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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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网络平台用户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程序

电商企业网络平台用户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程序

电商企业网络平台用户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程序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商企业网络平台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

用户投诉和纠纷成为电商企业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了保护用户权益,维护网络平台秩序,电商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程序。

一、投诉处理程序1. 用户投诉渠道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内的在线客服系统或客服电话来提交投诉。

平台应提供多种投诉渠道,并保证渠道畅通便捷,方便用户提出投诉。

2. 投诉受理平台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负责接收和处理用户投诉。

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向用户提供投诉受理回执。

3. 调查核实平台应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尽快了解事情真相。

如果投诉涉及到多个部门或第三方,平台应及时协调解决。

4. 投诉解决平台应根据调查结果,判断投诉的性质和合理性,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如果投诉属实,平台应积极协商解决或进行赔偿。

5. 投诉回复平台应向用户提供投诉的处理结果和解决方案,并及时回复用户的投诉反馈。

回复内容应详细、客观,让用户满意。

二、纠纷解决程序1. 协商解决在用户投诉未得到满意解决的情况下,平台应积极推动用户与商户或平台内的第三方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最理想的方式,可以双方达成一致。

2. 争议裁决如果协商解决失败,双方仍存在争议,平台应设立争议裁决机构。

该机构应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人士组成,对纠纷进行公正、客观的裁决。

3. 法律诉讼如果争议裁决也无法解决纠纷,用户有权诉诸法律途径。

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予以支持,配合诉讼过程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三、保障措施1. 建立完善规则电商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规则,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让用户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

2. 增加人力资源电商企业应增加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的专业人员,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3. 提供培训与指导平台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能力,确保用户投诉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应。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标徽的管理程序一、定义1、认证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作为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已经认证合格并注册的证明,由经认可机构授权的有资格的认证机构颁发给管理体系认证合格的组织。

2、认证标志认证标志是认证机构依法注册,表明某一组织的管理体系满足规定的标准要求的标识。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采用的认证标志见附图一,用以表明某一组织的管理体系是经相关认可机构认可的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注册, 且得到加入互认协议的成员国的等效承认.3、标徽标徽是组织的特征标识,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采用的标徽依法进行商标注册,见附图二。

二、认证证书和标志、标徽的使用1、认证证书和标志1。

1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1)认证证书名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获准认证组织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3)依据的管理体系标准和/或其他引用文件的编号与版次;4)认证所覆盖的范围;5)颁证日期、换证日期和有效期;6)注册号;7)认证证书下方为认可机构标志及注册号、IAF/MLA国际互认标识(CNAB适用)及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机构和代表印章;8)认证证书上方是认证机构的名称和标徽;9)监督合格标识.1。

2在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被认可范围内的所有证书均应带有认可机构的标志,如果获证组织要求颁发不带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或在未被认可范围内实施审核,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可颁发不带认可标志的证书.1。

3认证证书和标志可作广告、投标、展示会等活动中进行宣传和展示。

2、认证标志的独立使用2.1认证标志供获证组织用于宣传资料、企业广告(标明证书覆盖范围)、信函、说明书及类似的文件、资料上。

认可标志可与认证标志同时用作宣传,但不可单独使用。

2。

2在使用时必须与获证组织名称放在一起,并将证书注册号标于标志的下方,同时应说明所获得的管理体系名称。

2。

3认证标志不可用在产品(包括促销产品)上或作为产品的合格说明。

拼多多争议处理规则

拼多多争议处理规则

拼多多争议处理规则1.总则1.1.为规范拼多多平台买卖双方的争议调解工作,明确纠纷调解程序,促进合同争议合理解决,根据《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制定本规则。

