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
通信设施接地规定[定稿]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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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电信公司通信设施接地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接地系统是通信电源系统的组成部分,它不仅直接影响通信的质量和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还起到保护人身、设备安全的作用。
接地可分为直流接地、交流接地、测量接地、防雷接地等,从功能上可分为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等。
为规范我省电信机房和通信设备的接地工作,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结合本省通信机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接地体(网)的要求第二条电器设备或金属部件对一个接地系统的连接称为接地。
一个接地系统由大地、接地体、接地引入线、接地汇流排、接地配线、接地点汇集线组成。
人工多根垂直或水平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为散流用的导体(地极),统称接地体(网)。
按有关规定,通信机房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采用共用一个接地体(网)的联合接地方式,在建通信机楼时应考虑在顶楼的楼板(既在混凝土内)和在大楼基础下焊接若干个尺寸≧5m×5m的方形金属网格并与大楼的柱筋、接地极相焊接成一个周边为闭环式的环形带。
当楼高超过30 m高度时请参照“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执行(见附件图一)。
对于改建、扩建的通信机楼亦可参照上述相关内容进行。
新建的二层以下机房,可在开挖基础时参照“图二”和“图十一”金属网格的做法制作接地网(含无线基站),金属网格视机房面积大小做成≧5m×5m或2m×2m,在网格的交汇点打入接地体并进行焊接。
对于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含租用楼房和普通民房),可在机房周边制作环形接地网,视面积大小可每隔2-3m打入一接地体。
如现场条件不允许,可采取向外延伸方式或采用降阻剂降低阻值。
接地电阻仍不符合要求的,可用定点钻孔深埋接地体和灌入降阻剂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三条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镀锌钢材,其材料规格为:2--2.5寸钢管壁厚3.5 mm;角钢50×50×5 mm;扁钢40×4 mm;圆钢直径8-10 mm。
防雷接地国标解读

2012年4月现行设计规范即将生效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针对建筑物直击雷和供电系统雷电防护针对通信电源、网络防雷防护和接地针对建筑物信息电子信息系统,和通信规范有交叉都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遵照执行,尤其不能违背强制性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9第七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9第十四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9第二十条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2011年四季度质量问题汇总通报YDJ 26-19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首次提出联合接地YD 5098-2005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第一部全面整合各类局站防雷与接地设计的标准YD 2011-1993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T 5098-2001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针对各类局站防雷YD 5078-1998 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电源系统防雷GB 500689-201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全面引入ITU(YDC 083)接地与连接手册建议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综合通信大楼的防雷与接地5.有线通信局(站)的防雷与接地6.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7.小型通信站的防雷与接地8.微波、卫星地球站的防雷与接地9.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10.附录管理方面:9 1.0.6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必须选用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部门测试合格的防雷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原邮电部设计院)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的唯一编制单位上世纪60年代,邮电部设计院的防雷专家就对工程中出现的雷害事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1986 年开始编制国内外第一个将联合接地理论用于通信局(站)的标准YDJ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到YD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的颁布已经是第五个标准了,YD5098-2001 使通信局(站)的防雷技术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该标准采取广泛与IEC 及ITU 等相关国际标准接轨的编写方法,不但结合了中国国情,也充分考虑了通信局(站)的具体情况而推出的集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与国际接轨的工程设计标准。
