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合集下载

公司分类标准,公司性质分类

公司分类标准,公司性质分类

1、按股东责任承担分类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2、按开放封闭分类封闭性(有限公司)、开放性(股份公司)3、总分(分公司、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财产,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不能突破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独立的缔约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当事人;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总公司,分公司)。

4、母子(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记忆:独生子);母子关系,控制人事,控制决策;母公司,子公司。

5、信用基础分人合,资合。

普通合伙:完全人合,所有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人合+资合。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资合为主,有部分的人合性。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资合。

资合的公司,法律强制性规范较多。

6、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

合伙可以用公司两字,不能用:有限,股份字样。

1、公司权利能力指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不同,公司的权利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2、公司权利、行为能力产生:营业执照签发。

3、公司权利,行为能力消灭:注销。

4、公司行为能力指公司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构建法律关系的资格。

5、公司作为一种组织,不同于自然人,公司的行为能力通过其机关实现,而其机关最终由自然人担任。

6、公司行为能力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的议事能力由3会作出)。

法定代理人(董事长,经理)。

1、内部转:股东之间转让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随便转、自由转)。

2、对外转:股东向第三人协议转让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其他股东人头过半)。

股东应当就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

其他股东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包括: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其他由转让方提出的合理条件)。

legal structure of the company

legal structure of the company

确定法律结构(legal structure)公司的法律形式就是公司的组成类型,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无限合伙、个人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个体工商户等等,这就是法律结构。

指的也就是法人的类型。

有远见的企业家必须先确定最适合企业需要的法律结构,再决定如何组织企业。

考虑到多百年的税法、债务环境、融资环境及商业形式的复杂性,这样做是必要的。

三种基本的法律组织形式是独自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

因为每种形式都有它各自的优缺点,因此不能说其中哪一种优于其他几种。

企业家各自所处的环境、所关心的对象及需要将影响最后的选择结果。

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定义: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自然人企业。

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特点::(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

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段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

有利有保护债权人利益,但便利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

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

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相关概念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相关概念

一、合资公司基本解释:又称合营,一般定义为由两家公司共同投入资本成立,分别拥有部分股权,并共同分享利润、支出、风险及对该公司的控制权。

合资公司可能只为一个专案或计划而成立,也可能像索尼爱立信这样以合资企业的形式持续合作经营。

形成原因:合资公司在石油公司非常常见,并常以一家本国公司与一家外国公司(其中 3/4 是国际企业)合作的形式成立。

借由这样的合作形式,本国公司可以获得它所不足的技术设备,而外国公司也可利用本国公司对该国的熟悉与政治关系。

一般来说,两家公司合作并成立合资公司的原因如下:1、政府的鼓励或法令政策:基于当地政府的鼓励或法令限制,例如印度政府及限制国外公司在当地的持股最多只能到40%,而关税政策也是国外公司借由与当地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的原因。

2、进入国外市场:例如丰田汽车与通用汽车合作成立的新联合汽车制造公司中,丰田汽车取得进入美国市场的实际知识,而通用汽车则取得丰田汽车的技术与管理方法。

3、资源互补:合资各方提供给合资企业不同的资源,企业把这些资源更充分的利用于提高竞争力的程度。

4、分散风险失败原因:据研究发现,公司之间有 30% 到 61% 的机率无法谈成合资公司的合作关系,或是所成立的合资公司在五年内就失败了。

此外,在低开发国家的合资公司也较不稳定,而与当地政府合作的合资公司的失败机率也较大,似乎与私营企业对企业经营的实际知识的掌握较成熟有关。

另外在需求与生产技术快速变动的情形下也较容易失败。

导致合资公司失败的原因可归纳为如下列几点:1、目标不同 2、双方或单方未揭露成功合作必要之资讯 3、利润分配问题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解释: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小微企业的形式

小微企业的形式
小微企业的形式
企业是归谁所有,由谁来经营的,具有什么样的法律 地位。
小微企业一般有以下三种类型:
⑴独资经营——企业归创办人一人所有。 ⑵合伙经营——企业归合伙创办者(两人以 上)所有。 ⑶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归一定立拥有,独立经营。
在我国,雇员不超过7人的独资经营企业称为个 体户,雇员在7人以上的称为私营企业。
独资者对企业的经营结果要负全部责任,万一 经营不善,独资者的所有财产都可能用来抵偿债务, 这种无限责任是它的最大不利之处。
1、独资经营
其次,若是独资所有者病死或发生意外,则 企 业也会随之歇业。
再则,一人经营,精力和专业知识都很局限, 企业扩张也受限制。
有利于激发企业主的责任心、进取心,促进 他更好地实现个人价值。
3、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50人) 组成的,股东只以所出的股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好处是投资人的风险有 限。最大的缺点是双重纳税。
公司在缴纳公司税后,不必就在当期分红派息, 盈利可留在公司继续用做生产性的扩张,不但能够增 强将来的盈利能力,也可使股东得以推迟缴纳所得税。 如果是独资经营或合伙制,已实现的利润必须在当年 完税。
2、合伙经营
合伙经营又称合伙制,是由至少两名
合资者组建的企业。 合伙制企业和独资经营企业一样,也不具备独立的法人 地位,故企业的全部责任就落到了合伙人身上。
合伙人对企业的经营负有无限的责任。
合伙制企业是合伙人之间协议的结果。
2、合伙经营
合伙人的无限责任、企业经营易于中断、集资 有限是这种形式的缺点; 另一方面,政府管制审计较松、不交纳公司法 人税、规定费用轻是其优点。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It is not difficult to make a decision, but the hard part is to put it into action and stick to it to the en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