1.2.买卖双方因在拼多多平台上进行交易而发生争议,买家发起维权或任一方向拼多多投诉处理的,适用本规则。

2.交易规范2.1.交易行为买卖双方应当进行真实交易,不得进行刷单等为增加店铺销量、好评的虚假交易。

2.2.发货规范2.2.1.商家应当按照《商家履约保障服务协议》、《拼多多发货规则》等平台规则的规定向买家交付购买的商品。

2.2.2.买家申请退款时商家尚未发货的,商家应当征得买家同意后方可发货。

若买家申请退款时商家已经发货,商家有权暂时拒绝退货申请。

2.2.3.商家逾期发货的商品或者未经买家同意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发货,商家应当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如商品已到目的地的,买家可拒绝签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商家承担。

2.2.4.商家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收货地址发货。

2.2.5.商家交付商品,应当负责将货物送达到买家收货地址。

若商品需要买家自提,商家应在发货前告知买家并征得买家同意,否则买家有权拒绝自提,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商家承担。

2.3.签收规范2.3.1.买家下单时应填写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

买家要求变更订单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应提前联系商家,并征得商家同意。

2.3.2.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或者收货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买家未经商家同意要求更改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商品无法送达或者错误签收的,由买家承担相关费用。

2.3.3.商家按照约定发货的,收货人有收货的义务。

收货人无理由拒签导致商品损坏或者退回,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买家承担,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家拒签后,商家应及时联系物流取回商品,因商家怠于取回等情形所产生的额外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由商家承担。

2.3.4.收件需要收货人本人签收商品或者委托他人代签,被委托人签收也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

第六章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章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章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开篇案例:工人索要工伤赔偿,刺死老板第一节劳动申诉处理一、员工申诉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一)员工申诉的概念:是指员工认为在工作中遭到不平等待遇或发现用人单位内部的违法行为时,提出要解决的行为。

其内容可以涵盖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决策以及其他关乎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具体包括集体合同、工作规则及其他企业内部规则的制定及内容;用人单位根据内部规定,对员工的命令、禁止、许可、免除、认可、受理、通知、确认等各方面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所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业务计划等的构想与行动;用人单位依有关的内部规定而采取的劝告、诱导等非强制性的事实行为。

(二)员工申诉的特征:内部性、直接性和正式性。

(三)员工申诉的分类:个人申诉和集体申诉。

个人申诉多是由于管理方对员工进行惩罚引起的纠纷,通常由个人或工会代表提出。

其内容范围从管理方发出书面警告,到员工最终被解雇整个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任何争议。

争议的焦点,是否违反了集体合同中规定的个人和团体的权利。

如有关资历的规定、工作规则的规定、不合理的工作分类或工资水平等。

集体申诉是为了集体利益而提起的政策性申诉,通常是工会针对管理方(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是管理方针对工会)违反条款的行为提出的。

集体申诉虽不直接涉及个人利益,但却影响着整个谈判单位的团体利益通常由工会委员会的成员代表工会的利益提出。

二、员工申诉的作用(一)提供员工依照正式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

申诉程序可以看做是一种处理争议的机制。

多层次的申诉程序安排,有助于双方利用一切机会达成共识、解决纷争,而不是被迫接受仲裁者的解决方案。

(二)疏散员工情绪,改善工作气氛。

申诉机制为工人提供了一种表达不满的渠道,这种不满可以是一般意义的不满,也可以是针对管理方提供的具体待遇条件的不满。

这样,申诉就为个人或群体表达心声提供了一种机制,它不仅为员工提供了一个释放其不满的机会,而且也是劳资双方进行交流的重要方式,并为工作现场所作出的管理问题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来源,这对于较低层次的管理和监督者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处理投诉的工作制度

处理投诉的工作制度

处理投诉的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及时、有效地解决客户投诉,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投诉处理工作。

三、投诉渠道1. 电话投诉:设立专门投诉热线,方便客户进行投诉。

2. 书面投诉:客户提供书面材料,通过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

3. 现场投诉:客户可直接到公司现场进行投诉。

4. 第三方投诉:客户可通过相关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政府部门等第三方机构进行投诉。

四、投诉处理流程1. 接收投诉:各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及时记录投诉内容,并于24小时内转交至客服部门。