目前已经在通信局(站)防雷工程中起到非常明显的效果,全面的解决了占通信局(站)雷击事故85% 以上的雷电过电压保护问题,下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与移动通信及网络系统的防雷等相关问题进行介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China national standards on lightning discharges and earthing1) YDJ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Temporary Specifications on Earthing Design for Telecommunication Bureaus(Stations) (Telecom Integrated Building Part) - -- 原邮电部第一个通信局(站)防雷接地标准,在世界上第一个将联合接地的理论写在通信局(站)防雷接地的标准中;2) YD2011-93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on Lightning Discharges and Earthing Design for Microwave Stations ;3) YD5068-98 《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on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Desig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Base Stations ;4) YD5078-98 《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Specifications on Lightning Protection for Power Supply System in Engineering of Telecommunications ;5 ) YD5098-2001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Lightning Over-Voltage Protection for Communication Bureaus(Stations ), 该规范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工作而编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原邮电部设计院)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的唯一编制单位上世纪60年代,邮电部设计院的防雷专家就对工程中出现的雷害事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1986 年开始编制国内外第一个将联合接地理论用于通信局(站)的标准YDJ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到YD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的颁布已经是第五个标准了,YD5098-2001 使通信局(站)的防雷技术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该标准采取广泛与IEC 及ITU 等相关国际标准接轨的编写方法,不但结合了中国国情,也充分考虑了通信局(站)的具体情况而推出的集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与国际接轨的工程设计标准。
目前已经在通信局(站)防雷工程中起到非常明显的效果,全面的解决了占通信局(站)雷击事故85% 以上的雷电过电压保护问题,下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与移动通信及网络系统的防雷等相关问题进行介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China national standards on lightning discharges and earthing1) YDJ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Temporary Specifications on Earthing Design for Telecommunication Bureaus(Stations) (T elecom Integrated Building Part) - -- 原邮电部第一个通信局(站)防雷接地标准,在世界上第一个将联合接地的理论写在通信局(站)防雷接地的标准中;2) YD2011-93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on Lightning Discharges and Earthing Design for Microwave Stations ;3) YD5068-98 《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on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Desig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Base Stations ;4) YD5078-98 《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Specifications on Lightning Protection for Power Supply System in Engineering of Telecommunications ;5 ) YD5098-2001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Lightning Over-Voltage Protection for Communication Bureaus(Stations ), 该规范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工作而编制的。
