年被列入成都市旅游发展重点镇,2011年凭借悠久的水文化成功入选“成都新十景”,并排名第三位。

古镇主要特色是:古街、古树、古庙、古水陆码头、古建筑和古朴的民风民俗。

四、旅游接待人次2012年双流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亿元,增长%,旅游外汇收入(折算后)万美元,增长%。

其中2014年仅春节长假期间,黄龙溪古镇景区接待游客万人、增加%,实现旅游收入万元、增加%。

五、双流县2014年土地供应计划表六、三山三湖五古镇地产情况三山三湖五古镇,这是成都周边所拥有的度假资源,三山:青城山、西岭雪山、峨眉山;三湖:石象湖、三岔湖、龙泉湖;五古镇:黄龙溪、平乐、洛带、安仁、街子。

黄龙溪谷项目简介

黄龙溪谷项目简介

240 240
240
240 168 24020202001062280002002200002002200000220200002002200002002200200002020001026208001022600801022600800126108601726080116681861861868168219628
四川万融房地产 黄龙溪谷 2012年8月14日 105
四川万融房地产 黄龙溪谷 2012年8月14日
60
四川万融房地产 黄龙溪谷 2012年8月14日
57
四川万融房地产 黄龙溪谷 2012年8月14日 合计
70 1106
土地 性质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功能分区多、超高赠送率、配私家泳池、临湖、极致观景 • 独栋D2:建筑面积:292㎡,实得:666㎡,4室6厅6卫,赠送率128%
一层:多功能厅、整层赠送; 二层:中西厨设计、配私家泳池和大阳台、三层:大阳台和大露台、配私家陈列室、次卧尺度较小
项 目
销售节奏-项目整体去化缓慢
项目从开盘至今,去化一直较缓慢,二期龙樾台项目得益于项目部分配套的呈现,销售有所增长。海珀组团推出, 因产品纯独栋,价格更高,销量骤降
多项高端配套集群、为业主提供生活、休闲、亲子、养老、商务等多维度的配套服务,当前仅有红酒会呈现
红酒酒窖,设有5000㎡红酒酒窖,200个私人专属储 藏位,多大20000瓶红酒存放量
项 目
户型解析-动静分层设计
楼层分区,带双车位,每层均配双阳台,顶层奢华主卧套房、临湖极致观景 • 独栋C1:建筑面积:240㎡,实得:483㎡,5室3厅5卫,赠送率101%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清查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1]26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清查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1]26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清查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清查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1〕26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最近,我厅在对招商引资部分项目进行调查时发现,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招商引资方式与企业签订协议、合同,委托企业对成片集体土地进行“一级开发整理”,给企业优惠条件取得部分土地使用权,严重规避招拍挂制度;或让企业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规定,造成土地管理秩序混乱。

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维护土地市场健康运行,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两整治一改革”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清查工作,凡是此类项目协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必须立即停止。

二、各地必须坚决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出让收入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事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不得允许各类企业以任何方式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

三、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关于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拍挂方式出让的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拍挂制度。

四、各地对已完成征收、转用的国有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发[2008]3号文件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和“两整治一改革”要求,通过市场公开招标选择实施单位,前期开发整理所需经费按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规定列支。

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定性索引

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定性索引

目录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 (1)1.1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等手续 (1)1.1.1 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立项、可研、征地、环评、初步设计、开工等基本建设程序 (1)1.1.2 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审批等文件 (1)1.1.3 违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相关规定 (1)1.1.4 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 (1)1.1.5 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1)1.1.6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1.1.7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1)1.2 越权审批建设项目 (3)1.2.1 超越规定审批权限、擅自审批建设项目 (3)1.2.2 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规定 (3)1.3项目决策未按规定进行 (4)1.3.1 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公示、听取意见 (4)1.3.2 政府投资项目未批先建、违规审批 (4)1.4 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未能依法停止建设 (5)1.4.1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未能依法停止建设 (5)1.5 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5)1.5.1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5)1.5.2 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5)1.5.3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 (5)1.6 概算执行不严,未按照批准内容执行 (6)1.6.1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控制不严,投资超过10%及以上未重新审批 (6)1.6.2 未按照批复概算执行,原定项目目标等无法完成。

