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档案行政执法
对行政机关档案室档案利用和公布的思考——《档案法》审视之十

都 授 予保 存 档 案 的行 政机 关 是不
合 理 的
主题词 :行政机 关
档案利பைடு நூலகம்
公布权
思考
国家授权 的档 案馆 或者有关机关公 布 ; 未经档案馆或 者有关机关同意 , 任何组 织和个人无权公 布。”实施办法》 《 第二 十 四条规定 :保 存在 各单位 档案 机构 “ 的, 由各该 单位公布 ; 必要时 , 应当报经 其上级机关 同意后 公布 ; 利用 属于 国家
业事 业单位 和其 他组织 的档 案机 构保 存 的尚未 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 , 其他机 关、 团体 、 企业 事业单 位和组 织 以及 中 国公 民需要 利用的 , 须经 档案保存单位 规定 , 保存档案 的行政机关在 档案的利 用 和公布 方面只是享有权力 。 而无须承
担责任。 档案法》 实施办法》 《 及《 的这种
/’ 布《华 民 和 档 法 X1 , 人 共 国 案 》 、 ' 中 , l
( 以下简称 《 案法》 以及《 档 ) 中
可能 。 行政机关 是机关 的一种 , 面 , 下 笔 者就 此规定 对行 政机关 档案利 用 和公
布的不利影响作一粗浅分析 。
公 开,也给保存档案的行政机 关及 档案行政 管理部 门的滥权提供 了可
制 度设计很 明显 的违 背了行 政管 理学 中责任与权力相一致的原则。 按照行政 管理学的要求 。 任何行政 机关 都应坚持 权 力与责 任的一 致 , 有权 必有责 , 有多
同意 。” 根据《 档案法》 《 及 实施办法 》 的 规定 , 保存档案 的机关不 仅享有是 否同
意利用者 利用档案的决定权 , 而且还享
权力。但历史 和现实也告诉我们 , 在任
纪律监察工作课件

6、回复回访。就是指纪检监察组织对群众 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按照程序处理后, 酌情给写信上访人以回复,说明有关情况, 答复有关问题,告知处理结果。对部分重点 信访户,还要派人上门进行回访,除告知组 织上处理的结果外,还要进一步做好工作, 稳定这些人的情绪。对一些匿名信访,也可 以根据需要,在适当的范围内把调查情况和 处理结果进行反馈,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我们 的工作,减少越级信访的发生。
事实的,不予置理,存查起来; 3、对反映一般问题,摘报有关党政组织可按一般信
酌情处理; 4、对揭发有重要内容的匿名信,先要初步核实情况
,再定是否查处,揭发不实的则澄清; 5、一般不要追查写信人; 6、要把匿名信与诬告信严格区别开来,把诬告与误
告严格区别开来。
纪律监察工作
五、申诉信访。指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其所受党纪、政 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不服而向纪检监察机关申明理由, 要求复议、复查,改变原来处分或处理的来信来访。 一般来说,申诉人不服原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问 题的事实有出入,要求重新调查;二是定性处理过严 ,要求减轻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受党纪、政纪处 分或组织处分不服的,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应负责地处 理或重新处理,不得扣压。对组织处分不服的,要及 时转送给组织处分的批准单位办理;对党纪政纪处分 不服的,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处理。
纪律监察工作
第六节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档案的管理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是党和国家的重 要档案,是纪检监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 分。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 工作档案,并加强管理,重视其开发和 利用。
纪律监察工作
一、立卷和归档 立卷,是将处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
零散文件、资料,按其形成的规律及内 在联系,分别组成案卷。 归档,就是将已立的案卷移交档案部门 集中保存。
10第十讲-致用史学:杜佑的《通典》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采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启发同学进行探究性的学习。
学时安排
2学时
教学内容
同学们,大家好!中国史学是中国文化的瑰宝,特别是当我们谈起随唐文化,除了讲到科学技术、宗教学术思想、文学艺术、教育与社会生活外,我们还会常常谈到史学。史学是随唐五代文化成就的突出代表。唐代史学得到巨大发展,而在唐代史家中,刘知几与杜佑是其代表。刘知几在盛世中挥墨史学,总结过去,杜佑则在乱世中致用史学,拯救时弊。上一节课,我们已经一起学习了刘知几与《史通》,了解到史家的史学思想、史著的编纂体例与基本内容。今天我们主要围绕杜佑、《通典》讲四个问题,第一、安史之乱与唐代史学的继续发展;第二、杜佑其人;第三、通典的内容和编纂方法;第四、《史通》对中国史学的贡献;第五、对杜佑史学思想的评价。
这场战乱给当时的唐王朝带来巨大影响,这种影响是多方面的。大江南北,一片疮痍。政治上,分崩离析,藩镇割据,国家危在旦夕;在经济上,民不聊生、农业生产遭到巨大破坏,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打击;文化上,主要体现在此时文人关注时事,呼吁大一统的时代的复兴,并以大量的文学作品反映出当时社会的变迁,杜甫的《三吏》、《三别》,就是其代表作品。
《通典》是第一部专门叙述历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所记内容上起黄帝,下迄唐玄宗天宝末年,肃、代以后的变革,也附载于注中。全书200卷。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各门之下有子目。每一制度皆条贯古今,溯源明流,全按历史顺序排列材料,而每个项目又都各自立有标题。这种编纂方法,为制度通史开创了先例,它源于纪传体史书的“书”、“志”。
8、进化的历史观。一是反对“非今是古”不仅资料丰富,而且充满作者的研究成果。时人李翰为之作序说:“不出户知天下,未从政达人情,罕更事知时变。”后人对此书的评价都是很高的。后来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出来后,此书也未被废,因为它有自己的特点。研究唐以前的典章制度,当首看《通典》,次看《通考》。《通典》的价值比其以前的正史书志也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6.2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0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档案法律法规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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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出台这些配套制度
➢ 市档案局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上 位法及《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之规 定)
➢ 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的保障
➢ 档案工作专业性和实践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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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熟悉和掌握这些 配套制度?