《中国电信综合楼内接地与连接技术要求》

中国电信运维〔2011〕102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综合楼内接地与连接技术要求》的通知集团公司各省级分公司,股份公司并转各省级分公司、增值业务运营中心、香港公司、美洲公司、欧洲公司、澳门公司、培训事业部:随着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在一个综合通信楼内的各类机房也愈来愈多,各机房、各设备之间的电磁兼容性(EMC)矛盾越来越突出。
为了改善综合通信楼内各机房、各设备之间的电磁兼容性,对综合通信楼及机房内接地实施规范化的连接,集团公司特制定了《中国电信综合通信楼内接地与连接技术要求》。
现印发,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Q/CT 2387-2011中国电信综合通信楼连接接地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Bonding and Earthing for China TelecomBuildings2011年12月14日发布 2012年1月1日实施中国电信集团公司Q/CT 2387-2011目 次目次 (I)前言 (II)1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综合通信楼地网 (2)4.1 地网的组成 (2)4.2分散地网的互联 (2)5综合通信楼内接地与连接 (3)5.1联合接地方式 (3)5.2 接地引入线 (4)5.3垂直接地主干线(VR) (4)5.4接地汇集线 (5)5.5接地汇流排 (5)5.6 接地线 (5)5.7 机房内的接地与连接要求 (7)5.8 电源系统的接地与连接 (8)5.9 楼内其他设施的接地与连接 (10)5.10连接处的处理 (10)5.11通信信号线与其他管线及电源线之间的隔距 (11)5.12 标识 (11)·I·Q/CT 2387-2011·II前言随着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由模拟通信转变到数字通信,大量的先进通信设备投入使用。
在一个综合通信楼内的各类机房也愈来愈多,各机房、各设备之间的电磁兼容性(EMC)矛盾越来越突出。
通信设备的接地处理

关于通信设备的接地处理1概述通信设备的接地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及设备安全、网络运行质量的重要措施,故对通信设备进行正确的接地处理非常必要的,并且应该按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具体的接地规范和技术要求。
2相关标准规范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对通信机房和通信设备的接地非常重视,发布了一系列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指导通信施工。
与我们的设备相关的主要有以下一些标准:YDJ 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YD 5068-98 《移动通信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 2011-93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T 694-1999 《总配线架》YD/T 778-1999 《光纤配线架》YD/T 779-1999 《数字配线架》GBJ7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3具体技术要求3.1 接地方式通信大楼或机房的接地设计一般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即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共用一组接地体的接地方式。
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可以把整个建筑物的钢筋和楼内其它金属体,以及避雷装置和基础地网相互电焊成一个整体,组成一个笼形均压(等电位地)结构,既能保证通信设备和维护人员的安全,又能起到屏蔽电磁场的作用。
联合接地系统消除了不同接地点可能存在的电位差,在发生雷击时,可以较好地抑制不同接地点之间发生的放电现象。
如图所示:接地系统由接地体(接地装置)、接地汇集线(垂直、水平)、接地引入线和接地连接线等几部分组成。
接地体是直接与大地紧密结合的构件,各种通信设备、电源设备和建筑物防雷接地的接地电流通过接地体排泄入地。
接地体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垂直接地体,通常采用Φ50mm 镀锌钢管或50×50mm镀锌角钢,长度≥2m,也可以采用石磨电极或混凝土包封,还可以利用以建筑物为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柱作为垂直接地体;另一部分为40×4mm镀锌扁钢连接后组成的均压网和均压带。
接地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接地系统是通信电源系统的组成部分,它不仅直接影响通信的质量和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还起到保护人身、设备安全的作用。
接地可分为直流接地、交流接地、测量接地、防雷接地等,从功能上可分为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等。
为规范我省电信机房和通信设备的接地工作,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结合本省通信机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接地体(网)的要求第二条电器设备或金属部件对一个接地系统的连接称为接地。
一个接地系统由大地、接地体、接地引入线、接地汇流排、接地配线、接地点汇集线组成。
人工多根垂直或水平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为散流用的导体(地极),统称接地体(网)。
按有关规定,通信机房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采用共用一个接地体(网)的联合接地方式,在建通信机楼时应考虑在顶楼的楼板(既在混凝土内)和在大楼基础下焊接若干个尺寸≧5m×5m的方形金属网格并与大楼的柱筋、接地极相焊接成一个周边为闭环式的环形带。
当楼高超过30 m高度时请参照“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执行(见附件图一)。
