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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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

一、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位于【项目地点】,建设规模为【建设规模】,总投资为【总投资】。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招标内容】。

二、资格审查条件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招标人特制定以下资格审查条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②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③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④因履行合同违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专业与招标项目要求相符。

(2)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以上同类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3)项目经理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设计单位资格要求(1)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设计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设计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监理单位资格要求(1)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要求】万元。

(2)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监理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监理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人员配备要求(1)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二级建造师审核条件

二级建造师审核条件

二级建造师审核条件
一、报考资格
1.拥有建造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
2.从事相应专业工作3年以上;
3.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一般要求在35岁以下;
5.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二、考试科目
1.一级建筑师院校本科阶段教育出来的专业技能;
2.价格管理;
3.合同和工程管理;
4.建筑工程法规。

三、学习培训
1.报名参加培训班,掌握考试重点;
2.多做练习题,熟悉考试形式;
3.参加模拟考试,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

四、考试报名
1.提前了解考试时间和报名规定;
2.准备好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
3.缴纳考试费用并按规定流程完成报名。

五、考试准备
1.制定学习计划,科学安排复习时间;
2.注意复习重点内容,掌握考试要求;
3.考前保持良好状态,调节心态,稳定情绪。

通过以上努力和准备,相信您定能顺利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获得证书!加油!。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后应同时附:①中标通知书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③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判等级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④业绩应为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并提供最新的网页打印件。

上述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说明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表达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2、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3、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最近三个月(2010年9月-11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参加社保(最近三个月,2010年9月-11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4、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资格审查条件及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及相关要求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及相关要求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包括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企业或技术等级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等。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要求填写最低业绩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包含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含专业分包)在内的相关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支撑。

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中的相关业绩指标,如合同中应有关于供货对应桥梁情况的说明(是否为钢箱梁除湿机);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属于同一个项目内的多个不同桥梁除湿机供货如由同一家单位承揽,只能合并算为一个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注:投标人未提供《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提供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能反映其本人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相关业绩。

附项目业主或受货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服务时间为准;附合同协议书的,以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的结构形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受货人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二建考试审查

二建考试审查

二建考试审查引言概述:二级建造师考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之一,通过该考试能够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合规性,考试机构对考生的申请资料和考试答卷进行审查。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二级建造师考试审查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1. 申请资料审查1.1 个人身份信息核实: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需要与其报名时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一致,以确保考生身份的真实性。

1.2 学历和工作经验审核:考生需要提供相关的学历证明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证书、工作单位证明等,以证明其具备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资格。

2. 考试报名审核2.1 报名资格审核:考生需要满足相应的报名条件,如学历要求、工作经验要求等,考试机构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符合要求的考生能够参加考试。

2.2 缴费审核: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机构会对缴费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考生已经完成缴费手续。

3. 考试答卷审查3.1 答卷完整性审核: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答卷,并确保答卷的完整性,包括答题卡的填写、试卷的签字等。

3.2 答卷规范性审核:考生答卷的规范性是审查的重点之一,包括答题的格式、答案的清晰度等,以确保答卷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4. 作弊行为审查4.1 监考员监管:考试期间,监考员会对考场进行严格监管,防止考生出现作弊行为。

4.2 答卷相似度检测:考试机构会使用专业的软件对答卷进行相似度检测,以排除答卷之间的雷同情况。

5. 违规行为审查5.1 考场纪律:考生需要遵守考场纪律,包括不得携带手机、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不得与他人交流等。

5.2 考试规则:考生需要遵守考试规则,如不得抄袭、不得泄露试题等,否则将会受到违规处理。

总结:二级建造师考试审查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合规性而进行的重要环节。

考试机构通过对申请资料、考试报名、考试答卷的审查,以及对作弊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监管,维护了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注:1、企业净资产按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指2014、2015、2016年,以下同。

3、近三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财务能力以所有成员(含牵头人)合并计算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完成过”桥梁钢结构是指由投标人承担施工的项目已建成完工且取得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船舶建造是指由投标人承担、建造,并交付委托建造单位使用。

“项”指单份合同项。

2、近10年指2007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以下同),桥梁钢结构业绩时间计算以此期间取得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等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船舶建造业绩时间以船级社出具的入级证书(外文证书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绩所对应的以下资料:桥梁钢结构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等证明材料;船舶建造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船舶移交证明(包括生产厂家的完工证明书及船级社出具的船舶入级证书)。

上述资料应能体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业绩各项指标;否则,应同时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能体现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发包人的公章)。

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附件4-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注:1、近五年指2011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下同),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表中“以上”均含本数(下同)。

2、“独立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业主评定合格。

本文提到的交工验收是指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工验收;投标人以联合体中标的业绩不算独立完成。

3、如一个项目同时包含上述多项施工内容,则可分别算作对应业绩。

4、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业绩所附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表5附件A-3。

6、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业绩(不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项目),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监理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监理业绩均不予认定。

7、隧道长度系指两端洞门墙墙面与路面的交线同路线中线交点间的距离。

附件4-3-1资格审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注:1.本表中所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是投标人投标阶段所必须填报人员,对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需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并附按简历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等。

2.自有人员应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社保证明应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半年时间的社保。

3.表中人员的要求职称的,专业均以“技术职称证书”所示专业为准,若“技术职称证书”未反映专业,则以“毕业证”所示专业为准。

4.“5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以简历表中填写的第一个工程监理工作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担任过监理负责人(总监或副总监)职务”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或经交通质监理机构审核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规模的还可补充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材料等。

工程招标资格预审规定_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工程招标资格预审规定_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类型二:适用于其他公路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①附件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③①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

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②“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是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因素中评标价得分为 99 分、信用评价分值为 1 分的特例。

“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中,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应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摇号随机抽取确定的标段进行开封。

③“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①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①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②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③对于桥梁、路面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C1 取 0.6,C2 取 0.4;对于路基、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C1 取 0.5,C2 取 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其他因素信用评价:1 分年度 信用等级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0.5 0.3 0.2 A 0.30.18 0.12B 0 C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按照 A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 款后增加:第二信封开标前按照招标公告附件 4 的方法随机摇号的方式为各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在数 量控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分配标段,同时随机抽取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中的下浮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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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注:1、业绩要求中什么数以上,均表示含此数;以上业绩均指新建高速公路;一个项目同时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的只算一个项目设计业绩。

(下同,包括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的要求)
2、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包括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的要求),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的时间为准。

3、“独立完成”是指勘察设计工作由投标人独立完成,并且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联合体完成的项目不计入业绩。

(下同,包括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的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包业绩,至少包含一个项目(项目同时含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工程的设计内容)的初步设计的业绩,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表“(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其满足业绩强制性资格标准,同一业绩如果含桥梁或隧道或交通工程的业绩,可与道路业绩分别重复计算。

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包业绩(下同,包括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的要求)。

业绩需附以下证明材料:
(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需的工程内容(如初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如网上信息无相应的关键信息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但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细分项“EPC类似业绩”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体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允许提供项目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若无法体现的,可以提供发包人或交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盖公章,否则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设计后续负责人可由上述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兼任。

2、人员业绩要求中高速公路均指新建高速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相关专业指对应其分项的相关专业。

3、近5年是指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4、投标文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含备选)人员资料。

其它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附相关承诺书,具体人员在合同谈判阶段
确定,进场后进行报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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