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定点总表

合集下载

医保业务--门诊统筹

医保业务--门诊统筹
病人在同一家医院两次入院日期在7日之内(含双休日、节假日) 不必重复转诊。
双向转诊应注意的问题
5、由于部分医院分两个院区,因此请注意在上传信息时正确选择。其中: (1)市立医院东院、西院,均按照市立医院编码上传; (2)青医附院、青医附院东院区,均按照青医附院编码上传; (3)401医院、401医院北院区(409医院),均按401医院编码上传; (4)海慈医院、海慈医疗集团中医院,均按照海慈医院编码上传; (5)青岛医学院心血管医院和青医附院不同,分别按两个医院代码上传; (6)市中心医院和肿瘤医院不同,分别按两个医院代码上传。 6、病种:按ICD-10病种目录上传。查询网址http:\\172.16.21.8 7、参保身份为少年儿童、大学生的,住院不需要办理转诊。不要为该类人员
签约的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其门 诊统筹缴费同时暂停,暂停缴费期间不享受门 诊统筹待遇,过后亦不补缴补报。
结算管理
2、普通门诊费用须即时报销,不得定期 集中报销。因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 即时结算的,应尽快解决、尽快结算, 并定点社区在季度上报的费用审核材料 中应附具体的情况说明。
2000人,其中退休职工、老年居民、重 度残疾人不得超过500人。
就医管理与双向转诊
(一)就医管理 1、签约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就医时,应携带本人医
保卡和居民身份证。
2、定点社区通过联网刷卡确认就诊者是否已缴纳 医疗保险费,是否在本社区定点。通过审核身份 证照片确认是否为本人就诊,定点社区应认真做 好身份确认,避免冒名就医的现象发生。
签约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在本 人定点的定点社区发生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 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普通门 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使用基本药物的 支付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门诊统筹管理办法

门诊统筹管理办法

荥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规范为推动我市门诊统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定期对门诊统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加快建立门诊统筹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门诊统筹基金安全,使参合农民真正受益。

现制定门诊统筹各项管理制度如下: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1、严格核实身份。

接诊工作人员应严格核实患者身份与新农合IC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统一,并如实填写门诊日志,做到看病有登记,诊疗有资料,严防冒领新农合门诊补助资金。

2、规范诊疗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诊疗过程中,要严格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

3、实行统一药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要实行统一限价标准,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

门诊医疗服务收费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

4、建立处方备查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要统一使用荥阳市新农合专用二联处方,处方书写要规范清晰;严禁分解或虚开处方,严禁把目录外药品转换成目录内药品;药品价格标识准确明了,处方上要有患者签字,不得代签;处方每日或每周装订成册,并统一制定处方封面,存档三年以上备查。

5、切实做好各种诊疗补助登记。

定点医疗机构要准确填写统一印制的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医务人员和患者签字要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虚假补助。

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到各种补助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以备核查。

6、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伏线。

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40%,年度补偿个人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共享。

对单日门诊实行限额控制,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费用不得超过30元;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费用不得超过50元。

在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过度期间,以前年度参合农民家庭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用于门诊统筹补偿后自付部分的结算。

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方案(全文)

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方案(全文)

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方案(全文)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发挥新农合制度互助共济的作用及乡村两级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卫生服务的功能,扩大受益面,引导参合农民有病早治,减少不必要的住院。

二、基本原则(一)保障门诊基本医疗,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

(二)以区、乡(镇)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服务为主体,引导病人就近就医。

(三)普通门诊统筹与慢特病门诊统筹同步推进,扩大门诊受益面。

(四)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审核拨付”、对病人实行“以户为单位总额控制”的方式,合理控制门诊费用增长,力求基金平衡。

三、资金来源、用途及管理新农合基金在提取10%风险金以后,将可用基金的20%用作门诊统筹资金。

门诊统筹资金主要用于参合病人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特慢病门诊费用及年度内以参合个人为单位,累计普通门诊医药费超过1**元的大额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

