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防灾减灾体系保险作用
保险行业减灾救灾工作情况汇报

保险行业减灾救灾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保险行业减灾救灾工作介绍,保险行业在减灾救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受灾地区可获得快速的赔偿,有利于灾后重建和灾区经济恢复。
保险行业还通过风险管理、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帮助地方政府、企业、居民等减少灾害损失,提高灾害防范能力。
保险行业在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和预警,不仅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及时了解灾害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还可以为灾后重建提供更多的赔偿资金,有利于促进受灾地区的经济恢复。
同时,保险行业还通过推动保险创新和产品开发,为灾害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为受灾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灾害防范能力。
在减灾救灾工作中,保险行业还发挥了重要的风险评估作用。
通过深入研究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风险特征、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预警信息,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灾害损失,还能提高灾害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更多的保险保障引入到灾害管理过程中。
保险行业在减灾救灾工作中还要积极推动保险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通过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和技术支撑,提高保险公司的应急响应和理赔速度,增强受灾群众的保险保障和安全感。
此外,保险行业还在灾后重建阶段,通过灾后理赔和损失赔偿等方式,积极参与受灾地区的经济恢复和社会保障,充分发挥了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作用。
在减灾救灾工作中,保险行业还积极倡导灾后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提高受灾群众的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灾害损失,还能提高整个社会的灾害防范能力,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同时,保险行业还通过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形成了一体化、多层次和多元化的防灾减灾保障网络,为全面应对灾害风险和提高灾害管理效率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保险行业在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和预警、深化风险评估、推动保险创新和产品开发、完善保险服务体系等一系列工作,不仅有助于提高受灾地区的抗灾能力和恢复能力,还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灾害防范和减灾救灾效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政策法规与解读当代农村财经2017年第3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积累了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宝贵经验,国家综合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但也应看到,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当前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灾害信息共享和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不足,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够普及。
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就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险业在“五大体系”建设中将发挥更大作用

保险业在“五大体系”建设中将发挥更大作用
十八大代表、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8日在参加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媒体开放日活动时指出,要始终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业发展和监管的根本指导思想,推动保险业在关系全局的“五大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newspicture1)
项俊波表示,一是要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中发挥作用,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协调性和稳健性。
二是要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找准定位,更好地发挥保险业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要在完善农业保障体系中贡献力量,加强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农惠农的有效方式。
四是要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中发挥优势,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和分散灾害风险并提供灾后损失补偿。
五是要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中建功立业,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推进各种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发展,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
发挥保险在国家灾害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种 覆盖 了农 、 林、 牧、 副、 渔 业 的 各个 方 面 , 开 办 区域 上 已覆 盖
