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03第二章 药品监督管理
药事管理学第二章药品管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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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药品管理立法概述 • 药品管理立法的发展历程 • 药品管理立法的体系和内容 • 药品注册管理 • 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 • 药品价格和广告管理
01 药品管理立法概述
药品管理立法的概念
01
药品管理立法是指国家制定和颁 布的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 总称。
律法规体系。
药品管理立法体系通常包括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 方性法规等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立法体系的主要目的是 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性 和质量可控性,保障公众用药安
全和合法权益。
药品管理立法的主要内容
药品注册管理
规定药品注册的程序、标准和 要求,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
效性。
药品注册管理的监管和处罚
药品注册管理的监管包括对药品研制、生产和经营全过程 的监督检查、抽检和专项整治等措施,以确保药品质量和 安全。
对于违反药品注册管理规定的行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将 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吊销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措施。
05 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 理
难点
随着医药科技的不断发展,新药品种和新治疗方法的不断涌 现,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药品管理立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同时,由于药品行业的特殊性,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制定符 合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
04 药品注册管理
药品注册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药品注册管理是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 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等环节进行 规范和管理的过程,旨在确保药品的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药品注册管理的意义在于保护公众健 康,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维护市场 秩序,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2、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二章(药品监督管理)

行政规范权 起草规章、公布规范性文件 行政处罚权 处罚违法行为
行政许可权
发放药品生产、经营、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等
行政强制权 如查封、扣押
行政形成权
接受申请而产生法律关系, 并有权变更
行政禁止权
不允许行政相 对人的作为等
行政监督权 监督行政相对人的药事活动 等
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
1 实施药品管理法律 2 审批药品、注册药品 3 实行药品许可制度 4 监督管理药品信息
国家ADR中心 每
半 新的、严重的 年 3日内报告 群体不良反应 立即报告
SFDA 卫生部
(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
CFDA定期通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自2001年起, CFDA定期或不定期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关注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引起的肝损伤风险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病例报告数据库监测数据和文献报道提示,口服 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可能有引起肝损伤的风险,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 等可能会增加此风险。
非处方药的遴选原则
应用安全 疗效确切 质量稳定 应用方便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比较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 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
配、购买和使用
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只准在核准的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 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图6 2016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类别分布 图7 2016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给药途径分布
拓展学习
浏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并下载学习: 1、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6年)
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机关
药事管理 第二章 药事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能

•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地方性 药品管理的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中药、民族 药质量标准,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
(六)组织实施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医
疗器械产品的初审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组
织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教育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施教机构资质管理工作。
•
(十三)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
与合作。
•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药品管理工作相关 部门(补充)
(一)卫生计生部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职责范围内负责起草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草案,拟定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标准和技 术规范。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 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 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的医患关 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海关负责药品进出口口岸的设置;药品进 口与出口的监管、统计与分析。
(九)新闻宣传部门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 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 侦查工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十一)监察部门
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药品监督管理人员 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依法如强监督,对 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 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 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 责任。
第二节 药品监督管理
一、药品监督管理 概述
(一)药品监督管理的性质
1.药品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 2.药品监督管理具有法律性 3.药品监督管理主体受法律实施办 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 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 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工作。
医院药事管理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制度所称药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 饮片等。
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 药品使用、审核与评价等方面。
组织架构与职责
01
医院药事管理与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 责制定和组织实施。
02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采购委员会、药品储存与调剂委员 会、药品使用评价与监督委员会等分支机构,分别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03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委员进行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
02
药事管理
药品采购
采购原则
01
药品采购应遵循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采购流程
02
医院应当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审核供应商资质,明确采购品种
、数量和价格等,确保采购过程规范、合法。
严格按照国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使用,确保麻药和精神药品的安 全和合法使用。
对麻药和精神药品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和登记,防止患者或 医务人员滥用或盗用。
高风险药品的管理
对高风险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范。
对高风险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和使用进行严格 把关,确保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责任追究
对于因不负责任的药事管理和不合理用药导致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 ,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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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不良反应进行监测、记录、分 析、评价和报告。
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的预防和处理
第二章药事管理药品监督管理

本药物。基本药物的特点是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 用方便等。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
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由劳动保障部组织制定并发布国家《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
医疗用毒性药品(medicine toxic drugs) 放射性药品(radio active pharmaceuticals)
•17
三、药品的特殊性
药品的专属性
•药品需求的价格弱弹 性
•药品的两重性
•药品质量的绝对 性
•药品的 •特殊性
药品的时效性
•药品消费的第三方付 费
•药品的使用权和选择权分离
•10
药品的分类——[质量监督管理]
合格药品: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药品的质量
、规格等进行检验,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
•药物
假药:
劣药:
•11
药品的分类——[社会价值和功能]
•国家基本药物(national essential drugs):是指国家为了使
本国社会公众获得基本医疗保障,既要满足社会公众用药需求,又能在整体 上控制医疗费用,减少药品浪费和不合理用药问题,由国家主管部门从目前
国家储备药品: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社会公众身体健康,保证紧急需要
而平时储备管理的,并在国内发生重大灾情、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 规定的部门可以紧急调用的药品。
•12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 为了保证参保人员就医后的用药,规范基本医疗保
险用药范围,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委、 SFDA等部门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考试讲义