门诊统筹资金由区合管中心实行专户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四、补偿程序参合门诊病人须持《合作医疗就诊证》(慢性病患者还需持《慢性病门诊医疗卡》)等有效证件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一)普通门诊。

经治医生必须核验患者《合作医疗就诊证》,由定点医疗机构当场为就诊病人垫付应该补偿的门诊医药费用,垫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每月1-5日与区合管中心结算一次。

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须提供“门诊补偿登记汇总表”(含患者签名、联系电话)、“收费发票(机打原始票据)”等材料。

(二)慢特病门诊。

慢性病门诊的费用补偿与结算程序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修订)》执行。

(三)大额门诊。

视年终资金节余情况,年度内以参合个人为单位,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累计医药费用超过1**元的,年终结算一次。

结算时,本人须提供原始机打票据(结算联)”、门诊病历、就诊证复印件等材料。

(四)所有门诊医疗费用结报必须提供原始票据。

五、门诊补偿比例与额度(一)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实行总额控制。

门诊统筹学习课件

门诊统筹学习课件

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管理要点
药品按通用名管理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国产品种
中医类药品与中医类诊疗项目
健康查体
门诊统筹管理要求
基础管理
(一)定点社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 普通门诊管理制度、措施,保障普 通门诊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基础管理
(二)定点社区要制定规范的普通门诊签约、就 医、费用结算工作制度和流程,设立各种必要的 就医、费用报销登记簿。就医流程、待遇标准、 管理要求等要上墙公示,方便参保人了解、遵守。 设零售药房的定点社区要加强管理,避免签约人 自行购药后要求补报费用的现象发生。
(要求定点社区在显要处公示我局印制的 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和门诊统筹就诊须知)
基础管理
(三)定点社区对签约的参保人要及 时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家庭医生要根据参保人具体情况制定 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为参保人提 供健康咨询和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参 保人要求变更家庭医生的,定点社区 应积极协助办理。
就医管理与双向转诊
(二)双向转诊 1、正确认识双向转诊的重要意义★ 2、双向转诊办理流程 签约参保人应遵守社区首诊制要求,即患常见病、多发疾病,应首
先选择在定点社区就诊;病情确因危重、疑难需转诊到上一级定 点医院住院的,须经签约家庭医生审核,对符合转诊条件的填写 《双向转诊记录单》,由参保人携带就诊; 定点社区应及时将转诊参保人的基本信息、疾病名称、入院时间、 转诊医院和转诊意见等内容录入医保网络系统备案★ ; 市医保经办机构对社区上传的转诊信息登记确认后,参保人的住 院费用方可按医保相关规定在定点医院结算。
不允许推诿病号。(如果转诊问题责任在社区的,病人的相关费用由定点社 区承担,造成病人上访、投诉的同时纳入年度考核。)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门诊类)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门诊类)

按规定悬挂定点标牌、设置医保宣传 栏、药价物价公开、制定医保组织制 度、医保组织人员,缺一项扣2分
第二十条 乙方应每半年按《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 险定点医疗机构日常检查评分表(门诊类或门诊统 筹类)》的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按时上交 至甲方。乙方出现违规行为的,甲方按规定扣减乙 方日常检查得分。日常检查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 乙方医疗保险工作年度考核评分。年度考核评分与 乙方医疗保险质量保证金挂钩。医疗保险质量保证 金按被考核年度乙方医疗保险结算费用(含医疗保 险个人账户消费额)的4%计算。
第五条 乙方应配备不少于3名的执业医师、不少于 3名的执业护士、不少于1名的药学技术人员(不提 供药学服务的不作要求),且第一注册执业地址为 本单位,并将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处方权的医师报 甲方备案。医师名单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六条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 定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应制定 相应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 供便利服务。
第九条 乙方在提供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时, 其价格不得高于国家、省、市物价等部门规定 的最高限价。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应符合 《珠海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 规定。
第十条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医疗保险、生 育保险、医疗救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 需采取调阅、记录、复印、照相、录像、录音 等方式收集参保人员有关医疗情况和资料、询 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十四条 乙方应使用由国家、省、市规定式 样的处方、发票,属于门诊特定病种及门诊统 筹联网结算(下称门诊联网结算)的处方、发 票、POS机小票等就医资料应设专人管理单独 存放,并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十五条 乙方与甲方实行门诊联网结算时, 乙方必须认真核对参保人的身份,发现就诊人 所持证件与本人不符的,应拒绝按医疗保险结 算,并登记相关证件号码,及时告知甲方。

