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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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某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某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本文档旨在规范某电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以确保公司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数据安全性。

一、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行为,防范档案遗失、损毁和泄密等情况。

3.尊重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妥善保管和利用电网公司的各类档案资源。

4.尽可能地综合利用和共享档案资源,提高档案信息的价值和利用效率。

5.建设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技术系统、完善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档案的分类存储原则按照相关规定, 对电网公司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存储,具体原则如下:1.文件存储分类按照档案的含义或者形势,将档案资料合理分类,如按部门、工程地点等分类编号,指定专门的档案室进行存放。

2.存储期限分类根据政策法规和企业自身规定, 确定文件存储期限分类原则, 分为永久保存期、定期保存期、待处理期、淘汰期。

3.文种分类将档案按照文种进行分类,包括图纸、计算书、合同、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资料、视频等,易于管理和存储。

三、档案的保管1.档案的存放(1)为保证档案管理的安全、方便,各部门应填写互相沟通联系表,传递信息时保证替接方能及时明确传递信息;(2)档案室应加强安全措施,防止火灾、水灾等事故的发生。

2.档案的查阅(1)档案室设置档案查阅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

(2)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允许每人查阅其完整、真实、准确的档案信息。

3.档案的借阅(1)借阅档案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负责人批准同意。

(2)被借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一经借出,应定期核对确认。

(3)未经批准擅自带走档案的,一经发现,应责令归还,严肃处理。

4.档案的销毁(1)文件的保管期限届满后,应根据归档期限进行淘汰处理;(2)档案室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在档案保管期限届满后,按规定程序销毁相应资料。

四、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1.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针对电网公司电子档案多、类型复杂、存储量巨大的情况,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查询、浏览、存储和分发档案信息。

电网公司档案收集立卷归档实施方案

电网公司档案收集立卷归档实施方案

电网公司档案收集立卷归档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电网公司作为一家大型企业,拥有大量的信息和文档需要进行收集和归档管理。

为了保证电网公司档案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制定本实施方案,详细规定档案的收集、立卷和归档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电网公司档案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二、收集方案1.档案收集组织机构的建立电网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整体档案管理工作。

并在各个部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内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交接工作。

2.档案收集流程(1)根据电网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确定需要收集的档案种类和范围。

(2)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档案管理员按照公司制定的规范和要求,收集本部门档案。

(4)档案管理员按照文件类型和时间顺序对档案进行分类和整理。

(5)经过初步整理后,将档案交付给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收集的档案符合规范和要求。

三、立卷方案1.档案立卷组织机构的建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立卷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档案立卷小组。

2.档案立卷流程(1)档案管理员将收集到的档案整理成卷内文件,按照文件格式进行整理。

(2)每卷档案内容应尽量保持一致,并制定卷内文件目录,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档案立卷小组对卷内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卷内文件符合规范和要求。

(4)完成审核后,档案管理员将卷内文件装订好,并贴上标签和编号,确保档案的可查找性和辨识性。

(5)档案立卷完成后,将档案移交给归档部门进行归档。

四、归档方案1.归档组织机构的建立档案管理部门设立归档小组,负责档案的归档工作。

2.归档流程(1)归档小组按照卷内文件的编号和标签,将档案按照档案库的设立进行归档。

(2)档案归档前,归档小组应将归档信息登记备案,确保档案的追溯性和可查找性。

(3)档案归档后,归档小组应制定档案保管制度,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当有需要时,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档案借阅服务,并制定相应的借阅审批流程。

电力公司员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员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员工个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员工入职、离职、调动的相关材料;2. 员工工资、福利、奖金、考核等经济性材料;3. 员工培训、职称评定、技能鉴定等职业发展材料;4. 员工奖惩、处分、违纪等纪律性材料;5. 员工体检、健康等个人健康材料;6. 其他涉及员工个人权益的相关材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员工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等工作;2. 各部门负责向人事部门提供相关员工档案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员工本人负责保管好自己的个人档案,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

四、档案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和流程;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3. 档案资料应保持整洁、完整,不得随意涂改、删减;4.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归档,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5. 档案资料的保管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五、档案查询与利用1. 员工本人有权查询自己的档案资料,并有权要求更正错误信息;2. 非员工本人查询档案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查询;3. 查询档案资料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六、档案销毁1. 档案资料保存期满,经批准后可进行销毁;2. 销毁档案资料时,应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确保信息安全;3. 销毁档案资料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妥善保管。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力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企业档案工作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集中管理,分室保管:企业档案实行集中管理,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档案室。

(三)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科学利用,服务企业: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生产经营、科学研究、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

(五)为企业生产经营、科学研究、技术改造等提供档案服务。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确保本单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支持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类档案。

(二)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科学研究、技术改造、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三)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重要档案。

2. 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不得篡改、伪造档案。

3. 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档案。

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实施指南

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实施指南

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实施指南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实施指南。