对于改建、扩建的通信机楼亦可参照上述相关内容进行。
新建的二层以下机房,可在开挖基础时参照“图二”和“图十一”金属网格的做法制作接地网(含无线基站),金属网格视机房面积大小做成≧5m×5m或2m×2m,在网格的交汇点打入接地体并进行焊接。
对于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接地网(含租用民房),可在机房周边制作环形接地网,每隔3m打入一接地体。
如现场条件不允许,可采取向外延伸方式或采用降阻剂降低阻值。
接地电阻仍不符合要求的,可用定点钻孔深埋接地体和灌入降阻剂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三条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镀锌钢材,其材料规格为:钢管壁厚3.5 mm;角钢50×50×5 mm ; 扁钢40×4 mm ;圆钢直径8-10 mm。
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镀锌扁钢或圆钢, 长度为2.5m, 扁钢厚度≧4 mm;角钢厚度≧4 mm;钢管壁厚≧3.5 mm。
通信设备防雷接地的基本原则

通信设备防雷接地的基本原则4.1 通信机房建筑物机房建筑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宜。
机房建筑应有避雷针等直击雷保护装置。
机房建筑的防雷接地(避雷针等装置的接地)应与机房的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体。
站区内不应有架空走出建筑物的非用户线类信号线。
4.2 电源系统低压交流配电低压电力线的中性线不应在机房内接地。
交流电源线进入机房的入口处应配装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20KA的交流电源防雷器(C 级防雷器)。
通信电源的保护地应与通信设备保护地共用一组接地体,通信电源与通信设备处于同一机房的情况下,宜共用同一个机房保护接地排。
通信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应采用TN-S供电方式。
如图4-1所示:图4-1 TN-S交流供电方式这种供电对设备的安全运行有很好的保证,包括三种情况:(1) 低压电力电缆从较远的变压器处采用三相五线(3根相线、1根中线、1根保护地线)向机房供电。
(2) 高压或中压电力线引入通信楼,在通信楼的配电房内变成低压电力电缆输出,低压电力电缆的中性线、保护地线在配电变压器的输出处接通信楼的地网,然后变压器输出三相五线到机房。
(3) 高压或中压电力线引到通信楼附近,在户外由配电变压器变成低压电力电缆输出,低压电力电缆的中性线、保护地线在配电变压器的输出处接配电变压器的地网,然后变压器输出三相五线到机房。
*若2、3情况不能满足,也可采用如下方法:低压电力电缆的中性线、配电变压器的保护地接通信楼的地网(或接配电变压器地网,通信楼的地网与配电变压器的地网在地下统一连接成一个地网),变压器输出三相四线(3根相线,1根中线)到机房。
**通信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不宜采用TT的配电方式(见a、b两种例子),可提醒用户尽量避免。
例:a、低压电力电缆从较远的变压器处采用三相四线(3根相线,1根中线)向机房供电;b、高压或中压电力线在通信楼旁接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的地网和通信楼的地网分别使用两组独立的接地体。
直流配电:-48V直流电源的正极(或+24V直流电源的负极)应在直流电源柜的输出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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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
YDJ 26-89
主编部门:邮电部基建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试行日期:1990年1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系统的设计。
对于扩建、改建的综合通信大楼亦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系统设计,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1.0.3条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方式,应按单点接地的原理设计,即: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方式。
综合通信大楼联合接地系统的连接方式,如图1.0.3所示。
注:1.当变压器装在楼内时,变压器的中性点与拉地总汇集线之间宜采用双线连接;
2.根据需要亦可从接地总汇集线引出一根或多根从底层至高层的主干接地线,各层分汇集线由它引出;
3.接地端子的位置,应与工艺设计中对接地的要求相应。
图1.0.3 综合通信大楼联合接地系统的连接方式
第1.0.4条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系统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通信设备的保护接地
第2.1.1条机房内通信设备及其供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进局电缆的保安装置接地端,以及电缆的金属护套均应做保护接地。
第2.1.2条模拟通信设备的机架保护接地,可直接与引入机房内的直流电源地连通;
数字通信设备的机架保护接地,应从接地总汇集线或机房内的分接地汇集线上引入,并应防止通过布线引入机架的随机接地;
数字通信设备和模拟通信设备共存的机房,两种设备的保护地线应分开,并防止通过走线架或钢梁在电气上连通。
第2.1.3条大楼顶的微波天线及其支架应与避雷接地线就近连通。
天线馈线的上端和进入机房入口处均应就近接地。
第二节通信电源的接地
第2.2.1条电力室的直流电源接地线必须从接地总汇集线上引入。
其它机房的直流电源接地线亦可从分汇集线上引入。
第2.2.2条机房的直流电源接地垂直引线长度超过30米时,从30米处开始,应每向上隔一层与接地端子连接一次。
第2.2.3条引入大楼内的交流电力线宜采用地下电力电缆,其电缆金属护套的两端均应作良好的接地。
第2.2.4条交流供电变压器高压及低压侧均应设保安装置,当专用变压器离局(站)远时,交流中性线(零线)应按规定在入户处作重复接地;当专用变压器安装在局(站)院内时,应将变压器的接地体与大楼的接地体连通。
