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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教育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3.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研究生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4. 坚持教育与自我管理相结合,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水平。

第六条研究生应遵守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卫生,爱护公共财产。

第七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研究生应遵守校园网络安全规定,文明上网,不传播不良信息。

第九条研究生应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

第十条研究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锻炼自己。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二条研究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完成课程考核,取得规定学分。

第十四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按时提交学位论文。

第十五条研究生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六条研究生应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转学等,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研究生考核分为学业考核、科研考核、综合考核等。

第十九条学业考核主要包括课程考核、论文答辩等。

研究生管理制度_研究生管理制度规定

研究生管理制度_研究生管理制度规定

研究生管理制度_研究生管理制度规定研究生管理制度_研究生管理制度规定研究生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家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这一任务,不断加强、完善研究生管理工作,严格管理。

要坚持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调动研究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第三条研究生要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除定向、委托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本细则执行。

经学校考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其入学、注册、成绩、转学(专业)、退学、休学和复学的有关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关证件(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按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经研究生院批准。

第六条新生报到后,经我校指定医院按照招生规定体检复查合格,准予注册者,取得学籍。

第七条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我校指定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者,或怀孕者,由研究生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或休息。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每年6月份)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经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八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各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经研究生院批准,取消入学资格:(一)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二)入学复查不合格者;(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入学者,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

研究生办公日常管理制度

研究生办公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办公管理,提高办公效率,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办公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谨规范,高效便捷;2. 公平公正,服务至上;3. 节约资源,爱护公物;4. 诚信自律,团结协作。

第二章办公室使用第四条研究生应按照所在学院的分配,合理使用办公场所。

第五条办公室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第六条研究生进入办公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饮酒。

第七条办公室内不得擅自堆放杂物,保持办公桌椅整洁,定期清理。

第八条办公室内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办公秩序第九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研究生应尊重他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破坏。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办公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办公物品管理第十四条办公室内物品由管理员负责管理,研究生需借用物品应向管理员申请。

第十五条研究生借用物品应爱护使用,不得损坏或擅自丢弃。

第十六条办公室内物品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不得用于个人商业用途。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物品遗失或损坏,研究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八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十九条研究生在办公过程中,不得泄露学院、导师或他人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条研究生应妥善保管个人及他人的文件资料,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二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研究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分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研究生,学院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德育为先,全面发展;2. 注重基础,培养创新能力;3. 严格规范,科学管理;4. 保障权益,服务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修订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3. 指导各学院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4. 监督检查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5. 处理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学院设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第八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2. 组织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活动;3. 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4. 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档案的管理;5. 协助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九条研究生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环节。

第十条课程学习方面:1. 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2. 研究生应参加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提高自身专业素养;3. 研究生应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十一条科研训练方面:1.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2. 研究生应撰写科研论文,参加学术会议,提升学术影响力;3.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科研竞赛,培养创新意识。

第十二条学术交流方面:1.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学术素养;2. 研究生应积极申请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展示研究成果;3. 研究生应加强与国内外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研究生院的日常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研究生院全体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院的日常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管理原则:对研究生院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有序的管理;2. 实效性原则: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能够有效地实施,提高管理效率;3. 公正公平原则:对研究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和评价;4. 服务育人原则:以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研究生入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条件,通过考试选拔。

第五条研究生入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领取学生证。

第六条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应当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明。

第三章课程学习第七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课程作业和考试。

第八条研究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九条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的,应当提前向教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四章实验与实习第十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实验和实习,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和实习总结。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实验室和实习场所的安全规定,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实验和实习的,应当提前向导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五章论文与毕业第十三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并提交论文答辩。

第十四条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五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毕业。

第六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六条研究生在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可以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研究生违反本制度,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日常管理第十八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秩序,爱护公共财产。

第十九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卫生,维护宿舍安全。

学院研究生管理制度模板

学院研究生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院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学与注册1. 研究生入学时,需按照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2.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手续完成后,方可参加教学活动。

三、教育教学1. 研究生应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按时完成作业和论文。

2. 研究生应遵守课程考核纪律,不得作弊。

3.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

四、科研工作1. 研究生应按照导师要求,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按时完成科研任务。

2.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科研项目,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

3. 研究生应注重科研成果的积累,积极参与学术期刊、会议等学术交流。

五、学风建设1. 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2. 研究生应树立良好的学风,勤奋学习,严谨治学。

3.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

六、学位授予1. 研究生需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方可申请学位。

2. 学院对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授予相应学位。

七、奖惩制度1. 学院对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学院规定的研究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八、毕业与就业1. 研究生毕业前,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

2. 研究生毕业后,学院将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研究生顺利就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邓敏教授)为了规范研究生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术氛围,鼓励研究生投身科研,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日常管理1. 按时到实验室学习、工作。

实验室作息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4:30-17:30(上课、假期除外) ? 实验室学习、工作时间外出须请假。

2. 保持实验室安静。

进入实验室手机静音,禁止在实验室内接电话禁止在实验室中聊天、喧哗,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音箱3. 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