2. 审核投诉:客服部门对投诉进行审核,确认投诉符合受理条件后,立即开展调查。

3. 调查分析:客服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分析,了解事实真相。

4. 处理投诉:根据调查结果,客服部门制定投诉处理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5. 投诉回复:客服部门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投诉客户,并保留回复记录。

6. 投诉归档:客服部门对已处理的投诉进行归档,便于日后查询。

五、投诉处理原则1. 客户至上:尊重客户,耐心倾听客户诉求,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2. 客观公正:客观分析投诉事项,公正处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3. 及时高效:快速响应,尽快处理投诉,减少客户损失。

4. 持续改进:针对投诉原因,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质量,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投诉处理措施1. 针对投诉内容,给予客户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2. 对涉及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4. 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提升公司整体服务质量。

七、保密原则1. 保护客户隐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2. 内部保密:投诉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内部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八、监督与评估1. 公司定期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工作制度的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第六条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第七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第八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

第九条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

第十条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由委托人签名。

证券行业的客户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

证券行业的客户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在证券行业运作过程中,客户投诉以及相关的纠纷处理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本文将介绍证券行业中客户投诉处理的流程以及纠纷解决的方法,并探讨如何有效防止和处理投诉与纠纷,以确保客户的权益和公司的声誉。

一、客户投诉处理流程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流程,以及专门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或岗位。

一般来说,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接受投诉:客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途径向公司提出投诉,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诉接受渠道,确保客户投诉能够及时地被接收到。

2. 记录投诉信息:公司应当对客户投诉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投诉内容、时间、客户身份等。

这些信息将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提供重要的依据。

3. 调查核实:公司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可以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逐一核实投诉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 解决问题:一旦核实客户投诉的问题确实存在,公司应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及时向客户进行反馈。

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以包括赔偿损失、修订错误等。

5. 监督跟踪:公司应当建立监督跟踪机制,对解决投诉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如果客户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公司应积极协商并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以保持客户关系的稳定和良好。

二、纠纷解决的方法当客户投诉无法通过一般的处理流程解决时,可能会升级为纠纷。

在证券行业中,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纠纷解决方法:1. 协商解决:公司可以与客户进行直接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强调双方平等、合作的原则,通过沟通与妥协解决争议。

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

调解一般由行业协会、律师或其他专业机构承担,通过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帮助双方寻找更为公正的解决方案。

3. 仲裁解决:仲裁是一种相对正式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当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时,可以将纠纷提交给专门的仲裁机构,由仲裁员进行裁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1月26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19年11月30日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第六条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第七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CCAA-209_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3版1次修改)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3版(第1次修订)文件编号:CCAA-209发布日期:2005年09月13日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保持认证人员的注册水平,规范认证人员的工作行为,本文件对违反CCAA注册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CCAA注册人员的资格处置,以及注册期满未申请再注册的人员的资格处置做出了规定。

2 引用文件CCAA相关人员注册准则CCAA相关培训准则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3. 定义暂停:在规定的期限内,注册资格停止使用。

撤销:因不符合注册准则和相关对定,在注册期满前取消注册资格。

注销:因注册期满或本人自愿,而失去原有资格。

4. 处置规定4.1暂停注册资格4.1.1注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CCAA将给予暂停其注册资格6个月至2年的处置:1) 违反CCAA注册人员行为准则(具体条款见CCAA相关人员注册准则),情节一般的;2)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 未缴纳注册、保持费用;4) 错误使用、宣传注册证书及注册资格;5) 未按注册准则的要求进行资格保持;6)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置。

4.1.2 在暂停期内,注册人员不得使用相关注册资格,不得从事相关的审核活动。

4.1.3 对于暂停注册资格的人员,应在暂停期内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经CCAA 验证有效后,恢复其注册资格。

4.2 撤销注册资格4.2.1注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CCAA将撤销其注册资格:1) 违反CCAA注册人员行为准则,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2)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3) 在暂停期内,未就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的;4) 被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撤销执业资格的。