交流供电线中的无流零线应与大楼内的接地总汇集线连通,连接方式如图2.2.4所示;当专用变压器安装在大楼内时,其接地系统可合用大楼的接地装置。
大楼内所布放的交流供电线路中的中性线(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交流配电屏上的中性线(零线)汇集排应与机架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绝缘。
第2.2.5条大楼内所有交直流用电及配电设备均应采取接地保护。
交流保护接地线应从接地汇集线上专引,严禁采用中性线作为交流保护地线。
第三节其它设施的接地
第2.3.1条大楼顶的各种金属设施,均应分别与楼顶避雷接地线就近连通。
大楼顶的航空障碍信号灯、节日彩灯等的电源线应选用具有金属护套的电缆,或将电源线穿入金属管道内布放,其电缆金属护套或金属管道应每隔5-10米与避雷带或避雷接地线就近连通。
第2.3.2条大楼内各层金属管道均应就近接地。
大楼所装电梯的滑道上、下两端均应就近接地,且离地面30米以上,宜每向上隔一层就近接地一次。
第2.3.3条大楼内的金属竖井及金属槽道自身节与节之间应确保电气接触良好。
金属竖井上、下两端均应就近接地,且从离地面30米处开始,应每向上隔一层与接地端子就近连接一次。
金属槽道亦应与机架或加固钢梁保持良好连接。
第四节局内布线
第2.4.1条局内射频同轴布线电缆外导体和屏蔽电缆的屏蔽层两端,均应与所连接设备的金属机壳的外面保持良好的电气接触。
第2.4.2条当综合通信大楼地处雷害区或临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源,楼高超过30米时,楼内的垂直布线(含地线)宜考虑设置金属竖井,或其它防干扰措施。
机房内的架间布线宜采用金属槽道进行屏蔽。
第五节进局电缆
第2.5.1条进局电缆应由地下入层,并应选用具有金属外护套的电缆。
第2.5.2条进局电缆的金属外护套,应在大楼进线室内接地。
第2.5.3条进局电缆均应选通过保安装置后,再与通信设备相连。
第2.5.4条长途明线进局电缆除应在终端杆上设置保安装置外,其电缆金属外护套在终端杆处亦应接地。
第六节综合通信大楼的建筑防雷
第2.6.1条综合通信大楼的建筑防雷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筑物防雷接地是大楼接地系统的组成部分。
二、建筑物防雷装置中的雷电流引下线宜利用大楼外围各房柱内的外侧玉钢筋(不小于二根),钢筋自身上、下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且其上端应与房顶避雷装置、下端应与地网、中间应与各均压网焊接成电气上连通的近似笼式结构。
若大楼顶设有塔楼,则塔楼各房柱亦应按以上要求设雷电流引下线。
三、当楼高超过30米时,楼顶宜设暗装避雷网,房顶女儿墙应设避雷带,塔楼顶应设避雷针,以上三者均应相互多点焊接连通。
当楼高超过30米时,从30米处开始,应每向上隔一层设置一次均压网。
暗装避雷网、各均压网(含基础底层)均可利用该层梁或楼板内的二根主钢筋按网格尺寸不大于10米×10米相互焊接成周边为封闭式的环形带。
网格交叉点及钢筋自身连接均应焊接牢靠。
均压网组成方式见图2.6.1。
图2.6.1 均压网组成方式
第2.6.2条从楼内引出至楼顶的交流电源线的相线及中性线,均应在大楼出口处分别对地加保安装置。
大楼内的交流总配电屏熔断器出线端连接的L1、L2、L3相线及中性线,均应分别对地加装相应电压、电流等级的过压过流保护装置。
第三章接地系统
第一节接地体
第3.1.1条综合通信大楼的地网组成方式如图3.1.1所示。
图3.1.1 地网示意图
第3.1.2条接地体埋深(指接地体上端)一般不小于0.7米。
在寒冷地区,接地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
第3.1.3条对于大地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当一般做法的联合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难以满足要求时,可以采取向外延伸接地体、改良土壤、深埋电极、以及外引等方式。
第3.1.4条接地系统中的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长度不小于2.5米的镀锌钢材、硅酸盐水泥(或其它低电阻率水泥)混凝土包封电极或石墨电极。
接地体一般采用镀锌钢材,其规格要求如下:
∙钢管壁厚应不小于3.5毫米;
∙角钢应不小于50×50×5毫米;
∙扁钢应不小于40×4毫米;
∙圆钢直径应不小于8毫米。
第3.1.5条接地体之间的所有焊接点(浇灌在混凝土中的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第3.1.6条接地体应避开埋设在污水排放和土壤腐蚀性强的区段。
当难以避开时,其接地体截面应适当增大,镀层不宜小于100毫米。
也可选用石墨电级、混凝土包封电极或其它新型材料。
第二节接地引入线
第3.2.1条接地引入线宜采用40×4或50×5镀锌扁钢。
接地引入线不宜与暖气管同沟布放,且其出土部位应有防机械损伤的措施。
接地引入线应作绝缘防腐处理。
第三节接地总汇集线
第3.3.1条接地总汇集线可用接地汇集或汇集排。
汇集环安装在地下室或底层,距离墙面(柱面)宜为50毫米左右,汇集排安装在电力室。
不同金属材料
互连时,应防止电化腐蚀,接地线不得使用铝材。
第3.3.2条接地总汇集的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值确定,一般不应小于120平方毫米的铜排或相同电阻值的镀锌扁钢。
第3.3.3条采用接地总汇集环的综合通信楼,其汇集环与地网之间的连接方式应按图3.3.3所示进行。
图3.3.3 汇集环与地网连接示意图
第3.3.4条根据通信机房布置的需要和大楼建筑情况,可在相应层或设备夹层内设置接地分汇集线。
第四节接地线
第3.4.1条直流电源接地线截面积应根据直流供电回路允许压降确定。
第3.4.2条各类设备保护接地线的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值确定。
一般宜选用导线截面为35-95平方毫米(相互故障电流为:25-350安)的多股铜导线。
第3.4.3条接地线两端的连接点应确保电气接触良好,并应作防腐处理。
第3.4.4条严禁在接地线中、交流中性线中加装开头或熔断器。
第3.4.5条严禁利用其它设备作为接地线电气连通的组成部分。
第3.4.6条由接地总汇集线引出的接地线应设明显标志。
第四章接地电阻值
第4.0.1条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1欧。
当楼内通信设备有更高要求时,或邻近有强磁场干扰,而对接地电阻提出更高要求时,应取其中的最小值作为设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