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评价细则
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计划方案

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计划方案一、项目背景襄阳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城,也是一座经济发达、社会稳定的现代化城市。
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襄阳市国家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全面提高国家安全水平,加强城市治理能力,襄阳市决定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二、创建目标1. 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树立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先进典范。
2. 提升城市国家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全民参与、全方位、全过程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
3. 推动城市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实现城市繁荣稳定和国家安全有机结合。
三、主要任务1. 制定国家安全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2. 建立健全城市国家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城市国家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3. 加强城市边境、水域、信息等关键领域安全防护,提高国家安全应急响应能力。
4. 推进城市国家安全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提升国家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5. 加强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促进城市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计划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2.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3. 加强国家安全发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对国家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4. 积极落实各项国家安全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城市国家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5. 深化国家安全领域改革创新,提高综合国家安全治理水平,促进城市国家安全稳步实现新突破。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国家安全发展格局。
2.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城市国家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国家安全保障能力。
3.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国家安全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
4. 注重与周边地区合作交流,形成对外开放、共同发展的国家安全发展新格局。
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计划方案

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2015-09-21按照《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实施期为2015—2017年。
一、工作目标按照《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5-2017年)》中的创建目标,2015年3月,县(市)区(市级部门)、乡(县级部门)、村(企业)三级创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创建机制初步建立,各项创建有序开展。
2016年12月,创建工作任务基本完成,进行查漏补缺。
2017年6月,依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基本规范》、《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评办法》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自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改进和提升。
2017年12月,迎接国家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建设工作的综合考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建设工作中的相关工作,陈启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任务推进、宣传发动、资金保障、督查验收4个专项工作组。
任务推进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各阶段工作任务评估及验收。
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制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在全市营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氛围。
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保障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所需各项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督查验收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
三、创建步骤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的工作目标,创建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1.市区及市直部门(2015年1月);2.县(市)区及区直部门(2015年2月);3.镇(办、区)、村(社区)、企业(2015年3月)。
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一、前言。
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是针对示范场的建设和管理进行评估的依据,旨在确保示范场的质量和效果,提高示范场的示范引领作用。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便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和执行。
二、验收评分标准。
1. 设施设备。
(1)设施完备,包括场地、建筑、设备等,满足示范场的功能需求。
(2)设备齐全,各项设备齐全,并且保持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行。
(3)设施环境卫生,示范场内外环境整洁,无垃圾、杂草等影响观感的因素。
2. 管理规范。
(1)管理制度健全,示范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资产管理等。
(2)管理人员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
(3)管理流程规范,各项管理流程清晰明确,保证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3. 示范效果。
(1)示范效果明显,示范场的示范效果显著,对相关领域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2)示范成果丰硕,取得了一定的示范成果,对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
(3)示范效益显著,示范场的效益显著,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 安全保障。
(1)安全管理到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示范场的安全生产。
(2)安全设施完备,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保障员工和参观者的安全。
(3)安全意识普及,全员参与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5. 社会影响。
(1)社会认可度高,得到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2)社会效益显著,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3)社会形象良好,示范场形象良好,得到社会的尊重和信任。
三、总结。
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是对示范场建设和管理的全面评估,是保证示范场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验收,确保示范场的建设和管理达到规范要求,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版)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版)1.城市总体规划及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2分)。
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未体现综合防灾、公共安全要求的;未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洪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消防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排水防涝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上述规划没有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和中期评估的;每发现上述任何一处情况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2.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2分)。
建设项目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2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要求开展安全预评价的,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01年11月15日国务院令第323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正)要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未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未采纳评价(评估)报告建议且无合理说明的,每发现上述一处情况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3.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1分)。
未制修订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工程、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梯、游乐设施等城市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含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每缺一项扣0.2分,1分扣完为止。
4.市政安全设施(2分)。
(1)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未保持完好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1分扣完为止。
(2)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率≤80%的,扣1分。
注:供水、供热老旧管网指一次、二次网中运行年限30年以上或材质落后、管道老化腐蚀脆化严重、存在泄漏、接口渗漏等隐患的老旧管网。
燃气老旧管网指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灰口铸铁管、镀锌钢管(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除外),或公共管网中泄漏或机械接口渗漏、腐蚀脆化严重等问题的老旧管网。
城区评价标准

