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守则.doc
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的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检验中心)是指依法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和检测工作的机构,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直属单位。
第三条检验中心的任务是负责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检验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管理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五条检验中心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职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检验水平和质量。
第六条检验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维护特种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检验中心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和质量的稳定提高。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八条检验中心应当设有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工作流程顺畅的管理机构,包括领导班子、综合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监督部等。
第九条检验中心的领导班子应当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其他领导人员组成,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对中心的整体工作负责。
第十条检验中心的综合部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汇总整理各项工作报告,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检验中心的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检验和检测工作,保证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检验中心的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检验中心的质量水平。
第十三条检验中心的安全监督部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检验中心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经过资格认定和技术考核,持证上岗,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检验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不定期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模版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
二、工作职责1.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计划,并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2.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需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积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好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日常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三、工作流程1.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年度计划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按时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3.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归档,并及时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反馈检查意见。
4.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型和使用情况,安排定期检验工作,并提前通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时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送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四、工作要求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派遣专业人员参与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保护措施,在特种设备的使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情况。
5.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认真分析检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五、工作效果评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工作的配合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指标主要包括配合度、整改情况和安全意识等。
特种设备和人员安全管理守则.doc

特种设备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采购的管理锅容管特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列固、报废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采购的供方评价执行《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二、锅炉管理1运行前的准备工作1)、新采购的锅炉在正式运行前要进行煮炉,其具体作业要求由机动部门编制作业说明书,动力分厂执行。
2)、每年开炉前由安全部门会同机动部门对锅炉及其附件的情况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
2锅炉日常运行要求1)、锅炉本体各部运行正常,无带病运行现象。
2)、锅炉受压元件无危害安全的严重缺陷。
3)、压力表灵敏、可靠,并应有定期校验记录,最高压力处应有红线标识。
4)、安全阀灵敏、可靠,并应有定期校验合格证,安全阀每月应手动试验和满压试验开启一次,并记入运行记录中。
5)、水位表无泄漏、指示清晰准确,电视监控装置显示清晰。
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并记入运行记录中。
6)、水位报警器动作可靠,每年开炉前试验一次,并记入运行记录中。
7)、鼓、引风机设备完好,正常运转。
8)、排污阀、给水截止阀及其它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
9)、水处理设备完好,满足锅炉水质要求,每两小时监测一次水质,监测内容:给水监测硬度、PH值,炉水监测碱度、氯根、PH值,并记入水质化验记录中。
10)、上煤设备运转正常,避免产生扬尘。
11)、消烟除尘设备运转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12)、出灰、出渣设备运转正常。
13)、阀门、管道状态良好,无跑、冒、滴、漏,挂牌管理。
14)、蒸汽泵每月进行一次试验,并记入运行记录中。
15)、梯、台、护栏、盖板状态良好。
16)、警示标识醒目、清晰、齐全。
17)、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等符合要求。
18)、锅炉的运行管理见《锅炉运行操作规程》、《锅炉除尘操作规程》。
检修作业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三、压缩空气制备系统管理1、空压机安全技术要求1)、空压机各部运行正常,无异常声响,无带病运行现象。
2)、压力表灵敏、可靠,并应有定期校验记录。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依法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应当由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检验机构进行。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设备功能检测、安全附件检验、防护装置检查等。
第七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结果应当记录并存档,同时通知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在特种设备上张贴检验合格标志。
第八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产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九条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十条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相关单位或个人应当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检修。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具体事项、要求、时间等,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程序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程序如下:1. 使用单位或个人向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 检验机构根据特种设备的种类和规模制定检验方案。
3. 检验机构按照检验方案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
4. 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包括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修复的内容。
5. 使用单位或个人根据检验报告进行修复。
6. 修复完成后,使用单位或个人向检验机构申请复检。
7. 检验机构对修复后的特种设备进行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
8. 使用单位或个人根据复检报告办理相关手续,获取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必须由符合国家要求的检验机构进行,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检验机构的工作。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具体要求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管理与监督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范本(2篇)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范本1. 目的和背景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的具有安全风险的设备,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种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特种设备的定期报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等所有拥有特种设备的单位。