4.2.2 人员资格撤销后,注册资格不再有效,相关人员不得声称具有资格并从事审核活动。

4.2.3被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撤销执业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再受理其注册申请。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职务:年月日
市级引智归口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职务:年月日
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专家
姓名
出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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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地区
职务
职称
专业
毕业
院校Βιβλιοθήκη 学位国外工作单位所属专
家组织
通信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
邮件
本年度
在华工
作天数

起止
时间
第一次
月日至月日
第三次
月日至月日
第二次
月日至月日
申报项目类别:
□常规项目
□重点项目
合肥市2019年度引进境外智力项目
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用人单位
所属县、区
年月日
合肥市外国专家局印制
项目名称
行业
项目
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企业
性质
通讯
地址
员工
总数
技术人员总数
固定
资产
项目
负责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子
邮件
电话
传真
手机
项目总投入
项目起止年月
单位简介:
项目概况:
项目中需要引智工作解决的问题,本年度计划达到的目标:
国内专
家对本
项目的
评审
意见
专家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计划引进境外专家人次(人)和申请专项经费资金(万元)
类别
拟聘专家人数
拟聘专家人次
国际
旅费
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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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
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1 总则
1.1为保证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C)开展认可工作的公正性,为维护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机构与有关人员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相关组织与个人对CNASC与认可有关的决定和事项申诉、投诉与争议的提出和CNASC对申诉、投诉与争议的处理。

1.3 CNASC有关工作人员在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工作中应保持客观公正,并对相关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1.4 CNASC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时采取回避制度。

与申诉、投诉与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参与对该事项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申诉
2.1 申诉是申诉人对CNASC的认可或与认可决定有关的事项而提出的正式的不满表示。

2.2申请认可或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培训机构和与CNASC认可决定有关的组织与个人对CNASC受理认可申请决定、初次评审、监督评审和复评的结论以及CNASC做出的认可批准和暂停、撤销/注销认可资格的决定或投诉处理决定持有疑义时,均可提出申诉。

2.3 CNASC受理申诉的时效期间为自发出认可决定或相应通知之日起30天。

2.4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交CNASC办公室。

2.5 CNASC办公室自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3天内,应将该申诉提交CNASC,由其成立专门委员会以调查取证、召集会议等方式进行判断处理。

自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2个月内,CNASC专门委员会应做出裁定处理意见,经CNASC主任批准后,将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C办公室和申诉人。

CNASC办公室自收到裁定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执行该裁定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申诉人。

2.6申诉处理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7申诉人对申诉处理的结论持有疑义,可直接向授权CNASC从事认可及相关活动的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或国家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上诉。

3 投诉
3.1 投诉是投诉人对CNASC、CNASC已认可的机构或已获认可机构认证的组织就与其认可认证有关事宜提出的正式的抱怨意见。

3.2 相关组织和个人均可对CNASC派出的评审组的工作质量、评审人员和CNASC工作人员的道德、行为、能力以及CNASC与认可有关的工作和获得CNASC认可的认证机构的OSHMS、认可业务范围以及经CNASC 认可的机构所认证的组织的OSHMS等问题提出投诉意见。

3.3 CNASC受理投诉的时效期间为自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3.4 投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提交CNASC办公室。

3.5 CNASC办公室指派工作组/专门人员对投诉意见进行调查处理,并在收到投诉后的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通知投诉人对投诉的处理情况。

3.6 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论持有疑义时可提出申诉。

4 争议
4.1 争议是提出人对CNASC或已获认可的认证机构或其认证的组织就与认可有关的事宜提出的正式不同意见。

4.2 争议的双方、相关组织和个人均可在相关事项发生后30天内对符合本规则4.1条的任何事项提出争议。

4.3 争议意见可以书面、口头、电话等各种正当的方式向CNASC办公室表示。

4.4 CNASC以调查调解、仲裁等方式对争议进行处理。

4.5 CNASC办公室自接到争议意见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以同样的方式向争议提出人做出答复。

争议的双方应执行CNASC办公室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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