门诊统筹与流程

门诊统筹与流程

门诊统筹的操作与流程一、门诊统筹的意义1、有利于扩大受益面,使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

2、有利于提高门诊服务利用率,促使患病参合农民早就医、早治疗,防止小病酿成大病,减轻农民疾病痛苦,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节省医疗费用开支,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

3、有利于发挥新农合互助共济作用。

4、有利于充分有效利用基金,减少基金结余,提高总体补偿水平。

5、有利于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利用医疗服务,遏制门诊转住院现象发生;6、有利于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促进村卫生室的巩固与发展;7、有利于遏制非法行医占据农村医疗市场。

二、门诊统筹的操作与流程1、普通门诊:(1)参合农民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先按正常的就诊程序交纳医疗费,然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新农合专用门诊复式处方、门诊发票在就诊医疗机构办理门诊补偿,实行“即医即报”,即由定点医疗机构当场为就诊参合农民垫付应该补偿的门诊医疗费用,垫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管理服务中心定期结算。

在办理补偿时,定点医疗机构须使用统一印制的“门诊补偿登记表”、“新农合专用双联处方”,获得门诊补偿的参合农民须每次在“门诊补偿登记表”上签名,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附门诊处方(结算联)、收费发票作为定期结算凭证;定点医疗机构在《合作医疗证》上应登记本次门诊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在《合作医疗证》上填写门诊补偿余额,待下次就诊时继续使用,未按规定登记本次门诊费用和补偿金额的医疗机构,将全部承担门诊超支费用。

(2)定点村卫生室每月30日前将门诊处方(结算联)、收费发票、门诊补偿登记表按序整理后送交本乡镇定点卫生院初审汇总,经初审合格后,定点乡镇卫生院应及时将各定点村卫生室门诊补偿信息录入新农合计算机管理系统,定点乡镇卫生院于次月10日前将各定点村卫生室及本院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材料报送县新农合管理服务中心复审。

(3)特殊疾病门诊殊特疾病门诊补偿仍按现行办法执行,享受殊特疾病门诊限额补偿者不再享受普通门诊补偿。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理须知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理须知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理须知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理须知1.哪些人可以参加门诊统筹?参加了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各类参保人,均可办理门诊统筹签约,并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相关待遇。

2.参保人参加门诊统筹如何办理?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签约管理。

全市参保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参保居民和在非参保地签约的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居民,均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称定点社区)签约后,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选择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街道(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的,还可以同时到其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签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村卫生室即可办理门诊统筹签约,签约村卫生室的同时即可完成与本街道(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毋需专门到街道(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签约。

少年儿童签约门诊统筹按照上述办法办理,大学生由所属学校大学生门诊定点机构统一签约。

3.参保人在定点社区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多少?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年最高报销1120元;居民一档报销50%,年最高报销720元;居民二档和少年儿童报销40%,年最高报销300元;大学生报销70%。

其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参保人在实行基本药物的政府办定点社区签约就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为90%,并纳入本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参保人在定点社区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如何报销?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就医时,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即时报销,患者只交纳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并在收据的记账联签字。

参保人在本人定点社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

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卫生局2013年12月13日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第三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应当遵循统筹共济、依托基层、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中筹集。