1. 前言。

电力档案是电力企业的重要资产,它记录了企业的发展历程、技术规范、管理制度以及各类业务活动的信息。

因此,电力档案的管理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电力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指南,以便电力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电力档案的标准化管理。

2. 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是电力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标准化管理,可以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标准化管理还能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3. 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步骤。

3.1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首先,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流程、档案的分类、编号、归档和检索等具体管理要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2 建立档案管理平台。

其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档案进行管理。

通过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存储、检索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3.3 加强档案管理培训。

此外,电力企业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意识和专业技能。

只有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档案管理人员,才能够更好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3.4 定期开展档案审查。

最后,电力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档案审查工作,对档案的存储、整理、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4. 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的注意事项。

4.1 保护档案安全。

电力企业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时,要加强对档案的保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特别是对于重要的技术资料和机密信息,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露和损坏。

4.2 提高档案利用价值。

此外,电力企业还应当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加强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是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对于电力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而对于输变电工程的档案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保证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基础工作。

在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档案管理的要求与重要性日益凸显。

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1. 提高工程质量输变电工程的档案记录包含了工程设计、施工过程、验收测试等环节的关键信息,通过对档案的管理可以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保障安全运行档案中包含了设备资料、运行参数等关键信息,能够为工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提供重要依据,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3. 提高生产效率有效的档案管理能够减少信息检索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让相关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所需资料。

三、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 档案归档•对于设计阶段的档案,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归档,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对于施工阶段的档案,应按照工程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归档,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记录等;•对于验收测试阶段的档案,应将验收测试记录归档并及时交付给相应部门。

2. 档案整理与保存•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分类、编号、整理,以方便查阅使用;•档案的保存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存储环境等要求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档案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3. 档案查询与服务•设立档案查询服务专区,为相关人员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建立档案借阅制度,规范档案借阅流程,保证档案的安全。

4. 档案更新与修订•定期对档案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于档案中存在的错误或不完善之处,应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总结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执行力度,确保档案管理规范、科学、有效地进行,为输变电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是关于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文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集中统一原则: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档案收集范围:包括电力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管理、行政管理、党群工作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二)档案收集方式:通过接收、征集、复制、扫描等方式进行。

(三)档案收集时间:按照档案形成规律和业务工作需要,及时收集。

第五条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分类:按照档案的内容、形式、来源等特征,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

(二)档案编目: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三)档案归档:按照档案分类和编目结果,将档案归档到相应的档案柜或档案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存放:按照档案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特征,合理存放档案。

(二)档案防护: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修复:对损坏的档案进行修复,恢复档案的原始状态。

第七条档案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查阅: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二)档案复制: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档案复制服务。

(三)档案借阅:对确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借阅服务。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八条电力公司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一)建设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二)集中管理:实行档案集中管理,统一归档、保管、利用。

(三)分类管理: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来源等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四)安全保管:加强档案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五)科学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档案在生产经营、科学研究、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电力工程、设备、运行、检修、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档案;(二)公司经营管理、财务、人事、行政、党群等方面的文书档案;(三)科研成果、专利、标准、规程、规范等科技档案;(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五条档案收集程序:(一)各部门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二)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审核、分类、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完好。

第七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者需凭有效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档案;(二)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便捷的查阅服务,确保档案利用者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档案;(三)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一)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二)鉴定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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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治理实施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治理工作,提高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治理水平。

依照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全部文件材料。

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生产预备、竣工到投产(运)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及电子版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是由各参建单位(省电力公司和托付建设、设计、施工、运行、监理、调试、招投标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档案的总和。

各参建单位,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做好各自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存、鉴定、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与基建工程实行“三同步”,即各参建单位都应当在项目前期、项目进行中、项目交工验收三个时期,做到档案治理与工程治理同步进行。

在工程移交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评优中,档案治理应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方法。

第二章组织治理和责任划分第六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

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把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打算,纳入工程治理和工程进度考核,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同时,将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不得分散治理,不得由业务部门或个人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或托付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档案部门参加有关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设备开箱及工程达标和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甘肃电力公司档案馆是省公司系统建设项目档案治理的主管部门,在业务上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治理标准、制度等,并制定本公司建设项目档案治理的实施方法。

对本公司负责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工作和达标投产建设项目档案治理的自查、检验工作。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一)项目建设单位或托付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与工程有关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负责工程前期文件、工程治理文件、设备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整理与归档;负责接收工程全部档案。

(二)施工安装单位负责移交施工安装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并负责整理、归档。

要紧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的地质水文资料,建筑、安装工程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测量记录、质量验评记录及签证书,消缺记录及永久性缺陷记录,重要施工材料的性能证件、检验报告、复试报告,重大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报告、施工安装验收总结等。

(三)设计单位负责移交建设项目各设计时期的设计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并加盖公章。

所有归档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是原件,按专业编号。

设计工作总结等。

若合同确定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须依据变更通知单的内容,按照国家编制竣工图的规定进行编制、审核。