风险, 成为经济社会 的减震 器; 通过 自身的经 营创 新推动 国 家 灾 害 管理 体 系建 设 , 起 到助推 器作 用; 通 过 培 养 公 民风 险
意识 促 进 和 谐 社会 建设 , 起 到培 育 器作 用 。 关键词 : 保险 ; 灾 害管 理 : 防 灾减 灾
人为我” 的互助理念 。在新 的历史时期 下, 保 险可以在 国家 灾害管理中发挥积极功能和作用 。 1 . 保 险业是保障灾后生产生活恢 复的“ 稳定器” 通过灾害经济 补偿 保障 民生是现代保 险业 的重要功 能 之一。从 l 3 世纪 出现世界上第 一张保 险单开始 , 保 险业 就 扮演着损失分摊与补偿 的角色 。当前 , 发达 国家保 险赔付 占 灾害直接损失 的 比例 高达 5 0 %, 一般 发达 国家 也可 以达 到 3 0 %。保险经济补偿有助于灾后生产生活的重建和恢 复 , 减 少灾害对经济社会 的冲击 , 稳定 民生 。“ 十一五” 期 间, 我 国 保险业快速发展 , 保 障 国计 民生的能力显 著增强 , 各项保 险 赔款和给付 支出累计达 1 . 2 6万亿 元 , 实现 保费收入 年均增 长2 4 %, 截止 2 0 1 0年保险业 总资产达 到 5 . 0 5万亿元 , 在抗 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 、 汶川地震等重大 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中发挥 了积极作用。从农业灾害补偿来看 , 2 0 0 7年以来我 国 农业保 险共 计 向 7 0 0 0多万农 户支 付保 险赔 款超过 4 0 0亿 元, 户 均 赔款 近 6 0 0元 , 占农 村 人 均 年 收 入 的 1 0 %左右 , 保 险 责任涵盖 台风 、 暴雨 、 洪水等 自然灾 害和各类病虫 害 , 承保 品
防灾减损对于产财险稳健经营的意义

防灾减损对于保险经营的重要意义(一) 防灾减损是提高保险人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防灾减损工作能有效降地降低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能为理赔人员提供前期查勘信息,协助合理降低赔付。
因此,保险防灾减损在整体上降低了保险赔付成本,提高了保险人的经济效益。
特别是在目前我国保险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保险业已进入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历史条件下,整个保险行业的承保利润已经变得越来越薄,甚至很多险种已经进入全面亏损,只有全面加强保险行业的防灾减损工作才能够提高保险业的整体盈利能力,提高经营效益。
(二) 防灾减损能够提高保险人的社会效益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防灾减损服务。
虽然保险人防灾防损的工作重点是已投保的客户与财产,但对于减少社会财产的损失,增加保险公司的承保效益,促进投保人风险防范意识与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要克服目前保险人中普遍存在的重承保理赔,轻防灾减损工作的短视行为,要把防灾减损提高到与承保理赔同等重要的地位。
实际上,防灾减损是保险经营中的重要一环,在保险人承保风险标的后,保险人理应关注被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因为它的风险状况直接影响到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因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赋予了保险人进行防灾减损活动的权利。
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 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保险人通过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向被保险人提出防灾减损的合理化建议,在必要时可以帮助保险人完善保险标的的安全设施,如完善消防设施,优化应急预案等。
保险人通过这些活动,充当被保险人的防灾减灾顾问,一方面可以提高保险人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提升了保险人的良好社会形象,能够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
建立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提高社会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建 立 消 防 与保 险 良性 互动 机 制 提高社会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胡 磊
( 贵 阳市公安 消 防支 队 , 贵州 贵阳
5 5 0 0 0 1)
摘
要 :消 防 与保 险是 整 个社 会 防 灾减 灾体 系 中的 两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通 过 消 防 与 保 险 的 合 作 ,构 建 消 防 与
第 8卷
第 3期
贵 阳学 院学 报 ( 自然科 学版 பைடு நூலகம் ( 季刊 )
J OU RNAL OF GU I Y ANG CO L L EG E
Vo I . 8 No . 3
2 0 1 3年 9月
N a t u r a l S c i e n c e s( Q u a r t e r l y )
保 险 的 良性 互 动机 制 , 对强 化 火 灾的 预 防 与控 制 ,减 少 社 会 财 产 的 流 失 和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提 高 整 个 社 会 的 防
灾减 灾综 合 能 力 有 非 常 积极 的 意 义 。 关 键 词 :消 防 ;保 险 ;机 制 ;防 灾
中图分类号 :T P 2 7 7
突 出的是 保 险 的 经 济 补 偿 职 责 , 某 某 地方 烧 了多 少, 保险公 司 “ 积极 、 主动 、 迅速 ” 赔 了多 少 , 而对 防 灾 宣传则很 少很 少 , 导致 一 部分 人 产生 了“ 重 保 险 轻 消防 ” “ 烧 了反 正有保 险公 司赔 ” 的思想 , 客 观 上 助 长了那些 只重经 济 效 益 、 不顾 安 全 的违 法 行 为 , 变相 地鼓励 了一 些单 位 和个 人 以投 保 的方 式 替 代 消 防安全 的投入 , 挫 伤 了整 改火 灾 隐 患 的积 极 性 。 为此 建立消 防与保 险 的互相 协作机 制 , 确保 承保 前 的 消防安全 条件 和要 求 及 承 保后 的监 督 管理 得 以
发挥保险在国家灾害管理中积极作用

发挥保险在国家灾害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摘要:当前,我国灾害形势十分严峻,灾害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保险业是专业化的风险管理行业,可以通过灾害经济补偿保障民生,发挥稳定器功能;通过防灾减灾减少和化解风险,成为经济社会的减震器;通过自身的经营创新推动国家灾害管理体系建设,起到助推器作用;通过培养公民风险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培育器作用。