单元一药品管理立法大纲框架单元细目要点药品管理立法1.法的渊源、分类,效力(1)法的特征和分类(2)法的渊源和效力、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3)执法、司法、守法的区别2.药品管理法律体系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知识点】法的基本知识(一)法的特征1.规范性;2.国家意志性;3.国家强制性;4.普遍性;5.程序性。
(二)法律效力1.法律效力的概念(1)空间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
(2)时间效力:指法律在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
【注】时间三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后法废止前法原则;法律条文到达时间的原则。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适用于什么样的人。
【注】分为属地主义、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2.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20X18A16X(1)不同位阶法的渊源冲突的解决原则①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宪法至上、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
②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由有关机关依照该法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2)同一位阶法的渊源冲突的解决原则①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提示】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3)位阶出现交叉时法的渊源冲突的解决原则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②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解释】“家长裁决制”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②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③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④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最新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记忆口诀

最新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记忆口诀第一章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3.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的资质要求:5310'大本硕博,考试周期为四年;高级职称免考两科,只参加药事和(中)药综两科,须在两年内通过考试。
注解:数字代表工作年限,后面内容代表相关学历。
4.执业药师注册条件:德、智(证书)、体、单位同意。
注解:申请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③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执业单位考核同意。
5.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情形记忆:某人因健康无理由不在岗半年被开除后,受刑事处罚,期满未延续,后又失踪死亡。
注解: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职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注销手续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6.第二章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1.各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1)检定、检验、复验、抽验、标定、批签发、复核、鉴定等一一中检院;(2)药典、国家标准一一国家药典委员会(3)药品注册申请进行技术审评(新药)一一药品审评中心(4)再评价、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基本药物目录、非处方药目录一一评价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药品管理法律体系具体分为:(1)法律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如:《药品管理法》、《禁毒法》等(2)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3)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如:《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4)部门规章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5)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制定如:《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6)中国政府承认或加入的相如:1985年我国加入《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关国际条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等。
《药事管理学》课程笔记 (2)