●加强学习和宣传 ●融入本单位工作体系 ●运用到档案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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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队伍参差不齐
❖ 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不符合 《条例》第八条规定要求
❖ 部分档案员对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 不是很熟悉,被问及到一些档案管理问 题时回答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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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主要内容
总则(第一条—第九条) 基本制度(第十条—第二十五条)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 附则(第三十一条)
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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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安全有待加强 ❖ 有的单位业务档案没有列入归档范围 ❖ 部分单位档案保管条件不符合“八防”
要求 ❖ 有的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档案
管理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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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单位档案工作 急需加强
❖ 实物档案目录没有向市档案馆报送 ❖ 本系统、本单位重大活动档案不登记或
检查内容:南京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和专项监督检查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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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档案中介机构
第九条 从事档案业务的中介机构, 应当依法设立,并自设立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档案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和指导。
中介机构从事档案业务的人员,应当 具备档案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讲档案行政执法

3、档案行政执法形式、内容、要求
主要内容 1、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事业开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开展规划、年度方案及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情况。 3、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情 况。 4、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平安保管及其制度、根底设施 、设备建设和配备情况。 5、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依法开放和提供利用情况。 6、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
4、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平安保管及其制度、根底设施 、设备建设和配备情况。 5、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依法开放和提供利用情况。 6、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
1、行政许可的涵义
程序 提出申请〔列出内容、理由、有关证明〕——审
查受理〔形式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审核〔实质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对不予批准的救济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处罚
对倒卖档案牟
0206051000
利或者将档案 卖给、赠送给
省、市、县
行政处罚
外国人的处罚
审批部门 省档案局
省档案局 省档案局 省档案局 省档案局
备注
3、对违规违纪行为,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对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依法定程序移交司法 机关追求其刑事责任。 4、形成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报告,全面评价,建议,备 案。
目录
第三节 档案行政许可
论档案法学的研究体系
论档案法学的研究体系档案法学是档案学中一个独立的分支科目,在档案学界已达成共识,国家教育部档案学教学指导目录中已列入档案法学这一科目,全国各高校档案学专业都根据自己的实际,程度不同地开设了档案法学的课程。
作为档案学体系中新建设的档案法学,随着其研究的日益深入,许多学科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提到了研究的议事日程,需要予以回答。
档案法学体系问题就是其中之一,从目前出版的档案法学著作和教材以及发表的研究论文来看,对档案法学的体系认识还不尽一致。
我认为档案法学体系主要是由档案法学理论、档案法原理、档案立法、档案法规体系、档案法律规范、档案行政执法、档案普法、档案法史、外国档案法、中外档案法比较等十部分内容构成。
下面对此进行阐明:一、档案法学理论档案法学是以档案法律规范和档案法制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它通过对档案法律原理、档案法律规则、档案法律实践的研究探索,建构档案法学理论知识体系。
作为档案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同时也是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档案法学主要研究任务是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建立档案学的科学理论体系,为我国档案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应当说,档案法学的理论研究对于档案法制具有广泛而又重要的意义。
它既可以解决档案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使档案法律更加科学、规范和准确;又可以普及档案法律知识,推进全民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法律素质的提高,为档案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们这里所说的档案法学理论,取其狭义仅指档案法学自身的理论而言,它是对档案法学的现象及其本质规律系统化的抽象认识,是档案法学学科建设的基础。
它主要从宏观和整体上来探讨档案法学,并将研究成果科学化、理论化和规范化,以此来指导档案法规的建设和促进档案法制实践。
其研究内容包括:档案法学的性质;档案法学的地位;档案法学的研究对象;档案法学的研究内容;档案法学的研究方法;档案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如档案法学与档案学各学科之间的关系,档案法学与法学之间、特别是与行政法学之间的关系;档案法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国际法第十讲.