关键词:保险;灾害管理;防灾减灾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饱受自然灾害侵扰的国家。
进入21世纪以来,各类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玉树地震的伤痛至今犹在。
2000-2010年,我国因灾害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这就是说,平均每年有五分之一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因自然灾害损失而抵消。
十二五期间,我国自然灾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灾害发生的频率和损失都呈上升趋势,点多面广,风险无时不在,而且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始料未及的。
人们除了要尊重自然规律外,更要科学地认识自然,科学管理并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
现代保险业是当代社会具有普适意义的专业化风险管理行业,是一种风险共担、风险共济的经济制度安排,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理念。
在新的历史时期下,保险可以在国家灾害管理中发挥积极功能和作用。
1保险业是保障灾后生产生活恢复的“稳定器”通过灾害经济补偿保障民生是现代保险业的重要功能之一。
从13世纪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开始,保险业就扮演着损失分摊与补偿的角色。
当前,发达国家保险赔付占灾害直接损失的比例高达50%,一般发达国家也可以达到30%。
保险经济补偿有助于灾后生产生活的重建和恢复,减少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冲击,稳定民生。
“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障国计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各项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累计达126万亿元,实现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4%,截止2010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505万亿元,在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效发挥保险企业防灾职能积极参与社区减灾

一
风 险 排 查 : 进 入 汛 期 以 及 大 灾 来 临 之 前 ,组 织 专 门 力 量 ,针 对 灾 害 影 响 的 重 点 地 区 以 及 需 要 关 注 的重 点 客 户 , 开 展 拉 网式 的 风 险 排 查 ;秋 冬 季 火 灾 多 发 期 ,组 织 开 展 客 户 风 险 评
专 麓
÷
有 效 发 挥 保 险 企 业 防 灾 职 能 积 极 参 与 社 区 减 灾
・ 中 国 人 民 财 产 保 险 且 份 有 公 司 灾 { } 研 究 中 J 心
社 区作 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 元, 灾 害 预 警 :为 强 化灾 害监 测 预
立 社 区 保 险 服 务 站 , 开 始 了保 险进 社 区 的 尝 试 。社 区保 险 服 务 站 建 设 的 核
级分支机构在 分析本地区汛期灾 害及 保 险损失特点 的基础 上 ,结合 当年汛
民生的案件,切实履行赔付责任 。
二 、 推 动 城 乡 社 区 防 灾 减 灾 工
服务点三级 机构一方面 向农户进行 产
品宣传 、业务咨询 、投诉受理等保 险 服务 ,另一方面 ,将 向农户提 供专业
期气候预测 ,编制 、修订和完善 防灾 作 的 开展 。 公 司近 年来 逐 年增 加 专
是广大人 民群众 工作、生活 的重要场 警 , 总 公 司 与 中 国 气象 局 、水 利 部 等
所,是防灾减灾 的前沿阵地 。灾 害发 生时 ,社 区不 仅在 第一时 间直接 面对
灾 害 , 更 需 在 第 一 时 间 应 急 处 置 灾 害 。 社 区 综 合 减 灾 能 力 的 高 低 ,对 于 部 门 建 立 了长 期 的合 作 关 系 , 内 网 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防灾减灾体系保险作用
1.保险与防灾减灾相结合的原则
保险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原则是指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共同努力,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发生的因素,从而降低保险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保险法基本原则。
具体而言,保险防灾减灾的前提是双方基于合意订立保险合同;主体是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达到保险防灾防损的预期效果;客体是保险人承保的保险标的;主要内容是为防止和减少保险标的损失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2.保险在社会防灾减灾体系中的作用
减少实际损失投保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并不意味着其希望发生保险事故,他们参加保险的行为仅是为了在万一发生事故后能够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及时有效的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在大多数保险条款中只规定了对于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经济补偿。
而保险事故一旦发生,很多隐性的损失,如因停产、不能及时履约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却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补偿。
通过加强保险中的防灾防损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可以更大限度的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节约社会资本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社会财富的损失,虽然个人的某些损失可以通过保险得到经济补偿,但就整个社会而言,社会总量是减少的。
保险防灾防损通过调查分析、检察监督、提供技术支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等多种手段,降低事故率、缩小损失范围,节约社会资本,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
维护社会稳定保险业具有社会风险管理职能,由于业务的特殊性,其承担了较其他行业更多的社会责任,被业界称为“社会的稳定器”。
长期以来,损失补偿被认为是保险最重要的功能,对促进经济增长和保障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但有些损失是无法通过经济补偿弥补的,就像人死不能复生。