保持个人物品整洁、干净,禁止在实验室中吃零食、吸烟保持公共卫生,安排专人值日4. 维护实验室秩序。

不得带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使用实验室资源须有实验室成员陪同5. 维护实验室安全。

注意保管试验室钥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复制,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导师登记,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应向导师归还钥匙;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应关闭所有用电器,切断电源。

第二部分:学术活动1. 认真完成导师安排工作,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每月进行一次学术活动,安排3-4人进行学术汇报,每学期初制定学术汇报安排一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一份书面学术总结(不少于15页)二、三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两份书面学术总结(每份不少于15页)2. 规范实验室书籍、论文资料使用。

借阅实验室书籍、论文应登记,未经允许严禁转借他人,完成相关学习后应按时归还 ? 公费购买书籍、复印打印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3. 恪守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

实验室数据,研究资料未经许可严禁外传,严禁传播他人未经发表或认可的研究成果 ? 不得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不经导师审定不得擅自投稿4. 其他规定外出实习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外出一个月以上实验室不安排座位外出实习学生不享受第三部分之奖励制度第三部分:奖励制度1. 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奖励100-200元。

大学研究生管理制度

大学研究生管理制度

大学研究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的学术和生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研究生学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研究生的学风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引导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建设。

第四条学校设立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校研究生院下设教务科、招生科、学科教学科、科研科、学生工作科等组成部门,分别负责研究生的教学管理、招生与就业、学科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工作。

第二章招生第五条学校每年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公开招收研究生。

招生工作主要通过学校招生办、院系研究生教学委员会负责。

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是社会在职人员。

第六条研究生的招生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对于申请研究生的考生进行面试和考试,综合考核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确定录取名单。

第七条学校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要求导师在学术水平、悉心指导、服务研究生等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能力。

第八条研究生导师的选择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导师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有一定的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要求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师生关系要亲师亲友。

第九条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和学术论文质量要进行严格监督和指导,对于研究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也要给予关心和帮助。

第十条研究生导师对于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的质量负主要责任,要求导师要从严把关,对于论文内容和答辩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的导师队伍,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科研条件。

要求学校做好研究生的学科建设,建立全面的教学实验条件和科研基地,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给研究生,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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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结合本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要求和学术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研究生的学习管理考核制度,请遵照执行。

学习研究的基本进度:
硕士研究生
1、学习年限为一般为三年。

一年时间学习硕士学位课程,通过考试。

一年到两年半从事科
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2、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方向,详细搜集背景资料,提出论文题目,并于第 3 学期中期提交开题报告,经实验室讨论审查;第5学期初中期检查;第6学期初(研三寒假结束,2月左右审查毕业论文,决定是否申请毕业或者延期)毕业检查。

3、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等学术活动,并按
计划作学术报告。

具体细则: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多三周左右向导师报告自己此段时间所做进展,每周学术交流会由专人负责安排,轮流报告,比如暂时由赵博同学安排。

4、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应服从导师、实验室的统一安排。

一、考勤制度
1.为保证每位研究生有良好的学习条件,本实验室设有研究生工作位,实验室对所有研究
生进行出勤率考核,考核结果与导师发放的基本助研津贴直接挂钩。

2.除上课(主要是指第一学年的硕士研究生、直博生等)或其它特殊情况以外,原则
上所有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研究工作与相关的学习活动应该在本实验室进行。

3. 原则上要求学生在实验室的学习和工作的基本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 点~
下午 17 点。

所以考勤的窗口时间为:
上午: 9:00 ± 1:00 点,即 8:00 ~ 10:00 点(其中 9:00 点以后视为迟到)
下午: 17:00 ± 1:00 点,即 16:00~18:00 点(其中 17:00 点以前视为早退)
学生允许在上述时间段以外在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4.在实验室工作和学习时间内,除午休外,其它因公务或去图书馆查阅资料等必须暂时离
开实验室的活动应标明去向,以便老师和同学了解其去向,并在必要时能及时和其联
系。

5.周二下午基本上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时间 (具体根据每周通知 ),原则上每个研究生必
须参加并签到,确因特殊情况应向导师说明情况,并事先请假取得批准。

6.研究生因病或因个人私事(找工作面试,家里特殊情况等)超过一个整天不在本实
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应向自己导师请假并通知负责出勤率统计的同学,否则以旷课
论处。

7.每天的出勤率月底统计一次,统计结果在学术交流报告会上公布。

8.每月统计的出勤率在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时实行适度的奖惩制度,以保证每位研究生在
实验室进行正常的学习和毕业论文研究工作,具体奖惩方法见本条例第五部
分。