第二节 外交关系法
一、外交机关
A.中央外交关系机关
①国家元首 ②政府及其首脑 ③外交部门
B.驻外外交机关(外交代表机关)
常驻 派驻他国的使馆 常驻国际组织的常驻使团 政治性 临时 (特别使团) 礼仪性
(二)区别 1、名义、地位不同 2、职务不同 使馆所保护的利益一般对派遣国来说,是带全 局性的;而领馆的保护则一般表现为经常性事 务。 3、工作地域范围不同 使馆全面代表派遣国,同接受国政府进行外交 往来;而领馆通常就领事职务范围内的事项同 接受国地方当局进行交涉。 使馆的工作和活动范围是接受国全境;而领馆 则一般限于领事区域。 4、享受特权与豁免的程度不同,包括礼仪上 的待遇不同。
二、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使馆的特 权与豁免主要包括六项。 1.使用国旗、国徽; 2.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3.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4.通讯自由; 5.免纳捐税、关税; 6.行动和旅行自由
三、使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一)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人身不可侵犯; 2.寓所、文书、信件、财产不可侵犯; 3.管辖豁免。
(一)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1、使馆馆舍在一定限度内不可侵犯; 2、与派遣国国民通讯联络的权利; 其他的基本与使馆的一致。 (二)领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1、人身自由受一定限度的保护; 2、管辖及作证义务的豁免; 3、捐税、关税和查验的豁免; 4、其他特权与豁免
负有尊重接受国法律规章之义务。 负有不得干涉接受国内政之义务。 领馆馆舍不得充作任何与执行领事职务不相符合 之用途。 职业领事官员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 何专业或商业活动。
行政程序
第九讲行政程序第十讲行政违法蛋糕等分、刑事审判及赌博●罗尔斯在其恢弘巨著《正义论》中为我们设计了三种程序,分别以切蛋糕、刑事审判、赌博为其典型形态:●一些人要分一个蛋糕,假定公平的划分是人人平等的一份,什么样的程序将给出这一结果呢?如果撇开技术问题,明显的办法就是让一人来划分蛋糕并得到最后的一份,其他人都被允许在他之前拿。
他无疑将平等地划分这个蛋糕,因为这样他才能确保自己得到可能有的最大一份。
在这样的程序场合,首先,对什么是公平的分配有一个独立的标准,一个脱离随后要进行的程序来确定并先于它的实体标准;其次,设计一种保证达到预期结果的程序是可能的。
●人们对于刑事审判寄予的期望是:只要被告犯有被控告的罪行,他就应当被宣判为有罪。
审判程序正是为探求和确定这方面的真实情况而设计的,但看来不可能把法规设计得使它们总是能达到正确的结果。
即便法律被仔细地遵循,过程被公正恰当地引导,还是有可能达到错误的结果。
一个无罪的人可能被判作有罪,一个有罪的人则可能逍遥法外。
在这样的程序场合,不正义并非来自人的过错,而是因为某些情况的偶然结合挫败了法律规范的目的。
它的基本标志是:当有一种判断正确结果的独立标准时,却没有可以保证达到它的程序。
●假设公平的赌博是那些没有得利期望的赌博,赌博活动自愿进行,没有人欺骗;赌博的程序是公平的,在公平的条件下自由地进入。
这样,这些背景的假设就确定了一种公平的程序。
在这样一种公平程序中进行的赌博,不论最后一次赌博后的现金分配怎样,其结果总是正当的。
换言之,在这样的程序场合,不存在对正当结果的独立实体标准,而只存在一种正确的或公平的程序,这种程序若被人们恰当的遵守,其结果也总会是正确的或公平的,无论它们可能会是一些什么样的后果。
(对于三种程序正义的分析,详参[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85页以下)行政程序P241●思考题:透过罗尔斯对三种程序典型形态的描述,请思考什么是程序?三种程序正义的异同点何在?●行政程序的实质:●为规范行政权力,防止行政机关恣意妄为,保护公民权利而设置的一种制度。
文物保护学课件 — 第十节 文物的法律责任
《文物保护法》
•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一)改变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 不可移动文物的用途,未依照本法规定报 告的;
•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 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给予处罚。
《文物保护法》
•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 (一)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 探、挖掘等作业的;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百二十九条 【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 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 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
•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 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终)
《文物保护法》
• 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一)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 自然损坏的设施的;
•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 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 的;
具体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
行政执法
• 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 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
• 功能: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保 障权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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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意义
档案行政执法的特点 1、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档案 行政管理部门。 2、档案行政执法是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突出表现行政性和专业性两方面特点。 3、档案行政执法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 4、档案行政执法直接产生法律效果。
1、档案行政执法的意义
广义的档案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和适用档 案法规的一切活动。它既包括一般的档案行政措施行 为,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档案法规的活动; 也包括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
1、档案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意义
狭义的档案行政执法,专指一般的档案行政措施行为, 即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针对特定对象所规 定和采取的具体的、单方面的、能直接产生法律效果 的措施行为。其中包括制定执行计划和措施、布置任 务、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奖励、处罚等。
1、档案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意义