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提高社会认识风险、应对风险、控制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比经济补偿更为根本,更符合保险的精神,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笔者认为这也正是保险被称为“人类文明发展至此最佳之制度”的深层次原因。
3.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保险在社会防灾减灾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保险公司要加强与社会防灾减损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保险防灾减损是社会防灾减损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以其独特的经营性质和技术力量,必将在防灾减损工作中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
保险人一方面要注重加强与各专业防灾部门(如消防、安监、气象、防汛、公安交警等)的,并积极派人参加各种专业防灾部门的活动,如公安消防部门对危险建筑物的防灾检查、防汛指挥部对防汛措施的落实检查、安监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等;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信息、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向社会提供各项防灾减损服务、风险评估服务、事故调查服务、灾情信息服务和安全技术成果推广服务等。
只有做到与社会防灾减损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扩大保险人的社会影响。
加强保险防灾减灾的宣传与检查长期以来,我国的保险覆盖面不宽,国人的风险防范意识总体还比较淡漠。
保险人应运用各种方式进行防灾减损宣传,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宣传防灾减损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普及防灾减损的知识。
在适当的条件下应面向全社会开展防灾减损的宣传工作,如在学生中开展如何应对火灾、地震等紧急状态,如何预防交通事故的伤害等。
保险防灾减灾的检查,一般主要以所承保的单位和个人为对象。
具体的做法主要有:第一,要善于与防灾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借助于行政力量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第二,要配合的主管部门,根据的行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检查;第三,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某些技术性强、技术要求高的投保单位进行重点防灾检查;第四,保险人在承保前应对投保单位进行风险查验,尤其是对一些重点防灾。
通过防灾减损的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保险人要及时向被保险人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技术上予以指导和帮助,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时,在接到重大保险事故通知时,应该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直接参与抢险救灾,以防灾害蔓延并妥善处理好残余物资。
加强防灾减损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保险防灾技术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通过制定保险条款来体现保险防灾减损的精神。
一般的财产保险合同条款均从多个方面来均衡被保险人的行为。
例如,为了抑制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后产生的心理变化而使得被保险标的风险增加,保险人可以运用免赔额或者比例赔偿来规避此类风险;保险人可以通过施救费用给付条款或优惠费率鼓励被保险人防灾减损。
另外,保险合同条款中明确被保险人有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在保险责任的制定上,注意防止道德风险,如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危险增加的情况下需要履行通知义务等等。
第二,保险公司通过设立专门的保险防灾减损技术研究机构,或者资助其他相关的研究机构进行防灾减损的技术开发和研究。
应允许我国的保险公司从每年的税前利润中提取一定数量的防灾减损专项研究经费用于防灾技术的研究开发,这些防灾减损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不仅使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也在社会上获得良好的声
誉,达到经济社会效益的双赢。
对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研究是防灾减损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休戚相关。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
地震、洪涝、台风、干旱、风雹、雷电、高温热浪、沙尘暴、地质灾害、风暴潮、赤潮、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都有发生。
我国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
近年来发生的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涝、20XX 年重庆和四川特大干旱、20XX年淮河流域特大洪涝、20XX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更是给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
鉴于对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研究具有公益性和基础性的特征,中国保监会应该统揽全局,整合保险公司的资源,加强与社会防灾减损部门、科研机构的合作,把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作为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抓紧抓好,以彰显保险的社会危险管理功能。
总之,在保险行业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充分发挥防(减)灾、防损职能不仅是保险社会责任的表现,也是一条减少理赔案件,保证利润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