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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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和联系。

简述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和联系。

简述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和连系。

范本一: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和连系1. 概述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是行政管理中常见的两种行政行为,它们在目的、主体、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和连系。

2. 行政许可2.1 定义和特点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对特定的行为或事项做出许可决定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点: - 依法设立:行政许可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设立程序;- 有限制性:行政许可对特定行为或事项进行了法律约束和限制;- 具有个别性:行政许可是对特定主体的特定行为或事项进行审批。

2.2 行政许可的主体行政许可的主体一般为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和授权的行政机关等。

2.3 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各个领域。

具体适用范围可根据法律规定及时调整。

3. 行政确认3.1 定义和特点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对特定的事实、状态或权益做出确认的行为。

行政确认具有以下特点: - 依法设立:行政确认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设立程序;- 无限制性:行政确认对特定的事实、状态或权益进行确认,不涉及法律约束和限制;- 具有客观性:行政确认是对客观存在的事实、状态或权益进行确认。

3.2 行政确认的主体行政确认的主体一般为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和授权的行政机关等。

3.3 行政确认的适用范围行政确认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是对特定的事实、状态或权益进行确认,力求客观真实。

4. 区别和连系4.1 区别- 目的不同:行政许可是对行为或事项进行法律约束和限制,行政确认是对事实、状态或权益进行确认。

- 法律约束性不同:行政许可具有法律约束性,行政确认不具有法律约束性。

- 适用范围不同: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各个领域;行政确认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

4.2 连系-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都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方式。

-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都需要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审查和确认。

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行政确认中的主要确认行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 认定学界争议很大,在实践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经常被认为是技术鉴定,作为证 据而使用,不具有可诉性,在理论界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也存在争议,有 的学者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行政裁决行为,有的学者则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 定不是技术鉴定这种事实行为,也不是行政裁决行为,而是行政确认行为。基于 这样的争议,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和可诉性等问题进行较 完整地论述,以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性质是行政确认行为。
(一)案例
2010年3月17日,商丘市梁园区团结路磬苑花卉市场发生火灾, 火灾共烧毁15个苗木塑料大棚,火灾过火面积4689平方米,受灾商 户13户。经梁园区公安消防大队查明,起火部位为阳光园艺(负责 人为耿某)厨房,火灾原因无法查明,但可以排除电器原因,不能 排除不慎引发火灾。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给有关人员后,耿某对火 灾事故认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梁园区公安 消防大队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
作品名称:行政确认
一、行政确认的概念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管单位以及经由法 定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 必要的程序对相关引起社会纠纷的法律事 实进行调查与判断,通过进行相关的确认判 断等方式对于行政确认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与法律责任做出最终研判的行为。
行政确认VS行政许可
1.联系:确认与许可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 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后 果。 2.两者的区别: (1)性质不同。许可是在一般禁止的前提下特殊准许, 应经许可的事项,未经许可即作为就属违法,如颁发采矿许 可证;确认则意味着肯定,应经确认的事项,非经确认即作 为可能导致无效,但不一定是违法,如结婚登记。 (2)对象不同。许可是使相对方获得从事某种行为的权 利能力,具有后及性;确认是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 务关系和法律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具有前溯性。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

一、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是什么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通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1、行为对象不同。

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

一般来说,前者是业已存在,而后者是许可之前不得为之。

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

行政确认中未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将发生无效的结果而不适用法律制裁;而在行政许可中,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将发生违法后果,当事人将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即前者的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对今后仅是一种预决作用;而后者的法律效果具有后及性,不具有前溯性。

3、所为的意思不同。

行政确认行为表明行政主体的态度是对某种状态、事件、物或行为予以法律上的承认、确定或否定;而行政许可行为则是行政主体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判断的前提下,对申请是否予以准许或同意的行为。

4、行为性质不同。

行政确认属于确认性或宣示性行政行为,它仅表明现有的状态,而不以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

行政许可,从其正常状态(即批准)而言是建立、改变或者消灭具体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形成性行政行为。