城区评价标准
城区评价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用于衡量城区的发展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进步程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城区评价标准:
1. 经济实力:包括GDP、人均收入、税收总额等经济指标,反映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2. 社会发展:包括人口结构、教育水平、医疗保障、文化活动等社会指标,反映城区的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
3. 生态环境: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污染等环境指标,反映城区的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 城市规划:包括城市设计、交通状况、公共设施等城市规划指标,反映城区的空间布局和城市管理水平。
5. 居民生活:包括住房状况、生活便利度、居民满意度等居民生活指标,反映城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城区评价标准是多样化的,不同的地区和人群可能对城区的评价标准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并进行综合评估,以全面反映城区的发展状况。
浙江省高品质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城市

浙江省高品质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城市以“未来城市”的理念和标准,推动城市功能品质现代化国际化,促进城市更加宜居智慧健康安全,提高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打造绿色和谐的宜居城市实施城市有机更新。
加快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落地见效,全面实行创建制,适当提高容积率,推动未来社区理念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社区中全面推广,加快打造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基本单元。
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改造3000个老旧小区,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
加快推进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
改造一批城中村,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和农民集体合作开发的共赢模式。
完善非机动车道和行人交互系统、过街设施,加快完善布局合理的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建设。
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绿色建造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绿道网互联互通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公园和绿道体系。
持续提升车辆清洁能源化比例,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全省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深化实施“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
统筹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
扎实开展“守青山、护绿水”专项行动,打造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健全城市路网系统,形成疏密有度的城市道路布局和“窄马路、密路网”的街区布局,加快构建综合智能安全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新建改造城市道路5000公里。
加快建设杭州、宁波、绍兴、嘉兴等地城市轨道交通,有序推进温州、嘉兴、台州、金义等地市域铁路建设。
优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推进专用道成网成片建设,深入推进杭州、宁波、湖州、金华等公交示范城市创建。
努力提升公交服务品质,继续推动公交与都市区短途班线的融合发展。
灵活制定公共交通线路及班次,优化提升运行效率。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4•【字号】东政发[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意见(东政发〔20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稳定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连续11年全面下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众多,安全监管任务繁重。
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举措。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完善安全设施,健全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