《药事管理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绪论一、药事管理概述及发展历程1. 药事管理的概念药事管理是指运用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对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的一种活动。
它包括药品的研制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使用管理、价格管理、广告管理、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
2. 药事管理的重要性(1)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通过严格的药品监管,防止伪劣药品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提高药品质量:通过制定和实施药品标准,提高药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水平。
(3)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医药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4)维护国家药品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 药事管理的发展历程(1)初创阶段(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建立药品监管体系,以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和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
(2)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药事管理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药品监管力度加大,成立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深化阶段(21世纪初):药事管理体制不断创新,药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实行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强了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二、药事管理学研究方法1. 理论研究方法(1)归纳法:通过对具体药事管理现象的观察和总结,提炼出一般性的理论规律。
(2)演绎法:从已有的药事管理理论出发,推导出新的结论或预测。
(3)比较法:分析不同国家或地区药事管理的制度、政策、实践,为我国药事管理提供借鉴和启示。
2. 实证研究方法(1)调查研究: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方式,收集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
(2)案例研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药事管理事件或企业,进行深入剖析,探讨其成功或失败的原因。
(3)实验研究:在控制条件下,通过实验室或现场实验,验证药事管理措施的效果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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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要求
了解
中国药典》的特点、 《中国药典》的特点、 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和 作用; 作用; 药品不良反应及其有关 用语的含义。 用语的含义。
二、药品管理的分类
(二)处方药和 非处方药
处方药 Prescription drugs •凭执业医师和 凭执业医师和 执业助理医师处 执业助理医师处 方方可购买和使 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 OTC drugs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 公布,不需要凭执 公布,不需要凭执 业医师和执业助理 医师处方即可自行 购用的药品
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
“特药”
预防类疫苗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药品类兴奋剂
放射性药品
三、药品的质量特性和商品特征
1.有效性
(一)药品的 质量特性
2.安全性
3.稳定性
4.均一性
三、药品的质量特性和商品特征
(二)药品的商品特征 1. 生命关 联性 5. 品种多产 量有限
商品 特征
2.高质量性 3.公共福 利性
三、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职权和行政行为
(二)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 1 实施药品管理法律 5 控制特殊药品
2 审批药品、注册药品 3 4 实行药品许可制度 监督管理药品信息
6 药品再审查再评价 7 实施法律制裁
第三节
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Section 3
Drug Standard and Administrative Test of Development of Drug
一、药品监督管理的性质和作用
(一)药品监督管理的含义和性质
药品监督管理的性质
药品监督管理属于国家行政 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性 药品监督管理的双重性
一、药品监督管理的性质和作用
1.保证药品 质量 3.提高制药工 业的竞争力
(二)药品 监督管理的 作用
2.促进新药 研究开发 4.规范药品市 场,保证药品 供应
二、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和行政 法律关系
(二)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 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 关系客体
行政法律 关系内容
三、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职权和行政行为
(一)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职权
行政规 范权 行政许 可权 行政形 成权 行政监 督权 起草规章、 起草规章、公布规范性 文件 发放药品生产、经营、 发放药品生产、经营、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 接受申请而产生法律关 系,并有权变更 监督行政相对人的药 事活动等 行政处 罚权 行政强 制权 行政禁 止权 处罚违法行为
中 药 材
中 药 饮 片
中 成 药
化 学 原 料 药
化 学 药 制 剂
抗 生 素
血 清
疫 苗
血 液 制 品
放 射 性 药 品
诊 断 药 品
一、药品的定义
(二)药品定义包含的要点
使用目的和方法与食品、 1. 使用目的和方法与食品、毒品不同 目的 与食品 规定药品包括传统药 传统药和 2. 规定药品包括传统药和现代药 管理的是人用药品 3. 管理的是人用药品 明确药品是指中药材、中药饮片、 4. 明确药品是指中药材、中药饮片、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 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 、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 11类 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11 组成。 、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11类组成。
如查封、 如查封、扣押
不允许行政相 对人的作为等
三、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职权和行政行为
(二)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主体 含义 在职权形使过程中所作的能够引起行 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合法 要件
1.符合法定管辖权的规定; 1.符合法定管辖权的规定; 符合法定管辖权的规定 2.符合法定内容 符合法定内容; 2.符合法定内容; 3.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 3.正当程序; 4.法定形式 法定形式。 4.法定形式。
二、国家药品标准
(一)国家药品标准的含义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中华人民 是指 共和国药典》 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 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 药品标准。 药品标准。 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 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二、药品管理的分类
(三)新药、仿制药和医疗机构制剂 新药、 新药
New drugs
仿制药
Generic drugs
医疗机构制剂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未曾在中国境 未曾在中国境 未曾在 内上市销售的 内上市销售的 药品
•仿制国家已批准 仿制国家已批准 上市的已有国家 上市的已有国家 药品标准的药品 药品标准的药品 品种
中华药典
丹麦药典
659年 659年
唐朝《新修本草》 第一部药品标准 唐朝《新修本草》—第一部药品标准
一、药品标准
(二)药品标准的含义
Drug Standard 有关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 的技术规定 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 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 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4.高度的专业 性
第二节 药品监督管理
Section 2 The Drug Administration
一、药品监督管理的性质和作用
(一)药品监督管理的含义和性质
药品监督管理 drug administration 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 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 药事组织、药事活动、 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 监督;另一方面也包括司法机关、 监督;另一方面也包括司法机关、检察机关 和药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和药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管理药 品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 品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
一、药品标准
(一)药品标准的发展历程
1969年 1969年
1964年 1964年
发行《欧洲药典》 发行《欧洲药典》
瑞典、丹麦、挪威合编《北欧药典》 瑞典、丹麦、挪威合编《北欧药典》
1951年 1951年
世界卫生组织出版《国际药典》 世界卫生组织出版《国际药典》
1930年 1930年 1772年 1772年
二、国家药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1 2 3
凡例: 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 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
正文: 正文:根据药品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 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 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 一的技术规定。
掌握 药品的定义、质量特性; 药品的定义、质量特性; 药品监督管理的定义; 药品监督管理的定义; 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概念、性质及分类; 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概念、性质及分类; 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药品分类管理的主要内容。 药品分类管理的主要内容。 熟悉
5.为合理用 药提供保证
二、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和行政 法律关系
(一)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依法享有国家的行政权, 依法享有国家的行政权,以自己的名义 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的组织。 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的资格条件:拥有行政权、 行政主体的资格条件:拥有行政权、能 以自己的名义开展行政活动、 以自己的名义开展行政活动、能独立承担法 律后果或责任。 律后果或责任。
1 2 3 4 5 6
药品及其管理分类 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药品分类管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
第一节 药品及其管理分类
Section 1 Drugs and Their Management Category
一、药品的定义
(一)定义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 治疗、诊断人的疾病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 是指用于预防、 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 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 ,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 或者功能主治 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功能主治、 的物质。 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中药材、 包括中药材 中药饮片、中成药、 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 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 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二、药品管理的分类
(一)传统药和现代药 传统药
各国、地区、 各国、地区、民族 传承历史上的药物。 传承历史上的药物。 包括: 包括: 植物药: 1. 植物药:如人参 动物药: 2. 动物药:如水蛭 矿物药: 3. 矿物药:如芒硝
现代药
1.化学药品 1.化学药品 抗生素 生化药品 放射性药品 2.生物制品 2.生物制品 血清 疫苗 血液制品
第二章 药品监督管理
Chapter 2 Drug Administration
Question & thinking
处方药 非处方药
特殊管理药品
制药
什么是药品?作为药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上述各类药品的区 什么是药品?作为药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别是什么?国家是如何对它们进行管理的? 别是什么?国家是如何对它们进行管理的?
•医疗机构根据本 医疗机构根据本 单位临床需要经批 单位临床需要经批 准而配制、自用的 准而配制、 固定处方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