3. 定期报检要求3.1 定期报检周期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类型和使用情况,定期报检周期可分为:年度报检、季度报检、月度报检等。
具体报检周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定。
3.2 报检事项报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设备的基本情况,包括编号、型号、出厂日期等;- 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安装位置、维护记录等;- 设备的外观和内部结构,包括设备是否损坏、有无漏水、有无松动零部件等;- 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有无异常震动等;- 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等的功能是否正常;- 设备的附件和配件,包括附件和配件是否完整、工作是否正常等;- 设备相关文件和证书,包括设计文件、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
3.3 报检程序- 填写报检申请:设备使用单位填写报检申请表,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报检周期等;- 报检预约:设备使用单位拨打报检机构的电话,预约报检时间;- 报检现场检查:报检机构派员到现场进行设备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内部结构检查、运行情况检查等;- 报检结果评定:报检机构根据检查结果评定设备的合格性;- 发放报告和证书:报检机构根据评定结果,向设备使用单位发放报告和证书。
4. 报检机构选择设备使用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报检机构进行设备定期报检。
报检机构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够进行全面、准确的设备检查;-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服务态度良好,能够及时、迅速地响应报检需求;- 报检中立公正,不受其他利益干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责任1. 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设备管理部门要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确保安全使用。
四、设备安全检查1. 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运行状况、设备周围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等。
2. 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理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也要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五、安全培训1. 设备管理部门要对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常见故障处理及应急措施等。
2. 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要参加并通过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操作。
六、事故应急1.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设备使用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和周围人员的安全,并拨打紧急电话报警。
2. 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事故后设备管理部门要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安全记录1. 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记录,记录包括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设备安全检查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
2.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八、违规处罚1.对特种设备的使用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二、责任主体1. 企业负责人: 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 设备管理部门: 负责特种设备的台账管理、检验计划的编制以及检验结果的记录。
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协助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三、检验标准与周期1. 检验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的要求,结合设备的具体特点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制定检验标准。
2. 检验周期: 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制造厂商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检验周期,并在检验计划中明确。
四、检验计划的制定与执行1. 检验计划的编制: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特种设备的数量、种类和使用情况,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将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
2. 检验计划的执行: 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年度检验计划,安排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并通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五、检验过程与要求1. 检验过程: 检验人员按照设备的检验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检验工作,包括对设备的外观和部件的检查、性能及功能的测试等。
2. 检验要求: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和经验,并按照要求进行检验记录和报告的编制。
六、检验结果与处理1. 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验人员根据检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检验标准进行判定,并将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中。
2. 检验结果的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检验结果,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并记录整改情况。
七、重点设备的监督检验1. 重点设备的确定: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确定重点设备,并制定更加严格的检验标准和周期。
2. 重点设备的监督检验: 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重点设备进行监督检验,确保其安全运行。
八、检验记录与台账管理1. 检验记录: 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每次检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内容和检验结果等。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模版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模版一、目的和依据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需要进行定期检验的设备。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特种设备的定期报检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合规使用。
本制度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的定期报检工作。
三、报检内容特种设备的定期报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外观检查:检查设备的外部构造和连接部位是否完好,有无裂纹、破损、变形等情况。
2. 压力测试:针对压力容器和热交换器等设备进行压力测试,检查设备是否能承受额定压力,排除泄漏风险。
3. 安全阀检验:检查安全阀的工作性能和调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4. 泄漏检测:对设备进行泄漏检测,确保设备的密封性。
5. 腐蚀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有腐蚀现象,如有腐蚀情况需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6. 疲劳检查:对受疲劳损伤影响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7. 运行试验:对设备进行运行试验,检查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工作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四、报检周期1. 不同特种设备的报检周期可能不同,详细的报检周期由设备制造商或相关监管部门规定。
2. 在设备规定的报检周期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报检,并填写相应的报告。
3. 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设备制造商报告,并停止使用设备,直到问题解决。
五、报检记录和报告1. 每次定期报检结束后,应填写报检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检验结果和问题。
2. 报检记录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保存,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3. 如有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编写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
六、设备维护和保养1. 定期报检只是确保设备安全的一项措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同样重要。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3. 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执行。
七、责任和处罚1. 如果因为管理不到位导致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模版