(6)1.6.3 批准概算外违规建设其他项目 (6)1.6.4 建设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6)1.6.5 变更设计增加投资或以变更设计的形式改变建设内容 (6)二、违反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 (7)2.1项目资本金未按计划到位 (7)2.1.1资本金未按照规定进度和数额到位 (7)2.1.2项目未落实资本金就进行建设 (7)2.2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符合规定 (7)2.2.1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符合规定 (7)2.3抽逃项目资本金 (8)2.3.1抽逃项目资本金 (8)2.4 配套资金未到位 (8)2.4.1配套资金未到位 (8)2.5滞留、截留、挪用建设资金 (9)2.5.1滞留、截留、挪用建设资金 (9)2.6未按规定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9)2.6.1未按规定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0)2.7 未按规定比例预留尾工工程款 (10)2.7.1未按规定比例预留尾工工程款 (10)2.8未按规定专户储存、单独建账核算 (10)2.8.1未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10)2.8.2未开设国债专项资金专户 (10)2.9隐匿结余资金 (11)2.9.1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未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11)2.9.2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未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11)2.10基建收入核算不准确 (11)2.10.1将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冲减管理费用 (11)2.10.2 将基建收入转移 (11)2.10.3 负荷试车或试运行期所实现的收入转为经营收入 (11)2.10.4 基建收入未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1)2.10.5 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未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 (11)2.10.6 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未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 (11)2.11未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12)常见表现形式 (12)2.11.1未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黄龙溪基本情况介绍

黄龙溪基本情况介绍

黄龙溪基本情况介绍一、地理区位黄龙溪位于成都市双流县西南部边缘,海拔450米至520米,北纬30.17°、东经103.58°,距成都市区28公里,距双流县城35公里、距华阳镇28公里、东临本县籍田镇、西北面与新津接址、西南面紧邻眉山地区彭山县。

锦江自北由成都流入,贯穿黄龙溪古镇域,并在黄龙溪古镇区东面纳入支流鹿溪河,组成镇域内的主要水系。

目前从成都方向自驾车到黄龙溪古镇路线有5条:1、沿人南线至华阳绕城路,上双华路约2公里处左转上双黄路直达景区。

2、市区→永丰立交桥成雅高速双流出口右转双华路约2公里处右转上双黄路直达景区。

3、南延线——正兴镇——籍田镇——籍黄路——黄龙溪。

4、永丰立交——成雅路——新津火车站——大黄路——双黄路——黄龙溪。

5、彭山县城——江口镇(过桥)——黄龙溪。

二、气候温度黄龙溪镇属于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平均气温16.3℃,全年无霜期287天,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秋凉,四季分明。

镇域整体地势起伏舒缓,略向南倾,地形坡度1.5%,全镇林木覆盖率29.6%。

三、历史文化黄龙溪古镇先后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中国环境优美小城镇”、“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旅游示范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AAAA国家级旅游景区”,2005年被列入成都市旅游发展重点镇,2011年凭借悠久的水文化成功入选“成都新十景”,并排名第三位。

古镇主要特色是:古街、古树、古庙、古水陆码头、古建筑和古朴的民风民俗。

四、旅游接待人次2012年双流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710.6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8.53亿元,增长27.5%,旅游外汇收入(折算后)647.35万美元,增长25.9%。

其中2014年仅春节长假期间,黄龙溪古镇景区接待游客100.4万人、增加0.9%,实现旅游收入9420.2万元、增加0.8%。

五、双流县2014年土地供应计划表单位:亩合计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小计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商品房用地其他用地10162.7062678.84515539.331944.5309119.79871824.7322六、三山三湖五古镇地产情况三山三湖五古镇,这是成都周边所拥有的度假资源,三山:青城山、西岭雪山、峨眉山;三湖:石象湖、三岔湖、龙泉湖;五古镇:黄龙溪、平乐、洛带、安仁、街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人民法治》
刊发了《“黄龙溪谷”
是“别墅”还是“多层住
宅”?》的新闻,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
区“黄龙溪谷”项目涉嫌违规用地的情
况作了报道。

9月23日,在四川省国土
资源厅、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明确
的指示后,记者再次来到彭山区国土资
源局采访,工作人员则告知局领导全部
下乡去了。

9月22日,记者曾来到位于眉山市
彭山区“黄龙溪谷”项目所在地,发现
进出售楼中心的道路被一大堆泥土挡住
了,路边挂满了条幅。

条幅上写满了标
语:“眉山市彭山区官商勾结,卖我土地,强烈要求讨回公道”,“坚决捍卫土地主权,彻查违法人员,誓死维护合法权益”,“强烈要求眉山市彭山区彻底解决‘飞地’问题,不解决誓不罢休。