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公司的主要形式: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

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企业:企业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在商品经济范畴,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

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

第3章 企业组织类型

第3章 企业组织类型

2.公有制的缺点和优点
(2)缺点: ①缺乏竞争,很难评估企业效率。公有制企业人员冗余、浪
费严重且服务质量低下。 ②政府的某些决策,例如价格控制,可能会造成经营上的困
难。 ③任何亏损都会通过向人民征税进行弥补。 ④国有企业规模庞大,且拥有大量的规章制度。它们与公众
之间缺乏接触与沟通。 ⑤国家决策不是对每个地区都同样有利。

3.1.2 国有企业
• 公共部门包括国有企业,即由政府拥有并控制、 为国家利益而运营的企业单位。由于这些企业是 由政府所有,因此便不存在股东。国有企业筹集 资金可以使用自己的利润,向政府借款、向银行 贷款或向社会公众借债。
3.1.3 国有化
• 国有化:是指最开始是私有的,后来又转由政 府接管的企业。
2.公有制的缺点和优点
(1)优点: ①公有制的存在使得政府可以站在全社会公众的立场上
引导宏观经济走向。 ②利润为国家所有,并用之于民。 ③大规模经营会带来很多经济利益。 ④减少不必要的资源重复配置,避免浪费。 ⑤确保重要产业(企业)的继续生存。 ⑥为现代化提供资金。 ⑦为社会公众的利益开展经营,提供产品和服务。
3.1.5 地方政府事业
• 地方政府事业是指为当地居民提供一些重要服务 的地方区域政府部门,如提供教育、公园、图书 馆、警卫治安以及消防服务等,所需资金来自当 地的土地税收、中央拨款以及服务收费等。
3.1.6 私有化
• 私有化:是指原本公有制的企业出售给私 营部门的过程。
1.私有化将会给国家带来的益处
3.2.5 特许经营
• 特许经营是一种相对新颖但发展迅速的商业模式。这 通常是指某家现有的非常知名的公司授予某人(或某公 司)在某个特定地区生产、服务或销售其产品的特权。 特许人提供培训、经营建议、设备以及所需材料以帮 助被特许人设立并运营企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 服务费用,并且分享被特许人的一部分利润。典型例 子有,麦当劳、 sockshop和肯德基,等等。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上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1)比普通有限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额标准(10万)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2)设立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法律规定了特别的公司透明要求;4)法律规定了更简易的管理方式;5)强调了会计审计的要求;6)规定了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则.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这类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自出资,一般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

其在组织上的设立、终止条件和程序比较简易,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的承担无限责任.但是以上两者在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两者的区别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法律形态不同在法律形式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虽然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2)主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公司法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公司法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案例:张明丽、王强、崔权、李成等十人合资成立置业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72万元人民币,张、王、崔、李四个大股东每人出资15万,其他六个小股东每人出资两万。

10个股东组成了公司股东会。

在股东会议上,张、王、崔、李因为出资多,故他们的意见基本上就是股东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也由他们四人组成。

公司成立的头两年,经营状况较好,股东之间的关系也比较融洽。

公司成立第三年,股东之间为与另一乡镇企业联营的问题发生了争议。

四大股东主张与乡镇企业联营,扩展业务。

六个小股东则主张稳妥行事。

只要稍有盈利就行,不要冒险。

按照惯例,又是四个大股东的意见成了决定性意见。

两年后,两年后,联营企业的问题逐渐暴露,经济效益越来越差。

六个小股东见联营的结果不幸被自己言中,对张、崔、王、李的意见更大了。

大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公开化后,六个小股东决定退出公司。

但他们持有的不是公司的股票,而是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不是有价证券,不能上市交易。

这就给他们退出公司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一个小股东感叹到:“早知道退出有限责任公司这么复杂,还不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结合该实例,说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与区别。

——摘自“世界大学城”网站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概念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资本均等份额,有股东认购并以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两种公司法人类型的法律责任特性1. 二者相同点: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债务承担
股本划分方式 资金募集方式
股权转让
注册审批期限
查名(1-3个工作日)——提交材料(5-15个工作日)——领取执照(1个工作日)——刻章等事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500万以上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估价、转让 可以估价、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不 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可以劳务出资。 可以劳务出资。 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可不设董事会 或监事会 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
目前国内没有这种形式的公司
材料(5-15个工作日)——领取执照(1个工作日)——刻章等事宜(1-3个工作日),医药公司注册要取得
无限责任公司
不要求有最低的资本额 允许智慧或信用出资。
2个以上股东组成,而且股东必须是自然人
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 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 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而且股东间的责任 是连带的。
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企业合伙法》 无 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 地使用权等可以估价、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至少应当有由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 组织、决策机构 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共同决定,执行 机构为普通合伙人。 利润分配 税收缴纳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合伙人的利润分 配缴纳所得税 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 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 务承担有限责任
董事会、监事会为必设机构 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股东以所持有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以认缴的出资额为比例划分。 等额划分,每一股金额相等。
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像社会公开募股集资,股票不能公 可以发起或募集设立公开集资,股票可 开发行、不能上市交易。 以公开发行和上市交易。 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 时,要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转让的同等条件下,公司 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