档案行政执法的意义 1、是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档案行政 管理的有效保障 2、是增强档案法律意识的必要形式
3、是政府部门转变观念、职能的重要手段 4、是促进档案员
档案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档案行政执法权,以 自己的名义实施档案行政管理活动,并能够独立承担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它的产生必须有合法的依据。
《档案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 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 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 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行政主体资格,一般要经过档案法规授权,除档案 行政管理部门外,国家各级各类档案馆、一些单位和组 织内部的档案机构、专业系统内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机 构,都不具有行政执法权。
3、档案行政执法形式、内容、要求
主要内容 1、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情况。 3、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情 况。 4、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安全保管及其制度、基础设施 、设备建设和配备情况。 5、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依法开放和提供利用情况。 6、监督检查本地区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
第十讲 档案行政执法
目录
第一节 档案行政执法概述
1、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执法的种类与内容
1、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
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 是确保档案法规发挥作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行 使国家行政权力,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执法主体的限定性。 执法内容的广泛性。 执法活动的单方面性。 执法活动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2、行政执法的种类与内容
1、根据行为的内容、性质的不同,行政监督、行政 处分、行政制裁、行政强制和行政司法。 行政制裁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实施了某种违法行为而应当 受惩罚的行政相对人,科处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制裁措 施的执法。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相应义务的执 法,可分为对财产、行为以及人身自由的强制。 行政司法是行政机关以第三人的身份,裁决行政主体与 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纠纷以及相对人之间与行政管理有关 的民事纠纷,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
2、档案行政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
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经资格认定后, 有权依法对一定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 业单位和公民,实施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人员。
3、档案行政执法形式、内容、要求
主要形式
1、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 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对档案法规的实施做全面的规划、组织、落实和检 查,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通过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 查等具体行政行为,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权。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实施,档案法规的备案审查制 度,档案行政执法报告制度 5、受理群众的举报、申诉。
2、行政执法的种类与内容
2、根据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影响的不同 赋予、暂停或取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的执法 授予、限制或剥夺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权益的执法 加予、减少或免除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义务的执法 解决处理行政相对人争议的执法
2、行政执法的种类与内容
3、根据执法机关的不同
公安行政执法 工商行政执法 税务行政执法 人事行政执法 财政行政执法 劳动行政执法 物价行政执法 档案行政执法
目录
第二节 档案行政执法
1、档案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意义 2、档案行政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 3、档案行政执法的形式、内容、要求 4、档案行政执法管辖范围与程序
1、档案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意义
档案行政执法指在档案法制建设中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依照《档案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档案法律、 法规的专门活动。其实质是国家通过档案行政管理 部门,将档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档案权利和义务, 变成各种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处理档案事务中共同遵守 的行为规范。
2、行政执法的种类与内容
1、根据行为的内容、性质的不同,行政监督、行政 处分、行政制裁、行政强制和行政司法。 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督促行政 相对人正当行使权利和适当履行义务的活动。坚持、审 查、调查、发布信息和情报。 行政处理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应 行政相对人申请或依职权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 义务事项的执法。包括行政命令、禁令、行政许可、行 政征收征用、行政授予、撤销等。
档案行政执法的意义 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法律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 和义务,是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落实档案法律法规、规范 社会档案行为、实行宏观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是促进 档案部门加快“三个体系”建设,发挥档案工作服务经 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确保档案事业依法、持续、 健康发展的一项行政强制行为。因而,依法治档的关键 是执法,重点和难点也是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