5、内容不同。

行政确认行为的内容具有“中立性”,它并不直接为当事人设定权利或义务,对当事人是有利还是不利,取决于确认时原已存在的法律状态或事实状态;而行政许可行为则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它直接为申请人授益。

6、方式不同。

行政确认既有依申请的确认也有依职权的确认;而行政许可则只能是依申请才能发生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二、具体行政行为生效时间1.送达之日起;2.在预定的期限到来时;3.即时生效:紧急情况下。

三、行政确认分类(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1. 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具有行政目的性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和定性,确认其具备某种特定的法律效力。

它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方式,主要涉及事项包括权利、资格、证明、合法性等。

行政确认的目的是明确、稳定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权益,维护行政管理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行政确认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向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调查。

之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依法进行申诉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2.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依照特定的程序和条件,对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赋予其从事某项行为或具有某种权利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管理手段,主要用于管理和规范特定领域的经济、社会和公共事务。

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向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调查。

之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依法进行申诉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3. 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事项做出的具有权威决定性效力的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解决行政纠纷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对于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裁决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裁决等环节。

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向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调查。

之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依法进行申诉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联系与区别分别是怎样的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联系与区别分别是怎样的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连系与区别分别是怎样的一:正文:一、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连系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都是在行政管理中经常使用的两种行政手段,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连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目的相似: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共同目的都是保障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效力,并且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权力来源相同: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权力来源都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机关的权限。

3、审查程序相似: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都需要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性的审查。

二、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区别尽管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有一定的连系,但是它们的性质和功能上还存在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行政确认是指行政管理机关对一些事实或者现状的认定和确认,主要是对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进行确认;而行政许可则是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某项特定的行为或者活动进行许可和批准。

2、适用范围不同:行政确认适用于一些需要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的事项,比如民事纠纷的裁决结果的确认等;而行政许可适用于需要行政管理机关对具体活动进行许可的事项,比如建筑施工等。

3、法律效力不同:行政确认的法律效力主要是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确认,并没有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直接的约束;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当事人按照许可的规定进行具体的行为。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确认:是指行政管理机关对一些事实或现状进行认定和确认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某项特定的行为或者活动进行许可和批准的行为。

二:正文:一、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连系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都是行政管理中常用的两种行政手段,它们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连系,具体表现如下:1、目的相似: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共同目的是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效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权力来源相同: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权力来源都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管理机关的权限。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行政确认、行政许可和行政裁决是三种常见且重要的行政行为。

它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质、功能和适用范围,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行政确认,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等进行认定和宣告的行为。

比如,对房屋产权的确认、对婚姻关系的确认、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等等。

行政确认具有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确定力意味着一旦行政确认作出,就具有不可更改的性质,除非有法定的理由和程序;拘束力则是指行政确认对相关当事人和行政机关都具有约束作用;执行力是指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强制手段来保障行政确认的实施。

行政确认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为其他行政行为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例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土地权属的确认就是后续征收补偿等行政行为的依据。

其次,行政确认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权利和事实的确认,使公民的权利得到明确和保护,避免权益受到侵害。

再者,行政确认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对一些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的事实和关系进行确认,可以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行政许可则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比如,开办企业需要获得营业执照,驾驶车辆需要取得驾驶证,这些都是行政许可的典型例子。

行政许可通常具有授益性、依申请性和要式性等特征。

授益性是指行政许可赋予了申请人某种权利或资格;依申请性意味着只有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才会进行审查和许可;要式性则要求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和程序。

行政许可的设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

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特定的规范性文件,才能设定行政许可。

这是为了防止行政许可的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在审查过程中,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进行,确保许可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本文旨在详细介绍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三个相关的行政法律概念。

以下将对每一个章节内容进行细化说明。

一、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某个事实、权利或者义务进行确认,以确定其有效性或者真实性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通常并非由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而是由行政主体或者相关当事人申请进行。

行政确认的程序和标准因具体情况而异。

1.1 行政确认的基本概念和意义行政确认是一种行政行为,其目的在于解决特定问题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行政主体和相关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