其中,由单位职工个人账户资金筹集的门诊统筹资金从个人账户资金中的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划拨。

个人账户划拨门诊统筹基金后,参保人员每月个人账户划拨比例调整如下:(一)职工不满45周岁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3%划入;(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8%划入;(三)退休人员按照本人退休金的6%划入。

本人退休金低于全市上年度月平均退休金的,按全市上年度月平均退休金第五条门诊统筹基金纳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筹使用。

第六条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门诊规定病种和门诊手术病种医疗费用。

第七条普通门诊是指门诊规定病种和门诊手术病种以外的门(急)诊就诊(不含体检)。

门诊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并设定最高支付限额。

(一)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5%;在统筹地区外,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支付30%。

(二)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按季度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每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元。

限额不滚存、不累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 4 页,共 8 页
医疗机构名单
地址 范西路36号 中山东路 东岗路89号 健康路12号 和平西路348号 自强路139号 和平西路215号 市胜利北街372号 中山东路389号 中山西路398号 胜利北大街346号 建华南大街133号 华西路53号 体育南大街15号 仓兴街6号 建国路9号 中山西路233号 平安北大街12号 中华北大街191号 新华西路130号 新石北路385号 炼油厂生活区 石获南路146号 仓丰路34号 正定县 黄河大道84号 育才街21号 方北路9号 泰华街122号 槐中路415号 富强大街68号 中华南大街 建设南大街223号 石获北路西段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玮路66号 兴凯路 建华北大街21号
地址 桥西区槐安西路158号 赵佗公园以东,鑫城小区西侧 南村镇南村人民东路76号 西三庄乡西三庄村东口 民族路 中山东路 青园街 新华区高柱小区 河北会堂西侧自强路127号 建民小区20号 胜利北大街277号 中山西路 休门街111号 颐寿街19号 新华区石岗北大街 中山西路735号参谋学院东门院内
石家庄市区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机构 代码 H119 H123 H125 H135 H136 H137 H138 H139 H140 H143 H147 H155 H156 H158 H160 H182 H190 H191 H192 H193 H197 H200 H215 H221 H237 机构名称 建安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6410医院 普济中西医结合医院 5721职工医院 化工化纤职工医院 现代中医血液肾病医院 五十四所医院 十三所医院 华柴医院 长安区跃进社区中心(煤机医院) 长安区西兆通卫生院 石家庄友谊烧伤医院 石家庄乐心医院 石家庄石岗医院 石家庄肾病医院 裕华区宋营镇卫生院 河北水利医院 新华区东焦街道办社区中心 傅山中医肿瘤医院 中铁电气化医院 兰金初中医免疫病医院 石家庄霍文发中医骨伤医院 汇通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石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河北天圣机械工业公司医院 桥西苑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 省中医药研究院医院 庭瑞中医精神康复医院 市第三医院分院 裕强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 西里卫生院 石门小区社区服务站 中山街道卫生院 长安区沿西社区站 胜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联盟社区卫生服务站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槐底社区卫生服务站 裕东卫生院 第 3 页,共 8 页 级别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医疗机构名单
地址 义南路5号 维明南大街79号缔景城B庄3楼 富强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 正定大街98号 开发区 建设南大街157号 井陉 纺织路 裕华东路 井陉县微新路6号 翟营大街 天苑小区 长安区北宋路48号 中山东路 体育南大街183号 桥西仓安路4号 栗康街 宜安镇东焦村村北 京石高速公路正定出口 桥西区师范街4号 胜利北街150号 开发区创业路2号 建明小区内 长征街69号 谈固西街2号 礼让街联邦名都AB座C-23号 东开发区湘江道68号 和平西路563号 槐安东路176号 中山东路435号副1号 车辆厂前街46号 建设南大街136号 和平东路棉一生活区内 广安大街1号棉三宿舍区 广安街5号 第 6 页,共 8 页