二、关于硕士研究生实习活动的规定
针对目前硕士研究生为毕业后找工作需要,盲目参加校外公司的各类实习活动,大
量占用学期内学位论文课题的研究和工作时间,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影响了硕士论文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对硕士研究生的实习活动做如下规定:
1.硕士研究生参加与本人硕士论文研究课题无关的校外实习活动不得占用学期内正
常的基本学习和工作时间(具体见上面的考勤时间),并以完成论文(或大体上)为
标准;
2.硕士研究生参加本实验室以外的,且与本人硕士论文研究课题无关的校内实习活动
(如校内其它单位的助研、助管等勤工俭学活动 )原则上不得影响其本人的硕士学位论
文课题的研究进度和质量,且在时间上尽可能不占用考勤内的基本学习和工作时
间,必须占用考勤内基本时间的以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 小时为限 (含 8 小时 );
3.申请参加校内其它单位勤工俭学实习活动的硕士研究生必须首先要得到导师的签
字同意,并向导师说明平均每周所占用的考勤内基本工作时间。

导师将根据每周的
基本工作时间扣除导师发放的相应部分的助研津贴 ( 导师发放部分的助研津贴是保证其
在考勤的基本学习和工作时间内对实验室和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工作的津
贴 )。

换句话说,如果每周占用一天考勤内基本工作时间,则该学生在得到校内勤
工俭学实习活动津贴的同时,导师所发放的助研津贴部分将每月扣除1/5;
4.未经导师同意擅自占用学期内基本学习和工作时间参加校外或校内实习活动,严重
影响其硕士论文研究进度和论文质量者,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乃至全部津贴,并根
据其硕士论文的质量,提交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审议,采取延期答辩、延期毕业乃至
取消答辩资格的措施。

5.硕士研究生 (主要是专业硕士研究生 )根据其培养计划和论文课题需要参加相关企业
单位实习活动的,属于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部分,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三、工作制度
1.实验室尽可能为每位研究生配备一台工作和学习用的计算机,每位学生应爱护使用该计
算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装拆计算机硬件,如发现计算机有硬件问题,应及时报告
相关的负责老师,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学生毕业离校,应向实验室交还该计算机以及所有向实验室暂借的物品,并保证这
些物品的完好性。

为了保证实验室研究课题的延续性,学生在交还计算机之前,只允许
删除其私人信息如电子邮件等,其它与课题相关的内容在其导师确认已光盘备份的前提
下,并经导师允许才可被删除,否则一律不得私自删除;
3. 每位研究生在本实验室和学生工作室的活动应以实验研究和学习为主,其它娱乐性
活动应在实验室和学生工作室以外的场所进行;
4. 研究生工作室的计算机主要用于论文研究工作和学习目的,即用于科学计算、模拟、
编程、信息搜索、资料查阅、邮件收发、论文撰写等目的;
5. 为了保证工作室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全,也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研究和学习环
境,在研究生工作室的计算机上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娱乐性网络活动,如网络游戏、
娱乐性聊天、网络电影等等;
6. 打印机本着节约和环保的原则,提倡尽量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打印,文稿在修改和传
递过程中尽量以电子版本传送;
7.在实验室学习和实验研究过程中,同学之间应提倡互相学习、互帮互学、团结互助
的精神和氛围,低年级的同学应通过参与高年级同学的实验研究,做其帮手,尽快
学会和掌握实验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要领,高年级的同学在获得他人帮助的同
时,也应不吝赐教,认真帮助师弟师妹掌握知识技能;
8.除每周三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以外,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提倡同学之间、师生之
间经常性的交流,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上述工作和学习制度,望各位研究生严格自律,认真遵照执行。

四、卫生制度
为保证本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拟制定以下卫生制度:
1. 卫生值日制度,由值日生负责每周的垃圾清倒和地面保洁工作,并建议至少每两周
对整个房间大打扫一次,室长对值日生制度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2. 实验室的每位成员应保持自己桌面的整洁和电脑的清洁,桌面及其周围物品应堆放
整齐,电脑机箱外壳、键盘、鼠标和显示器应定期擦拭;
五、奖惩制度
本实验室将定期对参与实验室工作或项目研究工作表现突出、发表高水平论文的研
究生进行适当的奖励,具体奖励的分级和奖励额度将由实验室全体老师讨论决定,对日
常的工作考核实行奖罚并举的措施,即对考勤满勤,学习认真、工作负责、学术交流积
极提问发言的学生通过增发助研津贴的办法实行奖励,对缺勤率高,工作马虎,经常违
反工作制度的学生通过部分扣发助研津贴的办法进行适度的惩罚,促其及时改进。

1、违犯校纪校规者按相应条例处罚。

2、无故早退、迟到者 (应按次惩罚 )。

无故旷课 (按天处理 ),每 1 天扣发 1 个月补助,并通报批评; 2 天扣发 3 个月补助,并通报批评; 3 天以上者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直至退学处分。

3、对改动、伪造实验数据,剽窃他人成果者予以退学处分。

5、对不参加实验室集体活动、公共劳动,缺乏道德修养以及损害集体荣誉、利益等视情节
轻重分别予以批评、通报批评直至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退学处分。

6、在学习过程中,因违纪、不胜任工作以及不服从导师、实验室安排等原因,导师认为不适合继续学习者,由导师、实验室提出,经有关部门讨论决定,终止其研究生学习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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