最新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备注: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精简精准费供材料,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信息系统填投。
2.《评价细则》所称食品安全包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所称食品安全监管包含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抽检和执法稽查等相关工作。
3.《评价细则》中涉及百分比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规模以上企业和单位: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总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年销售额在2000万及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单位)。
5.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4亿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
6.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专业”统计口径: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贮藏与加工、食品工艺、烹饪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和检验(检测)、乳品工程、粮食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化学类、材料类、园林类、畜牧类、预防医学、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卫生检脸、法律、药学类、生物工程类等,或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年以上。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街道办事处为全面提升县城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调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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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查并施工。
5.人员密集区域(9分)
5.人员密集区域(9分)
(14)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3分)
人员密集场所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
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明确风险清单对应的风险管控责任部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0.城市安全监管执法(7分)
(26)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3分)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
信息化执法率>90%;
执法检查处罚率>5%。
(27)城市安全公众参与机制(1分)
定期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32)城市安全领域失信惩戒(1分)
建立安全生产、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台账。
(33)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1分)
社区网格化覆盖率100%;
网格员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理率100%。
13.城市安全文化(9分)
符合条件的高危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
城市安全状况
4分
16.城市安全事故标(4分)
(47)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平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4分)
近三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
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
近三年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逐年下降;
(38)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2分)
建设包含五大业务域(监管监察、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政务管理)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39)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和多部门协同响应(1分)
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限报送事故信息;
建立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响应处置机制。
(40)应急预案体系(1分)
城市易涝点按整改方案和计划完成防涝改造。
(8)地下综合管廊(1分)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
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30%;
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2%。
3.城市产业安全改造(4分)
(9)城市禁止类产业目录(1分)
制定城市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
(10)高危行业搬迁改造(3分)
制定高危行业企业退出、改造或转产等奖励政策、工作方案和计划,并按计划逐步落实推进;
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达标率100%。
(6)道路交通安全设施(2分)
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
城市桥梁设置限高、限重标识;
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齐全。
(7)城市防洪排涝安全设施(2分)
城市堤防、河道等防洪工程按规划标准建设;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率100%。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
32分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
32分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
32分
4.城市工业企业(7分)
(11)危险化学品企业运行安全风险(3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视频和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及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100%;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率100%;
说明:
一、本细则由一级项、二级项、三级项及评价内容构成,其中:一级项6个、二级项16个、三级项47个。
二、本细则总分设定为100分:城市安全源头治理(18分)、城市安全风险防控(32分)、城市安全监督管理(16分)、城市安全保障能力(16分)、城市安全应急救援(14分)、城市安全状况(4分)。
三、综合得分高于90分的城市,视为评价合格。
2.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9分)
2.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9分)
(4)市政安全设施(2分)
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完好率100%;
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率>80%。
(5)消防站(2分)
消防站的布局符合标准要求,在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到达辖区边缘;
消防站建设规模符合标准要求;
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95%;
(45)社会救援力量(1分)
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
(46)企业应急救援(1分)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等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小型微型企业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34)城市安全文化创建活动(3分)
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市级广播电视及市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公益宣传;
社区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35)城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或场馆(1分)
建设不少于1处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或场馆。
(36)城市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分)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
(2019版)
一级项
二级项
三级项
评价内容
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18分
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18分
1.城市安全规划(5分)
(1)城市总体规划及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2分)
制定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洪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消防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排水防涝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和中期评估。
城市安全监督管理
16分
城市安全监督管理
16分
8.城市安全责任体系(4分)
(22)城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城市安全领导责任(2分)
及时研究部署城市安全工作,将城市安全重大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
领导班子分工体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3)各级各部门城市安全监管责任(2分)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街镇预案衔接;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开展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
(41)城市应急物资储备调用(1分)
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
应急储备物资齐全;
建立应急物资装备调拨协调机制。
(4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1分)
制作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表),向社会公开;市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显著标志,基本设施齐全;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1.5平方米。
(29)安全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的推广使用(2分)
在城市安全相关领域推进科技创新;
推广一批具有基础性、紧迫性的先进安全技术和产品。
(30)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2分)
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
12.社会化服务体系(3分)
(31)城市安全专业技术服务(1分)
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
推进安全、应急、职业健康、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中小学安全教育覆盖率100%,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
(37)市民安全意识和满意度(3分)
市民具有较高的安全获得感、满意度,安全知识知晓率高,安全意识强。
城市安全应急救援
14分
城市安全应急救援
14分
14.城市应急救援体系(6分)
建立城市安全问题公众参与、快速应答、处置、奖励机制;
设置城市安全举报平台;
城市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办结率100%。
(28)典型事故教训吸取(3分)
针对典型事故暴露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16
分
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16
分
11.城市安全科技创新应用(4分)
各功能区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
9.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5分)
9.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5分)
(24)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3分)
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
编制城市风险评估报告并及时更新;
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并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
对城市功能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5)城市安全风险管控(2分)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符合标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符合标准要求。
(15)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2分)
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措施。
(16)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安全风险(4分)
高层建筑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
高层建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
(2)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2分)
建设项目按规定开展安全预评价(设立安全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1分)
制修定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工程、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梯、游乐设施等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开展城市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排查;
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测。
(21)地震、地质灾害(3分)
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开展老旧房屋抗震风险排查、鉴定和加固;按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和施工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按照计划实施;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自动监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