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和工作状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三、基本要求1. 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并获得合格的检验报告。
2. 定期检验应由经过资格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周期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
4. 定期检验应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的结构、安全装置、工作机构、电气系统等方面的检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5. 定期检验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机制,确保检验结果的可查性。
四、具体流程1. 检验前准备(1) 确定检验计划:根据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检验周期,制定检验计划,并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配合检验机构:为检验机构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准备检验设备:对待检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检验过程(1) 检测结构安全性: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结构进行检测,包括主梁、臂杆、钢丝绳等部位的磨损情况和变形程度。
(2) 检测安全装置: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测,包括限位器、载荷指示器、防碰撞装置等的功能和可靠性。
(3) 检测工作机构: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工作机构进行检测,包括起升、行走、回转等方面的功能和稳定性。
(4) 检测电气系统: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电气系统进行检测,包括控制系统、供电系统等方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撰写检验报告:根据检验结果,编制详细的检验报告,并将报告送交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 检验结果处理(1) 合格处理:若起重机械设备在检验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即为合格,允许继续使用。
(2) 不合格处理:若起重机械设备在检验过程中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的问题,即为不合格,需进行维修和整改。
特种设备安全守则
特种设备安全守则一.特种设备概述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登记备案建档,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的设备档案,保存设备的出厂资料(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
3.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人员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一套科学、完整、切实可行的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两方面。
5.锅炉司炉、水质化验人员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分别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依照操作规程及其他法规操作运行,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
7.设备和安全附件(例如安全阀门和压力表)定期检验、监控好锅炉水质。
8.请专业维保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维保。
三.起重机械安全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登记备案建档,建立起重机械的设备档案,保存设备的出厂资料(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维护保养记录。
3.完善管理,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司机守则、安全操作规、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5.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检验。
7.做好每年检查、每月检查、每日检查工作,严禁起重机械带病运行。
8.请专业维保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维保。
四.叉车安全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登记备案建档,建立叉车设备档案,保存设备的出厂资料(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和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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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1.所有在用特种设备报检率100%,并在检验合格取证的前提下使用。
2.新购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前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理告知手续。
3.新购特种设备必须通过特检院的检测并取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4.初检合格报告及相关资料长期保存,直至设备报废方可销毁。
5.特种设备有效期前一个月由专人办理申报检验手续。
6.特检所来人检测时,指派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配合检测。
7.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及时取证,并将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本设备各醒目位置。
更新WWW.公文大全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章程规章制度本项目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设置设备部及安全部负责本项目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项目部及工区两级对特种设备交叉管理,工区设专职安全员进行直接管理;项目部及工区两级分别设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实施管理。
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1)经理岗位职责项目经理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设立本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签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
(2)项目部安全总监(或安全部长)岗位职责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执行国家和属地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并按要求进行检查。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项目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3)项目部设备部长岗位职责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指导分部相关管理人员工作。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4)工区设备负责人岗位职责落实上级及本分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负责本工区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明确本工区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
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检查设备保养情况,制定保养计划,督促维修等。
严格执行项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项目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注册登记证、安拆方案、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5)工区安全员职责工区安全员负责本保包安全责任区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设备管理人员留下的检查记录,检查设备安全状况。
纠正设备工作过程的违章,对设备工作区周边防护。
组织操作手学习安全知识。
(6)工区现场副工区长职责负责本保包安全责任区的特种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对现场正在施工的项目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现场安全员进行安全防护,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参与组织应急预案实施,控制安全风险扩大。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二、操作人员守则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该工程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才能上岗。
新机使用前必须详细阅读该机的出厂说明书,熟悉其构造及工作原理,操作时应严格按说明书规定。
新机或大修机应执行走合期规定。
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机械带病工作。
作业时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作业后应做好清洁及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作业人员应坚持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作业人员应负责填写好机械台班记录及机械事故报告。
作业人员应负责保管好所有与本机有关的技术资料。
作业人员上班时,应遵守纪律,在职在岗,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做到尽职尽责。
三、安全操作规程本项目使用特种设备主要为塔吊、龙门吊、吊车。
主要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如下:1、塔吊安全操作规程(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 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离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制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
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
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臂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