并依照合同要求提供电子版竣工图。

(四)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移交工程监理业务范围内形成的各项监理事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的全部文件材料和监理工作总结,督促检查工程建设中文件材料的收集积存和完整、准确情况,负责竣工文件和竣工图的审核并签署意见。

(五)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移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质量监督文件。

(六)调试单位负责移交所承担的试验项目调试大纲、方案、措施、调试报告、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性能试验、环保测试方案、方法、仪器、测点布置、结果及计算分析、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等。

(七)生产运行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生产预备文件,包括企业技术标准(现场运行规程、操作及事故处理规程、治理制度与措施等),负责提供整套启动及试生产期间文件材料(试生产记录、设备缺陷及事故处理记录、分析和结论),试生产总结及运行、检修、技改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项目建设(托付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其它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竣工档案编制、整理的责任、范围、内容、要求、份数、移交时刻和违约的经济处罚等,以确保档案治理的整体操纵。

第十一条归档竣工图一式三套,文件一般一式一份,以合同规定数量为准。

各参建单位在归档纸质文件的同时,应将在项目建设重要活动中形成的音像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同归档。

第十二条各参建单位应在项目启动验收后3个月内,将整理好的项目档案向建设(托付建设)单位移交。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质量要求第十三条项目档案的收集由参建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进行,由项目建设治理单位统一组织、协调,档案部门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及保管期限,应依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DA/T28—2002附录A)的规定,见附表一;供电企业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归档范围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归档文件和案卷质量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的要求。

分类按照电力供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水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施工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或相关行业档案分类规则执行。

(一)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并原件(正本)归档。

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

如零星购置的钢材材质试验报告等,由经销商在复印件(相关数据参数清晰可辨)上加盖印章后归档。

(二)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因收到外来科技文件材料为不耐久载体和书写字迹且无法更换的,应先将原件复印后与该原件一并归档。

(三)非纸质文件应与其文字讲明一并归档;永久、长期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四)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且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排序。

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五)竣工资料的编制。

电力施工及安装工程的竣工档案,以专业为单位结合单位工程组卷,一般每个单位工程组成一个卷册,内容较多时,可依照单位工程内容的多少组成若干卷册。

一般卷册的厚度不超过50mm。

(六)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需编制总讲明,对有修改内容的竣工图卷册,还应编制分册讲明,其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缘故;竣工图编制深度应与施工图的编制一致;编制应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字迹清晰,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签名真实,不得代签或打印,不得用印章代替签名。

(七)竣工图按GB 10609.3-1989《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210mm×297mm(A4)图幅,内折式,外翻图标。

每张竣工图均须加盖规范的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盖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图章规格尺寸为80mm×60mm。

如图1。

(八)变更通知单编制要求。

设计变更通知单针对被修改图纸的图名、图号应填写完整,附图清晰、齐全;设计变更通知单按照专业分类,整理;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报审单规范,签署和公章符合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向建设单位报送设计变更通知单清单,经核准后归档。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第十六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七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便于长久保存。

使其达到文件齐全、完整、分类组卷科学、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案卷题名确切,整理规范、统一等差不多要求。

(一)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内容,要紧包括项目名称或代字、代号及其结构、时期的名称等。

达标投产项目档案应一卷一盒,盒背脊需填写案卷题名内容。

案卷封面式样见图2。

(二)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与其他科技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应排在卷内文件材料最后,将其作为一份文件填写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可在备注中注明总页数。

卷内文件目录式样见图3。

(三)卷内备考表的编制,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保管单位(案卷)的档号,档号后应注明档案载体形式,并用括号括起。

讲明包括: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讲明的问题。

卷内备考表式样见图4。

(四)不装订的案卷,应在每份科技文件材料的右上角加盖档号章,档号应填写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号,四个号码之间用“—”分隔。

序号应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件号或页号。

式样如图5。

(五)档案装具统一由甘肃电力档案学会制定标准,并负责向公司所属各单位推广使用。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与移交第十八条项目竣工档案编制完成后,应由项目建设治理(托付建设)单位督促有关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其要紧任务是:鉴定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可靠、图物是否相符、数据是否准确、图纸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关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打算,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项落实。

第十九条移交档案时,移交单位要编制移交清册和案卷目录,交接双方在清点核对正确后,在移交清册上盖章,负责人签字。

移交清册应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存一份。

第二十条在大中都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委建)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都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方法》(档发字[1997]20号文)的规定向都市建设档案馆报送与都市规划、建设及其治理有关的项目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其余档案材料不予报送。

第六章项目档案验收第二十一条档案验收的组织(一)由国家电网公司托付组织验收的项目,验收结果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二)验收组人数许多于5人的单数,验收组成员应有1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或3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验收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基建档案的验收与工程投产达标验收同步进行,重点在初步验收(自检)时期。

验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或其它有关标准,由省电力公司工程投产达标验收组及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具体负责工程的自、复检工作。

第二十三条非达标投产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依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进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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