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专职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要求共10页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模板1:正式文档】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引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做到科学、合理、高效地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本标准。
二、安全管理岗位设置及对应人数1. 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主要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建议每个建筑施工企业配备1名安全监督员。
2. 安全员安全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
建议根据施工规模和施工人数,每200名施工人员配备1名安全员。
3.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消防设施维护等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议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确保其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三、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1. 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和要求- 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 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日报、周报和月报等;- 参与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安全员的职责和要求-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和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方案;- 填写施工现场的安全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整改。
3.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熟悉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及时检查特种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提供特种作业的相关安全技术指导。
四、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建议根据实际需求,还可以配备以下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技术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 现场总监:负责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安全培训师: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附件1. 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说明书;2. 安全员岗位职责说明书;3.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4. 安全技术员岗位职责说明书;5. 现场总监岗位职责说明书;6. 安全培训师岗位职责说明书。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施工企业: 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包括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2. 安全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3. 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4.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消防设施维护等特种作业的人员;5. 安全技术员: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6. 现场总监: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7. 安全培训师: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2233-2012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 -157-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Workers standard for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Chongqing2013-01-09发布 2013-03-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13]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区)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批准《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50-157-2013,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2、、、、、、为强制性条文,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备案号为J12233-2012,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0一三年一月九日关于同意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13]3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你委《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备案的申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2233-2012。
其中同意第3.1.2、、、、、、条作为强制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附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三、一、二级建造师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本岗工作。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工等均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以上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并应满足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的要求。
六、公司主要负责人、附属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参加年度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考核并办理年度的审验手续,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配备人员表)

资质等级
安全专职人员数量
特种作业人员数量
38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一
5
10
二
4
6
三
3
5
39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
二
3
16
三
2
10
40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
二
3
6
三
2
5
41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
4
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3
5
42
特种专业工程专承包
结构补强
3
4
43
木工作业分包
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参考规定
序号
资质范围
资质等级
安全专职人员数量
特种作业人员数量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20
50
二
15
30
三
10
15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11
24
二
7
15
三
5
11
3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16
105
二
11
56
三
9
32
4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28
540
一
3
6
二
2
4
44
砌筑作业分包
一
3
二
2
45
抹灰作业分包
2
46
石制作分包
2
序号
资质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参考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参考规定
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配备参考规定
为了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
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施工资质等级标准和我省近两年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规定,与《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配合使用,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是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最低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在符合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同时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需要,做到持证上岗。
具有多项施工资质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对具有总承包资质又具有相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计算规则为:应满足总承包资质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而相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人员不累加计算。
2.对具有总承包资质又具有不相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
附件2:
企业计算规则为:应满足总承包资质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而不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人员应乘以系数0.2后累加计算。
3.对具有多项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计算规则为:应满足主营(指施工产值最大的)总承包资质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其它总承包资质的人员应乘以系数0.2后累加计算。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乘系数0.2前,应扣除公司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
即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减5人、二级资质企业减4人、三级资质企业减3人;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减3人,专业承包二级及三级减2人。
页脚内容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数量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数量标准一、引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施工,我国颁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类人员数量标准。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解读。
二、三类人员的定义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分别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1.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指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经验,担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员。
技术负责人不仅要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和问题,还需熟悉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能够制定应对措施,并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具备一定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标准,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并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3.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殊施工工种的人员,例如高处作业、电焊、爆破等。
由于特种作业的风险较大,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前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认证。
三、三类人员数量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施工企业有足够的人员资源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 技术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数量不得低于项目总人数的5%。
例如,如果一个施工项目有100人,那么该企业至少需要1名技术负责人。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项目总人数的15%。
以上述例子为例,该企业至少需要15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由具体施工项目的特殊工种和施工规模决定。
在进行特种作业之前,施工企业需要根据项目的需要,确定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
四、人员资质要求除了数量标准,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还需要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配备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配备
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必须配备专职的施工现场安全员。
安全员的职责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首先,施工现场安全员需要进行全面的巡查,确保施工区域内没有存在的隐患。
他们应该检查设备、机械和工具的状态,确保它们都能正常使用。
如果发现有任何不安全的情况,他们应该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警示。
安全员还需要负责组织并进行安全培训。
他们应该向工人解释相关的安全规定,并告诉他们应该如何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以及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
在施工期间,安全员也需要定期进行安全会议,与工人一起讨论安全问题,分享经验和教训。
此外,施工现场安全员还需要制定并执行安全计划。
他们应该评估施工现场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来减少这些风险。
安全员应该确保工人遵守安全规定,并监督他们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最后,安全员还应该及时报告任何事故或不安全事件。
他们应该记录下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结果,并寻求改进安全措施的建议。
通过配备专职的施工现场安全员,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现场的
安全。
他们的存在和工作将为施工队伍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版新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标准 含三类人员 特殊工种的要求

2-3 10
10
88
监局证书;起重作业
电工7、焊工7、架子工7、起
一级 钢结构工程(电工、
27 重作业3、信号工3
2-3 8
8
87
焊工、架子工、信号
7
工均为省建管局证 书,起重作业可以使
二级
19
电工5、焊工5、架子工5、起 重作业2、信号工2
2-3
6
6
41
用省建管局、质量技
术监督局证书)
三级 11 电工3、焊工3、架子工3、起 2-3
的高处安装维修拆除
作业证书)
三、施工劳务
1 施工劳务(省建管局 不分 15 电工5、焊工10 证书)
2-3 0
3
20
6
65
1
地基与基础工程(省 建管局证书)
二级
9 电工4、焊工2、架子工3
2-3 6
6
45
三级 8 电工3、焊工2、架子工3
2-3 3
3
29
电工3、信号工6、塔机安拆
一级 33 工10、施工升降机安拆工4、 2-3
0
3
43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塔机司机6、施工升降机司机
(电工、信号工、塔
2、门式司机2
机安拆工、塔机司机
6
6
65
建筑幕墙工程(省建
篮安拆工7
11
管局证书)
电工4、焊工4、架子工4、吊
二级 16
2-3 4
4
27
篮安拆工4
特种作业人员
序 资质等级
号
人数
人员配备
海洋石油工程(电工 一级 、焊工可以使用省建
12 管局、安监局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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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参考规定
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配备参考规定
为了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施工资质等级标准和我省近两年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规定,与《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配合使用,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是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最低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在符合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同时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需要,做到持证上岗。
具有多项施工资质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对具有总承包资质又具有相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计算规则为:应满足总承包资质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而相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人员不累加计算。
2.对具有总承包资质又具有不相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计算规则为:应满足总承包资质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
而不关联专业承包资质的人员应乘以系数0.2后累加计算。
3.对具有多项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计算规则为:应满足主营(指施工产值最大的)总承包资质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其它总承包资质的人员应乘以系数0.2后累加计算。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乘系数0.2前,应扣除公司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
即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减5人、二级资质企业减4人、三级资质企业减3人;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减3人,专业承包二级及三级减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