1.2 行政确认的申请程序行政确认的申请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提交、受理审查、公示告知、听证复核和行政确认决定等环节。

不同的行政确认事项可能会有特定的程序要求。

1.3 行政确认的标准与效力行政确认的标准包括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

行政确认决定具有强制力,对申请人、行政主体和相关当事人产生法律效果。

二、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特定行为或者事项赋予许可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事项普通具有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行政许可具有明确的主体、对象、内容和期限等要素。

2.1 行政许可的基本概念和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行为或者事项进行许可的行政行为,其依据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律和相关法规。

2.2 行政许可的种类和程序行政许可根据许可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机关许可和委托许可。

行政许可的程序普通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公告等环节。

2.3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和监督机制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上,同时行政监督机制也能保障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对行政争议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主要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裁决一般具有可申诉和可复议的特点。

3.1 行政裁决的定义和特点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为解决特定行政争议而对当事人提起的一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行为,它具有结局性、信服力和终局性等特点。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与联系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与联系一、概念和基本特点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都是行政相对人在某些条件下必须取得的行政行为,但在内容、性质和作用上存在着一些区别。

1.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符合的申请人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授予或者承认其具有某种特定的权利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主要包括许可决定和许可证书两个方面。

行政许可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双重性**: 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既是受行政法律关系制约的行为,同时也是债权关系。

**有限性**: 行政许可的方式、条件和程度都有限制,不是无限制的权利。

**自由性**: 行政许可是申请人的自愿行为,行政机关不得违法强制进行。

**特别性**: 行政许可主要针对个别性的事项,对具体个人、个体经济组织或特定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做出特别性的规定。

2. 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人已经取得的合法权益或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法律关系或事实关系给予认可或确认的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相比,具有以下的特点:**单一性**: 行政确认是对申请人已经具有的权益或事实给予确认,而不是批准其具有某种新的权益。

**合法性**: 行政确认是对已经合法形成的权益或事实进行确认,不涉及新的权益问题。

**紧缺性**: 行政确认具有一定的紧缺性,是对受限制的特定对象具有特定的约束效力。

**公正性**: 行政确认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区别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在内容、性质和作用上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区别。

区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内容授予或承认特定的权利对已经具有的权益进行确认性质双重性,既是行政行为又是债权关系单一性,不涉及新的权益问题适用范围主要针对个别性事项主要针对已经具有的权益或事实条件有限制的方式、条件和程度对已经合法形成的权益进行确认自愿性申请人的自愿行为目的授予或承认特定权利对已具备的权益或事实给予确认约束效力具有强制执行的能力给予已有权益确认和保护三、联系尽管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在内容、性质和作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但二者也存在一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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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
一、区别:
1.关于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行为是行政机关就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定程序,对既存事实或关系的确定、认可和证明。

也就是说行政确认是通过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的甄别、认定,对行政相对人既有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进行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并以一定的书面形式予以表现。

这种行为的效力及于从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并对今后具有预决的作用。

这种预决作用在实践中体现为,行政确认行为往往是作出其他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大多数时候,行政确认活动都是以一般行政行为的过程行为而存在于该行为中。

即行政确认行为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存在于其他行政行为中,具有行政行为的一般效力。

但行政确认行为被依法变更、撤销前,具有强制力。

2.关于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之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其主要特征如下: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存在意味着一般的法律禁止,对许可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3、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申
请要依法审查。

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的设定都不例外。

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权职责,看该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申请行政许可的事项,申请人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即应依法准予其申请,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要坚决拒绝,严格依照法律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4、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其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和资格。

5、行政许可的行为效力及于以后,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即行政相对人只有在经过行政许可后,才能获得某种权利或资格,未经许可前,则不享有这种权利或具有某种资格。

二、联系:
行政确认行为与行政许可行为紧密联系: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

但二者的区别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行为对象不同。

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主要是作为性的行为;行政确认则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等等。

其二,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

行政许可是准许行政相对人今后可以为某种(对一般
人禁止的)行为,其法律效果具有后及的性质,不具有前溯性;行政确认则是对既有的身份、能力、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对今后仅是一种预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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