石家庄市区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机构 代码 H001 H004 H049 H053 H073 H074 H082 H089 H092 H201 H202 H243 H002 H003 H005 H006 H008 H017 H025 H027 H029 H031 H044 H052 H054 H064 H077 H122 H127 H129 H154 H157 H198 H288 H350 H009 H012 机构名称 市一院 市四院 省医大一院 省四院 省人民医院 省三院 省二院 省胸科医院 省中医院 和平医院 二六零医院 河北省儿童医院 市二院 市三院 市五院 市六院 市中医院 市九院 博爱医院 武警医院 河北以岭医院 石家庄石炼医院 市八院(市区) 平安医院 和平医院256临床部 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 石家庄心脑血管病医院 石家庄中心医院 河北省优抚医院 河北友爱医院 河北省老年病医院 蕴育中西医结合妇科医院 石家庄慈济医院 医高专冀联校区医院 井陉矿业集团医院 市机关门诊 长丰街道服务中心 第 1 页,共 8 页 级别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一级 一级
石家庄市区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机构 代码 H013 H014 H019 H020 H022 H026 H039 H040 H041 H042 H045 H046 H051 H055 H057 H058 H061 H062 H066 H078 H079 H083 H084 H085 H088 H090 H093 H095 H098 H099 H107 H110 H111 H112 H115 H117 H118 机构名称 胜北街道社区中心 桥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岐黄中西医结合医院 司法医院 桃园乡卫生院 眼科医院 三三0二社区服务中心 三五零二职工医院 胜北石纺社区中心 彭后街道办棉七社区服务中心 井陉县医院 三铁医院 新华区天苑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永安精神病医院 天同职工医院 石家庄第二医院分院 十二化建职工医院 二印职工医院 中山东路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411工厂医院 河北肝病医院 维明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阜康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糖尿病医院有限公司 谈固街道办社区中心 动力工贸公司医院 长安区河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裕西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北华光肿瘤医院 石家庄心理医院 石家庄燕赵医院 中建职工医院 新华路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 供水公司医院 长安建北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长安区广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 青园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第 2 页,共 8 页 级别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100 H246 101 H256 102 H260 103 H331 104 H016 105 H075 106 H081 107 H236 108 H179 109 H217 110 H225 111 H231 112 H233 113 H239
石家庄市区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机构 代码 H244 H076 H269 H328 H021 H036 H037 H094 H128 H183 H184 H185 H186 H187 H188 H189 机构名称 振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赵陵铺卫生院 长安区南村镇卫生院 西三庄乡卫生院 公安门诊 三院政府门诊 市第三医院(市委点) 市第三干休所门诊部 省直机关一门诊 军休一所卫生所 军休二所卫生所 军休四所卫生所 军休五所卫生所 军休六所卫生所 军休七所卫生所 军休八所卫生所 级别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二级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一级以下
第 8 页,共 8 页
医疗机构名单
地址 棉五生活区 井陉 平安南大街 河北鹿泉市 井陉 汇通路29号 中山西路491号 友谊北大街135号 中山西路 跃进路111号 西兆通镇 友谊南大街工农路口 南二环西路33号 中华北大街356号 飞翼路5号 裕华区学院路58号 石市槐北中路109号 市庄路60号 鹿泉高新区龙泉东路287号 西三庄街32号 聚新路9号 桥西区槐安路39号 桥东区汇通办事处胜利南街258号 桥西区西三教华星路 灵寿县工业路 桥西石获南路7号 建华南大街209号 石获南路268号 裕华区谈固西街135号 裕华区东岗路156号 长青路49号 翟营南大街326号 桥西区永安街137号 丰收路沿西小区 桥东区义东路1号 新华区联盟小区西雅园19号 裕华区建通街9号 裕华区育才街217号 裕华路东方花园15号楼 第 7 页,共 8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