记者了解到,堵住道路的是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嘉禾村五组及六组的村民。

通过走访,记者找到了嘉禾村六组生产队队长谢上兵,他告诉记者早在2011年11月嘉禾村五组及六组的九条
沟、小姑山和鸡公庙等处共计117亩耕
地就已被复地集团规划占用。

但在这几
年的时间里,他们两个组的村民没有得
到任何征地赔偿,当地政府也没有解决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乡人大代表、
六组村民熊承渊说:“感谢政府出动警
力维护治安,避免了我们在与开发商的
冲突中受到伤害。

”记者了解到,在村
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五组及六组的一百
多亩土地被强行征收,两组村民也没有
参加过关于土地征收的听证会,更没有
签署《农村集体征收土地意向协议书》。

2016年年初,因为没有得到征地补偿
款,五组及六组近百名村民找到开发商
讨要说法。

双流区黄龙镇派出所迅速出
动警力维护治安,在嘉禾村五组及六组
“黄龙溪谷”项目售楼中心出入道路被土堆封堵
104 人民法治法治调查
FAZHI DIAOCHA
的一百多亩土地上拉上了警戒线,阻止开发商和村民发生强烈冲突,派出所民警声称村民没有得到土地补偿款之前,任何人不能在这片土地范围内活动。

复地集团法务部王钢律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黄龙溪谷”项目没有少报多建的现象,没有多占一寸国有土地。

然而,记者在现场看到警戒线范围内不但有工人施工,而且已盖起十多栋住宅。

对此,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邱律师认为:“警戒线是公安机关为控制事态设置的,作为开发商的复地集团,即便不是具体施工者,也有义务责成合同方停止施工。

任由与自己项目有关联的建筑商逾越法律的警戒线,上市公司的法律责任在哪儿?”
“黄龙溪谷”项目一期二期容积率不达标
在《“黄龙溪谷”是“别墅”还是“多层住宅”?》一文中还提到,从“黄龙溪谷”项目一、二、三期调整批复来看,房屋建设面积和栋(套)不是增加就是减少。

记者在彭山区规划局的批复中看到:彭规函〔2011〕116号关于黄龙生态宜居城首一期报建方案的批复中,实际显示容积率为0.435。

彭规函〔2014〕13号彭山县城乡规划局关于黄龙生态宜居城首一期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中,
实际显示容积率为0.43。

彭山区城乡规划局副局长罗尧说,这三期共占地千余亩,据他掌握的情况,一期二期容积率均不达标。

针对群众对此项目政府监管缺失的质疑,罗尧表示规划局履行了职责。

开发商每一次改变方案,都有分管副区长签字,一切都按要求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8条明确指出,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记者在成都市某房地产协会了解到:“别墅”是西方传过来的一个概念,目前国内没有一个清晰准确的定义,从通常的建筑设计角度讲,高绿化率、低容积率(0.2—1之间)、单门独户才是别墅,其出入户门应走独立通道。

而低密度多层住宅是指几幢二层到多层的住宅并联而成,有独立门户的住宅形式。

而每平米别墅的售价往往是低密度多层住宅售价的好几倍,由此可见,规划方案的修改给开发商带来巨大的利润。

彭山区国土资源局未能提供该宗土地的相关手续
鉴于第一次采访被拒绝的实际情况,记者决定兵分两路,其中一路于9月23日上午来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杨主任告诉记者,已将记者的采访要求通知眉山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邢姓工作人员补充说:“根据2013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号)‘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应由彭山区国土资源局履行这个职责。


在彭山区宣传部的协调下,国土资源局朱镜江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声称局长和分管领导都出差了,自己对这
个项目并不知情,不能提供该宗土地的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土地征收:一要发布征地广告;二要组织勘测定界;三要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四要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五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六要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七要编制土地征收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八要在收到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后,在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九、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等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

负有形式审查义务的省市国土资源局理应看到彭山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相关文件以及村级单位是否组织失地农民“听证”的证明。

而彭山区国土资源局一再拒绝提供相关材料,到底有何隐情呢?
本刊将继续追踪报道。

警戒线范围内仍在施工
10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